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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探伤通用作业指导书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21-53210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9 04:04: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超声波探伤通用作业指导书

超声波探伤通用作业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超声检测适用场内球铁铸件的检测。

引用标准

EN 12680-3:2003 铸造 超声检测 第三部分:球墨铸铁件

三、检测范围

就铸件检测部位问题与客户达成协议或技术部指定。需要阐明如何对这些部位进行检验,既采用点式还是扫描检验方法,还要说明从哪个方向进行检验。

一般要求

1、超声检测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探伤经验。并经考核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

2、探伤仪

①量程设定,对于在钢材中传导的丛波和横波来说,至少保证在10mm到2m的范围内可以在量程中进行连续选择。

②增益,至少保证在80分贝范围内,测量精度为1分贝,超过80分贝,最大单位间距可为2分贝。

③时基线性和垂直线性小于屏幕调整范围的5%。

④至少适用于单晶片探头和双晶片探头脉冲回波技术中标称频率在0.5MHz到5MHz(包括5MHz)的范围。

3、探头

① 纵波直探头的晶片直径应在10~30mm之间,工作频率1~5MHz,误差不得超过±10%。

② 横波斜探头的晶片面积应在100~400mm²之间,K值一般取1~3.③ 纵波双晶直探头晶片之间的声绝缘必须良好。

3、仪器系统的性能

① 在达到所探工件的最大检测声程时,其有效灵敏度余量不得小于10dB。

② 仪器与探头的组合频率与公称频率误差不得大于±10%。

③ 仪器与直探头组合的始脉冲宽度(在基准灵敏度下):对于频率为5MHz的探头,宽度不大于10mm;对于频率为2.5MHz的探头,宽度不大于15mm。

④ 直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应不小于30dB,斜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应不小于6dB。

五、探伤时机及准备工作

1、工件要集中到指定的位置。

2、工件在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超声探伤,所有影响超声探伤的油污及其他附着物应予以清除。

3、探伤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为6.3μm。

六 探伤方法

1、为确保检测时超声波声束能扫查到工件的整个被检区域,探头的每次扫查覆盖率应大于探头直径的15%。探头的扫查速度不应超过150mm/s。耦合剂应透声性好,且不损伤检测表面,如机油,浆糊,甘油和水等。

2、灵敏度补偿

① 耦合补偿 在检测和缺陷定量时,应对由表面粗糙度引起的耦合损失进行补偿。

② 衰减补偿 在检测和缺陷定量时,应对材质衰减引起的检测灵敏度下降和缺陷定量误差进行补偿。

③ 曲面补偿 对探测面是曲面的工件,应采用曲率半径与工件相同或相近的试块,通过对比实验进行曲率补偿。

六、系统校准与复核

1、一般要求

系统校准应在标准试块上进行,校准中应使探头主声束对准反射体的反射面,以获得稳定和最大的反射信号。

2、新购探头测定

新购探头应有探头性能参数说明书,新探头使用前应进行前沿距离、K值、主声束偏离、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等主要参数的测定。

3、检测前仪器和探头系统测定

使用仪器----斜探头系统,检测前应测定前沿距离、K值和主声束偏离,调节或复核扫描量程和扫查灵敏度。

使用仪器----直探头系统,检测前应测定始脉冲宽度、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调节或复核扫查量程和扫查灵敏度。

4、检测过程中仪器和探头系统的复核

遇到下述情况应对系统进行复核:

① 校准后的探头、耦合剂和仪器调节旋钮发生改变时;

② 检测人员怀疑扫描量程或扫描灵敏度有变化时;

③ 连续工作4h以上时;

④ 工作结束时。

5、检测结束前仪器与探头系统的复核

每次检测结束前,应对扫描量程进行复核。如果任意一点在扫描线上的偏移超过扫描线读数的10%,则扫描量程应重新调整,并对上一次复核以来所有的检测部位进行复检。

每次扫描结束前,应对扫查灵敏度进行复核。一般对距离-波幅曲线的校核不应少与3点。如曲线上任何一点幅度下降2dB,则应对上一次复核以来所有的检测部位进行复检;如幅度上升2dB,则应对所有的记录信号进行重新评定。

6、校准、复核的有关注意事项

校准、复核和对仪器进行线性检测时,任何影响仪器线性的控制器(如抑制或滤波开关等)都应放在“关”的位置或处于最低水平上。

七、探伤方法

1、探测方向

一般在探测面上两相互垂直的方向上进行并尽量扫查到工件的整个体积

3、探伤灵敏度的确定

① 纵波直探头探伤灵敏度的确定

当被探部位的厚度不大于探头的3倍近场区时,一般选用底波确定探伤灵敏度。由于几何形状所限,不能获得底波者或是探测厚度大于45mm而小于3倍近场区时,可直接采用试块法确定探伤灵敏度。

② 纵波双晶直探头灵敏度的确定

按需要选择不同直径平底孔的试块,并测试一组不同探测距离的平底孔。调节衰减器,使其中最高的回波幅度达到满刻度的80%。不改变仪器的参数,测出其他平底孔回波的最高点,将其标定在荧光屏上,连接这些点,即是对应于不同平底孔的纵波双晶直探头的距离——波幅曲线。

4、补偿

① 表面粗糙度补偿

在探伤和缺陷定量时,应对由表面粗糙度引起的能量消耗进行补偿。

② 曲面补偿

对于探测面是曲面的工作,可采用曲率与工件相同或相近(0.9~1.5倍)的参考试块,否则应补偿因曲率不同引起的声能损失。

③ 探伤灵敏度一般不低于工件最大探测距离出的φ2mm平底孔当量。

5、探伤灵敏度的复查

探伤中应检查探伤灵敏度,发现探伤灵敏度有改变时应重新调整。当增益电平降低2dB以上时,应对上一次校准以来所检查的工件进行复探;当增益电平升高2dB以上时,应对所有缺陷进行重新定量。

八、缺陷记录

① 记录当量平底孔径超过φ4mm的单个缺陷的位置和波幅。

记录当量平底孔直径超过φ2mm的缺陷密集区及其最大缺陷的位置和分布,缺陷密集区面积以12mm×12mm的方块作为最小度量单位。③

记录由缺陷引起的底面回波降低区域和数值。

④ 不属于上述情况,但探伤人员能判定是否危害性的缺陷也予以记录。

九、探伤报告

探伤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

1、委托探伤的单位,探伤报告编号,签发日期。

2、铸件的名称、编号、材料牌号、探伤面的表面粗糙情况。

3、探伤仪的型号、探头型号、探伤频率、耦合剂、探伤灵敏度和扫查方式。

4、在草图上标明检测区域,如有因几何形状限制而检测不到的部位也必须在草图上标明。

5、缺陷的类型、尺寸和位置。

6、探伤等级和探伤结论。

7、探伤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

第二篇: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母材厚度不小于8mm的铁素体类钢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缝脉冲反射法手工超声波检验。不适用于铸钢及奥氏体不锈钢焊接,外径小于159mm钢管对接焊缝,内径小于等于200mm的管座角焊缝及外径小于250mm和内径小于80%的纵向焊缝。2 引用标准

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GBll345-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试验项目及质量要求

3.1 试验项目: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3.2 质量要求 3.2.1 检验等级的分级

根据质量要求检验等级分A、B、C三级,检验的完善程度A级最低,B级一般,C级最高。检验工作的难度系数按A、B、C顺序逐级增高,应按照工种2的材质、结构、焊接方法,使用条件及承受荷载的不同,合理的选用检验级别。检验等级应按产品的技术条件和有关规定选择或经合同双方协商选定。3.2.2 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表3.2.2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探伤比例

II B级 100%

二级 III B级 20%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3.2.3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①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不应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②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l条焊缝。3.2.4 检验区域的选择

3.2.4.1 超声波检测应在焊缝及探伤表面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应划好检验区域,标出检验区段编号。

3.2.4.2 检验区域的宽度应是焊缝本身再加上焊缝两侧各相当于母材厚度30%的一般区哉,这区域最小10mm,最大20m。3.2.4.3 接头移动区应清除焊接飞溅、铁屑、油垢及其它外部杂质。探伤区域表面应平整光滑,便于探头的自由扫查,其表面粗糙度不应超过6.3um,必要时进行打磨。a、采用一次反射法或串列式扫查探伤时,探头移动区应大于2.5δk,(其中,δ为板厚,k为探头值);b、采用直射法探伤时,探头移动区域应大于1.5δk。

3.2.4.4 去除余高的焊接,应将余高打磨到与临邻近母材平齐。保留余高焊缝,如焊缝表面有咬边,较大的隆起和凹陷等也应进行适当修磨,并做圆滑过渡以免影响检验结果的评定。3.2.5 检验频率

检验频率f一般在2-5MHZ的范围内选择,推荐选用2—2.5MHZ区称频率检验,特殊情况下,可选用低于2MHZ区或高于2.5MHZ的检验频率,但必须保证系统灵敏度的要求。3.2.6 检验等级,探伤面及使用k值(折射角)见表3.2.6 表3.2.6

板厚mm 探伤面 A 单面单 侧

B

C

探伤法

使用折射角或k值

直射法及一 次性反射法 直射法

70°(k2.5、k2.o)70°或60°(k2.5、k2.o、k1.5)45°或60°;45°和60°,≤25 >25—50

单面双侧或 双面单侧

45°和70°并用(k1.o或k1.5,>50—100 >100 /

(k1.o和k1..5,k1.0和k2.O并用)

双面双侧

45°和60°并用(k1.0和k1.5或k2.O)仪器、试块、耦合剂、探头

4.1 仪器CTS-2000笔记本式数据超声波探伤仪 4.2 试块 CSK-IA 试块 CSK-ⅡA 试块 4.3 耦合剂

应选用适当的液体或模糊状物作耦合剂。耦合剂应具备有良好透声性和适宜流动性,不应对材料和人体有损伤作用。同时应便于检验后清理。典型耦合剂为水、机油、甘油和浆糊。在试块上调节仪器和产品检验应采用相同的耦合剂。4.4 探头:斜探头、直探头 5 仪器的调整的校验 5.1 基线扫描的调节

荧光屏时基线刻度可按比例调节为代表缺陷的水平距离ι,深度h或声程S。

5.1.1 探伤面为平面时,可在对比试块上进行时基线扫描调节,扫描比例依据工作厚度和选用的探头角度来确定,最大检验范围应调到时基线满刻度的2/3以上。

5.1.2 探伤面曲率半径R大于W2/4时,可在平面对比试块上或探伤面曲率相近的曲面对比试块上,进行时基线扫描调节。5.1.3 探伤面曲面半径R小于等于W2/4时,探头楔块应磨成与工件曲面相吻合,按GBll345-89第6.2.3条在对比试块上作时基线扫描调节。

5.2 距离一波幅(DAC)曲线的绘制

5.2.1 距离一波幅曲线由选用的仪器、探头系统在对比试块上实测数据绘制,曲线由判废线、定量线、评定线组成,不同验收级别各线灵敏度见表5.2.1 表中DAC是以上φ2mm标准反射体绘制的距离一波副曲线,即DAC基准线。评定线以上定量线以下为I区,定量线至判废线以下的Ⅱ区,判废线及以上区域为Ⅲ区(判废区)距离——波幅曲线的灵敏度 表5.2.1

级别 板厚mm DAC 判废线 定量线 评定线

DAC-4dB DAC-12dB DAC-18dB

DAC+2dB DAC-8dB DAC-14dB

DAC DAC-6dB DAC-12dB

A

B

C

8—46 >46-120 >46-120

5.2.2 探测横向缺陷时,应将各线灵敏度均提高6dB。

5.2.3 探伤面曲率半径R小于等于W2/4时,距离一波幅曲线的绘制应在曲线面对比试块上进行。

5.2.4 受检工件的表面耦合损失及材质衰减应与试块相同,否则应进行传输损失修整,在1跨距声程内最大传输损差在2dB以内可不进行修整。

5.2.5 距离一波幅曲线可绘制在坐标纸上,也可直接绘制在荧光屏刻板上。5.3 仪器调整的校验

5.3.1 每次检验前应在对比试块上,对时基线扫描比例和距离一波幅曲线<灵敏度>进行调整或校验。校验点不少于两点。5.3.2 在检验过程中每4h之内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对时基线扫描和灵敏度进行校验,校验可在对比试块或其他等效试块上进行。

5.3.3 扫描调节校验时,如发现校验点反射波在扫描线上偏移超过原校验点刻度读数的10%或满刻度5%(两者取较小值),则扫描比例应重新调整,前次校验后已经记录的缺点,位置参数应重新测定,并予以更正。

5.3.4 灵敏度校验时,如校验点的反射波幅比距离一波幅曲线降低20%或2dB以上,则仪器灵敏度应重新调整,而前次校验后,已经记录的缺陷,应对缺陷尺寸参数重新测定并予以评定。6 初始检验 6.1 一般要求

6.1.1 超声检验应在焊缝及探伤表面经外观检查合格并满足GBll345-89第8.1.3条的要求后方可进行。

6.1.2 检验前,探伤人员应了解受检工件的材质、结构、曲率、厚度、焊接方法、焊缝种类、坡口形式、焊缝余高及背面衬垫、沟槽等情况。

6.1.3 探伤灵敏度应不低于评定线灵敏度。

6.1.4 扫查速度不应大于150mm/S,相邻两次探头移动间隔保证至少有探头宽度10%的重叠。

6.1.5 对波幅超过评定线的反射波,应根据探头位置、方向、反射波的位置及6.1.2条了解焊缝情况,判断其是否为缺陷。判断缺陷的部位在焊缝表面作出标记。6.2平板对接焊缝的检验

6.2.1 为探测纵向缺陷,斜探头垂直于焊缝中心线放置在探伤面上,作锯齿型扫查。探头前后移动的范围应保证扫查到全部焊缝截面及热影响区。在保持垂直焊缝作前后移动的同时,还应作10°~15°左右移动。

6.2.2 为探测焊缝及热影响区的横向缺陷应进行平行和斜平行扫查。B级检验时,可在焊缝两侧边缘使探头与焊缝中心线成10°~20°斜平行扫查。C级检验时,可将探头放在焊缝及热影响区上作两方向的平行扫查,焊缝母材厚度超过lOOmm时,应在焊缝的两面作平行扫查或者采用两种角度探头(45°和60°或45°和70°并用)作单位两个方向平行扫查,亦可用两个45°探头作串列式平行扫查。对电渣焊缝还应增加与焊缝中心线45°的斜想向扫查。

6.2.3 为确定缺陷的位置、方向、形状、观察缺陷动态波形或区分缺陷讯号与伪讯号,可采用前后、左右、转角、环绕等四种探头基本扫查方式。6.3 曲面工作对接焊缝的检验

6.3.1 探伤面为曲面时,按规定选用对比试块,并采用6.2条的方法进行检验。C级检验时,受工件几何形状限制,横向缺陷探测无法实施时,应在检验记录中予以注明。

6.3.2 环缝检验时,对比试块的曲率半径为探伤面曲率0.9-1.5倍的对比试块,均可采用,对比试块的采用。探测横向缺陷时按6.3.3条的方法进行。

6.3.3 纵缝检验时,对比试块的曲率半径与探伤面曲率半径之差应小于10%。

6.3.3.1 根据工件的曲率和材料厚度选择探头角度,并考虑几何临界角的限制,确保声束能扫查到整个焊缝厚度;条件允许时,声束在曲底面的入射角度不应超过70°。

6.3.3.2 探头接触面修磨后,应注意探头入射点和折射点角或K值的变化,并用曲面试块作实际测定。

6.3.3.3 当R大于W2/4采用平面对比试块调节仪器,检验中应注意到荧光屏指示的缺陷深度或水平距离与缺陷实际的径向埋藏深度或水平距离弧长的差异,必要时应进行修正。6.4 其它结构焊缝的检验

尽可能采用平板焊缝检验中已经行之有效的各种方法。在选择探伤面和探头时应考虑到检测各种类型缺陷的可能性,并使声束尽可能垂直于该结构焊缝中的主要缺陷。7 规定检验 7.1 一般要求

7.1.1 规定检验只对初始检验中被标记的部位进行检验。

7.1.2 对所有反射波幅超过定量线的缺陷,均应确定其位置,最大反射波幅所在区域和缺陷指示长度。表7.1.2mm

检验等级

A

灵敏度 评定灵敏度 定量灵敏度 判废灵敏度

7.2 最大反射波幅的测定

7.2.1 对判定的缺陷的部位,采取6.2.3条的探头扫查方式,增加探伤面、改变探头折射角度进行探测,测出最大反射波幅并与距离一波幅曲线作比较,确定波幅所在区域,波幅测定的允许误差为2dB。

Φ3 Φ4 Φ6

Φ2 Φ3 Φ6

Φ2 Φ3 Φ4

B

C

7.1.3 探伤灵敏度应调节到评定灵敏度,见表7.1.2直探头检验等级评定。7.2.2 最大反射波幅A与定量线SL的dB差值记为SL±——dB 7.3 位置参数的测定

7.3.1 缺陷位置以获得缺陷最大反射波的位置来表示,根据相应的探头位置和反射波在荧光屏上的位置来确定如下全部或部分参数。

a、纵坐标L代表缺陷沿焊缝方向的位置。以检验区段编号为标证基准点(即原点)建立坐标。坐标正方向距离上表示缺陷到原点的距离。

b、深度坐标h代表缺陷位置到探伤面的垂直距离(mm),以缺陷最大反射波位置的深度值表示。

c、横坐标q代表缺陷位置离开焊缝中心线的垂直距离,可由缺陷最大反射波位置的水平距离或简化水平距离求得。7.3.2 缺陷的深度和水平距离(或简化水平距离)两数值中的一个可由缺陷最大反射波在荧光屏上的位置直接读出,另一个数值可采用计算法、曲线法、作图法或缺陷定位尺求出。

第三篇: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目 录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检验人员的职责与要求 4.检验设备 校准与复核 6.检测工艺 7.检验程序 8.标识与报告 9.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10.环境保护措施

超声波作业指导书 新公司金属室

超声波检验作业指导书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超声波探伤的一般程序,及探伤过程中的技术要点、安全措施以及环境保护,以规范超声波探伤的检验工作。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进行的无损探伤。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金属材料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焊缝的超声检测。

2.•引用标准

劳部锅[1993]441号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 GB11345-89 钢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GB11259-89 超声波检验用钢制对比试块的制作与校验方法 GB/T15830-95钢制管道对接环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分级 GB/T 5777-96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11343-89 接触式超声斜射探伤方法 GB/T2970-91 中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 GB6402-91 钢锻材超声纵波探伤方法 GB7734-87 复合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 JB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T10061-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JB/T10062-1999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JB/T10063-1999 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

JB/T9214-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 JB/T4009-1999 接触式超声纵波直射探伤方法 JB/T 8467-96 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方法

DL/T542-94 钢熔化焊T形接头角焊缝超声波检验方法和质量分级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T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缝超声波检验篇)。DL/T675-1999 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3.检验人员的职责与要求

超声波作业指导书 新公司金属室 从事超声波探伤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3.1具有初级超声波检验资格的人员在中、高级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检验操作、记录检测数据、初评检测结果,但不得出具检验报告。初级检验人员应了解有关条例、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熟悉超声波检测的原理和操作技术;正确调整和使用仪器;了解安全防护措施。

3.2中级超声波检验人员可以编制检测工艺、独立进行检测工作、评定检测结果、签发审核检测报告。中级检验人员应掌握有关条例、规程、标准、技术规范、无损检测的基本知识;掌握超声波检测的原理;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熟悉锅炉压力容器和金属材料以及产品制造工艺的一般知识;熟悉安全防护措施。

3.3高级超声波检验人员可以编制审核检测作业指导书和工艺卡、审核签发检测报告、仲裁初级和中级人员对检测结果的争议、指导初级和中级人员的工作。

3.4 检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标准,实事求是,对检验结果负责。

4. 检验设备 4.1 超声波探伤仪

4.1.1 可以采用模拟或数字式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

4.1.2 超声波探伤仪的性能指标应符合JB/T1006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超声波探伤仪的性能测试方法应符合JB/T9214-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的规定。

4.1.3其工作频率至少为1-6MHz;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的采样频率在40MHz以上。4.2 探头

4.2.1探头性能必须按JB/T10062-1999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4.2.2单斜探头主声束垂直方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不大于2°,单斜探头的晶片面积不应超过400mm2,单斜探头磨损后经测试其性能不能符合要求后应更换。

4.2.3探测具体的部件应按照相应的标准的要求选择探头。4.3仪器和探头的组合性能

4.3.1仪器和探头的组合性能应按JB/T9214-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测试。

4.3.2在所探焊件的最大声程处,有效探伤灵敏度余量不小于10dB。4.3.3仪器和探头的组合频率与公称频率误差不大于±10%。

超声波作业指导书 新公司金属室 4.3.4直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大于或等于30dB,斜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大于或等于6dB。4.4 试块

4.4.1 标准试块CSK-IB的技术要求应满足JB/T10063-1999 《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的规定。

4.4.2对比试块应选用与被检工件材料相同或声学性能相近的材料制成,试块的外形尺寸应代表被检工件的特征。

4.4.3探测具体的部件,应采用相应标准规定的试块。4.5耦合剂

耦合剂应有良好的润湿性能和透声性能,对工件无腐蚀,对人体无害,容易清洗。

5.校准与复核

校准应在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上进行,校准中应使超声主声束垂直对准反射体的轴线,以获得稳定和最大的反射信号。校准、复核和线性检验时,任何影响仪器线性的控制器(如抑制或滤波开关)都应在“关”的位置或处于最低水平。

5.1仪器校准

在开始使用仪器时,应对仪器的水平线性进行测定,测定方法按JB/T10061的规定进行,在使用过程中,每隔三个月至少应对仪器的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进行一次测试。

5.2探头校准

5.2.1在探头开始使用时,应对探头进行一次全面的性能校准,测定方法按JB/T10062的规定进行。

5.2.2斜探头在使用前应进行前沿距离、折射角、主声束偏离、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的校准。使用过程中,每次使用前应校准前沿距离、折射角和主声束偏离。

5.2.3直探头的始脉冲占宽、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应根据使用的频度每隔一个月或三个月检查一次。

5.3组合系统的校核

5.3.1每次检测前均应对扫描线、灵敏度进行校核,遇有下述情况应进行重新核查: a.校准后的探头、耦合剂和仪器旋钮发生改变时; b.开路电压波动或怀疑灵敏度有变化时; c.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时; d.工作结束时。5.3.2时基调节复核

超声波作业指导书 新公司金属室 当发现校验点反射波在扫描线上偏移超过原读数的10% 或满刻度的5% 时,应重新调整扫描比例,前次校验后已经检验的管件要重新检验。

5.3.3距离-波幅曲线的复核

复核时,校验应不少于3点,如曲线上任何一点幅度下降2dB,则应对上一次所有的检测结果进行复检,如幅度上升2dB,则应对所有的记录信号进行重新评定。

6.检测工艺

对于具体部件的检测,中级或高级检验人员应根据相应的标准编制检测工艺卡,经审批后实施。工艺卡应包括如下内容:检验等级、材料种类、规格、检验时机、坡口形式、焊接工艺方法、表面状态及灵敏度补偿、耦合剂、仪器型号、探头及扫查方式、灵敏度、试块、缺陷位置标定方法、报告要求、操作人员资格、执行标准等。

7.检验程序 7.1检验流程

工件准备--表面检查、委托检验--接受委托、指定检验员-了解焊接情况—确定检测工艺卡—选定探伤方法、仪器、探头、试块—校准仪器和探头--制作距离波幅曲线--调整探伤灵敏度—校准与复核--涂布耦合剂--粗探伤--标示缺陷位置--精探伤--评定缺陷—复核--记录--报告--审核--存档。

对于不合格焊缝的重新探伤,仍然遵从此程序的要求。7.2委托

委托单位委托前应提供检测部件的编号、分布图以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与条件,检测部位应清除掉油漆、氧化层、飞溅等,露出金属光泽,必要时还应把焊缝余高打磨掉。委托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的检验比例委托检验。需要热处理的部件应在热处理后进行委托。

检验部门应了解工件的名称、材质、形状、规格、使用标准、以及安全作业环境等,确认可以实施检验后,方可受理委托。

7.3检验前的准备

7.3.1根据被检部件的材质、规格、性质和结构形状选定探伤标准,确定检验等级,确定检测工艺卡。

7.3.2 对选定的仪器、探头的性能及其组合性能应进行测试,并符合要求。7.3.3制作距离—波幅曲线及综合补偿测定:

7.3.3.1 斜探头前沿距离、•K值的测定应在CSK-IB试块上进行,前沿距离、K值至少应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

超声波作业指导书 新公司金属室 7.3.3.2调节扫描速度、扫描比例,按照选定的标准要求制作距离波幅曲线,并计入综合补偿,绘制在坐标纸上。

7.3.3.3 综合补偿测定按选定的标准进行。

7.3.4检测面和检测范围的确定应保证检查到工件被检部分的整个体积,检验前应用80#或100#砂纸去除检测面上的毛刺等,•以利于声耦合和探头的移动并减少探头磨损。

7.3.5对于焊缝的检测,斜探头扫查声束通过的母材区域应用直探头进行检查,以便确定是否有影响斜探头探伤结果的缺陷存在。检查方法按选定标准的要求,•此项检查仅作记录,不属于对母材的验收检查。

7.3.6对于焊缝的检测,为了便于对缺陷的判定,可以对焊缝两侧的母材进行厚度测量,并作好记录。

7.4检验

7.4.1按照选定标准的规定确定探伤灵敏度,并对扫描线和灵敏度进行复核。7.4.2 扫查时应尽量扫查到工件的整个被检区域,探头的每次扫查覆盖率应大于探头直径的15%,探头移动速度不应大于150mm/S。

7.4.3 可以采用锯齿型扫查、斜平行扫查和平行扫查,以检测不通走向的缺陷。检测纵向缺陷时,探头沿焊缝在母材上均匀做锯齿形或矩形扫查,•在保持探头移动方向与焊缝中心线基本垂直的同时,还要作10°-15°的摆动;检测焊缝和热影响去的横向缺陷应采用斜平行扫查和平行扫查。

7.4.4 初探时,如发现评定线及以上的反射波时,可先用记号笔在部件上做出标记;待整个部件初探结束后再对所标记反射波进行复探。

7.4.5 复探扫查可用平行扫查、旋转扫查、摆动扫查、前后扫查等方式找到反射波最大值,读出深度并计算出反射波距探头前沿的水平距离。如确定该反射波为缺陷回波,则在母材上记录该缺陷深度、反射当量、指示长度等参数。

7.4.6 缺陷尺寸参数的测定:

应根据缺陷最大反射波幅度确定缺陷当量值Φ或测定缺陷指示长度△l。

7.4.6.1缺陷当量值Φ,用当量平底孔直径标示,可采用公式计算、试块对比、或当量计算尺确定缺陷当量尺寸。

7.4.6.2缺陷指示长度△l的测定:

a.反射波高只有一个高点时,用半波高度法测长。

b.反射波高有多个高点、缺陷端部反射波幅位于定量线上及Ⅱ区时,用端点峰值法测超声波作业指导书 新公司金属室 量缺陷长度。即以缺陷两端反射波信号最大值之间的距离确定为缺陷的指示长度。

c.当缺陷反射波峰位于Ⅰ区,若有必要记录时,将探头左右移动,使波幅降到评定线,以此测定缺陷指示长度。

d.对于管道焊缝,当确认为根部未焊透时,应采用K1探头,在特定的试块上进行对比测定,以确定其指示长度。

7.4.7缺陷评定

7.4.7.1应根据缺陷的反射当量和特征、缺陷位置、缺陷的指示长度结合生产工艺综合分析,来推断缺陷的性质。当怀疑有裂纹等存在而超声又无法准确判定时,可辅以其它检测方法。

7.4.7.2 检测结束后应对仪器扫描速度和探伤灵敏度进行复核,并执行5.3.2条和5.3.3条的规定。

7.4.7.3 根据缺陷情况依照选定的标准对缺陷进行分级。7.4.7.4 根据选定的验收规范评判检测结论。

7.4.7.5不合格焊口返修后应按本程序的要求进行委托和检验。8.标识与报告

8.1超标准缺陷应在母材相应位置注明深度、长度,并标明“返修”字样,有需要可加其它文字说明,以便磨除缺陷。检测人员应出具“探伤缺陷返修单”,说明返修部件的编号、返修缺陷的数量及每个缺陷的位置与尺寸等。

8.2 检查结束后,按缺陷分布情况画草图如实记录其深度、当量、长度、性质等,并签发检测报告。记录与报告中缺陷位置的标注,应在产品上打上测量基准点和测量方向的标识或制定详细的说明。报告显示合格的产品,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3检测合格的部件,如有要求,应在工件上作永久和半永久性标识。8.4 报告

8.4.1 返修合格的焊口应在报告中注明“返修合格”。

8.4.2 检验报告的填写、审核、签发按《金属检验与试验报告签发审核制度》和《金属检验与试验报告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4.3检验记录与报告及检测工艺卡等资料的管理按《金属检验与试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保存期不少于7年。

9.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9.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

超声波作业指导书 新公司金属室 9.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绝缘鞋,着装应轻便灵活。9.3高处作业必须扎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

9.4雨天禁止室外作业,对焊口进行探伤检验时,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牢固且有护栏。9.5下雪天禁止室外作业,雪后应立即清除工作区内的脚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霜雪。

9.6在进行无损探伤时,必须用绳子把仪器固定在牢固可靠处,防止仪器坠落。9.7在高处作业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以防止物品坠落伤人。

9.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照明不足时应增设照明灯具,否则应停止作业。9.9仪器充电时,应注意识别电源电压的等级,以免损坏仪器。仪器连续充电不得超过12小时。

9.10在给检验设备接电源时应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挂在闸刀上。

9.11在对工件进行检验时,应注意被检工件以及周围工件是否稳固,防止滚动、滑落、倾斜。

9.12被检焊口附近有正在热处理的焊口时,应防止触电、烫伤。被检焊口温度过高不得进行超声波检验。

9.13狭窄环境工作前应先观察环境,防止扎伤、碰伤。

9.14发现工作场所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报告,不安全因素消除后再进行工作。9.15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10.环境保护措施

10.1超声检验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和设备,预防二次污染。10.2应尽量采用无腐蚀、易清洗的耦合剂。10.3超声检测结束后,应擦拭掉检测表面的耦合剂。10.4使用后的破布、砂纸应放在制定的垃圾堆放处。

10.5施工现场车辆较多、扬尘大,应洒水降尘,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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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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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超声波作业指导书

桥梁支座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本指导书仅适用厚度≥30mm的碳钢铸件的超声波探伤,及根据探伤结果对铸件进行评级。所用的方法仅限于A型显示脉冲反射法。本指导书依据标准为《铁路桥梁球型支座》及GB/T 7233.1-2009 铸钢件 超声波检测第1部分:一般用途铸钢件。

1、设备材料

1.1仪器:超声波探伤仪。1.2探头:纵波直探头。

1.3试块:选择与桥梁支座材质相同的铸钢件对比试块。1.4刚直尺或盒尺。

2、探伤过程

2.1工件名称编号、规格;热处理状态:正火;表面粗糙度基本符合探伤要求(机加工后表面Ra≤12.5μm);耦合剂:机油与黄甘油混合剂、水或浆糊;探伤方法:纵波法;探测面:上支座板、下支座板凹半球球面及底面大平面;定量标准≤φ4当量平底孔,评级标准根据缺陷面积进行判定,具体内容见GB/T7233.1-2009铸钢件 超声波检测第1部分:一般用途铸钢件,铸钢的超声波探伤质量等级不低于II级。2.2探伤准备

2.2.1校准探伤机试块频次:每天校准一次。

2.2.2清理工件探测面的油污,测量总体尺寸,选择试块,记录工件编号。2.2.3根据铸件缺陷的大致分布情况及性质选用探头。2.2.4仪器的测距校正到纵波声程100mm。注意:不能使用始波与第一次底面回波调整测距。

2.2.5仪器的“信号抑制”置“关”或“0”,探伤灵敏度校正如工件厚度小于3N(3N=127mm),用各声程对比试块校正灵敏度。校正后记录衰减器读数N,校正后不得使用“发射”、“增益”旋钮,但可使用衰减器。校正时选用铸钢对比试块,并填写相应记录。如工件厚度大于3N(3N=127mm),用大平底校正,计算灵敏度公式如下: △N=40lg(d1/d2)+40lg(a2/a1)=10lg(30/100)≈-21dB 其中d:平底孔直径 a:声程 △N=20lg[(πd2/(2λa)]=-22dB 其中λ=c/f c:纵波声速 f:探头频率

下支座板盆环探测面时灵敏度和固定支座相同。2.3探伤操作 2.3.1粗探及缺陷形状的判定

在下支座板凹半球球面及底面大平面作全面扫查,扫查探伤人员要选择有规律的扫查路径进行探伤相邻两次扫查应相互重叠覆盖范围应大于探头晶片尺寸的15%,探头的移动速度不得大于150mm/s。探头在最高缺陷波附近沿直线左右扫查,当波峰下降速度很快时,此时即可判定此缺陷为点状,当波峰下降缓慢时,即可认定此缺陷为条状;当底波消失时,缺陷波很强,可以认为是大面积缺陷,如:夹层、裂纹;当缺陷波和底波都很低或者两者都消失,可认为是大而倾斜缺陷或疏松;当缺陷波互相彼连,高低不同,底波明显下降时,可认为是密集缺陷。2.3.2精探

逐个测量每个缺陷的位置,即与工件侧面的距离(用钢板尺测量)和缺陷的埋藏深度hx。缺陷的大小即波高Nx(衰减器读数),点状:在波高为基准波高H-80%时,记录hx和Nx,计算其当量直径dx。Dx=d(hx/h)10Nx-N/40 条状缺陷用相对6dB法测长Lx。

注意:一个缺陷测量后,必须恢复到起始灵敏度。

2.4探伤完毕,整理好设备,根据探伤结果,填写记录并对铸件进行判定,符合质量等级不低于II级的铸件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铸件内部有裂纹报废。

3、由操作者填写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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