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放弃办理红字发票公函
商函
00000000:
我司供应商编码: 00000000,在对账单号为:00000000 中建议开票金额为-00000元(税额为0元),实付金额为0000000元,我司自愿放弃该对账单中建议开票金额为负数部分红字发票办理,不追究贵司责任,我司愿意承担一切税务风险及法律责任。
(盖公章)公司名称
日期: 0000年0月0日
第二篇:办理红字发票说明
说
明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开票人员在**年**月**日开具给******(写正确公司名称)的一张则止水发票有误。错误原因是误将购货方的名称开具成:******,正确名称为:******;错误纳税人识别号:******,正确纳税人识别号为:******;错误地址、电话为:******。正确地址、电话为:******;错误开户行及账号:******,正确开户行及账号:******,错误发票号码为******、金额******、税额******。
上述专用发票我单位没有交给购货方,所以购货方无法出具拒收证明。
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公司(申请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如果销售方把发票交给对方,发票被退回,还要有对方的拒收说明(拒收说明包括:写明拒收原因、错误的事项、正确的事项、拒收票号、金额、税额、必须加注:“上述专用发票我单位没有认证。特此拒收”、必须加注:“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字样。拒收说明必须加盖购货方单位公章。)
办理工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备资料及要求
一、企业办理退货业务而准备资料(购方办理); 除开票系统中打印《申请单》一式两份外准备:
1、购货方提供退货申请书面材料。
2、退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购买方记账凭证复印件;
4、购买方入库单复印件;
5、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6、认证结果通知单复印件
7、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对办理大宗退货业务需实地核查。
二、企业办理折让(促销)业务需准备资料(购方办理)除在开票系统中打印《申请单》一式两份外准备:
1、购货方提供折让申请书面材料;
2、原始购销合同中“折让”条款复印件;
3、原始购销合同中“折让”条款没有注明折让金额的,需提供有关补充协议;
4、由于市场因素形成价格异动办理临时性折让《促销》业务的需体统销货方相应的文件;
5、购买方记账凭证复印件
6、购买方入库单复印件
7、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8、认证结果通知单复印件
9、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对办理大宗折让(促销)一万五需实地核查。
当月办理退货及折让的必须做“进项税额转出”,反映在当月申报表二“21”行。
三、销售方税务局办理准备资料:
除在开票系统中打印《申请单》一式两份外,分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方有误购买方拒收的(自开票之日90天内);
1、开票方提供开具红字发票书面盛情。(一份发票对应一份申请)
2、购买方拒收书面说明。(一份发票对应一份说明)
3、对应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
4、蓝字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二)因开票方有误等云因尚未交付的(开票当月或此月)
1、开票方提出开具红字发票书面申请(一份发票对应一份申请)
2、对应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
3、蓝字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销售方书面申请及购买方拒收说明必须写明该发票错误内容及应开具的正确内容
《申请单》系统内打印
注意:以上提供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同事加盖公章。
依据文件:国税发【202_】18号:京国税发[202_]46号;国税函【202_】761号
第三篇: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如何开具
功能介绍: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对应的该张发票已跨月或已抄税,则不能作废,需利用该功能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销。
第四篇:红字发票
双十一三局两胜物料制作、执行及视频拍摄人像摄影
活动合同
甲 方:杭州脸脸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昆山市天狼星广告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脸脸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北门路809-1号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11F 联系电话:朱先生 *** 联系电话:沈小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委托情况:
甲方于202_年11月11 日至202_年11月13日,委托乙方在江苏昆山九方城进行活动;
甲方于202_年10月27日至202_年10月28日,委托乙方在江苏昆山九方城进行视频拍摄及人像拍照活动; 活动地点:江苏昆山九方城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 沈佳音 为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执行期间与乙方的日常沟通、协作,负责监督检查活动现场布置的质量、进度,并按照确定后的活动策划方案对现场进行验收。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活动执行工作,为乙方活动执行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3.甲方应保证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等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
4.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内容及标准以甲方和中商百货(购物中心)现场验收通过为准,其核心要求就是保证活动能顺利进行),在不影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于活动前1-5个工作日内,检查乙方提供的物料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做出补充或修正。
5.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并签字认可。如超期没有反馈,乙方将视甲方为同意执行,并完成工作。6.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7.甲乙双方需按照确定后的活动策划方案开展活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计划,应在活动搭建时间前告知乙方,由于变更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8.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 三局两胜-千鲸计划活动标配报价”所列明细及《千鲸计划供应商工作职责》,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9.搭建过程中,乙方应于甲方确定进场计划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时间搭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搭建,需
要赔付甲方本合同总服务报酬的5%即¥ 6710 元(大写人民币 陆仟柒佰壹拾元 元整)。10.乙方应在现场布置施工及撤场时,保持周边环境及活动公共区域的整洁和物品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损坏场地方物品产生的财产赔偿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要求、内容提交推广方案和进行创意设计。
1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13.乙方应负责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完成,负责保障自身工作人员、表演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因乙方(含乙方表演人员)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服务项目及报酬
根据现场布置方案,总服务报酬为¥ 134214 元(大写人民币 拾叁万肆仟贰佰壹拾肆 元整),其中各项明细(内容)见附件。
三、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3.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服务报酬的30%即¥ 40264 元(大写人民币
肆万零贰佰陆拾肆 元整)。
3.2甲方应在乙方活动进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服务报酬的70%即¥ 93950 元(大写人民币 玖万叁仟玖佰伍拾 元整)。
3.3 在上述条款的基础上,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之相应价款。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而造成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开户名: 昆山市天狼星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银行帐号:3916806660*** 乙方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紫竹路支行
四、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1.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在确保活动进度的情况下,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拾肆 元整)支付违约金。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4.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报酬的30%即¥ 40264 元(大写人民币 肆万零贰佰陆拾肆元整)支付违约金。
5.因甲方延迟支付乙方所需材料,从而导致乙方延期提交设计方案,乙方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不影响甲方的按期付款。
六、知识产权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甲方所有,即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包括且不限于背景板、幕布等)归甲方所有。
七、保密
1、双方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知技术的外,均构成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2、双方同意不得使
第五篇:关于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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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发票
202_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午 1:36
一、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
要做好红字发票的数据采集工作,首先必须对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作出统一规定,如不对红字发票开具作出规定,任由企业随意开具红字发票,不仅不利于数据采集工作,影响数据采集质量,而且还会对税款的计算和缴纳带来影响。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1、企业跨月作废开具红字发票,必须先收回已送给购货方的错误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收回的错误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凭据,在未收回错误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前,不得擅自开具红字发票。企业在记帐时,要将被冲销发票的全部联次附在红字发票记帐联后面,以便备查。
2、企业发生退货或折让开具红字发票,必须先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退货折让证明单》。《退货折让证明单》是发生退货或折让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凭据,在未取得《退货折让证明单》前,不得擅自开具红字发票。企业在记帐时,要将《退货折让证明单》附在红字发票让帐联后面,以便备查。
二、不同情况下,认证报税对红字发票的处理
1、销货企业开出发票,本月内发现错误,在未收回发票联、抵扣联的情况下不得作废,若企业误作废处理,购货方又将抵扣联进行认证,一定要注意当月存根联的采集,若购货方在抵扣联认证后又将发票退给销货方,销货方在同一会计区间内将发票作废。以上情况在稽核子系统比对后会产生属于作废发票进行抵扣,将转入协查子系统进行协查。这时一定要注意当月相应存根联采集,否则就形成缺联票。
2、销货企业开出发票,本月内发现错误,在收回发给购货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可在当月做作废处理;若发出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收回,销货企业此时不能做作废处理,要凭对方出具的退货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同时要注意存根联的采集。
3、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退货折让证明单才能开具的红字发票的处理。此类红字发票要求在报税时将存根联进行采集。
4、购货方出具退货折让证明单取得销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抵扣联,需在当期认证。如不及时认证并冲销进项税额可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罚。
5、跨月作废形成的红字发票的处理。销项企业必须在收回原来已出发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方能跨月开具红字发票。对购货方已认证并无法收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提供税务部门的退货折让证明单等,否则不予开具红字发票;销货企业当月开出的红字发票的抵扣联应全部在当月认证;销货企业当月开出的红字发票的存根联必须在次月的报税期内与其它存根联一道报税,进行存根联采集。
6、企业未能将全部红字票送来认证问题。基层税务机关布置申报审核人员和报税人员在审核发票时与认证清单核对,凡未认证的红字发票抵扣联留下在报税期结束后进行认证。但必须在发票所开月份的次月全部认证完毕。
7、关于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问题。按规定防伪税控企业是不应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如企业已开具,则会形成滞留票;若发现开出的
发票错误进行跨月作废或发生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则形成红字滞留票。对以上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均要注意报税采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和金税工程监控的要求,为降低专用发票作废率、红字发票率人工认证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重申并完善如下:
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事项
1、领购发票时,应妥善保管所携带的资料,特别是税控IC卡和领取的空白发票。
2、领取发票后,应在发票发售窗口现场审核发票数量、联次、种类是否正确(手写版普通发票边缘封条不能损坏),并与《发票领购簿》上领购记录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的,应及时向窗口人员反映,由窗口人员进行核实;凡是在发票发售窗口以外审核发现差错的,由纳税人自行负责。
3、目前,发票大多采取背涂、水印干式复习纸等防伪印刷技术,请避免发票与带尖角的坚硬物品接触,造成票面划痕,影响其他联次字迹。
4、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及时将税控IC卡插入读卡器,读取税控IC卡内发票信息,根据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提示信息,再次核对电子与本次领购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起始发票的代码、号码和数量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核对有误的,放弃本次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读取发票操作,立即将本次领购的纸质发票与税控 IC卡一并带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窗口进行核实;如读取后发现的,应及时与淮安市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联系(联系电话3750911转822),并按税务机关意见进行处理。
5、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两个月内缴销。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用票量,减少空白作废票。
二、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受赠方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方要求开具的除外);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2_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工商企业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机器、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不开具专用发票。
三、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每次开具专用发票时,开票系统显示为将要开具的发票代码、号码,开票人员要认真核对与装入打印机中的纸质发票的代码、号码是否一致;如一致,则可执行开票操作;如不一致,请予核实,查明原因,并及时更换;无法查清原因的,应及时与淮安市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联系(联系电话3750911转822),并按税务机关意见进行处理。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经培训合格、持有防伪税控企业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不得擅自安排其他人员开具。
(一)打印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进行作废,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进行剪章作废。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在开票过程中,如发生计算机故障不能正常开票的,请及时与技术服务单位——江苏苏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市新民东路26号,市国税培训中心东侧,电话:3987431、3987480、3987978。投诉电话:3987042)联系解决。
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限有何规定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五、发生销货退回或索取销售折让如何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正数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正数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正数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发生客户名称、税号、地址、单价、货物名称、数量等填开错误或者使用货物时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全部(部分)退货,销货方必须凭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
(三)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四)对应作废而未作废,并已跨月无法作废的正数发票,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六、如何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一)首先检查纸质发票票面是否整洁、字迹是否清楚,特别是打印机针头因断针出现断行、密码区字迹模糊等,出现此情况,应当时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二)其次检查纸质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自身税号(市区因变更税号更应注意,自身税号中有字母的,必须大写)、金额、税额、开票日期,必须一致。同时,检查纸质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与密码区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必须一致,上述字段有一处错误或字迹不清楚的,均会出现认证不符或无法认证。
在此基础上,审核开票方税号、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单价等应相符,便于采购、仓储和财务等部门的内部管理需要。同时,开票方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要加盖在备注栏内,不能遮盖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税号、金额、税额、开票日期七个字段上,否则也会出现无法认证。如不能满足本条规定的,应当时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三)上述审核无误后,应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传递给相关办税人员,防止丢失、出现污渍、发生褶折,影响认证。
(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及时或相对集中地通过网上认证或到税务机关认证,尽量规避月底集中认证。一方面防止在保管过程中产生丢失、污渍、褶折;另一方面防止网上认证系统可能的故障或服务厅认证人多拥挤,特别是发现开具错误或不能认证时难以及时换票,给自身带来难以挽回的经济影响。
(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醒负责审批发票的领导签字报批时,不能遮盖上述七个字段。友情提醒:
1、在月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更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审核并及时做好认证。
2、到国税机关认证时,请携带抵扣联和发票联,防止抵扣联认证不清时,可用发票联进行认证。.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从开票之日起90天内进行认证。超过90天的,无法认证,需退回重开。
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从开票之日起90天内进行认证。超过90天的,无法认证,需退回重开。
4、如发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丢失的,凭开票方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记帐联复印件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5、如接到开票方通知该票已作废,但已在本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时,请及时持该份发票到税务机关处理。处理后应及时换发票认证。
七、如何做好抄报税
(一)首先要按规范开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及时在企业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进行操作,特别对作废专用发票要谨慎操作。误操作既会影响自己,更会影响购买方,会给以后双方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二)月底特别是最后一天晚12:00前,要完成核对本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情况。如有问题的,及时按规范进行处理。
(三)本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情况审核无误后,应退出企业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关闭计算机。
(四)次月初,在单位或国瑞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抄税,并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表。如抄税不成功,请及时与技术服务单位联系解决。
(五)一般在每月10日前,携税控IC卡和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表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遇双休日的,顺延一天;遇五
一、国庆等节日的,按税务机关通知顺延的天数进行报税。友情提醒:
1、逾期报税的,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处罚。同时,企业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会自动锁死,造成无法开票。
2、如因更换金税卡、硬盘或无法抄税等原因的,按税务机关或服务单位的要求,携带《重大问题报告单》和上月末开具的最后一份专用发票记帐联(或复印件或其他联次、本月开具的所有专用发票(包括作废票、负数票)以及结存的全部专用发票,进行解决。
八、金税卡(税控IC卡)、专用发票保管和打印设备设备调试、维护
(一)应妥善保管金税卡、税控IC卡、专用发票,防止丢失、被盗。发生丢失、被盗情况的,处罚很重,甚至影响纳税信用等级、专用发票领购、一般纳税人资格等。
(二)防伪税控设备使用或更换后,由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调试。在对调试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正常开票。除更换相关防伪税控设备外,打印格式特别是打印字体一般不作调整。每天首次开具专用发票时,在核对纸质与电子发票代码、号码以及开票信息无误后,可用空白纸打印,测试打印的字迹是否清晰,开票格式是否错位等,无误后,再通过“发票查询”,查找此份发票,进行打印。如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打印色带等维护后,再通过“发票查询”,查找此份发票,进行打印。在连续开票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也应及时做好相关维护。
九、对未按规定开具、保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金税设备等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红字发票就是退票,隔月开的负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