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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21-82323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4 13:07: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资源县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资源县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

目 标 责 任 书

为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县人民政府与各镇、各乡、各村(居)、各部门签订2014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县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6、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农村“一专三员”及监管相对人的质量责任意识。三是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和县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有序进行,使群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的到较大提高。

三、量化考核。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四、奖惩。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

1.本责任书不因人员变动而改变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资源县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第二篇:2011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对象

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为目标责任主体。

二、目标责任内容

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总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办事机构;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支持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正常履行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并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对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县(区、管理区)与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均要达到100%。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的有关规定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

力、物力和经费。

(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掌握本县(区、管理区)事故隐患情况,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大检查年内不少于2次。

(五)继续推进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加强对各乡镇、行政村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指导,要求100%的乡镇、80%的行政村建立镇工作站、村联络站,各项制度上墙、建立健全档案。

(六)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要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处理,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属于本级权限处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按时结案率达到100%。

三、考核与奖惩

(一)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就落实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履职到位,成效显著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市食安办保存一份。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者为自然签字人。

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市人民政府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负责人签字:

第三篇: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食品安全指示精神,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要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食堂必须讲究卫生,要定期对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毒物品,加强水源、电源管理,经常检查线路,规范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并及时索证索票,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四、操作重地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防止投毒破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五、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出现食物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凉菜等,责任人必须按着《食品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生法办事,出现一切事故全由肇事者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六、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岗治愈,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瞒报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此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实施。

学校负责人: 主管校长:

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

2017年9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食品安全指示精神,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要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食堂必须讲究卫生,要定期对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毒物品,加强水源、电源管理,经常检查线路,规范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并及时索证索票,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四、操作重地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防止投毒破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五、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出现食物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凉菜等,责任人必须按着《食品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生法办事,出现一切事故全由肇事者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六、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岗治愈,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瞒报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此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实施。

主管校长: 膳食主任:

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

2017年9月

第四篇:2012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苍游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明确各村安全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列入本辖区目标任务,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本辖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建设。健全和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做到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具体工作职责、有办公场所。

三、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管理,落实工作职责,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考核,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负责本村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单位(餐馆、学校及托儿所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立本地资料档案,全面掌握本村食品生产经营现状。

五、负责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负责本辖区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者的入场审查工作,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监督指导,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

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七、加强对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指导,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做好辖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工作。

八、做好信息反馈和文件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本辖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等情况,认真完成镇政府交办的任务。

九、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事故报告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尽力减小事故影响。

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民食品安全意识。

十一、年终,镇政府组织对本责任书签订的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则让你考评。

苍游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签字:签字:

第五篇:2007年华安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007年华安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控制,是保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精神及《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华政〔2007〕5号)的要求,特制定下达本责任书:

一、明确目标,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一)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经费。每月要报送3条以上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要整合监测资源和网络,开展监测监管工作。利用现有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监测和专项检查监测工作,抽检品种统一不重复。检测资源共享,结果互认。

(三)要开展综合监督检查。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察督导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

(四)要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及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1、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不合格率控制在3%以内。

2、主要水产品(虾、大黄鱼、罗非鱼、鳗鲤)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

3、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企业添加剂使用备案率达100%。

4、规定产品获得QS标志达100%。酱油、食醋、鱼露、粮食(挂面、线面、粉干)、糕点、酒类产品市场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豆制品市场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肉制品合格率达98%以上,蛋制品合格率达达98%以上。

5、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0%以上。

6、企业证照齐全率95%以上。

7、餐饮企业证照齐全率不低于95%。

8、餐饮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不低于95%。

9、学校食品卫生现场检查到位率达100%。

10、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现场检查到位率达100%。

1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防止水源地化学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

12、县政供水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要达96%以上,提高二次供水3项指标(浊度、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抽检合格率,合格率要达96%以上。

二、加强领导,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乡镇(场、区)主要负责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场、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要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做到有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每个乡镇有一个食品安全管理示范村、有专项工作经费、有计划、有食品安全定期分析会、有会议记录、有总结。并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工作目标考核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食品品种的整治,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反应快,报告及时,查办迅速。

三、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做到既明确职能,守土有责,又把握重点、协调配合,无缝对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二)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到位,全面付诸实施。

(三)要狠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督促企业签定《公开承诺书》和《质量安全责任书》,并监督其自觉履行。

(四)要实行食品安全工作 “首问负责制”,不论是何部门,凡发现涉嫌假冒伪劣的商品都要按我县执法联动有关规定,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一查到底,依法履行执法责任,不得互相推诿,放纵违法行为。

(五)日常监管工作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并及时做好各有关企业食品安全报告制度。

(六)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监管责任网“三网”建设。

资源县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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