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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的重要性(范文)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21-41688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8 07:38: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的重要性(范文)

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的重要性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并提高其投资效益的一种有效途径。本文对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重要性及工程项目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论述。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并提高其投资效益的一种有效途径。通过审计,可以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可以有效控制并真实反映工程造价,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本文对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重要性及工程项目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论述。

一、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重要性

1、有利于完善监督体制,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防止滋生腐败行为。近些年来,工程建设领域一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腐败现象,防而不止,堵而不绝。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未能形成工程投资、管理、监督等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体制。其中,审计本来作为重要的监督部门,但却只是在工程竣工后才开始进行,这时“木已成舟”,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大多已难以改变和挽回。而实行审计,有利于审计人员从投资决策开始就参与到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之中,随时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各方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及时揭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舞弊、违纪、违规行为,制止不正之风,促进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正确运用权力,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实施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遵循国家有关规定,防范产生错误和腐败行为。

2、有利于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对建设工程相关的审计、建筑、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目前,建设项目主要由《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法规来规制。在项目建设审计中,审计部门除按要求依据《审计法》的规定外,还须要依据其他法律的规定。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传统的审计方式往往造成对所发现问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如对工程造价审计争议是适用《审计法》还是《合同法》的问题;施工方利用建设单位某些失误套走建设资金的问题等。而开展建设项目审计,审计部门及时参加工程建设的每个主要阶段

关注工程项目的事前审计

工程项目按审计内容分类有很多,本文立足内部审计,从工程造价管理角度谈谈工程项目事前审计的主要内容,供大家交流学习。这里我们把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审计活动称为事前审计,为工程项目批准立项后至工程项目具备开工前这一阶段的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审查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合法性

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经过勘探、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各个环节,在各个环节,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尤其重要,必须走招投标程序,且程序必须合法,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阳光操作,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

上述规定从项目大小、建设性质、资金来源等方面界定了招投标的范围。因此审计活动应按照上述规定,审查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者是否经过招投标;审查招投标程序是否正规、完善;审查是否有招标文件、投标预算或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等。

二、审查拟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合规性

招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按照上述规定,拟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载入招标文件。拟订条款载入招标文件后是一把双刃剑,投标人投标则表示同意了拟订条款,拟订条款经过招标程序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因此招标人应重视拟订条款的起草、拟订工作,并须载入招标文件告知投标人。拟订条款越详细、越具体,合同执行者的责任和义务越清晰、越明确,执行中的纠纷和争议也越小。

对拟订条款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工程中主要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和不超投标报价,在同质同价的条件下,择优选择供货厂家;(2)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签定承包合同的同时,应将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扬尘、噪声、污水等污染物的治理写入合同附加条款;(3)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正式签订前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工程量清单,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形式是否符合该工程特点,文字表达是否准确,合同条款是否完整;

(2)合同签订的内容是否依据招标文件,是否改变或削弱了招标文件提出的执行条

三、审查施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招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按照这一规定,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为了保障施工合同签订与招标文件相一致,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程序、审查部门等。

件和执行效力;

(3)招标文件以外新增补的合同内容,是否维护和保障了双方经济利益,是否属于失衡或无效条款;

(4)格式文本合同不明确或显失公平的条款或内容,是否进行了针对性的删改或修订;(5)合同审查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是否在正式签订合同时进行了更正和采纳。

四、审查工程项目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完善性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繁杂,视项目大小成立临时管理机构和建立内控制度可以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有效进行。

工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建立材料设备价格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保障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行认质认价,保障材料设备招标工作有效施行,杜绝乙方在材料设备上赚取不正当利润;

(2)是否建立工程变更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保障工程变更程序规范、变更签证清晰,变更责任及时追偿,变更造价及时纳入结算;

(3)是否建立审批权限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保障工程项目经济事项批管有序,发生前经过论证研究,发生后得到妥善处置;(4)是否建立工程资产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保障工程财务收支,工程资产购置、清理合规合法。

(作者单位:南丰县审计局)

论述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摘 要:众所周知,工程项目审计的范围,涵盖了项目开工前、在建期间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工作,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的财务收支,更重要的是涉及到决策、规划、设计、概预算、招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管理活动。它侧重于管理活动的检查和评价,目的在于督促和帮助被审计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效率。但是,往日的工程项目审计重视竣工决算审计,忽视项目开工前和建设中审计,使项目的内部监督效率大打折扣。�

关键词:工程监督;工程审计事后审计盲点多�

(1)事后的审计,由于缺少对工程图纸设计进行审计,造成设计不规范,给工程招标、施工、竣工审计带来困难,引起工程项目技资的损失浪费。�

(2)招投标不规范。比如,一些单位通过邀标确定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没有标底造价,谁家报价低谁中标,工程质量难以保证;还有个别施工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投标,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再想方设法办理各种签证来增加工程价款。�

(3)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有些合同条款与招投标规定不相符,如招标文件规定承包形式为固定价承包,而合同却是可调价合同,在此情况下,承受风险因素的主体从施工单位转移到建设单位了;某些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在投标时作了一系列承诺,合同中却没有相应的条款,或者相应条款的内容出现缩水;某些合同规定的工程预付款比例过高,当审计后造价低于已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不再配合审计签字确认,使建设单位蒙受损失;有些合同条款表达模糊,使工程结算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各执一词,造成工程难于结算。�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要紧抓要点�

目前,一些建设项目审计“关口”实现了前移,由“秋后算账”式的竣工结算审计转变为“惩前路后”式的全过程审计,全过程审计有利于有效遏制建设项目的损失浪费,更好地发挥审计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作用。但是,在全过程审计中有时会出现“胡子眉毛一把抓”,结果什么都没抓住;或者重点不突出,审计参与切入点含糊,全过程审计如同虚设。因而,在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中,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把“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贯彻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2.1 开工前审计的重点�

开工前审计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有关批复、资金来源、初步设计、招标过程、合同、“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审计或参与监控,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审查施工组织结构是否合理,施工队伍和设备配置能否满足施工需要,项目指挥部的人员配备及素质能否达到要求。审查建设单位与工程相关的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建立了工程预算、合同、工资、成本、设备材料、安全质量、财务等一系列制度,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严密。�

(2)审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资供应企业等承接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3)审查总概算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无夹带计划外工程、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者用计划外项目挤占计划内项目的情况;有无少列、漏列工程和费用项目,或者故意留缺口,将限额以上项目压为限额以下项目的问题。编制概算所依据的指标、定额、费率、材料(设备)的预算价格等是否现行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4)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初步设计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确定与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基础,设计是否经济合理,对控制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优化设计的方法和措施很多,如推行限额设计;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引入设计监理加强设计审查;运用价值工程从功能和价值上优化设计方案。(5)加强招标及合同管理环节审计。

在招标、合同管理环节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第一,审查图纸资料的完整性。图纸不齐、资料不全的工程,特别是三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三超(超计划、超面积、超标准)工程,不得招标。

第二,要加强施工单位资质审查,预防挂靠承包工程。有些个体无资质建筑商利用挂靠资质,获取工程施工资格。因项目被层层转包或分包,真正形成项目实体的价值愈来愈少,据对该类工程的初步统计,个别项目的实体投入不足总投入的60%,同时伴随着极大的质量隐患。第三,要预防建设单位搞小标底大合同,采取虚假招标。建设单位有时想把工程发包给自己熟悉的施工企业,通常把同一项目肢解,采用大头小尾进行招标,即先将少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若由意向单位中标,则再进行追加投资,签订阴阳合同,否则剩余工程另行招标发包,形成了建筑市场的不平等竞争,同时滋生了建筑市场新的腐败。

第四,要搞好施工合同审计,在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中,合同审计是重中之重。在合同审计时应注意:在合同签订前,审查合同的合法、合规、公平、完整性。重点要审查施工内容、工程总造价、施工期限和工程质量等是否与中标的标书一致,投标单位的承诺在合同中体现得是否充分,如质量保证、工期保证、违约责任等。防止定标时严格要求,订合同时迁就照顾的情况出现。如有些工程招标时规定:施工单位的中标价即可作为竣工决算价,如有其他变更、签证应按招标文件精神或合同中相关条款结算。然而,经招标后,在施工承包合同签定时,在合同中再约定按实际结算,招标只起到确定施工单位的作用,合同管理存在漏洞,造价控制乏力。�

2.2 项目建设过程的跟踪审计�

随着工程进度的开展,到工程完成时,有些施工内容和工程量为不可见,而监理证词不足用来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为真实、准确的判断工程施工情况,开展中间过程跟踪审计就显得非常必要。中间过程跟踪审计重点应认真审核工程签证。�

现场签证是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对未尽事项或变更项目的说明和记录,是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调整,从合理控制造价的角度出发,对涉及费用的签证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签证要及时,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的签证,最好在隐蔽之前核定,避免事后扯皮;二是尽量做到有据可依。变更和签证要注明工程量与事由,并且尽量把签证图纸化;三是严格履行签字程序,签证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章;四是所有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现场变更和现场签证,一律不得增加费用,不得进入结算。特别要注意那些只是对合同中工程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工程联系单。一些建设方监理人员对定额不熟悉,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本应包含在定额子目内容中的费用另行签证,甚至连金额都签好,施工队以“甲方已签证”的理由“据理力争”,给审计造成一定的麻烦。审计人员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时,要与现场勘察相结合,深入现场,以书面手续为依据,对照图纸位置,对照建筑物进行测量核实,去伪存真,认真核准工程量。审计部门要对签证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对本阶段的审计要做好原始记录,必要时可写出阶段性审计报告,将各类资料整理归档,为完工结算审计做好准备。�

2.3 竣工结算期审计�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在实际审计项目中所占比例较大,在这个阶段中应做好工程量、设备及主材价、工程取费以及定额的审计。审计机关应组织审计人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测,核对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造价;严格审查各种定额套用和取费,并要与有关合同条款详细比对,避免高套、错套定额。�

在结算审计中容易出现施工单位有意加大工程决算价的问题。这是由现行工程项目审计政策环境造成的。首先,由社会审计或建设单位审核,工程结算被核减,送审单位(施工单位)不需承担任何责任,这就等于给施工单位有意编制不实工程决算网开一面。对施工单位而言,有意加大工程决算价,无论是否被审核出,只有利,没有害。其次,社会审计是以核减额提取审核费,使执业审计人员存在纵容施工单位编制不实工程决算的可能。因为施工单位的这种行为对社会审计机构也有利。以上两点,可以说是现行基建工程审核政策法规存在的漏洞。�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审计中,应该建立基建管理人员的责任考核制度。施工单位编制不实工程决算,处于第一线的基建管理人员(含预决算人员)在审核时未发现,这是一种失职或不称职的表现,应对其进行责任考核,这样有利于加强基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或者,为杜绝工程结算审计机构与施工单位共谋擅自提高结算申报金额,应该在签订施工合时,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当审减金额超过一定幅度时,超过部分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承担一定违约责任。同时受托审计中介机构应建立有效的控制制度,防止现场审计人员与有关利益方共谋。

1.放水关于XX2010年工程项目的审计报告

关于XX公司工程项目的审计报告

XX内审字(2010)第6号

XX公司:

受审计委员会委托,我们对XX公司(以下简称XX)2010年工程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每个项目的实际操作流程、审阅相关的项目资料、审查会计凭证与合同、进行现场观察等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如下表:

二、审计结论

经过审计,对XX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得出以下结论: ① 项目未按规定审批。XX项目6000 m²未经批复已经施 工(后补批复),XX项目新增XXm²未经批复;XX项目施工图尚在审查中,但已经施工;XX项目的处理能力由XX扩容到XX、投资由XX万元增加到XX万元没有报批。

② 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不到位。各工程项目都存在资料 不全、没有资料清单的情况。

③ 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验收。XX项目基础隐蔽工程在施 工阶段没有按规定及时验收,导致完工后无法验收;XX m²的XX截止XX还没有按规定完成最终验收。

④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不规范。XX项目材料供应商的 选择、价格的确定、质量的验收由施工方负责,XX公司对其缺乏监控;XX项目没有要求供应商提供专利设备的专利证书及资质证明、对采购价格的确定没有书面记录。

⑤ 账务处理不规范。XX项目已使用但财务上没有作为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已付款的5.9万元材料没有验收单;XX项目对弃标单位收取的履约保证金5万元没有及时转入“营业外收入”。

⑥ 合同管理不规范。XX项目施工合同及增补合同未经 律师审核、合同条款“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中对施工方与材料供应商的职责不明确;XX项目临时路合同没有领导签字、采购钢材45,226.56元没有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工期由XX天变更为XX天只是口头沟通,没有书面性证明。

三、审计建议

(1)问题①工程项目的立项、变更应严格按照《XX公司治理文件系列》规定执行;

(2)问题②③④项应严格按照XX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3)问题⑤工程项目账务处理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

(4)问题⑥合同管理应严格按照XX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同时,我们建议XX公司对以上问题尽快进行整改,并明 确责任人,我们将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注:后附各项目的详细报告。

审计部

2010年10月12日

关于XX项目的审计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批准,在XX启动干煤棚项目,在原XX西侧建设一座XXm²的XX。概况如下:

1.项目投资:计划投资65万元,实际合同金额为63万元。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计划建设周期: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4月18日。

二、审核情况

1.工程立项:原计划6000m²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于2010年3月19日批复,实际XX公司于2010年1月30日已与施工方签订合同;之后增补的2500m²没有得到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批复,目前已完工使用。XX共计8500m²。

2.工程用地:占用XX约3000 m²土地。

3.工程进度:原计划6000 m²的XX定于2010年4月17 日完成验收,新增补的2500 m²XX定于9月15日完成验收;实际都没有按规定完成最终验收。

4.投资情况:建设的6000m²XX,实际合同金额63万元;增补的2500m²XX合同于2010年5月4日签订,截止2010年10月

7日价格还没有确定。

5.资金使用:经审核,截止2010年10月7日,已支付资金18.9万元,其中施工费13万元、材料费5.9万元,符合合同规定。

6.工程资料清单方面:应查45项,实查45项。其中22项符合规定,占49%,23项不符合规定,占51%。详见“表1.1XX项目资料清单检查结果汇总表”。

三、审计结论及建议

(一)审计结论

经过审计,对XX公司的XX项目管理得出以下结论: 本次审计主要对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现场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关注,我们发现了21个问题(详见表1.2XX项目审计问题汇总表),主要表现为

①项目本身不合规、未经批复已经动工、增补的2500m²未经批复;

②占用XX近3000m²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

③工程项目管理资料存在不全、没有资料清单的情况; ④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价格的确定、质量的验收由施工方负责,XX公司对其缺乏监控;

⑤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验收。XX项目基础隐蔽工程在施工阶段没有按规定及时验收,导致完工后无法验收;8500 m²的XX截止2010年10月7日还没有按规定完成最终验收;

⑥施工合同及增补合同未经律师审核,合同条款“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中对施工方与材料供应商的职责不明确;

⑦XX已使用但财务上没有作为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截止2010年10月7日计入在建工程金额是309,733.34元。

(二)审计建议

1.问题①工程项目的立项、变更应严格按照《XX公司治理文件系列》规定执行;

2.问题②、③、④、⑤项按XX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3.问题⑥合同管理应严格按照XX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问题⑦工程项目账务处理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同时,我们建议XX公司对以上问题尽快进行整改,并明 确责任人,我们将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四、附件

表1.1XX项目资料清单检查结果汇总表 表1.2XX项目审计问题汇总表

审计部

2010年10月12日

关于XX项目的审计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批准,在XX启动三期项目,建设一台XX及配套主厂房。概况如下:

1.项目投资:计划投资2540万元。

2.项目基本内容包括:(1)主厂房建设;(2)XX;(3)XX。

3.资金来源:XX银行贷款XX万,其余XX万由企业利润加折旧自筹。

4.计划建设周期: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

二、审核情况

1.工程立项:经检查,XX工程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批复后

开始启动。

2.工程进度:主体厂房建设基本完成。

3.资金使用:经审核,截止2010年10月7日,XX项目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金额为8,151,381.30元;已付金额8,756,894.99 元(含税),其中土建已付2,221,504.10元,XX安装费已付750,000.00元,材料、设备款已付5,541,130.89元,利息资本化金额为244,260.00元,符合合同规定。

4.工程资料清单方面:应查62项,实查62项。其中54项符合规定,占87%,8项不符合规定,占13%。详见“表2.1XX项目资料清单检查结果汇总表”

三、审计结论及建议

(一)审计结论

经过审计,对XX项目管理得出以下结论:

本次审计主要对工程项目资料清单管理、财务管理、现场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关注,我们发现了7个问题(详见“表2.2XX项目审计问题汇总表”),主要表现为

1.三期项目施工图尚在审查中但已经动工;

2.首次招标流标后没有按规定继续招标而是直接采用议标方式,并且与现施工方的议标没有书面记录;

3.没有向现施工方收取履约保证金;

4.临时路合同没有领导签字、采购钢材45,226.56元没有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工期由90天变更为180天只是口头沟通,没

有书面性证明;

5.对弃标单位收取的履约保证金5万元没有及时转入“营业外收入”。

(二)审计建议 1.为确保工程质量,应在施工图审核后再施工; 2.严格按照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版)》执行; 3.为降低公司风险,应向施工方收取履约保证金; 4.合同的订立、变更、审批应按XX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5.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同时,我们建议XX公司对以上问题尽快进行整改,并明确责任人,我们将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四、附件

表2.1XX项目资料清单检查结果汇总表 表2.2XX项目审计问题汇总表

审计部

2010年10月12日

关于XX项目的审计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批准,在XX启动利用XX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投资:计划投资146.5万元。

2.项目内容:采用XX,同时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同时也为后期实现区域性XX处理提供依据。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计划建设周期: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

二、审核情况

1.工程立项:原计划处理能力为50t/日,计划投资146.5万元,已经过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批复;实际变更为54t/日,合同金额为160万元,没有报批。

2.工程进度:暂未施工。

3.资金使用情况:暂未付款。

三、审计结论及建议

(一)审计结论

经过审计,对XX公司的XX项目管理得出以下结论: 本次审计主要对工程项目资料清单管理进行关注,我们发现了3个问题(详见“表3XX项目审计问题汇总表”),主要表现为

1.处理能力由50t/日扩容到54t/日、投资由146.5万元

增加到160万元没有报批;

2.没有要求供应商提供专利设备的专利证书及资质证明、对采购价格的确定没有书面记录。

(二)审计建议

1.项目变更应按公司治理文件规定经过战略与发展委 员会审批;

2.如果该设备属于专利产品,应获取设备的专利证书; 采购价格的确定应做书面记录。

同时,我们建议XX公司对以上问题尽快进行整改,并明 确责任人,我们将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三、附件

表3.1XX项目资料清单检查结果汇总表

表3.2XX项目审计问题汇总表

审计部

2010年10月12日

关于XX项目的审计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批准,在XX启动XX项目,主要目的是节能减排。概况如下:

1.项目模式: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总计投资XX万元,由XX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次性全资投入,节能效益双方共同分享。合同规定6年后项目所有权和全部技术资料归热电公司所有。

节能效益分配如下:

2.项目内容:利用吸收式热泵技术对XX空压机循环冷却水余热进行尝试性回收,用来加热锅炉补给水。

3.计划建设周期: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

二、审核情况

1.工程立项:经检查,XX项目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批复后启动。

2.工程进度:已经试用。

三、审计结论及建议

(一)审计结论

经过审计,对XX公司的XX项目管理得出以下结论:

根据项目特点,就项目的立项审批、合同签订方面进行了 审查,结论为立项与合同签订审批手续完备。

(二)审计建议

因该项目按节能效益进行分配,我们建议XX公司加强 对生产运行的原始数据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2010审计部 年10月12日

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目的与重点

摘要:文章阐述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目的、内容与关注重点,通过审计独立客观的审查活动,真实评价工程分包与结算控制效果。

关键词:工程分包 结算审计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分包施工已经普遍存在并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国家建设和民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工程分包施工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程分包在法律法规层面没有更为详尽的规定,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容易引起分包各方的法律纠纷,而且这种纠纷也常常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定,解决起来当对困难,结果就会造成工程分包结算无法正常进行。

本文将从工程分包的不同角度,通过审计独立客观的审查活动,真实评价工程分包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以及分包结算控制效果是否合理展开论述。

1.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目的开展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审查工程分包管理的各个环节,查找其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帮助工程分包单位总结经验,提高工程分包管理水平,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通过审计,从经济监督的角度,真实而客观地反映工程分包结算管理执行情况。

2.工程分包结算审计内容与关注重点

工程分包施工内容丰富,这在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二条规定中可以了解。但工程分包形式只有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两种,审计工作可以从这两种分包形式展开。审计内容不能只局限于分包结算审查,同时需要审查工程分包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市场准入许可;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工程分包机构设置;分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文件;材料、设备管理;现场变更签证;分包施工资料;财务挂账及付款情况等。这些与工程结算息息相关的不同方面,构成了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内容,当然,具体实施审计过程中,受人力、物力、时间等的限制,审计工作需要突出关注重点。

2.1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分包是否合规合法,取决于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许多违规工程分包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发包方不严格执行规定造成的。

审计对工程分包招投(议)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查,需要不断拓宽视角,深入细化审查内容:招标是否经过授权,投标单位是否办理相关市场准入手续,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投标人条件、评标方法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评标过程是否合规,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组织招标;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合同约定的结算和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工期目标及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是否清晰、明确;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存在事后合同,是否存在签订补充合同规避招标的情况;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过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违约后有无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2工程设备与材料管理

劳务分包一般不存在,它主要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对于工程设备、材料的管理。发包方、分包方对于这种管理如果不到位,容易出现工程设备、材料丢失或过度浪费,往往直接抵消分包施工费用,造成工程分包方财务亏损,发方包管理被动。

审计工作需要审查发包方与分包方设备、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领用、登记手续是否完备,料单是否齐全;分包方自购料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指导价中未包含的自购料是否及时报上级部门进行批价并按程序组织采购;工程分包结算中发方包是否按分包方实际领用设备、材料抵扣其分包施工费;发方包设备租赁是否执行相关规定等。

需要特别注意审查发包方的概预算管理部、物资供应站、财务科、现场施工项目部等各方所持领用设备、材料清单是否完整一致,避免出现分包结算费用未扣、少扣或者多扣设备、材料费的情况。

2.3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分包的实际情况,发包方应该就工程分包制订专门的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制度,严格工程分包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管理,这里所指不是建设方、监理方对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的管理与控制,而是指总承包方作为发包方,它对分包方在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上的管理与控制。实际上,目前很多工程项目均缺少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管理与控制措施,总承包方常把建设方、监理方的管理与控制,等同于它对分包方的管理与控制,这种做法欠妥。工程分包在质量、安全与进度上的管理与控制,既有建设方、监理方对总承包方、分包方层面的,又有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二者相辅相承,不能混淆。对于工程分包结算审计,要侧重关注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和管理。

审计审查主要方面有:是否成立专门机构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施工单位、材料机具进场、关键工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出现不合格项等质量问题是否按要求返修;是否制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应急制度;是否定期检查分包方进度控制情况,出现进度拖延情况是否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有无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等。

2.4分包结算管理

分包结算作为审计核心内容,其审查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效果。工程分包结算审计也与一般的工程造价审计,存在不同。一般工程造价审计,关注的是整个工程的造价;工程分包结算审计,关注的重点则是整个工程的分包结算,以及与它相关的其它方面。审计过程中,区别二者的不同,随时调整审查内容。

审计在工程分包结算审查过程中需要侧重的方面有:分包结算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分包结算是否执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分包结算中工程量计量、定额子目套用、材料价格及取费等是否合理;分包方上报的资料是否及时、完整、准确,重大变更是否按程序进行,相关记录是否齐全;分包工程结算金额是否超出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并分析超出原因等。

2.5财务挂帐与付款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分包进度,进而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起劳资或者法律纠纷。在审计过程中,对财务挂帐与付款情况的审查自然相当严格。需要审核对外分包工程款项是否按工程项目列帐,挂帐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支付进度款是否有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形象进度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支付结算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手续是否完备,甲供料是否按规定在结算时全部扣回,有无存在超付款情况;质量保证金是否按规定预留,质保期满、质保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等。

审查翻阅财务挂帐与付款等凭证工作量巨大,对开展企业工程分包结算审计或是某项工程分包结算审计,需要审计人员事前做好基础财务工作,抓住重点深入审计,以提高审计效率与审计质量。

3.结束语

工程分包作为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的一种合法而有效的承包形式,既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又有利于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就业问题,其所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不言而喻。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建设工程分包作用,合理控制工程分包结算费用,有效引导工程分包健康发展,将是工程建设施工行业长期努力的目标,也是审计工作今后持续关注的重点。

第二篇: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工程审计监察工作

工程审计监察工作范围:

-------攀枝花:井下工程项目、地面土建工程项目、已结算工程项目、自营工程项目

--------云南:井下工程项目、地面土建工程项目、已结算工程项目、自营工程项目

---------贵州:井下工程项目、地面土建工程项目、已结算工程项目、自营工程项目

工程审计监察工作内容:

-------工程合同检查:合同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实施地点、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合同工期

-------工程立项预算检查:立项报送时间、立项完成时间、立项编号、立项报送预算价、报送人、审批人、立项金额

-------施工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名称、资质证书、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人员、-------合同承办单位检查:承办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工程开工检查:开工报告日期、审批人、审批日期、批准开工日期

-------工程隐蔽验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部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日期、、隐蔽工程验收及复核人员、隐蔽工程验收签证人员、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资金支付检查:合同价款、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竣工图与现场实际工程项目核查

------结算工程检查:工程量、合同规定的定额、套用定额子项目、材料价差、重复计量(工作内容已列出、请领导安排具体工作时间)

第三篇: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湖北工程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防范经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以下简称“全过程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结算各阶段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控制和评价活动。包括五个阶段的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建设前期审计、招投标过程审计、施工合同审计、施工过程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学校基建(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修缮工程项目。学校凡符合建设工程项目单项预算造价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基建工程和30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四条 学校审计处是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在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后,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具体按照《湖北工程学院建设项目委托社会审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通过招标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全过程审计,所产生的咨询费用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列入工程建设成本。

第五条 全过程审计的原则与方法: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独立高效、严谨规范的工作原则,以控制工程造价和规范工程管理为重点,将技术经济审查、审计控制和审计评价相结合,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在审计监督过程中,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技术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评价与咨询服务,并出具综合审计报告。

全过程审计的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工程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立项的决策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投资与建设规模是否适度。

2、项目投资慨算是否合理,是否经过评审,建设资金来源是否落实。

3、监督项目建设全期有关技术经济活动的过程及服务性费用的洽谈。

4、审查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

5、审查初步设计方案的有效性、合理性,审核设计概算费用构成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合理性。

第七条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阶段审计:是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监督、评价。

审计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包括:

1、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审计。审查资格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的合理、合法性;审核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等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严密性、合规性;审核招标时间、澄清时间、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审核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核计价依据、价款结算与调整办法、合同主要条款等是否明确、合理;监督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评标、定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工程量清单审计。审核工程量清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清单项目的编制、特征描述是否全面准确,措施项目内容是否完整,规费和税金计算是否准确合规。

3、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确定是否准确合理,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的确定是否合理。

4、审核招标答疑文件及投标报价。审核招标答疑文件内容表述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审核招标文件邀约与投标文件响应是否一致,审核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有不平衡报价;审核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的确定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审核总包服务费、措施费的计算是否与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致。

5、审计过程中应根据招标阶段发现的工程投资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处及时与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咨询单位等进行沟通,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审计。对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与施工变更、隐蔽工程签证、施工过程验收、材料(设备)采购、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等进行审计监督。

1、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对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和建设单位的分包合同审计。审计处参与合同的商务谈判活动,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及拟定条款内容是否合理、合规、合法,表述是否准确、完整、清晰。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基建管理部门签订正式合同。

2、设计与施工变更的审计。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与施工变更论证会。审核设计与施工变更是否按审批程序报批,变更费用预算是否合理、准确、规范,计量计价方式与合同条款约定是否相符,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审核变更内容与实际发生情况是否相符,工程量增减是否真实、正确;审核工程签证中不适于套用定额的项目或零星工程的计量计价的合理性、准确性;重大设计变更,特别是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计划投资金额较大的变

更,必须事先论证,分析变更的原因、必要性、责任主体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按审批程序报批。所有变更签证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人员、承包方负责人共同签证确认的变更事项,其工程量才能进入工程竣工结算。

3、大宗物资采购的审计。大宗物资是指总价大于5万元的同类材料或单价大于1万元的设备。审核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清单中的材料、设备的种类、品牌、规格、型号和数量等是否与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相符,审核材料、设备采购程序的合规性,采购方式的合理性。对于招标采购的甲方直接供应及甲控乙供的材料、设备,按招标采购程序要求,审计全程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审核监督;对于非招标采购的甲控乙供材料、设备,按规定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品牌、规格、型号,进行厂家(商家)考察、市场询价、认质定价及物资验收等。

4、隐蔽工程签证的审计。主要隐蔽工程包括:预埋工程、钢筋工程、土方工程、打桩工程、地基及基础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基层、安装管线工程、拆除工程等。审计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现场核查隐蔽工程做法、材料、工程量等是否与图纸及施工说明、设计变更、施工规范等相符。通过现场测量、取样、拍照、记录等方式,收集留存证据资料;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隐蔽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通知审计到达现场,若施工方自行封闭处理的工程不予审签;未经审计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签证确认的隐蔽项目及零星工程不得进入工程竣工结算。

5、工程进度款的审计。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审核实物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分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以及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否符合申报程序,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审核进度款的计量计价与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审核进度款申报支付金额计算是否合理、准确,是否扣除工程减项内容,有无超额支付情况,有无变更价款未经签证就直接进行支付;审

核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将甲方直接采购的材料、设备虚报的现象;审核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和扣回等。

6、工程验收审计。参与工程验收主要包括: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现场核查基础做法、开挖尺寸、土质类别、边坡系数、排水方式、正负零标高、土方回填及运距;核查构配件及商混的制作方式、运输方式及运距,钢材的类型及进场数量,防水、隔热及保温材料的材质及实际做法等技术经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 核查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情况,核查实际工期及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验收资料及索赔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合规性。

7、工程索赔审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事项重点跟踪与提前评估,及时提供咨询建议与应对措施,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索赔事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索赔事件,审核索赔资料,确认索赔费用。对于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积极协助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做好反索赔工作。

第九条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报送的最终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采取“三审”制:施工单位自审、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审计部门终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等技术经济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后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初审意见书及时送交审计处,审计处确定直接进行审计或委托社会审计,审计完结后,及时办理资料归还交接手续,并将《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五份交给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第十条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对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至竣工及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的财务决算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及时开展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编写工程项目

竣工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财务部门将完整的竣工决算文件及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形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凭《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到国资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手续。

第三章 审计的时限与职责要求

第十一条 审计咨询的工作时限要求。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咨询工作量的大小,按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审计咨询工作,及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报告。

审计咨询开始时间从接到全部规范、有效的技术经济资料开始计算。结算审计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分歧,审计部门应及时组织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社会咨询机构和施工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因重大分歧或资料不完善导致的反复协商、验证、申请仲裁等耽搁的日历天数,不计入审计工作时间。因相关部门不按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资料不完善导致审计时限延长造成的后果由相关部门(人员)负责。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提前通报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审核咨询的事项,及时报送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为审计咨询工作预留合理时间,以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及审计咨询质量。

第十二条 审计咨询工作的职责要求。

1、审计咨询部门的职责。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全过程审计工作;制定相应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案;切实履行审计的“确认、评价、咨询、服务”职能,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技术经济问题,提出审计咨询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对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出具的审核报告承担法律 6

和经济责任;建立健全全过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事项和综合审计报告及时向学校领导请示汇报。

2、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支持和配合审计处及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做好与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反馈、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3、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应依法合规、积极主动地配合、接受工程建设全过程审计工作,及时、完整提交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并保证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实事求是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结算内容、结算方式、结算依据等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相符合。

为倡导诚实守信,严禁高估虚报行为,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根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综合审减率大小划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咨询费用,在拟订招标文件时一并纳入其中的响应条款,并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即:当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8%时,审计咨询费用由建设方全额承担;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8%时,审计咨询费用由施工承包方全额承担。

结算审计咨询费=(施工单位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减金额报酬率 其中,综合审减率=审减金额/送审金额;审减金额报酬率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咨询合同为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与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规章与现行政策制度不一致的,以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审计处负责解释。修订说明:

1、国家对内部审计职能重新调整为:“确认、评价、咨询、服务”。

2、工程建设全过程审计的内容及要求更加全面、深化。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正在修订。

4、在实际开展全过程审计工作中,需要更加全面、具体、明确的规定条款与指导原则。

第四篇:加强工程项目审计

加强工程项目审计,对于防范审计风险,强化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项目审计作为项目管理控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和任务是帮助项目业主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项目经营目标的实现,这也是工程项目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工程项目审计普遍采用的是工程结算审计,只对事后进行审计鉴定,不能及时有效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管理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和建议。如何加强对施工项目建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审计,充分利用审计资源把握好各个审计阶段的审计关键点,实现有限的审计资源合理分配化、项目管理规范化,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针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如何加强和注重内部控制的执行,谈几点肤浅看法和思考。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加强施工项目各环节和各项目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制约而建立的一系列程序、制度、方法和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审计是对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可靠性、有效性和效率性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了解和掌握,检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实际业务执行是否规范,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确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对监督控制过程中发现的施工项目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采取和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提出审计改进意见和建议,针对工程结算审计日常管理,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资料收集整理

资料是工程项目审计的基础。完整的审计资料,可以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防范审计风险。工程项目审计资料主要包括项目批准文件、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建设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设计变更书、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签证记录、主要材料单价、竣工决算书、项目建设会议记录和相应管理制度等。对审计资料原则上一次性送审到位,并填写“工程项目审计资料交接清单”,注明收到的每一种资料名称,签注收到人和送交人姓名和签收时间等。

二、审查工程合同内容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有效保证措施。因而,要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合同价款的确定,调整计价标准的约定是否明确、严谨、合规;重大隐蔽工程、重大变更事项的施工监督的约定是否有明确约定等相关内容。

三、做好现场踏勘记录 加强对现场的实地测量、重点抽查,凡是对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不管投资额多少,都必须深入现场,采取测量、挖钻、取样、拍照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以深入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实际施工记录、工程签证尤其是隐蔽签证、设计变更、材料价格等关键资料和数据。对现场审计必须做好记载,填写记录,收集保存。

四、强化项目搜集调查

一是要集中听取被审计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对象做出的情况介绍,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根据搜集到的有关审计资料,结合实地踏勘项目建设现场,掌握总体情况;三是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和搜集到的资料,对涉及到的单位进行延伸走访;四是要根据听到的、看到的情况和资料,结合项目审计的总体情况,及时进行讨论审议,为审计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五、精准工程计量计算

对多计工程和重复计算工程量以及只增项不减项,或只增项少减项等较为突出的问题,注重帐表核对,账实核对,只到查清查实为止。在审计工程量时注重以下内容:一是审计建筑工程立项过程是否正确,有无多列、少列或错列现象;二是审计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认真审计工程实体,杜绝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量现象。要通过审计为国家节省建设资金,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对规范有关建设单位行为、加强管理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六、准确套用工程定额

审计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审计其套用的定额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如:工程决算中选用的定额编号所对应的工程内容是否与施工图纸表现的工程部位完全一致,定额基价所包含的项目内容是否重复计算,定额基价的换算过程是否完全正确等。

七、摸清工程材料信息

注意材料差价记取的时间与施工进度是否一致。对于按实结算的材料在审计其价差时,以审计材料用量和材料的实际价格为主。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计力度。

八、检查工程取费标准 审计施工企业在取费时是否提高了取费档次提取相关费用,审计建筑工程取费计算过程。重点是审计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是否符合地方的文件规定,取费是否与工程类别一致,费用内容有无重复计算等问题。

九、注重项目管理审计

项目管理审计是对施工项目中标后至施工项目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审计,为保证项目管理审计的顺利开展,审计单位内部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建立项目管理审计方面,应重点做好:一是创建项目管理审计文化;二是提升项目管理审计力量;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审计制度;四是拓宽项目管理审计范围。

(二)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方面。重点完善项目管理评价指标、项目管理策划书、项目考核激励办法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管理者的责、权、利,也可以为项目管理审计提供审计依据和审计标准。

(三)在项目管理审计行为方面。项目管理审计行为活动通常是指施工项目审计活动的内涵,也可以认为是管理审计行为主体的相关活动,为达到某一特定管理审计目标所采取的行为活动,具有环境性和动机性等特征,在一定环境制约下,形成一定行为活动。在项目管理审计的不同阶段,同一审计行为主体,其动机可能显著不同,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在内部动因驱动和外部环境的刺激下,依照审计行为目标的要求,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对某种标准的遵循性进行评价,并把审计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

第五篇:浅议建设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

浅议建设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

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额大、控制环节多等特点,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重大的损失浪费。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审计主要是“秋后算账”式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没有或缺乏必要的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因而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建设工程的损失浪费,审计机关也很难真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纠正这种现象,审计机关必须前移审计“关口”,实行从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直至竣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从而做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实现“不等亡羊先补牢”,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

1、有利于完善监督体制,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防止滋生腐败行为。近些年来,工程建设领域一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腐败现象,防而不止,堵而不绝。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未能形成工程投资、管理、监督等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体制。其中,审计本来作为重要的监督部门,但却只是在工程竣工后才开始进行,这时“木已成舟”,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大多已难以改变和挽回。而实行跟踪审计,有利于审计人员从投资决策开始就参与到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之中,随时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各方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及时揭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舞弊、违纪、违规行为,制止不正之风,促进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正确运用权力,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实施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遵循国家有关规定,防范产生错误和腐败行为。

2、有利于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对建设工程相关的审计、建筑、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目前,建设项目主要由《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法规来规制。在项目建设审计中,审计部门除按要求依据《审计法》的规定外,还须要依据其他法律的规定。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传统的审计方式往往造成对所发现问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如对工程造价审计争议是适用《审计法》还是《合同法》的问题;施工方利用建设单位某些失误套走建设资金的问题等。而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部门及时参加工程建设的每个主要阶段和环节,就能清晰当时的情况和应当适用的法律,并从整个法律法规体系出发做出恰当的判断,避免理解和执行的偏差。

3、有利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采取跟踪审计,将审计监督贯穿于从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直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合同管理、承发包、现场管理、投资控制等建设环节中常见的或苗头性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有效遏止对建设工程实施中的一些瞎指挥、乱签证、随意变更等现象,促进建设单位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科学管理。

4、有利于提高建设投资绩效。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损失浪费、挤占挪用、权钱交易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降低了建设投资绩效。如果实施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就可以给建设项目的所有参加方套上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紧箍咒”,强化他们在其履行各自职能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及时梳理建设项目进行中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明确各方在建设项目实施中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和规范,从而最大程度的引导和规范各方的行为,防微杜渐,整体上提高建设投资绩效。

二、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明确

建设工程实施一般由决策(可行性研究与论证、经济评价)、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及评估等阶段组成,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进行系统的监督和管理。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名为“三位一体”,实际上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配合,权责不清等问题,形成施工、监理、造价、管理、审计等环节相互脱节,内在有机联系紊乱,严重违背工程建设的内在规律,致使一些项目出现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问题。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追求政绩,以行政权力决定工程项目建设,形成了“首长工程”和“条子工程”。这些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充分的可行性分析,有的甚至未落实资金,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项目投资的严重损失浪费。所有这些,反映了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和管理体制缺乏“刚性”,存在着严重的制度性缺失。

2、暗箱操作,假招标

建设工程招投标本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目的在于通过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机制,达到革除建设工程领域暗箱操作,节约建设资金,实现较好投资经济效果的目的。但是,由于传统审计普遍把审计重点放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上,是一种事后的审计监督,没有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审计,因而在整个工程实施中存在着严重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有些工程发包单位不按正常规定进行招标,而是私下搞“暗箱”操作,向投标单位索要回扣、好处费;还有的工程在招标前“设局”,招标中“演戏”,进行串标、陪标、买标、漏标等;有的建设单位甚至采取指令发包、人情标、招标变议标、规避招投标等假招标形式,实现由指定投标人中标的违法目的。

3、违反建设程序,导致“三边工程”

建设程序是投资项目建设客观经济规律的反映,也是建设项目自然规律的要求,必须严格遵守。长期以来,不少部门跑项目、争资金比较积极,但对前期工作却不够重视。有的往往为了“搭车”上项目,只好东拼西凑一些没有工作基础的项目开工建设,然后再补做前期工作;有的在尚未得到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意见的情况下,仅凭上级部门“可以考虑”就自行开工建设;有的则干脆先斩后奏,开工建设后再逼迫有关部门“就范”。在这些项目中,许多连初步设计甚至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没有审批,成为边设计、边报批、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4、建筑市场不够规范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建筑市场也在快速发展,但市场的不规范也很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建工程竣工决算高估冒算现象严重。一些建设单位为了消化和掩饰在决策或者建设过程中的“攻关成本”,编造虚假的建设过程不可抗力信息,粉饰会计资料,抬高建设工程造价。二是现场管理粗放,签证失范。部分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监理三位一体,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有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恪尽职守;有的施工单位与监理方沆瀣一气,蒙骗建设方,人为提高工程造价;有的监理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进行虚假签证,把关不严。三是工程设计变更增加,资金投入大。有的建设单位为了以较低的投资规模获得项目立项批准,人为操控设计方案,而在设计方案批准并开工建设后,又不断地修改设计,致使投资额不断增加。

5、承包合同条款不清,责任不明确

有的工程项目合同格式过于简化,条款不严密,不规范,不完整,存在着许多漏洞,如工程范围比较笼统;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费率不作详细约定;工期、质量、违约责任不清等。特别是在闭口包干合同中,往往对包干范围、质量要求、调整手续等没有明确设定,结果是包干项目包不死,闭口合同形同虚设,最终还是按实结算,这样也就难以控制工程造价。

三、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创新

1、坚持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与绩效审计的有机结合

绩效审计是对投资行为利用资源的财务性、经济性、环保性、社会性进行的综合评价,是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审计中,建设项目投资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其投资额大、周期长、涉及领域广、可变因素多,所以,加强和搞好建设项目绩效审计,能够有效地监督和控制不合规、无效益或效益低下的投资项目,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并产生最大的效益,充分体现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跟踪审计中,应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损失浪费的现象进行及时披露,促进优化科学决策,改善资源管理,逐渐融入投资绩效审计的世界潮流。

2、正确把握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政府投资由于资金雄厚,往往从事的是一些大型项目和长期项目以及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一般的项目。跟踪审计应正确把握对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的评价。为此,要正确区分建设项目的性质,在此基础上,既要分析、对比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及时反映那些盲目建设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同时还应根据政府投资的特点,按照社会效益先于经济效益的要求,综合评价社会效益,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3、新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管体制

当前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主管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二是内控机制不完善;三是权责不明,政企不分。这造成了建设项目监管的“越位”和“缺位”,产生了“谁都管,谁也管不好、管不了”的现象。根据我国建设项目审计监管体制的缺陷,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实行以审计机关统一集中行使监督职能为主的监督体制。为此,要以加强监管,提高监管质量为目标,修改并完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规章制度,剥离原来分散在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能,由审计机关统一集中行使,改变长期存在的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监督“三位一体”体制,实现投资主体、管理主体与监督主体的彻底分离。二是理顺建设项目审计监管体制的内部机制。要以形成审计机关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调关系,使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形成监督合力为目标,确立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的地位。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的,或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机关审核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和竣工验收手续。审计机关作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要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收拢拳头,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通过审计,严肃查处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高估冒算、虚报投资、损失浪费、侵占国家权益等行为,为建设项目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护墙”。

4、确立建设项目审计全方位监督模式

改革传统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模式,建立起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三同步”的全方位监督模式。一是注重对项目决策、立项程序的监督,防止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行为的发生,把好决策关口,向决策要效益。二是注重对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保值增值过程中责、权、利的统一,把好管理关口,向管理要效益。三是注重研究制订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程序、方式方法、处理处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统一标准和口径,以严格的程序、有力的手段,加强审计业务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把好监督关口,向监督要效益。

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的重要性(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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