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权限、职责
1、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2、综合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4、公司开展的项目及专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对归档文件的完整和系统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
5、公司各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应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文件,对归档文件的整理质量负责。
三、归档范围与分类
1、凡是反映公司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式、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等)均属归档围。
2、公司文书档案设置6类,分为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管理类、党群管理类、人事类、会计类。公司科技档案设置4类,分为基建类、设备类、科研类、产品类。公司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另行归档。具体参照《gt管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四、立卷归档要求
1、经营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党群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一季度归档。
2、科研开发、项目建设等文件应在其项目验收、竣工验收前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产权产籍、质量认证、资质信用、知识产权等文件应随时归档。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应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归档。
4、公司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具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为永久保管。对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应酌情列为定期(30年或10年)保管。凡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按照保存时间较长的一档确定保管期限。
5、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材料还需使用,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6、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完整、准确、系统,归档文件材料盒内要有“盒内文件目录”。
7、文件形成部门应按期将《档案交接登记表》随同已整理的文件向综合部档案室移交,档案部门在接收时应认真核对,并检查档案质量。双方在《档案移交登记表》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五、档案借阅与保密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限期归还。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需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5、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保持整洁,不得对档案进行涂改,勾划、裁剪、损坏或抽页,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遗失和私自翻印。
6、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清查借阅登记册,对已到限期的调出档案,应及时督促归还。
7、档案工作人员不准用电话、传真、信笺与别人联系秘密事项;严禁秘级文件、资料、信息上网。
8、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做到不带档案出门,不准将档案提供给无关人员查看,不准将档案存放情况及其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克服新时期无密可保的麻痹思想,时刻保持警惕,谨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9、建立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制度,对借出的档案,在工作查考、解决经济纠纷,经济案件,产权归属等产生的作用及效果及时进行登记,以反映档案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发挥的应有作用。
六、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公司综合部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2、档案鉴定工作由综合部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编制销毁清册,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七、罚则
1、凡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部门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2、对涂改、拆散或未经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3、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年 月 日
第二篇: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计划管理
1、加强办公用品的计划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办公经费标准计划制定统一的办公用品购置计划。
2、办公室每月根据需要提出购置计划资金,并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如遇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提出临时购置计划。
二、办公用品、办公设施采购管理
1、公司办文具库根据每月的购置计划和临时购置计划统一采购办公用品,各部门原则上不得自行采购。
2、因特殊情况,各部门需自行采购的,要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3、公司安排各有关部门成立采购小组,对市场进行实地考察,对价格低、质量优、信誉高的商家,进行统一采购。
三、发放使用管理
1、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发放由公司办文具库统一负责。
2、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实行分开管理的原则,分别由专人负责。
3、领取办公用品,领用人要在OA工作流程报告中,写明用途、品名、数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公司办领导批准方可领取。领取的原则是:工作任务清楚,使用目的明确.一次一领,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专领专用。
4、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处处精打细算,提倡节省每一张纸、每一颗钉、每一滴墨、每一分钱,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5、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已有,挪作私用;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
6、职工须爱护办公用品,非正常使用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四、清库、盘存管理
1、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2、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应即时入库存储,物品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要搞好验收交接,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本》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并签字。每月以报表形式报给公司办领导审阅。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1.1公司重要职能活动的文件、报告、总结、统计资料等。
1.2公司重要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1.3公司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1.4上级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等。1.5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1.6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及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1.7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1.8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1.9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1.10公司重要会议、重要职能活动、外事活动和重大庆祝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片、光碟等声像资料。
1.11公司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奠基、落成以及试车、开车声像资料。
1.12公司重大科技发明、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省部优产品的证书、照片、录像带等资料。
1.13公司获省部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劳动模范的照片。
1.14受到省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各种证书、奖状、奖旗、奖匾、奖章、奖杯等荣誉性物品。
1.15中央、省级领导来公司视察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片、光碟等声像资料,以及领导人的题词、书画等。
1.16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文字、剪报、照片、录像资料等。文书档案收集及归档时间
2.1凡公司党委总部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2.2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如董事会、党委会、经理会、股东会等),须在会议结束三天内移交公司办公室保管。
2.3公司在重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由审计法务部负责收集保管。
2.4上级来文一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2.5公司有关部门独立成文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管理。
2.6以上文书档案,当年由收集管理部门妥善保存,分类立卷,并于次年二季度之前移交综合档案科归档,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2.7公司及有关部门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奖状、奖牌等实物和声像档案,应在形成后一周内移交公司办公室,由秘书科组织登记、拍照、年底前移交综合档案科存档。3 归档要求
3.1归档文件材料要及时、齐全、完整,如不按时归档,出现问题将追究个人责任。
3.2各部门移交文件材料要填写移交登记,交接材料时双方根据移交手册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3.3归档的声像和实物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图像清晰,声音清楚。4 保管和利用
4.1档案人员对档案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科学分类,合理组卷,排列上架,以便更好地利用。
4.2要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做好防火、防尘、防高温和库房湿度的调节工作。
4.3严格借阅制度。借阅者先填写借阅单,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借阅。董事会、党委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记录原件和纪要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不得外借。声像和实物档案原版、原件一般不得借出。
4.4利用率较高的文书档案可将复制外借。复制资料由综合档案科负责办理。4.5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文书档案,由综合档案科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鉴定小组审定,提出销毁意见,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管理目的
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应本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坚持集中统一保管,有利于维护和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利用,实现档案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公司办综合档案科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2 归档范围
2.1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2 会计账薄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帐簿。
2.3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2.4 企业职工工资表、奖金表、独生子女保健表。
2.5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3 归档要求
3.1 公司各财务部门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终了后,应按照会计档案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由各财务部门暂保管一年,期满之后于第二年初移交到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3.2 会计档案移交时,各财务部门须填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现场清点核实后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各持一份,作为长期保存依据。3.3 归档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案卷封面要按规定内容填写,对于破碎、缺页、装订不牢和不合要求的案卷,档案部门不予接受。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4 公司各财务部门采用电算化进行核算的会计档案、重大项目工程预决算档案、基建会计档案,待项目工程完工审计后连同纸质档案和二套电子档案一同移交档案部门存档。同时上报省、市档案局备案。
3.5 公司其他部门形成的会计档案,按归档要求,由本单位自行保管。4 立卷及保管
4.1 档案部门要建立健全各类基础台帐及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找、严防毁损。
4.2 会计档案接受后要及时整理、立卷、登记、造册、著录、装盒入柜,按所属类别分类存放、顺序排列、依次上架,编制案卷目录(立卷人、移交人签字),建立系统完整的检索工具,以便查找和利用。
4.3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分为永久和长期两种。其中职工工资表、财务报表为永久;凭证为15年,帐簿为25年;奖金表为20年;银行对账单为5年;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为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为永久保存。
4.4 执行库房管理“八防”制度,做好防磁、防有害气体等设备保护设施,定期对电子档案数据资料做好更新备份,保证库房清洁卫生,温、湿度适宜。库房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避免散失和泄密。5 查阅和利用
5.1 本公司保存的财会档案只为公司提供利用,除法律规定外,一律不予外借。财务人员借阅时,需填写借阅单,由财务部门、档案部门领导签字并办理登记手续。
5.2 公司纪委、监察审计、保卫部门因工作需要,须经公司主要分管领导批准,财务和档案部门领导签字,登记后方可查阅、复制会计档案。
5.3 公司外单位查阅档案时,需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财务总监审批,财务和档案部门领导签字,在指定地点查阅。严禁查阅人员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及抽换,违者酌情予以处分。6 鉴定与销毁
6.1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按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以法律为依据,适当延长部分档案保管期限。
6.2 保管期满待销毁的会计档案,由档案科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档案科编制销毁清册,财务部鉴定审核,经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层批后,进行销毁。6.3 鉴定销毁时,对保管期满但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有重要价值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重新保管直至事项完结鉴定确无保管价值时再销毁。
6.4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财务、监察审计部等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科技档案管理办法 科技档案归档
各单位应当把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纳入到技术工作程序和工作计划之内,列入技术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追究制中加以考核。1.1 各单位必须将在生产、设备、技术创新、引进和交流以及形成的(含外单位提供给本公司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技术文件材料加以系统地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册、袋、盒),并按套归档。
1.2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归档必须做到线条清楚,字迹清晰、纸质优良。其分类方法,要符合本单位生产和工作性质,以便保管和利用。1.3 基本建设施工阶段所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验收时,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归档。
1.4 凡我公司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工程必须将竣工后的有关设计任务书、勘测原始材料以及决算、竣工图,工程验收文件等,按归档要求,由工程管理部门或承建单位系统整理归档。
1.5 凡我公司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都应绘制竣工图归档。
1.6 改建工程必须对原工程档案进行相应的补充或修改,以保证档案与现状相符。
1.7 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图,一律归档两份,另底图一份,施工图一份。1.8 在生产、基建、设备制造和维修工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按归档要求,系统完整及时整理好归档。1.9 由外单位协助工程形成的一切技术文件材料,竣工后由我公司主管部门按归档要求归档。
1.10 各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进行验收时,要有技术档案人员参加。对应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进行验收,对没有完整系统、准确的科技文件材料的项目,不算完成项目。
1.11 技术档案人员参加设备开箱,即时将科技文件登记,做到先归档后借阅。1.12 本公司各单位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收集的图纸和技术资料,都要交综合档案科归档。工作需要时办理借阅手续。对付款购进的图纸和资料经综合档案科验收后,财务部方能报销。
2、科技档案管理
2.1 接收科技档案后,应及时做好归档后的整理工作。按其形成或规律构成有机整体,组成保管单位(卷、册、袋、盒)然后按分类方法进行编号登记保管。2.2 科技档案的分类保管,必须按密级,保管期限和销毁原则:
2.2.1 档案和资料分开,文字的科技档案与底图分开,底图与蓝图分开,分开应保持科技档案间的有机联系。
2.2.2 科技档案的保密等级共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划分原则上按上级规定与指示办理。
2.2.3 科技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3 综合档案科是我公司要害部门,档案库房必须保证绝对安全完整。2.3.1 库房不经同意不准入内,严禁吸烟,要有防火器材设备,做好防潮、防火、防盗、防霉、防虫等“八防”工作。
2.3.2 科技档案保管,每年要定期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要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发现损坏及时提出复制意见。
2.4 各单位所需的国内外技术资料和图纸,由综合档案科统一订购,外索技术资料需事先向综合档案科申请取得同意,由综合档案科办理付款手续后集中保管,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2.5 凡备品备件月作业计划加工图纸、各单位大中修计划的加工件所需图纸,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归口填写晒印申请单报送档案科。
2.6 外单位需复制用我公司技术档案或图纸,经公司领导或技术总监批准后,到综合档案科办理手续,方可复制。各单位严禁代外单位复制我公司技术档案、文件材料等,违者追究责任。3 科技档案借阅
3.1 凡是本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一律凭工作证办理借阅手续,严禁代借和转借。3.2 全公司总平面图、上下水道、供电及“绝密”技术资料,需经公司领导和技术总监批准方可借阅。“绝密”资料不得带离档案科,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者,需由公司领导签署批准。
3.3 借阅者对借出的档案资料(图纸、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准拆卷、涂改、打标记、损坏和丢失,要保证案卷完整,违者追究责任。
3.4 设备原图不得作为借阅使用,更不准拿到现场使用,如确系生产需要,须经公司技术总监和档案科领导批准。
3.5 借阅者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当面点清,归还时按顺序排好,案卷检查无误后,当面办理注销手续。丢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须追究责任。
3.6 借阅者未经档案员允许,不得自拿、自取、自放,严禁擅自入内,对不听劝阻者,档案员有权停止借阅。
3.7 借阅时间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者需经批准,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不能按期归还者,可续办借阅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8 各单位和个人不经公司领导和档案科批准,严禁将我公司一切技术资料、图纸(含复制品)向外泄露,违者批评,严重者给予处分。
3.9 调离、退休人员,需持人事部门调令到综合档案科交清所借和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方可办理离厂手续。
3.10 外单位来公司参观学习、考察等人员,按专业对口接待,并只做一般性介绍,如欲深入交流时,需请示分管该专业的公司领导或技术总监同意。4 科技档案修改
4.1各单位不得自行修改科技档案、图纸和技术文件,修改、作废一律填写申请单。必须修改时经领导同意,由专职技术人员修改,并同时修改蓝图、底图和技术文件材料。
4.2 在实施重大合理化建议,技术改造中须修改图纸时,由原设计技术人员负责修改。4.3 凡是新设计施工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过程中的依据,由设计者完成竣工图。
4.4 凡属设备档案图纸的修改,均由生产技术部(分管工程技术人员)办理,其它单位不得自行修改。
4.5 凡备品备件,设备订货图纸,由生产技术部统一修改后,方能生效。4.6 凡工艺流程变动修改,由车间技术人员提出,由生产技术部工艺组修改,其它单位不得自行修改。
4.7 底图修改较大时,应将原图申请作废,重新出图,图号不变。
4.8 凡因工艺流程改变或设备更新、调整设备,废除原图需作废时,由经办人(车间、检修部门或设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报综合档案科作废。5 科技档案销毁
5.1 经主管及技术总监批准,有关部室共同鉴定后,由科技档案人员登记造册。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或公司保卫部门指定专人监督销毁,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处理,或任意分散。
5.2 销毁清册其内容必须具备:顺序号、保管期限、档案目录号、密级、保管单位,以便日后查考。
5.3 销毁清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综合档案科备查,另一份上报有关机关。6 科技档案保密
6.1 技术档案库房是机要岗位,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库房门窗及箱柜应随关锁。
6.2 机密文件,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必须由专人集中经管,妥善保管。6.3 凡属保密科技文件、图纸、资料借阅,必须依照规定的借阅批准手续,不得擅自查阅与借出。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6.4 销毁旧图纸、资料时,要严格检查,防止失密、泄密。
6.5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的方针,不失密、不泄密,做好科技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
6.6 借阅绝密的技术文件、资料、图纸,须经指定负责人批准,履行绝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6.7 对机密、绝密科技资料、图纸要定期查对,以免出错,发现丢失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竣工档案管理办法
1、负责全公司竣工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管理和组织竣工档案的验收工作。
2、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资料员进行档案工作交底,使其明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归档范围。
3、负责督促施工现场的其他管理人员按时交接档案资料,统一归口整理,保证竣工资料组卷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工作,按单项工程分类立卷,组成保管单位(卷、册),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有修改的竣工图要修改到位、标注到位。
5、对接收的竣工档案进行查验,符合规定要求的方能接收。接收的竣工档案以原件为准,不得有伪造、复印、涂改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
6、竣工档案是公司的主体档案,档案库房必须保证绝对安全,库房内严禁吸烟,并配备消防器材,没有允许不得入内。
7、若外单位需借阅或复制我公司竣工资料或图纸,需经公司领导或技术总监批准后,到综合档案科办理手续,方可借阅或复制。各单位严禁代外单位复制公司竣工资料、图纸等,违者追究其责任。
8、各单位不得自行修改竣工资料和图纸,必须修改时须经领导同意,由专职技术人员修改,并同时修改蓝图、底图。
9、凡需领用工程制图仪器,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主管部门领导及综合档案科批准后方可领用。
底图管理办法
1、凡公司所属各部室绘制的底图均由综合档案科底图室集中统一管理。
2、凡是工程设计、标准图、设备图等,必须交底图室存档,并按工程项目分类登记建帐,入库保管。外购蓝图描绘复用底图,必须按我公司规定统一编号。
3、入库图纸必须成套齐全、图面整齐、图号完整,有各级领导签字方可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存档。
4、底图应按国家标准图幅,用碳素墨水或用计算机绘制,经设计、校核及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交档案科。计算机绘制的底图,设计、校核、审查的签字,必须是签字者本人用碳素墨水的签字,不得用计算机直接描出,以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5、底图档案以袋装为主,并编制底图总目录,袋内编制卷内目录,以便于管理和利用。底图展开平放在专用的底图柜内,不得卷放或折叠放置。特殊招标的底图视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存放保管。
6、底图档案号按形成单位统—设备的分类方法进行分类,并组合成类别,各种类别底图分别采用大流水编号。编号写在底图案卷袋右下角图框外边,号码应清楚可见。
7、收藏底图要精心保管,为了加强底图的坚固性,应将底图周边用缝纫机轧边后方可晒图。对于破损图纸要及时修补,破损严重不能修复时应提出更新。
8、提晒底图须填写晒图申请单,提晒底图应及时准确。收回图纸要当面点清,没有缺损和涂改时方可签收。
9、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底图严禁外借,底图除需重大修改和重新复制外,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综合档案科领导批准,严格借还登记手续。借阅保密程度较高的底图,应由公司领导批准。
蓝图管理办法
1、综合档案科蓝图管理岗位负责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蓝图、资料的接受、分类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提供利用工作。
2、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蓝图、资料,在项目竣工、完成后由施工责任单位及时整理,随附清单一并移交综合档案科。
3、认真做好蓝图、资料入库验收工作,逐份逐张清点,并及时系统整理,按单项工程分类立卷、装盒、排架。做到完整齐全,并编制检索工具。
4、入库蓝图、资料均按档案号顺序排列,不得乱放或任意提取,借阅蓝图、资料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定期检查蓝图、资料借还情况,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5、熟悉蓝图、资料的排放位置,主动协助借阅者查找图号和卡片等检索工具。
6、借阅者对借阅的蓝图、资料必须当面点清,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损坏和丢失。收回时排好序号,确无缺损和涂改方可签收。违反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责任。
8、精心保管蓝图、资料,如有破损图纸应及时修补,破损严重不能修补的,及时提晒更新。
9、时时做好鉴定工作,对没有利用价值的蓝图、资料提出销毁申请,造册登记,经鉴定、审批后,予以销毁。销毁时要严格检查,防止失密、泄密。
10、蓝图、资料保管坚持“防盗、防火、防鼠、防虫、防湿、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做到安全无事故。保持库房内部清洁卫生,排放有序,温度适宜。
11、对蓝图、资料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规定上报库藏等档案工作基本统计情况。
复制印晒管理办法
1、综合档案科复印、晒图岗位负责公司各相关档案资料的工程复制和晒图工作。
2、复印、晒图室人员对送交的复印、晒图技术文件或图纸应逐一登记。
3、严格复印、晒图的程序和手续。复印、晒图必须有经办人填写好晒印申请单,申请单位和领导签字后交综合档案科统一安排晒印,不得私自接受复印或晒图,手续不完备的应给予拒绝。
4、复印、晒图人员收到手续完备的申请单后,严格按照审批的规格、张数进行复印、晒图。申请单须保存三年备查。
5、保证复印或晒图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急件随到随印或晒,平件一般不超过三天,杜绝复印、晒图差错。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及到保密材料,我公司专有技术等“秘密”类资料,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或技术总监签字,方可安排复印或晒图。禁止无关人员翻阅复印、晒图资料和出入复印、晒图室,不在室内待客闲谈。
7、晒图机、复印机等设备要经常维护保养。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向领导汇报进行维修。
8、保证复印晒图室的安全、卫生、整洁,做到每日清扫保洁,每周大扫除,人走“四关”(关机、关电、关灯、关门)。
9、建立复印、晒图档案,每月底,对材料消耗和印晒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统计。
科技图书管理办法
1、综合档案科图书资料室负责全公司科技图书、资料和各部门生产、管理所需杂志、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的搜集、订购、保管、借阅、发放等工作。
2、搜集、采购来的科技图书、资料应及时按“中图法”分类、登录、编号、建卡、投入借阅。
3、凡各部门所需订购有关科技图书资料,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由综合档案科统一归口并负责征订、购买、报销和管理工作,其它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置。部门和个人需用可办借阅手续。
4、凡参加各种学术会议、技术会议、培训的资料原则上一律交综合档案科资料室统一管理,其它部门及个人不得留存,如因工作确实需要留存,须经公司技术总监批准。凡没有经过综合档案科签字验收,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5、科技图书、资料的借阅严格按借阅制度进行,定期进行催还、清理。借阅人员必须在图书资料室办理书面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6、公司员工每次借阅本数只限一册,归还后,方可第二次再借。借期一周,单次借阅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0天,否则停止借阅。
7、借阅的图书不得撕页、圈点、注字、折叠、剪裁等。若有丢失和损坏按图书原价两倍以上赔偿。对于绝版图书四倍以上赔偿。
8、科技图书借阅的过程中,借阅人不得私自将图书转借给其他员工,如需转借,必须到图书资料室办理转借手续。如因任何转借原因发生的书籍损坏等损失,由第一借阅人负全面责任。
9、必须保持科技图书的整洁、整齐,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10、图书资料室必须按规定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尘、防潮、防火、防霉、防虫、防盗等。
11、员工调离出厂,必须持人力资源部调离证明,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手续,经签字后方可离厂,厂外人员不得借阅。
12、科技图书每年终认真清查核对一次。
科技情报管理办法
1、科技情报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公司科技情报资料的收集、购置、加工、编辑和提供利用工作,为企业生产与发展做好服务。
2、科技情报人员要广泛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各类化工科技信息情报。在掌握本单位科技动态基础上,为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情报,并采用多种形式传播、推广适用的先进技术和技术创新成果。
3、积极参加科技信息情报的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全国中氮技术情报网的活动,为《中氮肥》、《中氮信息》及有关情报网投稿,并完成分配的任务。
4、认真做好《淮化科技》内部刊物的稿件组织、编辑、出版和国内中氮等行业的交流工作。
5、开发情报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服务。科技情报人员应积极贯彻上级有关科技情报工作和技术创新精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内外通气,成为沟通情报交流渠道的联系人。
6、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做好技术资料、图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工作,做好资料目录和期刊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配合专职情报员做好信息情报的服务工作。
7、科技情报工作计划应列入本单位科技计划,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要逐步增添必要的信息化设施和征订相关的图书资料、期刊杂志等。
8、积极组织科技情报人员(包括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情报业务、专业知识、科技外语等学习活动,提高科技情报人员业务水平。
9、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各种专业会议、学习班所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和以单位名义索取的技术资料一律交综合档案科进行整理、编目、归档和扫描,以提高利用率。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公司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与使用全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3、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重点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资料。
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既是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工作,也是档案事业的组成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列入工作计划,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项目档案管理职责
1、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档案工作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档案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网络机构,配备素质较高的档案专、兼职人员,落实项目档案工作所需经费。专、兼职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必须参加档案管理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同步进行。
2、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管理之中,在下达项目计划、检查项目进度、验收项目时,要同时部署、检查、验收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坚持“三参加”、“四同时”管理。“三参加”即档案部门参加项目审查论证会和项目进度会;参加工程阶段性竣工验收;参加设备开箱,并形成记录。“四同时”即下达项目任务的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检查项目进度的同时检查文件材料的形成情况;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情况;项目申报评优及项目有关人员提职评先时,档案部门同时出具专题归档证明材料。
4、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
5、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 / T 28—2002)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与合同规定的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归档工作。
三、项目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1、建设单位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应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与标准,明确项目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移交等工作要求。
2、实行总承包的项目,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全部档案资料,并提交项目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项目,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项目建设单位或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全部档案资料。
3、重点建设项目申请立项时,项目建设单位应着手开始对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审核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完成全套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保持有机联系,反映重点建设项目的真实情况。
4、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应由建设单位和承办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勘察、设计文件的收集、积累,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项目施工文件,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收集、积累;项目调试及试运行阶段形成的文件,由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单位应负责收集、积累建设项目器材供应及财务管理形成的文件。
5、凡是反映与重点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都应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6、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交综合档案科登记、归档,再进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
7、重点建设项目所需国内外技术资料、图纸,由综合档案科统一订购、借阅。外出开会、考察、学习收集的技术资料、图纸,各类项目前期文件都要及时交综合档案科归档,工作需要时办理借阅或者提供复印件。
8、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载体及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书写、绘制。凡由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字迹、线条及影响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照片、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电子文件应以光盘为长期储存介质,并打印备份。
9、建设单位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将项目开发建设前后的新旧面貌和开发建设过程进行记录,制作、形成音像档案,及时归档保存,并向市档案馆和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
10、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保管条件要符合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采取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应把库房、设备与装具所需经费列入项目投资总概算中,使档案管理现代化与企业管理现代化同步发展。
11、项目建设单位要逐步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电子档案的保管,确保其真实、完整和有效,逐步实现项目档案信息的网络化服务。
12、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移交的时间要求: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将项目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要求,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并办理完备的清点、签字等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并应承担责任。
四、档案的整理
1、建设单位或监理部门要制定项目档案分类大纲和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单项工程或结构、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重点建设项目文件组卷原则是遵循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依据性、基础性、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组卷;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或阶段、结构、专业组卷;设计变更文件、工程联系单按文种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监理文件按名称或专业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组卷;声像材料组卷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3、卷内文件排列: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实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4、案卷编目要求编写页号、填写案卷封面、案卷脊背、卷内目录、备考表所设置的各项内容及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底图目录、特殊载体目录等。
5、案卷可采用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案卷的包装采用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无酸卷皮、卷盒。
6、案卷排列: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排列;设备类案卷按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管理。
7、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图编制必须真实,准确的反映项目竣工的实际情况,要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图面清晰、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
8、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在项目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参加。
9、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办法》的有关要求,按规定时间填报登记表,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
第三篇: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资料档案证照管理制度
一、凡公司各个基层单位、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各基层单位、部门领导应重视各自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四、归档内容
1、凡是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原始文件材料(文字、图表、声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各基层单位、部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3、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单位有关领导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有特殊保存价值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4、股东会、董事会、工作会议、总裁办公会、项目论证会、业务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的成套文件材料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等。
5、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6、请示与批复文件。
7、工作计划、总结、参考价值的考察报告,重要工作汇报材料等。
8、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来自外单位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9、员工花名册、员工个人信息档案、入离公司记录、劳动合同(协议)、薪酬制度,以及职务任免、职级评定、绩效考核、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每年4月做归档封存。
10、财务预决算、财务凭证、财务账簿、相关财务往来协议、合同等。以上资料以3至5年为期限视情况做存档。
11、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各基层单位、部门批准执行的规章制度。
12、企业历史沿革,包括企业简介、大事记、反映企业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宣传册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月度(或季度)的工作综述、项目动态等文件材料的定稿,编印的企业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企业报、企业杂志等)的定稿、样本。
14、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15、企业所有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
16、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17、在购置大型办公设备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使用说明书等设备资料。
18、审计、考核及接受上级单位检查等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
19、外单位与本企业的工作来往文件等。
五、归档要求
1、公司各基层单位、部门应在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上已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鉴定、立卷,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2、公司各基层单位、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在接收相关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做好文件资料原件的归档工作,不得无故延期或不移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不能及时归档的,或无法原件存档的,要做出相应说明。如因工作需要还需使用相关文件,应按先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六、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行政管理部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提出存毁意见,经企业有关领导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销毁。
2、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经报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七、档案的借阅
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员工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到行政管理部填写档案借阅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借阅。
2、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主管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3、机密档案的借阅需经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批准。
4、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归还的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借用记录。
5、借阅的档案不得泄密、涂改、勾画、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将由行政管理部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报相关领导批准,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9、公司人员岗位调动时,必须将借阅的档案及时归还。否则,人事专员有权拒绝办理调岗手续。
第四篇:中小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中小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 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一条
收集范围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起来。其中应以公司产生的具有长远或重要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作为保存的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一)上级来文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二)公司文件材料
1、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
2、公司颁发(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搞、印制稿、重要
文件的修改稿;
3、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往来函件、谈判记录、会议记录、协议等文件;
4、公司与各级行政部门往来公文,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5、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6、反映公司经济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7、公司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8、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账薄、审计等文件材料;
9、公司党委、团委、工会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公司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1、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图纸文件、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产品开发、生产、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2、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注册登记资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纪、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5、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干部、工人名册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调动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6、公司员工调动、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7、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18、公司诉讼的各类证据、记录、协议、判决等文件。
19、公司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0、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查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21、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2、公司诉讼的各类证据、记录、协议、裁决等文件。第二条 收集应注意的问题
(一)文件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
(二)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他底稿不必存档,但特别重要的文件例外。
(三)作者、时间、数字模糊不清和签发手续不全、张页残缺的文件,一经发现要补充完整后再立卷归档。
(四)有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文件处理单,应随文件一起存档。
(五)有请示无批复或有批复无请示的文件,应当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齐,没有书面文件的,应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六)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的文件底稿,应退回文件撰稿单位复 4
制。
(七)经多方查找,证明确实已丢失的文件,应用公用信笺写上文件名称,注明丢失原因,加盖公章,替代所丢文件归档。
三 立卷归档
公文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条
文件材料的分类
应先按文件材料的重要性,在收藏时间上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然后依据事先编好的立卷类目,从文件材料的联系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分门别类。
第四条
立卷分工
(一)各单位形成的文件,自行立卷;
(二)上级党委文件,由党委办公室立卷;
(三)下级单位报来的重要的、批办了的文件,由承办部门立卷;
(四)上级单位颁发的专业性文件,由承办部门立卷;非专业性文件,由办公室立卷;
第五条
归档
(一)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上文件材料立卷完毕,整理存档,特别重要的档案材料等,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各种文件、资料,按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三)具有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注明。
(四)案卷必须整齐排序,底图一律按要求存放,以便保管、查阅。
四 档案保管
第六条
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第七条
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的拷贝要分别存放,必要时采用专用厨具进行保存。
第八条 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
第九条
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五 档案借阅
第十条
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第十一条
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第十二条
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到期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三条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薄上及时注销。
第十四条
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第十五条
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六 档案销毁
第十六条
对已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公司领导批准,派专人进行销毁。
七 档案统计
第十七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进行登记,有2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十八条
要及时对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第十九条
除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外,还应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条
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
第二十一条
对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文件资料分别进行统计,7
以便反映档案的不同价值和库存发展趋势。
八 档案保密
第二十二条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第二十三条
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第二十四条
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第五篇:企业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延川县供电分公司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综合档案的管理职能、管理方法、检查与考核。
(二)本标准适用于延川县供电分公司所属各部室、班(站、所)。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0月24日经国务字批准,国家档案局第1号颁布,自1990年11月19日起施行。)
《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1987年3月20日)
GB9705-88《文秘档案案卷格式》
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GB3792.5-85《档案著录管理规范》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1987年8月29日)
GB/T11821-89《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6)9号文件)
《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1997年1月21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三、定义
(一)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文秘档案
文秘档案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等在领导和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因而又称“党政档案”。
(三)科学技术档案
科学技术档案指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科学文件材料。包括图样、图表、文字材料和音像材料等。
(四)基本建设档案
基本建设档案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等基本工程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设投产的全过程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等工作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样、计算材料、音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文字材料。
(五)科学研究档案
科学研究档案是指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等自然科学研究等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档案。记载和反映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全过程和结果,包括取得正结果、负结果或中断的研究活动所形成的材料。其构成如下:
1、科研依据性材料,有科研课题审批文秘、任务书、委托书、开题报告,调研招待方案认证和协议书,合同等文件。
2、研究实验材料,有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计算材料、申请专利的有关文件材料、设计文件、图纸、关键工艺文件、重要的来往技术文件等。
3、总结鉴定(评审)验收材料,有工作总结、科研报告、论文、专著参加人员名单、技术鉴定材料、科研投资情况、决算材料等。
4、成果奖励申报材料,有成果奖励申报、审批材料、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
5、推广应用材料,有推广应用方案、总结、扩大生产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生产定型鉴定材料,转让合同、用户反馈意见等。
(六)设备仪器档案
设备仪器档案是指反映各种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等运动变化过程的档案。在设备仪器的购置、验收、安装、使用、维修、改造、事故处理以及报废等过程中形成。
(七)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在公司会计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凭证、帐簿、报表、工资册、考勤表等会计核算资料。
(八)立卷
立卷是指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将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形成规律和内在联系分门别类组成基本保管单位。是文秘处理的最后环节,是整理与储存文秘的传统方法,也是归档前的重要准备工作。
(九)归档
归档是指文秘、业务部门对工作活动中处理完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规定立卷后,定期向档案室移交的过程,是文秘处理的最后环节,是档案工作的起点。
四、管理职能
(一)公司档案实行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重要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一般档案由业务主管部室归口
管理。
(二)办公室由经理主管,其他部门在主管经理领导下工作,业务上接受省集团公司、延安供电分公司及延川县档案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公司文秘、科技、电费、财务、音像实物及计算机光盘等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销毁、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公司所属各部室、班(站、所)及多经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归档范围
1、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公司工作、电力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公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公司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部门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5、公司在财务审计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6、公司在工作活动中产生并具保存价值的各种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底片、计算机光盘等。
7、公司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8、具体内容按部颁发的《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
则》、《供电企业分类表》归档。
(二)归档时间及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层次分明,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符合其形成规律;必须能准确的反映本单位党政、生产、基建、科研和经营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全过程;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无圆珠笔、铅笔、复写纸书写,印章、签字齐全,不得使用压感纸打印。
2、归档的音像材料,要经过编辑整理,并要附文字说明。
3、归档文件材料,应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交接时双方应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各存一份。
4、党代会、职代会、团代会和重要的专业会议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会议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成册,并编制移交清册,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5、各项管理中形成的重要文件,在次年一季度内,由各部门的专(兼)人员,按其业务范围,将应归档的部分整理立卷,并编制移交清册,向公司档案室归档;一般文件自行保管。
6、生产、基建、大修、技改、调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积累、整理、立卷、保管,在次年一季度编制移交清册,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多经企业所形成的会计档案等,按要求整理立卷后自行
保管。
7、公司财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在本年终结后,由财务部门按归档范围、要求整理、立卷、保管,在次年一季度编制移交清册,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向办公室移交;一般档案自行保管。多经企业所形成的档案,按要求整理后立卷自行保管。
8、在公司各项活动中形成的音像材料,在拍摄录制工作完毕后,由摄录部门注明摄录者、时间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并编制移交清册,向办公室归档。
(三)归档份数
1、各类文件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2、基建工程归档份数,按国家建委颁发的《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办理。
(四)归档措施
1、对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体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根据《档案法》规定,都应归档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都无权保存和据为己有。
2、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列入生产、基建、科研、经营等计划、规划程序;列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材料;列入企业经济责任制,并严格进行考核。
3、办公室应参加科研成果鉴定、重要设备仪器开箱、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等活动,接收有关科技文件材料,并签署
意见。
4、办公室应参加公司重要生产技术会议。
5、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包括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参加会议、收集带回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规定及时归档。其经费未经相关档案部门签字,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6、公司产品和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应把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作为一项考核内容,相关档案部门未签字者,不能作为成果,不予评奖。
六、图纸的更改
凡因设计、施工、生产、检修等原因引与实物不符合的图纸均应及时修改,使图实相符。
(一)更改办法和要求
1、图纸更改须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者审批,委托专人按更改通知单规定的内容进行,要确保图纸完整、清晰。
2、图纸更改一般采用杠改、刮换和更换新图三种方式,更改时必须用绘图墨水或碳素墨水。
3、修改内容较好,可直接在图面“杠改”、“刮改”,修改人应在修改处注明“修改标记”和修改根据,并签署本人姓名和修改时间;修改内容较多时,应另出新图取代原来的图纸,新图列入原图纸目录,并且注明所代替的原图图号。
4、整个保管单位内图纸作废,由新图代替时,应重新编制保管单位,并注明原保管单位编号。
5、图纸更改完毕后,要将更改通知单与修改后的蓝图同时归档。
(二)控制手段
1、根据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工程维修、设备改造实际情况,公司有关部门要对图样的更改和竣工图的编制提出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和编制,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对更改入库的图纸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对未按规定更改者,有权提出重新更改要求。
七、档案的分类、保管期限、整理、排架和编目
(一)公司档案按照《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及《西北电力企业档案分类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分类和确定保管期限,分库保管。
(二)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1、公司大事记、组织沿革、电力志等材料。(永久)
2、公司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永久)
3、公司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4、公司简报、会议纪要、月度工作任务书、延川电力等材料。(10年)
5、公司重要职能活动的安排、方案、总结材料。(永
久)
6、公司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10年)
7、公司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章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
8、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材料。(1)重要的需长期执行的。(30年)(2)一般性的。(10年)
9、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领导人任免及本机关人事任免文件。(永久)
10、经营指标、考核兑现材料。(永久)
11、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文件材料。(永久)
12、公司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等材料。(30年)
13、公司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1)受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2)受警告处分的。(30年)
(3)一般的处理决定及通报批评材料。(10年)
14、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永久)
15、人事考核、职称评定工作文件材料。(永久)
16、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
17、职工花名册、党团员、工会会员花名册、批准加入 10
党团组织的文件材料。(永久)
18、党、工、团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永久)。
19、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永久)20、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等文件。(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10年)
21、职工承担、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
22、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统计、住房申请。(30年)
23、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10年)
24、上级机关制发的非公司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25、公司制发的业务文件。
(1)重要的需要长期执行的。(30年)(2)一般的。(10年)
26、公司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人大代表提案等材料。(10年)
27、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28、公司物质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车辆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30年)
(三)档案的整理
1、文秘档案按照《文秘档案案卷格式》进行整理。
2、科技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进行整理。
3、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整理。
4、音像档案按照不同载体分别进行整理。
5、档案的排架
(1)文秘档案案卷排列是按—大类—案卷顺序号。
(2)科技档案案卷排列是按大类—工期—案卷顺序号。
(3)会计档案案卷排列是按类别——案卷顺序号。、档案的编目
(1)档案编制总目录和分类目录。
(2)文秘档案以年为单位建立目录和编号。(3)科技档案以工期为单位,按大类建立目录和编号。(4)会计档案以类别建立目录和编号。
(5)音像档案载体,以大类为基本单位,以案卷为登 12
记单位,依照案卷整理排列顺序进行流水登记。
八、档案的开发利用
(一)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如档案案卷总目录、分类目录、卡片等。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保管的档案,了解生产、科研、基建、经营和管理工作,积极提供档案资料,为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室应根据需要组织编制各种专题资料,积极开发利用档案。
(四)对公司职工借阅档案的要求
1、公司职工均可借阅、查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档案,但必须出示证件,办理必要的手续。
2、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如须摘抄应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如需复制应经档案管理部门主管经理批准。不准复制、摘抄与本人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
3、借阅档案应进行登记,凡通过借阅的档案解决了重大问题或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事例、应及时反馈给档案部门。
4、查阅密级档案应按保密规定办理。
5、档案借出一般不得超过七天,如遇特殊情况,由档案室负责人确定。
6、借出、归还档案应严格清点和办理签字手续。
7、借查人应妥善保管、爱护档案,不得删改、涂污、勾画、加注、拆散、损坏档案,不得转借他人。
8、因公外出须带档案时,经经理签字,一般可带复印件或副本,密级档案应通过保密手续传递。
9、凡因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将档案归还档案室: A 因工作调动、退(离)休、退(离)职者等。B 因事外出,请假超过一周者; C 因档案部门工作需要时。
10、对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的要求
(1)外单位人员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填写“借阅登记单”后,方可在档案室查阅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或复制。
(2)外单位确需复制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11、凡借出档案发生遗失或损坏时,应立即报告档案部门,采取补救措施,对所产生的后果由借阅人员负责,并按《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九、档案的鉴定、销毁与移交
(一)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领导、专业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有计划的进行。
(二)档案鉴定的方法是根据《档案保管期表》直接鉴定档案的内容。要逐卷逐件审查,要从文件材料的实际情况
出发,详细具体的研究分析,作出恰当的判定。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签名,注明日期,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
(三)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分保管期限为准,案卷质量达到标准规定,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时,要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四)超过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涉及对外事物的产权转让收支凭证,精简下放、离退休、退职、因病伤亡、职工调资名册、落实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支付凭证,建设单位的下马工程未完成建设项目的会计档案,均应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补充到有关案卷内保管。
(五)对超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文秘、科技档案材料,进行造册登记,并提出销毁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经主管领导审查,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销毁。
(六)销毁档案一定要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指定两个人监销。监销人员对拟销毁的档案必须认真清点,核对,严格履行职责。销毁人和监销人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签订报告和销毁清册要归档保存。
(七)档案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向有关部门移交档案。移交档案必须经经理批准后进行,由档案室编制移
交目录一式两份,交接时,双方应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各存一份。
(八)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离退体、退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十、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一)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凡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能让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文件材料,规划保密范围。
(二)档案保密工作要内外有别。对外必须坚持保密,对内则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提倡协作交流,便于提供利用。
(三)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要求:
1、档案部门要配备政治可靠的人员。
2、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保密法》和上级有关保密规定,以此来检验、指导自己的工作言行。
3、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和事,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4、属于保密范围的档案,都应标明密级,对不同密级的档案,应由不同范围的人员查阅利用,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
5、密级档案的管理
(1)保管密级档案的库房和门窗要坚固,并有防盗设施。
(2)档案装置要牢固严实,档案柜钥匙要专柜保管。(3)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对全部密级档案进行逐一清点。
6、密级档案的利用
(1)利用“秘密”档案须经档案公司领导同意,“机密”档案须经主管公司领导同意。
(2)利用密级档案,一般只能在档案室阅览室查阅,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外借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阅时间不能超过三天。
(3)利用密级档案,一般不能摘抄、复印、翻印,如因工作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时要限期收回销毁。
7、对已经失去保密价值的档案,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进行解密工作,并在案卷上取掉保密标记。
8、要建立奖惩制度,对执行保密制度好、成绩显著的部门及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保管制度的,应按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档案库房的管理
(一)基本要求
1、档案管理人员应刻苦钻研档案保护技术,不断提高科
学技术水平。
2、档案库房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交接档案时要认真清点,手续完备。
3、档案库房应做到整齐、清洁,档案柜架和案卷排列科学,便于查找。
4、走廊、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
5、办公室、整理室与档案库房分开。
6、定期对各种载体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存毁有据。
7、录音带、录像带每半年倒带一次,计算机光盘每隔半年检查一次。
8、发现档案有损坏或异常,要及时查明原因,设法采取补救措施。
(二)温度、湿度控制
1、档案库房应根据档案载体、保管特性、控制好温湿度。必要时安装空调、去湿机、加温器等设备。对库房的温湿度作定期的测量记录。
2、档案库房的温度作定期的测量记录。
3、档案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4、安放温湿度计,应考虚库房面积、档案多少和当地气候等条件,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不得放在库内死角、门
窗、通风口旁。安放的高度应根据观测员的身高、保持平视即可。
5、温湿度计要定期检查和校验。
6、档案柜架应与墙保持一定距离,成行地垂直于有窗的墙面摆放,便于通风降温。
7、新建库房竣工后,应经6-12个月干燥,方可投入使用。
(三)防虫、防霉、防鼠、防尘
1、档案柜内要投入有效的防虫、防霉变药物,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使用失效和过期药物。
2、库房内禁止存放食品等其它无关杂物。
3、要定期松动档案,使案卷之间透气,不可挤的过紧。
4、接受档案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确保无灰尘,无虫害、无霉变方能入库。
5、做好防鼠灭鼠工作。
6、档案库房门窗必须严密,防止风沙灰尘进入。
7、库房的墙壁、地面要平滑、定期除尘、清扫。
(四)防光与照明的管理要求
1、档案库房应用白炽灯作照明光源。
2、档案库房不宜采用自然光源,要防止阳光直射。
3、档案库房一般应少留窗户,窗户要窄小,采用外淡内暗的双层窗帘。
(五)防火与防盗
1、档案库房门窗必须十分牢固、牢靠,必要时镶嵌铁皮、安装铁栏、保险和报警器。
2、档案库房内严禁存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动用明火。
3、档案库房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按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4、档案库房钥匙不得随身携带,备用钥匙专人妥善保管。
5、档案库房内的电气设备要科学管理,定期检查,做好维护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如火灾、触电)发生。
6、档案库房离人时,要关窗锁门,节日要加封条。
十二、档案统计
(一)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加强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次项工作,并遵守保密规定。
(二)档案室应按照国家制定的统计年报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项统计报表的格式、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填报。
(三)档案部门应认真做好平时统计台帐,为统计工作打好基础。
(四)档案统计必须及时、准确。
十三、检查与考核
按《延川县供电分公司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检查与考核。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