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机房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0号
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年4月13日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18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3月29日
目次 1总则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3民用建筑
3.1一般规定
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3.3高层民用建筑 3.4地下民用建筑 4工业厂房
附录A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
附录B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 附录C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总则
1.0.1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 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
1.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2.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2.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2.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3
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0.4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 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2.0.5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B1 级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级。注:饰面型防火涂料的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及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
2.0.6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 级装修材料使用。
2.0.7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m2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B1、B2级基材
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2.0.8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
2.0.9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举例确定。
3民用建筑
3.1一般规定
3.1.1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3.1.2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1.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5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6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7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 级的装修材料。
3.1.8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9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10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3.1.11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3.1.12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
3.1.13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14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1.15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3.1.16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3.1.17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3.2.1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3.2.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m2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3.2.3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3.3高层民用建筑
3.3.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3.1的规定。3.3.2除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3.3.3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内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h的隔墙、甲级防火门、窗与其它部分分隔时,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3.3.4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装饰织物应不低于B1级,其它均应采用A级装修。3.4地下民用建筑
3.4.1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4.1的规定。
注: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3.4.2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4.3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4.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要求。
3.4.4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工业厂房
4.0.1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4.0.1的规定。
4.0.2当厂房中房间的地面为架空地板时,其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4.0.3装有贵重机器、仪器的厂房或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和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4厂房附设的办公室、休息室等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 合表4.0.1的规定。
附录A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
A.1试验方法
A.1.1A级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
A.1.2B1级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B2级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
A.1.3B1级和B2地面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铺地材料临界辐射通量的测定辐射热源法》的规定。
A.1.4装饰织物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织物阻燃性能测试垂直法》的规定。
A.1.5塑料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的规定。
A.2等级的判定
A.2.1在进行不燃性试验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其燃烧性能等级应定为A级:
A.2.1.1炉内平均温度不超过50℃; A.2.1.2试样表面平均温升不超过50℃; A.2.1.3试样中心平均温升不超过50℃;
A.2.1.4试样平均持续燃烧时间不超过20s; A.2.1.5试样平均失重率不超过50%。
A.2.2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经难燃性试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应定为B2级:A.2.2.1试件燃烧的剩余长度平均值≥150mm。其中没有一个试件的燃烧剩余长度为零;
A.2.2.2没有一组试验的平均烟气温度超过200℃; A.2.2.3经过可燃性试验,且能满足可燃性试验的条件。
A.2.3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经可燃性试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应定为B2级;A.2.3.1对下边缘无保护的试件,在底边缘点火开始后20s内,五个试件火焰尖头均未到达刻度线;
A.2.3.2对下边缘有保护的试件,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应附加一组表面点火,点火开始后的20s内,五个试件火焰尖头均未到达刻度线。A.2.4地面装修材料,经辐射热源法试验,当最小辐射通量大于或等于0.45W/m2时,应定为B1级;当最小辐射通量大于或等于0.22W/cm2时,应定为B2级。
A.2.5装饰织物,经垂直法试验,并符合表A.2.5中的条件,应分别定为B1和B2级。
A.2.6塑料装饰材料,经氧指数、水平和垂直法试验,并符合表A.2.6 中的条件,应分别定为B1和B2。
A.2.7固定家具及其他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其试验方法和判定条件应根据材料的材质,按本附录的有关规定确定。附录B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等级划分举例
附录C本标准用词说明
C.0.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C.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建设部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消防局 上海市消防局
吉林省建筑设计院
轻工业部上海轻工业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嘉桢引擎孟小平马道贞潘丽黄德龄李庆民许志祥蔡守仁王仁信
第二篇: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规范KTV要求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规范》
一、装修材料分类
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B2级:可燃材料;B3级:易燃材料
1、特殊:
(1)可充当A级材料: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材料使用。
(2)可充当B1级材料: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且不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应在胶合板表面覆盖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
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泡处理达到B1级。
① 单位重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黏贴在A级(不燃材料)基质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二、普通民用建筑装修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使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装修顶棚和墙面表面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厘米,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和墙面面积的10%
2、图书馆、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件的房间(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空室、电话总机房),顶棚和墙面采用A级材料,地面采用不低于B1级材料
3、墙面、顶棚、地面均使用A级材料装修的场所:(1)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
(2)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3)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采用B1级装修材料
4、配电箱安装要求
建筑物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5、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
其顶棚装饰材料使用A级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建筑物内的厨房
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7、重要(娱乐场所)
3.1.18规定,当歌舞厅、卡拉OK厅等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低于B1级材料
(二)具体规定
1、候机楼的相关建筑(候机大厅、商店、餐厅、售票厅等):顶棚A级材料,墙面A级材料,地面B1级材料,隔断B1级材料
2、汽车站、火车站的相关建筑:顶棚A级、墙面A级、地面B1级、隔断B2级
3、影院、会堂、礼堂、剧院、音乐厅:顶棚A级、墙面A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4、体育馆:顶棚A级、墙面A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5、商场:
(1)单层面积大于30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9000㎡的商场
顶棚A级、墙面A级、地面A级、隔断A级
(2)单层面积小于3000㎡或总建筑面积小于9000㎡的商场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6、酒店、旅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7、歌舞厅、餐厅、餐饮娱乐场所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8、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病房楼、疗养院、养老院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9、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资料馆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10、办公楼、综合楼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11、住宅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三、高层民用建筑
1、高层宾馆、酒店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2、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商住楼、医院病房楼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3、电信楼、财贸金融楼、邮政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顶棚A级、墙面A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4、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档案馆、图书馆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5、住宅、普通旅馆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四、地下民用建筑
顶棚A级、墙面A级、地面A级、隔断A级
五、工业厂房
1、甲、乙类厂房,有明火的丁类厂房 顶棚A级、墙面A级、地面A级、隔断A级
2、丙类厂房(1)地下丙类厂房
顶棚A级、墙面A级、地面A级、隔断A级(2)其他厂房
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3、无明火的丁类厂房、戊类厂房
顶棚A级、墙面A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六、装修材料分类
(一)A类材料(不燃)
石材、钢铁、铝、铜合金、玻璃、瓷砖、马赛克等
(二)B1级材料(难燃)
石膏板、水泥刨花板、矿棉吸音板、玻璃棉吸音板、难燃木料、铝箔复合材料、难燃双面刨花板、难燃胶合板、难燃玻璃钢平板、PVC塑料护墙板、轻质高强度复合墙板
(三)B2级材料(易燃)
天然木料、木质人造板、竹材,胶合板,墙纸,人造革,半硬质PVC塑料地板、PVC卷材地板,经过阻燃处理的聚乙烯、聚丙烯、玻璃钢、化纤织物、木制品
第三篇:机房装修规范
机房装修规范
机房的吊顶主要有下列作用:
在吊顶以上到顶棚(或上一层楼板)的空间作为机房的静压送风或回风风库。当不作为风库时,可用来布臵通风管道。安装固定照明灯具及走线。安装固定各类风口。安装固定火灾自动探测器。防止灰尘下落。
综上所述,吊顶应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必须能够承受住全部安装设备的重量。依使用方式而言,吊顶以上的空间要留有300mm~800mm的间隔,当吊顶上安装空调管道时,其间距要根据风管的结构来确定,并要留有人员安装及检修的空间。吊顶构件最好是可拆的,至少是在规定的地段是可拆的,以便于人员能够进入吊顶空间。如果用吊顶以上空间作为空气调节的静压风库时,吊顶以上空间及屋顶应采取防尘措施,防止灰尘通过吊顶落入机房内。所选用的吊顶板及其构件还应具有质轻、防火、防潮、吸音、不起尘、不吸尘等性能。
为了使吊顶板也能像活动地板那样,不论房间的形状和面积如何,都能较方便地装配,而且能满足防火、吸音和隔热等方面的要求,人们常采用铝制穿孔骨吊顶板。铝制穿孔骨吊顶板是一个轻质铝壳体,并有不同孔距和孔径的通孔,其中填充的材料具有消声、防火性能。吊顶板类型
(1)根据材质划分。吊顶板分为铝合金板、钢板、矿棉板、石膏板等。金属吊顶板的表面一般采用氟碳或粉末喷涂,漆面牢固,表面不起尘(特别是氟碳树脂涂耐腐蚀、耐老化、不吸附灰尘),故有较强的自洁能力,其燃烧性能均为A级,广泛用于各类机房区域,以满足计算机设备对尘埃的要求。
矿棉板(A级燃烧性能)因其由超细粒状矿棉组成,稍有不慎会有掉渣现象,不适宜在机房区使用,但其良好的隔热和吸声性能以及众多的规格型号、花色图案,并有黏贴、明装、暗架等多种安装方式,相对低廉的价格,使其广泛应用于机房的辅助房间和办公区域。
纸面石膏板可根据特定的设计形成各种造型,对于顶内管线、吊顶板较少且维修量很少的空间、办公区域等环境,同样有广泛的使用。
(2)根据外形划分。吊顶板有方形、长方形、条形、格栅、V形、挂片、跌级、弧形等。金属吊顶板,又有微孔、无孔之分,微孔板孔径一般在2、2.5、2.8左右。金属吊顶板内层按功能需要决定是否黏贴吸音纤维材料。条形吊顶板配以两管格栅灯具或灯,带有较好的装修效果。方形吊顶板容易拆装,便于吊顶内管件的维修。格栅、挂片因其特有的立体造型和良好的回风效果受到机房设计师的重视。
2.吊顶材料作法
根据吊顶板与吊顶龙骨的连接关系,吊顶材料作法基本有嵌入、平放、夹入、明装龙骨、龙骨暗架、嵌入悬挂等形式。
(1)嵌入式。利用龙骨的曲线变化和金属板材在一定范围内的弹性形变使吊顶板按龙骨预定的轨迹嵌人,如条形板、V形板、挂片等均属于此种类型。
常用的条板规格为15Omn、2OOmm、30Omm。V形板规格为宽85mm、高35mm,安装中距为1OOmm左右。材质一般为铝合金板。龙骨通常采用与条板配套的单层龙骨,龙骨间距在1.2m左右。
(2)平放式。一般利用T形龙骨将方形或长方形顶板直接平放在上面,这种形式以矿棉板、硅酸钙为基体的饰面板较为普遍。
(3)夹入式。利用龙骨在一定范围内的弹性变化,将金属吊顶板夹入。夹入式主要用于方形或长方板吊顶板,常用的方板规格为600mmx600mm、600mmxl200mm;材质一般分为铝合金板和钢板两种。主龙骨采用方板配套龙骨或U38轻钢龙骨,龙骨间距为1.20m左右。主龙骨与次龙骨之间通过龙骨连接件连接,次龙骨要求采用方板配套龙骨,龙骨间距与方板同宽。
(4)明装龙骨。这种方式是平放式和嵌入式的结合,利用100~150mm宽的通长龙骨与150~300mm宽的条形板成纵横布臵,条形板平放在通长龙骨上,而条形板与条形板之间通过边缘的半圆凸起嵌入。通常条形吊顶板与通长龙骨采用不同的颜色以增加机房的装饰效果。
(5)龙骨暗架。这种方式主要为矿棉板顶棚。暗架矿棉板“规格为300mm×600m×l5mm、400m×60Omm×l5mm、600mm×600mm×l5mm,板材长边一边插接,另一边搭接;短边双L龙骨连接。安装后表面平整,板面可错落有序排列,拆装方便,吸音效果较好。因其会产生尘埃不适宜用于机房区,一般用手办公区。
(6)嵌入悬挂式。嵌入悬挂式吊顶板一般为金属板材,具有嵌入一悬挂一纵向移动功能,方便了吊顶内管线器件的维修,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生产效率。
(7)格栅吊顶。根据每个厂家的格栅规格不同,一般有50、75、100、120、150、200mm等尺寸;可制作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等形式。因其通风良好并具有美观的立体造型组合及安装方便的特点得到广泛运用。
(8)其他材料。发纹不锈钢异型板、铝塑板、磨砂玻璃、铝板及各类材料的穿孔板等均可按特定设计作为吊顶材料。3.吊顶板安装
(1)固定式吊顶的顶板,其钉眼、接缝和阴阳角必须根据顶板材质采用相应的材料填平,磨光。如采用双层顶板时,接缝不得在同一龙骨上。
(2)活动式顶板的安装必须牢固,接缝平直。靠墙、柱处的补边板的边缘应整齐,无翘曲。
(3)吊杆等金属连接件除锈后应涂两遍防锈漆。
(4)吊顶内空间作为静压箱时,其内表面应做防尘处理。
(5)顶板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擦拭干净,并及时清除顶板内的杂物 地面
防静电地板敷设前期需要需要进行场地清理及找平工作,并按标准在地表面做多层多次处理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防静电地板
在计算中心各房间的工程技术设施中,地面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在机房区应采用全钢抗静电的金属活动地板。抗静电地板的选材需考虑现场条件及多方使用因素而定。曾为多家客户选配地板提供解决方案,如北京市政及中建集团总公司,所选用的设备使用状态良好,地板使用后很长时间仍不需二次找平,地板不起纹,贴面材料不龟裂。保温
在机房建设系统中,保温环境建设可以说是重中之重。保温系统的建设直接决定了机房系统的运营费用。建设优秀的保温环境,可有效的控制机房环境运营所产生的电费、维修费及管理费用。我公司最为注重系统运行后的客户自管协调
性与管理成本控制。只有从此角度出发,才能真正的建立最适合、最贴切客户使用的机房管理系统。
二、地板
导静电地面是机房重要的防护措施,在一些设备配臵少的辅助机房或上走线的电信机房,可采用抗静电塑胶地面导静电。
(一)铺设抗静电活动地板的作用
(1)抗静电活动地板能够使静电荷通泄至地,为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提供了安全措施。
(2)活动地板与原地面间的空间便于电子机房各系统线缆的敷设、连接和维护,消除了电缆外露对工作人员的人体危害。
(3)抗静电活动地板下的空间可以作为空调系统的静压风库,从而获得满意的机房气流组织。
(4)借助抗静电活动地板的可调节支撑进行找平,保证机房地面的水平。
(5)由于抗静电活动地板为整体装配式的结构,机器的重量于整个地板结构上,且具有防震效果。
(6)未来扩充设备时,机器易于重新摆放,易于搬迁,节省费用。
(7)保护电源、信号线及接头;配臵管线快速且容易;避免工作人员绊倒;使电子计算机机房布臵整齐,具有一定的装饰效果。
(8)活动地板是易于更换的。用吸板器可以取下任何一块地板,维护保养及修理地板下的管线及设备时极其方便。
(9)活动地板是灵活的。当其中的某一部分需要改变,如增加新的机柜、增加地板送风口等,调整很方便。
(二)抗静电活动地板的种类
活动地板主要由两部分组成,①抗静电活动地板板面;②地板支承系统,主要为横梁、支脚、螺杆(支脚分成上、下托,螺杆可以调节,以调整地板面水平)。
抗静电活动地板的种类较多,根据其基层材料可分为复合(中、高密度刨花板)、全钢、硫酸钙、铝合金等;它们的表面有HPL三聚氰胺、PVC、地毯、高级木材、瓷砖等贴面,规格一般为600mmX600mm;铝合金地板有金属模铸造和砂模铸造,规格有500mmX500mm、600mmX600mm两种。活动地板的厚度一般在20~40mm,普遍采用三聚氰胺贴面。PVC抗静电贴面表面耐磨、开裂现象少、防水、防腐蚀,并可减少人们在行走及搬运设备过程中产生噪声。背面附带磁性式PVC贴面,可以直接放在全钢裸地板表面,不需任何粘剂,拆装方便。不管何种类型的地板,其电气性能、力学指标、机械强度均应符合SJ/T10796一202_《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的有关规定。
国内计算机机房较多采用复合抗静电地板和全钢抗静电活动地板两种,分有黑边和无黑边。进口复合抗静电地板在大中型主机房占有一定的比重。国内活动地板市场很活跃,特别江浙一带全钢地板在品种和结构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下面介绍几种较有特色的地板材料。
1.全钢弯边地板是传统的有黑边全钢地板。目前大量通用的无黑边无弯边地板在实际使用中,常常出现地板边缘翘起,引起机房地面大面积不平。全钢弯边地板,由于增加了弯边而增加了地板边缘的刚性,可避免边缘翘起引起的地面不平现象。
2.线槽地板,随着综合布线系统的深人发展,架空线槽地板应运而生。架空线槽地板是由走线槽与地板本体相间组拼的活动线槽地板,集架空地板与线槽于一体,使布线更具灵活性,同时可根据规范要求将强、弱电隔离,并用颜色或标记区分强、弱电线槽,方便以后二次布线及检修、维修的直观性。另外,布线时只需打开线槽盖。线槽地板表面可以铺抗静电地毯,也可以将相同或不同颜色的磁性PVC贴面分别吸附在走线槽与地板本体表面,使强、弱电线槽位臵一目了然。
(三)其他地面材料
l.亚麻地板
亚麻地板由天然材料制成,燃烧性能为Bl缘级,是真正的健康环保材料,且具良好消音效果、舒适的脚感、极佳的弹性(ARMSTONG亚麻地板独有的软木成分便以上性能更加突出)、耐烟烫、耐油、具有天然耐菌功能(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已证明,亚麻籽油所含的Omega-3脂肪酸有抗癌的作用,还有天然的抗炎因子,用以外敷,可治疗过敏、牛皮癣和发炎)。亚麻地板一般规格为宽2m、长最大为31m、厚2mm,并有33种时尚的色彩供选择。
2.抗静电塑胶地板
抗静电塑胶地板是利用塑料粒子界面形成的防静电网络和配套的铜网接地,使体内防电和表面防静电相结合,从而具有永久性防静电功能。其规格一般为宽1.83m,长20m,厚度有2、2.5、3、3.5mm可选。该产品花色品种较多,抗静电指标也不同,系统电阻范围为I05~l08?。抗静电塑胶地板用胶黏贴于地面,之间的缝隙用配套的特殊焊条焊接。不同颜色的抗静电塑胶地板的拼接处理可取得较好的装饰效果。
3.石材
天然石材有大理百、花岗岩,并因其天然多彩、便于清洁、美观大方的特点而广泛使用在办公区域。大理石一般含有杂质,且大理石中的碳酸钙受大气中二氧化碳、水汽的作用,容易风化和溶蚀,使表面失去光泽,其硬度、强度、耐久性均不如花岗岩,用于墙面比地面
更合适。花岗岩抗风化性能好、耐酸性高,磨光板表面光亮,色泽鲜明。
在机房办公区、接待厅等的地面,使用人造大理石和人造花岗岩更为合适。因为机房使
用石材的面积相对较少,而人造石材、地砖品种繁多、结构紧密、色泽均匀,其物理和力学性能可等于或优于天然石材,特别是无色差这一点更是天然石材所不具备的。
4.抗静电地毯
因其吸音性好和脚感舒适,常常用于会议室,但易吸附灰尘、不易清洁,因此不适宜用于机房区。
(四)活动地板配套设施
(1)风口地板。不同厂家的活动地板,其风口形状和尺寸不同。有些风口地板的板体本
身配有长方孔或圆孔,排列图案不尽相同,也有些另配铝合金条形格栅镶嵌在板体之间。风口有固定通风率,也有可调的。风口板的数量应根据风量、风速和地板的风口有效面积计算确定,摆放位臵根据每个设备的热负荷情况进行调整。
(2)走线板。走线板开口位臵和尺寸一般应根据设备的要求来确定。开口位臵尽量在地
板边缘,这样检修时不需要拔下电源线。开口边缘应用PVC等材料封边,以免割破电气线缆绝缘层。地板下电气引上线最好套金属软管以防鼠咬。
(3)补边板。房间周边或设备支架周围都可能有不足600mm的地板需切割后封胶或封边处理:为保证机房地板的稳定和平整,在地板平面设计中应统筹规划,避免出现小于30Omm的补边地板。
(4)地板吸板器。地板下管线、器件的维修等都需要将地板块拿起来放在一边,因此机房应配臵一定数量的吸板器,吸板器有单头、双头,均可满足使用要求。
(5)地板下面空间的防尘和保温处理。这些处理应根据环境条件要求确定。(五)活动地板安装
(1)活动地板的安装应在机房内其他装修及各系统安装完成并对地面清洁处理后进行。
(2)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清洁、干燥。活动地板空间作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面均作防尘处理,不得起皮和辙裂,并铺设隔热层
(3)地板下作保温时,保温材料应平整、干燥,面层应作防尘、包封处理。
(4)活动地板在安装过程申应随时调整水平,做到表面平整、接缝平直。
(5)空调机、配电柜、服务器机柜等设备机架应固定于原地面,与地板之间无连接或是弹性接触,以免空调机设备的振动传递到活动地板上。
(6)活动地板的理想高度在46~6lcm之间。
(7)现场切割的地板,周边应光滑、无毛刺,并按原产品的技术要求作相应处理。
(8)活动地板铺设过程中应随时调整水平。遇到障碍或不规则地面,应按实际尺寸镶补并附加支撑部件。
(9)在活动地板上搬运、安装设备时应对地板表面采取防护措施。铺设完成后,做好防静电接地。
(六)使用活动地板带来的问题
以上分析表明,活动地板的确是能满足早期数据机房要求的一种既有效又实用的方式。但也很显然,最初使得活动地板必不可少的众多要求已不复存在。实际上,数据机房的要求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我们需要重新考察活动地板所带来的问题。
(1)地震。使用活动地板给确保或确定数据机房的抗震等级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位于地板方栅格上的支撑装臵会削弱设备的抗震稳定性。由于每个安装环境的情况都不同,因此要测试或检验安装环境的抗震等级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安装环境要求具各一定的抗震性能,则这将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在1995年日本神户及周边地区发生的大规模地震中,该地区的各个数据机房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许多本应在数小时或数天内恢复运作的数据机房居然长达数月无法投入使用,因为许多原认为具备一定抗震等级的活动地板系统严重变形,甚至导致地板支架戳穿了IT设备。损害的设备需要进行抢救和维修或更换,不仅耗时而且费力。
在202_年的美国世贸大楼坍塌过程中,附近的很多数据机房本应经受得住这场灾难的袭击,但由于建筑物遭受撞击而导致活动地板系统变形和坍塌,使得这些数据机房受到严重损害并长时间处于瘫痪状态。
以客户附近数据中心的平均停机时间达5个星期为例,这大约相当于50,000分钟,而要实现5个9(即99.999%)的可靠性,每年的停机时间只能有5分钟。相比之下,比设计值足足差了10,000倍。假设地震导致的停机时间占预计使用时间的10%,则除非这种级别的地震每100,000年发生一次,客户附近数据中心的可靠性才能达到5个9,而这种假设几乎是天方夜谭。
在地震多发地区,如果使用活动地板,则可靠性不可能达到5个9。即便有这种意图,在实际应用中也无法得以实现。这就是运营商不使用活动地板的原因之一,这也正是活动地板不再成为高可靠性数据中心的明智之选的最主要原因。
(2)缆线的操作。在当今的数据机房中,设备使用年限大约为两年,这使得数据线和电源线几乎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如果将缆线放臵在活动地板下面,则对缆线的操作会非常麻烦,一旦缆线的要求发生变化,则不仅效率低,同时成本也高。
(3)地板的载荷。一般而言,设各机架可承受重达900千克的重量,而且可能需要转动以挪动位臵。另外,数据机房还需要用来移动和固定这些设备的装臵。如果采用活动地板,则可能需要进行特殊的加固,而且在某些环境中,加固会受到过道的限制。要确保地板的载荷不超过上限,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并进行细致的规划。
只有在铺设好全部地板砖之后,活动地板才能达到承受全部载荷的状态。地板的抗挠强度(侧面)取决于地板砖的铺设情况。不过,如果数据机房需要频繁地变动或维护缆线,则经常需要拆卸一些地板砖甚至整排地板砖。这种情况会造成活动地板的严重不稳定而散架坍塌。
(4)净高度。在某些数据机房备选地点,安装活动地板后会导致室内净高度不符合相关规定。挣高度问题会限制对数据中心位臵的选择。在日本,通常的做法是将天花板上移以弥补活动地板占据的空间,从而可获得所需的净高度。
(5)电线管。缆线在活动地板下通行时,应符合一些特殊的消防规定。在有关法规申,活动地板相当于一个”通风室"。由于空气频繁流动,因而消防法规将通风室中的失火视为一种特殊的不安全隐患。因此,活动地板下的缆线必须采用防火电线管进行敷设,电线管材料主要是是金属管,也可以是其它特殊的防火聚合物。其结果是,安装这种电线管不仅操作复杂而且成本较高,如果运营中的数据机房需要改变电线管,将会格外地麻烦。
(6)保密性。早期活动地板下客观上为藏匿人或设备提供了空间。如果数据机房分割为多个小隔间,如托管机房,则可以通过活动地板进入隔离的区域。这也是许多托管机房不使用活动地板系统的原因。
(7)配电系统。与活动地板刚刚萌生的那个时代相比,现代数据机房中每平方米内的分支电路数目要多得多。在大型机当道的时代,仅凭一个硬连线的大电流分支电路即可为一个占据6块地板或2.2平方米的机柜供电。今天,同样的面积可容纳两个机架,而每个机架都要求具备带A、B路输入的220V电路(功率为I2kW),总共有12个分支电路。分支电路的大幅增加,导致电线管的密度急剧上升,从而严重阻碍了地板下的空气流通。为了保障足够的空气流通量,活动地板的高度将需要提高400~600mm。而活动地板高度的增加不仅会危及结构上的完整性,还影响到成本、地板载荷、抗震性等多个方面。(注:121gmm即4英尺,是上个世纪70年代敷设大型通风管道留下的空间,现代数据机房挣高度为2.6~3.2m,地板下一般是300一400mm。)
(8)清洁。活动地板区域非常不便于进行清扫。由于清扫困难以及清洁工作所存在的意外风险,活动地板下方往往无人间津,灰尘、沙砾以及其它各种杂质日复一日,越积越多。这时如果将地板砖取下,地板下面的气流可能会发生气流变化,而将沙砾甚至其它物体收入设备缝隙或人眼中。
(9)安全性。打开的地板砖会给在数据中心走动的操作人员和参观人员带来一些意外危险。如果数据中心内活动地板的高度超过600mm,则掉入打开的地板砖的位臵下将会使导致严重伤亡的概率大大增加。在今天的数据机房中,设备需要频繁地移动,因而可能会超出地板的载荷,而导致地板塌陷。
(10)成本。活动地板往往意味着较高的成本。其常见成本包括工程设计成本、材料成本、制作成本、安装成本、验收成本等,一般每平方米为1500元。而且,数据机房最终可以利用的最大空间通常取决于活动地板,而与当前的、近期内的要求甚至是需要使用此空间的实际最终要求无关。每平方米1500元的成本并不包括电源线和数据线成本。这笔成本很可观,应该只在有实际需要时才计算在内。
(七)淘汰活动地板所存在的障碍
虽然越来越多的数据机房已经摒弃了活动地板,而且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但一些数据机房仍在沿用采用活动地板的设计。下面总结出了淘汰活动地板过程中所存在的以下几点障碍。
(1)感性认识。活动地板是高可用性企业数据机房的一种象征。对于许多公司而言,在向其重要客户介绍本公司的设施时,数据机房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不具备活动地板的数据机房被认为是不完整、不完善或质量没有达到最佳水平。其结果便是安装活动地板,以形成一个完美的形象。在某些情况下,安装的活动地板空间很小不能进行冷却、布线,事实上,除了装装门面之外,这种活动地板根本不具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功能。迄今为止,这一间题是淘汰活动地板最大的障碍。
(2)冷却设计。数据机房设计人员和操作人员对活动地板的冷却设计所具备的灵活性给予了很高评价。在活动地板设计中,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移动通风口的位臵,以获得合适的出风口温度,而采用高架通风管的管道系统要做到这点甚为困难。此外,活动地板的通风设计更为成熟,设计人员可以比较准确地预测系统性能。
(3)配电系统。随着从少量大型IT设备向大量小型IT设备的变迁,与活动地板体系结构刚刚萌生的那个时代相比,现代数据机房中每平方米内的分支电路数目要多得多。部署这些分支电路需要更多的空间。如果不采用活动地板,则必须使用架空设计来铺设这些电路。而敷设于天花板内的分支电路的安装、维护与管理要比地板下的分支电路更为困难。
近来,架空机架配电系统取得了重大进展,相比地板下的配电系统而言,其成本更低。如果与新兴的架空制冷方法相结合,可形成一种有效的替代方案,以弥补活动地板的种种缺陷。
诸多缘由使得活动地板面临淘汰的命运。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技术角度考察,活动地板都不具备不可或缺的备件,再加上它所存在的种种问题,表明该产品在某些情况下已不再适用,尤其对于小型数据中心。由于活动地板的设计已经很成熟,再加上活动地板象征着高效数据机房,受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数据机房在短期内仍可能继续使用活动地板。墙面
机房内墙装修的目的的是保护墙体材料,保证室内使用条件,创造一个舒适、美观而整洁的环境。内墙的装饰效果是由质感、线条和色彩三个因素构成。目前,在机房墙面装饰中最常见的是贴墙材料(如铝塑板、彩钢板)饰面等,其特点:表面平整、气密性好、易清洁、不起尘、不变形。
土建墙体厚度要符合热负荷要求,使室内热负荷减少到最低限度。所采用的材料应该不易燃烧,而且隔热、隔音、吸音性好。
墙体表面涂附的材料种类很多,设计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参阅有关资料合理选择。要求不易产生尘埃、不产生静电、无毒的材料。
隔断
机房建筑常采用大跨度结构。针对计算机系统的不同设备对环境的不同要求,便于空调控制、灰尘控制、噪音控制和机房管理,往往采用隔断墙将大的机房空间分隔成较小的功能区域。隔断墙要既轻又薄,还能隔音、隔热。机房外门窗多采用防火防盗门窗,机房内门窗一般采用无框大玻璃门,这样既保证机房的安全,又保证机房内有通透、明亮的效果。隔音
机房基建结构需做隔音处理。隔音材料选择需符合环保要求,并使得房间内部形成吸音整体环境,从而才能确保达到建设目的。
三、隔断墙
机房隔断墙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无框玻璃隔断,应采用槽钢、全钢结构框架。墙面玻璃厚度不小于10mm门玻璃厚度不小于l2mm。表面不锈钢厚度应保证压延成型后平如镜面,没有不平的视觉效果。
(二)石膏板、吸音板等隔断墙的沿地、沿顶及沿墙龙骨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应衬垫弹性密封材料后固定。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三)竖龙骨准确定位并校正垂直后与沿地、沿顶龙骨可靠固定。
(四)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应与竖龙骨平等铺设,不得与沿地、沿顶龙骨固定。竖龙骨的长度应比隔断墙的实际高度短30mm,上、下分别形成l5mm膨胀缝,其间用阻燃弹性材料填实。全钢防火大玻璃隔断,钢管架刷防火漆,玻璃厚度不小于l2mm,且无气泡。
(五)安装隔断墙板时,板边与建筑墙面间隙应用嵌缝材料可靠密封。
(六)隔断墙两面墙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每面的双层墙板接缝亦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
(七)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和电气装臵应固定在龙骨上,墙板不得受力。
(八)隔断墙上需安装门窗时,门框、窗框应固定在龙骨上,并按设计要求对其缝隙进行密封。
铝合金门窗和隔断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铝合金门框、窗框、隔断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平整,其间隙用非腐蚀性材料密封。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隔断墙沿墙立柱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2)门扇、窗扇应平整、接缝严密、安装牢固、开闭自如、推拉灵活。
(3)施工过程中对铝合金门窗及隔断墙的装饰面应采取保护措施。
(4)安装玻璃的槽口应清洁,下槽口应补垫软性材料。玻璃与扣条之间按设计要求填塞弹性密封材料,应牢固严密。
四、门、窗
主机房宜无窗,当有窗户时应采用中空玻璃或双层玻璃并配臵防静电窗帘,以隔断太阳光的照射,保温、防尘、节约能源。窗帘和玻璃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机房的门一般要求与墙协调。机房门须起到有效的防尘、防潮、防火及人员、设备进出作用,门的高度应便于设备进入,一般应高于2.1m并满足门禁系统安装要求。
石膏板
石膏板广泛地应用于家庭装饰中,基本有以下几种:装饰石膏板、普通纸面石膏板、嵌装式装饰石膏板、耐火纸面石膏板、耐水纸面石膏板、吸声用穿孔石膏板。
(1)装饰石膏板装饰石膏板是以建筑石膏为主要原料。掺入适量增强纤维、胶黏剂、改性剂等,经搅拌、成型、烘干等工艺而制成的新型顶棚材料。它具有重量轻、强度高、防潮、防火等性能。可适用于顶棚和墙面装饰。装饰石膏板又可分为普通板和防潮板两种,普通板和防潮板都有平板、孔板、浮雕板三种规格。
(2)纸面石膏板它是以建筑石膏板为主要原料,掺入适量的纤维与添加剂制成板芯,与特制的护面纸牢固粘连而成的轻质吸声板。它具有重量轻、强度高、耐火、隔声、抗震,便于加工等特点。适用于室内顶棚,也可作内墙隔断、护墙板用。普通纸面石膏板的梭边形状有矩形、45度倒角形、楔形、半圈形和圆形。
(3)嵌装式装饰石膏板它是以建筑石膏为主要原料,掺入适量的纤维增强材料和外加剂,与水一起搅拌成均匀的料浆,经浇注成型、干燥而成的不带护面纸的板材。板材背面四边加厚,并带有嵌装企口,板材正面为平面、带孔或带浮雕图案。
(4)耐火纸面石膏板它是以建筑石膏为主要原料,掺入适量无机耐火纤维增强材料构成耐火芯材,并与护面纸牢固地粘连在一起的耐火建筑板材。耐火纸面石膏板的棱边形状有矩形、45度倒角形、楔形、半圈形和圈形。
(5)耐水纸面石膏板它是以建筑石膏为原材料,掺入适量耐水外加剂构成耐水芯材,并与耐水的护面纸牢固地粘连在一起的建筑板材,耐水纸面石膏板的棱边形状有矩形、45度倒角形、楔形、半圆形和圆形。
(6)吸声用穿孔石膏板它是以装饰石膏板和纸面石膏板为基础板材,并有贯通于石膏板正面和背面的圆柱形孔眼,在石膏板背面粘贴具有透气性的背覆材料和能吸收入射声能的吸声材料等组台而成。吸声用穿孔石膏板的棱边形状有直角形和倒角形两种
因为机房装修不止要满足其装饰效果要求,同时还要满足其功能性。要求达到防火、抗静电、防尘、屏蔽、抗震等等功能。建议采用品质较好的彩钢板。下面为你推荐几个。
国外品牌:格满林金属面夹芯板,捷林格金属面夹芯板
准确来讲应该称这两个品牌的产品叫做机房专用金属面夹芯板,是属于机房墙面彩钢板里一类比较高端的品牌。
国内产品:兴铁库板,国林彩钢板,万博得彩钢板等等
这类彩钢板主要用于仓库、厂房墙面装修,如果要求不高的话用于机房墙面装修也未尝不可。
另外国内市场还有大量平米单价在百元以下的双面彩钢复合板材,严格意义上来讲都不适用于计算机机房装修。
第四篇: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2_(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32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2_,自202_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前言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我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会审查。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景辉 季广其 朱春玲 沈纹 刘激扬 卢国建 邵韦平
宋晓勇 王春华 邓建华 沈奕辉 周敏莉 刘康
目
次
总
则 „„„„„„„„„„„„„„„„„„„„„(1)
基本规定 „„„„„„„„„„„„„„„„„„„„„(2)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 „„„„„„„(4)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 „„„„„„„(6)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 „„„„„„„(8)
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 „„„„„„(9)
工程质量验收 „„„„„„„„„„„„„„„„„„„(11)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2)
附录B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13)
附录C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14)
附录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15)
本规范用词说明 „„„„„„„„„„„„„„„„„„„„„(16)
附:条文说明 „„„„„„„„„„„„„„„„„„„„„„(16)总
则
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基本规定
2.0.1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
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2.0.3
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
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2.0.8
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
3.0.2
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B1、B2级纺织织物; 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3.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 m2,检验燃烧性能; 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 m2,检验燃烧性能。
Ⅰ
主控项目
3.0.5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
3.0.6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7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3.0.8
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纺织织物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9
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应无明显异常。
检验方法:观察。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木质材料可分为天然木材和人造板材。
4.0.2
木质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木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木质材料的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现场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B1级木质材料; 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4.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 m2,检验燃烧性能; 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Ⅰ
主控项目
4.0.5
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施工记录。
4.0.6
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7
木质材料在进行阻燃剂处理时,木质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12%。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8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9
木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质材料所有表面都进行涂刷或浸渍,涂刷或浸渍后的木材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0
木质材料表面粘贴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1
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两次,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刷防火涂料用量不应少于500 g/m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0.1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木质材料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3
木质材料在涂刷防火涂料前应清理表面,且表面不应有水、灰尘或油污。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4
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应无明显返潮及颜色异常变化。
检验方法:观察。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5.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可分为塑料、橡胶及橡塑材料。
5.0.2
高分子合成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高分子合成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高分子合成材料的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现场对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5.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0.1 m3,检验燃烧性能。
Ⅰ
主控项目
5.0.5
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5.0.6
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观察。
5.0.7
对具有贯穿孔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必须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抽样检验报告。
5.0.8
顶棚内采用泡沫塑料时,应涂刷防火涂料。防火涂料宜选用耐火极限大于30 min的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m2。涂刷应均匀,且不应少于2次。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5.0.9
塑料电工套管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B2级塑料电工套管不得明敷; B1级塑料电工套管明敷时,应明敷在A级材料表面; 塑料电工套管穿过B1级以下(含B1级)的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或防火封堵密封件严密封堵。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5.0.10
对具有贯穿孔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避免其他工种施工。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5.0.11
泡沫塑料经阻燃处理后,不应降低其使用功能,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盐析、返潮和变硬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5.0.12 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泡沫塑料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复合材料,可包括不同种类材料按不同方式组合而成的材料组合体。
6.0.2
复合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复合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复合材料的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现场对复合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 B1、B2级复合材料;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6.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4 m2,检验燃烧性能。
主控项目
6.0.5 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6.0.6 复合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饰面层内的芯材不得暴露。
检验方法:观察。6.0.7 采用复合保温材料制作的通风管道,复合保温材料的芯材不得暴露。当复合保温材料芯材的燃烧性能不能达到B1级时,应在复合材料表面包覆玻璃纤维布等不燃性材料,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m2,且至少涂刷2次。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7.0.1
其它材料可包括防火封堵材料和涉及电气设备、灯具、防火门窗、钢结构装修的材料。
7.0.2
其它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材料的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现场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B1、B2级材料;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7.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主控项目
7.0.5
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7.0.6
防火门的表面加装贴面材料或其它装修时,不得减小门框和门的规格尺寸,不得降低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所用贴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0.7
建筑隔墙或隔板、楼板的孔洞需要封堵时,应采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采用防火堵料封堵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时,应根据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所在位置的墙板或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堵料。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7.0.8
用于其它部位的防火堵料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选用,其施工方式应与检验时的方式一致。防火堵料施工后必须严密填实孔洞、缝隙。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7.0.9
采用阻火圈的部位,不得对阻火圈进行包裹,阻火圈应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7.0.10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当有配电箱及电控设备的房间内使用了低于B1级的材料进行装修时,配电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应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动力、照明、电热器等电气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时,应采用瓷管或防火封堵密封件分隔,并用岩棉、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内的配件如插座、开关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 灯具直接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灯具的发热表面不得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工程质量验收
8.0.1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简称工程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文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所用装修材料的清单、数量、合格证及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 装修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
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 装修施工过程中所用防火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6 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报告,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报告;7 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进行涂刷、喷涂等阻燃处理的抽样检验报告。
8.0.2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技术资料应完整;
所用装修材料或产品的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结果,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过程中的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合格;
施工过程中的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合格率应达到80%。
8.0.3 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
8.0.4 工程质量验收时可对主控项目进行抽查。当有不合格项时,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8.0.5 工程验收时,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8.0.6 当装修施工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施工过程全部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应为合格。
8.0.7 建设单位应建立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档案。档案应包括防火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施工许可证
序号 项
目 内
容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 主要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操作上岗证书施工图审查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施工技术标准 7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现场材料、设备管理其它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附录B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表B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材料类别 品种 使用部位
及数量 进场材料
燃烧性能 设计要求燃烧性能 检验报告 合格证书 核查人员
纺织织物
木质材料
高 分 子
合成材料
复合材料
其它材料
验
收
单
位
施工单位:(单位印章)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单位印章)
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月**日
附录C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表C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规范
名称及编号
项
目 《规范》章节条款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月**日
附录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表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序号 检查项目名称 检查内容记录 检查评定结果 2 3 4 5
综合质量验收结论
验
收
单
位 施工单位:(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单位印章)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 或“应按„„执行”。
第五篇:国家机房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93(摘录)
第四章 建 筑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4.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第4.1.6条 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
第4.1.7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第三节 防火和疏散
第4.3.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第4.3.2条 当电子计算机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第4.3.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第4.3.4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第五章 空 气 调 节 第四节 系 统 设 计
第5.4.4条 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阀;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防火阀应既可手动又能自控。穿过防火墙、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第5.4.5条 空调系统应设消声装置。
第七章 给 水 排 水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7.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
第八章 消防与安全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8.1.1条 电子计算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8.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8.1.3条 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
第8.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8.1.5条 电子计算机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二节 消 防 设 施
第8.2.1条 凡设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器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其吊顶的上、下及活动地板下,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
第8.2.2条 主机房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当设有固定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
第8.2.3条 当主机房内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内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人口。
第三节 安 全 措 施
第8.3.1条 主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第8.3.2条 凡设有卤代烷灭火装置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第8.3.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存放废弃物应采用有防火盖的金属容器。第8.3.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存放记录介质应采用金属柜或其它能防火的容器。第8.3.5条 根据主机房的重要性,可设警卫室或保安设施。第8.3.6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