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最新最全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最新最全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队管理办法
一、基本管理制度
1、承接公司外委工程的施工队必须经过公司的有关制度学习及技术培训。
2、施工队工人必须穿公司规定的统一服装,服装费由施工队负担。施工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并且整洁,如不执行规定的,处以相应罚款。
3、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签定劳务或工程合同及安全消防协议,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权力及义务。
4、施工队所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树立安全施工观念,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因违反有关制度而受到的罚款均由施工队负担。
5、施工队必须从维护公司形象和荣誉出发,凡是发生有损公司形象及荣誉的事,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施工资格。
6、施工队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工人及施工队,项目经理有权进行处理,填写处罚单,对于情节严重的,项目经理可建议公司取消其施工资格。如有争议施工队可返馈到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调解,如调解不成,报部门经理裁决。
7、施工队必须保证工人队伍相对稳定,并将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8、施工队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图纸、国标及公司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施工,所选用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合同规定。按规定的材料规格、材质进料,管槽的直角、三通、直通、封堵、支架、吊架必须用专用产品。对设计不合理处可提出建议,由项目经理作出决定,并负责检查,如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质量问题,公司将处以相应罚款,并限期更换,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9、施工队必须签订劳务、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扣除劳务费用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二、施工现场人员行为规范
1、进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出入证,遵从物业人员的管理及施工负责人的管理。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赌博,不得酗酒及酒后闹事。(违规处以50—2000元罚款)
3、离开作业现场要更换整洁衣物,不得赤膊、穿拖鞋在楼道内随意走动。
4、勿将混凝土、砂石、油漆等废弃物倒入厕所或地漏内。
5、搬运设备、材料时,用指定运装工具,切勿损坏电梯,走廊、墙壁及其它公共地方,如有遗散物应及时扫净,以免造成设备失灵。
6、每日垃圾即产即清,勿将垃圾、施工材料放置在公共部位。施工过程中各工种所产生的垃圾各工种要及时清理,保持现场清洁,避免造成成品的损坏。
7、每日工作收工时,要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卫生洁具等物品安装完毕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9、甲方提供的主材必须按照正常的工序安装,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后,并负责安装前后的维护,不得有划伤及损坏。
10、单项工程完工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
11、甲方规定不能违反的项目,若有发生造成罚款的,由违反者本人承担。
12、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需要电焊、气焊作业时,需要在甲方管理部门开具动火证、或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13、切记安全文明施工,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不得抛投工具、材料。
14、占路施工,必须做好提示标志与围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15、土建施工过程中,注意做好围档,防止行人破坏或受伤。
三、奖惩办法(罚款直接从施工费中扣除,奖励以现金形式发放)
1.应参加各项目组现场会、临时会等会议的施工队人员,擅自不参加会议者,处200元罚款,与会迟到者,处50元罚款。
2.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后,第一次处100元罚款,第二次处200元罚款,第三次处500元罚款。
3.工作时间严禁赌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分别处200元罚款。4.工作时间应统一着装并配带标牌,对衣着不整者,处50元罚款。5.未经发包方认可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处500元罚款,并辞退该工人。6.高空作业应做好安全措施,对于未做安全措施的施工行为,一经发现即处500元罚款。
7.未按公司相关制度与规范,造成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处200-2000元罚款。
8.因鲁莽施工造成设备损毁,陪偿损失,并处200-2000不等的罚款。9.施工期间为公司争得荣誉的,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不等的奖励。10.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施工成本提供建设性意见,被采纳后确有成效的,视情况给予200-2000元不等的奖励。
11.工期提前的施工队可优先选择下一个施工工地。
第二篇:施工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实现工程各项目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总公司的企业管理,特制定施工队伍管理制度如下:
1、各施工队伍进场前与项目部签署有效的施工合同。
2、各施工队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施工进度计划等一系列管理责任制,所定措施应符合工地实际情况,并明确工地专、兼职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等人员,并上报。
3、各施工队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整体管理及协调,遵守工地制度的各项规定,互相爱护成品,做好成品保护,并有专人负责,发现故意破坏施工成品的,给予重罚。
4、进度控制措施:各施工队伍依据工地总体进度计划,结合自己承担项目特点,制定各自的整体施工计划及月计划、周计划,并报总包单位,且有完成计划的措施方法及可靠的安全措施。
5、工程质量控制:
(1)根据工程情况各施工队伍制定所承担工程的质量目标及措施,做到谁施工谁保证优良。
(2)使用材料严格执行合格证、备案证制度,使用前封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各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及时进行报验,经总包先验,后报业主、监理验收认可,并做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4)严格执行样板开路和工序交接制度,各施工队伍进场前,先做样板,样板认可后方可进场大面积施工。
6、现场文明管理、安全管理
(1)各施工队伍进场后,总包单位发一份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各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各施工队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各施工队伍要接受总包单位的随时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凡违反操作规程和存在安全隐患,经查出而不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给予处罚。
(3)施工人员之间要顾全大局,树立形象、讲文明、讲团结,杜绝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如有违反者重罚参与者及所属队伍。
济南二建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省直汉峪项目部
2011/04/01
第三篇:外协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外协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试行版)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
2010年1月20日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系统各外协施工队伍的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使外协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系统各外协施工队伍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2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系统各外协施工队伍。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系统外协队伍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设备外委部门对外协单位的管理情况;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的检查、考核工作。
3.2 安监部门负责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监督、考核管理工作。
3.3 设备外委部门负责外协施工队伍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
3.4 外委施工队伍负责承包工程的施工及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工期管理。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总则
4.1.1 外协施工队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文明生产、设备消缺等各项规章制度。4.1.2 设备委托部门应把外协单位纳入自己部门并用部门管辖班组的标准对其进行严格管理。
4.1.3 设备委托部门应及时指导、督促、协调在施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安全生产部对应专业。4.1.4 设备委托部门对外协单位存在的不合适项目应及时下发整改通单,并监督外协队伍按期进行整改。
4.1.5 外协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的工期完成各项检修任务。4.1.6 外协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的和业务水平。4.2 安全管理
4.2.1 外包工程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严禁以包代管。4.2.2 工程协议书签订前,施工单位应与公司安监部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4.2.3 施工单位承接工程后不得再行转包。
4.2.4 外协施工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5 外协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由公司发给的入厂通行证(安全教育合格证),着装符合《安规》要求,按规定正确戴好安全帽。
4.2.6 外协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施工,施工时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触、碰运行中的设备,遇到问题立即与施工管理人员联系,并接受设备管辖单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4.2.7 较大作业项目开工前,各设备管辖单位应对外协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2.8 公司各部门有权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厂纪厂规的施工单位进行制止、纠正、直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现场。
4.2.9 外协施工队伍自备的施工机具、器具,由施工队伍负责检验,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4.2.10 外协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2.11 外协施工单位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需要需更换或增加人员时,必须履行安全管理手续,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2.12 在生产区域、电力设备、设施及其它汽、水、电等公用系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工作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4.2.13 设备管辖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各设工作负责人一名,共同承担监护职责,外协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经过设备管辖部门培训合格,并经安监部门公布。
4.2.14设备管辖部门管理人员、安培主管以及公司安全监察主管应经常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不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的违章现象,应按照《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若不按期上交者,由安监部书面通知设备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按合同要求处罚。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停止其工作。
4.2.15 如发生人身事故或不安全情况负责,外协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监察部门,待重新做好安全措施,经允许后方可再次开工。4.2.16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按时到安监部门参加外包工程安全分析会,总结安全情况,交流经验,接受教训,对无故不参加者对其进行考核。4.3 文明施工管理
4.3.1 外协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时刻保持施工现场的干净,做到忙而不乱。4.3.2 施工现场应做到: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 零部件摆放一条线、材料备品摆放一条线 三不乱:不乱拆、不乱卸、不乱打
三 净:开工现场净、工作中现场净、收工现场净
三 严:严格执行配合协作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格执行现场制度 三不落地:使用工具、量具不落地、拆下零件不落地、油污脏物不落地。
4.3.3 分管范围内的设备物见本色,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管道保温良好、规范,孔洞盖板完好,遮栏、栏杆齐全;
4.3.4 分管范围内的设备标志齐全、清晰,阀门标牌齐全、清晰,介质流向清楚,设备管道的保温铁皮应清洁光亮,无积灰。4.3.5 所负责现场设备、管道、阀门、刚架上无积灰。地面清洁无积水、积油。
4.3.6 所负责现场的未保温设备表面油漆、银粉齐全完好,不得有锈迹、水渍或油渍。
4.3.7 所负责的建筑物、构筑物外表不应有污迹水印、无严重变色、无表皮脱落。
4.3.8 加强对管辖设备和系统的漏泄治理,现场不能有跑、冒、滴、漏、渗的现象。4.4 其它管理
4.4.1 应将所负责人设备落实到每一个专责人,专责人每天应对分管的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4.4.2 认真执行缺陷管理制度,积极和设备管辖单位的技术人员沟通,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4.3 所负责的设备管理技术记录和各种数据记录准确、及时、完整。
4.4.4 检修器材、检修用具及其它工器具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5 检查与考核
5.1 设备管辖单位应加强对外协队伍的检查与管理,发现不符合项应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完成的有权对其提出考核。
5.2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外协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并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提出考核。
第四篇: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承包矿山采掘工程、地质勘探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安监局和集团公司[2005]鲁金生函字第17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到我公司承包井巷施工、井下采掘、地质勘探等以及其他工程施工的队伍(以下简称承包施工队伍)。
第三条:凡到我公司承包施工的队伍,在招标前应主动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给矿方检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队伍不得参加竞标。
矿方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采掘施工企业、地质勘探企业所在地(工商注册)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第四条:竞标取得承包施工资格后,承包施工队伍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安全管理人员聘任文件、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交矿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
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开工。
取得竞标权的施工队伍不得将所竞标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
第五条:矿方发标和承包单位竞标后,双方应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采掘、供电、排水、通风、运输及相关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变更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义务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后,由矿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各存一份,由矿方负责将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安监局登记、备案。
第六条: 各承包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区(队)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承包工程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各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对本队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各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必须指定一名副职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向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必须以文件形式公布。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井下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2人。
第九条:承包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对新招收员工必须经过审查、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公司,入公司后由乙方负责登记,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入公司教育由公司进行,施工承包方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所有教育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上岗三个月内不得安排其单人上岗,应安排有经验的老员工监护作业,双方应签订监护合同。
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按前款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
严禁安排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上岗作业。
承包施工队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各种安全教育必须认真做好登记、记录,载明教育时间、教育内容、培训人,并要有受教育人签字。
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单位安全投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新入矿员工的矿级教育实行收费。20元/每人.每课时。由施工单位在培训结束后交安全环保部,存入专用帐户中。
第十条:承包施工队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规定佩带、使用。
第十一条:承包施工单位所使用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各承包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执行发包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员工熟悉事故应急措施和避灾路线。
施工承包方执行矿方的应急救援统一管理时,应以明确文件形式说明,并根据矿方自救队的形式组建自救小队。
第十三条:承包施工队伍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应当接受矿方的各种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扰。
第十四条:矿方应将承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检查纳入矿山安全管理范围,实行统一协调、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使承包施工队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由安全环保部代表矿方行使对承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承包施工队伍在施工期间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矿安全生产部,承包施工队伍和公司双方应立即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承包施工队伍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内连续发生重伤以上(包括重大未遂)事故四起以上,给予施工队伍停产整顿的处理,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停止承包工程,并由承包施工队伍包赔造成的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及时报告嵩县安监局。
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追究承包单位的责任,事故统计上报按国家原有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承包施工队伍应当自觉接受和配合各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接受安监局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按期改正。
第十七条:对承包方的日常安全管理,统一纳入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矿方安全生产考核规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相关内容的处罚。
1、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任何一条的不得准许开工。
2、违反第九条,各种记录每缺一项或记录内容不翔实、不完善,扣罚施工队伍200元。
3、违反第十条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的数额给予罚款。
4、违反第十一条的,罚款200元。
5、违反第十二条的,罚款100元。
6、违反第十三条的,罚款500元。
7、违反第十五条第一项的,罚款500元。
8、违反第十六条的,罚款500元。
9、违反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根据《莱西公司安全、环保考核细则》相关条款处罚。
附 则:
1、本规定自2012年7月21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生产规划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文档
关于劳务管理的一些个人理解
看到很多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加上见过很多管理人员头上那日渐增多一根根白头发和脸上那一道道皱纹,很是心痛和惭愧。
所以,结合自己在私营企业和国企的一些经历,加以分享。总则:
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方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控制内容,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总承包方的企业形象和项目部利益。在这里,我们把劳务分包(防水、钢结构、桩基、护坡等专业分包不考虑在内)从项目部管理的若干子控项目中分离出来,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站在一个相当高度,来宏观控制。由于水平有限,以下只考虑劳务分包的控制。
一、为什么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不顺而百不顺,看什么都不顺。
众所周知,要实现预控目标,就必须要能够依靠系统层层执行,特别是作为执行者,不然制定得再怎么周密详尽的进度计划都只能的一纸空谈。那我们除了常规的管理方式以外,就必须还要有非常规手段——思想控制。
对于人的控制,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思想控制、精神控制,让整个团队朝着管理者预先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奋勇前进。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 农民工本人手中。3)严格要求各劳务企业在工资发放时将工资情况在生活区至少公示7天,保证信息获取的透明公开。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 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员的管理,要按技术交底、图纸及技术规范施工,若达不到要求,现场技术负责人有权减少或停止劳务队伍的支付。
(5)项目部向劳务队伍提供合格的钢筋、砼等半成品材料,劳物队伍对施工质量负责,不准偷工减料,不准试用不合格的材料,应配备足够的业务熟练的技术工人及精干的管理人员,要保证每道工序必须有一个负责人。如因劳务队伍自身原因出现一次不合格须再次检验的,每不合格一次罚款50元;监理提出指令性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监理提出肯定表扬的,每表扬一次奖励300元;对需要停工整顿的,每次罚款1000元;对停工整顿且业主、监理对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劳务队伍必须承担罚款并加罚1000元。对因劳务队伍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的劳务队伍承担。
(6)劳务队伍所承担工程的资料由劳务队伍承担填写,劳务队伍必须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每道工序完工后由劳务队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资料,然后将资料交给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复检合格,再由项目部检验,工程科检验合格,方可由工程科联系监理验收,严禁无资料报验和自行找监理验收。劳务队伍技术人员在填写原始施工资料前,必须仔细阅读图纸和技术规范,原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交后如被检查出错误,将处以10元/份的罚款,罚款针对填写人及复核人,并重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