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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安全管理细则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21-81737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30 00:55: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施工队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队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江海大道A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

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

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

各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

各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

各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

所有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

各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查获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

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施工队法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

2、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安全管理;

3、对工程施工中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整改隐患;

4、依法为所用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5、组织所用员工参加发包单位实施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取证,保证所用员工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

6、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达到发包单位设施设备管理的规范、标准要求。

7、配备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8、对员工实行日常安全教育。

9、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

1、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工种及相关工种的生产、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取证上岗;

2、遵章守纪,按章操作,服从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

4、自觉执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整改隐患;

5、承担因自身责任或违章作业导致的人身伤害、设备事故;

6、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伤亡事故,具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7、有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和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

8、具有提出安全管理的建议权和紧急避险权;

9、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管理制度的行为,具有批评、检举、控告权。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八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抵触,以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起实行。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市江海大道西段快速化改造A标

项目经理部 2011年10月

第二篇:施工队管理

施工队的管理

施工队的引进

第一条、对特种工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该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主要是指装饰作业中的电工、瓦工和水暖工。电工上岗时须持有相关的专业机关核发的技术资格“合格证”。瓦工上岗时须知晓公司规定的工艺要求。水暖工上岗时须熟练掌握公司规定的规范要求。工程施工中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工作是在木工、油工完全掌握工艺要求之后再进行安排。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第二条、质保金

为确保装修施工质量,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公司新引进的施工队必须交纳“质保金”。质保金的交纳分两部分实施。引进之前施工队须一次性交纳2,000(贰仟)元作为第一步。第二步为引进后施工队开始进入工程施工后,扣除该施工队的工程款的3%的金额,直至第一部分质保金和第二部分质保金的扣除额总金额达到20,000(贰万)元为止。第三条、新施工队工程款的拨付

新施工队在启动第一个工程项目施工时,施工的工程款由施工

队自己“垫付”。工程竣工时客户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并在竣工之日起三日内交完尾款后,公司确认该工程为“合格”工程时,公司支付给该施工队工程款(同时扣除管理费和质保金)。从该施工队的第二个施工工程开始,公司对该新施工队的工程款拨付方式与对老施工队的拨付方式相同。第四条、新施工队工程质保金的退付。

如因故新施工队不宜在我公司继续发展,我公司已拒绝该新施

工队继续施工,我公司将在该新施工队最后一个竣工工程的“保修期”完成之后退付给该新施工队质保金。

一、施工队的服装管理

第一条、施工队施工人员着装上岗:

为了体现我公司在北京市家装市场的公司形象,所有的施工人员在施工上岗时均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统一着装。第二条、服装的领用

在每季度前施工队应根据本队施工人员的总人数一次性交纳足 额“着装押金”。每个工程开工前须到公司领齐该工程施工人员的服装,绝对不允许开工后的任何时候施工现场有任何施工人员不统一着装的违规现象发生。第三条、服装的回收

公司对施工人员的着装实行强化管理。如发现施工队的施工服装有流失,该施工队应加倍赔偿流失的服装价值。对回收的服装,如果干净且无明显损坏,公司将退还其押金。

二、施工队的培训和考核

第一条、所有施工队人员持证上岗

工长持证上岗是公司规范施工活动的的有力保证。每位工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工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种装修任务。同时,电工,瓦工,水暖工也应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木工,油工也要培训后领取工作证上岗,以便于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施工队的礼仪

施工人员的举止要文明,谈吐要得当。要统一着装,着装要整齐,避免过旧过破的衣着出现。现场负责人的服装要整洁。工长着装要干净利落,上下班要准时,上班前和下班后着装干净,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第三条、施工技术工人的技能培训

为了持续保持和提高施工技术工人的专业水平,使公司整体施工质量 水平得到保证,公司将定期聘请各工种的技术最优秀人员对工人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达到公司预定的技术技能目标。

三、施工队的定级管理

由于各施工队之间存在着施工技能和协调能力的差异,表现在施工进 程中就出现了工程质量的优劣。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公司形象,在各施工队间引进竞争机制,必须对各施工队的综合能力进行定级分级管理。目前我公司基本对应于工程报价的分级将施工队分为两级:中级和中高级。

具体定级方法如下:

(一)定级依据: 第一条、施工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由施工队的施工技术质量和文明施工

表现两方面综合结果确定施工工程质量。第二条、施工技术质量分:优秀,良好,合格。第三条、文明施工表现分:合格,不合格。

第四条、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

优秀工程: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良好工程:1.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不合格; 2.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合格工程:1.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不合格; 2.施工质量合格,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第五条、获得优秀工程评定结果的施工队为中高级,获得良好工程评定结

果的施工队为中级。

(二)实施过程由公司工程部和监察部组成评定小组根据以上方法对施工队进行评定。

(三)关于各施工队电工,瓦工和水暖工的定员定岗,由各施工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但这些特殊工种均必须持证上岗。

第一章 工程巡检的管理

一、工程巡检的培训和考核

为了保证工程巡检的工作质量,提高各工程巡检的整体素质和技术专 业水平,公司要对工程巡检提供与其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方法的培训,培训周期一般每季度一次。公司将聘请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授课。

二、工程巡检的分级方法

由于各分公司客户较多,一般安排三位以上的工程巡检人员负责每个 分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其中一位技术全面,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工程巡检人员发挥领导作用。重点客户支付设计费,对工程质量和服务要求高,施工现场零星分散在各物业小区,管理难度较大,这就要求工程巡检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我们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对工程巡检进行分级。

第二章 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一、现场负责人制:

现场负责人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工作。现场负责人在现场 时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报价单和理解图纸,应根据现场及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设计方案。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算需客户购买的一切材料和物品的准确计划时间,并提前3-5天通知客户。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工种的配合交接时间。认真耐心地听取客户的意见并进行消化和解释。应密切注意和认真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施工中发现施工质量隐患或可能影响工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若无力解决,应立即通知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检到场,及时解决问题。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第一条、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第二条、现场必须设有公司规定的镜框,标识和灭火器等。第三条、现场施工人员应讲文明,讲礼貌,不抽烟,不喝酒,不闹

事。

第四条、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作饭,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申请批准。

第五条、施工中人梯安放牢固可靠;用电要安全操作;要使用性能

良好,安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

第六条、各工种交接要及时合理,不允许疲劳作业。

三、现场材料管理

材料进场后立即码放整齐合理,清油的三厘板要封油注意保护。易燃 物品周围杜绝火源。线条要使其充分干燥不变形。每天清场时应将已用的材料进行归并。墙砖,地砖要防止磕碰。五金洁具要防污染,防损坏。

四、现场的成品保护管理 第一条、做完的清油活要用普通三厘板进行保护。防止碰砸。

第二条、铺地板要穿拖鞋作业,地板铺完后,绝不允许表面有一棵

螺钉和汽钉,地板面用全封闭的塑料布保护。

第三条、地砖铺贴时,瓦工要用干净的布包住橡皮锤施工;地板铺

完后,由于地砖容易渗色,应特别注意加强保护其表面不

受污染,严禁水泥浆,茶汁,水等污渍落在砖面上。

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过程管理

一、施工进场管理

施工队进场前须到工程部开具开工通知单,并凭此领取开工证明工程款。施工人员进场后,要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用公司的规章制

度来约束自己。严格按照报价单上的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事前请假。

二、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管理

工长要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难 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工程巡检。工长要及时与客户联系,注意反馈意见,并负责工程资料的客户签字工作。现场负责人在分工时,应根据工人的技术状况合理的进行分工。工长在管理工作中要做工程日志和工作总结。工程巡检在检查施工过程时,应对材料和施工工艺认真检查,强化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检工作,及时填写“巡检常规检查单”,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留后患。

三、工程的验收管理

工程巡检应以公司规定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验收时应 细致认真,不徇私舞弊,绝不允许不合格的工程出现。验收时要求工长,现场负责人要到场;验收完毕,工程巡检应要求客户在“验收竣工单”上签字。

四、施工工程的资料管理

客户签字的工程资料和经济资料在竣工后,要求由工长及时交统计员 存档。

五、工程变更审批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条、个别设计师在签单时出于增加产值,单项工程报价过高,或不切

实际的设计方案造成客户要求减项。

第二条、少数施工队与客户串通私下交易而造成工程减项。

第三条、某单项工程量的实际发生量与报价单上的数字相差较大,多出的

价额未实施增项而造成的潜在减项。

鉴于以上情况,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必须实施工程量变更单审批制度,由公司监察部实施审批。原则上工程量减项金额应小于工程总额的10%,如超出10%,应由客户,施工队及设计师根据承担的相应责任而承担相应的“损失费”。

第四章 工程巡检及施工队的奖惩

管理规定

一、工程巡检的奖惩规定

第一条、如当月负责的巡检工程有10%以上未得满分或50%以上未得效益

奖金的予以解聘。

第二条、如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进度、质量和现场施工文明

方面的隐患并造成经济损失和有损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当月全部奖金、解聘等处理。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未能

及时解决或处理不当,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

第三条、奖励:主要以奖金形式体现,分别为基本奖金、效益奖金、额外

奖金和优秀巡检奖等。

二、施工队的奖惩规定

第一条、在每月的单项工艺评比中,若被评为最差工艺,该施工队将被罚

款600元。第二条、施工现场无镜框、无灭火器之一者罚款一百元;不穿公司规定的统一服装者罚款五十元;现场抽烟者罚款五十元(发现一个烟头,罚款相同);现场脏乱,罚款二百元;酗酒,罚款一百元。

第三条、施工时所进材料不符和公司规定的要求,一经工程巡检发现,将

被处以一千至一万元罚款;各工种工艺要求不符和公司要求之一

者罚款二百至一千元,情节严重,须立即更换施工队,经济损失

由原施工队承担。

第四条、客户对材料或文明施工方面进行投诉成立的,第一次罚款五元;

二次投诉成立,罚款一千元,并更换施工队,损失由原施工队承

担。

第五条、施工队如有二个以上工程造成客户投诉成立的,给予大队现场负

责人开除的处分,小队将给予清除出公司的处分。无论大队、小

队都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奖励:施工工程某单项工艺在每月的质量评比中获得优胜者,给

予六百元奖金。

第五章 工程竣工后的后续管理

一、工程投诉及维修

工程进入保修期内,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队应及时认真地予以维修。维修后未达到公司规定的工艺要求而引起投诉的为投诉成立,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施工队给予罚款及更换施工队的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原施工队承担。

对于维修项目成立的,施工队必须立即与客户取得联系,36小时内进场,拿出有客户签字的维修方案交工程部备案。

二、工程的回访管理规定

回访员对在施和竣工工程进行回访,记录、整理和归纳客户意见并报送相关部门。回访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装修专业和心理学知识,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及时、准确、无误地反映客户的意见,为有关部门解决有问题的工程提供有力可靠的依据。

三、工程档案及资料管理的规定

工程档案及资料设专人管理,每个工程档案必须有该工程的客户签字的所有工程资料、经济资料、巡检承诺书回执及2.5和4.5平方的铜芯线。在整理档案时,专业人员必须对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当事人予以落实。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时,应立即向工程部经理汇报。工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进行查阅。要求专管人员定期整理、归纳工程档案,管理上应万无一失。同时,档案专管人员还应负责在施工程一览表的制定;负责新签合同的登记和保管。

第三篇:施工队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施工队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我合同段安全施工,按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人为本,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本人为本施工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负责对本队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证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负全责。

二、我施工队保证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不违规违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有故意或过失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玩忽职守、工作不作为的行为,造成机械设备工具损坏、材料浪费及安全责任事故,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三、经常检查本队和自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定期对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施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把各类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按要求戴安全帽、系帽带、戴防护手套、穿工作服。电工和电焊工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从事.作业时切实遵守公安机关民爆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物品不外借、不外流、不丢失、不损坏。.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和处理。

五、遵守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负责人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不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遵守劳动纪律,有事请假,事后销假。

不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或空岗,圆满完成生产任务计划目标。

六、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遵纪守法,管理好本班组职工及个人,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出现治安和刑事案件。

七、要时刻保持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器,不到河沟池塘内洗澡,不搭乘工程用机械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将车辆擅自转给他人驾驶。

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无事故。

八、此责任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各自存档。

九、奖励与处罚按项目经理部相关规定执行。

LJ-11项目经理部

责任单位:

安全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二O一三年

第四篇: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中心工程外包安全管理规定总则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发包工程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切实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以及省、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用于规范工程外包安全管理行为。

1.3 本规定适用于**中心所属各部门从事电力生产建设工程的工程项目外包(或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外包工程的适用范围

2.1 必须严格控制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外包施工队的施工范围,仅限于施工资质证批准的作业范围。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时,应核查外包施工队的作业资质,并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规范招投标形式发包有关工程。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承包商,严禁参加本**中心范围内的工程竞标。

2.1.1 外包施工队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外包施工队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事先经过发包方书面同意。

2.1.2 严禁将主体工程分包:配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配电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通讯、调度自动化等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程。

2.2 电力生产的零星劳务、正常操作、日常维护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均不属于工程合同的承发包范围。

2.3 生产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外包施工队管理

3.1 外包施工队必须具备的下列安全资质和条件:

3.1.1 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

3.1.2 持有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代为签订合同的,应提交法

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期限一般为一年)。

3.1.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3.1.4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应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3.1.4.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3.1.4.2外包施工队工作负责人必须是技术工人,经考试合格并发文确认,不合格人员或未取得个人合格身份证明标志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1.4.3 施工人员均必须取得有效的紧急救护证。

3.1.5 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逐一登记核对。

3.1.6 配备能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合格的足够的施工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3.1.7 具有两级机构的外包施工队,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满30人及以上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

3.1.8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健全。

3.2 工程管理部门招用外包施工队时,除第3.3条、第3.4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必须从安全资质审查合格有效的外包施工队中选取。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严禁录用。

3.3 如属单项大工程(外包部分预算50万元及以上)施工队伍招投标,在招标文件中应对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提出具体要求。开标时应对投标队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严禁录用。

3.4 如确属单项工程需要临时增补外包施工队的,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专项报请领导审批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对该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发布单项工程外包施工队资质审查意见书。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严禁录用。

3.6 签订的工程合同、安全协议以及上述外包施工队应具备的资质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3.7 资质审查不得降低标准,不得简化手续,不得逾期补办。

3.8 严格执行“亮牌预警、末位淘汰”机制,对外包施工队实行动态考核,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满足施工能力要求,不能达到质量工艺要求的施工队坚决清退。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月度考核扣分达3分及以上)或上月度因自身责任发生过轻伤1人及以上或设备烧损的外包施工队,亮“黄牌”一次。若连续2个月度亮“黄牌”,则立即清退,6个月内不得在中心范围内承接任何工程。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上月度考核扣分达6分及以上)或上因自身责任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或重伤1人及以上的外包施工队,亮“红牌”并一次清退,三年内允许在中心范围内承接任何工程。外包施工队临时用工

4.1 临时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用工。

4.2 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现场施工作业。

4.3 临时用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须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佩戴合格身份证明标志上岗,并应在外包施工队的带领和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

4.4 外包施工队对临时用工人员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负责。安全管理责任

5.1 工程管理部门是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监督部门,黄冈东源电业有限公司瑞华分公司是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执行部门,对承建项目的外包施工队负有安全管理职责。

5.2 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必要时另附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5.3 工程管理部门在签订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领导审核后,方可签约。

5.4 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实行过程控制和量化管理,加强考核,按照有关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对违章的施工队伍,除按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外,可同时处以停工5天至30天的处理。

5.5 实行安全文明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经审查批准施工的外包施工队,必须在文件公布之后10日内,向公司交纳安全、文明生产风险抵押金(按2万元/年,交财务部门专项管理)。若未按规定交纳或中途申请退还风险抵押金(无违章记录),则取消承接工程施工资格。风险抵押金扣完即暂时中止该外包施工队的施工资格,直至重新交纳足额抵押金才能恢复施工资格。当年风险抵押金于次年3月根据外包施工队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考核后进行退还。如属单项工程(第3.3条规定)中标的施工队伍仅按本规定第5.6条实行安全施工保证金制度执行,不再交纳安全、文明生产风险抵押金。

发生下列情况时,由工程管理部门开具《工程安全质量处罚通知书》对风险抵押金进行扣除,扣除风险抵押金份额为:

5.5.1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抵押金;

5.5.2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按10000元/人扣除抵押金;

5.5.3 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按5000元/人(次)扣除抵押金;

5.5.4 发生设备和电网重大事故,扣除全部抵押金;

5.5.5 发生设备和电网一般事故,按10000元/次扣除抵押金;

5.5.6 发生严重违章,按2000元/起扣除抵押金;

5.5.7 发生一般违章,按500元/起扣除抵押金;

5.5.8 发生用户电器设备烧损责任事故。

其中,事故和违章的定义依据已颁布的《黄冈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相关条文界定。

5.6 实行单项工程风险抵押金制度。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应预留部分施工费作为风险抵押金。通常预留比例如下:

工程合同总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预留5万元施工费作风险抵押金;工程合同总价在10万元以下的,预留2.5万元施工费作风险抵押金。

发生下列情况时,由发包方按分项(或单项)和本期工程的造价,扣除风险抵押金的份额为:

5.6.1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和电网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5.6.2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5.6.3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5.6.4 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5%保证金;

5.6.5 发生用户电器设备烧损责任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5.7 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5.7.1 发包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外包施工队的安全资质。严禁未经审批将工程发包给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第3.1条所列资质和条件的施工单位。

5.7.2 开工前由发包方对外包施工队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5.7.3 发包方应对外包施工队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加强监督。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如有可能引发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和电网、设备事故等事故)施工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外包施工队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

5.7.4 认真执行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等方面事宜。

5.7.5 为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管理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外包施工队停工并给予经济处罚。

5.7.6 发包方应组织外包施工队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外包施工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5.8 承包方(外包施工队)的安全责任:

5.8.1 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所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有完整的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并负完整的法律责任。所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还要经发包方工程技术管理、安监等部门和发包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监督实施。

5.8.2 承包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5.8.3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须报给发包方安监部门或发包方委派的监理部门备案。必要时应接受发包方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有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并须报给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8.4 外包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合格,否则严禁录用。外包施工队必须为聘用的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等。凡已注册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不得冒名顶替。如有发现立即取消施工队伍当年进网作业资格。

5.8.5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向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5.8.6 承包方必须按属地运行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正确填写各类作业票、卡,并确保严格执行、终结和存档。

5.8.7 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给发包方。

5.8.8 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确保周期校验。

5.9 承包方应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

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5.10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损失,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并承担安全责任。附则

6.1 工程分包商资质:分包商资质必须是各级政府核发的有效资质,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分包基础工程的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三)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健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一定的质量过程控制能力,所分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6.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起执行。

6.3本规定如与国家、行业及上级颁发的文件有抵触者,即以颁发的文件规定为准。

6.4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黄冈供电公司**公司**中心安监生产部。

第五篇:施工队的管理

施工队的管理

一、施工队的引进

1. 对特种工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该处特种工种作业人员主要是指装饰作业中的电工、泥工和水暖工。电工上岗时须持有相关的专业机关核发的技术资格“上岗证”。瓦工上岗时须知晓公司规定的工艺要求。水暖工上岗时须熟练掌握公司规定的规范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2. 质保金

为确保装修施工质量,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业主的权益,公司引进的施工队必须交纳“质保金”20000(贰万)元。质保金的交纳分为两部分实施。在第一个施工合同签定日必须一次性交纳5000(伍千)元作为第一步。剩余部分从第二个工程开始每个工程从项目经理报酬中扣除工程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直到扣足两万为止。3. 新施工队工程款的拨付 详见《装饰施工合同》。

4. 新施工队工程质保金的退付。

如因故新工程队不宜在我公司继续发展,我公司已拒绝该施工队继续施工,质保金要在该施工队竣工工程的“保修期”完成之后才退付。

二、施工队的服装管理 1. 施工队施工人员着装上岗

为了体现我公司在东莞家装市场“第一品牌”的形象,所有的施工人员在施工上岗时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统一着装。绝对不允许开工后有不统一着装的违规现象发生。2. 服装的领用

在每个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到公司领取施工人员的服装。每件衣服每天收取一定的折旧费,0.8元/天计算,破损的收回相应的修补费用。在施工结束后一星期内清洗干净交还公司。严重破损或遗失的按60元/件收回成本费。

3. 为维护公司形象,不允许出现施工人员穿着本公司的工服出现在其它工地的现象。违者给与项目经理100元/次的罚款。

三、施工队的培训与考核 第一条 所有施工队人员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是公司规范施工活动的有力保证。每位项目经理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项目经理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种装修任务。同时:电工,泥工,水暖工也应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木工,油漆工也要培训后领取工作证上岗,以便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第二条 施工队的礼仪

施工人员的举止要文明,谈吐要得当。着装要整齐,避免过旧过破的衣着出现。现场负责人的服装要整洁。工长着装要干净利落,上下班要准时,上班前和下班后着装干净,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第三条 施工技术工人的技能培训

为了保持和提高施工技术工人的专业水平,使公司整体施工质量水平得到保证,公司将定期聘请各工种的技术最优秀人员对工人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达到公司预定的技术技能目标。

附:项目经理会议制度

1. 项目经理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或培训点名未到者即为迟到,并视情况给予30—100元罚款处理。

2. 在会议或培训期间,手机、呼机响,一次罚款50元;接听手机,一次罚款100元;未经批准会议其间离席,一次罚款100元。

3. 项目经理有能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培训,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则每次罚款50元,项目经理应安排相应的现场负责人代替自己参加会议或培训,并将会议内容和相关决议即时准确传达。

4. 项目经理会议或培训禁止无故退席,未经批准提前退席者,给予200元以下处罚,并视情况给予阶段性停工处理。

5. 会议或培训其间禁止大声喧哗,未经批准擅自发言,影响会场秩序者,给予200元以下处罚,并视情节给予阶段停工处理。

四、施工队的定级管理 1.施工队的定级管理

由于各施工队之间存在着施工技能和协调能力的差异,表现在施工进程期间出现工程质量的优劣。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公司“第一品牌”形象,在各施工队间引进竞争机制,必须对各个施工队的综合能力进行定级分级管理。目前我公司基本对应于工程报价的分级将工程队分为两级:中级和中高级。2.具体定级方法如下:(1)定级依据:

第一条:施工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由施工队的施工技术和文明施工表现两方面综合结果确定施工工程质量。

第二条:施工技术质量分:优秀,良好,合格。第三条:文明施工表现分:合格,不合格。

第四条: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优秀工程: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良好工程:1,施工质量优秀,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2,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合格工程:1。施工质量良好,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2。施工质量合格,文明施工表现合格;

第五条:获得优秀工程评定结果的施工队为中高级,获得良好工程评定结果的施工队为中级。(1)实施过程由公司工程部和监察部组成评定小组,根据以上方法对施工队进行评定。(2)关于电工,瓦工和水暖工的定员定岗,由各施工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但这些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五、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规范施工队伍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施工人员核发“工作证”。工作证上表明“工人姓名(与身份证证同)、所属施工队,工人工种、操作级别、相片及公司名称,并在工程部备案。

2、公司施工人员必须持“工作证”上岗。对不持工作证上岗的施工人员,巡检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工程部将对负责工长处以500元罚款,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工程队承担。

3、公司设立“质量考评小组”,“质量考评小组”定期(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负责人的管理水平、施工工人的操作水平进行考评,重新评定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级别并核发新的“上岗证”。

4、新进入公司的施工或施工队申报的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级别须经工程部“质量考评小组”考评、核定级别后方能上岗。

5、项目经理安排施工人员,必须遵循工程级别与施工工人级别相对应的原则。否则将对项目经理处以次充好500元罚款,因此被客户投诉的,罚款1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工程部将根据客户电话回访、客户投诉、巡检的反馈意见、检察部的工地监察报告随时调整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级别。项目经理须根据工程部的调整通知,在三天内做出响应调整,并收回负责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的“工作证”否则罚款500元/次。

7、项目经理持工程部开具的“工作证印制通知单”,到行政部交纳制作费后由行政部统一发工作证。

8、现场负责人、施工工人须对“工作证”妥善保管,如有掉失,对负责人处以100元/次罚款。损坏的交纳成本费后以旧换新。施工过程管理

一、关于选派施工队的规定

为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鼓励公平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1、所有工程由总经理办公室按排名优先、同小区优先、金额优先原则为客户选派相应的施工现场负责人。

2、工程部其他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经理)不再具体参与派施工队工作。

3、设计师准确地向客户介绍公司派工系统的工作模式(即所有工程均按排名优先、同小区优先、金额优先等原则为客户选派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允许任何人到公司点选施工队)。如因介绍不详,导致客户到公司或打电话、写条点选施工队、给予设计师严重过失单一张。

4、禁止设计师带客户参观工程。客户签单前由客户服务部提供参观样板房服务,客户签单后,由工程部通过选派工系统的排名安排客户参观相应的项目经理的样板房,如设计师擅自带客户参观工程,造成客户要求点选施工队,给予设计师严重过失单处罚,并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5、客户属回头客并要求点选施工队者,设计师可以向工程部提供详细资料,经工程部核实后给予适当安排。

6、禁止对客户承诺可以点选施工队,禁止对客户承诺可以选派某施工队,禁止向客户推荐施工队,如有违反,一律开除。

7、客户对派工有异议,可向工程部咨询。

二、施工工程铭牌制度

为规范工程管理,加强客户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在每一个在施工工程现场设立工程铭牌,并悬挂在显眼处。

2、工程铭具体内容和形式见附表。

3、工程铭牌必须由巡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施工现场负责人负有完全保管责任,丢失或损坏将对施工队处以200元罚款。

4、工程竣工后工程部将对工程铭牌的内容进行备案,并根据客户电话回访、客户电话报修、客户投诉等情况进行记录,作为现场负责人、施工组、施工工人定级的参考资料。

5、工长必须根据工程铭牌的记录安排工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通知巡检,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如未经巡检同意,而自行调整工人的,对施工队工长处以200元/人/次罚款。若因此造成客户对施工队工长处以5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1、现场负责人制:

现场负责人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工作。

a)现场负责人在现场时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报价单和理解图纸,应根据现场及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设计方案。b)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算需客户购买的一切材料和物品的准确计划时间,并提前3—5天通知客户。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工种的配合交接时间。c)认真耐心地听取客户的意见并进行消化和解释。

d)应密切注意和认真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施工中发现施工质量隐患或可能影响工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若无力解决,应立即通知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查到场,及时解决问题。e)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a)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b)现场必须设有公司规定的镜框,标识和灭火器等。

c)现场施工工人应讲文明,讲礼貌,不抽烟,不喝酒,不闹事。d)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作饭,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申请批准。

e)施工中人梯安放牢固可靠;用电要安全操作;要使用性能良好,安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f)各工种交接要及时合理,不允许疲劳作业。

3、现场材料管理

材料进场立即摆放整齐合理,清油的三厘板要封油注意保护。易燃物品周围杜绝火源。线条要使其充分干燥不变形。每天清场时应将已用的材料进行归并。墙砖,地砖要防止磕碰。五金洁具要防止污染,防损坏。

4、现场的成品保护管理

a)做完的清油活要用普通三厘板进行保护,防止碰砸。

b)绝不允许表面有一颗螺丝钉和汽钉,地板面用全密封的塑料布保护。

c)地砖谱贴时,瓦工要用干净的布包住橡皮锤施工;地板铺完以后,由于地砖容易渗色,应特别注意加强保护其表面不受污染,严禁水泥浆,茶汁,水等污垢落在上面。

四、工程预验收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集团对工程验收质量的管理力度,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合同的履约意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提高企业信誉度,特对在施工工程公司内部质量预验收工作管理制度做出如下调整:(1)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地区所有家装散户装修工程(2)验收时间:

a)所有上述业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标准工期确定施工工期。

b)预验收及质量问题落实整改日期为总工期最后五天。其中前两天为预验收时间(巡检在第一天验收,检察员在第二天抽查),其余三天为质量问题落实整改时间。

c)所有负责签定施工合同的业务人员在计算总工期时必须计入此时间,如工程发包方提出质疑,须向其解释清楚,特殊情况须报请工程管理部批准、备案。因计算工程有误,造成不能验收者,给予责任人过失处罚。

d)预验收时,现场负责人或工长必须到场,不到场者按照预验收单中相应条款减分;预验收时现场无人,该工程按照不合格工程处理。(3)预验收条件:

预验收工程必须达到验收条件,具体细则如下:

a)地、墙、天花装饰工程(除铺装地板外)全部完工,由我方承包的管道及水暖、电器安装全部完工。如有我方未完工项目,视为该项目预验收不合格。

b)工程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单、材料检验记录单、隐蔽工程验收单、闭水实验验收单、分段验收记录单、中期预决算单、工程变更单)。c)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室内卫生达到初步清洁。d)现场负责人按时到场。(4)预验收人员:

工程管理中心专职预验收时间内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5)预验收工程工作流程和管理方法:

1、工程预验收的申请

a)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要在工程竣工前至少提前三天向该工程预验收员提出申请。

b)工程预验收员根据申请,将该工程记入《预验收工程申请表》,并于一日内将申请表交至工程管理部。如遇时间紧急,可电话通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并注意核实通报记录是否及时准确。

c)工程管理部每日将预验收申请整理成当日《预验收工程汇总表》,由工程部备案,并抽送质量技术部质量监察主管。

2、预验收办法:

a)工程预验收员验收时使用公司统一表格对工程质量进行考核、检验、评分。

b)预验收单必须包括按照公司规定拍摄的数码相片,并且必须在每周一、四15:00前到工程管理部将照片录入电脑。

c)验收单据必须在预验收第二日15:00前交回工程管理部,要求单据填写齐全、准确、字迹清晰;填写漏项、有误或延迟交表时间者,结负责人给予相应过失处罚。

d)交表时将该工程资料整理齐全,一并交回归案,资料欠缺或伪造者,视情况给予过失处罚。

c)预验收单评分办法: 项目实得分合计

----------------------X 100% 项目满分合计 其中 优良: 大于或等于60%; 合格: 大于或等于30%; 不合格:小于30% 预验收表满分为100分。

3、预验收工作的处罚:

a)工程部人员向人力资源部上报工程分区竣工工程时,对每个未报预验收的工程取消其分区责任质检的效益工资5% b)工程档案员在向财务管理中心上报结算工程款工程时,对每个未报验收或预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暂不予申报,并张榜公布。直到工程预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c)验收员未按时提交预验收照片的,给予严重过失处罚。

d)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未按时间通知预验收的,预验收员、监察专员有权对其作出处罚(罚款500元、停工、除名)。

e)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验收整改要求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质量技经管理部对预验收工作的抽查:

a)工程管理中心每日将《预验收工程汇总表》提交到总经理办公室。

b)总办根椐《预验收申请汇总表》安排监察专员进行工程质量预验收抽查,抽查使用同样验收表格。

c)管理部每日将验收单副本提交到工程管理中心,同时换回该工程巡检的预验收单副本。如果双方验收结果差距在5%以内,维持预验收员的评分成绩;如果双方验收结果差距超过5%,以分数低的一方为准;如果双方验收结果差距超过15%;须由双方主管人员联合进行复查,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过失责任。

5、不合格工程的后续处理:

不合格工程除在派工系统中扣分外,视情节轻重依照公司工程管理给予罚款处理。并要求质检员监督该工程的限期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完成后,对该工程重新执行验收程序,并向工程管理部回复验收情况,工程管理部同时通报质量技经管理部,以便安排整改情况抽查。

6、工程项目部所属工程由该部专职预验收员进行预验收,并按照本规定执行预验收程序。(6)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新视觉装饰工程公司,由总经理办公室代理。

五、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1、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私自接活、擅自招工人的施工队长、现场负责人视情节处1000—5000元罚款,情节恶劣者将开除该施工队伍。

2、施工现场须摆放工程铭牌(指从现场第一次进工具或材料超至预验收合格之日止)违者罚款500元/次;

3、施工现场工程铭牌不符合公司规定或工程铭牌污浊的,罚款200元/次;

4、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与工程铭牌上所登记的姓名不符的,罚款100元/次;

5、施工现场须配备合格(4KG以上)有效灭火器,违者罚款500元/次;

6、未经公司批准,禁止在工地留宿或做饭,违者罚款500元/次;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处以罚款100元/次,发现烟头的,处以罚款50元/次;

8、施工现场用电须遵守安全规定,电线线头(不论是否带电)须按规定包裹,违者处以罚款100元/线头,穿管走线须按规定安装锁母,违者处以罚款100元/个管;

9、现场负责人、电工、瓦工须持证上岗(如胸卡正在办理中,须提供行政部书面说明),违者处以罚款100元/次;

10、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工作时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全套服装(如服装正在定做中,须提供行 政部门书面证明)。

11、施工现场须对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违者罚款1000元/项;

12、施工现场须保持卫生清洁,施工材料须分类分码放整齐,垃圾装袋处理,违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13、施工现场在工作时间须留人,违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14、未经公司批准,施工现场不得有公司指定品牌以外的同类材料,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0—5000元/项;

15、由公司材料库出库的材料须标识齐全正确,严禁乱贴公司规定以外的各种标识,违者处以罚款500元/件;

16、施工须按正常工序进行,严禁偷工减料,对门上下口未刷漆(其他面已刷漆),各种木制作不收口(已收油)者,一经发现处以罚款1000元/处;

17、木龙骨未刷防火涂料、石膏板自攻螺丝未进行防锈处理即进行下一工序者,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项;

18、电视线盒与电源线盒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定的,如确为客户要求,须提供有客户签字的书面证明,否则须当即整改,并处以罚款500元/个;

19、隔断墙(立面)须按规定使用12MM厚石膏板,违者处以罚款1000元/个(报价单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0、墙砖、地砖空鼓率超过公司规定的,如此分项未完成须立即进行整改,如此分项工程已完成,则处以罚款500元/项;

21、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除进行相应罚款处罚以外,对现场负责人的施工管理系统中还应按照1分/100元的原则进行相应减分处理;

22、本条例的解释及修改权属新视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竣工后的后续管理 a)专业维修队工作流程

工程管理中心接到客户报修,并预约上门保修时间(文员在维修本上记录,查询保修起止时间)通知专业维修队(如属成本维修,应对维修队做出提示)---维修队电话向客户问讯需要的工种及可能使用的工具(必要时应提前走访一次客户,如属成本维修应得到客户的认可)-—-维修队到客户处进行维修完毕后,客户填写维修评价单—--维修队将维修评价单于一周内交回工程管理中心—--文员每周将维修队情况上报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每月将维修工作报告上报总监—--每季度根据维修情况对专业维修队进行处理—--工程管理中心根据报告对维修队进行培训。b)维修队服务行为规范

1、所有专业维修施工人员进行维修施工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制作的专业维修工服并不得有任何破损。非专业维修人员及非维修施工人员禁止穿着公司的维修工服。每次维修结束,须及时清洗工服,随时待用。

2、维修队人员须佩带本人上岗证(新视觉专业维修队***),并在施工过程中正确佩带在左胸。所有工具应放在有公司统一标识的工具箱内。

3、维修队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所有在施人员应言谈举止规范得体,自进入小区就应注意体现新视觉的形象,走路要整齐精神。

4、进入楼道后,不许大声喧哗,敲门应三声一停,按门铃应一按一停。

5、礼貌回答客户的问话并主动出示证件,为证明身份,可以说明预约时间或电话。

6、进入户门后,应在玄关处全部更换鞋套,鞋套应每户一换。

7、入户后应首先有礼貌的要求客户出示保修单,客户如果没有找到,那么以竣工时间为保修开始时间,计算保修截止日,若超过保修期,应有礼貌的向客户说明,需要成本维修。

8、专业维修队人员无论任何理由均不得使用或要求客户购买维修工具和维修材料。(成本维修可要求客户购买维修材料)。

9、请客户作好相应的遮盖保护,利用随身携带的保护材料(干净的彩布、干净的旧地毯等)将客户的地板等保护好,避免污染。所有工具、材料应放置在自带的保护材料上。

10、维修工程中,若使用客户的电话、卫生间等设施应事先得到客户同意,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恢复原状和放回原位。

11、维修完毕后,应将所有杂物、剩余材料等清理干净,如果有大面积粉刷的情况,应报请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文员,是否安排给予保洁服务(施工人员不应承诺给予保洁)。

12、向客户说明维修后的使用注意事项后再离开。离开时,不得在小区内游荡,应与来时一样,注意公司形象的离开。

三、专业维修队处罚条例:

1、凡接到中心通知后未及时与客户联系甚至进行处理,客户二次报修的视为投诉,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出现两次取消维修队资格:

2、未按约定好的时间到达,甚至失约的,罚款200元;

3、维修质量不达标、不到位、三个月内同一项目客户二次报修的,罚款500元;

4、维修施工时未穿着统一工服,罚款50元;

5、进入户门后未更换鞋套或鞋套肮脏的,罚款50元;

6、维修中在未征得客户允许的情况下,随意使用客户家器具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7、专业维修队人员使用或要求客户购买维修工具或维修材料的,罚款500元;

8、维修前未做好遮盖保护,造成不必要的污染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9、维修队应在维修完成后一周内将“维修评价单”及时交回管理中心,逾期未交者罚款50元。

施工队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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