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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疗常规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21-53859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2 15:48: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疗常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疗常规 【诊断】 4.1.1临床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 血压≥18.6/12Kpa(140/90mmHg),妊娠期出现,并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子痫前期(轻)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18.6/12Kpa(140/90mmHg),且尿蛋白≥300mg/24h或(-)。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可伴有轻度蛋白尿或水肿(+)。

子痫前期(重度)a.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视力模糊、头痛、头晕,严重者神志不清、昏迷等b;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的症状:包括上腹部不适或右上腹持续性疼痛等。C:肝细胞损伤的表现:血清转氨酶升高。d、血压改变: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90mmHg)e.蛋白尿:≥5克/24h,或间隔4小时两次蛋白(+++)f.少尿:24小时尿量小于500ml。g.肺水肿h.脑血管意外i.血管内溶血h.凝血功能障碍k.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子痫:伴有抽搐及昏迷且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慢性高血压病并发子痫前期 高血压妇女于妊娠20周以前无蛋白质,若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克/24h;或妊娠20周前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 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检查发现血压升高,但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4.1.2 辅助检查:根据病情及当时当地条件,先用下列检查。1)血液检查

A)血常规:血小板计数,出、凝血时间,怀疑有血液浓缩时加测红细胞比容,血浆及全血粘度。

B)肾功能:血尿酸,尿素氮,肌酐。C)肝功能:ALT,总胆红素。

D)必要时作动脉血血气分析及酸碱平衡测定,血电解质测定,凝务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定量及3P试验。

2)尿液检查 尿常规,尿蛋白在“+”以上者加测24小时尿蛋白质定量。3)眼底检查 动静脉比例,视网膜有无水肿、渗出、出血等改变。4)心电图。

4.1.3胎儿监测 胎心电子监测:B超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儿脐血流S/D测定及胎儿生物物理测定。【处理】

4.2.1 轻度子痫前期:门诊治疗,休息为主,并定期随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防止病情加重。

1)注意休息 夜间有充分睡眠,睡眠时取左侧卧位。

2)药物 苯巴比妥钠,0.03g,每日3次,口服;或地西泮,2.5mg,每日3次,口服;或甲基多巴0.25-0.5g,每日3次,口服;或拉贝洛尔100mg,每日3次,口服;或珍菊降压片,2片,每日用品次,口服。4.2.2重度子痫前期

宜住院治疗,观察并控制病情发展,预防和减少并发症之发生。根据病情4-8h测血压,必要时加测血压次数。了解尿量与体重变化,随访血、尿常规、尿蛋白质定量,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眼底变化,EKG等检查,并监测胎儿生长发育以及宫内安危情况。1)解痉镇静药产应用

A)硫酸镁:a)25%梳酸镁10ml+25%葡萄糖精20ml静注(5min以上),作为负荷量,然后用25%硫酸镁60ml+5%—10%葡萄糖1000ml静滴,滴速每小时1-1.5g,必要时晚上再予25%硫酸镁20ml+2%普鲁卡因2ml深部肌注,次日不用负荷量,仅用静脉滴注及肌注。B)25%硫酸镁10ml+50%葡萄糖液20ml静注(5min以上),25%硫酸镁20ml +2%普鲁卡因2ml(或2%利多卡因1ml)臀部深肌注,以后每6h臀部深肌注射。

注意事项:c)静脉滴注时瓶上缚以蓝色布条作醒目标记。d)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用硫酸镁:膝腱反射消失;呼吸<16次/min;24h尿量<600ml或4h尿量<100ml。e)硫酸镁中毒时用10%葡萄糖酸钙10ml+25%葡萄糖液10ml缓慢静注(5min以上)以拮抗之。

B)冬眠1号:哌替啶100mg,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三者混和共6ml,先用1/3剂量+25%葡萄糖液10ml缓慢静注,余2/3剂量+5%-10%葡萄糖500ml静脉滴注。

C)地西泮:10mg+25%葡萄糖液10ml缓慢静注,继以40mg+5%-10%葡萄糖液500ml静滴。

2)降压药 解痉镇静药治疗后,血压仍≥21.3/14.6Kpa(160/110mmHg)者,可选用下列药物。

a)肼酞嗪:20-25mg+5%葡萄糖液250ml静滴;或5mg缓慢静注。如效果不明显可于20min后再静注5-10mg。

b)酚妥拉明:10-30mg+5%葡萄糖液500ml静滴。

c)拉贝洛尔:50-100mg+5%葡萄糖液500ml静滴,一般从10-20μg/min开始,根据血压调节滴速,每5-10min增加5-10μg/min,至发挥满意效果为止。此药应新鲜配制,用药时需用黑纸包住容器,以免硝普钠遇光变质。注意事项:血压不应骤降和降至所谓正常,宜控制血压于18.6-20/12-13.3Kpa(140-150/90-100mmHg)之间,以便不影响子宫胎盘的血流灌注。

e)硝酸甘油:0.9% 氯化钠44ml+硝酸甘油15mg 1ml/h,每15分钟调节一次增加0.5h,直至血压维持18.6-20/12-13.3Kpa(140-150/90-100mmHg)之间。

3)利尿剂 一般不宜采用,除非24h尿量<600ml,全身水肿,肺水肿、脑水肿、心衰及急性隐性水肿(一周内体重增加2kg),可用呋塞米20-40mg肌注或20-40mg+5%葡萄糖液20ml静注,需注意电解质变化。4)扩容剂

a)血浆蛋白质低者可给25%清蛋白100-200ml静滴。

b)血液过分浓缩时,如尿比重>1.020、血细胞比容>0.35,全血粘度比值>3.7及血浆粘度比值>1.7可考虑右旋糖酐400-500ml静滴,但应非常谨慎,以免发生肺水肿和心衰等意外。

5)适时终止妊娠 是治疗子痫前期的最佳方法。

指征:a)重度子痫前期经治疗4-6周无好转或已达36孕周。B)重度子痫前期经治疗48-72小时无好转或胎龄≥34孕周,根据对早产儿护理经验,估计新生儿出生后能有较高存活力者;子痫患者控制抽搐,神志清醒后2-4小时。方式:原则上经阴道分娩比剖宫产利多弊少,可按下列条件取舍。a宫颈条件成熟,可人工破膜加催产素静滴引产;b)宫颈条件不成熟,病情好转又无胎儿窘迫,可促宫颈成熟后再引产。c)下列情况可行剖宫产:病情严重而宫颈不成熟;应适时终止妊娠,但孕妇不具备阴道分娩条件;子痫反复发作,虽经积极治疗仍难以控制;引产失败;经治疗后平均动脉压仍≥18.6Kpa(140mmHg)。6)产时产后注意

a)严密观察病情及产程时展,注意自觉症状及血压,经阴道分娩者,争取12-16h内完成分娩。

b)做胎儿电子监护以早发现胎儿宫内窘迫。

c)缩短第二产程可给予手术助产,操作时注意尽量减少刺激。d)第三产程及产后24h内注意预防出血,适时采用宫缩剂。

e)产后24h内仍应防止子痫发生,包括继续解痉镇静、降压等治疗。用广谱抗生素预防产褥感染。4.2.3子痫的治疗与护理要点

1)控制抽搐 包括硫酸镁、冬眠1号或地西泮,用药方法如前。2)置暗室,避免一切外来刺激(包括身、光等)。3)各种治疗操作应轻快,减少刺激。4)防抽搐时摔伤,如配有床档。

5)防抽搐时唇舌被咬伤,应备有开口器或包裹纱布的压舌板放在口内。6)防粘液阴塞气道,取侧卧位。

7)留置导尿管,记出入水量,定时记录血压、脉搏、呼吸、体温。8)注意酸、碱平衡。4.2.4严重并发症的处理原则

1)子痫前期心脏病 重度妊高征时补液速度一般应控制在125ml/h以下,以防发生心衰;一旦发生心衰按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处理(见“妊娠合并心脏病”节)。

2)胎盘早剥 尽快结束分娩,防止发生凝血功能障碍。3)凝血功能障碍 按产科DIC处理。

4)脑溢血 内科治疗基础上争取手术止血,尽快剖宫产终止妊娠。

5)HELLP综合征 指溶血(血胆红素≥20.5μmol/L)、肝酶活性增加(ALT≥72u/L),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0.1×1012 /L)。一旦出现时,如胎龄≥34孕周此时因胎儿出生后存活力较高,原则上尽快终止妊娠,改善母儿情况。胎龄〈34孕周者可用血浆蛋白质和清蛋白,泼尼松或倍他米松等对症治疗,经短期观察再作决定。

6)肾功能衰竭 每日补液量为显性出液量加500ml,注意防止高血钾,预防感染,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7)产后血循环衰竭 可给平衡液1000ml静滴。

第二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

一、妊娠期高血压: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阴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L。血压测量取三次间隔6小时静息15分钟后测得的2次大于或者等于140/90mmHg可诊断。但须排除20周前或既往孕前高血压病史、肾病史及其他导致血压升高的疾病史。

【监测】血压、尿蛋白的情况,注意应3天左右复查一个尿常规,3天复查一次血常规及凝血常规,1周复查一次肝功、生化、心功,3天复查一次胎监,1周复查一次产科B超及脐血流,如病情出现加重则按相应的分级诊治。

【治疗原则】

1、终止妊娠以足月为限,如病情控制满意,可在38-39周左右终止妊娠。如控制不满意,见好就收,出现危险倾向立即结束分娩。

2、如孕周小于34周,出现先兆早产表现,注意使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6mg肌注Q12H共4次,不主张1周后重复使用。同时使用硫酸镁控制宫缩治疗(使用方法同下重度子痫前期的硫酸镁用法)。

3、如伴有羊水过少,如孕周达到足月则应注意引产,引产中严密监测血压及胎心情况,测血压的次数应加密,胎监每天至少一次,余按引产常规。

4、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除产检中孕24-28周行糖筛查外,孕32-34周复查糖筛查,如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或本身为糖尿病合并妊娠期高血压须加用糖尿病饮食、管理和治疗,注意加强胎儿监护,胎监每天一次。

5、术后或产后处理与常规处理基本相同,注意术后如同产前可加用镇静治疗。术后3天复查一次尿常规,术后前3天测血压同产前医嘱,超过3天可改为Bid或Qd。一般无须加用降压治疗,如血压较高,达到降压指征的收缩压达160mmHg以上和/或105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时,可加用降压药物治疗。血压随访至正常或产后12周。

二、轻度子痫前期: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至少间歇6小时的两次随机尿检尿蛋白定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L。

【监测】注意诊断时须行间歇6小时尿蛋白监测至达到以上诊断尿蛋白+标准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L为止。轻度子痫前期诊断除尿蛋白标准不同外基本与妊娠期高血压相同,但应强调医嘱方面测血压应较密,建议起码Q8h。轻度子痫前期与妊娠期高血压的区别重点在于监测,妊娠期高血压,不必强调住院治疗,但应注意休息。但如高血压持续或恶化,或出现蛋白尿增多,则应该考虑收入院。每天应注意临床征象的发展,包括:头痛、视觉异常、上腹痛和体重增加过快,每天测体重一次,2天建议复查一个尿常规,余监测基本同前。

【治疗原则】

轻度子痫前期治疗原则大致上亦与妊娠期高血压相同,医嘱基本同前,轻度子痫前期一般不建议使用解痉治疗,终止妊娠时间一般不超过36-37周。

三、重度子痫前期:为孕20周后血压升高、尿蛋白较轻度子痫前期加重,尿蛋白定性++(测量方法如前,取两次间隔6小时中段尿常规蛋白++为准)或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2g/L。在诊断为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同时具以下一项则应考虑为重度子痫前期:①血压≥160/110mmHg(收缩压或者舒张压其中一个达到标准)②尿蛋白尿蛋白定性++或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2g/L③血肌酐>106nmol/L④血小板<100G/L⑤微血管内凝血(血LDH升高)⑥血清ALT或AST升高⑦持续性头痛或其他神经或视觉障碍等颅内高压表现,肺水肿或低氧血症⑧持续性上腹不适⑨胎儿生长受限⑩胎盘早剥。

注:如血压升高明显伴终末器官损害表现,虽无蛋白尿,仍应考虑重度子痫前期。

【监测】2天复查一个尿常规、血常规及凝血四项,3-5天复查一次肝功能、心功能,如病情较重应每天复查一次胎监(并无证据证明硫酸镁肯定导致胎监基线变异减少如出现胎监基线平滑注意复查B超排除胎盘早剥可能),至少不应该超过3天,3-5天/至少一周复查一次产科B超(注意有无胎盘早剥存在及胎儿发育情况)及脐血流。1周左右复查一次肝胆脾胰及泌尿系B超。使用硫酸镁按下面硫酸镁使用监测方法监测,使用静脉降压药一定要使用心电监护监测。

【治疗原则】

1、终止妊娠一般以34周为主,如情况良好而患者要求可延长至36周;如病情较重、发病时间较早以32周为目标,但应注意促胎肺成熟治疗,须行积极治疗24-48小时后终止妊娠。

2、镇静推荐使用安定,一般安定一天的用量不应超过30mg。(安定不主张静推)如安定效果欠佳,可用杜冷丁,见下子痫医嘱及治疗原则。

3、如收缩压达160mmHg以上和/或105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则需应用降压药物,推荐口服药物硝苯地平片或拉贝洛尔片,静脉药物可使用拉贝洛尔、利喜定或硝酸甘油(如产后可用硝普纳,如要在产前使用硝普钠,仅用于4小时内终止妊娠者),使用静脉用的血管活性药须行持续心电监护,降压目标产前控制在140-150/90-100mmHg左右,但注意监测胎儿发育情况有无胎儿生长受限发生。硝苯地平片与硫酸镁一起使用时可出现突然性血压下降。

4、解痉治疗首选硫酸镁。患有重症肌无力,心脏完全传导阻滞者忌用硫酸镁。使用前及使用中做以下检查:①膝腱反射必须存在②呼吸不少于16次/分③尿量不少于25ml/h(24小时尿量不少于600ml)。硫酸镁以1-2g/h速度静滴,一天的用量不超过30g,不推荐增加用量,晚上可用10mg安定镇静治疗。硫酸镁使用中最少3天查一次血镁浓度,如出现膝健反射、呼吸或尿量异常则随时查血镁浓度,血镁浓度在2-3mmol/L时为有效治疗浓度,3.5 mmol以上为中毒浓度,达4-5mmol/L浓度时膝反射消失,达5mmol/L以上浓度时可出现呼吸抑制,然后因缺氧而导致心跳停止,甚至死亡。如发生以下情况其中一种(排除其他病变因素引起)则考虑硫酸镁中毒:①膝腱反射消失②呼吸少于16次/分③尿量少于25ml/h(24小时尿量少于600ml)④全身肌张力明显减退⑤血镁浓度大于3mmol/L,立即使用10%葡萄糖酸钙10ml加25%葡萄糖溶液10ml缓慢静脉推注,推注时间在5-10分钟。

5、扩容指征:严重低蛋白血症或严重贫血。使用:白蛋白、血浆或者全血。禁忌:①心率>100次/分②急性心力衰竭③肺水肿

6、产前利尿指征:①全身水肿②急性心力衰竭③肺水肿④血容量过多。治疗:①左心功能衰竭用速尿20mg静推②颅内压升高表现用20%甘露醇250ml静滴(半小时滴完)。

7、需行剖宫产终止妊娠指征:①病情严重而宫颈不成熟,估计短时间不能经阴道分娩②应终止妊娠,但合存在产科指征,不具备阴道分娩条件③平均动脉压≥140mmHg估计阴道分娩可能导致脑血管意外。【术后或产后监测】术后或产后仍有发生子痫可能,注意监测生命征,血压控制在140/90mmHg左右或以下,注意临床征象的发展,包括:头痛、视觉异常、上腹痛等变化。硫酸镁使用至产后1-2天。镇静药物在产后1-2天也可单用口服。术后第一天常规复查血常规、尿常规、如术前或产前凝血四项、肝功、心功、眼底检查或肝、胆、脾、胰、泌尿系统B超有异常者,在术后第1-3天须行复查,3天后重复直至结果正常,如一直尿蛋白未恢复正常要注意随访或交待内科随访。测血压方面,使用静脉用的血管活性药须行持续心电监护,使用硝苯地平控释片需3天起效,第四天可停用其他降压药物。如血压较稳定可渐改测血压Q4h、Q6h、Q8h或Bid等。如血压仍高,出院后可带硝苯地平控释片5-7天,门诊随诊复查。

四、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称为子痫。但通常情况下,其他疾病误诊为子痫的要比漏诊的子痫多,因为癫痫、脑炎、脑膜炎、脑肿瘤、脑囊虫病和脑动脉瘤破裂在孕晚期和产褥期可能类似子痫,要注意排除。但是,在其他原因排除之前,任何惊厥、抽搐的孕妇都应该考虑为子痫。

【典型表现】全身强直-阵挛性抽搐。子痫的抽搐通常先是面部抽搐,数秒钟后,全身肌肉收缩,整个身体强直,面部扭曲,眼突出,手臂屈曲,手紧握,双腿蹬直。这个状态持续15-20s,后病人会突然张口而迅速紧闭,眼睑也是这样。面部其他肌肉或全身肌肉快速度地收缩、舒张。病人常会在突然闭口时咬伤舌头,口吐白沫,常有血染,并伴有面部及结膜充血。肌肉收缩舒张持续1分钟。逐渐地,肌肉的运动变小,频率减低,最后停止。

【监测】子痫抽搐发作一次后通常会再次发作,轻的可能再次发作1-2次,未及时治疗的严重病例可能发作百余次。在少数情况下,惊厥-抽搐接连发作,看起来孕妇象处在惊厥持续状态。一般使用持续心电监护,使用硫酸镁监测同前。注意监测胎心变化,子痫抽搐时胎儿可出现胎心减速(严重的重度变异减速或延长减速),但通常在3-5分钟恢复,如持续超过10分钟,应考虑其他原因:如急产或胎盘早剥。

【治疗原则】

1、解痉、控制抽搐:首选硫酸镁。①25%硫酸镁20ml加入25%葡萄糖液20ml静脉推注(大于5分钟),继以2g/L静脉滴注。②20%甘露醇250ml静滴(小于30分钟)。

2、镇静可用安定10mg肌注或静滴(抽搐时不能使用安定,可引起心脏骤停),6小时可重复使用。冬眠药物有助于解痉,控制子痫抽搐。推荐用法:①杜非合剂:哌替啶50mg,异丙嗪25mg肌内注射,间隔12小时可重复使用,若估计6小时内分娩者禁用。②冬眠1号:哌替啶100mg,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加入10%葡萄糖500ml内静注;紧急情况下,可将1/3量加入25%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推注(大于5分钟)。余2/3量加入10%葡萄糖250ml静脉滴注。如控制仍不理想,可在气管插管的准备下行异丙酚静脉麻醉控制。

3、如血压≥150/105mmHg则需应用降压药物,推荐使用硝酸甘油、拉贝洛尔、利喜定(如产后可用硝普纳),基本同前重度子痫前期。

4、纠正低氧血症和酸中毒:间断面罩吸氧,根据血气分析结果给予纠正。

5、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刺激;吸氧,防止口舌咬伤:防止窒息;防止坠地受伤,持续心电监护,留置尿管记录出入量。

6、抽搐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对早发性性高血压(<34周)治疗效果较好,可酌情适当延长孕周,但须严密监护孕妇及胎儿,及早发现心力衰竭、脑出血、肺水肿、HELLP综合征、肾功能衰竭、DIC等并发症,并积极处理。

【术后或产后监测】基本同前重度子痫前期术后或产后监测,但仍应强带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刺激。严密监护生命征,尽量避免发生心力衰竭、脑出血、肺水肿、肾功能衰竭、DIC等并发症。

五、HELLP综合征: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的并发症,以溶血、肝酶升高及血小板减少为特点,多发生于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易出现DIC(21%)、胎盘早剥(16%)、急性肾衰(7.4%)、肺水肿(6%)肝被膜下出血(0.9%)等并发症。表现为乏力、右下腹疼痛不适及呕吐。

【诊断】完全性HELLP综合征诊断标准:(1)外周血涂片见变形红细胞,网织红细胞增多,总胆红素>20.5umol/L,乳酸脱氢酶(LDH)升高,尤其>600U/L,以上任何一项异常均提示溶血;(2)丙氨酸转氨酶(ALT)>70U/L,或AST大于正常上限值2倍;(3)血小板计数<10万/uL。如具备以上三项中一项或者两项可诊断部分性HELLP综合征,如只具以上三项中一项应注意鉴别诊断,排除合并其他疾病的可能。

【监测】至少每天复查一次血常规、凝血常规、肝功能。不超过3天复查一个尿常规、心功能,应每天复查一次胎监(并无证据证明硫酸镁肯定导致胎监基线变异减少如出现胎监基线平滑注意复查B超排除胎盘早剥可能),不超过3天复查一次产科B超(注意有无胎盘早剥存在及胎儿发育情况)及脐血流。不超过3天复查一次肝胆脾胰及泌尿系B超。使用硫酸镁按硫酸镁使用上述常规监测方法监测,使用静脉降压药一定要使用心电监护监测。

【治疗原则】

1、应注意治疗24-48小时后尽快终止妊娠,即使<32周也应在期待治疗4日内终止妊娠,除非短时间即可阴道分娩,否则一般建议剖宫产。

2、镇静、解痉、降压、扩容、利尿治疗基本同前重度子痫前期。

3、血小板输注指征:血小板<2万/uL或有严重出血倾向,如瘀斑、伤口渗血、牙龈出血等,应即输注血小板一个治疗量。血小板<5万/uL时应在术前输注血小板1个治疗量,以减少术后并发症。不提倡术前无指征预防性反复输注血小板。

【术后监测及治疗原则】

1、产后血小板持续低或产后HELLP综合征,产后继续用地塞米松10mg静注,12h1次,共2次,以后5mg静注,12h1次至血小板≥100G/L及LDH下降。

2、术后监测基本同前重度子痫前期术后或产后监测。如有血常规、凝血常规、肝功能异常者至少1-3天复查一次直至恢复正常。

附件: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评估和治疗SOGC指南

转自中国妇产科网http://www.china-obgyn.net/

摘要

目的:指南总结了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并提出了合理的诊断、评估和治疗方法。

证据:所有建议的评估都采用了加拿大预防保健特别工作组的标准。

第一章:诊断和分类

建议:血压的测量

1、测量血压时患者应当取坐位,并保持上臂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

2、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的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倍)。

3、Korotkoff氏第V音即提示舒张压。

4、如果一侧手臂测出的血压始终较高,应当固定这侧手臂测量血压。

5、子痫前期患者可以使用水银血压计、有标准刻度的无水银血压计、或校正过的自动血压计测量血压。

6、子痫前期时用自动血压计测量的血压值可能偏低,最好同时对照水银血压计或无水银血压计的测定值。

7、动态血压检测(24小时家庭测量)可以检测单发性诊所(白大衣)高血压。

8、如果患者打算在家监测血压,应当告知其正确的血压测量方法。

建议:高血压的诊断:

1、高血压的诊断应根据办公室或在医院血压的测量值。

2、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是,相同手臂至少测量二次的平均舒张压≥90mmHg。

3、收缩压≥140mmHg的孕妇,应密切随访其舒张压有无增高趋势。

4、重度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5、对于非重度高血压,诊断前应有持续血压测量值的记录。

6、对于重度高血压,应该间隔15分钟重复测量方可确认诊断。

7、单发性诊所高血压定义为:在医疗场所测定的舒张压≥90mmHg,而家中自测血压<135/85mmHg。

建议:蛋白尿的测定:

1、所有怀孕妇女都应检测尿蛋白。

2、在子痫前期低风险人群中,可用尿试纸筛查蛋白尿。

3、如果疑诊子痫前期,无论高血压孕妇出现血压进行性上升还是血压正常,都应该进行更多明确蛋白尿的诊断性检查:如尿蛋白: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蛋白测定。

建议:显著蛋白尿的临床诊断:

1、当尿试纸滴定蛋白尿≥2+时应强烈怀疑蛋白尿。

2、蛋白尿定义为24小时尿定量≥0.3g/日或在一次随机抽样的尿液样本中尿肌酐≥30mg/mmol。

3、有关尿白蛋白:肌酐比值用以诊断尿蛋白的准确性尚无足够的研究信息。建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1、根据不同的诊断和治疗因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孕前存在或妊娠期。

2、必须明确是否存在子痫前期,因为子痫前期与更多的不良孕产妇和围产儿结局紧密关联。

3、既往有高血压病史的妇女,子痫前期的定义为:顽固性高血压、蛋白尿新出现或加剧、或伴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他不良情况。

4、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子痫前期定义为:新近发生的蛋白尿、或伴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他不良情况。

5、重度子痫前期定义为:妊娠34周前发生的子痫前期,伴有严重蛋白尿、或其他一个以及一个以上的不良情况。

6、应该放弃妊高症(PIH)这一术语,因为在临床实践中它的定义模糊不清。

建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的研究

1、对于以前有高血压的妇女,如果没有既往病史的记录,在妊娠早期就应该进行血清肌酐、血清钾、及尿液常规检查。

2、在以前有高血压疾病史的妇女中,是否还需进行其他基本实验室检查,取决于医务人员对于病情严重程度的其他考虑。

3、对于疑诊子痫前期的孕妇,应该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

4、即使初次检查没有异常,如果怀疑有子痫前期的发生风险(例如,孕产妇和/或胎儿病情发生了改变)时,建议重复行实验室检查。

5、对于高血压孕妇进行多普勒子宫动脉流速测定,可以支持高血压、蛋白尿和/或不利情况的胎盘性起源的观点。

6、多普勒脐动脉血流测定也可以支持胎盘源性的宫内胎儿生长受限。

第二章 : 子痫前期的预测、预防和预后

建议:子痫前期的预测

1、在初次产前检查时,应对子痫前期的高危妇女提供产科咨询。

2、对子痫前期的高危妇女应该通过多种临床和实验室方法进行风险分级。

建议:低危孕妇子痫前期和并发症的预防

膳食摄钙不足的妇女(<600毫克/天)建议补钙(每天至少口服1克)。

推荐以下有利于妊娠的方法:戒酒以减少酒精对胎儿的影响,运动保持体形,围受孕期服用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来预防神经管的缺陷,戒烟预防低出生体重儿和早产。

以下方法可能有用:围受孕期服用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或运动。

不推荐以下方法来预防子痫前期,但是可能可以预防其他孕期并发症:补充前列腺素的前体,或补充镁或锌。

不推荐以下方法:孕期限制食盐,超重的妇女孕期限制卡路里的摄入,小剂量阿司匹林,补充维生素C和E,或噻嗪类利尿剂。

以下方法的推荐证据尚不充足:有利于心脏健康的饮食,减少工作量或压力,补充含/不含叶酸的铁剂或维生素B6。

建议:高危孕妇子痫前期及其并发症的预防

钙剂摄入少的妇女推荐补充小剂量的阿司匹林和钙,同时推荐以下已经证实有效的方法(在子痫前期低危妇女中已讨论):戒酒、围受孕期服用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和戒烟。

从孕前后从诊断妊娠起开始(小于妊娠16周前),睡前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75-100mg/日),直至分娩。

以下几点可能有益:避免孕期体重增加过快,在妊娠晚期增加在家休息的时间,减少工作量和压力。

不推荐以下方法来预防子痫前期,虽然可能预防其他孕期并发症:前列腺素前体和补充镁。

不推荐以下方法:超重妇女孕期限制热卡摄入,肥胖妇女孕期限制体重增加,使用降血压药物预防子痫前期,补充维生素C和E。

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以下建议的有效性:孕期限制食盐摄入、对心脏健康的饮食;运动;肝素,即使应用于有血栓形成倾向的和/或子痫前期史的妇女;硒;大蒜;锌、维生素B6、铁剂、或者含有/不含有微量元素的复合维生素。

建议:子痫前期(母胎的预后)

无论在产前还是产后建议连续监测产妇的健康状态。

产前监测的频率至少每周一次,产后第一个三天内至少访视一次。

建议:连续监测胎儿健康状态

产前胎儿的监测必须包括多普勒脐动脉血流动力学测定。

妊娠34孕周前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的,即使没有出现尿蛋白或者其他不良表现,也应该密切监测母胎并发症的发生。

第三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

产前治疗

建议:饮食改变

不推荐新法限盐饮食。

以下方法推荐的有效证据尚不充足:对于孕前有高血压的妇女限制食盐摄入,心脏健康的饮食,对于肥胖的妇女限制热卡摄入。

建议:生活方式的改变

没有充足的理由推荐以下方法:运动、减少工作量、或者减少压力。

对于有妊娠期高血压的妇女(无子痫前期)适当在医院卧床休息可能有帮助(与在家不受限制的活动相比)

对于住院的子痫前期的患者,并不建议绝对卧床休息。

对于其他有妊娠高血压的妇女,卧床休息的有效证据不充足,但是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卧床休息。

建议:治疗场所

重度高血压或者重度子痫前期的妇女应该住院监护。

非重度子痫前期或非重度(孕前或妊娠期)高血压的妇女可以选择日间医院监护和居家监护的组合方案。

建议:

重度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的降压治疗

血压应控制在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最初的降血压治疗应使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胶囊、硝苯地平控释片或肼屈嗪。

不建议使用硫酸镁作为降压药物。

在血压稳定前,建议持续监测胎心。

硝苯地平可以和硫酸镁同时使用。

建议:

非重度高血压(血压140-159mmHg/90-109mmHg)的降压治疗

对于没有合并症的妇女,降压药物控制血压在收缩压130-150mmHg、舒张压80-105mmHg。

对于有合并症的妇女,抗高血压药物将血压控制在收缩压130-139mmHg、舒张压80-89mmHg。

在加拿大,可以选择以下药物中的一种作为初始治疗:甲基多巴、拉贝洛尔、其他β受体阻滞剂、和钙通道阻滞剂。

不建议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不建议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

建议: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治疗

1、所有在34孕周之前出现子痫前期的孕妇都应该考虑产前应用皮质激素治疗。

2、孕周小于34周的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尽管没有尿蛋白或“不良情况”),如果考虑在7天内终止妊娠,应在产前应用皮质激素治疗。

建议:分娩方式

1、所有妊娠期高血压妇女,都可以考虑阴道分娩,除非有产科指征行剖剖宫产术。

2、如果计划行阴道分娩而宫颈条件不成熟者,可以促宫颈成熟以增加阴道分娩的成功率。

3、整个产程和分娩过程中应该持续抗高血压治疗,保持收缩压<160mmHg和舒张压<110mmHg。

4、第三产程应积极使用催产素5U静滴或10U肌注,特别是伴有血小板减少或凝血障碍者。

5、禁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

建议:麻醉及补液

1、子痫前期孕妇进入分娩室时,应通知麻醉师。

2、入分娩室的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都必须检查血小板计数,但是不推荐进行血小板功能的检查。

3、对于血小板计数>75*10^9/L的孕妇可以使用局域镇痛和/或麻醉,除非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浓度降低、或使用了抗血小板药物(比如阿司匹林)或抗凝剂(如肝素)。

4、对于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的孕妇,如果没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计数正常的话,可以使用局域麻醉。

5、对于使用低分子肝素的孕妇来说,应用预防剂量12小时后、或治疗剂量24小时后局域麻醉是合适的。

6、推荐早期硬膜外置导管(无禁忌症)用以镇痛。

7、相比于定期静脉内液体推注,优先使用局部镇痛和/或麻醉。

8、局域麻醉时,小剂量去氧肾上腺素或麻黄素可以用来防止或治疗低血压。

9、如果没有反指征,行剖宫产术时可以运用下列所有麻醉方式:硬膜外、脊髓、硬膜外-脊髓联合、以及全身麻醉。

10、子痫前期孕妇应减少经静脉和经口液体摄入,防止肺水肿。

11、不使用常规输液治疗少尿(<15ml/h)。

12、持续少尿时,不推荐使用多巴胺和呋塞米。

13、不常规推荐中心静脉穿刺,如果中心静脉置管,应该用来监测数值变化趋势而非绝对值。

14、不推荐肺动脉插管,除非有特殊的相关指征、并在特别监护的病房内进行。

建议:既往有慢性高血压病史孕妇的治疗要点

有慢性高血压的妇女建议孕前接受咨询。

受孕前(或妊娠一经确诊)应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断剂。

如果单纯性高血压妇女或虽有合并症、但很可能在12月内怀孕的妇女,需停用或者改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以便治疗可在妊娠期继续进行,那么最好在孕前进行药物调整。

一旦诊断妊娠,即停用阿替洛尔。

在妊娠早期有许多抗高血压药物可以应用(如甲基多巴、拉贝洛尔和硝苯地平)。

建议:子痫前期妇女终止妊娠时机

1、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必须接受产科咨询指导。

2、如果孕周<34周,重度或非重度的子痫前期都应考虑期待治疗,除非围产中心能够治疗极小早产儿。

3、对于34-36孕周的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期待疗法有利还是有弊。

4、对于≥37孕周的子痫前期孕妇,无论重度还是非重度,都应该立即终止妊娠。

建议:硫酸镁在预防和治疗子痫中的应用

1、建议硫酸镁作为子痫的一线治疗药物。

2、建议重度子痫前期孕妇使用硫酸镁预防子痫发生。

3、硫酸镁可以用于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

4、苯妥英钠和苯二氮类药物不能用于子痫的预防和治疗,除非有硫酸镁使用禁忌或使用无效。

建议:子痫前期的扩容治疗

1、子痫前期孕妇不推荐扩容治疗。

建议:HELLP综合征的治疗

1、如果血小板计数>50*10^9/L,也没有大量出血或血小板障碍,即使在剖宫产术前,也不建议预防性输注血小板。

2、如果血小板计数<50*10^9/L,或血小板计数快速下降,或者出现凝血障碍,要考虑使用血制品,包括血小板。

3、如果血小板计数<20*10^9/L,阴道分娩前强烈建议输注血小板。

4、如果血小板计数<20*10^9/L,剖宫产术前建议输注血小板。

5、血小板计数<50*10^9/L时,应该考虑使用皮质激素。

6、没有足够的研究证据推荐使用血浆置换或血浆去除。

建议:治疗子痫前期的其他方法

1、建议妊娠小于34孕周的子痫前期孕妇接受皮质激素治疗促进胎肺成熟。

2、卧床休息时建议预防血栓治疗。

3、不建议用小剂量阿司匹林治疗子痫前期。

4、关于下列治疗方法的有效性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明:激活蛋白C、抗凝血酶、肝素、L-精氨酸、长时间硬膜外麻醉、N-乙酰半胱氨酸、硝酸西地那非。

产后治疗

建议:产后六周的治疗

1、在产后3-6天血压的高峰期必须监测血压波动。

2、抗高血压治疗在产后应该重新开始,特别是重度子痫前期的早产妇女。

3、重度产后高血压应该用抗高血压治疗,保持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110mmHg。

4、对非重度产后高血压患者也应该抗高血压治疗,特别是出现并发症者。

5、哺乳期可以使用以下的抗高血压药物:硝苯地平、拉贝洛尔、甲基多巴、卡托普利、和依那普利。

6、必须治愈子痫前期的终末器官功能障碍。

7、如果血压难以控制或者出现少尿、肌酐升高≥100UM、或血小板<50*10^9/L,非甾体抗炎药不能用于产后。

8、子痫前期妇女产后应预防血栓形成,特别是产前卧床休息超过4天或剖宫产术后。

9、产后至少出去硬膜外导管2小时后,才可以使用低分子肝素。

建议:产后6周以后的治疗

1、有重度子痫前期史的妇女(特别是在34孕周前终止妊娠的)应该筛查有无慢性高血压、潜在的肾脏疾病和血栓形成倾向。

2、应该告知那些妇女,再次妊娠间隔<2年或≥10年都会再次发生子痫前期。

3、应该建议过度肥胖的妇女为了减少再次妊娠的高位风险和长期的健康,保持合适的体重指数。

4、有慢性高血压的妇女建议她进行下列的检查(如果以前没有做过):尿液分析;血浆钾、钠和肌酐浓度;空腹血糖;空腹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和甘油三酯;标准12导联心电图。

5、如果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妇女产后血压正常,那也可以从常规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中获益。

6、所有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妇女都应该保持健康的饮食和生活方式。

第三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产科常见疾患,占全部妊娠的5%~10%,所造成的孕产妇死亡约占妊娠相关的死亡总数的10%~16%,是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其主要症状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生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

1.滋养细胞侵袭异常

可能是子痫前期发病的重要因素。患者滋养细胞侵入螺旋小动脉不全,子宫肌层螺旋小动脉未发生重铸,异常狭窄的螺旋动脉使得胎盘灌注减少和缺氧,最终导致子痫前期的发生。

2.免疫调节功能异常

母体对于父亲来源的胎盘和胎儿抗原的免疫耐受缺失或者失调,是子痫前期病因的重要组成部分。

3.血管内皮损伤

氧化应激、抗血管生成和代谢性因素,以及其他炎症介质可导致血管内皮损伤而引发子痫前期。

4.遗传因素 子痫前期是一种多因素多基因疾病,有家族遗传倾向:患子痫前期的母亲其女儿子痫前期发病率为20%~40%;患子痫前期的妇女其姐妹子痫前期发病率为11%~37%;双胞胎中患子痫前期的妇女其姐妹子痫前期发病率为22%~47%。但至今为止,其遗传模式尚不清楚。

5.营养因素

缺乏维生素C可增加子痫前期-子痫发病的危险性。

临床表现

1.多发群体

孕妇年龄≥40岁,子痫前期病史,抗磷脂抗体阳性,高血压病史,肾脏病史,糖尿病史,初次产检时BMI≥28g/㎡,子痫前期家族史(母亲或姐妹),多胎妊娠,本次妊娠为首次怀孕,妊娠间隔时间≥10年,孕早期收缩压≥130mmHg或舒张压≥80mmHg。其他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人群还有:易栓症,孕前血甘油三酯升高,社会经济地位低,心血管疾病家族史,药物滥用(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妊娠间隔时间7.4L/分,孕妇血尿酸升高等。

2.症状(1)高血压血压升高≥140/90mmHg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表现特点。血压缓慢升高时患者多无自觉症状,于体检时发现血压增高,或在精神紧张、情绪激动、劳累后,感头晕、头痛等;血压急骤升高时,患者可出现剧烈头痛、视力模糊,心悸气促,可引起心脑血管意外。重度子痫前期患者血压继续升高,出现严重高血压≥160/110mmHg。

(2)蛋白尿尿蛋白可随着血管痉挛的变化在每一天中有所变化。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尿蛋白继续增加,出现大量蛋白尿,尿蛋白定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2g。

(3)水肿可表现为显性水肿和隐性水肿。显性水肿多发生于踝部及下肢,也可表现为全身水肿。特点为休息后不消失,或突然出现,迅速波及全身甚至出现包括腹腔、胸腔、心包腔的浆膜腔积液。隐性水肿是指液体潴留于组织间隙,主要表现是体重的异常增加。

诊断

目前国内外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及诊断已有明确的和被广泛接受的标准。按发病基础、脏器损害程度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五类,即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伴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产后方可确诊。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2.子痫前期

轻度: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蛋白尿≥0.3g/24小时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①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②蛋白尿≥2.0g/24小时或随机蛋白尿≥(++);③血清肌酐≥1.2mg/dL除非已知之前就已升高;④血小板<100×109/L;⑤微血管病性溶血—LDH升高;⑥血清转氨酶水平升高—ALT或AS;,⑦持续头痛或其他大脑或视觉障碍;⑧持续上腹部疼痛。

3.子痫

子痫前期妇女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前BP≥140/90mmHg或妊娠20周之前不是因为妊娠期滋养细胞疾病而诊断为高血压,或高血压在妊娠20周之后诊断并一直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妊娠20周之前没有蛋白尿的高血压妇女新出现蛋白尿≥300mg/24h,妊娠20周之前有高血压和蛋白尿的孕妇出现蛋白尿或血压的突然增加,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

治疗

1.治疗目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生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应根据病情轻重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2)子痫前期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同时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2.评估和监测

妊娠高血压疾病病情复杂、变化快,监测和评估的目的在于了解病情轻重和进展情况,及时合理治疗。

3.检查项目

(1)基本检查了解头痛、胸闷、眼花、上腹部疼痛等自觉症状,检查血压、尿常规、体重、尿量、胎心、胎动、胎心监护。

(2)孕妇特殊检查包括眼底检查、凝血功能、心肝肾功能等检查。

(3)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发育情况、B超监测胎儿宫内状况和脐动脉血流等。

4.一般治疗

应注意休息,并取侧卧位。保证摄入充足的蛋白质和热量。不建议限制食盐摄入。为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安定)2.5~5mg。5.降压治疗

血压≥160/110mmHg的重度高血压孕妇应降压治疗;血压≥140/90mmHg的非重度高血压患者可使用降压治疗。血压应平稳下降,且不应低于130/80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

6.硫酸镁防治子痫

硫酸镁是子痫治疗的一线药物,也是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预防用药。对于非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也可考虑应用硫酸镁。

7.扩容疗法

扩容疗法可能导致肺水肿、脑水肿等严重并发症。因此,除非有严重的液体丢失(如呕吐、腹泻、分娩失血),一般不推荐扩容治疗。

8.镇静药物的应用

可以缓解孕产妇精神紧张、焦虑症状,改善睡眠,预防并控制子痫。

9.分娩时机和方式

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母胎状况无改善或者病情持续进展的情况下,终止妊娠是惟一有效的治疗措施。

10.子痫的处理 子痫发作时的紧急处理包括一般急诊处理,控制抽搐,控制血压,预防子痫复发及适时终止妊娠等。需要与其他抽搐性疾病(如癔病、癫痫、颅脑病变等)进行鉴别。同时,应监测心、肝、肾、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脏器功能、凝血功能和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1)一般急诊处理:子痫发作时需保持气道通畅,维持呼吸、循环功能稳定,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尿量(应留置导尿管监测)等。避免声、光等刺激。预防坠地外伤、唇舌咬伤。

(2)控制抽搐:硫酸镁用法及注意事项参见“硫酸镁防治子痫”。当患者存在硫酸镁应用禁忌或硫酸镁治疗无效时,可考虑应用地西泮、苯妥英钠或冬眠合剂控制抽搐。子痫患者产后需继续应用硫酸镁24~48小时,至少住院密切观察4天。

(3)控制血压。(4)适时终止妊娠。11.产后处理

(1)产褥期处理(产后6周内)重度子痫前期产后应继续使用硫酸镁24~48小时预防产后子痫。子痫前期患者产后3~6天,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仍可能反复出现甚至加重,如血压≥160/110mmHg应继续给予降压治疗。子痫前期患者产前卧床休息时间超过4天或剖宫产术后24小时,可酌情使用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或者中草药如丹参等抗凝药物以预防血栓形成。

(2)远期随访(产后6周后)患者产后6周血压仍未恢复正常应于产后12周再次复查血压排除慢性高血压

妊娠高血压疾病(HDCP)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妊娠合并

慢性高血压,其中前三种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本病多发生于妊娠 20 周以后,以高血压、蛋白尿为主要特

征,可伴全身多器官功能损害或功能衰竭;同时胎儿会因胎盘功能减退而出现发育迟缓,导致早产和未成

熟儿,严重者胎死宫内。如何预防和早期诊断格外重要。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好发因素

初产妇尤其年龄超过 35 岁的初产妇、双胎妊娠、体态矮胖、营养不良、精神较易紧张、运动过度、工

作强度大;有高血压家族史、母亲曾患妊娠高血压者;本人曾经怀孕时患过高血压;本次妊娠前患有慢性

高血压、糖尿病、肾炎、自身免疫病、血液病、多囊卵巢综合征、打鼾或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

合征者。本病的发生与气候变化密切,冬季及初冬寒冷季节和气压升高情况下易于发病。

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注意事项

怀孕期间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孕期要加强营养并适当休息: 睡眠时取左侧卧位,至少保证每天睡眠 8-10 小时;孕期增加营养尤其是

高蛋白质、维生素、叶酸、钙、铁及其他微量元素的摄入,减少脂肪和盐的摄入,限制甜食的摄入,水果 的摄入不宜过多(每天 2-3 两的苹果或其它相当量的水果)。自妊娠 20 周开始每天补充钙剂 2g 可降低妊

高征的发生;每天补充维生素 E 100-200mg 也有利于减少

好在怀孕前监测血压了解血压的基础水平,有体重超重(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18-24kg/m2视为标准体重)者最好在妊娠前先减肥。正常情况下,在妊娠的早期、中期可1月产检1次;进入28周后每2周产检1次;36周后每周产检1次;超过预产期者每2-3天产检1次。如果有高危因素者或者已经诊断HDCP者应该遵医师嘱托增加产检次数。④关注妊娠期体重的增加:每次产检时测体重,有条件者或者已经诊断HDCP者,可自行在家监测晨起空腹排空膀胱后的体重并记录下来,就诊时将数据带来;最好每周测1次,如果诊断了高血压者,可3天测1次,一般每周体重增加不超过0.5kg,若超过0.5kg则有存在水肿的可能性。在妊娠晚期尽量避免长时间站立,休息及睡眠时抬高下肢,促进下肢静脉回流,可减少水肿的发生。如果体重增加过快,或有头晕、头疼、视物模糊、胸闷、憋气、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下腹疼痛、阴道出血或流液、尿量减少或尿色呈咖啡色或酱油样尿,或者已有血压升高应及时就医。⑤每次产检测血压时应在休息10-15分钟平静后再测血压:一旦在产检时发现血压超过140/90mmHg,就考虑有高血压存在的可能性;或者血压超过130/80mmHg,视为临界高血压,则需要在家自行监测血压(最好使用台式水银柱血压计,电子血压计测量数值一般偏低),有条件的话最好测量晨起、2pm及8pm的血压并记录在册。如果有头晕、眼花见第④条所述的症状,不管血压水平均应马上就诊。如果无上述症状,但自测血压超过150/100mmHg,也应该及时就医,必要时加服或者调整降压药。⑥关注胎儿在宫内的安危,这是准妈妈的一项任务:

首先会数胎动,一般妊娠16-20周可觉察到胎动,最初胎动每小时约3-5次,随着妊娠进展,胎动次数逐渐增加,在怀孕28-32周时达到高峰;至怀孕38周后又逐渐减少。胎动也有昼夜变化规律,通常上午8-12时胎动均匀,以后逐渐减少;下午2-3时,胎动最少;至晚上8-11时胎动频繁。每位孕妇根据自己的观察、自然而然会摸出一个常数,以此为标准来自行监测胎儿在宫内的安危。具体方法:在每天早、中、晚固定一个最方便的时间,数3次胎动,每次1小时,将3次胎动数相加,乘以4即得12小时的胎动数,一般胎动>30次/12h。一旦发现胎动减少,应立即就诊。

同时警惕高血压并发症之一胎盘早剥的发生:

指胎儿娩出前胎盘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剥离,由于此时胎儿的血液循环部分或全部中断,因而会造成胎儿宫内窘迫甚至死亡,若不及时就诊,孕妇会出现大出血、休克、血不凝等并发症,危及准妈妈生命。因此妊娠晚期睡眠时应左侧卧位,避免腹部被撞击或外伤,避免腹部被顶压(如以往使用搓衣板洗衣房等活动),一旦出现腹部疼痛或伴阴道出血或胎动异常,务必马上就诊。

第四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所特有的疾病。临床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浮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母婴死亡。迄今为止,仍为孕妇及围生儿病死率及死亡率的主要原因。【病史采集】

1、询问既往的妊娠的妊娠、分娩情况,有无高血压病史。

2、妊娠期间保健卡建立、检查情况、高血压、蛋白尿、浮肿发生的时间、治疗情况,以及伴随症状。

3、特别注意有无头痛、呕吐、上腹不适、视力改变、抽搐、昏迷症状。

4、有无腹痛、阴道流血、胎动异常等情况;

5、注意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好发因素;

① 精神过分紧张或受伤刺激致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② 寒冬季节或气温变化过大,特别是气压升高时; ③ 年轻初孕妇或高龄初孕妇; ④ 有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 ⑤ 营养不良,如贫血、低蛋白血症; ⑥ 体征矮胖者,即体重指数>0.24者; ⑦ 子宫张力过高(如羊水过多、双胎妊娠、糖尿病巨大儿及糖尿病等)者; ⑧ 家族中有高血压史,尤其是孕妇之母有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者。【体格检查】

1、血压开始升高≥140/90mmHg,2、水肿:最初表现为体重异常体重异常增加(隐性水肿),每周超过0.5Kg。若体内积液过多,则导致临产可见的水肿。水肿多由踝部开始,渐延至小腿、大腿、外阴部、腹部,按之凹陷,称凹陷性水肿,踝部及小腿有明显凹陷水肿,经休息部消退者,以“+”表示;水肿延及大腿,以“++”表示;“+++”指水肿延及外阴和腹部;“++++”指全身水肿或伴腹水肿。【辅助检查】

1、蛋白尿的出现常迟于血压升高,量微小(<0.5g/24h),开始时间无。

2、血液检查:测定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血浆粘度、全血粘度,以了解血液有无浓缩;重症患者应测定血小板计数、凝血时间,必要时测定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和鱼精蛋白副凝试验(3P试验)等,以了解有无凝血功能的异常。

3、肝、肾功能的测定:如谷丙转氨酶、血尿素氮、肌酐及尿素等测定。比要时重复测定或作其他相关性检查,以便综合判断肝、肾功能情况。此外,血电解质及二氧化氮结合力等测定也十分重要,以便及时了解有无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

4、眼底检查:视网膜小动脉可以反映体内主要器官的小动脉情况。因此,眼底改变是反映妊娠期高血压一并严重程度一项重要的标志,对估计病情和决定处理均有重要意义。眼底的主要改变为视网膜小动脉痉挛,动静脉管径之比可由正常的2::3变为1:2,甚至是1:4。严重时可出现视力模糊或突然失明。这些情况产后多可逐渐恢复。

5、其他检验:如腹部B型超声波、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胎盘功能、胎儿成熟度检查、脑血流图检查等,可视病情而定。【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即可诊断,诊断包括病情轻重、分类,同时应注意有无并发症及凝血功能机制障碍。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1)妊娠期高血压 指妊娠20周以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但无蛋白尿其最终诊断需在产后4周视血压恢复正常后方可确定。

(2)先兆子痫 1)轻度:妊娠20周以后出现血压≥140/90mmHg;伴蛋白尿≥300m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 2)重度:血压≥160/110mmHg;蛋白尿≥2.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肌酐>106ūmol/L,血小板<100×109/L;LDH(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头痛或其他脑部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

3)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前无尿蛋白,若出现尿蛋白≥300mg/24h;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后突然尿蛋白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100×109/L。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

2、病史

患者有病的高危因素及上述临床表现,特别应注意有无头痛、呕吐、上腹不适、视力改变、抽搐、昏迷症状。

3、高血压

高血压的定义是持续血压升高

第五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of pregnancy,HDPs),发病率3%~10%,每年约导致460000孕产妇死亡,99%的死亡发生在不发达国家。每年发生的260万例死胎中妊娠期高血压因素占16%,11%死于慢性高血压,5%为先兆子痫或子痫。

HDPs于孕20周以后出现,并于产后3月内消失,首诊孕周<34周时先兆子痫几率为35%,一般在初诊高血压5周左右出现症状,罹患小于胎龄儿的风险较高,预后较差,而足月出现的先兆子痫常并发巨大儿。英国伦敦圣乔治大学妇产科的Dadelszen学者对妊高症进行了综述,并发表在Best Practice&Research Clinical Obstetrics&Gynaecology杂志上。诊断要点

孕妇每次产检都应测量血压,HDPs是指收缩压(SBP)>140 mmHg和/或舒张压(DBP)>90 mmHg。重度高血压是指收缩压>160 mmHg,收缩压可反应脑卒中的风险。重复测量至少三次可确诊,每次间隔时间至少15 min,第一次测量值忽略不计,以第二次和第三次测量均值作为最终血压值。

建议每次产检均行尿液筛查,尿蛋白检测方法有尿蛋白试纸、尿蛋白/肌酐比值(PrCr)或24小时尿蛋白。尿蛋白试纸示++且PrCr 30 g/mol表示尿蛋白超过0.3 g/d,多胎妊娠时界值定为40 g/mol。若疑诊先兆子痫建议行PrCr或者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因为尿蛋白试纸小于++的假阴性率较高。产科的金标准24小时尿蛋白测量对于计算蛋白和肌酐清除率而言往往是不准确的。目前一项针对使用尿蛋白试纸和PrCr对比24小时尿蛋白检测方法的mata分析显示,前者取界值30 g/mol可以有效检测尿蛋白阳性(0.3 g/d)。队列研究显示,尿蛋白试纸测量尿蛋白可以指导判断临床预后,我们推荐对于以下任意一项检测显示尿蛋白强阳性患者(尿蛋白试纸≥++,PrCr比或者24小时尿蛋白显示强阳性),无需进一步行其他尿蛋白检查,而是直接检测血清肌酐评估肾脏功能,预测先兆子痫发病风险。饮食因素

调查显示身高低于164 cm的女性患有先兆子痫的风险增高,而早期营养不良是导致身高过矮的主要原因。在欠发达国家,喂养模式偏向于优先满足男性儿童的营养需求。控制年龄、种族、收入、教育、婚姻状况与子女数这些协变量以后,结果显示食物贫乏家庭的女性罹患肥胖的风险是富裕家庭女性的三倍。而对于20-~24岁的女性而言,肥胖女性罹患先兆子痫和子痫的风险是正常BMI女性的四倍。妊娠以后,来自食物供给不足家庭的孕妇比食物富足家庭的孕妇平均增加1.9 kg的体重。孕前低体重的孕妇早产风险增加32%,而孕前肥胖者罹患先兆子痫和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增加2倍以上。微量元素

补充叶酸可以预防69%的复发神经管畸形,复合微量元素补充可以降低先天畸形发生率和先兆子痫风险。而补充维生素C和E并不能降低先兆子痫的风险,摄入足量的富含抗氧化剂的食物可以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儿童期或孕期未摄入足量钙元素者,容易罹患高血压和先兆子痫,可经饮食调节和保健品补充。对于既往罹患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予以钙替代治疗(500 mg/d逐渐替代为总量1 g/d)可以平均降低2.6 mmHg的舒张压。

一项针对39657名15~49岁女性的研究显示,予以补充足量叶酸和铁剂可以降低35%先兆子痫症状的发生。每年因孕妇营养不良导致的新生儿死亡高达80万,而生长发育迟缓、消瘦和微量营养素缺乏进一步导致每年近100万儿童的死亡。通过社区教育鼓励女性参与教育和就业,提供社会支持和保障有利于改善母婴营养不良现状,降低死亡率。晚婚晚育

欠发达国家的女性通常早婚早孕,需要改良社会对于女性的认知以改善现状。芬兰的青少年怀孕几率得到很好的控制而且他们的围产期护理工作较为完善,根据芬兰的统计数据显示,13~15岁的青少年孕妇罹患子痫的几率是20~24岁女性的4倍。与20岁孕妇相比,青少年孕妇易罹患妊娠期高血压(11.4%:2.2%)、先兆子痫(4.3%:0.6%)和子痫(4.9%:0.6%)。对应地,新生儿容易发生低出生体重儿(50.4%:32.3%)、早产(51.8%:17.5%)和死胎(1.9%:0.3%)。新生儿发病率(窒息1.9%:11.7%、黄疸5.7%:1.2%、呼吸窘迫1.9%:0.3%)和新生儿死亡率(3.8%比0.5%)同样增高。

有证据显示,长期暴露于父系抗原可以降低先兆子痫风险,抑制母亲接触丈夫精液的生育习俗增加先兆子痫风险。阴道接触精液比率超过90%百分位者与不足15%者相比,先兆子痫风险降低70%。这可能与天然免疫影响滋养细胞侵袭功能有关。生育间隔

发达国家的文献显示,生育间隔过短(不足2年)或过长(大于10年)均增加孕妇先兆子痫的风险。

因此,风险因素主要有孕妇年龄过低、高血压、肥胖、先兆子痫或冠心病家族史、孕妇自身为低出生体重、孕早期先兆流产病史、性伙伴关系时间过短。妊娠中晚期通过测量胎盘血流信号、母体心输出量、周身血管阻力、孕妇肾功能、血管内皮功能评估胎盘灌注功能。由于尚缺乏单一的敏感指标评估发病风险,根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指标建造的疾病模型尚在研究中。预防 钙剂补充

研究显示,对于钙剂摄入不足的女性,补充钙剂(1~2 g/d)可以降低64%的先兆子痫发病风险,同时可以降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与死产风险。一项随机对照试验显示,钙剂替代治疗(<1 g/d)可以降低62%的先兆子痫发病率。一项针对60名孕妇的试验显示,妊娠8~12周开始予以钙剂替代联合抗氧化剂可以降低90%的流产风险。抗血小板药物

Lassi等人的研究显示小剂量阿司匹林可以减少17%的先兆子痫和8%的早产(34周)。我们建议对于先兆子痫高风险者或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使用这类药物。加强监测

孕28周前每四周孕检一次,其后每两周一次直到36周,然后每周一次直到分娩,这样的孕检策略可以早期诊断妊高症患者。半自动的血压测量仪可以减少人工测量误差,便于社区医师进行围产期管理。

大部分专家认为无应激试验(NST)仅用于高危孕妇人群,尚无证据支持此项建议,且具体试验次数无统一参考数值。权威意见是轻度先兆子痫患者予以每周一次的NST检查,重度患者每周两次。

对于高危患者行胎儿脐动脉Doppler超声检查可以减少29%的围产期死亡和10%的剖宫产。大脑中动脉收缩期峰值和静脉导管反向血流信号提示围产期死亡风险增加10倍。对于合并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先兆子痫患者需要结合Doppler超声、NST和羊水评估决策结束分娩的时间。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分娩并不能治愈先兆子痫,这只是机体康复的开始,也是治疗此病的唯一方法。

一项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显示,对于血压160/100mm Hg的患者,予以严格的血压管理(舒张压85 mm Hg)可以降低脑卒中发生率。因此,对于随访困难、医疗资源有限的患者,予以严格的血压管理至关重要,甲基多巴是较好的选择。禁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以免引起死胎。重度妊高症使用硝苯地平,与拉贝洛尔、肼屈嗪相比,其效果稳定,不容易诱发药源性高血压。子痫发作的控制

子痫发作和预防首选硫酸镁,常方案有1.14 g(4 g iv初始剂量,10 g im);2.4 g iv初始剂量+5 g/h im;3.10 g im;4.(4 g iv初始剂量+1 g/h iv);5.(4 g iv初始剂量+2 g/h iv)。若初始方案治疗后仍发作子痫,额外予以2 g,肌注或者静脉注射皆可。研究显示,发作时予以初始剂量治疗后可以减少78%的重复子痫发作。新生儿神经保护

对于34周内的早产儿而言,母亲使用硫酸镁治疗孕期高血压和先兆子痫可以降低新生儿脑性瘫痪风险。产前糖皮质激素的使用问题

对于35周以内的孕周,产前予以糖皮质激素可以促进胎儿肺成熟,最迟出生前4小时内予以激素可发挥保护作用。对于早产的先兆子痫患者而言(通常不足34周),保守治疗通常可以延长2周,由于个体动产时间有差异,若予以首次剂量后超过1周仍未动产,可予以补充剂量一次,仅重复一次。补液

对于健康孕妇的研究显示,剖宫产术前常规补充500~1000 ml的晶体液并不能避免术后发生低血压,对于HDPs尚无研究。术前预防性补充血容量可能诱发肺水肿,高血压患者应该予以降压治疗。

少尿(<15 ml/h)对于先兆子痫而言是常见的,尤其见于产后患者。若术前检查未见肾功能异常,少尿可观察,避免过量补液诱发肺水肿。分娩时间

先兆子痫孕妇可根据孕周和产科并发症选择顺产或剖宫产结束妊娠。对于足月妊娠,若无蛋白尿最好予以引产,慢性高血压孕妇在38~40周引产受益最大。对于34~37周的孕妇而言,引产对母体无益且增加新生儿呼吸窘迫的风险。约50%孕周不足34周的孕妇从出现症状到分娩的时间超过48 h,予以激素和积极的保胎治疗至关重要。对于孕24周前即出现重度先兆子痫症状者,建议引产结束妊娠。知识点总结

育龄期女性(而不是青少年)应该在营养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备孕,参与HDPs筛查;2.妊高症患者需行个体化发病风险评估;3.孕期和产后均应该积极治疗重度高血压;4.非重度高血压者应控制血压在正常范围;5.硫酸镁是预防和治疗子痫的主要药物,同时可以保护新生儿脑功能;6.根据孕周选择分娩方式,优先考虑经阴道分娩;7.妊高症患者及其后代罹患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疗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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