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废品管理办法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1-51583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0 09:46: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废品管理办法

废品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做好公司废品管理工作,规范废品处理流程,同时最大程度的避免公司资源浪费,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 适用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套圈及零配件废品的处理工作。

三 职责

检查员负责废品的鉴别、标识及少量废品的隔离、评审; 工程控制部负责提供批量废品的评审报告; 生产车间主管负责制程批量不良的处理工作。

四 内容 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做好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要及时通知检查员进行判定。检查员必须按相关标准规定检查和验收产品,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与合格品隔离,并做好状态标识,能返修的返修,不能返修的予以报废。3 废品审定管理

1)凡经检查员判定为废品的不合格品,应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确认。2)从废品库提取不合格品时,应经技质部批准。不合格品的数量填写在操作者工票的相关栏目内,同时填写《不合格品报废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压在予以报废的不合格品上,一份交给业务员。5 检查员若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不清时,应通知主管部门判定,上下工序废品判定发生争议时,应通知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判定。6 废品的存放

1)所有废品要指定存放地点,分类存放;

2)废品存放要远离公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区域,存放地点要做明确标示,由相关工作人员定期清点。

3)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检查员确认为废品后,由检查员负责在本班下班前堆放至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 废品考核标准

1)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少量人为造成废品,造成损失但不构成质量事故的,对责任人按照本公司《质量管理奖罚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2)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废品并构成质量事故的,对责任人按照本公司《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进行考核。

3)无主废品的考核按照标准废值200%进行考核,所有参与当批工序加工的操作者均分。

4)因特殊结构的新产品和工艺试验及新设备(包括设备改造,设备大修)在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废品损失,由工程控制部或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免于考核。

5)关于较大、重大、特大质量事故的判定与考核,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8 检查员或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发现的单个规格(材料废品)一次报废在10件以上或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并根据需要及时外协进行理化检验,在上述数量或价值以下的,检查员可直接履行报废手续。9 业务员要及时对废品进行上帐登记,并按规定旬或周将各类报表报送相关部门。技质部要及时对废品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整改措施。10 废品的处理

1)废品堆积数量达到要求后,由工程控制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进行处理;

2)公司财务部根据报价确定收购商,并通知其前来取货;

3)公司财务部或仓库管理人员监督废品过磅及数量清点并做好记录; 4)公司财务部门核对回收价格,收款后为收购商办理出门证。

第二篇:废品回收管理办法

废品回收管理办法

签发:

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管理,降低成本,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回收范围

3.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边角料、包装物及容器。

3.2.各部门经审批后同意报废,以废弃物变卖的物资。4.废品回收分类

4.1.纸壳类:主要是瓦楞包装箱、小纸盒、商标用后的黄纸、波音皮料背面纸。

4.2.塑料类:主要是亚克力边角料、PVC塑料板边角料、PVC塑料型材头料、玻璃胶胶筒、塑料乙醇瓶。

4.3.玻璃类:大板玻璃边角料,玻璃瓶。

4.4.金属类: 机修组下料的角钢、矩管边角料,设备维修拆卸下来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旧零部件。

4.5.垃圾类:散落在地上的PVC塑料屑、压克力粉末、锯末灰,用于原材料包装的少量塑料薄膜、泡沫,地面的灰尘。

4.6.审批报废类:无法使用的工装夹具、零配件,不能再利用的废旧设备,有严重缺陷无法销售的有机缸体、玻璃缸体和地柜,外地发回来有质量问题的又无法退货的原材料。5.回收方法

5.1.瓦楞包装箱、小纸箱,折叠打捆后放在车间或库房规定的位置由外来回收人员拉走。其它废纸应装入垃圾车拉到可回收垃圾场由外来回收人员处理。

5.2.亚克力边角料、PVC塑料边角料要放入各车间的回收处理区,由外来回收人员清理。5.3.玻璃胶胶筒装入垃圾车拉到可回收垃圾场由外来回收人员清理。

5.4.玻璃边角料要放入专用的玻璃回收箱内并定置,定期由外来回收人员回收。钢化玻璃、镜面玻璃和玻璃瓶要放在可回收垃圾场,不能放入玻璃回收箱。

5.5.角钢、矩管的边角料、废旧零配件要放入金属回收箱内并定置,每天由外来人员回收。5.6.外来人员回收时,材料仓库库管员应确认是否是上述废旧物,确定后要和外来回收人员一起过称并详细记录物料的名称、公斤数及金额。

5.7.回收地点:组装车间侧门外。

5.8.需审批报废物料,要在《废品、废料审批表》或《不良固定资产处理审批表》上填写物料名称、存放地点、库存期(有必要的填上金额)交由品管部(固定资产需由设备科)相关人员确定责任部门、报废原因,不符合报废要求的及时驳回,如同意,交总工判定,如同意但需改制或拆卸的须作书面的处理方案,物料类3000元以下的,总工审批;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需交副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不良固定资产类10000元以下的由总工复核,副总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物品保存部门按最终判定协助供应部处理。7.回收管理

7.1 回收物料在车间现场的,必须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摆放。

7.2.需要将回收物料送到回收垃圾场的,要将垃圾车摆放整齐。

7.3.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是否夹杂有公司规定可循环利用(供应商回收品)的周转箱、包装袋及可用物料等,一经发现当场责令其整改,并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7.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产生料或试制品、试验品拆卸废弃物料均须按此办法执行。8.奖惩条款

8.1.凡送交垃圾场的废品,要按上述要求分类,不能混装,如有此现象,责令其整改,如不整改或无效则处罚责任人10元/次。

8.2.如在不可回收垃圾桶清查出有可回收垃圾,处罚责任人10元/次,如是有用材料的处罚责任人20元/次。

8.3.车间、仓库、职能部门对于需进行审批才能报废的物品未按要求处理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200元/次。

8.4.对投诉有功人员奖励10-20元/次。

9.本办法由管理部、生产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仓储废品管理办法(teniu推荐)

仓储废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对仓储废品的管理,规范物料费用的管理流程,减少生产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仓储废品的处理。第三条 权责

1.仓储部

①负责本单位废品的回收、保管、分类、整理; ②协助采购部卖废品。2.采购部

①联系废品收购商、查询废品市场价及与收购商议价;

②负责管理仓储部人员过磅及收购商装货上车,办理出门证。3.财务部

①监督废品变卖的过程及相关手续;

②废品变卖的账务处理及现金收缴。4.其它部门

废品统一交给仓库处理。第四条 废品的认定

凡不能再加工的废料或不能提高使用价值、创造利润的废弃产品称为废品。对于存储的废品废料,仓库管理员要填写《物料报废申请表》,得到相关部门批示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第五条 废品的管理

1.废品的整理

①各工作场所应置放废料桶,便于工作人员随时存放废品并便于一次性搬运;

②各工作场所当日产生的废料,应于当日搬往规定的废料存放区;

③仓库管理员在收到各部门送到的废旧物品时,应做好登记,注明品名、数量,逐月按各部实交废旧物品汇记数量。2.废品的保管

①设置废料存放区,按类别分开存放,勿随地丢弃; ②各部门搜集的各种废品,交交仓库统一处理。

第六条 废品的处理方式 1.出售处理

①由仓储部门负责处理,相关部门协助;

②各种废料由采购部负责觅商访价,会同财务部定价;

③装车时仓储部和采购部须派人随车监视,以免承购商夹杂有用物料或偷窃其他物品;

④过磅时通知财务部会同办理,同时注意防止承购商作弊,并于废料处理单上共同签证;

⑤经办人除应于每次过磅前先将磅秤校正外,仓储部还应按月办理重校; ⑥依据废料处理单开具的销货单及发票,由仓储部经理签字章后交财务部经理核准;⑦废料出售一律现款交易,收款后以当日结缴财务部收账为原则; ⑧以每月标售处理为原则。2.回收处理

①将待处理废料集中一处,并按其结构进行解体;

②按物料的组成进行分类处理、回收利用;

③不能解体的物品仍按出售方式处理。第七条:实行时间

本规定自公历2011年

月1日开始实行,此前一切与本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一律作废,本规定某些条款需要更改、增删将以文件进行通知。第八条:权限

本规定由仓储部负责制作、修改、废止制作,由总经理负责制作、修改、废止的审批。

第四篇:水磨沟区废品收购站管理办法

水磨沟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水磨沟区再生资源行业的长效管理,解决再生资源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塑造我区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城市形象,根据《乌鲁木齐市环境卫生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构建水磨沟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废旧物品回收行业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废旧物品回收污染环境、惊扰市民、影响治安等突出问题,为我区创建宜居城区、旅游强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因相关职能单位职能变化和人员变动,对区政府2008年确定的水磨沟区规范废再生资源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成员如下:

组 长:苏晓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李玉文 区建设局书记

王 剑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青 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秀江 区工商分局局长

高建疆 区规划分局局长

唐茂祥 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会议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解 斌 新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晓江 南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邵 梅 南湖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晨 水磨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红妮 六道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达拜尔 苇湖梁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福明 八道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新军 七道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委,负责组织开展创建水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工作。

三、管理模式

以水区经发委为行业主管,以街道、社区为日常监管,以乌鲁木齐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为依托,以社区再生资源从业者为点,以社区回收亭为线,以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为面,构建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一)水区经发委作为行业主管,以构建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为蓝图,及时掌握再生资源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动态,制定符合我区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规划,引导我区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街道、社区作为日常监管单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辖区内社区回收亭布局,对群众举报的非法站点及时查处,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坚决取缔。严格按照“日收日清”的工作原则规范社区回收亭日常经营活动,对不遵守的经营户责令其停业整顿。

充分发挥乌鲁木齐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行业管理的优势。鼓励、扶持再生资源行业专业公司建设社区回收亭、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二)社区回收亭的设立:按照“便民利民”的原 则,城区每1000—1500户、乡镇每1500—2000户居民设立一个回收亭(以居委会辖区或大型小区建一个为宜)。社区回收亭的选址由社区结合以上原则,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现有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对新建的要充分利用空地进行选址,由市商务局按规划要求,协调规划、城建等部门办理规划、用地、建设等手续,由乌鲁木齐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负责社区回收亭投资建设。社区回收亭建筑面积25—80平米,外观要与社区环境相一致,建筑式样统一设计,建筑结构美观实用。(1)“日收日清”是社区回收亭必须严格执行的工作原则,是区别于传统废品回收站的标志,也是有效避免废品长期堆放对社区环境二次污染的唯一途径。(2)“六统一”(管理、培训、标识、着装、衡器、车辆)是社区回收亭的工作标准。社区回收亭建成后,由乌鲁木齐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监督、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备案证等真正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由乌鲁木齐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组织专人对社区回收亭从业人员进行岗前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消防知识。通过培训逐步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由乌鲁木齐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设计制作回收亭标识、从业人员服装,做到美观、大方、易识别。通过新形象、新风貌逐步消除再生资源从业人员的负面影响。由乌鲁木齐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统一采购标准衡器、封闭式车辆。配置衡器可以杜绝缺斤短两、欺诈顾客等现象发生。配置封闭式车辆,可以杜绝运输途中造成二次污染。

(三)分拣中心的设立:按照远离主城区、远离生活区的原则,全区设立1座。分拣中心选址工作由八道湾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上报区政府,分拣中心按照政府用地、企业建设的原则实施。分拣中心是社区回收亭、社会各方面收集的各类废旧物资的集散地,是对各类废旧物资归类、分拣、加工、短期储存的场所。分拣中心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符合环保、市容、消防标准,经营面积3万平米以上。分拣中心区域划分为分拣区、加工区、储存区。每个区域根据具体物资分别建设若干大型封闭式厂房。分拣中心的设立有助于提高再生资源附加值,是连接社区回收亭的纽带,是“日收日清”工作原则落到实处的保障,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协会的基础工作,可以对水区范围内的再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及时记录、公布再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对再生资源行业从业者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培训,邀请公安、消防、环保、市政市容等部门人员开展相关知识讲座,逐步提高再生资源行业从业者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居民、服务社区。

通过对社区回收亭、分拣中心的规范运作,可以彻底改变缺斤短两、欺诈居民、扰民惊民、无证经营、偷逃税费等现象。通过社区回收亭、分拣中心的投入使用,可以给社区提供就业岗位,解决辖区内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四、职责分工

水磨沟区创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工作按照行业和 属地纵横交织管理原则,进行分工:

(一)区经发委按照行业管理原则,根据各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方案,合理规划辖区内社区回收亭布局,对街道办事处提出的预审意见进行初审,并上报上级商务部门审核。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难点地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和联合执法检查。

(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废品回收站点清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内的废品回收站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及时清理,并根据辖区情况对新申报社区回收亭提出预审意见。八道湾街道办事处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前提下,对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筹建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予以支持。

(三)社区回收亭所在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社区回收亭进行日常管理及清理整治工作,包括辖区内站点摸底和掌握动态经营情况。

(四)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区工商分局查处无照或超范围从事废品收购的行为;区公安分局查处收购禁止收购金属物品、偷盗、销赃等违法行为;区行政综合执法局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擅自搭建的废品收购站,查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废品收购站;区建设局、环保局依法对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的废品收购站和废品临时堆放点进行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对辖区内的社区回收亭进行台帐式登记,安排社区巡逻队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动态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上报辖区内社区回收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各街道办事处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内社区回收亭摸底和自查情况上报区经发委。

(三)区经发委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将情况汇总、分析后上报区政府。

(四)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清理整顿和联合执法检查时,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乌鲁木齐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巡查,并及时汇报,各职能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配合到位。

以上办法如无不妥,恳请政府批准后,发文实施。

水区经发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五篇:废品称重监督管理办法

化纤厂门禁管理---废品称重监督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协助做好公司废品称重监管工作,规范废品称重流程,避免公司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及人员:

通过化纤厂地磅称重的所有废品称重过程,化纤厂保安及当班保安班长负有监管责任

三、监督管理内容:

1.废品称重相关信息分别进行登记,保安对每次称重记录(磅单)进行监督并签字确认;

2.同时有多辆购废车需过磅,必须按要求逐一称重,一次等待,严禁进入过磅区域,并禁止相关人员进入过磅区域;

3.购废车辆进入过磅区域,随车人员一律离开车辆,当值保安人员必须确认; 4.称重前保安人员必须到地磅四周巡视确认购废车所有车轮都在地磅上,否则此次称重无效,保安有权拒绝签字;

5.了解废品名称后对所装废品进行仔细检查核实并确认无误且无夹带其他物品 6.在打印磅单时,必须确认显示数据连续稳定5秒以上方可打印,在显示数据有连续变化时保安有责任提醒过磅员不要打印,待确认后打印;一旦发现数据持续变化无法稳定,立即停止过磅上报部门主管;

四、责任和激励

1.化纤厂保安必须保持高度责任心做好每一次废品称重的全过程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如果没有做好以上要求的工作,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一旦发生公司财产损失将给予严厉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经核实将给予奖励,如果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将给予重奖及通报表扬。

五、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若有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废品管理办法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