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制宣传资料短信大全
关于法制宣传资料短信大全
1、法制社会人安全,知法守法筑和谐;法制宣传进万家,告别法盲好守法。时值法制宣传日,祝守法公民家和业兴幸福长!
2、知法+守法=平安,懂法+依法=幸福,宣法+护法=正义,执法+学法=和谐。法制宣传日,祝你学法、知法、依法、守法做和谐公民,爱国、爱家、爱人、爱己度幸福一生。
3、传递玫瑰之手,手有余香。宣传法律之口,口齿生德。法制宣传日,愿你传播祝福,收获和谐,将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到底。
4、法盲做事莫盲从,先学法律再做事,遇难别把法忘记,维护权益防欺诈,打击犯罪掌公平,社会有序生活美,法制宣传日已到,快点学法把己护,快点行动把法普。
5、人生坎坷,无法不行,摆脱法盲,宣传法制,人生顺义,生活美满。法制宣传日到,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托起和谐社会的太阳。
6、你的生意发发发,别忘了知法、懂法、不违法;你的事业旺旺旺,别忘了学法、守法、宣传法。
7、今天是法制宣传日哦。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健康和谐的法制环境,让安全陪伴你,幸福拥抱你,灾难远离你!
8、法网恢恢,不要让欲迷失你的眼睛、不要让恶蒙蔽你的心灵、不要让贪网住你的身躯。祝法制宣传日快乐!
9、知法懂法会用法,关键时刻有想法,遵法守法宣传法,心安理得人人夸。法制宣传日,愿大家多多学习法,处处遵守法,社会才能和谐化。
10、送你一双法眼,助你识法知法,送你一件法器,助你用法守法,送你一个法宝,愿你将法宣传,法制宣传日到了,一起来传法吧。
11、懂法让你消费无碍,知法让你免被欺诈,用法为你维护权利。法制宣传日到了,让我们携手宣传法律常识,和谐社会靠我们齐努力。
12、有一种法叫做办法,可帮人解难;有一种法叫做方法,可帮人解困;有一种法叫做法律,可帮人解围;12.4法制宣传日,让我们一起来宣传,将守法进行到底。
13、用心学法,不以身试法;有错就改,不一意孤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有罪自首,无则加勉。法制宣传日,愿你学法愉快,用法得心应手,该出手时就出手!
14、法制宣传日,人人要四化。知法学法耐心化,懂法用法灵活化,遵法守法自觉化,宣传法律诚心化。做好四化建设,社会更加和谐。
15、自由诚可贵,法律价更高。若为社会故,法律不能抛。法律需要宣,法律也要学,法律宣传日,宣传千万人。
16、用法律,武装自己;用正义,斥责不公;用权利,维护利益;用胆识,扬善出力;法制宣传日,愿你宣传到位,维护正义,祝你赢得称赞,一生顺意!
17、法律是一把武器,惩奸除恶最给力;法律是一缕春风,抵制邪心扬正气;法律是一件棉衣,处处体贴暖人心!法制宣传日到了,提醒你要用法律好好保护自己!
18、法之本,为民生,法之生,为民用,用法前,先懂法,法条例,心中记,用法时,需灵活,维己权,显正义,平时日,要守法,勿心小,把法触,无贪念,把心安。法制宣传日,愿大家以法为准,心安一生。
19、法制宣传日,与你约法三章。学习法,要知法懂法。遵守法,不横行不法。宣传法,要大力护法。愿你学法,守法,宣传法,祝你前程远大,健康幸福。
20、看不见的霓裳,似彩虹般鲜亮,有法律的地方,胜似天堂,做守法公民,按法律行事。法制宣传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宣传法制,公民共同的责任。
21、用学法代替无知,用守法代替犯罪,用护法维护正义,用执法打霸除黑,用宣法倡导和谐,用依法拒绝权贵。法制宣传日,愿社会多一些公平无畏,让你的人生幸福和美。
22、知法之人有理智,遇事不出大问题;懂法之人心宽广,理让和谐增人气;守法之人得平安,违法犯罪无自己!法制宣传日到了,祝你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23、花儿之所以争奇斗艳,因为阳光普照,雨露滋养;人民之所以安居乐业,因为社会稳定,生活舒适;社会之所以有序运行,因为法律保障,制度护航。12?4法制宣传日,让法制深入人心,受惠于民,维护公平、正义。
24、平等博爱,持家之道。公序良俗,治国之理。遵纪守法,人人有责。法制宣传,宜国宜家。法制宣传日,愿你弘扬法律,祝你幸福如意。
25、数学上有算法,语文上有语法,化学上有方法,科学上有办法,社会上有律法,万事不离法,法制宣传日到了,不但要懂法、守法,千万别忘了宣传法哟。
第二篇:法制宣传资料短信
法制宣传资料短信大全
关于法制宣传资料短信大全
1、法制社会人安全,知法守法筑和谐;法制宣传进万家,告别法盲好守法。时值法制宣传日,祝守法公民家和业兴幸福长!
2、知法+守法=平安,懂法+依法=幸福,宣法+护法=正义,执法+学法=和谐。法制宣传日,祝你学法、知法、依法、守法做和谐公民,爱国、爱家、爱人、爱己度幸福一生。
3、传递玫瑰之手,手有余香。宣传法律之口,口齿生德。法制宣传日,愿你传播祝福,收获和谐,将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到底。
4、法盲做事莫盲从,先学法律再做事,遇难别把法忘记,维护权益防欺诈,打击犯罪掌公平,社会有序生活美,法制宣传日已到,快点学法把己护,快点行动把法普。
5、人生坎坷,无法不行,摆脱法盲,宣传法制,人生顺义,生活美满。法制宣传日到,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托起和谐社会的太阳。
6、你的生意发发发,别忘了知法、懂法、不违法;你的事业旺旺旺,别忘了学法、守法、宣传法。
7、今天是法制宣传日哦。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健康和谐的法制环境,让安全陪伴你,幸福拥抱你,灾难远离你!
8、法网恢恢,不要让欲迷失你的眼睛、不要让恶蒙蔽你的心灵、不要让贪网住你的身躯。祝法制宣传日快乐!
9、知法懂法会用法,关键时刻有想法,遵法守法宣传法,心安理得人人夸。法制宣传日,愿大家多多学习法,处处遵守法,社会才能和谐化。
10、送你一双法眼,助你识法知法,送你一件法器,助你用法守法,送你一个法宝,愿你将法宣传,法制宣传日到了,一起来传法吧。
11、懂法让你消费无碍,知法让你免被欺诈,用法为你维护权利。法制宣传日到了,让我们携手宣传法律常识,和谐社会靠我们齐努力。
12、有一种法叫做办法,可帮人解难;有一种法叫做方法,可帮人解困;有一种法叫做法律,可帮人解围;12.4法制宣传日,让我们一起来宣传,将守法进行到底。
13、用心学法,不以身试法;有错就改,不一意孤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有罪自首,无则加勉。法制宣传日,愿你学法愉快,用法得心应手,该出手时就出手!
14、法制宣传日,人人要四化。知法学法耐心化,懂法用法灵活化,遵法守法自觉化,宣传法律诚心化。做好四化建设,社会更加和谐。
15、自由诚可贵,法律价更高。若为社会故,法律不能抛。法律需要宣,法律也要学,法律宣传日,宣传千万人。
16、用法律,武装自己;用正义,斥责不公;用权利,维护利益;用胆识,扬善出力;法制宣传日,愿你宣传到位,维护正义,祝你赢得称赞,一生顺意!
17、法律是一把武器,惩奸除恶最给力;法律是一缕春风,抵制邪心扬正气;法律是一件棉衣,处处体贴暖人心!法制宣传日到了,提醒你要用法律好好保护自己!
18、法之本,为民生,法之生,为民用,用法前,先懂法,法条例,心中记,用法时,需灵活,维己权,显正义,平时日,要守法,勿心小,把法触,无贪念,把心安。法制宣传日,愿大家以法为准,心安一生。
19、法制宣传日,与你约法三章。学习法,要知法懂法。遵守法,不横行不法。宣传法,要大力护法。愿你学法,守法,宣传法,祝你前程远大,健康幸福。
20、看不见的霓裳,似彩虹般鲜亮,有法律的地方,胜似天堂,做守法公民,按法律行事。法制宣传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宣传法制,公民共同的责任。
21、用学法代替无知,用守法代替犯罪,用护法维护正义,用执法打霸除黑,用宣法倡导和谐,用依法拒绝权贵。法制宣传日,愿社会多一些公平无畏,让你的人生幸福和美。
22、知法之人有理智,遇事不出大问题;懂法之人心宽广,理让和谐增人气;守法之人得平安,违法犯罪无自己!法制宣传日到了,祝你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23、花儿之所以争奇斗艳,因为阳光普照,雨露滋养;人民之所以安居乐业,因为社会稳定,生活舒适;社会之所以有序运行,因为法律保障,制度护航。12?4法制宣传日,让法制深入人心,受惠于民,维护公平、正义。
24、平等博爱,持家之道。公序良俗,治国之理。遵纪守法,人人有责。法制宣传,宜国宜家。法制宣传日,愿你弘扬法律,祝你幸福如意。
25、数学上有算法,语文上有语法,化学上有方法,科学上有办法,社会上有律法,万事不离法,法制宣传日到了,不但要懂法、守法,千万别忘了宣传法哟。
26、法制社会有保障,宣传法制好处多,消协来把欺诈管,违法犯罪有法规,懂法知法别恶习,遵纪守法好公民,法制宣传日来宣法规,和谐社会百业兴,营造美好新家园!
27、法制宣传日,我把八戒来道道。一戒盲流不懂法,二戒懂法不用法,三戒从来不信法,四戒以身去试法,五戒知法来犯法,六戒违法且乱纪,七戒钻法之漏洞,八戒有法不宣传。
28、佛曰:法,道德标尺,约束世人。子曰:法律武器也,不能杀人但能治人。法制宣传日到了,我曰:别只知道看短信,宣传法律靠大家,快快行动吧。
29、没有阳光,何来春意。没有言语,哪来甜蜜。没有五音,难正六律。没有道理,不成真谛。没有拼搏,哪有胜利。没有法律,安定莫提。法律宣传日,宣传法律,从我做起。
30、送你一双慧眼,辨别是非曲直;送你一双灵耳,识别善恶美丑;给你一张利嘴,宣扬法制出力;法制宣传日,愿你用慧眼维护正义,灵耳揭露美丑,利嘴传播法律;祝你懂法不违纪,生活美好又顺利!
31、法制宣传日,四荣四耻显公道。以知法懂法为荣,以盲流不学法为耻,以用法维权为荣,以有冤不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自觉宣传法律为荣,以故意捣乱法律秩序为耻。
32、识法方能用法,用法方能懂法,懂法方能守法,守法方能传法,12.4法制宣传日到了,将法律这门武器进行宣传,不但保护自己,也能保护他人,何乐而不为呢。
33、法制宣传日,愿你坚持以宪法为基本中心,以民法和刑法为两翼,坚持知法懂法为主题,坚持以宣传法为目的。祝你遵法守法和谐家,懂法用法发家致富。
34、牵着法律的手,生活无忧愁;跟着法律的步子走,人生有奔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宣传法律,人人有责。
35、平安生活小提示:法律常识不可缺,维护利益他第一,知法、懂法、又守法,幸福生活保平安。法制宣传日到了,愿朋友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生活!
36、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会守法;守法,才能一生无忧。法制宣传日,从宣传法开始,从每个人的身边做起!
37、法律是工具,保护个人权益;法律是武器,声张社会正义。知法,懂法,守法,才是好公民。法制宣传日,祝您万事如意!
38、一句法律宣传,很短,但意义无穷;一个法律规定,很小,但能改变社会。法制宣传日,温馨提醒您,遵守法律,一生幸福。
39、知法守法天地宽,以身试法路难行。人生路上,失明者不一定摔跤,法盲迟早会摔得头破血流。
40、违法且得一时利,却把道德全忘记;天网恢恢法制临,惩奸除恶报应急!法制宣传日到了,祝你一生遵纪守法,平安幸福!
41、送你一样武器,叫法律,送你一样法宝,叫识法,送你一样法力,叫用法,送你一个法号,叫守法,12.4法制宣传日,拿出你的武器,运用你的法宝,展示你的法力,别忘了连同你的法号一并进行宣传哟。
42、学法,明事知理;守法,一生平安;用法,维护权益;宣传法,促进和谐!法制宣传日,你我学点法,社会更温馨,生活更幸福!
43、有人说:绿色给春天带来了希望,让春天显得生机勃勃。有人说:真情给人们带来了快乐,让人们感到人间的美德。我说:法律给国家规范了准则,让国家变得不再薄弱。法律宣传日,宣传法律,宣传美德。
44、懂法,为人多一点从容;知法,生活少一点歪风;守法,社会多一点安宁!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愿大家抽点时间学学法,人人知法,人人安心!
45、一心一意学法,一门心思遵法,一如既往守法,一丝不苟用法,一片赤心宣传法,生活自此一帆风顺,生意因此一本万利,心情从此一片大好。法制宣传日,快快把法心中刻吧。
46、文明的社会源于律法,文明的世人源于知法,文明的事情源于懂法,文明的一切源于守法,12.4法制宣传日,多多学学法,多多宣传法,让我们共建文明社会。
47、朋友们,想一想,法律知识忘没忘;做事情,有规矩,法律意识要增强;知法律,守法律,齐心为国保安康!法制宣传日,愿朋友心存法律,健康生活!
48、知法,我们要有遵守的观念;守法,我们要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制宣传日,学会用法律行使自己的责任。
49、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无规不立,和而发家。规之根本,修身齐家,法之根本,平安天下,知之而遵,方能融洽,不拒不违,守护有佳。法制宣传日,愿你心系国法,拥有幸福年华。
50、社会有张无形的网,不是束缚我们的自由,而是保障我们的幸福人生,它就是法律。法制宣传日,宣传法律,从今天起!
第三篇:法制宣传资料
·儿童保护
近年来,儿童被拐事件多次发生,被拐儿童有的被卖到其他地区,有的被迫乞讨、有的被迫从事非法活动,给儿童及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为提高对儿童的保护,我们整理总结了儿童被拐高发地及应对方法如下:
1.小区、公园、绿地、医院
应对方法:在遇到问路之类的搭讪时,一定要牵好自己的小孩。
在医院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人贩子有时装扮成医护人员,从产妇或其家人手中接过孩子很快消失。
2.大商场、超市、菜市场
应对方法:购物时,家长应用带子将孩子的衣服系牢在手推车上。在商场不要让孩子走离自己的视线范围,发现陌生人抱孩子,不要犹豫,马上呼救,冲上去抢过孩子并请周围的人扭住人贩子,打110报警。
孩子能说话时,就训练孩子背家庭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父母名字,教育孩子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背出电话号码。不要哭,以免引起潜伏在周围的人贩子的注意,不要跟任何没穿制服“好心帮助”的人走。
3.自己家中
近年来,儿童被保姆拐走的案例屡见不鲜。不少人贩子放长线,以保姆或者钟点工身份潜伏进雇主家中,再实行拐带。
【应对方法】一定要在正规保姆介绍所聘请保姆,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证实其家庭电话、地址、家人等信息,留意经常与保姆来往的人员,一旦发生保姆拐卖孩子,警方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尽快找到犯罪人,解救孩子。
救助流浪未成年人
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管理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我国那些法律明确规定了保护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
明确规定了要儿童被抚养、受教育、不受虐待、生命安全受保护等权利。
·国防教育
我国全民国防教育日是哪一天?
我国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每年9月的第3个星期六。
为什么要开展国防教育?
开展国防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普及国防知识,使全体公民提高国防观念,增强保卫国家安全的意志、技能和体魄
国防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国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防理论、国防历史和地理、爱国主义思想、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国防法制、国防常识、国防科技知识、国防体育等等,特别要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党中央集体领导关于国防建设的思想和实践为教育的重点内容进行教育。
·法律常识问答
【问题一】张某:我从商场拿回一电饭锅试用,如一周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我就得购买。结果,第一次使用时,电饭锅就爆炸了。请问,我该承担这笔损失吗?
答:不用。损失应该由商场承担。试用买卖合同以试用人同意购买为生效条件,因试用而交付标的物的,一旦试用人同意购买,风险才转移给买受人,否则风险仍由出卖人承担。【问题二】李某:去年我买了一套房子,价格为30万元。我支付了10万元后,剩下的款项约定过户后再支付。然而,这个房子至今没能过户,请问我除了要求卖主办理过户手续外,还能要求违约金吗?
答: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内;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问题三】冯某:我是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的家属,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已经以交通肇事罪为由起诉到法院。作为家属能去复印相关案卷吗?
答: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
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的辩护人经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因此,建议你们委托律师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材料。
·人民调解法
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怎样进行人民调解?
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进行调解。如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调解。
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
参与调解)
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人民调解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严打两抢一盗 创全国文明城市
区公安分局严打措施:
自7月以来,区公安分局为有效打击“两抢一盗”,提高群众安全感,采取了以下措施:
1、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严打‘两抢一盗’,保卫百姓平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创新“以打促防”模式,反复打、打反复。
2、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切实做到对人民群众最敏感、罪深恶痛绝的“两抢一盗”案件的快侦快破,坚决对犯罪分子打击一批、减少一批。
3、坚持定期治安信息分析研判通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提高打防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4、进一步完善“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建设,扎实开展“社区民警进万家大走访”活动,密切警民关系,加强警民沟通,及时收集掌握社情民意。
5、加强专职巡防队伍的管理和使用。
6、最大化地发挥治安卡点和流动巡逻警车社会面的执勤守护和巡逻防范作用,加强对易发案地段的巡逻力度和密度(特别是夜间),有力震慑各类犯罪,提高群众安全感。·本月法律热点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案例一】南京的朱女士和丈夫是在2009年结婚的。两个人的收入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一直没有钱买房,而是租房生活。2010年,的时候,朱女士的公公婆婆出钱给两人在南京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朱女士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朱女士疑惑:“这套房子到底是我老公一个人的房子,还是我们婚后共同财产呢?”
【律师解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因此,这套房子应认定为朱女士丈夫的个人财产。【案例二】2010年2月,罗某与张某经人介绍恋爱,同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张某怀孕。罗某喜出望外,要求张某把小孩生下来。但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常发生纠纷。2010年11月的一天,两人因琐事争吵后,张某偷偷将胎儿打掉了。
后来罗某向法院起诉请求与张某离婚时称,张某私自将腹中胎儿打掉,侵犯其生育权,要求张某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万元。法院经审理,依法准许原告罗某的离婚请求。同时法院认为,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作为男性公民,其生育权的实现,要借助于女性公民的配合。对于其要求的赔偿,法院不予支持。【关联法律】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案例三】2010年8月,程某与王某恋爱同居。两人在同年11月闪电结婚,又在两个月后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时,程某已有孕在身。离婚半年后她生下女儿小童。因王某不承认孩子是他亲生的,拒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2011年,以小童作为原告,程某代孩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小童和王某的亲子关系,判令前夫王某承担抚养义务。
法院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王某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对王某提出的小童不是他的亲生女的主张,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后判决,小童和王某的亲子关系成立,王某应对孩子尽抚养、教育等义务。判决王某补交生活费。
【关联法律】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
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律师解答】民事诉讼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某不承认孩子是自己亲生,就该拿出相应的证据。他既无举证,也不愿做亲子鉴定,因此要承担败诉的责任
第四篇:法制宣传资料
法制宣传资料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7)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各种土地的承包期限?
答: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答: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
答: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有什么权利?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妇女同男子一样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
(2)妇女结婚的,其承包土地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3)在妇女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下,仍在原居住地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该妇女已经取得的原承包地。
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情况下,应经过什么程序? 答: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防止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受到损害。
外出务工人员必须办理的证件(手续)有哪些?
公民如果外出务工,居民身份证是必带的。因为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机关核发的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证件,公民应当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外出务工人员到用人单位后,还要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属育龄人员的,须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节育证明。此外,还应带学历证明或学位证、特种作业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以证明自己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与能力,以便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施展才能及被用人单位确定合理的工资报酬。如果到边境地区务工还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边境证。
劳动合同书应当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书是劳动部门统一制发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样本,其格式各不相同,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为无效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其他内容。
试用期应该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是错误的,违背了《劳动法》有关规定。《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的“患病’是指患职业病以外的疾病,“负伤”是指非因工负伤。(三)女职工在有孕期、产期、哺乳期之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1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个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次,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工资按月及时支付,主要是考虑工资制度和社会习惯,只有按月持续的支付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
为了保障工资及时支付,有关法律规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作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支付或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应将欠付的劳动者工资列入第一清偿顺序,首先支付。否则,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纠正用人单位的错误做法。
对精神损害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法律中第一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这个规定,一是把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侵害人身权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二是什么情况下构成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法用了“严重精神损害”这个词。
污染环境造成损害 污染者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法律明确,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法律还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药品等致医患纠纷可向医疗机构索赔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车主与驾驶人不一致 交通肇事如何担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物倒塌伤害人 建设施工单位担责
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饲养或管理人担责
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法律明确,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五篇:法制宣传资料
法制宣传资料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7)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各种土地的承包期限?
答: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答: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
答: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有什么权利?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妇女同男子一样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
(2)妇女结婚的,其承包土地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3)在妇女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下,仍在原居住地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该妇女已经取得的原承包地。
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情况下,应经过什么程序? 答: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防止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受到损害。
外出务工人员必须办理的证件(手续)有哪些?
公民如果外出务工,居民身份证是必带的。因为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机关核发的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证件,公民应当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外出务工人员到用人单位后,还要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属育龄人员的,须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节育证明。此外,还应带学历证明或学位证、特种作业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以证明自己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与能力,以便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施展才能及被用人单位确定合理的工资报酬。如果到边境地区务工还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边境证。
劳动合同书应当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书是劳动部门统一制发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样本,其格式各不相同,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为无效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其他内容。
试用期应该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是错误的,违背了《劳动法》有关规定。《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的“患病’是指患职业病以外的疾病,“负伤”是指非因工负伤。(三)女职工在有孕期、产期、哺乳期之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1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个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次,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工资按月及时支付,主要是考虑工资制度和社会习惯,只有按月持续的支付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
为了保障工资及时支付,有关法律规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作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支付或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应将欠付的劳动者工资列入第一清偿顺序,首先支付。否则,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纠正用人单位的错误做法。
对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立法首次明确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法律中第一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这个规定,一是把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侵害人身权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二是什么情况下构成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法用了“严重精神损害”这个词。
产品缺陷损害他人 生产者应当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运输、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污染环境造成损害 污染者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明确,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法律还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药品等致医患纠纷 可向医疗机构索赔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车主与驾驶人不一致 交通肇事如何担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物倒塌伤害人 建设施工单位担责
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饲养或管理人担责
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明确,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