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
1、核心景区及景点按规划要求设计带有环保节能意识并跟景点周围相匹配的独特造型的公共厕所,产附带明显指示牌。根据景区环境需要设置带有环保造型的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设施,设专人负责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2、风景区主要景点内的公共厕所为环保要求所设计的深坑无害化厕所或按环卫标准设计的水冲厕所,并有专人清扫、负责管理,定期喷洒药物,经常保持清洁,要做到基本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现象,厕所要实行卫生责任制,做到经常清洁。
3、各主要景区、景点要每天妥善处理当天所产生的各种生产和生活垃圾、粪便、污水等,并做到日产日清,要有专人及时收集和清运,对垃圾、粪便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4、景区内的所有单位及原住居民、旅游景点,在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各种废水、废气、废渣等有害物质要按国家有关标准,经严格处理后排放,并无随意排污现象,对清运废渣的车辆应有防护措施,不得沿街飞扬、撒漏。
5、景区内的各主要街道及通往各景点的道路要保持清洁卫生,道路完好无损。
6、景区内核心景区及主要游览区要做到无牲畜粪便,行驶的畜力车必须配带粪兜和清扫工具,随时清扫洒落的畜粪。禁止在风景区内散养家禽、畜,核心景区内的家畜必须圈养,绿地中无垃圾和其它废弃物。
7、风景区的各主要企事业单位、驻军各旅游景点要落实“门前三包”,经常保持周围环境整洁,门前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要做到垃圾自行清运到指定地点倾倒,不得倒入居民生活垃圾点、垃圾桶。
8、景区内的居民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居民生活垃圾,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倒入垃圾点、垃圾桶内。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等。景区内要实行城镇卫生和景区卫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逐步实行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划片包干,经常保持清洁。
二、容貌管理
1、景区内各类自然景物、人文景物保存完好,无破败荒芜现象,周围环境经常保护整洁、清新,无损伤景物、污染环境和影响观瞻现象。
2、景区内的道路、公共场地上无违章堆物、搭建,施工场地围栏作业,做到工完场清。
3、景区内供游人游览、休息的设施、建设物保持完好、整洁、无残墙断壁。景点的山石、树木以及各处墙壁上无乱刻、乱画、任意钉凿、涂抹迹象。
4、景区内的景点介绍说明牌、标志牌需在指定地点设置。做到定期维修、油饰,保持图文清晰,清洁美观。
5、景区内的江、河、湖等各种水域无倾倒废物和超标排放污水现象。做到定期疏通,保持水流畅通、水面清洁。
6、景区内的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三、行业卫生管理
1、风景名胜区内各行业环境清洁卫生,室外绿化、美化,室内地面、四壁、顶棚清洁,食堂卫生,厕所内外干净,粪便清运及时。
2、风景名胜区内的饮食服务行业和食品加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管理条例,不出售有害、有毒、受污染以及腐烂变质食品,无鼠害、虫害污染。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卫生合格率、餐具、茶具消毒合格率要符合合格标准。
3、风景名胜区内的饮用水要经过消毒、净化,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4、风景名胜区内的旅馆、招待所、客房各类用具有清洗消毒作业制度,室内无苍蝇、臭虫、虱子、跳蚤、蝉螂,被单、褥单、枕巾一客一换。
5、风景名胜区内的个体摊贩要定点挂证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经常保持摊位及周围清洁,无尘土污染和虫蝇。
6、经允许进入景区的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保持整洁容貌无漏油、排污等影响环境卫生现象。
第二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我公司工作条件,保持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根
据有关环境法律规范和公司实际,现对办公室、仓库、活动场所及施工场所卫生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 由工程处根据施工情况将施工区划片包干,作为各施工
队的卫生区,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经常清理,保持整洁。工程结束,将剩余材料及可回收废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运回仓储处;将不可回收废料按环境保护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 由工程处将停车区、存料区、活动区、门卫室和办公区
划分为若干卫生区,作为各办公部门的卫生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3. 各办公室要经常打扫和整理,保持地面、墙壁、门窗、桌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合理有序。
4. 各种办公器具和工程施工车辆、设备、设施,按照要求
进行管理,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安全使用和存放。
5. 各个责任人要勤于职守,每天自查。各职能部门和班组
每周抽查一次,经理办公室每月随机抽查一次。
6. 查出一次一处不合格项,扣班组20元。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开始执行。
第三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二、垃圾清运制度
为了保证全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防止垃圾堆放过于长,影响环境卫生,村对承包人制定以下清运制度。
1、负责全村所有指定垃圾点的垃圾清运工作,包括临时垃圾点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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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运垃圾必须做到不积压、及时拖运。
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清运工须将联系方式公布,以便取得联系。
4、垃圾箱的垃圾最少每3天清运一次,较多的垃圾箱每2天清运一次。
5、村环境卫生管理站人员负责对垃圾清运工的监督检查,发现不按垃圾清运制度清运垃圾要有书面记录,对群众反映间题较多的清运工要给予调换。
扫:上午6:00-10:00下午1:00-4:00,要求做到路面整洁,及时清扫,每日清除垃圾箱内垃圾。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三、监督管理:
每月定于30日召开例会,宣传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检查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一次检查,不定期的突击抽查。
四、奖惩管理:
对保洁员,实行固定每月发放工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采取奖惩措施,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拖拉,群众意见较大的予以辞退。
五、村民必须自觉遵守以上制度,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相互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要勇于揭发,不听劝阻的要给予一定的处理,对无理取闹、谩骂监督人员及村干部的要依法制裁。
第四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涂料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生产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按照综合办公室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综合办公室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1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生产车间及成品仓库应随时保持清洁,做到地板无粉尘,生产过程中如有少量粉尘产生,应由当班员工及时清扫,严禁向排水沟内清扫原料及成品的粉尘,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综合办公室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第二十二条综合办公室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 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综合办公室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综合办公室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生活、办公垃圾统一收集至厂指定位置由居委会统一运至垃圾处理厂。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 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 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综合办公室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生产车间停工后未能及时清扫生产场地,仓库装卸货物后未能及时清理装卸场所,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涂料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一日
第五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 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第十九条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 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在厂区内运输垃圾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二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三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四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五条 炊事人员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四十六条 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四十七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第四十八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四十九条 遵照卫生部门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条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一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垃圾造成遗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