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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文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21-112932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6 22:15: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文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文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四、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事宜。

第二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公司负责人直接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规范”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购进、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3、基本原则

3.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是公司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临控、分级管理。

3.3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4、组织领导

4.1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总体负责全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4.1.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4.1.2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食品安全事故预案的启动命令。4.1.3协调解决处理存在的重大问题。4.1.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4.2食品安全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4.2.1负责全公司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处理建议和处理措施。

4.2.2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4.2.3汇总事故情况。

4.2.4适时通报、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4.2.5负责组织完成公司食品安全领导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4.3各分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小组,主要任务是:

4.3.1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4.3.2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恢复生产秩序等工作。

4.3.3检查、督促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各分管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小组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做好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

4.4公司食品安全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4.4.1警戒保卫组:由公司保卫科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司保卫科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4.4.2医疗救护组:由公司办公司主任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4.4.3后勤保障组:由公司供应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安排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物资的供应。

4.4.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区域人事部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4.4.5事故调查组:由公司食品安全小组值班组长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市(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5.1事故报告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责任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报告。5.2事故评估

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5.3事故通报

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总经理通报情况,要求严加筛选监督。

6、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6.1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评估确认,对符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6.2重大事故应急措施 6.2.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报告的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6.2.2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公司食品安全小组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2.3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工作小组在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6.2.4各有关部门和分管小组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6.3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的同意后,由公司食品安全小组向社会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7、其它事项

7.1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处理工作程序自动终止。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制度。

三、宣传与预警

(一)加强宣传

广泛深入开展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宣传,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专题会议、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预警

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学生食品管理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

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制度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四、事故报告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见附件): 组 长:王吉明 副组长:梁雪芳 成 员:管建设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通报有关信息。

(二)报告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接报24小时值守制度,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做好记录,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监督人员赴现场核实情况,将核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初步核实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

五、应急处置

1、查封扣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查封扣押可疑的污染或中毒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

3、查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4、对查封扣押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四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版本号/修订号:1/0 章节号:8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目的及时控制、消除紧急情况和事故对产品安全危害可能造成的影响,确保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产品安全影响。职责权限

3.1 总经理负责重大事故处理的决策。

3.2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事故和紧急情况,对情况作出响应并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产品安全影响。

3.3 各部门负责按本程序要求实施应急情况的处理。工作程序

4.1 应急状况识别: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需要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识别,同时识别出这些情况会给食品带来何种危害,并根据公司、社会和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完善。

应考虑的应急状况包括:

a)突然停水:清洁工序的质量无法保证和食品制作无法继续进行。

b)火灾发生:影响加工或服务的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

c)传染病流行:食物和员工有可能成为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d)地震、洪水等天灾:影响加工或服务资源的完整性,从而影响食品危害控制措施 的有效性。

e)突然停电:由电力支持的正在运作的设施设备停止工作,可能导致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变质。

f)食物中毒:本公司服务的人群中出现食物中毒情况,可能不是孤立的事件,采用本

5公司服务的所有人都面临着风险。

g)有害物泄漏:掺杂食品,增加食品中的安全危害。

h)食品供应链的突变:供方的质量事故或供应的中断、运输贮存和分销等合作伙伴的突然改变等会导致公司食品危害的变化。

i)重大植物疫情:原料种植区出现重大规模的植物疫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危害。j)人为破坏:外来人员或内部员工对公司不满,实施报复行为(如投毒、纵火等)。

4.2 制定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预先制定应对措施。可考虑的应对措施包括:

a)突然停水:停止车间的作业,隔离未完成制作的原料或中间品,直至恢复正常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对现场和设备、工器具重新清洗消毒,对水质要重新评价,合格后才进行正常生产。

b)火灾发生: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按消防管理要求控制火情,必要时报警处理;火扑灭后应清理现场,对现场和设备、工器具重新清洗消毒,确定设施、设备和工器具满足了管理体系的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灾后应确保火灾原因已经完全消除。

c)传染病流行:在本体系要求的基础上,按当地疾病防控机构指引应对。

d)地震、洪水等天灾:天灾发生时应遵守有关防灾措施。灾后应在确定设施、设备和工器具满足了管理体系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并重新考虑是否要进行食品安全体系的再设计。

e)突然停电:停电将影响恒温库设备运转,在停电期间,恒温库应加强通风、换气。停电还将影响一些加工设备的运作,受影响的原料或中间品应隔离存放,直至恢复正常供电。电力恢复后,应对受影响的设施、设备重新清洗消毒并试运行确保其正常。

f)食物中毒: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组织对中毒者的抢救。同时按《产品撤回控制程序》要求控制危害的扩散。与有关部门一起分析中毒原因,若是公司提供的食品导致中毒,应进一步寻找出中毒来源的原料和采购、供应商情况,以彻底消除中毒源。重新对质量卫生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以及评审,以确定是否有必要修改。

g)有害物泄漏:先保证食品及其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与有害物的隔离,预防掺杂和污染。根据有害物的性质和泄漏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h)食品链的紧急变化:针对这些变化引起的食品安全危害重新进行分析和评估,必要时进行食品安全体系的更新。

k)人为破坏:禁止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按报复行为性质报110、120、119等。

4.3 响应的保障

4.3.1食品安全小组应与当地政府(食品和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中心、消防机关、抢险救灾中心、医院等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抢险救灾途径。

4.3.2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突发事件与本部门有关的项目,有计划地对岗位责任人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和模拟训练,并作好相关记录。

4.3.3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认为可行并有必要时,可组织训练或演习。

4.3.4 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等,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4.3.5 保持应急预案所需的标识,包括对应急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标识、应急电话的标识等。

4.4 应急响应

4.4.1基本思想:如发生事故与紧急情况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行动:

a)当自身面临危险时,应避开危险到安全的地方(不适合特定责任者,如义务消防员、电工、大型设备操作工、安全员等);

b)迅速将危险或事故情况通知周围人员;

c)当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

4.4.2 紧急状况的发现人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发生状况的部门,并根据紧急状况的严重程序决定是否打110、119、120报警。

4.4.3在应急现场的最高职级的主管应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根据本程序要求采取具体行动,包括:

a)控制事态,寻找原因并给予消除。

b)进行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c)报告其上级主管及直接报告总经理。在上级的授权下进行外部沟通。

d)靠自身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应急指挥者应拨打110或119、120、122报警救灾。

4.4.4报警时必须讲明事故地点,联络电话及灾难详细情况,并派专人到路口接警,以争取抢险时间。

4.4.5当紧急状况有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影响时,管理者代表要迅速通知顾客,报告事故与紧急情况的内容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必要时与食品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4.4.6总经理决定进一步的响应行动,包括善后和求助等。

4.5 报告与完善

4.5.1应急处理完毕后,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在三天内《应急报告书》,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4.5.2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对《应急报告书》进行审查和确认,并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单》,要求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原因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4.5.3事故处理完毕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定期对本程序进行评审和更新。

第五篇:食品流通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基本都是相同的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这个在工商局或者工商所窗口领取 3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一般签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提供给你办公司注册那张图。4身份证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5租赁合同与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与供货公司的供货合同及供货清单 7医院办的健康证,一年有效期的那种

一、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名称预核。拟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应当首先在当地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许可申请。申请人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企业到当地政务中心工商窗口,个体工商户到当地工商所,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现场核查。工商机关受理申请后,将在3日内指派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对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四)复核审查。现场核查合格后,由受理机关将申请人材料报县、区工商局消保股复核审查。

(五)审批许可。复核审查完毕后,由复核机构呈报领导审批。

(六)通知领证。领导审批同意后,受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准予许可通知书》,并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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