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西安市莲湖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西安市莲湖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配合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药监部门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必须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随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四条 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
违法经营行为的,食品药监部门将从严查处。
第五条 食品经营者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餐饮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于餐饮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凡检查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听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病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要带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餐饮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三、聘请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定期对餐饮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素质。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五、每季度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1次,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六、凡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不得缺席
七、建立餐饮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培训状况。
食品安全责任制
公司遵循“谁开单、谁负责;谁采买、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单、谁负责;谁报账、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本责任书以《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由于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2.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3.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4.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5.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要求 1.采购
2.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3.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4.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5.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6.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凡进入本店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查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营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酱油,食醋,调料,饮料(含引用桶装水)、酒类、糖果、边销茶、干果等。
第二条 本店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的票据,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经销商在销售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商品、清真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证明,以备查验。需要查验和索取供货方的票证如下:
1.营业执照;2.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3.检验(检疫)证明;4.销售票据;5.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6.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7.进口食品报关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接受公司统一配送单位需索取加盖公章的统一发货清单,公司有中央厨房进行配送的,需索取中央厨房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本店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进货时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购进销售。
第三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据: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3.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四条 购进预包装食品的,要有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第五条 食品采购人员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餐厅开办者要指导食品采购人员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食品采购人员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自行保管,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查验。
第七条 餐厅开办者要对食品采购人员索取的票证进行督促检查,重要食品(详见本制度第一条)应实行统一管理,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超市应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备查。
第八条 经食品采购人员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监部门。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臵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臵。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一进入岗位必须自觉穿戴工作服和工作帽,食品原料进库后必须首先在指定的地点存放,不得随意放臵。加工所用的原料应保证新鲜。
进入食品加工流程前,工作人员必须首先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工具,检查货物等,特别要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清洗双手。使用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所用的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厨房间,对菜的清洗必须严格执行分类分开的原则,必须在指定的水槽里清洗,蔬菜要在蔬菜清洗池清洗,荤菜要在荤菜清洗池清洗,不得随意放臵或冲洗。
对蔬菜的粗加工必须认真细心,多余的残叶和其中的霉变部分必须及时彻底的清除,并反复清洗,对粗加工后所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到专用垃圾桶里,盖上盖子,以防蚊蝇。
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等动物类)必须按标志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
粗加工完成后,原料不得随意放臵,必须及时放到半成品专用存放柜里面,以防蚊蝇等的。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臵。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干净。
七、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按照餐饮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加工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臵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臵,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三、食品处理区设臵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四、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五、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配备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七、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用具不得使用。
用具清洗,消毒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洗刷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粗洗冲洗分池清洗,不得与清洗其他水池混用。
用具清洁时洗洁净及热水擦洗,不留油污。
消毒后的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设备用,己消毒和未消毒的应分开存放,并在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消毒保洁工作责任到人。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 理布局设施、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漂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放蝇、防鼠、防虫、漂洗以及污水处理、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加工与用餐 场所(所有出入口),设臵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隔栏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臵灭蝇设施。
四、配臵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 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非手动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 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手加工、储存食品的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具,应分 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示。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 备专用车辆和密封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放一起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 等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使用。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3、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4、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5、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6、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遵循“五专”管理的原则。
投诉受理制度
一、值班经理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接到客人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分管领导。
二、接到客人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
三、站在客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客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了解客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人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客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顾客较多的场合。
六、接触客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客人误解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沟通顾客之间的联系。
八、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九、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客人,征求客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每次的投诉记录及时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专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专间内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专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3、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4、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二)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二、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四、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五、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六、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七、要设臵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八、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1、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2、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
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3、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4、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问、加工人员、留样时间和销毁时间。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食品药监局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厨废弃物处臵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臵,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臵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臵管理规定。
二、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臵;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臵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臵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方案
一、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臵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臵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①初次报告
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②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臵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臵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第二篇:西安市莲湖区庆安小学学习交流心得体会
西安市莲湖区庆安小学学习交流心得体会
2013年 12月9日10时,麦积区教体局赵五成副局长、何旭副局长、教育股刘股长、教研室二位教研员,带领麦积区50位学习人员前往西安市莲湖区进行学习交流活动。当天晚上7时何局长组织大家召开会议,他要求所有学员必须应保持谦虚谨慎、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遵守培训学校的作息时间,与名校优秀教师进行“一对一跟岗”学习,并通过自己“看、想、思、记”的过程,感受校园文化氛围,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了解名校的教育科研开展情况等等,他高度强调:这次学习必须要有收获,回去之后反思不足寻找差距,确立今后奋斗的方向。
随行人员被分为小学组组和中学组,我们小学组由何局长带队前往西安市莲湖区庆安小学进行交流学习。这所学校创建于1965年,是全国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训练基地、西安市一级小学、连续十四年获莲湖区综合量化一等奖。有学生2600多人,48个教学班。通过这次学习活动使我受益匪浅,让我身临其境的感受了名校的宏大、名校的儒雅、名校的育人精神,培训的每一天我都在感知、感悟、感谢中得到充实。这次培训对我真是受益匪浅。
一、优良的校园文化让我开阔了眼界。
良好的校园文化以鲜明正确的导向引导、鼓舞学生,以内在的力量凝聚、激励师生,以独特的氛围影响、规范师生。的确,早晨七点半我们一到学校门口,“敬礼,老师好,、、、、、”,响亮而有力的声音让人精神振奋,这是学校的礼仪岗工作的同学们在欢迎我们。这问候是对我们价值肯定,又让我更多的感受到担当和使命。校园广播在播放孩子们经典诵读的录音,抑扬顿挫、婉转动听。同学们在操场上自由自在的玩耍,我很诧异怎么不早读,经打听同学告诉我为了方便学生在操场上活动,每天按年级一、三、五;二、四、六轮流上自习和活动。39岁的女校长李燕与几位老师在跑步,看到我们热情走了过来,她文雅大方、干练麻利、和蔼可亲的招呼我们到会议室,之后李校长给我们介绍了以“七彩水滴”命名的校园文化建设,她的团队挖掘“水滴”文化的内涵与外延,提炼校园精神,文化如水,有泽被万物之德,有聚滴成海之量,有因势利导之智,有百折不挠之勇,有随物赋形之美,有滴水穿石之力。水滴,无色无味、晶莹剔透,象征孩子们天真可爱、纯洁无瑕的美好心灵。水滴虽小,却可以折射太阳的七彩光芒,象征孩子们缤纷的童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他们提炼出“七彩水滴”校园文化精神。将水滴幻化成七个造型各异、健康灵动、活泼可爱的“水滴娃娃”卡通造型,分别意寓“诚
信、自律、坚韧、进取、关爱、合作、担当”等七种优秀品质和多彩的个性,引领孩子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李校长又带领我们参观了校园和教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国旗前边主席台上的“点滴进步、完善自我”八个大字,这是学校的校训,在院子里我们看到七种品质制成宣传板,在学生的作业本、学校的工作手册、教师的办公用品、校园的墙壁、教室的走廊、黑板报等等随处都有“水滴娃娃”的形象,营造“水滴”文化氛围,涵养师生心灵。文化长廊的宣传栏挂着教师的“水滴精神”展板,激励教师:1.润物无声的关爱精神——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像水一样公平公正,细致入微;2.涤浊自清的治学精神——严谨自律、爱岗敬业,像水一样清洁污浊,永葆本色;3.利物不争的奉献精神——为人师表、尊重家长,像水一样清静有为,惠及万物;4.聚滴成海的团队精神——团结协作、不断进取,像水一样宽容豁达,勇往直前。傍边还有学生的“水滴精神”展板,激励学生:1.志向高远——“一滴水见太阳”,以小见大,树立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人生态度;2.意志坚强——“水滴石穿”,坚韧不屈,塑造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人生品格;3.态度友善——“融入大海不干涸”,宽容仁厚,培养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人生道德;4.身心健康——“流水不腐”,富有活力,形成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人生状态。校园将古典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的结合起来,教学楼有博学区,墙壁上有铜质的《千古文》、《弟子规》、《三字经》,楼下有孔子的铜像;科技园墙壁上有铜质的世界地图、地球示意图等等;笑脸墙上贴着同学们笑得很灿烂的照片、、、、、、置身于其中,不知不觉思想得到感悟、品性得到熏陶,心灵得到净化!
二、我们走进课堂,可以看到每位老师的特点。
有的老师擅长设计各种活动环节提高课堂气氛,有的老师课堂语言幽默丰富惹人好感,有的老师激情饱满不仅令学生陶醉、痴迷,也让听课的教师们连声赞叹,将课堂教学引入全新的境界。
1、姜丽老师的一年级语文《阳光》,以扎实的基本功游刃于课堂,同时老师以优美圆润的音色,亲切大方的教态,灵活的教学机智,拉近了学生和教师的距离,容易让学生产生亲切感,更能在老师的引导下,充分动脑、动口、动手、主动积极地参与学习。
2、沈毅老师的五年级数学《可能性》重视知识与生活的联系,能灵活的创造性的使用教材。在课堂学习中,改变单一的教材学习的材料为学生所熟悉的玩扑克牌游戏,整个课堂在他创设的学生所熟悉喜欢的情境中进行,最后模拟“砸金蛋”的游戏使所学知识得到升华,学生激情四射,体现了课堂教学实用性和实效性。
3、宋丹阳老师一年级语文《日月明》在老师的课堂中,老师对于学生学习方法的
指导和学习习惯的养成也尤为重视。她在教学生识字环节时,用加一加、减一减、演一演、换偏旁、加偏旁等方法;她依据儿童记忆的特点在读字写字次数都不超过三遍,尤其在读字时体现环节多样化,用“小老师读、开火车读、放气球读字、读字过河、快速度、同桌读、男女配合读、中间还有课间活动操。这些环节使学生在学习中体会了成功的喜悦,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
4.姜丽老师和宋丹阳老师更能因材施教。她们根据一年级儿童的年龄特点,在课堂中始终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板书写得很慢、很规范,并且用不同的颜色,时常以读书、听讲规范提醒孩子们,例如“小眼睛,看书本”、“”眼睁大,看黑板、“眼睛看,耳朵听”,写字时要求学生“头正,肩平,身直,臂开、足安”,握笔姿势要求孩子们做到“老大老二对对齐,手指之间留缝隙,老三下面来帮忙,老四老五往里藏。”培养孩子们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课题引领下教研组校本研修模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校本教修课题化,课题研究校本化——庆安小学“课题引领下教研组校本研修模式”为我们教研活动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的样板,尤其以学校统一教研主题为主导开展的“六课一周”(骨干教师展示课、青年教师赛教课、青年教师研讨课、课题专题研讨课、外出学习移植课、家长开放课、自主开放周)活动非常搞得好。我深深地认识到一线教师以研究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教学实践和从事教学工作,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高和解决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学校教学质量的普遍提高才有真正的可能。
通过观看校本教研的专题汇报对自己深有启发,感到教学中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引课的艺术:引课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多媒体教具,挂图、设问等,一定要有创意。教师主动设计与学生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情景,激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利用现代教学技术:利用多媒体教学,配上音乐录象等,把抽象难以理解的问题,利用形象的动画设计,使学生很容易接受并加深理解。总之,在教学中,一定注意从学生的兴趣着手,通过各种手段,使学生能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享受到学习的乐趣。
四、主题活动丰富学生的生活,校园也是乐园。
为调动师生积极向上的热情,展现良好的精神面貌,推动学校教育的良性发展,庆安小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每天开展好大课间活动(第一节课后30分钟的课间活动);认真落实“七彩水滴”四节一会活动(水滴艺术节、水滴读书节、水滴科技节、水滴体育节、水滴图书交易会);七彩水滴“五岗”体验活动(文明礼仪岗、光荣升旗岗、安全小卫士岗、环保小卫士岗、广播电视岗);水滴艺术团;水滴体育队;水滴信
息技术队;水滴科技队;水滴社会实践活动等等,让孩子们体验生活,养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习惯,通过这些活动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一批批特长生不断涌现。
五、此次学习交流活动,让我开阔了眼界的同时,更看到了自身的不足。进而明确了自己奋斗的方向。
1.走近名师,感受名师,使我明白了如何更进一步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在今后的教学中,我将针对自己的不足,以名师为榜样,研究他们的教学艺术和教学思想,为己所用,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争取使自己的教学更趋完美。
2.提高了教学技能。
课堂教学始终是我们教学最重要的部分,驾驭课堂的能力和水平最关键。我们必须在课外大量地读书,认真钻研课程标准,不断改善教学技能,保证课堂的实效果。
3.必须由被动服从型向创新型发展。
一名教师必须具有强烈的成就需要,而一旦有了强烈的成就需要,他就会锐意进取,敢于冲破妨碍创新的清规戒律,并养成求异思维以及人无我有,人有我先的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教师自身的事业心和工作动机,也会在追求创新的过程中得到提升。
4.必须由按部就班的教学管理型向科研型发展。
增强科研意识,自觉充当科研型教师的角色。积极参与科研、承担课题,坚持“校本研修课题化,课题研究校本化——课题引领下教研组校本研修模式”探索与实践,努力打造高效课堂,全面保证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学习只有短短的五天,然而学习交流给我们的启发都是很大的、是长远的。下一步应该静下心来,研究社会需要我们培养怎样的人才?我们怎样培养人才?怎样从学生实际出发,为学生的发展进行有效的教育?怎样从学校实际出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些都是我们在实践中要思考的问题。
麦积区利桥中心学校
张志强 2013年12月24
第三篇:西安市档案馆库房管理制度
西安市档案馆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管理人员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库房内档案资料要排列有序,柜架索引标签要整齐美观;调卷时要逐卷登记,提供档案及时准确;归卷时要逐卷核销,避免档案归错位置,防止档案丢失;每年对库存档案清点盘库一次,珍贵档案要经常检查,发现档案缺失、虫害、破损、褪变等及时汇报,采取补救措施。
二、档案库房要认真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宗名册、全宗卡片和档案收进、移出、存放变化情况登记统计台帐,每年进行分析汇总,做到库藏清楚、数字准确,案卷资料出入库手续严密,登记消号及时。
三、档案库房要严格做好“八防”工作。坚持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对库房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前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安检登记;坚持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并及时调节,保证库房温湿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定期检查维护库房安全保护设施,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和灭火器干粉;库区及周围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
四、档案库房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的岗位责任制,未经库房管理人员允许并陪同,任何人不得入内;馆内其他处室因工作需要调阅和归还案卷时,须有本馆正式工作人员在场并办理调归卷手续。
五、保持库房干净整洁,档案库房卫生做到每周清洁一次,重大节假日前进行进行彻底清扫。
六、档案资料原则不准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馆长批准,严格办理借阅手续。
七、库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西安市档案馆档案库房温湿度监测制度
一、认真进行库房内温湿度的监测,并根据库房内温湿度值适时调控库房内温湿度。
二、库内温湿度控制遵循下列原则:库外相对温度低于库内温度,气温低于或等于库内温度时采时自然(机械)循环通风,反之,采用机械内循环去湿。温度高于24℃时采用空调降温。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相对温度在45-60﹪之内。在规定范围内,湿、温度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温度±2℃相对湿度±5﹪,有特殊载体档案的库房,应按有关规定控制温湿度。
三、每月进行一次月温湿度分析,年终进行温湿度情况汇总,分析每日温湿度变化情况,总结温湿度变化规律,研究控制温湿度的有效途径。
四、不定期地选择有代表性的天气,进行库房温湿度综合测试,取得各种数据,并进行必须的分析,最终掌握控制温湿度的最佳途径。
五、做好温湿控制设备的维护和养护工作,为保证记录准确,温湿度记录议应定期校验,空调和去湿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
六、各种机械设备长时间自动运行后应强行关闭,以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
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
(国家档案局)
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下同)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传统机关档案工作面临着机关办公自动化应用、数字档案馆建设以及用户多样化需求的严峻挑战,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亟需强化的重要节点。
数字档案室是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室的“升级版”,是管理机关档案信息、联结机关办公自动化与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关键一环。建设符合国家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要求的数字档案室,有利于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维护机关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提升机关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国家核心信息资源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为数字档案馆的最终实现奠定基础,以推动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全面、健康、均衡发展。
概念与基本特征
1.1 概念
本指南所称的数字档案室,是指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等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存储、管理,并通过不同类型网络提供共享利用和有限公共档案信息服务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平台。
1.2 基本特征
与传统档案室相比较,数字档案室具有独有的特点和功能:
1)档案资源“数字”化。数字档案室以统一的数字形式存储各种信息,包括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压缩了存储空间,改进了组织形式。信息记录形式的“数字”化,是数字档案室的基本特征。
2)档案实体“虚拟化”。通过对纸质档案、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等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档案实体“虚拟化”,使之能够与其他数字档案资源一并进行管理和规范。
3)档案管理系统化。将档案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固化在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中,实现数字档案资源系统、规范管理。
4)信息传递网络化。数字档案室依附于网络而存在,通过不同类型的网络实现档案收集、管理和移交,用户不必亲自“登门造访”,就可以利用所需的信息,从而加快信息交流与反馈的速度。
5)档案利用知识化。数字档案室将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类信息载体与信息来源在知识单元的基础上有机组织并链接起来,以动态分布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服务,实现由档案的提供向知识的提供转变。建设原则与内容
2.1 建设原则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当遵循“资源为先,标准规范,整体推进,确保安全”的原则,统筹规划,积极实施,务求实效。
1)资源为先。资源建设是数字档案室建设的根本。数字档案室应坚持“资源为王”,着眼于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着重于非数字档案的数字化和数字档案的及时、完整、有效归档,规划设计以最大限度保证数字档案资源建设质量为根本出发点。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应该有助于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齐全、完整,有利于数字档案资源的有效管理和方便利用。
2)标准规范。数字档案室建设应统筹协调文件管理与档案管理、业务工作与档案工作、档案室与综合档案馆之间关系,严格遵循既有标准和规范进行系统设计、建设,实现文档一体、馆室一体。
3)整体推进。应将数字档案室建设与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密切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数字档案室系统功能、文件格式要求等因素,整体推进数字档案室实施方案。
4)确保安全。数字档案室建设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要求采取安全保障技术方法,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完善灾难恢复应急机制,确保数字档案室建设和运行的安全。
2.2 建设内容
数字档案室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保障体系建设,需要机关档案部门、信息化部门、业务部门和保密部门共同参与实施。主要包括:
l)按照数字档案室基础网络架构、主要技术路线与软硬件配置基本要求,建设适应未来一定时期数字档案资源管理要求、满足数字档案室各项管理与服务需求的基础设施。除信息安全和管理方便因素之外,鼓励依托机关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数字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
2)开发或采用功能完善、安全可靠、性能良好、方便易用的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实现档案管理各业务环节的自动化、网络化。
3)严格遵循标准规范,全面进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转换,积极推进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全面推进数字档案资源建设。应用先进技术和手段,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满足各类用户共享需求。
4)根据数字档案室建设要求,修订完善档案工作流程、文件材料以及声像(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以及适合电子档案管理、利用、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要求和权限,确保数字档案资源的规范管理,保证数字档案室运行顺畅。
5)加大人才建设力度,通过培训或引进人才,为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和运行储备既通晓信 基础设施建设
为确保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应依托机关信息化建设成果,建设相对独立且稳定、兼容的,能够满足数字档案资源管理和机关共享利用需求的数字档案室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系统硬件、基础软件、安全保障系统、终端及辅助设备等五个部分。基础设施应尽量采用国产产品,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有品牌产品。用于支撑涉密数字档案资源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
3.1 网络基础设施
数字档案室网络基础设施是机关整体网络基础设施的有机组成部分,应统筹规划、设计和建设。一般情况下,应将数字档案室网络管理中心设于机关中心机房。机关中心机房应具备防雷、防静电、防磁、防火、防水、防盗、稳压、恒温、恒湿等基本管理条件,有条件的单位应建设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要求的B级机房。中心机房、网络综合布线的配置,要充分考虑各类电子文件采集、归档和数字档案资源安全管理、移交等工作要求。应为数字档案室配备足够数量的内部局域网、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网络信息点,网络性能应能适应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类数据的传输、利用要求。
3.2 系统硬件
3.2.1 服务器
专业服务器是数字档案室必备的基础设施。服务器性能和数量的配置,应能满足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以及数据库、中间件、全文检索、备份、防病毒等基础软件的部署和安全高效运行的需求,并适当冗余、可扩展。
3.2.2 存储与备份
为满足各门类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的存储、利用和备份要求,应为数字档案室配备先进、高效和稳定的磁盘阵列作为数字档案资源在线存储设备。根据机关制定的数字档案资源保存策略,确定近线或离线备份系统的配置,近线备份应选择磁带库或虚拟带库及相应的备份软件,离线备份可选择光盘、移动硬盘等脱机存储介质以及相应的备份、检测设备。
3.3 基础软件
为确保各门类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的准确和及时采集、捕获、保存,提供便捷、有效的数字档案资源利用,应结合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开发或运行需要,为数字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正版基础软件,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操作系统、中间件、全文检索、光学字符识别(OCR)等软件。应选用主流数据库管理系统,如关系型数据库,其性能应能支持本单位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数字档案资源管理的需要。
3.4 安全保障系统
应结合实际,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从多层面为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涉密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规定执行。
3.4.1 应建立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的三员管理制度,明确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职责,并贯彻落实。
3.4.2 应结合三员管理制度,为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设计、实施完善的用户权限配置和管理功能,为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存储、管理提供保障。
3.4.3 应为数字档案室的应用系统配备正版杀毒软件。如有必要,应有选择地配备防火墙、用户认证、数字签名、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软件、业务审计软件等安全管理工具。
3.5 终端及辅助设备
应结合工作需要,为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配备专用终端计算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打印机等终端设备,以及恒温恒湿防磁柜、刻录机、移动存储介质等辅助设备。应用系统建设
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建设应基于开放档案信息系统参考模型(ISO 14721-2012 Space data and information transfer systems-Open archival information system(OAIS)-Reference model)设计功能架构,应能集成管理各门类数字档案资源,具备收集、元数据捕获、登记、分类、编目、著录、存储、数字签名、检索、利用、鉴定、统计、处置、格式转换、命名、移交、审计、备份、灾难恢复、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等基本功能,为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提供首要保障,并达到灵活扩展、简单易用的基本要求。其具体功能需求可参见《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
4.1 档案门类管理
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应以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标准、规范为基础,具有管理文书、声像(照片、录音、录像)、科技、专业等各门类电子档案和辅助管理实体档案资料的功能,且具备灵活的可扩展功能,包括档案资料门类的扩展管理、分类方案的扩展管理、适当的元数据方案扩展管理、电子档案移交包制作的扩展管理等。
4.1.1 电子档案门类的扩展管理
应能依据已经实施的元数据方案扩展管理新增电子档案门类,且具备新增门类归档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的捕获、登记以及电子档案的分类、编目、著录、存储、数字签名、检索、利用、鉴定、处置、统计、移交、审计、用户管理等一系列功能。
4.1.2 实体档案门类的扩展管理
应能扩展管理新增的实体档案门类,且具备新增实体档案门类的分类、编目、著录、检索、利用、鉴定、处置、统计、移交、审计、用户管理等一系列功能。
4.1.3 分类方案的扩展管理
应能灵活配置各门类档案资料分类方案,支持对档案门类、、机构或问题、保管期限等著录项值域的扩展定义,尤其是多级机构或问题分类方案的扩展配置。
4.1.4 元数据方案的扩展管理
应能适度扩展设置电子档案管理所需的元数据元素;应能根据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要求,配置生成基于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格式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移交数据包。
4.2 接收采集
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应能以在线或离线方式自动或半自动接收、采集形成于不同环境的,经过系统整理的各门类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登记归档电子文件,并通过计算机文件名元数据等关键指针建立二者间的关联。
4.2.1 文书类电子文件的接收采集
应能自动接收并登记形成于办公自动化等业务系统的文书类电子文件及其相对应的元数据,采集形成于机关各职能部门的非公文类电子文件,分类、有序地存储电子文件及其组件,保证关于同一事由的往来文件及其组件完整并相互关联。
4.2.2 声像类电子文件的采集
应支持电子文件形成部门或档案部门上传或挂接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类电子文件,自动提取形成时间和背景、结构元数据,建立电子文件与元数据之间的关联。
4.2.3 科技和专业类电子文件的接收采集
各种科技、专业类电子文件的接收采集功能可参照4.2.1执行。有其他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4.3 分类编目
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应支持电子文件的分类、编目、命名和存储,完成电子文件的归档保存,辅助完成纸质等传统载体归档文件的分类、编目工作。
4.3.1 分类组织
应能以自动或半自动化方式为各门类电子文件或传统载体归档文件的、机构或问题、项目代号、案卷号、件号、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赋值,调整其排列顺序,从而完成电子文件或辅助完成传统载体归档文件的分类组织,维护关于同一事由的往来文件、组件的完整性和相互间的有机关联。
4.3.2 归档存储
应能统筹电子文件和传统载体归档文件,根据分类结果自动赋予档号,完成归档过程。应能依据档号各构成项自动、逐级建立并命名文件夹,分类存储电子档案,并采用档号自动为电子档案命名;应使用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技术手段,在适当时间生成电子档案原文的固化信息,提供验证途径。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的上传、挂接和存储功能需求可参照执行。
4.3.3 编目著录 应以档号为基础,支持各门类电子档案题名、责任者、文件编号、时间、保管期限等元数据的著录,自动编制电子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电子目录。应能根据电子档案著录的不同要求,提供必要的著录窗口,为著录者提供下拉菜单、携带录入以及日历、时间轴等自动化著录工具,提升著录方式的自动化程度;应能自动核验著录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提示修改、校正,应支持在权限许可范围内的元数据或目录数据的增加、修改、删除等。
4.4 检索利用
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应以权限管理为基础,支持多途径、多角度且易用的检索和利用方式,应能满足用户各类查档需求。
4.4.1 档案检索
应能提供多种类型的检索方式,包括:不设定检索字段的简单检索,选定多项检索字段及其逻辑关系的高级检索,模糊检索和精确检索,跨档案门类检索,全文检索等。应支持用户根据需要设定任意检索条件查找其权限许可范围内的数字档案资源,并能在检索结果中作更精确查找。
4.4.2 档案利用
应支持用户在权限许可范围内在线查看、打印目录数据或原文,如有必要,应能限制用户对电子档案或传统载体数字副本组件或具体页面的可阅读范围;应能对数字档案资源的下载进行审批、添加数字水印和授权阅读时间等,应支持实体档案借阅的申请、审批、登记、归还等。
4.4.3 档案编研
应支持用户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授权用户能建立编研计划、分配工作任务、建立编研素材库、复制粘贴数字档案内容信息、审核编研文稿、发布或下载编研成果等。
4.5 鉴定统计
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应具备各门类档案资料的鉴定处置功能,应具备对各种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业务情况的统计管理功能。
4.5.1 鉴定处置
应支持各种类型的档案鉴定任务,包括档案密级或保管期限变更,档案续存、销毁、移交等,应支持档案管理人员依据书面鉴定报告,通过直接修改密级、保管期限等著录字段,执行销毁、移交功能,完成档案鉴定处置任务;或根据实际需求,具备鉴定处置工作流功能,应能支持鉴定审批流程的配置、实施,包括发起鉴定任务、实施鉴定、审批鉴定意见、触发处置功能等;应留存销毁记录,包括销毁授权、销毁内容、销毁执行人、销毁时间等;应能生成符合《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及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求的电子档案移交数据包。
4.5.2 统计报告
应支持实体档案、数字档案资源室藏量的统计,应能灵活设定统计条件,包括:档案门类、保管期限、格式、大小、时间长度、类、卷、件、存储载体等;应支持档案利用情况统计,包括:利用档案的职能部门及人次、利用实体档案和数字档案门类及数量、数字档案下载浏览量等;应能按照统计年报要求,通过统计报表、柱图、饼图或曲线等各类方式显示、打印统计报告。
4.6 系统管理
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应具备审计跟踪、用户与权限管理、数据维护、参数设置等基本系统管理功能。
4.6.1 审计跟踪
应具备日志功能,用于记录、审计各类管理、操作行为。应能记录管理员、各类用户的行为信息,包括登录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实施档案门类管理、编辑元数据或目录数据、处置电子档案等各种操作行为;应能记录非授权用户试图登录或操作的行为;应能记录登录或操作失败的有关信息;应具备日志检索、输出、导出等管理功能。
4.6.2 用户与权限管理
应能配置三员管理用户组,支持灵活的用户组、用户注册、赋权、编辑、删除、迁移等操作;应具备完善的功能权限与数据权限,能够灵活赋权或关闭权限,并具有可扩展性;应支持用户口令管理,包括口令强度、找回口令、口令重置、关闭口令等功能。
4.6.3 数据维护
应具备基本的数据维护功能,应支持多种通用格式的元数据或目录数据的导入、导出,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文件的自动备份与恢复,以及数字档案资源的删除与回收等。
4.6.4 参数设置
应支持全宗信息配置与编辑,可为各门类数字档案资源配置档号构成规则,通过数据字典管理功能在允许范围内配置元数据值域,应支持电子档案原文存储路径的配置,以及各种报表格式的编辑、修改等。
4.7 技术文档管理
根据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建设方式的不同,应收集保存必要的应用软件文档,为系统的稳定运行、维护等提供保障。采用开发方式建设的应用软件,应收集保存功能规格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书、数据库设计书、技术报告、用户手册等文档,文档编制应符合《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的相关要求。采购商品化的应用软件时,至少应收集保存数据库设计文档、用户手册等。
4.8 测评鉴定
以开发方式建设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的,推荐进行应用软件的测评。可选择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根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标准对应用软件进行功能性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在测评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建设方、承建方、监理方、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的鉴定验收。
数字档案资源建设
数字档案室的数字档案资源应包含文书、声像(照片、录音、录像)、科技、专业等各门类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和数字资料等,若条件成熟,公务电子邮件、网页等门类的电子档案也应作为数字档案资源建设内容。
5.1 基本要求
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的基本要求是齐全完整、标准规范。
5.1.1 齐全完整性要求
归档保存的数字档案资源门类应齐全、完整,各门类电子档案或数字副本应齐全、完整,能够系统反映本单位履行主要职责的过程;关于同一事由的往来文件以及文件的组件应齐全、完整,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得以保存;各门类电子档案内容信息处于原始状态,基本元数据齐全、完整。
5.1.2 标准规范性要求
数字档案资源的收集、整理、编目、著录、格式、品质等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档号编制规则》(DA/T 13)等国家标准或地方规范的要求;应参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捕获电子档案元数据,推荐采用包括文件实体、机构人员实体、业务实体在内的多实体元数据方案,元数据的赋值应以自动捕获为主、手工著录为辅。
5.2 数字档案资源命名规则
应采用档号或唯一标识符为数字档案资源命名。采用档号为数字档案资源命名的,若以卷为单位整理,按《档号编制规则》(DA/T 13-1994)编制档号,推荐增设档案门类代码作为类别号的子项;若以件为单位整理,档号可采用“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代码-件号·子件号”结构。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1)全宗号:用四位代码标识,按照《档号编制规则》(DA/T 13-1994)编制。
2)档案门类代码·: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科技、专业的门类代码分别为“WS”、“ZP”、“LY”、“LX”、“KJ”、“ZY”,科技、专业门类需要复分的,应参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和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执行。为文件形成,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13”。当形成无法考证时,为其归档,并在附注项加以说明。
3)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的,分别以代码“Y”、“D30”、“D10”标识。采用其他保管期限的,也应使用其相应缩写代码。
4)机构(问题)代码:机构(问题)代码采用3位汉语拼音字母标识,如办公室可用“BGS”标识。未按照机构(问题)分类的,应省略机构(问题)代码。
5)件号·子件号:件号是单件归档文件在一个保管期限下排列的顺序号,用4位阿拉伯 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如“0026”。子件号是指件内单份文件排列的顺序号,用3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3位的,前面用“0”补足,如“001”。不需要编制子件号的,子件号可以省略。如有需要,可以在件号·子件号之后编制下位代码,比如页(张)号等。
5.3 文书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文书类电子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等,应符合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等要求,此外,在办公自动化等业务系统形成并归档保存的电子公文,其质量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5.3.1 完整性要求
关于同一事由的往来电子公文齐全、完整,电子公文的组件——正本、定稿、公文处理单、集中记录修改过程的彩色留痕稿以及确有必要保存的重要修改稿等齐全、完整;红头、电子印章齐全、完整;文件标题、文号、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6个要素齐全、完整。
5.3.2 版面格式要求
电子公文正本的公文格式应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章要求,正本的页面尺寸及版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公文的特定格式、式样应分别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第5章、第7章、第10章、第11章的要求。
5.3.3 文件格式要求
电子公文的正本、定稿、公文处理单应以OFD、PDF、PDF/A等版式文档格式归档保存,版式文档格式应符合《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 47-2009),并支持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采用的长期保存格式转换;集中记录修改过程的彩色留痕稿以及确有必要保存的重要修改稿可以WPS、RTF、DOC等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认可的格式归档保存。
5.3.4 元数据捕获要求
应参照《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 46-2009)设置、捕获电子公文元数据,至少应包括:聚合层次、来源、立档单位名称、电子文件号、档号、、保管期限、内容描述、题名、日期、密级、形式特征、存储位置、脱机载体编号、权限管理、机构人员名称、业务状态、业务行为、行为时间、实体标识符20项。
5.3.5 封装要求
若条件成熟,根据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求,可以对文书类电子档案与其元数据进行封装。封装可参照《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 48-2009)执行。
5.4 声像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5.4.1 基本要求
声像类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应参考《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第4章或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执行。收集、归档的声像类电子文件应经过挑选和系统整理,应能系统、客观地记录本单位的重要职能活动,以及历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主要人物、主要场景等。按照客观事实编辑形成的录音、录像类电子文件可收集、归档。
5.4.2 品质要求
声像类电子档案应主题鲜明、影像和语音清晰、人物形象端正。照片类电子档案应以TIFF、JPEG格式保存,其可交换图像文件(EXIF)信息保存完整,像素数不低于300万;重要或珍贵的录音类电子档案以WAV格式保存,其他的以MP3格式保存,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4.1kHz;录像类电子档案以MPG、MP4格式保存,比特率不低于8Mbps。
5.4.3 照片类电子档案基本元数据集
应参照《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制定中)设置、捕获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至少应包括:聚合层次、档号、、题名、摄影者、摄影时间、人物、地点、业务活动描述、保管期限、密级、计算机文件名、格式信息、计算机文件大小、垂直分辨率、水平分辨率、图像宽度、图像高度、色彩空间、捕获设备、固化信息,以及描述电子档案管理过程的机构人员、管理活动元数据。
5.4.4 录音类电子档案基本元数据集
应参照相关元数据标准设置、捕获录音类电子档案元数据,至少应包括:聚合层次、档号、、题名、录音者、录音时间、人物、地点、业务活动描述、保管期限、密级、计算机文件名、格式信息、计算机文件大小、时间长度、音频编码标准、音频比特率、音频采样率、音频采样精度、声道数、捕获设备、固化信息,以及描述电子档案管理过程的机构人员、管理活动元数据。
5.4.5 录像类电子档案基本元数据集
应参照相关元数据标准设置、捕获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至少应包括:聚合层次、档号、、题名、摄像者、编辑者、摄像时间、人物、地点、业务活动描述、保管期限、密级、计算机文件名、格式信息、计算机文件大小、时间长度、视频编码标准、色彩空间、帧大小、帧速率、视频比特率、音频编码标准、音频比特率、音频采样率、音频采样精度、声道数、捕获设备、固化信息,以及描述电子档案管理过程的机构人员、管理活动元数据。
5.4.6 著录要求
为确保声像类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可用,电子文件形成部门、档案部门应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围绕声像类电子档案记录的中心内容,对题名、人物、地点、主题、业务活动描述等元数据进行全面著录。
5.5 科技和专业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5.5.1 科技类电子文件归档的基本要求
科技类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等应参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等标准规范执行。图形类电子文件应以DWG等通用格式收集、归档,其他电子文件归档保存格式可参照文书、声像类电子文件执行。
5.5.2 专业类电子文件归档基本要求
在履行本单位主要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专业类电子文件都应收集、归档,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档案局颁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专业档案基本目录所列内容。各种专业类电子文件的整 理、鉴定、编目参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仅以数据库形式存在的专业类电子文件,如人口、环境、农业等各种普查数据,可以XML等跨平台通用格式收集、归档,或直接以原数据库数据文件归档,同时归档一套完整的数据库设计文档。以电子文档形式存在的专业类电子文件,可参考文书类电子档案的各项管理要求执行。
5.5.3 元数据的设置与捕获
应参照《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 46-2009)等有关标准,设置、捕获科技、专业类电子档案元数据,至少应包括:聚合层次、档号、、题名、责任者、成文时间、文号、密级、稿本、保管期限、计算机文件名、格式信息、计算机文件大小,以及描述电子档案管理过程的机构人员、管理活动元数据。
5.6 纸质档案数字副本质量要求
本部分仅对批量制作的文书、科技、专业等类纸质档案数字副本提出要求,电子环境中业务流程上的纸质文件数字化可参照执行。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项技术要求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以及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要求执行。为保证数字副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参照《缩微摄影技术 缩微品的法律认可性》(GB/Z 20650-2006)、《信息与文献——档案数字化实施指南》(ISO/TR 13028:2010(E))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纸质档案数字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5.6.1 数字化对象确认要求
应按完整性、规范性要求确定需数字化的纸质档案。原则上,内、每个案卷内或保管期限内、关于同一事由的往来文件、每份文件的组件应完整数字化。涉密纸质档案数字化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推荐实行数字化对象审批制,拟数字化的档案原件应经过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审查签批。
5.6.2 元数据捕获要求
在数字化过程中,纸质档案数字化系统应以件为单位自动捕获数字化元数据,至少应包括:数字化授权信息、数字化日期与时间、水平分辨率、垂直分辨率、色彩空间、格式信息、计算机文件大小、数字化软硬设备等。应将数字化元数据与目录数据组合形成纸质档案数字副本的元数据库,并导入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提供检索服务。
5.6.3 数字化质量控制要求
应制定并在数字化过程中实行各种相应、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对纸质档案的安全、数字副本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图像质量、元数据库的准确性等实施全程监控。
5.6.4 数字化工作文档管理要求
在数字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数字化工作文档应归档保存,应与纸质档案数字副本的保存期限相同。应归档的数字化工作文档包括数字化对象审批书、招投标文件、数字化成果验收报告、数字化流程单等。
5.7 数字档案资源的备份
应着眼本单位电子政务整体备份需求制定数字档案资源备份策略,需明确备份对象、近线和离线备份策略及管理规范,配备必要的恒温恒湿防磁柜等设施设备。
5.7.1 备份对象
数字档案资源备份对象应包括:各门类电子档案、各门类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元数据库、目录数据库、各类数字资料、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配置文件与日志文件等。
5.7.2近线备份
应结合虚拟带库、带库等备份系统作用机制和便于管理等情况,明确数字档案资源备份策略,包括:容错级别、增量备份或全量备份、备份周期、核验和检测机制、磁带更新等。
5.7.3 离线备份
应根据数字档案资源形成与大小特征等,确定各门类数字档案资源的离线备份介质与管理规范。应确定离线备份介质编号规则,推荐编号由数字档案资源门类代码、离线备份介质类别代码、备份、介质流水号等若干项构成。应按照规范的存储结构备份数字档案资源,推荐离线备份介质根目录下建立数据文件夹、目录文件夹、授权文件夹、其他文件夹及说明文件,数据文件夹存储各门类电子档案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目录文件夹存储元数据、目录数据及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配置文件和日志文件等,授权文件夹存储数字化、备份、介质转换等的审批文件,说明文件用于描述离线备份介质制作有关的各方面情况。应定期检测、更新离线备份介质,并记录检测情况、介质转换情况等。
5.7.4 除上述备份要求外,重要档案还应通过纸质或缩微胶片等方式进行异质备份。重要档案的范围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范执行。保障体系建设
数字档案室是机关电子政务的核心信息资源中心,其建设、运行和维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建立经费、制度和人才等各方面的保障机制。
6.1 经费保障
应为数字档案室建设予以经费保障。要将各门类电子(文件)档案的归档管理、纸质档案数字化、数字档案资源备份管理以及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的运维、升级费用等纳入本单位预算,给予长期的经费保障。
6.2 制度保障
应制定保障数字档案室正常运行的各项制度,并切实贯彻实施。包括:各门类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人才配备与经费保障制度、数字档案资源备份管理制度、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运维和安全管理制度、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和电子文件形成部门、信息化部门职责分工及奖惩制度等。
6.3 人才保障
应为数字档案室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条件成熟的,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人员应具备档案或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应具有较好的管理才能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应在制度上为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发展和进步予以保障。
第四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
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
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
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出去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结合的形
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
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
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进口包装食品的,本公司应在食品包装上注明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所谓食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
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
(五)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六)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
(二)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五)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
(六)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七、临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
1.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界定食品临近保质期为: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又红又专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2.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退货、销毁等工作,并负责培训员工有关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知识。
3.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每天定时、定人的日常检查制度。
4.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专区存放,或统一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5.临近保质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销售,及时销毁,禁止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商,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销毁超过保持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或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
6.制订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规则。食品经营者如与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货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含电子盖章)。
八、食品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3、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并注明处理方式
4、负责人负责对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的,责令
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两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1初次报告
尽可能清除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灯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缓、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十、食品投诉处理制度
一、顾客投诉的接收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的讲话。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的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3.仔细聆听或向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询问投诉内容、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宾客要求等,并尽量留下宾客的联系资料。
4.显示决断力。站在宾客立场上表示同情,真诚地向宾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意语言技巧)。5.充分意识宾客的自尊心。
二、宾客投诉的记录及调查
1.了解宾客最初的需要和问题的所在。2.找有关人员进行查询,了解实际情况。
3.投诉宾客的姓名、有关内容记录要准确具体。
4.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
三、告诉宾客处理问题的办法
1.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2.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的意见,不得强迫宾客接受。
3.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4.如属无效投诉应耐心向宾客解释,需要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把对让给宾客”。不要对无法办到的事做出承诺。
5.如属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诉,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可以减免一定金额,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金额,需要向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要求授权;通常在给顾客补偿的时候,就会在送鲜花、水果、饮料、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福利上考虑,尽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投诉者,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对处理问题的过程作追踪检查
一旦宾客选择了解决方法便即刻开始工作,同时关注处理的进展情况并作追踪检查。并将追踪检查回访情况如实登记《顾客投诉记录表》上以备查。
第五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四、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五、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保持场地整洁,食品加工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厨师每天要对蔬菜类原料进行细致的清洗后方能加工使用。
二、食品加工人员在对原料粗加工时,要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区域分类进行,生熟食品不得交叉加工,防止污染。
三、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置放于货架或垫仓板上。
四、厨师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场所及设备设施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二、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
三、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一、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二、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食品存储制度
一、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有登记;
二、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三、库房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打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及时处理;
四、冷藏食品配有专用的冰箱、冰柜;
五、食品储存配有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公示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使用。
二、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三、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应交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并签订处置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三、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五、餐厨废弃物的容器应当密闭,整洁完好,并有明显标识;
六、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七、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部门报告;
八、企业负责人应适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二、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三、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四.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五、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六、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