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在成年育龄妇女外出前,为其免费办理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于未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由现居住地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纳入管理。
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建立流动育龄妇女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其怀孕、生育信息。发现怀孕的,应尽快通报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共同查清怀孕对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怀孕的,要积极动员当事人采取措施,及时通报户籍地,并协同做好处理。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接到通报后,应积极配合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做好补救措施的落实工作。
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将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检查情况等信息,通过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等便捷方式,通报其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
第二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应该怎么写?证明是指证明书、证明信。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欢迎大家阅读。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1兹有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夫妻二人均属初婚,未育、未抱养过子女。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2兹有属地居住人员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婚育情况: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内生育________个男/女孩,由________(女方或男方)抚养,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系再婚,无领养,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特此证明!
_____村/社区计生专用章_____镇/街道计生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3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与配偶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系初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4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系我处____省____市____区(县)____镇(街道)____村人,与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与__年__月__日结婚,系____(初婚、再婚),现持有《生育服务证》,证明号________。
特此证明
证明人:
电话:
(盖章)
__省__市__区(县)__镇(街道)__村
__年__月__日
第三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证明的经历,对证明都不陌生吧,证明是证明某人的身份、经历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所使用的一种凭证。拟证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欢迎大家分享。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婚育状况证明
——,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未生育子女,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情况属实
(街道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姓名性别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 常住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户籍所在地 现有子女数 个 男 女 有无计划外生育 是否处罚是否落实节育措施 种类是否签订计生合同
每年三查次数 外出后住址
(由村、居、单位填写并留存)
(第 号年月日)
第 出生年月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 常住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户籍所在地 现有子女数 个 男 女 有无计划外生育 是否处罚是否落实节育措施 种类是否签订计生合同号 每年三查次数外出后住址(由村、居、单位填写并留存,申办者交乡、镇、街道办)
(单位盖章)发证时间 有效期证号 办理人
(由乡、镇、街道办填写)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次性告知
1、办理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或者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不属于流动人口。
2、办理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应提交结婚证
4、办理时限:证件证材齐全的即时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兹有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夫妻二人均属初婚,未育、未抱养过子女。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一、填写要求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者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二、表格内项目填写说明
(一)发证机关需填写内容(序号为按表格内容顺序排列)
1、证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证明序号的编排方法,并在号码前加省份。
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章。
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迅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政策内或政策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政策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二)查验证明机关需填写内容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政策外生育费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5、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应简明扼要;在“验证机关”处盖章,“经办人”处填写查验人姓名(如多人查验,填写一人姓名即可),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而你所要的《育龄妇女外出妇检证明》是由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一份手头证明,需按时寄回户籍所在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计生办:
现有我单位职工(家属),年
月 日出生,其计划生育关系由我单位主管,已于 年 月按要求进站查体。现因工作需要,前往贵单位开具计划生育微机管理证明,请接洽。
此致
敬礼
年月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婚育证明:XX,性别,身份证号,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登记,初婚未育,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和日期。兹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①(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②(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附件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规定及程序
一、办理对象和条件 1、18至49周岁的成年育龄妇女;
2、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
3、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
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不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办理机构
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
三、所需材料
(一)未婚育龄妇女
1、第二代身份证;
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村(居)签字盖章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二)已婚育龄妇女
1、第二代身份证;
2、结婚证;
3、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4、村(居)签字盖章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申请表。
四、办理程序
当事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地的村或社区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申请表,村或社区签注意见后,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当即免费办理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对已流出但未办理婚育证明的育龄妇女,经核实婚育情况清楚的,可由家人为其代办。材料齐全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五、证件期限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的,凭原婚育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免费换领新证。已落实绝育措施且婚育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婚育证明长期有效。
附件2 网络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一、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户籍都是省外的,并在本省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拟生育第一个子女;
2、夫妻双方户籍都是本省的,并在本省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拟生育第一个子女;
3、夫妻双方户籍一方为本省另一方为省外的,并在本省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拟生育第一个子女;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女方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办理程序
夫妻双方凭上述资料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并签订《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申请(承诺)书,乡镇(街道)计生办核查后,予以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3 生育后,凭《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到夫妻任一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换领《生育服务证》。
四、办理期限
1、证明材料齐全且核实无误的,即时予以办理;
2、证明材料不全或核实结果与当事人提供证明情况有误的、户籍地未回复同意在现居住地进行生育服务登记的,暂缓办理;
3、对不符合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生育政策的,不予办理,并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五、注意事项
1、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接到核实请求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否则视为难以核实;
2、向户籍地核查时,如夫妻户籍地为省外,可通过函件、扫描或传真等方式发送核查。
第五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程序
作者:发布时间:2008-04-28 来源: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经村(居)委会审核,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后,经办人签名、盖章。
3、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核实,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凭
《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表》到县办证大厅计生窗口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已生育子女的流
出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提交环孕检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
《一胎计划生育证》办证程序
作者:发布时间:2008-04-28 来源:
1、申请领取《一胎计划生育证》的育龄夫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领取《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栏目,签上姓名,送交双方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凭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二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及环孕检证明(特殊情况的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计生办审核,办理《一胎计划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