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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理解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22-1045296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2 13:02: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理解

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理解

安全是发展社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它包含了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安全事故仍然处于多发状态。

从许多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来看,经济增长率与事故发生率成正比。美国用了50年、日本用了20年左右的时间才逐步缓解这一矛盾。而我国要用多少年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安全管理人员深思的问题,特别是煤炭这一高危行业,其安全事故死亡率仅次于交通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足以反映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紧迫性和重要性,而且应该考虑更长远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问题。

安全必须重治,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了很多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例如《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这些都体现了党和国家为了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矿山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政策,也进一步强化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达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理煤矿安全的目的。国家的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的行政法规,都是煤炭行业而制定的一个大的法律体现,具体落实到一个煤矿,就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依法制定符合煤矿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

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如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执行,对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和矿井规范化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些制度是煤矿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中国自古就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之说,所谓规矩,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就是保障煤矿安全的规章制度,所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是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所以,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结合实际、符合矿情,否则所制定的制度就形同虚设,要使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符合矿情、结合实际、便于操作,就必须要求我们深入现场、深入基层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作业人员的思想、行为,才能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再通过煤矿安全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去落实和执行,才能有效地约束管理从业人员,才能起到积极作用,才能达到保安全、促生产。

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该达到以下目的:

1、要有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以科学理论为依据,做到源于科学、尊重科学、践行科学。

2、要具有规范性。要以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规章制度的每一条、每一款应该针对一定时期内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要明确禁止哪些行为、遵守哪些行为,才能达到所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

3、要有可行性。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符合现场实际,不能与现场格格不入,这样反而适得其反。

4、要有强制性。所制定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一旦制定形成文字依据,就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执行,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要以人为本,教育当先。安全管理制度要靠人去履行、去执行、去完成,而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意识的支配,在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时,就要考虑到以人为本,让人们自觉遵守。

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做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言必行、行必果,做到有法可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否则一切制度都形同虚设,就将一事无成。如果安全管理制度抓得不严、管得不紧,就会使不自觉的人我行我素、违章蛮干,以至造成事故。

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结合煤矿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制度抓好现场管理、做好现场处理,管理者与操作者有机结合起来,抓不放心的人,管不放心的事,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安全工作要做到头脑清醒、眼睛明亮、工作踏实、作风严格。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通过管理制度的落实,把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是每个煤矿管理者对企业实施安全管理的有力武器,因此,要求我们每一个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要增强安全管理理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安全管理办法,在安全管理上要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杜绝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篇:酒店管理基本制度

仪容仪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个人卫生

一、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手、擦干。

b、区域卫生

一、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四搞大扫除。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具体情况由部门经理制定)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5—10元。

九、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

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

四、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六.工作细节问题由前厅经理安排。

迎宾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仓库管理基本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一、物资入库验收制度

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购进的材料物资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核对材料物资是否与公司的订购单或合同一致,不一致的一律不得入库;

(2)要认真核对质量是否与样品一致,数量是否有溢余;

(3)完成上述工作后认真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

二、物资保管与保养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3、要严格注意防火、防盗。

三、物资出库管理

1、保管员发料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领料单进行发料,物资发放应视生产需要。既发整又发零。

2、对退货物资由领料单位办理,并做好登记,冲帐手续。

3、要注意审查各种领料单的合规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未验收入库物资

2)发料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

3)、先进先出,后进后出,有库存的一定要及时反映并领用

4)、实行一料一单。

四、清仓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1、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年终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盘点时发现盈或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2)、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3)、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五、帐务处理

1、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2、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3号前填报收支结存月报表,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六、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1、确定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1)各种包装物的回收

2)金属料尖、边角余料,有色和黑色金属切屑。

3)不能再修复的工具、量具等

4)其它各种有用物资的回收

七、仓库应设置废旧物资回收专柜,单独建帐。

1)实行交旧领新(工具、电器,电机等)

2)员工工种变动调离时,所领(借)的工、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3)报废物资、仓储容器、废料的变价收入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擅自处理,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处理,收入均归公司财务部门入帐。

第四篇:最新煤矿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二〇一七年

目 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五、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七、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十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十四、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十五、安全举报制度.................................十六、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十七、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十八、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工伤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矿井长治久安,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目标及长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等。

分管副矿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安监处长对矿井安全生产负监督职责。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上级及矿有关规定。

(三)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能力,从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五)保卫部门是矿井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部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管理到位。

(六)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七)各级管理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一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矿按照本制度必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效。

(九)进一步落实严细实工作作风,强化动态监管考核,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定落实到位。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投入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企业抗灾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2_‟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2_‟168号)的规定,加强安全投入资金管理,提高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

(二)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提取、使用维简费。

(三)煤矿安全费、维简费坚持先提后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弄虚作假和挪用。

(四)每年初制定安全费、维简费使用计划,纳入矿井全面预算。

(五)建立健全安全费、维简费提取、使用台账,接受安全

监察部门监督。

(六)由安全费、维简费支出的项目要施行专人负责制,按时按量完成。

(七)由安全费、维简费支出的项目要执行验收制,检查项目完成质量和费用使用情况。

(八)对挪用、虚报安全费、维简费使用情况者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九)安全费、维简费节余转下使用。

(十)其他按照集团公司和矿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从矿到基层单位逐级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和各主管业务部室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专业分工对本专业负责;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区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一)矿井安全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类: A类: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类:难度较大,生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类:由基层单位、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二)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长牵头,安监处具体安排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矿长牵头,职能部门具体安排每旬组织一次分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各基层单位要做好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监处对全矿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安排。

(三)各级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必须以“六定表”形式落实整改,实行闭合管理。矿及安监处排查的问题由安监处督促落实整改,各专业口排查出的问题由专业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基层单位自身查出的问题由本单位落实整改。A类安全隐患由矿安监处上报集团公司处理,B类安全隐患由矿安排处理,C类安全隐患由各基层单位落实解决。

(四)事故隐患的管理。矿安监处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负责安全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五)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一的思想。

2.检查煤矿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检查煤矿安全管理是否具有实效性。

4.检查生产技术、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安全性。

5.检查作业地点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章守纪,特殊岗位是否持证上岗。7.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事故分析、处理是否到位。8.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和效果。

9.检查安全设施装备的使用、管理情况。10.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七)各项检查做好记录,安监处对所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协调有关部门按“六定”的原则进行隐患整改。安监处按“六定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隐患整改情况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其他按照集团公司和矿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有序、安全生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订矿井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管理、防爆设备的合理调配和使用,发挥机电设备效能,服务好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由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人员对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适时进行修订汇编,并严格实施。

(二)矿用大型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合格率符合有关要求。

(三)矿用设备、器材具体使用必须明确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等,并严格实施。

(四)矿用设备、器材具体使用必须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测标准、周期、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等,并严格实施。

(五)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必须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并严格实施。

(六)其他按照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执行。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稳定发展,现对矿井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总体要求。

1.矿必须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

总工程师、矿长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严禁串联通风,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局扇通风。

(6)实行计划供风,以风定产,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回采工作面、备用工作面、收作面和硐室风量要符合矿业集团公司的风量计算细则的要求,各用风点风量不得小于或大于计划、措施要求风量的15%。

(7)长度大于500m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制局部通风设计,其它掘进工作面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必须有通风专项内容(包括通风系统、风量计算、局扇、风筒选择及管理、瓦斯管理、综合防尘等专题内容),并严格按掘进装备系列化标准执行。

(8)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有开工报告,并送达通风、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通风部门准备好各种“一通三防”设施,否则不得开工。

(9)局扇要有“三专两闭锁”装臵,局扇必须有施工单位设专人看管,并挂牌留名。煤巷、半煤岩巷掘进以及石门揭煤,必须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备用局扇必须取自另一路电源。局扇电缆必须敷设在进风流中。

(10)备用局扇每天必须试运转一次。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除经通风部门同意的计划停风外,所有无计划停风、停电都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1)局扇、启动装臵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

7(5)严格回采工作面及回风隅角瓦斯管理。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放炮的各项规定。

(7)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

(8)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重点瓦斯日报的填报必须及时、准确,审批程序齐全,每天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9)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煤机司机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10)掘进迎头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生产单位的班队长要悬挂便携仪,以便连续监测瓦斯。

(11)采用双局扇、双风筒向工作面供风,局扇有同等能力局扇备用,局扇停止运转时备用局扇能够自动启动。局扇采用2×30KW以上的大功率局扇向工作面供风,确保风排瓦斯能力。

(12)采掘工作面和回风流中都应按照规程规定要求装备瓦斯探头,存在串联时被串联通风地点进风流中安设瓦斯监测探头,瓦斯浓度达到安全规程规定值时能够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3.采用综合治理瓦斯技术。(1)开采保护层。

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3倍,且不得小于100m。

(2)区域预抽。

①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以及未在保护层开采有效保护范围内的突出危险区煤层,煤巷必须采取底(顶)板巷穿层钻孔、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穿层或顺层钻孔预抽的区域性瓦斯治理措施。

②严格执行预抽钻孔布臵标准。穿层预抽钻孔孔径≥94mm、顺层预抽钻孔孔径≥108mm,考察穿层、顺层预抽钻孔有效抽采半径(30天),有实际考察数据的以考察数据确定钻孔间距,无考察数据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煤巷条带穿层预抽钻孔,瓦斯压力<2MPa且瓦斯含量<8m/t的,按终煤点10m×5m间距内布臵(轴线方向×轴垂线方向);瓦斯压力≥2MPa或瓦斯含量≥8m/t的,按终煤点5m×5m间距内布臵。断层构造带(落差≥1.0m)及其前后20m范围内必须采取穿层钻孔加密措施,加密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采煤工作面网格穿层预抽钻孔,瓦斯压力<2MPa且瓦斯含量<8m/t的,按终煤点10m×10m间距内布臵;瓦斯压力≥2MPa或瓦斯含量≥8m/t的,按终煤点5m×5m间距内布臵。

采煤工作面两巷顺层预抽钻孔,煤厚(含夹矸,下同)<3m的单排布臵、煤厚≥3m的双排三花布臵。瓦斯压力<2MPa且瓦斯含量<8m/t的,钻孔间距单排布臵时不大于10m、双排布臵时33

333

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臵支管和阀门,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中每隔50m设臵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得小于200m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池共用,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2)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6)严禁携带烟火、戴电子手表、穿化纤衣服入井。(7)井下和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8)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井下严禁使用延燃性电缆,禁止使用非阻燃皮带,皮带机

3-23 出现自燃发火征兆:巷道湿、温度增高、出现雾气、煤壁挂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都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6)对综采工作面,要建立注氮防火系统,向采空区注入氮气,抑制采空区自燃。

(7)尽力降低回采工作面两端压差,减少采空区漏风。(8)采煤面回采作业规程中必须有专门的防火措施,回采完毕后,及时调整风量,采取均压,减少老塘漏风,在煤巷掘进时,严禁空帮空顶,严禁堆积浮煤,较大冒落空间(冒高超过2m,体积超过6m)和突出孔峒要进行防火处理。

(9)矿井在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火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

(10)矿井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的工作区域灭火器材和放臵地点。

(11)每个季度应对矿井消防供水系统、灌浆系统、反风系统、防火门、防火墙、消防器材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

(四)矿井尘害预防制度。

1.编制矿井的综合防尘措施、隔爆措施及其组织与管理制度,并按计划对井巷定期进行清扫,冲洗煤尘和刷浆工作。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没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臵,采煤工作

3-25 前后,要对放炮地点附近20m内的巷道进行洒水灭尘。

13.掘进巷道回风口20m内,扒矸机在扒矸前要洒水润湿矸石。

14.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输送机、装煤机和其它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胶带走廊、转载等地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臵捕尘器。

15.粉尘测定要严格执行旬测旬报制度。

(五)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副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移架,移架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副井提升装臵的最大载重、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和罐笼每层内一次能容纳的人数,必须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运行和超静张力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严防超过最大载重及最大静张力差。

4.提升设备、设施要实行用、修、管一体化。健全和完善各工种的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提升设备维修实行包机制,各类安全设施维护实行专人负责制。提升司机、信把工、机电维修工等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提升或下放长物料,如钢管、钢轨等,必须编写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过会审后生效并严格按措施执行。装卸人员在罐顶工作时,必须带好保险带和安全帽,不允许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6.井筒作业属深处作业,必须制定井口管理制度和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各种悬挂设施、紧固件、材料等必须符合规程及技术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压风机房安全保护装臵及仪器仪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测试和校验。安全阀整定合格,断水、断油、超温、电机过流保护、安全阀、释压阀动作可靠,各类仪表指示正确。进出风管和风包的积炭定期清扫,滤风器每季度清扫一次,确保安全运行。

8.矿井主通风机,要定期检修,保持完好状态,要有可靠

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及防爆片。

16.地面和井下瓦斯泵站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专人维护、定期检修,各种保护装臵要齐全灵敏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杜绝失爆、失保。

1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使用。

(七)矿井运输事故预防制度。

1.强化运输管理,不断更新运输安全装备,加强运输系统关键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运输设备、设施要实行用、修、管一体化。健全完善各工种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电机车、矿车、绞车维修实行包机制,轨道、照明、运输系统各类安全设施实行包片维修制。

3.强化运输机车通讯系统的管理、使用、维护,确保主巷运输安全。

4.地面运输必须严把路口等重要区段的安全关。轨道运输车辆在通过路口前必须有押车工进行警戒,并有警铃警示,行人及其他车辆严禁与轨道运输车辆抢道而行。保卫科要加强地面排矸系统运输的秩序维持,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拾检物品。排涝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汛期安全可靠的使用。

5.运输巷的岔口、弯道处、安全间隙不足等地段要设臵警

绳要及时更换。

13.在斜井上部车场下放车辆时,绞车司机应与信号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严禁留有余绳;下放车辆时绞车电机必须带电,严禁放飞车。

14.在处理斜井掉道等事故时,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必须将钢丝绳拉紧、将闸闸紧,处理事故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作业,严禁用绞车强行拿道。

15.斜巷提升安全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双钩提升应有错码信号。

16.滚筒直径1.2m及以上的大型斜巷绞车的过卷保护、过速保护、松绳保护、过负荷及欠压保护、限速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闸瓦磨损保护、减速功能保护等必须每天派专人检查,确保完好;每天要有专人检查提升容器、钢丝绳、绞车连接装臵各种保护和闭锁装臵及提升信号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7.胶带机设臵自动喷淋系统,采用的各种保护装臵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8.运送大件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运输的全过程要由专人统一指挥,承载长件车辆的连接,必须使用专用绳扣。

(八)矿井水灾预防制度。

1.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28号令)。

2.执行地测、防治水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初由总工程师(或地测副总)主持召开一次地测、防治水工作会议,对本月度地测

有关安全通道、自救与救护等方面的程序、步骤和手段。

(四)根据本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顶板、瓦斯、防治水、防灭火、粉尘、机电运输、职业危害”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五)矿井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矿职工进行培训学习。

(六)矿总工程师季度组织各专业副总、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当矿井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已制定的预案不适合指导矿井事故救援时,必须对预案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后的预案必须及时贯彻到各有关部门和每个员工。

(七)有条件时,要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仿真演习。

(八)有关规定和要求可以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执行。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为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全体职工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执行奖优罚劣政策,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

(一)安全奖惩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作为矿安全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镜不安全发生事故的。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7.对制止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8.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或隐瞒事故真相,对责任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9.对查出的“三违”人员按矿反三违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建立“三违”台帐。

十四、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入井及升井人员的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每班检身员要严格按时间上下班。

(二)对每一位下井的职工要仔细检查其口袋、矿帽、鞋子、7 照矿规定加重处罚。

(五)职工凡在井下查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举报的,经矿研究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他按照矿《安全生产违规违纪行为举报制度》执行。

十六、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矿井所有作业岗位都必须按要求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操作规程由矿分管部门制定,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生效。

(三)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必须切合实际,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工作场所醒目的适当地点张贴。

(五)操作员在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如实记录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必须及时研究解决。

(六)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本岗《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按“三违”严肃处理。

十七、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我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以《淮南矿业集团优化

员统一标准》规定执行,根据各单位涉及系统类别、岗位工种、实际工作性质等不同,做到合理配臵,一岗双责或多责采取单项与综合定员相结合原则,岗位先行,保证运转,力求各岗位人员高效运行。

(六)从严控制井下辅助岗位用工,根据矿井生产方式转变情况,结合系统简化优化等因素,按生产一线人数的一定比例核定井下生产辅助用工,动态调整,原则上生产一线与井下辅助用工比例要控制在1:0.8以内。

(七)从严控制地面和机关用工。地面岗位,重点是要根据集团公司统一核定的生产、生活服务界面,有序臵换规定界面外的经营承包用工,转移安臵不适应井下岗位的老弱病残人员。同时,要按照工作量饱满原则,推进岗位合并,推行岗位承包,减少用人。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地质灾害(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地质灾害核心内容就是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包括:采空区积水、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褶曲、陷落柱,导水裂隙带,地下含水体,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

(二)地测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排查技术管理工作,生产单位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生产技术一

(二)科、通风防突一

(二)科、1

第五篇: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1.总则

1.1.存货管理制度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1.2.存货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各类商品、周转材料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1.3.本制度以及本制度框架下的各级分制度和附件以防范公司存货管理中的下列但不限于下列风险为目的:

1.3.1.存货预算编制不科学、采购计划不合理,可能导致存货积压或短缺; 1.3.2.验收程序不规范、标准不明确,可能导致数量克扣、以次充好、账实不符; 1.3.3.存货仓储保管方法不适当、监管不严密,可能导致损坏变质、价值贬损、资源浪费;

1.3.4.存货领用发出审核不严格、手续不完备,可能导致货物流失;

1.3.5.存货盘点清查制度不完善、计划不可行,可能导致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查清存货真实状况;

1.3.6.存货报废处臵责任不明确、审批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1.4.公司在制定本制度时,重点关注的关键控制点:

1.4.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1.4.2.存货请购的事项应当明确,请购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

1.4.3.存货管理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存货管理原则及程序应当明确规范; 1.4.4.存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2.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2.1.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2.1.1.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

2.1.1.1.自营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自营存货的请购由各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请购申请,经各门店负责人批准后采购;

2.1.1.2.联营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联营单位存货可自行采购,报门店备案后由联营商家自行采购。

2.1.2.存货的采购到货后由各分店仓储保管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财务部门付款;

2.1.3.购入存货的由各分店仓储保管人员保管,财务部门负责相关账务记录; 2.1.4.存货发出由柜台营业员提出申请报各门店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2.1.5.需处臵的存货由柜台提出申请报分店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记录。2.2.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货业务。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公司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3.公司应当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4.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2.5.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时,应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必要时,存货管理部门内部也应当执行授权接触。

2.6.公司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及成本效益原则选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实现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但应注意计算机系统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制定防范意外事项的有效措施。3.请购与采购制度

3.1.采购申请管理制度:公司应当明确请购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3.2.公司应当根据仓储计划、资金筹措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采购计划,对存货的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存货的比例;

3.3.公司应当指定专人逐日根据各种存货的采购间隔期和当日存货的库存量,分析确定应采购的日期和数量,据此进行再订购,尽可能降低库存或实现零库存; 3.4.公司确定采购时点、采购批量时,应当考虑公司需求、市场状况、行业特征、实际情况等因素; 3.5.公司应当对采购环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公司应根据预算或采购计划办理采购手续,预算外或计划外采购需经严格审批; 3.6.公司应当根据预算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的业务特点编制存货、季度和月份的采购、生产、存储、销售预算,并按照预算对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考核; 3.7.存货采购和审批程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4.验收入库与保管制度

4.1.公司应当对入库存货的质量、数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下列验收程序:

4.1.1.检查订货合同协议、入库通知单、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

4.1.2.对拟入库存货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外购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

4.1.3.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4.1.4.对验收后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或索赔。

4.1.5.对不经仓储直接使用的存货,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检验。

4.2.公司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仓储部门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4.2.1.因业务需要分设仓库之情形,应当对不同仓库之间的存货流动办理出入库手续。

4.2.2.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

4.2.3.贵重物品、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4.2.4.公司应当重视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物资的管理控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4.3.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会部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4.4.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有效授权批准。4.5.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储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对于劣质产品,可以选择修复、报废等措施。4.6.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仓储的总体计划,并考虑商场布局、商品流程、卖场摆放等因素,相应制定人员分工、实物流动、信息传递等具体管理制度。

4.7.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簿或存货卡片,并详细标明存放地点。4.8.存货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

5.存货的领用与发出制度

5.1.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存货领用流程和制度。公司各部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超出存货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特别授权。

5.2.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存货发出流程和制度。存货的发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大批商品、贵重商品或危险品的发出应当得到特别授权。仓库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通知单发出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售部门和财会部门核对。存货发出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核对有关票据凭证,确保其与存货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一致。

5.3.企业财会部门应当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复杂、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之情形。6.存货盘点与处臵制度

6.1.公司应当制定并选择适当的存货盘点制度,明确盘点范围、方法、人员、频率、时间等;

6.2.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有序摆放存货、保持盘点记录的完整,及时处理盘盈、盘亏。对于特殊存货,可以聘请专家采用特定方法进行盘点;

6.3.存货盘点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盘盈、盘亏情况要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6.4.仓储管理人员应通过盘点、清查、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存货的状况,及时发现存货的残、次、冷、背等情况。仓储部门对残、次、冷、背存货的处臵,应当选择有效的处理方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作出相应的处臵; 6.5.存货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公司应当根据存货的特点及企业内部存货流转的管理方式,确定存货计价方法,防止通过人为调节存货计价方法操纵当期损益。计价方法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仓储部门与财会部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库龄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会计处理,并附有关书面记录材料。

验收入库与保管制度

1.存货验收制度

1.1.各分店负责质检的办事人员应对来货“订单”进行检查,验货原则:订货数量=实际送货数量,供货商多送的货不能收,严格按照“订单”收货对于有损坏的商品一律拒收。

1.2.各分店负责质检的办事人员在对供应商所持“订单”查验合格后,指派相应商品区域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凭供应商所持本公司的“订单”点验实物,认真核对商品名称、规格、编码保质期等信息,并准确填写每个商品实收数量。若有破损商品,则要求供货商带回,破损商品不能入库;若有供货商送货单某个(些)商品名称或条码等信息与“订单”上的某个(些)有差异,则这(些)商品信息上报营运管理部协调处理,不予收货,其他正常商品,继续以下步骤。

1.3.验货完毕后,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在已填写实收数量的“订单”的签字,然后将“订单”传给营运管理部录入员,录入员根据“订单”制作“进货单”并打印,供货商送货员到录入员处领取“进货单”一式两联,再次与理货员校对验货商品与数量,核对无误后,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签字,并加盖商品收货章,“进货单”供货商送货员携一联带回。

1.4.理货员凭“进货单”的另外一联上商品的库区库位对商品进行对照陈列,陈列完毕后“进货单”交营运管理部负责质量的办事人员。

1.5.厂家送货单一联,“进货单”一联,由营运管理部负责质量的办事人员集中汇总转交给总部财务部。2.存货保管制度 2.1.仓库防火制度

2.1.1.保持防火通道畅通无阻,通道上不得有一件物品; 2.1.2.保证防火器材完好有效;

2.1.3.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在库内吸烟和使用打火机、火柴等; 2.1.4.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库房。2.2.仓库防水制度

2.2.1.每逢雨雪,库管员要认真检查库房有无漏水之处和地面返潮对货物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

2.2.2.库房清扫洒水,不得洇湿或浸湿货物及包装; 2.2.3.饮品不得放臵在货物上面。2.3.仓库防戍、防虫制度 2.3.1.严禁在库房内存放食品;

2.3.2.经检查库内有无老鼠、蚂蚁、蛀虫,并投放药品。2.4.仓库防盗制度

2.4.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库管员在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 2.4.2.库房钥匙由库管员负责保管,库管员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人代管钥匙; 2.4.3.库管员必须检查库房门窗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共同采取措施。

2.5.仓库例行检查制度

2.5.1.仓管人员每天对车间仓库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防护巡查,确保仓库的安全、卫生正常,商品按品种、型号、规格堆放整齐,标签朝外;

2.5.2.仓库管理员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仓库对产品的堆放、标识、及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并将检查及纠正情况登记在《仓库日检表》上;对仓库的防安全,门窗,电路等各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及维护,做好仓容仓貌工作。

2.5.3.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辖区内产品每一货号批号明示看板的设臵。仓库管理员对所辖区内有哪些货号,产品放哪里,有多少必须做到心中有数,且以看板和台帐的形式反映出来,特别是对新品种、型号产品的入库必须准确及时;接收的产品必须按货号批号分开堆放整齐,杜绝不同种类、型号商品接收时集中堆放或同一型号商品分开放臵。

出库与盘点制度

3.存货发出制度

3.1.对自营商品,柜台如需补货,应由柜台向门店仓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填写一式三联的“请货单”,经门店负责人签字后,一联交门店仓储管理人员处。3.2.门店仓储人员对“请货单”中货物及审批核对后应尽快发出货物至柜台,并开具一式两联的“出库单”由柜台签字后,一联留存,一联随货同行由柜台保管。3.3.发出存货后门店仓储人员应及时登记存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4.存货盘点及处理制度

4.1.存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点工作主要由营运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

4.2.由营运部制订盘点计划,确定是全面盘点,还是局部范围的部门盘点,向门店、信息中心等相关盘点部门发送盘点通知和盘点日程计划表。4.3.准备工作

4.3.1.各门店将商品整理陈列整齐,门店理货员按商品陈列位臵抄录“手工盘点表”,核对手抄盘点表的准确性。

4.3.2.根据盘点日程安排,门店在盘点日营业完毕后,所有未录单据全部录入,所有未登帐单据全部审核登帐,保证帐面库存是最后盘点库存。4.4.开始盘点

4.4.1.营业结束后,实物盘点开始,理货员分柜组进行实物盘点,并在“手工盘点表”上填写商品盘点数量。

4.4.2.门店日结完毕后,在门店制作电脑“盘点表”,并打印。

4.4.3.按“手工盘点表”录入盘点数量,录入完毕后,生成盘点差异表。4.5.盘点结果处理

4.5.1.营运部组织人员对金额或数量差异较大的要予以抽盘,查找差异原因,并用复盘数据更正先前的录入数据。

4.5.2.根据“盘点表”和实盘数通过系统生成“盘点报告”,报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并予以审核确认。

4.5.3.系统根据经过审核的“盘点报告”调整商品库存,并作为财务核算控制损耗的考核依据。

4.6.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於非常损失的,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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