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
对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与分析
为了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力度,实行综合治理,根据[2000]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说明》的文件精神,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的同志对计生局、民政局、总工会、外经 局、交通局、计经局、卫生局、团市委、教育局、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妇联、劳动局、党校等15家单位对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为期3天的调研,调研情况具体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对计生工作更加重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督促下,大部分被查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已日趋重视,能积极参加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规划。基本上建立了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工会或办公室负责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公安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请政工、纪监、交巡警、治安以及妇委会、工会等部门的领导,研究分析治安和各派出所和等职能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工作隐患,大多数部都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工会或办公室负责直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有些单位分管领导怎样调整,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总能得到不断调整和充实,从而保证
了工作的连续性、一贯性。确保对计划生育工作始终保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二、计划生育网络基本建立,有90%的单位都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得力干部,特别是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在基层单位设置一名人员具体抓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网络,使计划生育信息上下贯通,从而形成全市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条块结合,层层抓、层层紧的管理体系。
三、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为认真实施[2000]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部门主要职责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个单位在具体的计划生育工作操作过程中,制定了一切实可行的措施。如交通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运管部门在办理劳动证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通知及《交通局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从抓基础台做起,用“勤”、“实”、“细”的作风确保台帐资料“正确”“健全”“明了”,在工作中一是做到坚持三个结合,即把计生工作用党建工作相结合,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相结合,同普法教育相结合。二是通过行业管理手段严格把关。公安局则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把“四个审核关”,即严把新生儿户口申报审核关,严把户口迁入、迁出审核关,严把农转非户口审核关;严把办理小城镇户口审核关。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实行管理,民政局强抓婚姻登记管理,采取集
中清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各单位对真抓实干,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两年来,被查单位的计划生育率都达到了100%,措施落实率也达到了98%以上
四、齐抓共管氛围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工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具体表现在:
(一)共同加强宣传普及工作。各单位在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各出新招,以岗前教育、举办委员培训班等方式通过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宣传渠道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知识,特别是在2002年9月份的宣传月活动中,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团市委、妇联、工会等多家单位配合计生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发展战略上,能力合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及 [2000]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的精神,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在具体工作中得到了落实。如公安局在进行流动人口登记时把好计划生育关,卫生局对外来流动人口积极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工商局能按照规定要求在办理外来人员工商执照和每年工商时查验证明;工、青、发、教育局等单位加大义务宣传力度;生局更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把流动人口计生
工作纳入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各相关职责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争创“十五”示范县市的目标任务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于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生工作增加了难具体表现在:
一、下岗、待业人员增多,这部分人在转到居委会之前,节育措施不明,而一些企业或居委会在交接过程中存在依赖心理,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漏洞,使得部分人有机可乘。
二、交通局运管处在办班理流动人口的运输车辆执照时,严查婚育证明,无证明的不予办理并登记建帐,这一措施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直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最近丹阳市交通局办理劳动证被镇江市统一收回,这一举措可能会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空缺。
三、个别单位职责分工不明确,如三资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是属于行业管理还是属地管理,在责任关中无明确规定。
根据目前计划生育在齐抓共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针对市“十五”争创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部门领导认识,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从全局号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从根本上消除“计划生育工作只是计划生育部门的事情”,这种文化教育 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本单位部门的项重要工作提上日程,做到计划生育责任、措施、投入到位。
二、强化部门作用。市委相关部门在齐抓共管中的职
能分工后进一步明确了问题是如何抓落实。健全网络。各有关部门要自学落实齐抓共管计划生育的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工作班子,并建立上报、定汇报、定期检查等工作制度。其次要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公安、工商、建委、城管、劳动、交通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在流动人口证明的核查力度。按照“一证优先、无证缓办或否办”的精神,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形成全市齐抓共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特色的机制。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要经过广泛的深入调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切实、可行的原则,对各职能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并由市政府形成下发到各单位,为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作参照。
四、强化考核制度。
继续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析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对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制、组织网络建设情况及齐抓共管、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缃继续进行定期检查,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答年终评选创优相结合,继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在各项评选表彰中的一标否决制,从面保证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能得到全面提升和加强。
第二篇:计划生育齐抓共管情况汇报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计划生育齐抓共管情况汇报
作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相关部门之一,局领导班子一直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根据我们的职责任务,结合工作特点,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落实工作由监管一股、监管二股和稽查大队共同负责,对药品流通市场中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齐抓共管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终止妊娠类药物、避孕药具等计生药械的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批发、零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并做到了每季度的定期检查;二是与人口计生部门配合,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100余家经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三是严厉查处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避孕药具,与人口计生部门配合对销售免费避孕药具的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和监管;四是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开展查处和打击“两非”行动,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对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理,严禁终止妊娠药品非法流通;五是坚决查处各类以经营保健品名义超范围经营计生药械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市计生药械市场秩序规范有效;六是对 1
国家免费的避孕药具坚决不准进入药店及保健品商店销售,确保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时,安全有效。我们还批准XX、XX药店设立了免费避孕药具供应发放点,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安全可靠便利的服务。同时,在“9.15”全省食品药品质量宣传日,设立了计划生育药具展台,发放宣传单,提供咨询。我们局把齐抓共管的职责任务纳入了工作计划,把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监督管理作为我们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大整顿和规范计划生育药品市场秩序的力度,对避孕药具经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其中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体药店由监管一股和稽查队负责,医疗单位和个体诊所由监管二股和稽查队负责。今年,与计划生育部门联合对全市一百余家零售药店进行了两次检查,对医疗单位和个体诊所进行了一次检查,对个别出售由国家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的药店进行了查处,并对质量较差的避孕工具进行了收缴。
检查期间共出去执法人员XXX人次、执法车辆XXX台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XX户次、查处违法经营避孕药具案件X件、处罚X件,收缴伪劣避孕药具货值金额XX元。保证了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第三篇:卫生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汇报
县卫生局加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会议结束后,我院随即于当晚召开院委会,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同时成立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由院长成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分院、本部..等为成员,同时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六月五日早会时间院长向全院干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特别要求大家对照周局长、张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切实履行自身职能,为真正提升我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水平而努力奋斗。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
我院于6月5日至7日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规范人员服务行为,在全院形成“依法治育”的浓烈氛围,真正做到计生法律法规人人皆知并自觉执行;与此同时,强化对院领导班子、B超室、妇产科人员及马荡分院等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基础管理,落实重点制度,明确要求大家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凭证流引产管理制度。凡计划外怀孕对象流引产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外怀孕流引产通知书》,计划内怀孕对象申请流引产,需持县级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终止妊娠的医学鉴定,经县计生委审批领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许可证》。全县只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指导站在查验上述有效证明后,方可施行流引产手术,我院对此要做好宣传、引导和配合工作。坚持凭证接产管理制度。对来我院作胎位检查、住院分娩对象,要求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查验服务证。围产期保健卡、住院病历、分娩登记簿等都必须记载服务证号码,对服务证正在办理之中,无证、人与证不符、证件有涂改、无照片、无钢印及急产妇未带证的,先按常规程序收住入院待产接产,入院后当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医疗组长、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并立即与镇计生办实行“一级汇报”,必要时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县计生委联系,同时将汇报情况、处理结果记载于专项登记簿,以备查验,绝不瞒报漏报。坚持B超检查管理制度。我院依法加强对B超等可用于性别鉴定的医疗设备及相关技术使用的管理,设立警示标示,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对大月份孕妇确因诊疗需要作B超检查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填写服务证号,医疗组长把关,经分管院长核准后方可检查,且检查时双人在场。班外开机一律实行“双锁制”和院长或总值班人员在场制,同时明确B超申请单及诊断单保存五年以上备查。坚持《出生医学证明》统一扎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由接产当事人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经分管院长核准后,由院长加盖单位公章与围保卡一起由专人负责到县妇幼保健所统一办理。坚持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做好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准确、及时填报“两禁止”和围产儿报表,对出生婴儿注明性别,如实填报新生儿总数。两种报表在每月5日前由专人上报至县妇幼保健所,为防止谎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院明确相关人员填写上报时由分管院长审核后,再由院长签字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出。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我院将以这次会议为“警戒”,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排查整改力度,在细微处上下功夫,在薄弱点上求突破,在容易疏忽的地方找缺口,开展全方位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周局长、张局长要求,做到查处要手硬、措施要扎实、整改要到位;如发现执行相关政策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院长作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首先明确自己肩上所负的职责,并层层加压、压力传递,坚决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如果工作抓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旦出现问题,院长本身和相关人员甘愿接受卫生局追究责任。
当前卫生系统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我院将以“深入解放思想、加快跨越发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自我加压,攻坚克难,力使我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决不让组织费神、领导操心!
第四篇: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调研
对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思考
调研报告
小安山薛军起
如何强化村级管理,进一步健全经常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网络作用,真正实现以村为主,工作重心下移,解决计划生育“梗阻”在村问题,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是新形势下急需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目前村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主权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镇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
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镇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
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
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县、镇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我镇48个行政村,目前村两委成员实现了县镇财政支持,占了转移支付的大部分,提高村级计生专干的工作尚未落实。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对策及建议
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一是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②法制保障。加强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村级管理中出现的违约纠纷,为村级工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全方位提供法制保障。③服务保障。一是对市乡有关部门强化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户,搞好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市、乡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指导村级开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任务,并纳入对部门的目标考核,同时赋予村计生管理人员有直接要求、争取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帮助和支持的权力,以约束各部门必须积极参与计生工作,进而提高村级管理的服务功能。④舆论保障。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以责任制的形式调动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固定专栏,设置固定专题节目,坚持长期宣传计划生育。文化、宣传部门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婚育新风,造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广泛深入的宣传环境,为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推动村级管理工作提供舆论保障。
第五篇:辛寨中心卫生院实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履行部门职责情况的汇报
辛寨中心卫生院实行
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履行部门职责情况的汇报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近年来,医院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多次召开全院职工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全年计划生育工作;定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贯彻的力度,制定并落实好管理措施及制度,针对其薄弱环节及时调整确保及时如期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队伍建设。
医院配备兼职业务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及时优质的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各项计划生育任务。分别与妇科和B超室等重点科室有关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与B超执机人员签定“B超执机合同书”和“B超执机责任书”。一是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配套文件;二是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利用“医疗质量年”周四的业务学习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提高了妇产科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为搞好计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按照《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别、终止妊娠和非法生育。加强对接生、引流产工作的规范管理;B超室在醒目位置张贴《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警示牌,孕产妇B 超检查专簿登记。并在院内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近年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规定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使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