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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工作站制度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22-955608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1 00:32: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见义勇为工作站制度

见义勇为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见义勇为工作站依据《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临沂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开展见义勇为工作。

二、建立村级信息员制度。见义勇为工作站在各村居社区设立见义勇为信息员,负责见义勇为情况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见义勇为工作站每季度召集辖区见义勇为信息员和工作人员举行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同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宣传、综治、财政、社保、卫生、教育、工、青、妇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商讨协作事宜,共同做好见义勇为工作。

四、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档案库,对见义勇为人员逐人逐事建档,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见义勇为事实经过、调查材料、审批材料、表彰奖励和抚恤慰问情况等,并落实专人及时更新、补充,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工作台帐,内容包括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表彰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五、建立宣传沟通机制。加强本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见义勇为工作动态和优秀事例。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见义勇为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根据《临沂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建立上门走访慰问制度,定期走访慰问伤残特困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七、建立情况月报制度。本区各村居社区见义勇为信息员要在每月的30号向见义勇为工作站上报本月的见义勇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八、建立考核表彰制度。见义勇为工作站实行考核表彰制度,在每年度末对工作人员及各村居信息员进行考核评分,对先进工作者进行相应的表彰。

见义勇为工作站工作制度

沂南经济开发区见义勇为工作站

202_年12月3日

第二篇:见义勇为工作站职责

见义勇为工作站职责

一、做好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现、调查核实、申报工作。

二、对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做好向县区综治办、见义勇为协会及党委政府推荐工作。

三、协助县区见义勇为协会做好基金募捐工作。

四、协助上级见义勇为机构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五、负责见义勇为信息上报、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积极开展见义勇为的宣传工作。

七、完成上级见义勇为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见义勇为工作站职责

沂南经济开发区见义勇为工作站

202_年12月3日

第三篇:综治工作站各类制度

为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社区级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制度。社区综治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邀请辖区民警或社区民代表参加。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社区级综治队伍建设;分析社区情及刑事治安案情,研究分析调解、信访、治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研究本辖区各类不稳定因素,确定责任人提前介入调处,研究部署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二、坐班接谈制度。社区综治工作站实行坐班接谈制度,每周确保有3天以上时间有人员轮流坐班,负责办理调解、信访、治保等具体事项。坐班接待要提前向群众公布坐班时间,如遇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研究处理,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

三、矛盾纠纷调处制度。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遵循合理合法、自愿平等、尊重诉权原则,规范人民调解方法和程序,按照当事人申请,通过直接调解、三人合议庭式调解等方式及时组织调解。一般矛盾纠纷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纠纷双方按人民调解规程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的书面记录,及时归档。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向社区两委汇报,或报请镇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联合调处。双方没有调解申请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提前介入,劝导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四、信访员制度。一般社区配备1人,人口较多社区可配备2至3人,可由社区调解委员或治保委员兼任。信访员配合上级信访部门做好社区信访工作,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动态信息;参与调处社区民间矛盾纠纷;宣传信访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的思想教育、情绪疏导和稳控工作。

五、不稳定因素排查报告制度。及时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和治安情况,及时采取预警、防范、化解措施。实行定期报告和零报告,每月向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上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报表》。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造成越级信访事件的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六、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建立固定法制宣传专栏,每2个月更换一次内容。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增强法规观念。动员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实现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建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及警示标志,开展《禁毒法》、《消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教育,普及禁毒、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有关常识。

七、治安巡防制度。社区应组建专职或兼职巡防队,并服从镇综治工作中心及巡防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进行查询,及时制止现场违法犯罪活动,将抓获的现场犯罪嫌疑人员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协助公安机关保护作案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在公安机关指导下配合做好重点要害部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向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巡防队员在巡逻时应佩戴值班巡逻标志,有条件的可统一服装,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施和防护装备。巡逻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勤务规范进行,并做好巡防记录。

八、帮教监管制度。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镇司法所核对帮教对象底数,建立完善归正人员花名册及其“蓝本”档案。定人员定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帮教工作。协助镇做好涉毒人员尿检工作,对涉毒人员情况明,动态知,做好戒毒保证书、帮教协议书、戒毒协议书、康复协议书的签订和整理归档,做好帮教记录。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考评,做到月有谈心,季有考评,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帮教对象表现情况,对表现好的对象,及时整理档案报请上级批准提前脱教。确定专人协助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监督、督促矫正对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并定期向司法所或者公安派出所反馈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反馈。

九、共建共创制度。与属地企事业单位开展共建“平安社区居”、“平安单位”、“平安社区”活动。建立正常联系方式,属地企事业单位分管综治负责人出席社区综治工作站例会,切实落实齐抓共管措施,做到设施共投、信息互通、平安共享。

十、台帐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情况都应建立台帐,各种会议要做好详细记录,各种统计报表要专柜存放;有关组织机构成立、人员职责分工要有书面文档及对应的会议记录;有关制度要上墙。在年终由专人统一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存档。

十一、外口和出租房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协管员,对流动人口、出租房等开展经常性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做到“六知”,即知人、知名、知原住地、知现住地、知务工单位、知现实表现;发现流动人口未办理有关治安、计生等证件的,督促其及时办理;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督促房东落实治安、消防、计生责任;协助镇综治办和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检查或集中整治;协助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做好流动人口申报、登记、发证、变更登记、验证等工作。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镇和有关部门。

十二、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切实开展各项综治工作,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并根据社区实际分解责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到社区分管干部和专职人员。将社区综治工作经费支出列入预算,确保有钱办事,办事的人报

酬落实。年终各责任人要向社区两委述职,对完成目标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因主观不努力不重视而导致严重扣分或不达标的,给予责任查究,给予经济或荣誉方面惩处。

第四篇:综治工作站制度

工作职责

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以下简称综治工作站)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向社区延伸的工作平台。在社区两委领导下,整合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治安保卫委员会成员、信访员等力量组成。由社区主任担任综治工作站站长。工作站实行调解、治保、信访“三位一体”,统一办公,分类办理,捆绑运行。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村级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例会制度

社区综治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邀请辖区民警或村民代表参加。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村级综治队伍建设;分析村情及刑事治安案情,研究分析调解、信访、治保等方面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研究本辖区各类不稳定因素,确定责任人提前介入调处,研究部署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值班接待制度

人口较多或矛盾纠纷突出的村,其综治工作站实行值班接待制度,每周确保有3天以上时间有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办理调解、信访、治保等具体事项。值班接待要提前向群公布值班时间,如遇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研究处理,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

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员负责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遵循合理合法、自愿平等、尊重诉权原则,规范人民调解方法和程序,按照当事人申请,通过直接调解,三人合议庭式调解等方式及时组织调解。一般矛盾纠纷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纠纷双方按人民调解规程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的书面记录,及时归档。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向社区两委汇报,或报请镇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联合调处。双方没有调解申请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提前介入,劝导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信访员制度

一般社区配备1人,人口较多社区可配备2至3人,可由社区调解委员或治保委会兼任。信访员配合上级信访部门做好社区信访工作,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动态信息;参与调处村民间矛盾纠纷;宣传信仿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的思想教育、情绪疏导和稳控工作。

不稳定因素排查报告制度

及时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和治安情况,及时采取预警、防范、化解措施。实行定期报告和零报告,每月向乡综治工作中心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表》。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造成越级信访事件的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宣传教育制度

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建立固定综治宣传专栏,每2个月更换一次内容。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增强法规观念;动员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实现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建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及警示标语,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禁毒法》、《消防法》等宣传教育,普及禁毒、消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有关常识。

治安巡逻制度

每个社区都应组建专职治安巡逻队,并服从镇综治工作中心及巡逻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进行查询,及时制止现场违法犯罪活动,将抓获的现场犯罪嫌疑人员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协助公安机关保护作案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在公安机关指导下配合做好重点要害部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反馈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巡逻队员在巡防时应佩戴值班巡逻标志,统一着装,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施和防护装备。巡逻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勤务规范进行,坚持“积极提醒,有效预防”,坚持督查制度,实行双向签字。

台帐管理制度

日常工作情况都应建立台帐,各种会议要做好详细记录,各种统计报表要专柜存放;有关组织机构成立、人员职责分工要有书面文档及对应的会议记录;有关制度要上墙。年终统一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存档。

共建共创制度

与属地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社区”、“三无社区”、“无邪教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建立正常联系制度,属地企事业单位分管综治负责人出席社区综治工作站例会,切实落实齐抓共管措施,做到设施共投、信息互通、平安共享。

帮教监管制度

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核对帮教对象底数,建立完善归正人员花名册及档案,定人员定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帮教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涉毒人员尿检工作,对涉毒人员情况清,动态明,做好戒毒保证书、帮教协议书、社区戒毒协议书、社区康复协议书的签订和整理归档,做好帮教记录,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考评,做到月有谈心,季有考评,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帮教对象表现情况,对表现好的对象,及时整理档案报请上级批准按时脱教,确定专人协助当地司法所,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并定期向司法所或者公安派出所反馈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流动人员和出租房管理制度

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配备专(兼)职协管员,配合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员、出租房等开展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全面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做到“六知”即知人、知名、知原住地、知现住地、知务工单位、知现实表现;发现流动人口未办理有关治安、计生等证件的,督促其及时办理;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督促房主落实治安、消防、计生责任;协助乡综治办和公安机关

开展集中检查或集中整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申报、登记、发证、变更登记、验证等工作,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

切实开展各项综治工作,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并根据社区实际分解责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至村分管干部和专职人员,将社区综治工作经费支出列入度预算,确保有钱办事,办事的人报酬落实。年终各责任人要向村两委述职,对完成目标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因主观不努力不重视而导致严重扣分或不达标的给予责任查究,给予经济或荣誉方面惩处。

第五篇: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

第二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 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管理组织

第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产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 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

第五条 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 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

第七条 博士后申请资格:

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企业制度;

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站的项目相近;

4、能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发工作;

5、符合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本站按“公开招收、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博士后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第九条 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共同协商确定博士后人员,在意见不一致时本站保留确定人选的最终决定权。

第十条 申请进站材料为一式三份(含原件),包括:

1、《博士后申请表》及两封推荐信(含本博士导师一份);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博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

3、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

4、思想鉴定(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并盖章);

5、博士阶段身份证明(指博士生类别,包括国家统招统分、定向、在职、委托代培、现役军人等。其中为国家统招统分者,由毕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统招统分证明。非统分者,由其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脱产专职做博士后证明,并注明出站时是否可以双向选择);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7、留学博士需提交我驻外使馆教育处出具的推荐意见或留学经历证明。

8、工作站或合作流动站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博士后申请材料经博士后管理小组审核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协助博士后人员办理进站手续。在办理进站手续的同时,博士后人员须与本站签订协议,并书面承诺本站与流动站之间的协议。

第十二条 被录用者应按时进站。逾期不报到者,以自动放弃处理,不予保留资格。

第六章 附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日常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管理制定本制度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日常经费来源及标准

第二条 博士后日常经费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补贴和在流动站工作时的必要的福利开支以及设立流动站单位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等(行政管理和专家的指导费用的具体数额应在《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专项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和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设立的专资专款。

第三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具体数额由工作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商定。第三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日常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第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本站按照国家规定并参照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同岗位、同资历工作人员,给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工资、补贴、奖金,办理社会统筹保险。

第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按国家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工资按照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照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薪级工资确定;绩效工资由本站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确定;津贴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第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将参照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同岗位、同资历工作人员的收入和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进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表现等情况,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一定的收入补助。第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如继续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则相关工作待遇将参照本公司同岗位、同资历工作人员水平。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如被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则本站将按照国家规定将该人员在站期间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考核情况介绍到接受单位。第十条 对国家下拨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提取不高于博士后日常经费总额的3%,作为博士后管理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 国家规定的需要划拨到合作流动站单位的相关经费,将额按时划拨到合作流动站单位,由合作流动站单位负责管理。如博士后在合作流动站的研究工作确需延长时间,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将提供国家规定的延长期间的日常经费。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因研发工作需要延长时间的,经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协商确定可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后即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站手续。第二章 出站管理

第三条 博士后进站工作期满时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合作流动站将结合与其签订的协议,共同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等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对博士后研究人员①研发成果的学术水平;②研发成果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③工作表现与研发能力;④与本站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等。进行全面的评定,评定结果归入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档案。

第四条 办理出站手续,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含原件):

①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统一博士后研究报告书写格式的通知”要求撰写的《博士后出站报告》;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见附表);

③《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见附表);

④在站期间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清单; ⑤其他办理出站手续所需材料。

第五条 对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第六条 博士后出站后,根据本人的意愿和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的需要,优先接纳本站博士后人员为公司正式员工,并连续计算其在本公司的工龄。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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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惩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惩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奖励机制

第二条 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本站与合作流动站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共同受理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外推荐研究成果参加各种评奖。

第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主持的项目如通过阶段性和总体考核评估,以及项目顺利产业化上市,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都将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金额不等的相关奖励。经费奖励基本分为两种性质,分别为项目研发奖励和新产品上市奖励。

第四条 项目研发奖励金额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所支持项目的类别不同(即难易程度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1、国家级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9万;

2、省部级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6万;

3、市级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3万元;

4、其他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1.5万元。

第五条 新产品上市奖励是指由博士后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成功产业化上市后,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相关奖励,即新产品投产后三年内,销售收入达200万元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依次递减提取不超过该新品种年销售收入的0.3%、0.2%、0.1%;投产后五年内销售收入累计超过1亿元,可以申请特别奖励。第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获得优、良者享受全额岗位津贴。第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表现突出、研究成果为公司带来良好影响和效益的,还可以给予其他行政和经济的响应奖励。第三章 惩罚机制

第八条 由于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操作和执行等完全可控错误造成科研项目的失败、本站将扣除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发放奖金的50%。第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勤,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处理;无故离站一个月以上或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的,本站可终止其研发工作;个人变现不适宜继续在本站做博士后工作的,按规定做退站处理。第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岗位津贴减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

第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和出站后,违规泄密、转移、转让研发成果,本站保留追索成果归属、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和出站后,如违反与工作站之间签订的相关协议和合同条款,本站保留追索成果归属、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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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的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费用管理、项目评估及验收、项目研究成果管理细则。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三条 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波斯猴研究人员、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筛选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

《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可行性分析宝宝、项目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每阶段研发成本预算和使用进度、风险性分析及控制、文件管理以及项目终止条件等。

第四条 《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提交到本公式品牌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理最总签字审定立项。第三章 项目管理实施

第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备案、由其担任项目经营的监控只能,分别从人、财、物、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与监控,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小组,明确职责要求,任务及奖罚细则(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并告知项目组成员相应的实施计划书内容,统一协调项目开展及实施工作。第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对这个项目负责,须召开项目启动会议与项目组成员讨论确定工作计划。无特殊情况前提下,工作计划分为计划、半计划和季度计划三种。

第八条 博士手研究人员须在述职或例会上,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国内同类产品研发动态、项目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计划进行陈述和汇报。第九条 除公司常规考核外,本站与合作流动站每半年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进入博士后人员档案并与奖金挂钩。进站满一年时,流动站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及内容参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第十条 科研项目一旦开始经营,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却因客观原因须退出者,必须经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及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退出。第四章 项目可研条件及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高于国家规定一般标准的科研项目研发经费。研发经费由财务部单项例支,博士后研究人员负责费用计划和支付,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负责预算、开支和报销的审批。第十二条 本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项目研发工作必须的办公、设备、实验等条件。因研发工作需要使用流动站仪器设备的费用、应支付给专家的指导费用及应付给流动站的管理费用等,按本站与合作流动站订立的协议处理。

第十三条 国家各级行政部门对本站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各种形式资助经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并全面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进度汇报、工作总结、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第五章 项目评估及验收

第十四条 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分为阶段性验收和总体验收。阶段性验收及评估考核项目实施是否达到了每阶段的目标;总体验收即在项目完成后,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学小组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及经费使用决算表等有关资料,由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组织专家针对相聚取得的成果及其学术论文等进行验收,并给出验收结论性意见。第十五条 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评估和验收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岗位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并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人员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实施奖励和惩罚。第六章 项目研究成果管理

第十六条 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按照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确定归属,一般在进站前由各方签订协议。本站的原则是:

1、博士后研究热源在本站完成的研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本站所有;

2、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共同出资完成的科研成果,或流动站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由双方事先协议归属和分享办法;

3、博士后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阶段性研发成果进站,由本站同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先协议归属和分享办法;

4、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应有的奖励;

5、博士后研究人员以论文形式发表在本站的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小组的同意,作者的单位书名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6、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参加学术会议、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交流(发布)研究成果,必须执行公司关于保密、宣传等制度规定。第十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和出站后,违规泄露、转移、转让研发成果,本站保留追索成果归属、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住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房管理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国家规定并参照本公司同类人员为其提供住房,别解决配套设施、家具及必须的生活用具。

第二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住房的水、电、天然气、电话、卫生、治安等费用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支付。

第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如自行安排住房,可参照本公司同类人员提供住房补贴。

第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根据本人的意愿和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的需要,有限接纳本站博士后人员为公司正式员工,届时所提供的住房可供博士后研究人员继续使用,或根据公司规定协商处理住房问题。

第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如不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则按期办理相关退房事宜。

第六条 本制度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

见义勇为工作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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