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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五篇材料]
编辑:梦里花开 识别码:22-104995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6 00:20: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

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ZXX办发【202_】XX号)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规范化.机构设置规范化。设置专门的行政复议办案机构办公室。.职能配置规范化。行政复议机构要全面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专职人员配备规范化。为把人事型政府工作抓实抓好,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决定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办公室。

主任:XX局长

副主任:XXX副局长

成员:XXX

XXX

X X

办公室下设政策法规股,具体处理人事行政复议案件及

日常工作。

4、经费保障规范化。建立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机制,保

障履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各

项职能所需经费。

5.办案器材保障规范化。为行政复议机构配备必要的办案设备器材。

(三)职能履行规范化.受理工作规范化

(1)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对现有行政文书格

式(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文书格式)进行

全面清理,并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内容进行修订完

善。

(2)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执行首问事项登记

制度、首问岗位流程跟踪制度、案件引领告知制度;向社会

公开行政复议范围、条件和程序,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

文本。

(3)规范行政复议受理程序。申请人当面递交行政复

议申请书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对经

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必须依法受理;对确实不符合受理条

件的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依

法解决的途径。确保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率达 100 %。

2、审查工作规范化

(l)审查程序规范化。严格遵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复议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 及其实

施条例的规范,严格行政复议案件流程管理,做到程序完整、阶段明确、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严格审查期限,提高审查

效率。确保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达到 100 %。

(2)改进行政复议审查方式。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

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

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可以实

行书面审查;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要认真核实情

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对案情复杂、重大的案件,要尽可能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审查。

(3)认真把好行政复议审查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

关和善后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要

深入现场调查,不搞闭门办案,确保事实清楚;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要广泛征求立法机构、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对涉案实体利益的处分,在分清是非的前提下,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化解争议的最佳方式,确保

裁决效果;对裁决执行中的后续事宜,要加强监督指导,把

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消除在萌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4)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要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尝试在立案受理环节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法律文书规范化

(l)制作规范化。按照国务院法制办 《 行政复议法律

文书示范文本 》 的要求制作法律文书,注重提高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作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和权威性。

(2)送达规范化。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可采取直接

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其中:直接送达应有申请人或其委托人、被申请人代表签字;留置送达须有 2 名以上见证人签字;邮寄送达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出;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方式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应在当地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刊上刊载。.案卷归档管理规范化。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按卷整理。

案件审结后,承办人应当整理案件全部文件材料。案件档案内的文件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卷内目录;行政复议决定书及回证;行政复议决定书(送审稿);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及回证;行政复议案件审批表;行政复议申请及附件(包括被申请人的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

答复通知书及回证;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及回证;行政复议答复及附件;听证通知书及回证;各类笔录(包括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审理笔录、阅卷笔录、听证笔录),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报告,卷内备考表。不宜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可以副卷的形式保存。

(四)行政复议决定备案规范化.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须在案件办

结之日起巧日内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备案,同时抄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行政复议机构备案。.报备材料规范化。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材料包

括行政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答复书、第三人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五)案件统计分析规范化.按时报送统计材料。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行政

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和我市依法行政公报制度的要

求,指定专人按时报送案件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提高统计质量。统计人员要正确理解统计指标的内涵,把统计工作与办理行政复议的实际工作联系起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严禁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做好统计分析。统计分析报告要突出工作重点,注意实际工作“点”和“面”的关系,注意典型事例和案例的“正”和“反”的关系。统计分析结论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实际,把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定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要充分认识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增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建设的紧迫感,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学习,全面掌握。认真学习《XXXX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得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XX办发 „ 202_ ‟XX号)和本实施方案,全面掌握、准确理解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标准,并自觉贯彻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贯彻落实。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标准、时间和进度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县法制办。

第二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http://www.teniu.cc 202_-7-19 10:46:00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我单位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以来,认真学习和宣传《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一方和谐建设的体会和收获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以交流。

一、对几年来行政复议案件特点的分析

1、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不升不降均匀发展。几年来我单位复议案件未超过每年20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依法行政的理念日趋深入人心,行政执法单位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日渐提高,执法态度也越来越让行政相对人满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行政争议。二是由于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很多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便民原则不了解,甚至不知道行政复议也是一种法律救济途径,而往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选择信访解决争议。三是随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诉讼费用大幅下降,使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选择救济途径时,越来越多地选择了行政诉讼。四是不管哪方面的复议到最后均要到法院,还不如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五是行政复议队伍自身建设仍显薄弱,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以上这些都直接影响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数量。

2、案情复杂、办理难度大的案件逐渐增多。由于我单位行政复议案件多涉及工伤认定,控辩双方矛盾冲突激烈,而且往往是个人在案件审理中态度强硬,甚至一旦认为有悖自身想法就四处投诉,使得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愈易复杂,也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而且最后几乎均表示选择到法院诉讼,增大了办案难度大。比如鞍山市一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某区局所做出的对XX工伤(亡)认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我局予以维持后,诉讼到法院,法院裁定撤销该区的工伤认定以后,该区局又按法院裁定重新做出了相反结论,其工伤亲属又要按法院要求按375号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重新走复议程序。根据我们对法律的掌握迅速做出了终止复议决定,为案件的及时审理节省了时间。我们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_)8号”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规定,因此我们告知当事人此事已有鞍山市中级法院判决在先,不需要再进行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个例子既说明我们对法律掌握的有一定深度,又说明案件办理的难度。如果我们对法律的掌握有所欠缺,就可能再走一遍行政复议,使当事人诉讼效率大打折扣,就会给社会增加不和谐因素,给复议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受到质疑。反之,法院系统从要求重新行政复议改为直接受理,并对我们帮助他们找到法律依据和对我们掌握法律的程度给予很高的评价。

3、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较多。从几年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均如此,一是说明县(市)区局在立案过程中,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由于层级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三是市法制办具体指导,也使具有行政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出台比较慎重。

4、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调解成功成为亮色。某县局曾在几年前对某饲料厂一员工下班路上被撞死亡一案做出了工伤认定,单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肇事者逃逸,交警部门始终没有结论。经我们调查也认为证据不足,虽经我们开庭听证仍无法确认。我们就先行中止审理进行调解,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于终于调解成功。厂方为死者亲属支付了4万元人民币,承担了无过错责任,死者亲属也放弃了漫天要价的想法。

某区局202_年曾对某公司因追赶偷盗者被刺中心脏又被抢救过来的一名员工认定了工伤。该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该员工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而且还超过了法律保护时效。为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复议目的和保护双方利益,我们一边规劝该员工的母亲,说明单位已经尽全力将该做的事做了,而且本人的行为也确实超出了职责范围。同公司说毕竟是他们的员工而且是在工作时间,出了事怎么关照都不为过。双方最后表示理解,就这样促成了调解。

二、做法恰当,不偏不过

《行政复议法》以及后来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后,我单位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具体工作中的贯彻实施。

1、单位领导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早在202_年我局即组建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原主要领导亲自任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处。按市政府的要求,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了单位依法行政年终目标绩效考核。首先局主要领导曾按市法制办要求到法院参加行政复议后的行政应诉,这在政府机关当时是第一例,把行政机关同老百姓放在了同等的位臵,对单位的依法行政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其次对行政复议案件层层把关。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要求办案人员一定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经过案件经办人—处长—分管局长—局长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行政复议三级审查制度,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没有失误,没有纰漏。第三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对重大、疑难案件由经办人员提出意见,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参加,集体研究讨论,解决行政复议工作难题。第四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积极对县区进行工作指导,如对某些不当方式,在当事人提出后先采取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形式进行知会,然后促进改正。如某县辽宁仁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史xx因不服县局所做的决定书,向我单位提出了要求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依法撤销该决定书并要求赔偿20000元损失” 的申请。我们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这个工伤认定案自县局认定发出决定书,到县政府法制办受理行政复议,再到县法院立案和撤案,再到县局发出的“X劳社撤字[202_]001号决定书”有程序违法之处,我局致函严肃地提出3点行政执法建议,其

一、该决定书已经生效。其

二、再行发出撤销原工伤认定书决定书,存在执法过错。其

三、应当尽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我们的执法建议,这件案子没有通过行政复议就走上了正轨。第五领导注重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支持我们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试。

2、规范办案和案卷归档程序。我们在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一是按法定程序办案。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我们坚决执行,包括时效、步骤的规定。几年来没有在程序上违法。二是归档的案卷严格按辽宁省的案卷整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原来我们不清楚案卷的规范整理的要求,后在市法制办的多次培训和评查过程中进行了规范,曾在202_年被评为我市第一名。

3、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始终。由于行政复议涉及的是双方甚至是三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具体的案件办理中,我们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坚持从细节入手,以周到、严谨和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在审查具体行政复议申请时,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对依法不予受理的申请,耐心细致地向申请人宣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告知其解决问题的途径;在拟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前,及时向被申请人说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原因,以及撤销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引导其自行撤销并及时纠正;对拒不撤销的,严格依法予以撤销。从而做到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使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自我纠错、依法行政的意识。

4、拓宽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之前,我们就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新方式,在坚持“书面审查”原则的同时,对个别疑难、复杂案件,采取通过实地调查或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质证、相互辩论等方式,及时查清案情,迅速解决争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后,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我们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剖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实事、依据和裁量幅度,指出双方的是与非,积极采取动员双方当事人和解、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等方式进行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及时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如某区劳动监察大队对一酒店进行处罚,当事人不服诉到市法制办,经过市法制办和我们协调,申明利害,某区撤销了处罚决定。另一个老上访户对某地区给他的待遇不予落实,因此申请行政复议。我们不以他总上访为由对他有成见而对他提出的正当权益不予理睬,要求该地区有关部门帮助落实以后,下发了行政复议决定书,使当事人对我们工作非常满意。

第三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_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不断完善人社系统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部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考核采取分级逐一方式进行。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局考核领导小组逐一考核;其他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考核。

全局所有考核对象采取统一的考核量分标准(考勤50分,考绩150分,总分200分)。各科室、所属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

二、计分方法

(一)基本分

考勤50分。班子成员、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工作日期间离开工作岗位半天以上的,应向局主要领导告之去向。否则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考绩150分(具体分值见责任状指标)。考核按半年或年终采取自我申报、公开述绩、逐一过堂、集中考评、结果公示方式进行考核打分;对不宜直接计分的考核指标,由考核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分好、中、差三个格次进行考评定格。每个格次按好1—0.8、中0.7—0.5、差0.4—0系数折算计分。

(二)加分

1、荣获先进:获部省级: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市级:省厅或市委、市政府;县级:市局、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直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获条线业务部门(部、省厅、市局内部业务处室、中心等)表彰的,分别加20分、10分、5分。其中:表彰个人的加相应分值;表彰集体的,按相应层级分别给予分管条线领导、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加50%分。

2、典型推介:在上述层级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的,按 10分、8分、6分;作为书面材料交流或以文件(简报)转发推介的,按8分、6分、4分,分管领导、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加50%分。

以上加分项目,同一项内容获多层级表彰或推介的,取最高得分,不累加计分。

3、召开现场会:提供上述层级现场的,按相应层级加分,分管领导、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加50%分。

4、创新成果:局考核领导小组视项目申报(书面)创新项目效果的影响程度,在省内、市内、县内、局内有影响的,按20分、10分、5分、2分。

5、合理化建议:考核对象提出对全局工作有建设性、指导性的建议(书面),被局领导班子集体认可采纳,并取得实效的,每条加2分。

6、指标超额加分:对基金征收类、预外收入类(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指标超额按上升百分比加分,上不封顶,对其它类指标超额按不超过20%比例封顶加分。

招商引资等县重点指标,参照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由局另行制定办法重奖。

7、信息或宣传调研文章:按信息、宣传调研的专项考核办法加分。(同一文字材料被多次采用的,按最高分一次加分给发表文章的署名者,不重复加分。未署名的宣传集体材料,分管领导、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各加50%分。所有网上刊登稿件或有偿稿件不予加分)。

8、鼓励帮带:鼓励上级帮带指点下级提升工作绩效水平。若分管领导考核得分低于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得

分的,可加分至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得分。(帮带加分只适用于一、二级目标责任状范围)

以上加分项目,因时间原因,未能列入本考核评比,可接转到下一加分。

(三)减分

1、对承担市县考核指标未完成或分管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2、被县委、县政府或市局工作督查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

3、凡廉政行风建设或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被服务对象投诉或被媒体曝光且查核属实的,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累计算分)。三次以上取消考核资格,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4、凡未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完成目标责任状任务的,局领导班子成员享受县绩效考核奖金标准,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享受局绩效考核奖金标准。对年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享受局绩效奖金,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2、对局科室、所属单位实行统一绩效考核奖金标准,但绩效考核奖励必须拉开档次(原则上不少于3个档次),各科室、所属单位内部每个考核对象的得分、档次和奖金分配方案,由分管领导、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3、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优奖励、外出考察和学习深造的依据。

4、本考核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四篇: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

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_〕5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_年7月24日

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2_〕33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复议为民为宗旨,以公平效率为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以提升行政复议能力为重点,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责,为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省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

1.规范权利告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行政机关要抓紧对现有行政决定文书格式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没有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的,要尽快修订和完善。

2.规范行政复议场所。行政复议机关要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场所,配备行政复议听证室、审理室和档案室。要制定、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工作。行政复议接待场所要放置、悬挂或张贴行政复议指南,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受理、审理程序等事项。行政服务大厅要设置行政复议收件窗口,代收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信访接待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收件窗口,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服务。

3.规范受理环节。行政复议机关要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采取设置行政复议窗口、网上申请平台等方式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乡镇、街道设置行政复议受理中心,配备行政复议联络员,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对简易案件先行调解,并提供行政复议咨询。行政复议机构

收到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切实履行转送行政复议申请职责。

4.规范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规则》,建立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在受理环节的协调配合机制,对群众诉求中属于行政争议性质的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向行政复议机构反映信访事项和信访处理问题的,告知当事人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诉或者转送信访机构办理。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可参照《湖北省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规则》,建立本级政府信访机构与行政复议机构工作联系制度。

5.规范对不予受理行为的监督。凡依法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按照规定制发《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超过申请时效一时难以确定的,要先受理,再依法审理,并作出决定。上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通过接受投诉、备案审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纠正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应该受理而不予受理的违法行为,确保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率达到100%。

(二)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答复书。被申请人要切实简化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内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料,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逾期未答复或未提交证据材料的,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复议答复书在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同时,要针对申请人的特定诉求作出解释、说明。

2.规范审理方式。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后,应依法指定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提高行政复议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不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3.规范调查取证。对经书面审查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双方争议较大以及其他需要调查取证情形的,应当实地调查核实证据。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名,重大、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调查;相关政府或者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4.规范审查期限。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案件受理、转送、审理等环节的办案时限规定。为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办案人员应当提前20日审查完毕,提出审查意见,起草审结报告;延期的案件应在延期届满前15日审查完毕。办案人员审查意见应提请行政复议机构合议或审议,合议或审议意见应有文字记录。

5.规范和解、调解。行政复议机关要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和解、调解应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原则开展,不得以和解、调解方式规避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

(三)规范行政复议裁决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复议办案规程与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制作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正确使用文书种类,保证内容完整性。

2.规范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平衡利益,公正作出决定。同时,要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注重以法明理、以理服人。

对涉及影响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要多方面听取意见,认真开展法律论证,确保法律适用正确。

3.规范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直接送达应有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邮寄送达需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留置送达须有2名以上见证人签字;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公告内容应在当地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刊或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的门户网站上刊载。

(四)规范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不完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实行问责制。

2.规范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适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并督促做好善后工作,提出相关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建议。加大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落实督促力度,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应予以通报。

3.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行政复议机构在本级行政复议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绩效考核体系。

4.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书备案制度。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涉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后,应在20日内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接受备案的行政机关要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强化对行政复议个案的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要责令行政复议机关纠正。

(五)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

1.规范机构设置。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府法制机构内设立相应的行政复议办案机构。

2.规范人员配备。行政复议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公安、人社、国土、住建、工商、质监等行政复议工作任务重的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的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相应资格。

3.规范经费保障。行政复议机关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机关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依法予以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包括案件办理经费、宣传指导经费和其他业务经费。

4.规范制度建设。行政复议机关要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度、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专家论证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办案质量评查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案件统计制度、个案分析和情况通报制度,并与人民法院和信访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5.规范统计报告。行政复议机构要及时准确报送行政复议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在每年报送统计数据的次月,还必须向政府法制机构报送本地或本部门的行政复议情况分析报告。

6.规范档案管理。要加强行政复议档案的科学管理,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

管理规定》的要求,实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可以采取自查、抽查、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规范办案条件。除常规的办公条件以外,行政复议机关要保障行政复议机构现场调查、调解纠纷的办案用车,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办案专用设备。

8.规范宣传培训。要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宣传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机关或行政复议机构的门户网站要设置行政复议栏目,及时刊登行政复议动态等内容。行政复议机构要定期开展行政复议培训活动,加强典型行政复议案例的研究,统一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标准。行政复议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一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将行政复议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重要内容。

9.规范信息化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工作,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提供组织、物质、网络和人力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研究落实本实施方案,认真解决各类实际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细化方案,扎实推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头绪多、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分清主次、细化方案,于202_年8月正式启动,202_年7月前基本完成,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分项制定实施标准、进度、完成时间和具体措施,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各项部署。

(三)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体系,明确考核主体、考核程序及责任主体,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指导与督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实效。

第五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克拉玛依区信访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现制订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系统为载体,倾听民声、为民办事,坚持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形成受理快捷、办理迅速的诉求表达渠道和互动反馈体系;以提高民意诉求反馈系统运行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畅通渠道,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诉求办理效果,逐步建立各部门联动、运行高效、方便快捷的民意诉求处理反馈系统,努力解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诉求,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发展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及人员配备

信访工作关乎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区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工作人员任信访兼干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各业务部门相配合的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长:邢育杰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长: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员:詹粉玲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配合人员:许

区人社局社保局副局长

区人社局就业局工作人员

段海英

区人社局劳动仲裁院院长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三、工作内容

1.信访案件受理。信访兼干要定期登录自治区信访系统,查看上级、本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件,上报分管领导并请求批示,若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应及时交办相关职能部门查清事实,认真处理;若不属于我单位职能范围,及时文件告知信访局非我单位职权范围之内,面访的就当场告知信访人向依法有处理权的国家机关提出。同时做好系统交办、转办案件和群众面访案件的登记,及时上报负责领导。

2.信访案件处理。登录自治区信访系统,对信访人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单位身份证号、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确保登记情况应记录完

整、资料齐全,做到当日存档。根据信访内容将信访案件交派给业务部门,由专业部门负责核实、跟进处理,对负责处理信访事件的业务部门进行严格督办,重要的信访案件整理归档,立卷保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信,及时要求业务部门反馈办理结果,将答复意见经领导审阅后书面告知信访人,并于60日内完成系统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但需要向信访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3.信访处理追踪。各部门将信访案件处理结果报区人社局信访兼干之后,由信访兼干回访追踪,确保案件处理结果与上传文件表述一致,并对接访人、案件处理服务全过程进行回访,通过追踪回访,进一步保证全程服务质量。信访兼干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自治区信访系统录入要求,录入案件处理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是抓思想认识到位,提高服务质量。信访兼干要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在窗口接待期间,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服务思想,热情耐心地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对于咨询问题尽可能当场回复或咨询相关部门并予以现场解答。对于信访类问题,符合政策法规且可以尽快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进行解释,争取理解,要求不合理的或无理取闹的,要在宣传政策的同时予以批评教育;涉及区人社局其他相关业务的,由信访兼干及时与配合部门负责人员对接,由专业部门负责联系、落实、回访并解决群众诉求。

二是抓检视问题到位,坚持信息上报。分管领导要不定期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检査、指导,每周听取信访兼干汇报遇到的信访案件,处理遇到的重大信访问题,信访兼干将遇到的信访案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重大事件随有随报,事件进展及处理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对于来访的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同时信访兼干负责做好与配合部门的信息互通工作,确保从信访受理到案件办结全过程有人掌握,部门间信息畅通。

三是抓整改落实到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査调处机制。信访工作小组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的排査和超前化解工作,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预防上,要特别重视集体上访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信访兼干要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分管领导要按照信访局要求,参加区信访联席办召开的沟通交流会,并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

四是坚持实行零报告制度和信访案件按时办理制度。信访兼干要每天将前一日遇到的十人以上的信访案件报送区信访局,没有信访隐患和大型信访案件的实行零报告,做到信访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受交办信访案件,应按要求积极办理,不得延误;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报送进度并抓紧办理,直至案件办结,落实信访事件限时办理制度。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五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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