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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报告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22-105480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9 19:06: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税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报告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管理,强化稽查,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积极配合法治××建设。

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规范税收执法

202_年度,根据××省国税局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市国税系统机构设置进行了改革,通过改革实现机构扁平化和市局实体化,即市局直接面向纳税人,各县(区)不再设立全职能分局,相关职责在县(区)局有关单位之间分工。通过改革,加强了相关岗位之间的制约,减少了腐败现象发生的机会,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规范化水平,减少了执法随意性,增强了税务执法人员法律意识。

二、坚持依法治税,税收执法规范有序

(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

1、强化组织领导.在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利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健全制度,高效推进,彰显税务许可的便民原则

一是完善办税服务场所和相关人员的配置,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市局、县(区)局和市局各分局及时设立了行政许可专门窗口,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了执法人员,刻制了行政许可专用章,准备了税务行政许可相关文书资料。目前,全市共设立了17个行政许可窗口,方便了纳税人办理各项税务许可事务,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二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实现阳光化操作。各办税服务厅按照要求对省局下发的《××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公示范本)和省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全部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并在受理窗口醒目位置进行标示,使纳税人看后一目了然,了解自己的办税流程,熟悉自身应享有的相关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税干的执法行为。

三是制定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人员的各项执法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总局、省局文件要求,市局及各县(区)局及时制定了税务行政许可工作流程,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等。在制定工作流程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时间均远少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流程的制定在制度上确保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也在机关内部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停止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对制定涉及纳税人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清理。与此同时,对于上级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我局已全部停止实施并按照上级规定的后续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五是及时建立行政许可执法责任制。根据“谁许可、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及时修订了《××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涉及税务行政许可的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进一步细化,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了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3、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难点。

202_年,我局将税务行政许可列为重要调研课题,在十一月份专门抽出时间,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切实解决基层执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基层和纳税人反应的税务行政许可存在流程不畅,职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及时深入调查,提出解决方案,确保了税务行政许可法高效运行。

(三)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大力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202_年通过××国税stais6.0软件执法监督子系统发布异常信息468条,产生申辩核查工作流468条,通过该子系统开展责任追究达82人次。并针对市局去年开展的重点专项税收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各个县(区)局对自身开展的日常、重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局逐条对照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202_年,全市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227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04人次,限期改正8人次,扣发奖金118人次,合计10745元,作出书面检查或公开检查7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

三、加强管理,强化稽查,优化税收法制环境

四、强化税收宣传,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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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全国第十三、十四个税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有利时机,本着宣传项目求新、宣传形式求活、宣传内容求实、宣传载体求变的原则,在全市组织了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了“诚信纳税繁荣××”主题演讲会,与幸福街道办共同绘制建立了“税法宣传一条街”,与地税联合表彰了全市首批a级诚信纳税单位,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浓烈氛围。同时,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优化税收服务。

一是全系统广泛开展了“打造服务型国税,建立纳税人之家”主题活动,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提升国税形象。建立健全了宣传咨询、申报纳税、法律救济等内容的纳税服务体系,完善了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全程服务等服务规范,进一步提高了纳税服务水平。彻底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相关报表资料,建立统一的电子税源档案库,对纳税人实行“一户式”管理。一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共解答纳税人电话咨询4240次,免费培训1700人次,受到纳税人的好评。市局以《打造服务型国税 建立纳税人之家》为题,在市委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交流,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干部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开拓创新意识、争先创优意识不强,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主动性还比较弱;服务基层的意识不够浓,机关指导基层不够有力、部门配合协调不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的经验总结不够,对存在的问题反馈不多;税收信息宣传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细致深入;信息共享程度不够高,增值利用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市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篇:国税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报告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管理,强化稽查,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积极配合法治××建设。

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规范税收执法

202_,根据××省国税局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市国税系统机构设置进行了改革,通过改革实现机构扁平化和市局实体化,即市局直接面向纳税人,各县(区)不再设立全职能分局,相关职责在县(区)局有关单位之间分工。通过改革,加强了相关岗位之间的制约,减少了腐败现象发生的机会,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规范化水平,减少了执法随意性,增强了税务执法人员法律意识。

二、坚持依法治税,税收执法规范有序

(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

1、强化组织领导.在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利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健全制度,高效推进,彰显税务许可的便民原则

一是完善办税服务场所和相关人员的配置,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市局、县(区)局和市局各分局及时设立了行政许可专门窗口,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了执法人员,刻制了行政许可专用章,准备了税务行政许可相关文书资料。目前,全市共设立了17个行政许可窗口,方便了纳税人办理各项税务许可事务,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二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实现阳光化操作。各办税服务厅按照要求对省局下发的《××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公示范本)和省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全部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并在受理窗口醒目位置进行标示,使纳税人看后一目了然,了解自己的办税流程,熟悉自身应享有的相关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税干的执法行为。

三是制定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人员的各项执法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总局、省局文件要求,市局及各县(区)局及时制定了税务行政许可工作流程,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等。在制定工作流程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时间均远少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流程的制定在制度上确保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也在机关内部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停止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局对制定涉及纳税人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清理。与此同时,对于上级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我局已全部停止实施并按照上级规定的后续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五是及时建立行政许可执法责任制。根据“谁许可、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及时修订了《××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涉及税务行政许可的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进一步细化,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了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3、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难点。

202_年,我局将税务行政许可列为重要调研课题,在十一月份专门抽出时间,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切实解决基层执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基层和纳税人反应的税务行政许可存在流程不畅,职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及时深入调查,提出解决方案,确保了税务行政许可法高效运行。

(三)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大力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202_年通过××国税STAIS6.0软件执法监督子系统发布异常信息468条,产生申辩核查工作流468条,通过该子系统开展责任追究达82人次。并针对市局去年开展的重点专项税收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各个县(区)局对自身开展的日常、重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局逐条对照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202_年,全市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227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04人次,限期改正8人次,扣发奖金118人次,合计10745元,作出书面检查或公开检查7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

三、加强管理,强化稽查,优化税收法制环境

一是强化“四小票”管理。市局先后建立完善了税务登记管理、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纳税服务和规范税务代理等10多项征管基础制度。主动与工商、地税等部门配合,强化户籍管理,巩固管理基础工作。做好运输发票抵扣的管理工作,调查了解了地税部门自开票与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情况,并确定了国、地税两个部门相互协作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时间,及时采集数据层报比对。去年3月份以来,市局多次组织对全市所有从事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的纳税人开展了信息调查。严格把好此类行业的资格认定、发票核定发售、申报审核、跟踪管理、检查处罚和责任追究关等“六关”,有效地扼制了虚开、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二是纳税评估初见成效。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省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省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加强业务培训、健全评估机构、强化评估职能,提高评估质量,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中的作用。一年来,全市共评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1214户次,有问题户97户次,补申报税款277.42万元, 调减留抵税额11.8万元,加收滞纳金3.82万元,经评估为稽查提供案源56户次。三是认真落实责任区管理员制度。对全市纳税人实行ABCD类分类管理,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发票购领、税务检查等方面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在此基础上,切实抓好责任区管理员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区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在落实责任区管理员巡查、调查、核查、协查职能过程中,强化以户为单位的税源税基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责任区管理员的管理事项、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各地按计划和规定程序进行日常管理,对税源动态监控采集的信息及时进行记录归档,实时共享应用。各县(区)局、市局分局都能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和信用等级的不同,分解细化分局长、科长和责任区管理员的管理重点和责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四是强化税务稽查,规范税收秩序。去年全市国税系统依法查处各类涉税案件515起,查补总额2620万元,同比增长27.68%。其中查补税款1884万元,罚款670万元,加收滞纳金56万元。全年累计查处10万元以上大要案33件,比上年增加11件;通过媒体曝光10件,受理群众举报70起,查处68起;与公安机关联手办案21件,依法移送14件,有效地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促进了税收秩序的好转。

四、强化税收宣传,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充分利用全国第十三、十四个税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有利时机,本着宣传项目求新、宣传形式求活、宣传内容求实、宣传载体求变的原则,在全市组织了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了“诚信纳税繁荣××”主题演讲会,与幸福街道办共同绘制建立了“税法宣传一条街”,与地税联合表彰了全市首批A级诚信纳税单位,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浓烈氛围。同时,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优化税收服务。

一是全系统广泛开展了“打造服务型国税,建立纳税人之家”主题活动,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提升国税形象。建立健全了宣传咨询、申报纳税、法律救济等内容的纳税服务体系,完善了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全程服务等服务规范,进一步提高了纳税服务水平。彻底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相关报表资料,建立统一的电子税源档案库,对纳税人实行“一户式”管理。一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共解答纳税人电话咨询4240次,免费培训1700人次,受到纳税人的好评。市局以《打造服务型国税 建立纳税人之家》为题,在市委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交流,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二是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服务经济建设成绩显著。广泛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和市委14号文件精神。去年为38户民政福利企业办理退税286万元;为36户次企业及时审批退还多缴税款634万元;对9户木材加工企业的产品进行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为15户次企业办理“即征即退”增值税1069万元;审批51户企业所得税减免3695万元;审核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7项,核准金额2452万元;审批其他税前扣除项目涉及28户企业,金额4468万元。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新机制,出口退税保持良好态势。全年全市累计办理出口退税8395万元,其中退税5860万元,免、抵、调库2535万元,兑现了国务院出口退税新机制“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的承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干部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开拓创新意识、争先创优意识不强,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主动性还比较弱;服务基层的意识不够浓,机关指导基层不够有力、部门配合协调不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的经验总结不够,对存在的问题反馈不多;税收信息宣传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细致深入;信息共享程度不够高,增值利用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市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三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周天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全县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县委XXX作了重要讲话,xxx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县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框架进一步健全,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令人民满意、社会满意。会议还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依法行政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这次全县依法行政会议的召开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实现经济社会的二次跨越,提速冲刺全省十强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是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更大进步的誓师会、动员会。在县委、县政府扩权强镇,把房产、规划、行政执法等权限重新下放给达连河镇管理开局起步之初,我受镇党委、镇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表态发言,这是县委、县政府对达连河镇党委、政府的厚爱,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为了落实好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最大化实现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我们 1

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

依法行政工作要提高,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首位。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使镇政府的行政活动做到有治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镇政府威望和行政效率。

二、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明确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按照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二是提高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政治素质。要结合百日大讨论,加强对行政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自觉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三是提高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前学法培训及资格考试制度,使其充分认识到实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四是实行执法资格管理。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问题,严格落实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确保做到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合法,以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重视制度建设工

作,针对我镇现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同时还要狠抓贯彻落实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行政的有用制度。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清理权限,依法履职。镇政府要紧扣新农村建设实践,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扩权强镇下放的权限,进一步理清自身职权的法律依据,搞清楚法律法规明确的和工作需要协助的事项、范围、职责并严格依法履职。二是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三是强化监督,促进公正。执法监督要到岗、到人,明确监督范围、程序、监督责任,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执法监督到岗到人。

五、进一步创新举措,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尤其在处理村级财务管理、征地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群众上访、山林权属纠纷等问题,镇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不仅要做到实体合法,而且要做到程序合法。二是借助只能部门作用,依法合力化解。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正确面对问题、剖析问题,循序渐进的逐一解决问题,不断摸索和创造依法行政工作新经验、新做法,使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最终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第四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发[202_]170号 【发布日期】202_-10-24 【生效日期】202_-10-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国税发[202_]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深入领会《纲要》的重大意义。《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作为税务系统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几年来,特别是202_年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以来,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一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行政立法的机制和程序不够完善;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税收执法监督不力,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

(三)正确把握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按照《纲要》有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将贯彻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贯穿到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税务管理等工作中,不断理顺税收管理体制,完善税收立法,加强税收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组织收入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努力提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在税务系统内部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税务行政决策和立法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各级税务机关工作规程、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等制度,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建立税务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加强对税务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二)完善税收立法机制。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税收行政立法计划。规范税收立法程序,改进税收立法方法,提高税收立法技术,注重与相关部门的立法协调。完善税务部门规章立法工作,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立法权限、程序、方法及责任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增强立法及制度制定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公开性和可行性。保持税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对税收政策制度的合理预期。

(三)遵守税收立法权限。制定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规定相矛盾、相抵触,同位阶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间应保持协调一致。授权立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得转授。立法解释权属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不得擅自解释。

(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负责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职能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尤其要进行立法评估和效益分析,使税收立法既具有前瞻性,又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税法实施后,要对执行中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要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解决税法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务管理效能

(一)创新税务行政管理方式。在税务管理活动中,要转变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等手段,降低执法成本,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进程,提高管理效能。坚决贯彻加强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切实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落实、完善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纳税辅导等制度措施,提高税法的遵从度。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二)推进税务管理的规范化。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继续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程,建立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格局。按照依法设置、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根据税源分布、纳税人数量和管理技术水平等实际工作情况,科学设置各级税务机构,逐步实现税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法定化。要合理界定税务机关内部税源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各环节的职能,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将法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部门、岗位和人员,既避免职能交叉与重叠,又确保各环节相互衔接。加强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推进各级税务机关内部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确保政令畅通。建立管理效果定期评价制度,统筹分析税收管理成本和效益,及时发现管理漏洞,解决管理问题。

(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税务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按照程序正当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税收执法中的回避、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各项程序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及依法应当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税务机关所有需要纳税人周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和信息,均应通过公报、网站、报纸等媒体对外公布,并创造有利条件便于纳税人查询。要在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税法公告、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许可决定和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五)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对税务机关依法律、法规规定享有较大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要进行梳理、分类,制定具体、细化的实施办法,从源头上降低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风险。行使行政处罚等自由裁量权,要遵循法治原则,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影响。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选用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损害最小的措施和方式。

(六)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全国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认真开展考核评议,以计算机考核为依托,实行人机结合,拓展考核的深度和广度。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自动化考核第二批扩大试点工作。促进执法考核与执法监察工作的结合。积极探索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全员综合考核。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追究范围和追究形式,确保追究结果公平公正。

四、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税收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加强对税收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监督。做好规章审查工作,保证规章质量。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未经法制部门会签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对外发布。完善备案制度,依法严格审查。建立异议处理制度,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时,要及时研究处理。

(二)加强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定性的准确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继续实行大额减免缓退税款审批集体审核制度,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尊重纳税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三)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成效。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加强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完善复议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税收会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严肃财经制度和纪律。

(四)自觉接受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税务机关实施的监督,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保障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获得赔偿。认真配合监察、审计、检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积极落实监督决定。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五)切实依法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建立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信访工作格局,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按照预防为主,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五、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配合,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纲要》和《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做到长远有规划、近期有安排。

(二)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各级税务机关要于每年年末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重点报告本机关当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同时,对上一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要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状况作为评议考核的重要标准,并与干部使用相结合。对依法行政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四)做好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全员法律培训,组织广大税务干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从事本职工作所需的专门法律知识。继续实行税收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未取得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加大税法宣传和普法工作力度,逐步形成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相适应的外部法制环境。

(五)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构,不能成立专门法制工作机构的税务机关,要配备专职税收法制员。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培养、选拔、配备一批法律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在经费、手段等方面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五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读后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读后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我国继1997年提出依法治国方略、1999年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和国务院于1999年发布《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等举措之后又一为促进我国法治建设所出台的重大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不仅是我国政府为在未来把我国建成法治国家所做的全方位探索,而且是对我国自建国以来在法治建设上所取得的成就和在法治建设中遭遇的各种挫折的全面总结。

初读这份文件,我十分好奇其外在表现形式。从其名称看,作为国务院向各级政府下发的一份行政文件,我们当然不能将其归入行政法规一类。从该文件的下发对象和文件内容考量,这其实不能算了一个法律,只能算国务院的一个行政规定,即通常意义上的“红头文件”。这就引发了我的一个疑问,即国务院为什么会以一个在立法意义上都算不上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规范、引导下级政府行政行为的书面载体呢。我想应该是由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促成的吧:首先是有关规范政府法治行政规定一般只能散见于各个行政法分支法中的零碎性规定。通常要将其与授予行政主体权力的规定配套,因而据其性质我们很难将专门规制政府法治行政的规定在法理上加以概括、分类并组成一部专门性法律。这正如同我们不可能制定出一部行政法典一样。因此,我们不用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出台这个有关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自有实践操作可行性上的考量。其次,既然这个文件主要为国务院指导受其管制的下级人民政府而制定的,为提高实施效率和降低实施成本,“红头文件”的形式无疑是当前我国行政模式下最可行的方法。结合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了解这份文件不是法律文本,而是一份“红头文件”。因此,其在语言表述上注定会少些法律的严谨,多一些政策的口号与感召。而该文件名称尾缀的“纲要”一词,则意味着该文件的规定以笼统性、综合性为主要基调;这在侧面上降低了该文件的可执行性。

在具体内容上,纲要可以分为十一部分共四十二小点。第一部分的内容主要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该文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仅是我国先前制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延续,更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息息相关。第二部分的内容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在本部分内容中,有关指导思想的部分我就不赘述了。让我感兴趣的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所要达到的目标,其主要有: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立法建设、保障法律实施、建立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社会矛盾的有效防范与化解、行政权责机制的完善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种素质的提升等。可以说纲要基本把法治社会的各个必备要素都囊括进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之中,但我个人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应在于法律的实施要得到有效的保障。何家弘教授在其法学随笔《从通俗到深奥——法治文化杂论》一书中数次强调“制定了法律却得不到有效实施对法治建设造成的危害比法律缺位尤甚”。细究起来,若是法律缺位,我们还有以立法加以补救的机会;若已制定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则我们再难获得补救的机会了——因人们已然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仰乃至尊重!因此,我很希望在如此多的目标之中,我们能够分清主次,突出保障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性。

第三部分是关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及基本要求的规定。在这里,让我产生疑问的是既然写的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但第四小点通段的政策性描述让我想象中简短明了又不失深刻的基本原则一般形象荡然无存。既陷入政策的汪洋大海

之中,我自然找不到基本原则的北;于是想到用脑子惯有的法治行政原则来个统而代之吧。抛开对基本原则的遮遮掩掩,纲要对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倒是简洁明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无不是四字短语。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类似,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名目繁多,但在笔者看来,所有的基本要求其实可以归结为一点——合法行政。我认为,纲要所定的基本要求过多,也有点花哨。其实对于政府依法行政,我们只须提一点要求即可,那就是合法行政。其他所有的要求,或多或少都可以从合法行政中引申出来。

第四部分的内容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但从这个标题,我变发现了其不严谨之处:政府的职能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此处的法律仅限于宪法和狭义上的法律。既然如此,作为国务院下发的“红头文件”,纲要有何权力要求下级政府转变职能呢?通告联系下文的规定,我想此处的“转变职能”实为措辞上的失误。因为纲要要求政府做到市场的事由市场自己说了算,这意味着政府时有越权介入市场之嫌。因此,我觉得此处的“转变职能”若改成“禁止政府越权”会使纲要上下文更衔接。即使其在用词有些尖酸以至刻薄了。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上,我觉得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都是我国现阶段正在实施并已取得较大进展而且在未来还需更加深入推进的制度建设。

第五部分的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方面,我认为这是我国现阶段尤其应该重视的制度建设领域。我们经常听到“拍板”这个词,而且其前缀往往是领导。这就反映出当前我国存在的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的短板。虽然“领导拍板”可以将行政的效率发挥到极致;但同时也可能带来“专权”、“独断专行”等的泛滥以至造成贪污腐败乃至危害法治。而且,历史也已经证明即便是精英政治也难免因民主决策程序缺失而出现愚蠢的决定。因此,民主决策制度无疑是当前我国社会十分需要的。同时,应当指出的是,此处的民主决策不应只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民主决策,在特定情况下,还应将普通公民纳入民主决策的主体范围。

第六部分是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在此我仍是旧话重提,即当前我国的主要任务不在制定法律、建设制度上。而仍然应集中在现有法律的执行与制度的遵守上。在这里我并不是说新制度的建设不重要,但实在是如果我们连已有制度都不能使之有效运行的话,我实在想不出一项高质量的制度被建立之后会发生高过现有制度的实际作用。很明显,如果没有很好的执行措施,即便是上帝之法,我们也无从感受它的万丈光芒!因此,在高质量制度的建设上,我认为我们应在既有制度得到良好运行的基础上,再根据依法行政的需要,在确保其被制定后能得到有效实施的基础上,才能着手展开新制度的创设。

第七部分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这个标题又引发了我心中的一个疑问:难道依法行政的参与者只能是行政机关(规范地讲是行政主体)吗?普通公民能否进入到依法行政中乃至发挥一些作用呢?我想这个标题的出现,与我国一贯的“行政本位论”的影响有着密切联系。并且这也涉及到依法行政或者法治的形式问题。虽然我国已普遍认为法治规范的主要对象是政府,是行政主体;但在“大政府、小市民”思维的惯性影响下,我们似乎仍未扭过关于法治规范对象的最后一根神经,这也间接促成了行政机关单方推进依法行政思路的产生与传播。

第八部分是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这部分的内容即通俗意义上的行政调解。行政调解往往涉及被调解人的切身利益,鉴于行政机关本来面目上的强势地位,我认为我们今后在涉及行政调解制度,引导政府介入民事纠结解决上要淡化行政机关的权力影响,增强调解过程的民主性与透明性。如此才能做到高效、便捷和低成本。

第九部分是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我觉得这是除保障法律实施之外我国推进依法行政最重要的一块。在某种意义上,没有监督,就没有守法者;有监督没处罚,守法者的守法预期仍会很低。因此,监督与处罚如同太极之阴阳,少不得一方。我认为,无论是加强人大政协对政府的监督,还是人民法院的外部监督,抑或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公民监督等,我们都应保证监督后面紧跟处罚。一旦监督到违法行政行为,立即予以处罚,如此才能发挥监督的最大威力,把好法治行政建设的关口。

纲要的最后两部分其实已经与法律制定、制度建设无关,而主要关乎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及政府能力的养成。政府只是一个组织,其任何活动都必须有特定的人去代它完成。在一般情况下,该特定的人就是政府所属工作人员。因此,依法行政的实现迫切需要高素质的执法人员。既然我国的法治之路正在进行中,那高素质执法人员的欠缺也是必然的。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便势在必行了。根据上文,既然我国的法治进程仍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跨越式发展,政府主导了依法行政。为着依法行政的顺利展开,加强政府对依法行政的领导便毫无疑问了。

虽然我对该纲要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疑问,但我无法否认它在我国完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道路上的里程碑式的作用。既然我国的法治还在法治中,还面临着种种问题,我们自然也不能苛求纲要能跨越实践的鸿沟而达至尽善尽美。吾对我国法治之期望,犹如对此纲要一般,虽尽苛刻之所能,但求早日达成众人之所愿。若此,不复求哉!

国税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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