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关于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2-897266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3 12:55: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共保定供电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保供纪

[202_]5号文件要求,在公司范围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做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市公司纪委将近几年来电力系统发生的部分案例整理后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案例材料。

二、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危险点查找工作,并针对查找出的危险点提出整改措施。

三、各部门将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情况、腐败风险汇总表及腐败风险工作报告(见附件1)于3月30日前报监察审计部。上报材料不合格的部门推倒重来。

四、中心组学习查找及报告材料有办公室负责。

附件1:腐败风险防范实施细则

附件2:近几年来电力系统发生的部分案例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第二篇:百节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

百节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

实 施 意 见

各村(社区)支部、村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做好新形势下我镇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切实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作为防范邪教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长期开展下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2_年百节镇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反邪教、防渗透、促和谐”为主题,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切实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由阶段性活动转变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邪教滋生蔓延的土壤。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反邪教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结合点,通过党内教育、舆论宣传、社会动员等多种途径,深刻揭露“法轮功”等邪教的反动政治本质,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邪拒邪的能力,进一步营造“反邪教、防渗透、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主要内容

202_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要继续以农村地区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消除空白点;同时,向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把反邪教警示教育引向持久深入。教育的重点是要通过剖析“法轮功”、“门徒会”等有关案件,揭露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欺骗手段和危害性,讲清邪教与宗教的区别,深刻揭露

“法轮功”邪教已经沦为西方反华势力政治工具的反动政治本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防范抵制邪教的意识和能力。

1、结合党内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报告会、书面情况通报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内教育,重点是在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中,集中开展以“强化政权意识、抵御和平演变”为主题的党内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从反和平演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2、结合科普与法制宣传。结合“科技下乡”、“科普宣传”、“科技兴农”、“五五”普法等活动,揭批“法轮功”等邪教伪科学、反科学的真实面目和藐视法律、践踏法律的罪行劣迹。

3、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师德教育、德育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等内容,举办各种主题活动,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揭露“法轮功”等邪教罪恶本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辨别是非真假的能力。

4、结合宗教行政管理工作。通过对宗教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宣传培训,讲清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宣传防范和抵制邪教渗透的知识与方法,积极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反邪拒邪。

5、结合侨务管理工作。通过对侨眷侨属的宣传培训,宣传防范和抵制邪教渗透的知识与方法,鼓励侨眷侨属以各种方式向境外的亲属宣传国家政策,鼓励文成籍侨领和华侨华人团体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

(二)实施步骤

1、组织准备(202_年3月中旬):主要是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发放宣传资料。

2、培训教育(202_年3月下旬-7月):主要是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培训;结合开展“无邪村、单位”、“反邪教示范校园”等创建活动,对广大农民群众、青少年学生等进行宣传教育。

3、督促检查(202_年8月):镇综治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地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总结验收(202_年10月):镇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警示教育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就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进行调查,发现和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对于警示教育活动不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反邪教警示教育是防范邪教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村、镇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共同参与,镇综治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把警示教育作为防范邪教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镇综治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并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二)分类指导。要积极组织开展“重点人群警示教育示范点”,总结和推出一批对基层干部、农村群众、学校师生、流动人口等各类群众有效开展警示教育的典型。对不同地方和不同对象,警示教育重点和方式要有所区别。邪教问题严重的地方要确定重点,多用生动案例教育群众。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基层社会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充分发挥乡村宣传栏的阵地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反邪教信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宣传。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有条件的村要逐步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集中的、长期性的警示教育。

(四)建立机制。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反邪教警示教育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就开展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要求、形式载体、经费投入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建立完善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由集中教育向长期教育的转变。

中共百节镇镇委员会

202_年3月12日

第三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本文作者:王丹 好范文原创投稿

“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王丹

当前,全国法院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

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牢固树立警示教育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认真领会警示教育活动的基本内涵

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廉政责任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再次,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判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审判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治理念。

二、按照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审判方式改革首先是理念的变革,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理念对其进行指导,容易导致改革的盲目性,理念的匮乏会造成思想的混乱、信仰的缺失,仅靠口号和群众运动式的动员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一)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廉洁、高效

司法的独立性是裁判公正的前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预。司法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秉公办案,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严格执法。同时,人民法院的裁判权事关生杀予夺,更必须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秉公用之,谨慎用之。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尤其要注意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确保裁判结果公正

裁判公正是指裁判客观真实,合情、合理、合法。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对审理的案件,能够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裁决。裁判是终结诉讼程序、启动执行程序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司法活动。因而,裁判是否公正,在整个司法公正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和深远影响。结果的公正是裁判活动应有的要求,也是诉讼当事人的期望所在。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只有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要实现裁判公正必须做到:

1、认定事实客观真实。事实客观真实,是裁判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事实失实,则无公正裁判可言。因而,我们在认定事实时,一定要依据证据判断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力争使裁判事实客观真实,要坚决杜绝主观臆断,虚构甚至歪曲事实的现象发生。

2、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是裁判的依据,是判断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一般来说,适用法律正确则裁判公正,适用法律错误,则裁判不公。适用法律正确,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都适用正确。

3、自由裁量合情合理。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能否做到合情、合理,也是判断裁判是否公正的一个标准。在很多案件中,由于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较大,自由裁判选择不当也往往造成裁判不公。因而,审判人员一定要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争使裁判合情合理。要坚决杜绝假借自由裁量权,进行不公正的裁判。

第四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院活动下发的《全市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现将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省法院“廉政监督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部署,以及院活动办下发《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查摆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制度,制定措施,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二、方法步骤

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从202_年9月10日开始,到202_年11月末结束,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一是学习省法院《全省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省法院院长在省法院“廉政责任集中教育月”和“廉政监督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中院院长今年5月23日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院党组关于当前法院突出问题解决

中注重解决“三案”问题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全省优秀法官”和“十大廉洁法官”的先进典型事迹、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通过部门组织学习,使本部门人员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严峻事迹、更加深刻理解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一份心得体会文章。

(二)剖析查摆阶段(9月21日至10月25日)。部门党支部会、集中上党课、组织心得体会交流。通过自查、互查,剖析本部门人员自身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领导干部按照院《方案》部门长对6个方面进行剖析。其他人员剖析7个方面的问题。

个人要有剖析材料,并在部务会上进行报告,接受大家评议。

(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0日)。部门对查摆出的问题,从主观、客观方面深刻分析原因以及可能产和的危害,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院制度、部门制度办事。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部门认真总结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认真分析不足,明确整改和巩固成果的措施。

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活动办。

三、有关要求

一、部门重视,积极参与。部门长起带头作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和剖析材料。积极参加部门会议,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正确对待他人的评议,虚心听取不同意见,诚恳接受帮助。

二、合理安排,统筹兼顾。把年底前的工作与警示教育安排好,做到工作与教育两不误,双促进,使用教育效果达到最好。

三、认真组织,敢于触及问题。结合本部门人员在剖析中查摆的问题,部门长进行讲评,对部门中存在问题不敢讲、讲的不透、说明不清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做到整改到位,并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第五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

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

时间:202_年10月29日

地点:本院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吕德芳院长

记录人:王普文

出席人:莫展荣、杨雯麟、张尚义、王炳益、王思实

列席人:办公室主任邹抒君、立案庭庭长王建修、审监庭庭长卢慧珍、刑庭庭长黄河

会议内容:

吕德芳院长:根据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召开集中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前,党组班子组织各部门、各岗位有关干警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廉政风险点,广泛向干警群众征求意见,认真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交心活动。

吕德芳院长:根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代表党组领导班子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自觉服务方面存在不足,普遍存在单纯的业务思想,对社会大背景,老百姓的诉求了解不足。二是落实以人为本方面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落实司法为民精神不到位,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因为案件质量不高等因素间接损害当事人利益。三是司法职权的使用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对工作中的争议和问题,不能理性地解决。班子存在的这些问题,1以后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吕德芳院长:根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现我做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换届选举期间,组织让我来隆林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主持隆林法院的工作,四个多月来,在班子成员的支持配合下,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照警示教育活动,我个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2深入基层调研不够;

3、与干警的沟通交流不够;

4、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抓地不够紧。存在以上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认真克服并切实加以解决。根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现我对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给予批评建议,希望各位成员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对莫展荣副院长的建议:业务学习不够,司法职权的使用不当,建议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各部门业务的指导能力。

对杨雯麟副院长的建议:领导方法与领导艺术有待提高,建议对工作有侧重、主次之分,提高领导工作能力。

对张尚义副院长的建议: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建议加强对分管工作督查管理力度。

对王炳益组长的建议:组织纪律有松懈思想,建议加强组织纪律,做好干警的表率。

对王思实科长的建议:向领导汇报工作主动性不够,建议积极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莫展荣副院长:我完全赞同院长对我批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以克服、改正。对照警示教育活动的要求,我主要存在一些问

题:

1、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

2、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3、司法职权使用不够妥当。存在以上问题,本人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进行整改。

杨雯麟副院长:我虚心接受院长的批评建议。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来,我认真对照查摆内容,剖析原因,本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

2、自己的领导艺术有待提高;

3、工作不够细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加以克服和改进。

张尚义副院长:我虚心接受院长的批评建议。对照警示教育活动,我认真对照检查自己,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理想信念不够牢固;

2、工作作风不扎实;

3、司法为民意识不强。今后,我一定加以整改。

王炳益组长:我完全赞同院长对我批评建议。对照警示教育活动,本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

2、工作缺乏积极主动精神。今后,我一定加以整改。

王思实科长:吕院长对我的批评建议,我完全赞同。对照警示教育活动,我深刻剖析存在原因:

1、政治理论有待加强;

2、理论联系实际不够;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今后,我要进一步克服和改进。

吕德芳院长:刚才,各党组成员分别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围绕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自己存在的不足及根源,并说明了改进方向。现在,我代表党组进行表态性发言。

吕德芳院长强调: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通过集中学习、个别座谈、暗访抽查、督查指导等方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把它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大局观念,集体主义观念,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照好镜子,把好尺子,找准差距,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二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的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四要结合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严守廉政防线,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更加良好的法院和法官形象。

关于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