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治理三乱 承诺书
渤海中心校“治理三乱”承诺书
根据教育局党委202_年7月8日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针对以往家长反映的部分学科,部分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推销教辅资料的违规行为,我校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在暑假积极开展“三乱”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活动通知要求和我镇实际,现对教师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有偿补课。
2、学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偿办班提供场所、设施。
3、全体教师不得组织和参与校内外租用场所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为他人补课(包括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4、不得在外租用(或在家)办午托班,晚辅导班。
5、不得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或从事有偿补课。
6、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
7、不暗示或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或学习用品。如有违反者,学校将按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没收个人所得,安排到偏远学校支教一年以上,停发学校一切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参加各种评聘,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报请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承诺人:马延海202_.7.9
第二篇:治理“三乱”承诺书
治理“三乱”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自愿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的各项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思想、文化、业务水平,遵纪守法,教书充人,为人师表。不做违反规定,有损教师职业形象的“三乱”行为,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受聘于民办教育机构和校外其他各种形式的文化补课班、培训班兼职或任课。
二、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各种校处文化补课班、培训班做招生中介。
三、不动员或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校外的各种形式的文化补课班和培训班。
四、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类资料、书籍等商品。
五、不在校外任何场所为学生有偿或无偿辅导文化课、办文化补习班。
六、不利用中午和放学期间为学生有偿辅导作业。
七、不违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收费。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任何私利。
如果违背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一、党、政纪处分。
二、收取学生或家长的补课费用全数退还。
三、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不晋升薪级工资。
四、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不聘任高一级别职称。
五、对屡教不改,发生“三乱”行为被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换岗、待岗、低聘、直至解聘处理。
六、接受全市新闻媒体通报批评。
学校:老金厂学校
校长:
承诺人: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师各存一份。
202_年2月18日
第三篇:治理三乱承诺书
长山中心小学教师“三乱”治理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组织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活动,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长山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不参与不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不擅自到校外补课班兼课。
4、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5、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6、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7、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承诺人签字:
长山中心小学 202_-3-12
第四篇:治理三乱承诺书
太村镇小学教师“三乱”治理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太村镇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办课后班或为社会托管和个人介绍学生。
4、不擅自外出兼课,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镇小学校长(签字):
承诺人签字:
202_年3月7日
第五篇:治理三乱教师承诺书
江集学区中心校治理三乱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 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办班、乱收费、违规订购教辅资料”问题,江集学区中心校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 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2、不自立名目乱收费,3.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 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4、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 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江集学区中心校
202_.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