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
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状
为落实省、市、区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认清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2、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觉悟,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等规范文件。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地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主题教育。
4、带头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公办学生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及“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三不”,即:不把自己的学生带到社会上补课;不参与其他教师组织的补课行为;不参与民办教育机构和无照办学机构的补课行为。
二、责任追究
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办班补课或上新课,在职教师不得在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兼任教学工作,在职教师不得利用寒暑期期间进行有偿补课,对违反规定的教师,根据锦教纪字
[202_]7号文件和锦教办[202_]5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根据情节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处分。
1、对初犯者给予行政记大过、职称降低一级、没收全部非法所得的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三年内不得撤销,降低聘任的职称三年内不予恢复聘任。
2、对再犯者并给学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除上述处分外,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调离本校、交流到其它学校直至开除。
3、涉及到的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参照锦教纪字[202_]4号文凭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北湖小学
202_年7月20日
第二篇: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
涓桥中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
为落实省、市、区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认清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2、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觉悟,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等规范文件。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地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主题教育。
4、带头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公办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及“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四不”,即:不把自己的学生带到社会上补课;不参与其他教师组织的补课行为;不参与民办教育机构和无照办学机构的补课行为;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责任追究
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办班补课或上新课,在职教师不得在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兼任教学工作,在职教师不得利用寒暑期期间进行有偿补课,对违反规定的教师,根据上级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根据情节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处分,并上报贵池区教育局处理。涉及到的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参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贵池区涓桥中学
202_年3月20日
第三篇: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上古城小学202_-202_学年第二学期
关于开展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我校根据上赛什镇教育辅导站和县教育局有关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我校决定把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守纪律 讲规矩”活动的重要内容,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学校决定从202_年2月27日开始在全校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此次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重点为:①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②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③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④在职教师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⑤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2月27日至3月末)(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贺才年
组员:王登梁
邵金鹏
李跟兄
(2)学校以召开全校教师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3)学校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4)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治理有偿补课宣传力度,加深氛围布置。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4月1日至5月末)
(1)组织本校教师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有关文件精神,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2)认真开展自查,逐年段、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的教师不上讲台。
(三)检查处理、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
(1)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2)研究制定完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前三阶段工作经验及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总之,学校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教育和规范教师行为的标准,要强化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上古城小学 202_年2月27日
第四篇: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为了有效落实文件精神,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我校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有关处室的工作职责,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决定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行政人员协同配合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海春涛
副组长:车燕飞
组
员:张成裕
赵国强
高有良
赵满强
陈东亚
二、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我自治区、市县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不为利所获,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具体工作情况
1.认真开展自查,逐年级、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个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的情况。
2.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做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3.学校通过召开校监会、家长委员会、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效果明显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活动。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通过校监会、家长委员会,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我校教师队伍。
红寺堡区燕宝小学
202_-04-20
第五篇: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状
为树立中山学校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坚决刹住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乱补课之风,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_】5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治理内容
1、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内、外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及辅导等行为。
2、在职教师参与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人员组织的针对学生文化课补习辅导等行为。
3、在职教师在校内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以其它之名举办的奥数、特色英语、作文辅导等有偿补课及辅导等行为。
4、校领导为教师或社会办学人员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二、治理办法
1、学校将202_年定为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年。
2、坚持抽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
3、根据群众举报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4、强化对全校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等重点教师的有效监督。
三、处罚办法
(一)对违纪教师的处罚办法
在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对顶风违纪教师除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外,将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罚。一是解聘教师聘用合同。
二是违纪教师3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待聘教师3年内不得聘任。
三是教师工资降为2级,且3年内不得恢复。四是取消教师曾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不再作为依据。
(二)对学校相关领导的处罚办法
实施连带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哪个科目的教师出了问题,要由所在教研组长、教导处、分管领导负责,对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免除其职务,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学校存档一份,教师办公室一份。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状
(后附相关内容)
校长签字:
学校公章:
教师签字: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状
中山学校 202_年3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