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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告诫书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22-994432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3 14:49: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行政效能告诫书

行政效能告诫书

()行效告字第号:

根据调查核实,确认你违反了的规定,根据第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实行行政效能告诫。

请你在3天内对相关情况予以说明,将检讨书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2_年4月23日

第二篇:效能告诫书

关于对XXX同志效能告诫的决定

各执法中队、股室:

XXXX年X月XX日下午市效能办到我局例行效能检查发现我局XX办公室工作人员XXX在办公室上网玩游戏。市效能办已向我局发出书面通报。鉴于XXX同志的违规行为,我局党组会议X

月X日上午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志效能告诫一次。

XXXXXXXX

XXXX年X月X日

第三篇:行政告诫书

行政告诫书(回执)

〕号

本人(单位)同意接受连云港市烟草专卖局就一事实施行政指导,并将按告诫事项执行,以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当事人(签章):XX联系电话:XXXXXXXX

行政告诫书

指告〔〕号

经营地址:XXXXXXXXXXXXX)

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行为,已违反《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第项之规定,鉴于你(单位)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提出告诫,请立即(或于20年月日前)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纠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你(单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如果你(单位)同意接受指导,请在回执上签章。你(单位)有权监督我们的行政指导。感谢你(单位)的理解支持,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卷烟市场秩序。

承办人(签章):XXX 承办人(签章):XXX

地址: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行政机关章)

第四篇:行政效能告诫制度

从江县建设局

行政效能告诫制度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效能告诫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的一种方式。

二、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但尚未构成政纪处分的,应给予行政效能告诫。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告诫:

(一)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二)因决策失误,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四)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的;

(五)不遵守机关工作制度,经领导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六)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

(七)其他需要给予行政效能告诫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单位分管领导行政效能告诫:

(一)因分管的工作人员行政效能问题一年内被投诉3起以上,并经调查属实的;

(二)对县行政效能监察室转办的属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件督办件,不认真查办,故意拖延、隐瞒、不处理的;

(三)因分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 1

治理的;

(四)因分管工作发生责任事故或因失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单位行政首长行政效能告诫:

(一)本单位当年行政效能监察考核被“黄牌警告”的;

(二)本单位因行政效能问题一年内被投诉5起以上,并经调查属实,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对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给予行政效能告诫而不予告诫的;

(四)本单位行政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五)发生责任事故或因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五篇:行政效能监察告诫制度

苇湖梁街道行政效能监察告诫制度

为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约束性的原则,建立配套的监督制度,即告诫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行政监察法》及街道全年评比检查标准制定。

二、执行机构:机关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行政告诫:

1、工作人员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导致办事效率低,群众反映强烈,以及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

2、违反工作纪律和办事效率规定,尚不够纪律处分行为的;

3、被群众反映或举报的工作人员,经调查情况属实尚不够纪律处分的;

4、违反街道有关规定及全年工作考核标准有关条款,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科室综合评比检查中,工作人员扣10分以上者。

四、工作人员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当年目标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一年内被告诫两次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一年内被告诫三次的,向任免机关提出给予降职处理的建议或调整其工作岗位。

五、工作人员被告诫要对其主管领导进行考核。即:主管领导分管的科室人员一年内被告诫累计5人次以上,将扣除主管领导年终奖的10%。

六、对给予行政告诫的人员由效能监察办公室发出告诫书,行政副职由主任告诫,党群副职由工委书记告诫,科级以下人员由效能监察办告诫。

七、年终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通报告诫制度执行情况。

行政效能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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