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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编辑:梦里寻梅 识别码:22-1011366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7 00:52: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3.2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编制评审报告

3.3文管员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部门、车间、班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程序

4.1制订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f.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g.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1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3评审

4.3.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3.2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4.3.3主要负责人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4修订

4.4.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4.2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5宣传培训

4.5.1安全管理员和管理部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篇: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3.2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编制评审报告

3.3文管员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部门、车间、班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程序 4.1制订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4.1.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4.2内容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

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4.2.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f.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g.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3评审

4.3.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每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3.2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4.3.3主要负责人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和具体计划的实施。

4.4发布与使用

4.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相关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公司以正式文件发布到相关管理部门、车间,要求认真执行。

4.4.2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修订后,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公司重新以正式文件发布到相关管理部门、车间执行,对原文件收回,废止。

4.5修订

4.5.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他相关事项 4.5.2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4.6宣传培训

4.6.1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布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

4.6.2由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及其他因素致使公司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的,公司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重新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

第四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附件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八、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对分包单位和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1.3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1.4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员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1.5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7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2.2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2.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2.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3.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3.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3.4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5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3.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3.8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3.9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10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11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3.12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4.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5.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5.2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费的使用。

5.3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6.2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6.3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4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6.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6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6.8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7.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7.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7.3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7.5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7.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井字架无限位装置,无防坠落装置,无上下防护门,无防雷措施,钢丝绳不按规定布设,每一项不符合的罚50元。卷扬机绳筒无防护罩的罚50元。

3、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4、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5、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6、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7、塔吊、井架、脚手架按要求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每项罚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9、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10、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1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及井字架、塔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3、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14、高空抛物者及酒后高空作业者罚20元,吊篮乘人罚100元。

15、木工棚吸烟者及外架上乘凉、嘻闹者罚10元。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第395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客观实际,通过积极介入并专项治理,全面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真正促进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档次,上台阶,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措施,保障生产安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作业安全。

第三条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及有效使用,依据客观现实,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账户,专户存储,独立使用,立项审批支付;

第四条

“安全费用”涉及的范围,从广义角度上讲,包括安全劳防用品资金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联系实际情况,并与“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相区别,本规定中“安全费用”主要批以下七个方面:

1、“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配备到位;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进出料)口,要求防护设施到位,并定型化、工具化;

3、临边防护及坑边防护的设施费用;

4、外架子围护及脚手片:外架子搭设为工程建设生产的必备条件,暂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但其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和脚手片应根据安全要求实际铺设,在“安全费用”中开支;

5、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按三相五线制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的总配箱、分配箱和开关箱;

6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机械设备等的防护设施费用;

7、其他有安全要求的特殊项目可协议商量确定。

第五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额以本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分段累进计算:300万元以下工程协议商定安全费用(至少工程造价的1%):300-6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7%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600-10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6%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1000万元以上部分至少按0.5%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合并累计;

第六条

安全费用采取协议预提的办法进行提取,或自有资金或向企业申请贷款(额度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计算办法,贷款利率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同)建立安全费用专门帐户;后经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可在日后的工程款到帐时作逐步适当抵扣;

第七条

以工程结项时为安全费用所需检测点,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结果,评估安全费用大致所需。若尚有缺口存在,企业:应要求项目部追加安全费用并强制执行;尚有余额的,现场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直至工程顺利结束;

第八条

安全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清;

第九条

保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第十条

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及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分公司(工区)安全员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分公司(工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

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必须通知分公司(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井架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分公司(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分公司安全员(工区)实施操作。

3、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分公司、项目部消防情况,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油漆、电工等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六、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七、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八、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领导。

十一、公司规定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具体规定如下:

(1)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2)易燃废品堆放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3)施工现场道路夜用要有照明,不准在高压线下设临时建筑和堆放可燃材料。

(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少于3.5米。(5)工地要不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或蓄水池。

(6)临时工棚、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地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7)临时工棚(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外,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米,宿舍距伙房、仓库、汽车库不少于12米,距少量易燃贮藏室不少于30米。

(8)临时宿舍、食堂高度不低于2.5米,每幢宿舍住人不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3、一切电线均须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不许乱拉,动力、照明线要分开,不许混用,严禁使用电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产。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伤亡,或虽不在生产劳动岗位上,但由于生产条件或生产设备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属于因工伤亡事故。

二、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

重伤事故:二人以下有不同程度伤残情况发生。以下均属重伤事故; 伤势严重,需进行大手术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受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脑震荡;

手指断指一节一能上能下,脚趾断三只以上,或手、脚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或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

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发生一般事故,地安全人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员,并作好记录; 发生重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公司安全科或项目部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科报告。

五、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认真对待。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工地负责人要指定专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尽快抢救伤亡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扩大。

七、事故发生后,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八、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做好登记。,一般事故应在一星期内结案,由分公司安全员将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重伤事故应在一月内结案,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三个月内结案,由安全科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单位。

九、各项目部和工地负责人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各项目部和施工点对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其它阻挠刁难、拒绝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调查人员在调查处理事故中,要公正客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十二、凡有上述二项所述行为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处理。

十三、对事故处理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四、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水平。

1、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刑法(113-115号)、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公司内外事故教训等。分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的概况及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曾发生的事故原因及教训,一般性的防火、消防知识,尘毒预防和急救常识。项目部、班组级教育为: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经考核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对本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持证上网。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人员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上岗操作。

4、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5、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下列部门负责,公司内专职安全员上岗培训由公司职教处负责;特殊工种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其他培训由下属各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6、各培训上岗获证后原件由公司档案室留档,下发复印件由分公司、质安科、项目部留存备查。上岗证复审或换证工作由公司职教处和安全处共同负责。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三、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火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上岗操作。

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8、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9、设置的立杆应等距,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米。脚手架离墙面不宜大于20cm。大于是20cm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cm。

11、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cm,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 cm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3道,高度分别为1.2m、1.8m、0.3m。

1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设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3、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5、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8、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掷。

19、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20、搭设过程中,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准。

21、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常用危险化学品有: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为了防止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在生产购进、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严格管理。

一、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面声明书,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二、对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使用单位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标签,了解安全技术,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工作者和培训。

四、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空室内,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五、化学危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电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六、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七、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

仓库或地点存放;化学危险品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八、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库后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同时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九、对使用化学危险品的职工,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十、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行为,并有权检举和控告。

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一、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贯彻“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既有利于生产,有方便职工生活。

二、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三、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及动力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的要求。

四、易燃易爆仓库、发电机房、变配电室,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临时油库、变压器应远离生活区或50米以外,并设防火防晒,外设围栏。

五、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拆挪,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六、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桥头和急转弯处应设限速标志。

七、施工道路、料场、拌合站、预制场、停车场应有排水设施。

八、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存放,并分类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及其它散料应成型堆放,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一、现场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必须用绝缘物支撑,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不得将电线源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室内照明线路应用交瓷夹或新型材料线路板固定。②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③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④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得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三、在架设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单斗挖土机等不得在架设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其重壁钢丝绳、铲斗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垂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5米。

四、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销,应有防水箱并加锁。箱内禁止存放杂物。发电机房配电室不应漏雨,保持通风良好,并应配有防爆设施。

五、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地面变压器设绝缘台并装设护栏,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应尽量保持三相平衡。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七、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及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九、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采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

十、现场变(配)电高压部位处,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进行维修,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有人触电,电气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后进行抢救和灭火。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

一、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叉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交通危险路段要悬挂“危险、限速标志或禁止通行标志,夜间用红灯示警。

二、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管道、电缆和危物、有毒气体以及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施工负责人必须向操作工人详细交底,采取安全措施。

三、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械、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禁止挖斗前车辆驾驶上方回转。

四、在靠近建筑物、设备、设施、电线杆等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开挖沟槽(坑)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人工挖方必须保持横向2米,纵向3米安全距离,放坡须自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

五、高坡边坡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带,弃土下方或有滚石危及的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坡下严禁通行。清理路堑边坡上的块石、松动土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作业人员需带安全帽,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六、施工中如发现小体滑动,坍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时停工,撤出人员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滑坡路段、开挖挡墙基槽,严禁全面拉槽开挖。

七、人、机配合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应交替进行,如必须在机械工作范围内进行人工作业,应停止机械作业。

八、沟槽(坑)回填土、石时必须在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严禁从一侧直接填入,槽(坑、沟)下方不得有人作业。

钢筋张拉安全规定

一、清楚所用张拉设备(含千斤顶、高压油泵、液压控制台等)的规格、型号、性能。检查油泵、千斤顶、压力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过校正和标定,是否符合施工工艺和规范要求。

二、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砼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支撑圆锥处,小活塞应居中心,回油后活塞能自动退回原位。千斤顶在最大压力下停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千斤顶作业时,构件两端严禁站人。四、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安装锚具和千斤顶时,应使张拉力的作用线与应力筋受力的中心线一致,不得偏扭,严禁工作油压力超过额定压力。

五、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牢固,不得明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张拉到应力值时,应先断电后锚固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浆砌片石或砼板块的砌筑安全规定

一、砌基础墙,操作前必须检查槽帮,如发现土壁裂纹。水浸或变形等有坍塌危险时,应先采取措施有效地安全处理,并应检查清除槽边有坠落的危险后再进行操作。

二、墙身砌体在1.2米以上时,应由架子工按承重架子标准搭设脚手架,高度超过4米,必须支搭防护网及护身栏、挡脚板。

三、在架子上不准向外打石料、板块、护脚栏上不得坐人,不准站在砌筑的墙上操作或行走。

四、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不得在架子上进行,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不陡异有防滑条。

五、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不准有人操作,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六、喷浆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严格操作顺序,不得单人作业,作业面内他人不得逗留。

砼拌合站岗位安全规定

一、拌合场地应具备水、电源、运输道路、堆放砂石料和搭建水泥库的条件。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础上,操作点应设平稳的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上下应设扶梯。

二、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操作平台应有良好的防雨设施,搅拌站所有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装置。

三、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要重点检查,设备安装稳定牢固情况,电机联接与绝缘情况,离合器、制动器、升降(特别注意限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端裂或破损等。确认良好后,进行空载运转,经试轨,全部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四、装载机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和通过。备配料斗应有牢固的挡板,料斗内装料不宜过满,防止混料。

五、搅拌机运转中,严禁用工具伸入料斗内拨弄,需要在料仓内检修时,应停机。修理时应在机上挂牌,注明“仓内有人,切务合闸”或设专人看护。

六、搅拌机运转中,起落料斗时,严禁在斗下作业或行走。需检查时应将保险链挂牢。作业结束时,应将料斗放下,落入坑内或平台上。严禁从搅拌机壳的盖上或边槽邦上面行走,以免滑落搅伤。

七、搅拌机运转时,严禁用工具或将手伸入搅拌机内。需要进入搅拌机内检修或清理砼结块时,必须先拉下电闸刀,切断电源,外面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搅拌机操作处。电焊工岗位安全规定

一、电焊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合格证,方内单独作业。

二、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水闸箱内,并搭盖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电焊工具及电焊变压器闸刀开关、配电盘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外接地;开关闸箱要加锁,导电线绝缘可靠。电焊机一次线不宜过长,必须增长时须挂起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三、电焊时必须配戴面罩等必要的劳保用品,电极夹钳要能稳固的夹住焊条并不传热、不导电。潮湿天气工作时要穿胶鞋或用绝缘台,进行电焊时要戴石棉手套,在脚手架上要系安全带,最好要用头盔。

四、除电焊机上轮线接头可由电焊工自行连接或拆除,其它电源线应由电工负责装拆。电焊工不得用手去触及电焊机上未经绝缘的导电部分,工作中发现电焊机有漏电现象应立即请电工修理。

五、焊接前要除掉焊接件上的铁锈、防护剂、砼接块层和尘土,防止发生火花烫伤或引起中毒。调整电流,必须在电焊机空载时进行。

六、电焊金属设备容器必须接地,焊接使用的手提灯应用低压电,以防触电,焊条的残头不能乱扔,电焊工作完成后焊钳应放在适当的地方,避免着火或电人。

七、敲打溶渣时必须戴眼镜。电焊机不准和氧气瓶、乙炔瓶放在一起,在雨后或大雾天(操作)及潮湿的地方焊接时,应备有绝缘工具和防护设施。

八、在焊接储存过油料、易燃器、液体的容器或管路时,应按规定进行清洗吹干后,采取防爆、防中毒措施,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气焊工岗位安全规定

一、气焊工必须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作业前对气氧瓶、乙炔瓶的各部件如:压力表阀、安全阀、减压器等都要进行检查,氧气瓶标志要清楚,焊枪、割枪无堵塞,氧气、乙炔胶皮不要半夜装错。

二、焊枪、割枪的火嘴外套螺丝要严密,胶皮导管两端接头应用卡子卡紧保证严密不漏气,焊枪嘴子应避免碰击,乙炔与氧气的胶皮导管的颜色应有区别,工作场地胶皮导管要与电焊导线离开1m以上距离,导管过路应加防护。

三、减压器要清洗后再装上氧气瓶,调整好需要的压力;然后开送乙炔气,用乙炔气吹掉管内水分,氧气和乙炔气供应正常后确认焊枪性能良好,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四、在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存放油、汽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作上不准有油迹焊割铜、锌、铅等金属或涂有油漆颜料的工作时,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作业者须带上防护用具。

五、不应用火柴等引火,应用引火绳;焊接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或酒类的桶前,应先除压并清洗干净、晾晒,打开就有能打开的口盖,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焊接。

六、使用或储存乙炔、氧气瓶的地方严禁烟火,并应挂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备有砂土和粉质灭火器。使用钢质高压气瓶时应遵守其它的规定。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熟悉本机技术资料,机械性能,详细了解施工任务,检查停机处的土壤的坚实情况和平整性,以防挖掘机停靠处滑坡和坍塌。

二、挖掘工作场地,应便于自卸汽车的出入,严禁任何人员在挖掘作业区停留,操作室内禁止无事人员进入。

三、对挖掘机的发动机、传动装置、制动装置、回转装置以及仪器、仪表等自检后,经运转确认正常,方可开始工作,作业前应发出信号。

四、装载作业时,应待汽车停稳后再进行装料,卸料时,保证不碰击汽车任何部位的情况,应尽量将铲斗降低,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穿过。

五、作业时,禁止任何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不准边工作边维修,不要随便调节发动机、调速器及液压系统,电器系统,要注意选择和创造合理的工作面,严禁掏洞挖掘。

六、禁止用铲斗击碎坚固物体,也不准用回转铲斗破碎坚固物体,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禁止用铲斗杆和铲斗油缸全伸的方法顶起挖掘机,铲斗没有离开地面,挖掘机不能横移或回转。

七、禁止在电线等空架设备下作业,不准将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间,禁止用挖掘机动壁拖拉侧面重物,禁止用液压挖掘机工作装置突然下落冲击式挖掘。

八、挖掘机上下回转运动时,回转手柄不能作相反方向操作;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修。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按照《内燃机操作规程》做好发动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发动机的润滑油、燃油冷却水是否足够,电瓶电源是否正常。

二、按接线图检查电机、配电屏、电器各部联接是否正常无误,联结是否牢固可靠,绝缘是否正常。

三、检查各操作部分是否灵活,联接是否可靠,接线是否紧固。

四、备用发电机组应增加检查另一供电电源所有接线是否切断。

五、启动发动机,待发动机达到正常温度后方能接上负荷带动发电机,并及时调整励磁电流,使电压达到正常值,同时观察油压、转速、供油、自保护系统灯光仪表是否显示正常。

六、调整发动机供油量,使发动机转速、频率达到正常值后,方可分组合上各供电屏,建立正常供电。

七、在作业中要及时注意仪表屏上电流、电压、频率是否是正常值位置,并根据电流变化,适时调整发动机供油量。

八、在运转中经常注意有无杂音和不正常的磨擦现象,并细心观察线路接合点有无异常跳火现象,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九、操作人员不离开岗位,并应经常检查仪表屏上各项数值变化。

十、保持发电机房良好的温湿度,及时通风,排除尘埃及有腐蚀性和易燃性的气体。

压路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启动后应检查润滑指示,试验每个操纵部件、制动器和转向机是否正常。

二、在坡道、除压路机使用紧急刹车完全停止外,不允许换档变速;运行中不准上下车,变换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三、压路机滚动轮刮板要经常检查,轮压路机滚轮内填砂时,不准用湿河砂,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

四、在新筑路基上碾压时,压路机不得靠近路基边缘,至少要留有0.5m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向外侧碾压。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五、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纵队行驶,其间距不得小于20米。

六、振动压路机的起振和停振必须在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调节振动频率。不准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职工伤亡处理办法

一、制定符合项目施工生产实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在接受现场人员的报告后,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立即上报公司和当地政府职责部门,保护现场,撤离现场无关人员并及时断绝交通。

四、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性质、责任、伤亡情况和损失程度。

五、按规定程序完成事故调查全部资料,分析事故原因的同时,分清事故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

六、召开事故现场教育会,召开职工大会通报,宣布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组织人员整改防范措施和防护设施,尽快投入

爆破施工安全规定

一、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体检合格,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有一年以上爆破作业经验的方能参加。

二、健全爆破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主持制定爆破施工的全面工作计划负责实施。负责监督、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和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三、露天、地下、水下和其它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蛇穴、深孔、拆除、裸露药包和浅眼爆破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或说明书,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四、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安全警戒区以内有人、机械、设备等,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炮眼温度异常的,危险建筑物:在大雾天、雷雨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五、装药洞室、药壶、炮孔应按规定数据打凿,装药前要进行清理和验收,校核修正装药量,按规定装填起爆药包药柱或硝化甘油,须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投掷或冲击。深孔装药堵塞时(未装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物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严禁使用其它金属器材。

六、禁止使用明火照明,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禁止直接用木锲填塞,禁止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小心细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拔出或硬拉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的脚线。

七、严格爆破警戒,明确爆破信号。爆破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界,警戒边界要插旗设岗,岗哨之间要有行之有效的联系,岗哨应考虑自身安全措施或配带自救器,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全体作业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不明白的要及时通告,各边界安全信号发回后方能起爆。

八、盲炮处理应请示有关领导批准,派有经验的爆破人员处理。处理盲炮时,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对电力起爆的须立即切断电源,切断爆破网路。作业人员须谨慎细察,不可凭经验,粗心大意,严禁马虎。

九、经爆破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危石、不坍塌、无盲炮,作业现场处在安全状态时,发出安全信号,其它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油库重地,严禁烟火。

二、油库附近不得堆积易燃物。

三、油库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四、油库必须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五、开启油桶必须使用专用开盖器,不得使用铁器敲击开盖,以免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刑行驶时,吊钩应离场面2.5米以上。

2、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厘米。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3、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米。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4、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5、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6、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7、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防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8、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时,除驾驶室之外,机上其它地方禁止载人,行驶时任何人不得上下推土机。

2、行驶时,铲刀应离地面40~50cm。

3、禁止在运转中,或在斜坡上进行紧固、润滑保养和修理推土机。

4、上下斜坡时,先选择最合适的斜坡运行速度,在斜坡上不得改变运行速度。

5、工作中驾驶员需要离开机器时,必须将操纵杆置于空档位置,将推土机铲刀放下并将机器制动,熄灭发动机后方可离开。

6、在危险或视线受限的地方,一定要下机检视,确认能安全作业后方能继续工作。

7、多台推土机在施工现场联合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应大于1.5米。若工程需要并铲作业时,必须用机械性能良好,机型相同的推土机,驾驶员必须技术熟练。

8、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时,对于大型推土机,沟槽深度不得超过2米,若沟槽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必须按规定放安全装置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9、工作现场有电线杆时,应根据电线杆的结构、埋入深度和土质情况,使其周围保持一定的安全土堆。

10、倒车时,应特别注意块石或其它障碍物,防止碰坏油底壳。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时,除驾驶室之外,机上其它地方禁止载人。

2、装料时铲斗的装料的角度不宜过大,以免增加装料阻力。

3、装料时应低速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高速将铲斗插入料堆的方式进行装料。

4、装料时驱动轮如有打滑现象,应微升铲斗,再装料。如某些料场打滑严重时,应使用防滑链条。

5、向车上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挡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撞车箱。

6、向车内卸料时,不准将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7、装载机不能在坡度较大的场地上作业。

8、装载机一般应采用中速行驶,在平坦的路面上行驶时,可以短时间采用高速档。上坡及不平坦的道路上应采用低速档。

9、下坡时,应采用制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10、行驶中,在不妨碍通过性能的前提下,铲斗应尽可能降低高度。

11、通过桥涵时,应先注意交通标志所限制的载重吨位及行驶速度,确认可以通过后再匀速通过。在桥上应避免变速、制动和停车。

12、装载机作业时,铲斗下边严禁站人。

13、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

预应力钢筋张拉安全操作规程

1、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2、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3、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作业前必须在张拉端设置5厘米厚的防护木板。

6、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千斤顶顶力作用线方向不得有人。

7、张拉时千斤顶行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值。

8、两端或分段张拉时,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信号,协调配合。

9、高处张拉时,作业人员应在牢固、有防护栏的平台上作业,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或马道。

10、张拉完成后应及时灌浆、封锚。

11、孔道灌浆作业,喷嘴插入孔道后,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必须紧压在孔口上,胶皮管与灰浆泵必须连接牢固。

12、堵灌浆孔时应站在孔的侧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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