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施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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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观看本文,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确保 工地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现由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与 班组签订计划生育保证书。
保证书内容如下:
一、本班组外来人员已办理《暂住证》及《婚育证明》或《计生证明》,无雇请未落实节育措施、未交清社会抚养费、政策外怀孕的人员;按时督促育龄妇女做好查环查孕工作,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检查、督促工作。如雇请或收留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人员情况属实,自愿接受计生部门的有关处罚。
二、此保证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签名: 班组长签名:
第二篇:计划生育奖惩实施意见
杨发[202_]17号
关于印发中共杨庄镇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意见》
和《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党总支、各村、镇直各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现将《中共杨庄镇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意见》和《中共杨庄镇委员会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杨庄镇委员会
202_年7月8日
中共杨庄镇委员会
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意见
(202_年7 月8日)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遏制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区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共杨庄镇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
计划生育责任单位:杨庄镇所辖行政村及辖区内有户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责任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主任;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二、奖惩办法
(一)处罚办法
1、出现下列情况对计划生育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主动上报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个案的,实行单项否决(只否决计划生育工作);
(2)经社会举报或计生部门查处违法生育个案的(包括违法收养);
(3)经常性工作无人管理或责任目标考核(包括市区抽检)出现严重问题的;
(4)出现计划生育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2、出现下列情况对计划生育责任人实行处罚:
(1)主动上报违法生育个案的,对村级计划生育责任人予以一孩1000
元、二孩202_元、多孩3000元的罚款。按照4:2:4分担,属于书记主任一人兼的,按照6:4分担;对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人按照6:4分担,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主要负责人承担;
(2)经社会举报或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违法生育个案,对计划生育责任人予以一孩202_元、二孩3000元、多孩4000元的罚款(责任人罚款比例按照上条标准执行)。属于有奖举报的,奖金由所在村委会或单位自行负担;
(3)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不再对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人作另行处罚。
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对村级计划生育责任人扣发当工资(或补贴)的5%。对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人,按照应征社会抚养费(以下达处罚决定书数额为准)的2%处罚(按照6:4分担)。所有罚款全部上交镇财政,列入计划生育专项事业费;
(4)出现计划生育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5)因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工作失控,出现违法生育或严重问题的,党委、政府将对其列入“重点管理”单位。同时依照莱发【202_】20号文件和莱城区纪发【202_】6号文件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影响恶劣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3、处罚金额
对各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人的处罚及举报奖金,自相关个案下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上交到镇财政。对村计划生育责任人的工资补贴,年终一次性扣发,不足部分从下工资中扣发或从当村级办公经费中扣除。
(二)奖励办法
1、纳入全镇目标责任考核。本内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成绩突出的,党委、政府将分别给予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表彰奖励;
2、本单位出现政策外怀孕,能主动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或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工作,及时终止妊娠的,分别对计划生育责任人奖励现金200元(职务一身兼的,按单职奖励);
3、出现违法生育的村或单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主动配合,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按照个案应征社会抚养费(以下达处罚决定书数额为准)总额地方留成部分的4%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法院执行的不奖励)。奖励金额纳入村(单位)管理,主要用于计生人员工资补贴和计划生育事业费;
4、对计划生育责任人奖励资金的发放,由镇财政年终一次性兑现。
(三)其他说明
计划生育责任人任期内(含连选连任)出现本《意见》中所涉及奖惩情况,按照本《意见》执行;
因换届选举或工作调动,新任计划生育责任人,对任期前出现的违法生育(含违法收养)等情况,按照本《意见》中所涉及奖励、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有奖举报等条款执行;
对计划生育责任单位的奖惩按照本《意见》执行。
三、本《意见》涉及到的党纪、政纪处分,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四、本《意见》由杨庄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杨庄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对计划生育工作统筹协作,推动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不断上水平,经党委、政研究,决定成立莱芜农高区(杨庄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现予以通知。
组长:桑红军(农高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亓军杰(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宋景春(人大主任)
郭玉杰(党委副书记)
孙翠英(纪委书记)
亓俊伟(组织委员)
王兴善(宣传委员)
张云培(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郝巨(党群社会事业办公室副主任)
刘玲(民政办主任、妇联主席)
梁艳(工会主席、财政所长)
亓新鹏(团委书记)
倪西建(杨庄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爱芹(陈楼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怀伟(张里社区党总支书记)
郝春安(营房社区党总支书记)
吕萌(胡宅社区党总支书记)
焉军(计生办副主任)
张俊标(派出所长)
张东(工商分局局长)
陈怀强(卫生院院长)
王继武(教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焉军同志兼任。
二0一0年七月八日
第三篇:计划生育宣传月实施意见
庙发【202_】63号
小庙镇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
实施意见
各村(居、社区)党(总)支部、村(居、社区)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开展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先导的新机制建设活动,按照“党政领导,宣传牵头,部门联合,群众参与”的思路,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肥计生组字【202_】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7月25日至9月10日,小庙镇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切实发挥宣传教育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先导作用,增强计生宣传教育首位意识,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需求,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大力开展人口形势、国情国策、计生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
节育、生殖保健、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健康、和谐的新家庭理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人口素质全面提高的家庭幸福。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25日—8月4日)
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8月5日—9月5日)
搞好户外宣传、开展各种活动、做好入户宣传。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6日—9月10日)
各村居进行总结,镇组织验收,迎接县级验收。
三、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一进村、四入户”活动。
“一进村”即:县直单位进乡村。县直单位根据联系的乡镇村,结合本部门的工作,集中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计生宣传活动,镇做好配合、安排布置工作。
“四入户”即:
宣传服务小分队入户。镇分村干部、计生办、服务所、村计生专干等人员组成宣传服务小分队,到各村所有户进行一次计生政策宣传和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孕前免费健康等宣讲。
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入户。以村为单位召开计生奖励优惠
政策兑现大会,将兑现的项目和金额以明白纸的形式发放到对象户手中,并在大会上宣读。
锣鼓队宣传入户。镇组织一支锣鼓队,每村在一个人口较多的村民组选一户以上计生奖励代表,戴上大红花,打上宣传标语,敲锣打鼓把兑现的资金牌或存折送到户,增加本户的荣誉感和群众的知晓率。
计生宣传品入户。为每个育龄妇女家庭发放一本计生知识宣传册,宣传政策法规、生殖保健、避孕知识、优惠政策、育儿知识等,并告知办事流程。
为此,我镇必须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1、动员声音响起来。镇组织宣传车,利用高音喇叭,深入村居巡回进行宣传。各村居也利用广播喇叭每天三次向群众广播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当前计生形势、任务,计生方针政策。
2、各种活动活起来。“入户宣传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创建和谐幸福家庭在小庙活动”、“婚育新风伴我行”活动等,各种活动陆续开始。使计划生育宣传渗透到全社会每一个角落,营造计划生育宣传大格局的氛围。
3、宣传标语立起来。活动期间,在主要街道、集市、社区等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宣传画、标语牌。各村居重新刷新墙体标语,更新宣传栏,悬挂过路横幅不少于1幅,张贴临时性标语不少于10—20条,营造计划生育大宣
传的舆论环境。
4、知识竞赛赛起来。充分利用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契机,组织镇村干部、计生工作人员开展计生知识竞赛;在团员青年中举办基本国情国策知识竞赛;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科普知识竞赛,营造计划生育知识人人皆知的宣传氛围。
5、需求调研搞起来。开展大调研活动,针对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育龄群体对计生奖励优惠优先政策的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计生办牵头,联合民政、建设、文化、农业等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村居,开展以如何稳定并降低生育水平;如何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制定可行的优惠优先计生户政策等方面的调研,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计生工作的格局。
6、典型人物树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全镇涌现出的“少生优生”、“婚育新风”、“男到女家”、“少生快富”等典型事例进行挖掘,开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为主题宣讲活动,营造计生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工作格局。
7、计生栏目开起来。镇外宣办、文广站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办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专栏,对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惠民政策、先进人物、典型事例等进行宣传。重点播放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男到女家落户、巾帼建功等方面的典型和儿女孝敬老人、善待老人的好人好
事,传播科学文明的社会道德风尚,营造多载体、全方位的计生宣教格局。
8、人口学校办起来。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美化亮化人口学校,充实人口学校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图书、音像制品等宣传制品,重点抓好新婚、生育、节育对象的教育培训,形成打造育龄群体教育、培训、渗透阵地格局。
9、优质服务热起来。扎实开展“十登门”活动:一是婚前登门。送一本计划生育知识问答,宣传政策法规知识,引导他们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二是新婚登门。送一套新婚必读,指导新婚夫妇掌握新婚卫生常识、落实生育计划,做好孕前准备;三是孕期登门。送生殖保健手册,指导孕妇掌握孕期保健事项;四是产后登门。送一套婴幼儿喂养丛书,指导产妇搞好产后保健和婴幼儿喂养;五是避孕节育登门。送一份避孕节育知识小册子,指导学习避孕知识,安全有效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六是术后登门。送一份关心问候,开展术后随访指导;七是生殖保健服务登门。送生殖保健知识,了解妇女身体健康情况,指导群众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八是送科技致富知识,落实致富项目登门;九是优惠政策落实登门。定期到奖励优惠政策家庭了解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十是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登门。到流动人口家庭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询问情况,落实经常
性的管理服务措施,营造在服务中宣传,以服务促宣传的格局。
四、活动要求
各村居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工作当作当前一段时间内的重点工作来对待。根据镇要求制定好本村居活动计划,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好每一项工作任务。
中共小庙镇委员会
小庙镇人民政府
202_年7月25日
第四篇: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目标,切实抓好我院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全院计生工作顺利达标考核、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意见。
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计划生育工作是卫生系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计生工作责任。经研究,今年健全我院计划生育中工作领导小组,由后治才院长任领导小组长,孙明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由刘兰芳同志负责,并将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抓好全年计划生育工作。
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计生措施。
1、建立计生调查制度。一是要在年初对本单位的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掌握实情;二是每半年对全院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拟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院长任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刘兰芳是直接责任人,如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将追究当事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政策严
肃处理。
3、建立宣传教育及学习制度。坚持计生宣传教育学习工作,宣传学习计生政策和法律条规,每月一次,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育龄夫妇要认真执行计生工作要求,做到持证怀孕,凭证生育、杜绝计划外生育。
4、坚持定期孕检,要严格按照县计生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参加环孕检,如出现计划外怀孕现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严格节育规定。我院要认真抓好干部职工育龄夫妇的节育工作。严格执行节育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结扎、上环弄虚作假,否则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罚。
6.坚决禁止选择性别妊娠。凡妊娠16周以上医学原因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经县计生委批准,到指定计生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施行。积极配合计生部门作好育龄人口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工作。
7严禁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引产、溺弃女婴行为,严禁为育龄人口实施假手术,出具假证明,假医学鉴定,非法取出宫内节育器。
三.落实利益导向,实行奖励机制。
积极向院内干部职工宣传计生政策导向,引导育龄青年干部职工自觉计划生育,鼓励申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证》,并落实奖励措施,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对合作医疗中“两户”贫困户家庭就诊,给予适当优惠。
梅川中心卫生院
二0一二年
第五篇: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意见
吴发[202_]6号
吴圩镇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意见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机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是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育龄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为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县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吴圩镇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意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公开服务承诺,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
质量,不断提高科学管理与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做到让广大育龄群众满意。
二、主要工作:
(一)改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设施。
改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设施,是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前提条件。202_年以来,我镇已投入了100多万元资金用于镇所、村室建设,标准化的镇服务所大楼已投入使用,21个村的村室均已达到了省市规定的标准。镇党委、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准备继续拿出部分资金为服务所购置冰箱、消毒柜、液晶彩电,为村室配备妇检治疗床、图书资料柜等服务设施,进一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服务需要。同时还计划为镇所、村室购置图书、拼图、电动车、木马等儿童学习和玩乐用品。不仅把服务所建成了为广大育龄妇女服务的一流场所,也将同时建起了一个儿童游玩、成长的乐园。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实服务内容
加强宣传教育是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三为主”方针之一。我镇将充分发挥镇、村两级人口学校的作用,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计生政策、科技致富等培训教育工作,着力开展文化宣教大院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沿街标语等途径和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计生办、服务所”评议活动,切实增强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致富技术和计划生育政策水平,教育他们自觉转变生育观念,自觉遵守和执行计划生育。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科学管理
健全和完善“月积分、旬调度、月考核”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和兑现,在月工作要点与考评细则中除新婚、怀孕、出生、手术、孕检、访视服务等指标外,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将管理、服务、出生人口性别、干部工作作风、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等纳入考核指标,确保早孕发现率达85%以上,统计准确率、查环查孕率、药具访视率都在95%以上,孕期保健、术后访视、手术知情同意书签订达100%。严格B超管理,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确保全镇出生人口性别基本正常。建立和完善计生办、服务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建立标准化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文书的填写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资料。严格药具管理和发放制度,确保帐表规范、帐实一致。切实将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严格技术规范,提高服务标准
提供规范的技术服务,保证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是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核心。在创建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技术规范、提高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扩大服务范围。在开展术前咨询、术后访视服务时,我们将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坚持八步流程,坚持规范记录。在开展孕情访视中,我们将按时上门开展孕期保健,讲解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知识。对不在家的怀孕与术后访视对象,我们想方设法通过亲戚、朋友了解其外出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过电话或外出开展访视服
务工作。积极利用B超、红外线治疗仪等器械开展查环、查孕和妇科病查治等服务工作,着力和相关医疗单位联系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确保妇科病治疗率达65%以上。努力做到让广大育龄群众满意。
(五)完善村民自治,强化合同管理
加大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的范围和力度,加强对育龄群众及两委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健全完善镇、村两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成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开展“百千万婚育文明户”评选活动,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加强计生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执法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按合同规定收取计生违约金,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执法,广大群众满意。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职责
为确保我镇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取得圆满成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许高银任第一组长,镇长杭大鹏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刘长林、副镇长朱其新任副组长,计生、民政、财政、公安、卫生、广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以创建工作推进全镇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共吴圩镇委员会
吴圩镇人民政府
202_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