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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编辑:沉香触手 识别码:22-632301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2 21:37: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手机:(必填)E-mail: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

5、认证时限:

一般从收到申请表、查询材料及认证咨询费20个工作日内将学历认证报告和收款收据寄出(以邮戳为准)。如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请选择:□ 延期办理□ 撤销申请

6、其他要求请注明: 审批意见: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手册

【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加急学历认证为申请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如超过50个工作日还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告知停止办理原因并退还申请人所缴费用。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5.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6.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特别提示: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总参军训兵种部院校综合局证明。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管理部门证明。4.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第二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办公地址:湖北省教育厅政务大厅一楼(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咨询电话:027--873282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申请材料(可附《学历认证申请表》下载)

1、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或登录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e21.cn/下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2、成人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3、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四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特别提示:

1.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

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2.91年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证由本人提供:(1)该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3.4.198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证不受理。

如果毕业证书遗失,需回原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方可申请学历认证。

5.6.毕业证有涂改不予受理。

封闭班的毕业证,需要提供有自考办盖章的毕业证方可办理。

二、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申请人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政务大厅。

2、材料审查:材料审查不合格的当场告知申请人;材料合格后视为正式受理。

3、交纳费用: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申请人需交纳认证费100元/份。如需办理邮寄,须提前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

4、出具结果: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具认证结果。

三、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3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特别提示:

1、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2、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3、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四、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teniu.cc/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报告完成后,申请人可凭缴费凭证原件到省教育厅政务大厅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领取人身份证及缴费凭证原件。

五、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第三篇:学历认证申请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手机:E-mail: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

4、学历认证的目的:

□ 升学□ 公司人事□ 留学□ 个人就业□ 移民□ 职业资格认证□ 其它情况注明:

5、认证时限:

一般从正式受理起20个工作日内将学历认证报告和收款收据寄出(以邮戳为准)。如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请选择:□ 延期办理□ 撤销申请

6、其他要求请注明: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手机:E-mail: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

4、学历认证的目的:

□ 升学□ 公司人事□ 留学□ 个人就业□ 移民□ 职业资格认证□ 其它情况注明:

5、认证时限:

一般从正式受理起20个工作日内将学历认证报告和收款收据寄出(以邮戳为准)。如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请选择:□ 延期办理□ 撤销申请

6、其他要求请注明:

第四篇:学历认证申请表

延长认证评估期限同意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由于下述原因:

□ 缺少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仅提供毕业证明信;

□ 缺少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

□ 因留学期间全部(部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或上缴,用其他证明文件代替留学期间签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 在完成一个学历学位的过程中,学习地点(经历)涉及两个(含)以上学校或国家(包括国内学习经历);

□ 不能亲自递交申请材料手续,委托他人代理递交;

□ 有转学分,豁免学分或互认学分;

□ 须提供前置学历认证或前置学历为非中国国民教育系列的;

□ 文凭颁发时间为三年前;

□ 其他

本人同意认证评估没有时间限制。

申请者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

2002年以前毕业的需提供人工认证报告,尚未完成人工认证的考生需提供认证中心已经受理的认证发票。

南京市人工认证代理机构: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1:30,下午1:30-5:00 联系人: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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