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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代警务与公共关系的思考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2-610350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1 04:20: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对现代警务与公共关系的思考

对现代警务与公共关系的思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公安机关的改革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不断有新的警务思想和警务战略被创立,不断有新的警务机制和警务模式被探索和实践。我们看到,在中国警务改革的进程中积极并卓有成效地借鉴和运用了公共关系的理念、方法和手段,从而使公安机关的各种决策、活动和措施更加符合公众和社会的要求,赢得了公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工作的理解、信任、支持与合作。下面就“现代警务与公共关系”的有关问题来进行探索和思考。

一、对警务公开制度与公共关系的思考

警务公开制度的实施顺应了社会管理体制发展的趋势,是合乎国情、民情的举措。警务公开把权力放在阳光之下,置于群众监督之中,使人们了解权力运行的规则,看清权力运行的程序和结果,便于群众知情并参与监督。实施警务公开制度密切了警民关系;建立了良好的信誉;优化了执法环境;有效制约了权力,遏制了腐败;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警力。但是,如何完善和深化警务公开制度,还有一些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1、从民心工程、人权保障的高度来提高认识。实施警务公开制度从本质上讲是一项民心工程、人权保障,体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可目前,有些公安民警对警务公开的认识远远没有到位,停留于形式上的表现和满足,对实施警务公开缺乏应有的热情、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和深化对警务公开的性质、内涵、作用和意义的认识。提高了认识,才能转变观念,才能在警务实践中注入为民、便民、亲民的思想。

2、从科学性、实效性上完善警务公开制度。首先,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针对现实要解决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规范性设计,经民主讨论民主评议,制定科学的制度。其次,要有全局性的观念和长远性的计划,对

警务公开的内容细化出层次。再次,要落实制度,先解决好内部动力问题,解决好制度落实过程中的顾虑、困难和各种干扰问题,不断规范和拓展警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改进和完善警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3、注重警务公开的技术性、操作性问题。重视警务公开技术经验的交流,运用技术手段和操作方法来提高警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使警务公开的程序和内容更趋于合理、简便、有效。

二、对社区警务战略与公共关系的思考

社区警务是一项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警务战略,它体现了当今世界各国警务改革的基本方向。社区警务战略以社区为依托,立足社区,服务社区,依靠社区,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是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公安部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大中城市和县城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社区警务作为一种新的警务战略、警务部署被赋予了深远而重大的意义。社区民警是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最重要的主体,社区民警的素质、能力高低直接关系着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效问题。社区民警应具有怎样的思想意识呢?

1、形象信誉意识。形象信誉是社区民警时刻要注意的问题。社区民警应具备的岗位形象是:端庄的警容形象,严明的执法形象,熟练的业务形象,热情的服务形象,亲切的爱民形象。也就是树立“廉洁、高效、公正、爱民”的警察形象。社区民警应成为亲民、爱民、为民的使者,在社区多开展一些为民、利民、便民的警务活动,为民众多做好事、实事,“常怀爱民之心,常思亲民之法,常谋安民之策”,以良好的形象赢得良好的信誉,为警务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2、信息交流意识。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中要有对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和利用的意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与组织相关的公众舆论和

社会环境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特别是对环境中潜在的问题和危机,及时地发出预警信息,以便组织能够及时地调整决策和行为,与变动的社会环境保持动态的平衡,为科学的警务决策和警务管理夯实基础。

3、沟通协调意识。警察与公众的关系,客观上讲存在着两重性,即合作性与对立性。民警具有沟通协调意识是非常必要的,有了这个意识就能清醒主动地调解、转化对立性关系,引导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认同和接受,紧密结合公安机关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解释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误解,使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工作措施和要求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由于社区警务直接深入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的网络之中,社区民警的良好沟通和协调活动能使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构建起一个良性互动的、融洽和谐的新型合作关系。所以,社区民警应成为公安机关与各类公众进行沟通与交往的桥梁,帮助组织协调处理好各种社会关系,为公安机关构建良性互动的社会关系格局,打造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此来保证公安事业的成功。

4、危机公关意识。危机是指“危及特定组织的形象和生存的突发性、灾难性事故与事件,是对组织危机承受能力、应变能力和形象姿态的严重考验”。对社区民警而言,危机公关意识是指民警可通过监测、预警、预控、预防、应急处理、评估、恢复等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危机,或处理和应对已经发生的危机,维护警察良好形象和良好声誉,甚至将危机转化为机遇,变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危机公关的最高目标,是在紧急情况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持警务系统的正常运作。危机公关意识包括:事先的危机防范,事发的及时应对,事后的危机处理。

第二篇:阳光警务与新型警察公共关系的辩证思考

“119阳光警务”与新型警察公共关系的辩证思考 在深化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实现公安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安部审时度势站在历史和未来发展的前詹,给现代警察公共关系赋予了“阳光警务”新的内涵。标志着我国警务改革的重大突破,标志着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的深化和重大拓展,它将以强大的动力推进公安工作思维观念、工作方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诸方面的调整和改革,加快公安发展进程。对于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践行使命,密切警民关系,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公安机关在新时期,如何回应百姓的新期待、新要求,塑造公正、廉洁、高效、务实、亲和的公安整体形象?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处理好“五个辩证关系”。

一、创新举措,实现公众需求、社会效益的辩证统一“阳光警务”是建立警察公共关系的前提;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最佳服务,实现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途径。作为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使命的公安机关,只有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治安就是投资环境”、“公安工作也出生产力”的崭新理念,创造稳定和谐、高效顺畅的投资发展环境,为社会和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优质服务。才能赢得公众的信赖和拥护,才会找准“阳光警务”及警察公共关系的准确定位。

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需求是随着社会形态、价值取向、理想追求、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现阶段,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平安和谐渴望。希望公安机关增加社会面见警率,提供人防、物防、技防等多项安全防范措施;希望公安机关在执法管理活动中公正、公平、文明执法,尊重他们的人身权、知情权、隐私权、健康权和生命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希望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政治大局平稳和治安大局稳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社会公共秩序不受干扰,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侵犯。所以,在实施“阳光警务”活动中,建立警民良性互动的公共关系,要紧跟群众的需求、渴望、期盼、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心,争取最大的社会效益。以有为争有位,赢得人民群众长期的支持和协作。同时,人民群众也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支持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与公安机关共同创造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

二、营造氛围,实现信息传播、警民互通的辩证统一

以新闻宣传为媒介,融通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渠道。“阳光警务”深化警察公共关系的过程,就是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进行信息传播和沟通的过程。有组织地开展公安社会宣传,增加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这是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要借助当代传媒手段,多侧面、全方位地扩大公安宣传阵地,围绕三个重点强化公安对外宣传的开放度及透明度。一是宣传公安工作职能,体现公安机关的实绩,在严格遵守内部宣传纪律的前提下,揭开公安工作的神秘面纱,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支持公安,走进公安。二是宣传公安队伍的先进典型,掘取公安民警中众多感人肺腑、可歌可泣的素材,精雕细琢,突出形象,广为宣传,让群众信赖公安。三是宣传公安工作的社会化,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让他们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充分利用公安机关自办的各类公安宣传阵地,开辟“公安专报”、“警情通报”等专栏;充分利用城市街头的公益广告、宣传橱窗等,系统全面地开展各项公安宣传,及时发布各种社会需要的警情信息。要针对近年来互联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上网用户激增的情况,注意发挥“第四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门网站,大力加强网络公共安全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发布公共安全信息的主要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社会治安和犯罪动态的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发布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各类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和公众广泛公布警务公开的内容和办事程序;针对不同季节特点和场所,发布包括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内容及防范知识;大力宣传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各项举措,为群众答疑解难,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三、规范执法,实现整体形象与个体形象的辩证统一

在实施“阳光警务”过程中,建立良性互动的警民关系必须突出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公安机关整体形象不是一种简单的直观印象,它是建立在公安机关是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否认真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基础上的。公安机关良好的整体形象是民警个体形象的聚合,民警个体形象是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具体表现。民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他们对民警言谈仪表、举

止行为、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态度、效率、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评价。所以,民警的言行是公众了解、认识公安机关的重要窗口,他们的态度作风是公众对公安机关进行评价的基本依据。实施“阳光警务”,建立良好的警民互动关系必须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手,从树立民警个体形象着眼。通过加强教育和养成,使每一位民警都把自己的个体形象作为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缩影而认真加以维护。

在日常工作中,结合正在实施的“阳光警务”计划,以实行“阳光作业”为手段,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要通过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工作,更好地发挥其监督作用,提高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要进一步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实行“阳光作业”,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内容外,都要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认真组织行风评议工作,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征求各界意见,并据此切实改进工作,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把公安工作是否人民满意的评判权交给群众,通过随机发放征求意见表、组织明察暗访等方式,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警容风纪、接待态度、接警处警、执法办案、治安状况、警民关系、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评判,并作为在人民满意创建中既评好又评差的主要依据。同时,还要采取经常举办警务公开咨询活动、层层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设臵投诉信箱或举报电话、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或民警的投诉等手段,广开渠道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上述方法,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双向交流,保证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各类意见能直接反馈,从而有效地促进公正文明、严格执法。

四、践行宗旨、实现价值目标与公众期望的辩证统一

公安机关的价值取向必须同人民群众的意志相一致,并把人民群众意志作为衡量公安机关价值取向是否正确的最终标准。要坚持政治建警,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打牢警民关系的思想基础。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和一切依靠人民群众的观点。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教育民警用法律意识审视警务活动和警民关系,自觉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消除在执法以及其他警务活动中的滥用法律和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等执法违法、徇私枉法的行为。自觉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执法的模范。要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广大民警确立起正确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突出公安民警高尚品行、人格和精神境界的培养,从根本上筑起防止司法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做到严格、公正执法,乃至清除附注在公安队伍身上的痈疽,纯洁公安队伍。

五、找准定位、实现管理与服务的辩证统一

就公安机关职能而言,具有打击、服务双重职能。既是管理者,又是人民公仆,群众既是被管理者,又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新型警民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交流、尊重人格、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基础上。特别是派出所、刑警、巡警、交警、法控、户政、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和民警,与群众交往中做到警容严整,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行为规范;接待群众来访时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解答群众询问时做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为群众办理各种证照时做到限时办理,急事急办。派出所要坚持开展“登百家门,识百家人,知百家情”活动,基层民警要主动深入社区,深入家庭,了解社情民意,密切与群众联系。通过这些在人际交往中的举措,建立密切和谐的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执法形象,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

第三篇:对社区警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对社区警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摘要:我局的社区警务工作走在了重庆市的前列,创建了独特的三种警务模式,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只有依靠党委政府,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社区资源,发挥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推动社区警务建设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社区警务 工作规范 保障机制 责任制

XX社区警务室创建情况

2000年1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社区建设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城市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途径,社区警务工作不仅是基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2001年9月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见》中也明确中提出:公安机关要推行警务到社区的活动,努力实现“一区一警”、“一区二警”或“一区多警”力争把更多的警力投入到社区治安防范的群防群治工作之中。XX市公安局党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于2001年底前多次专题研究,并结合XX实际,制定了XX关于推行社区警务工作实施意见,并要求在XX城区的二个派出所首先推开,实行一个社区居委会建一个警务室。市局党委研究制定的社区警务工作形成报告报市委市府、市委市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划拨专款招聘80名协警员到社区警务室工作,市局立即从办公室、政治处、治安大队抽调人员组成班子制定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警务室的组建工作。

实施社区警务还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局在XX城区设置的十个社区警务室,住房,部分办公设施都是各单位无偿提供的,电信部门免费为警务室安装了电话,XX市药监局在房屋紧张的情况下,出钱租用门面为我们建立警务室创造条件。XX公司地处城郊,是XX知名企业,经济效益比较好,但厂区周围治安防范力量相对薄弱,打架斗殴,小偷小摸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形象,XX公司主动申请,要求在厂区外建一个警务室,得到了公安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在公安局的组织下,招聘了8名协警员,XX派出所派驻一名民警,建立了XX警务室,XX警务室建立以后,厂区周围治安好了,职工满意了,为公司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治安环境。我局建立的所有的城区警务室,都是按XX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室标准配置,按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门面标和室内外上墙内容,警务室办公设施相对齐备,每个警务室配备了无线电对讲通讯设备,到目前为止,我市16个派出所共建立了46个社区警务室,警务室几乎遍布我市城区社区和农村城镇。初步形成了一个广泛的社区安全防范网络。

我市社区警务室的三种模式

针对地区之间,派出所之间,社区民警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警务建设,根据城区城镇不同的治安状况和经费来源情况,分三种模式创建:一是在XX主城区采取的是一个社区建立一个警务室,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模式为“一室二警八员”即一个社区设立一个警务室,配备二名社区民警和八名协警员,负责社区防范巡逻,服务社区。二是在厂区和较大城镇与厂区结合部警务室的设置遵循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在居民住宅集中,社区资源丰富,治安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参照城区做法设立社区警务室,借鉴城区社区警务室的方式开展社区警务工作,这种在厂区设立警务室,办公、住房、经费由厂方负责,派出所派出警力进驻,其余人员由厂内保卫人员和向社会招聘的协警员组成,负责厂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防范及巡逻,如XX派出所的XX警务室,XX电厂警务室,XX派出所XX厂警务室。第三种模式为在各中心派出所所在地和未设派出所的镇设立警务室,由派出所和所在镇政府协商建立,设立警务室所需经费,办公住房由政府解决,派出所派出1——3名民警进驻警务室,根据不同情况从当地招聘3——5名协警员,负责所在场镇的社会治安和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农村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如油溪所的油溪警务室等。

建立社区警务室后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通过实有人口管理,摸清了辖区基本情况,提高了发现违法犯罪的能力,社区警务室实行社区实有人口管理制度,与过去户籍民警以常住人口管理为主有所不同,社区民警带领协警队员逐户上门清理登记,既要熟悉常住人口,还有掌握借(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通过实有人口管理,密切了警民关系,又提高了发现,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东城所从2002年建立警务室以来,通过实有人口管理,提供破案线索20起,破刑事案件8件,打击处理5人。

(二)社区民警带协警员巡逻,增强了社会面控制能力,降低了案件的发案,特别是把入室盗窃抢劫、抢夺和盗撬摩托车三种可防性案件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逐步建立起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社会面、住宅区内部单位相结合的防控机制。依靠社区居委会建好社区治保会,社区巡逻队,守档护院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其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的作用。从江津城区建立社区警务室的情况分析,仅2002年第一季度就预防和制止各类案件96件,抓获违法人员185名,协助破刑事案件9件,刑拘8人,XX城区在第一季度发刑事案件为210件,比2001年第一季度少发127件,发案率下降39%,其中入室盗窃发143件,比2001年同期少发85件发案率下降37%。

(三)实行社区警务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我们通过设立警民联系箱,联系薄,发放警民联系卡,公布联系电话,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尽力为群

众排忧解难,对社区孤寡老人,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尽可能上门服务,对社区群众发生纠纷尽可能提前介入,上门调解,方便群众,群众感到民警更亲近了。

社区警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个别基层单位领导对社区警务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过分强调客观原因,有等待观望心理,有的派出所至今还未建一个警[找材料 到大-秘-书-网-fwsir.com-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务室,有的单位领导对社区警务工作知之甚少,仅仅满足于设立社区警务室的硬件建设,而对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缺乏有效,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致使社区警务工作有名无实,流于形式,还有的基层民警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警察进[社区的重要性必要性,从而滋生厌倦和抵触情绪,造成消极应付局面。

(二)警力不足,社区民警素质不高,不适应社区警务建设的需要。警力不足是我市推行社区警务工作中的一大难题,按以公安部规定的1000户或3000人为基本标准,在社区内划分民警责任区,并按照一个责任区配备一名社区民警的原则,实行“一区一警”“一区两警”“一区多警”的警力配备模式,但是,我市派出所警力不足,这难以保证按规定配备社区民警,另外,社区民警也难以适应社区警务工作的要求,有一部分社区民警缺乏开展社区工作的基本功,不具备解决社区各种问题的能力,不善于与社区居委会社区各单位沟通,不善于调动和激发社区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以致社区民警下社区后无所适从,有的甚至因民警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业务不熟等问题引起社区群众的误 解和反感,致使社区警务工作陷入被动。

(三)经费匮乏,经费问题是制约公安工作的老大难问题,我市有部分社区警务室经费虽然纳入了财政预算,但大部分警务室的经费仍得不到有效保障,特别是社区警务室招聘的协警员,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工作辛苦,留不住优秀人才。

社区警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警务工作方式和手段,目前还没有一种完整的模式,我们只能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充实、完善、深化。

(一)进一步提高对社区警务工作思想认识,,尤其是基层单位领导和广大民警要真正认识到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是适应新形势发展,是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控制和驾驭社会治安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对传统警务机制的改革和创新。这项工程,应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建立专门的强有力的社区警务工作班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建设的发展动态,把社区警务工作的设想,融入到社区建设当中,使社区警务工作与社区建设相适应。以社区为依托,立足社区,依靠社区,优化警力配置,明确工作职责,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警民携手,预防犯罪,减少发案,共创安全社区,逐步建立起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新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区警务机制。

(二)认真执行社区民警工作规范,明确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的作用.按照重庆市局制定的《XX市公安派出所民警工作规范》和《XX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室建设标准》,社区民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收集掌握情报信息,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组织治安防范,加强治安管理和为群众服务,因此,社区民警的工作思路和重心必须始终围绕这几个方面来进行。要切实增强情报信息意识,广泛接触社区群众,及时收集掌握各种信息,做到耳聪目明;要提高对常住人口特别是重点年龄段人口的熟悉程度,加强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使各种人口基本纳入视线,提高发现违法犯罪人员的能力;要认真研究加强社区治安防范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发动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防范;要对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各种易于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加强治安管理,减 少各种治安隐患,社区民警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密切同社区群众的关系,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服务,拉近同群众的距离,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健全社区警务保障机制,为实施社区警务创造良好条件。

重点抓“四个保障”一是素质保障,必须把提高社区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根据社区警务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人民满意.创建活动,把社区警务工作和社区服务工作融 为一体,通过热情周到服务,密切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真正地把社区警务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要切实提高社区民警 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教育培训,组织民警学业务、学法律、学科技、学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为做好社区警务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二是制度保障,按照《XX市公安局社区民警工作规范》要求,大力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根据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切实把社区警务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组织保障,要把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深入社区调查研究,制定社区警务改革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上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充分尊重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创新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济和做法,四是经费保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社区警务改革的有关情况,争取党委、政府在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给予支持。市局要把有限的财力向基层一线和社区警务工作倾斜,保障社区警务必需的经费装备,积极改善基层一线单位和社区警务室的通讯,交通,办公条件。总之,公安机关内部要形成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各部门,各警种都要根据社区警务战略的总体要求,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向基层倾斜,为社区警务工作服务,形成大家都来关心社区警务的局面。

(四)以落实民警责任制为核心,制定科学、合理的社区警务

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制定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的目的,调动社区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责任制解决民警到社区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考核办法要做到简便易行,注重实效,操作性强,尽可能做到指标量化,坚持 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围绕社区民警“收集掌握情况情报信息,实有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服务群众”五项主要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指标,科学考核。建立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安全防范工作通报表扬制度,开展优秀警务室评选,激发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抓基础工作的积极性,引导民警扎根社区开展工作,规范社区民警的工作方式,科学安排民警接待群众,走访群众及带领协警员开展巡逻的时间,保证民警在社区中的出勤时间每周不少于20小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从而形成既同原来的派出所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相衔接,又具有社区特点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以此来促进社区警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四篇:对社区警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对社区警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摘要:我局的社区警务工作走在了重庆市的前列,创建了独特的三种警务模式,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只有依靠党委政府,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社区资源,发挥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推动社区警务建设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社区警务工作规范保障机制责任制XX社区警务室创建情况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社区建设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城市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途径,社区警务工作不仅是基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2001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见》中也明确中提出:公安机关要推行警务到社区的活动,努力实现“一区一警”、“一区二警”或“一区多警”力争把更多的警力投入到社区治安防范的群防群治工作之中。XX市公安局党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于2001年底前多次专题研究,并结合XX实际,制定了XX关于推行社区警务工作实施意见,并要求在XX城区的二个派出所首先推开,实行一个社区居委会建一个警务室。市局党委研究制定的社区警务工作形成报告报市委市府、市委市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划拨专款招聘80名协警员到社区警务室工作,市局立即从办公室、政治处、治安大队抽调人员组成班子制定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警务室的组建工作。实施社区警务还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局在XX城区设置的十个社区警务室,住房,部分办公设施都是各单位无偿提供的,电信部门免费为警务室安装了电话,XX市药监局在房屋紧张的情况下,出钱租用门面为我们建立警务室创造条件。XX公司地处城郊,是XX知名企业,经济效益比较好,但厂区周围治安防范力量相对薄弱,打架斗殴,小偷小摸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形象,XX公司主动申请,要求在厂区外建一个警务室,得到了公安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在公安局的组织下,招聘了8名协警员,XX派出所派驻一名民警,建立了XX警务室,XX警务室建立以后,厂区周围治安好了,职工满意了,为公司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治安环境。我局建立的所有的城区警务室,都是按XX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室标准配置,按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门面标和室内外上墙内容,警务室办公设施相对齐备,每个警务室配备了无线电对讲通讯设备,到目前为止,我市16个派出所共建立了46个社区警务室,警务室几乎遍布我市城区社区和农村城镇。初步形成了一个广泛的社区安全防范网络。我市社区警务室的三种模式针对地区之间,派出所之间,社区民警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警务建设,根据城区城镇不同的治安状况和经费来源情况,分三种模式创建:一是在XX主城区采取的是一个社区建立一个警务室,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模式为“一室二警八员”即一个社区设立一个警务室,配备二名社区民警和八名协警员,负责社区防范巡逻,服务社区。二是在厂区和较大城镇与厂区结合部警务室的设置遵循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在居民住宅集中,社区资源丰富,治安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参照城区做法设立社区警务室,借鉴城区社区警务室的方式开展社区警务工作,这种在厂区设立警务室,办公、住房、经费由厂方负责,派出所派出警力进驻,其余人员由厂内保卫人员和向社会招聘的协警员组成,负责厂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防范及巡逻,如XX派出所的XX警务室,XX电厂警务室,XX派出所XX厂警务室。第三种模式为在各中心派出所所在地和未设派出所的镇设立警务室,由派出所和所在镇政府协商建立,设立警务室所需经费,办公住房由政府解决,派出所派出1——3名民警进驻警务室,根据不同情况从当地招聘3——5名协警员,负责所在场镇的社会治安和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农村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如油溪所的油溪警务室等。

第五篇:对实施主动警务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对实施主动警务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内容摘要:

主动警务是目前公安建设管理实现创新发展提出的,针对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群众对警务工作的需求,使公安工作以信息研究为主导,以主动警务入手,为基础的对警务工作内涵进行创新、调整和发展,以达到建立警务工作自身发展和适应并促进社会发展需要的警务工作运作模式要求的目的。是公安执法与队伍建设工作迎接

开展实施主动警务的新型警务理念,并将其作为解决当前警务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公安管理创新、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等现实要求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主动警务的提出是警务工作理念创新的一次革命,是公安工作在应对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面对新问题、迎接新挑战、抓住新机遇的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必然选择。

从开展实施主动警务的实践来看,主动警务作为一种新型警务运作模式还处于一种探索阶段,为增强开展实施主动警务工作的实效性,加深对主动警务的认识非常必要。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主动警务做一粗浅探讨,以供参考:

一、主动警务的产生背景

主动警务是相对于被动警务或反应式警务模式而言的一种警务模式,在2007年前后这种警务运行模式逐步被提出并得到重视。公安机关通过“三基”工程建设以后,公安机关人员、装备、机构等得到很大加强,警力不足的问题得到较大缓解,为实施主动警务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需要警务工作调整、解决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数量增多、性质日趋复杂、矛盾对立尖锐、范围波及扩大以及矛盾的关联性增强等特征,警务工作调整、解决矛盾对象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导致出现了警务工作必须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管理、驾驭社会职能的要求。公安机关在具备了客观物质条件和面对客观现实要求,促使了主动警务应运而生。当前,主动警务工作从探索创新层面逐步走向建立完善主动警务运行模式的管理工作机制层面。公安机关提出了创新式、内涵式、集约式等发展要求,在警务实践中探索建立的校园、乡村、社区警务,在执法实践中开展的大走访、对受害人和处罚对象回访等等工作都体现了主动警务的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积极探索与实践。

二、主动警务的基本内涵及特征

主动警务是指公安机关围绕警务工作针对的对象、警务工作所要实现的目的、社会对警务工作的需求等出发,进行分析研究—决策—实施警务活动—反馈—评估—分析研究周而复始的一种动态警务运行模式,它包括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两个方面。这个周期越短,主动警务的主动性就越高。这个周期出现频率越少,可能存在两种情形:一是某个警务工作没有运行下去;二是某个警务工作已经形成成熟的工作机制。

相对于被动警务或反应式警务的现实警务需求—实施警务活动的单向静态警务工作模式,具有双向互动的动态特征的主动警务内涵更加丰富。用经济学理论来考量两者关系具有一定可比性:计划经济是以计划决定市场,计划本身是固定的,而市场经济是以市场决定计划,计划是相对固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通过宏观经济杠杆手段主动引导、调整、改变市场,使其符合相对固定计划所要达到的目的,从而使具有无序性特征的市场不自觉地进入有序性发展轨道。在这里,计划=警务工作,市场=警务活动针对的对象,宏观经济杠杆=警务工作具体的管理活动。被动警务或反应式警务带有明显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特征,即管理活动强制性非常强,而主动警务带有明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特征,其特点是管理活动区别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等级的强制性,强化了管理工作的引导、预防作用和针对性,使主动警务具有了以下特点:

1、主动警务具有可调整性特征和要求

博弈理论在主动警务运作模式中的运用证明:主动警务需要更大的调整空间。在博弈中,博弈者不仅要考虑自身,更重要的是要善于考虑对手以及与对手相关的第三者或与之相关的其他因素。在考量的基础上,博弈活动针对不同的博弈者和博弈条件决策采用不同的行动、行为方式等等。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警务工作面对的博弈者非常简单,对抗性非常弱,几乎不存在“博弈”的问题,被动或反应式警务工作足以应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博弈无处不在,从律师对警务工作的大量介入的现象到媒体对警务工作的新闻监督的加强,警务工作面临的对象都会充分利用于己有利的资源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现象在上访案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上访人员往往综合使用了法律、关系、媒体、向上级部门领导上访等综合手段来达到其合法与非法目的。要适应当前队伍管理和执法工作现状就使警务工作产生依法博弈的需求,使其具备灵活性、机动性和针对性,最终在依法管理活动中增加胜算,维护执法管理权威,增强执法管理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2、内涵式发展是主动警务重要内容

内涵式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警务工作原有内容调整或改变;二是警务工作进行创新并丰富新的内容。单纯将内涵式发展理解为“丰富内涵”是片面的,因此,在警务活动中做到“有所为”同时也必须做到“有所不为”成为内涵式发展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这是由于目的决定手段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因此,在内涵式发展过程中也必须坚持主动警务的可调整性原则和方法,同时这些调整必须以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为大前提。

随着开展实施主动警务工作的不断深入,警务工作的内涵在不断扩大,外延在不断缩小,一些新的警务工作在不断产生,如不直接针对但可能服务于案件侦办开展的大量基层基础工作、队伍和警情研判、密切警民关系而开展的走访调查等等。同时,由于社会矛盾的尖锐性、关联性增强,导致这些问题可能导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出现,预防、控制成为处理好这些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的前提条件,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掌控能力,对重大治安问题的预防成为警务工作的重要实现任务。因此,与公安执法无关的一些行政管理、征地拆迁、民间纠纷等可能蕴含激烈矛盾导致重大治安问题出现等,都需要警务工作以介入(不是处理)的方式主动参与,否则就可能导致被动,以致于后期执法的困难,甚至无法掌控局势。公安机关这种介入既是警务工作以信息主导警务的要求,也是执法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最高执法目的在警务工作中的实践。我们决不能等到危害结果发生才开展警务活动,而以前涉及这方面的警务工作也被简单认为是与警务活动无关,甚至是导致警民关系恶化的罪魁祸首。以介入方式为主要内容的主动警务充分体现了警务工作从单一执法管理职能向综合性社会管理职能内涵的扩张。当前开展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走访、大调解工作以及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进入同级政府党委班子的组织机构调整等工作变化充分体现警务工作的这一扩张。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判、评估、反馈、调整是主动警务实施的主要手段。

开展实施主动警务首先要了解和准确掌握警务工作发展的规律和目前警务工作的现状;其次要准确了解社会需求、社会矛盾;再次找出差距和解决问题的途径;第四实施警务工作;第五信息反馈与效果评估。完成以上五个环节构成的一个周期均需要借助于调查研究、研判、评估、反馈、调整手段。因此,在开展实施主动警务过程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以及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检验真理的方法,这在主动警务的探索建立阶段尤为重要。

4、普遍联系的观点是推进主动警务的思想基础

主动警务要求对警务工作的认识跳出警务工作就是执法的局限性认识,需要树立警务工作是开展社会管理的认识。在队伍建设中开展的警务活动,要将以处理为主要内容转变为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理念,更加注重警务工作开展的事前与事后对警务活动的影响。按照“预则立,不预则不立”的要求开展工作,就要更加注重管理活动开展的准备、评估工作。如执法活动

中的基础性工作、执法的后果评估与后续处置,这样我们就能在警务活动中始终占据主动地位而先发制人,充分发挥警务工作的预防、控制作用的实效性。这在我们对突发上访案事件处置中的“三四四”工作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的“六方化解”工作法以及案件回访工作中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5、主动警务工作具备了现代管理的特征

警务工作的核心内容是管理工作,警务工作无论是进行社会管理还是进行队伍建设,从其目的、手段和相关活动均具备典型的管理特征。区别于被动和反应式警务,主动警务在管理上方式上具有了以下特点:一是管理重心转移。主动警务强化了过程管理,弱化了结果管理,其理念是:通过提升管理过程的质量,解决管理结果质量的问题,这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如我们在素质建设中越来越重视民警的习惯养成,在执法监督方面强调事前、事中监督,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强化了对矛盾事件的介入掌控工作等;二是主动警务可以实现警务工作自我完善和不断提升。主动警务工作从警务工作运行采取分析研究—决策—实施警务活动—反馈—评估的封闭式循环模式,搭建了警务工作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和对警务工作进行科学调整的平台,解决了在管理工作中的积木效应(当抽掉一堆积木的下层的某块,整堆积木就会坍塌),通过规范、高质量的管理活动解决继承与发展的问题。如解决一个单位由于某个领导或业务骨干的变动而导致整个运行系统受到震荡,真正实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从而提升管理效能,在管理过程中解决增强管理活动的适应能力的问题;三是全体动员。主动警务的一个周期需要管理主体与客体的互动才能完成,因而解决了管理活动脱离实际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调动、激发管理主体与客体的积极性与参与,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工作经验。因此,一个成功主动警务的实施过程中,就是全体参与管理的过程,从而可以实现以几何倍数的方式提高管理效能。主动警务的运作模式符合ISO9000质量认证标准的主要管理要求和方法,这在德阳警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已经有一些有益的探索。如他们在工作中提出:“写你所做,做你所写,记你所做,纠你所错,过程可追溯”的工作方法和思路,解决了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管理活动全警参、针对性、经验积累固化与执法监督的实效性等问题。

三、在实施主动警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警的思想观念转变困难

由于长期以来公安机关都是以被动警务或反应式警务为主,目前这种警务工作模式仍然是主要的警务工作模式,同时也是警务运行模式中的基础模式。从警务工作本身规律性来看,主动警务模式的开展,并不能从根本上替代被动警务或反应式警务功能。这种现状必然会导致民警形成惯性思维,而目前警力仍然存在不足和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同时公安管理工作明显滞后,因此,在开展主动警务过程中,民警的消极被动情况大量存在,短期内无法消除,影响了主动警务工作的推进。

2、公安队伍管理水平不高,队伍潜能难以挖掘

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落后于主动警务的要求,表现在:一是数据管理仍然是公安管理活动的核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成为警务活动实现的目标,队伍主动性难以提高;二是对工作的评价标准在质量较低的水平上徘徊,奖惩工作激励作用不能很好发挥,机会主义、侥幸心理普遍存在,导致民警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三是脱离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讲大求全,片面追求形式,造成民警和基层疲于应付,极大遏制了队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四是队伍管理和业务管理存在脱节,导致内耗产生,形成多层“皮”的现象,部门与部门、警种与警种之间的联系不能很好整合形成合力,队伍专业化落入专门化的误区,人为割离公安业务工作的相互联系。五是缺乏借鉴、利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如ISO9000质量认证标准是现代管理工作的优秀成果,广泛适用于各种管理活动,但是我们还知之不多,在目前的管理工作中尚未自觉主动运用于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工作。

3、对主动警务模式研究滞后导致此项工作推进缓慢

从工作实践来看对主动警务模式的理解存在不同的认识,表现在对主动警务的内涵的理解存在片面性:一是各单位往往立足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特点出发对主动警务进行理解认识,缺乏从公安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大局以及与其他部门业务联系角度层面来思考、认识主动警务,导致在实施过程中缺位。如派出所强调防范,而刑侦部门强调打击,双方都忽视如何利用自身资源优势解决打防结合的问题,表现出主动警务工作中的部门本位主义;二是警务工作与社会、队伍需求脱节,不会利用换位思考,不善于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去看公安工作,站在民警的立场上看公安队伍管理,不能体现现代警务工作以人为本的警务工作理念;三是不善于解决处理被动与主动的辩证关系。矛盾既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被动中包含着主动的成分,反之亦然,不当的主动往往会导致被动。如公安工作不但需要被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同时公安工作还需要通过执法工作引导、教育群众,提升群众对警务工作的需求,引导群众对警务工作需求的方向,从而实现从被动转向主动。

四、对开展实施主动警务工作的建议

1、强化对主动警务的研究用于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种新型警务活动的开展实施既包括宏观上的要求,也包含微观上的具体操作方法的细化,要想达到整体上的推进,又要确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取得实效,不通过大量研究论证,搞运动式的活动是难以成功的。一是要在实施过程中解决上下互动的问题,不能搞单一的自上而下,反之亦然;二是要集各警种、各部门以及广大民警的智慧开展调研,开门纳谏;三是要强化论证和评估工作,实现从做了到做好的转变;四是以制度、机制、工作任务等形式予以固化工作成果。

2、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离开了相对固定的人员来开展这项工作必然会导致事倍功半,在探索阶段强化组织领导更加必要,解决开展实施主动警务工作中的以下问题:一是对某项警务工作的开展进行策划;二是进行试点督导;三是进行可行性评估;四是进行完善丰富;五是建立工作机制。

3、以公安专业化引领主动警务

主动警务是在被动警务或反应式警务基础上更高层次的发展,从开展这项警务工作的要求上来看不仅需要较高的理性,而且在技术操作上、在工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上更强,在实际具体运用中会遭遇法律和职责规定不明晰、经验不足等问题,这也是在主动警务与被动警务相比较最大的不足。因此,开展主动警务需要的专业水准更高,否则就会导致工作出现失误的结果。如我们曾经主动地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遭致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的教训非常深刻。所以,在开展实施主动警务过程中,要通过专业的眼光和方法来确保主动不乱动,处理好“有为”与“有所不为”的界限,保障主动警务的顺利开展实施。

4、加强大指挥、大情报系统的建设,为主动警务的开展实施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要以“金盾”二期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构建大指挥、大情报系统的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以情报主导警务的警务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情报、指挥系统在警务活动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处理、研判、决策参考、对警务活动进行扁平化管理等工作中的枢纽作用,实现从警务工作在宏观层面的指导到微观层面的指挥的有机结合,提高警务活动的动态性、针对性、及时性,从而提高警务活动整体的主动性和质量。

5、借用管理工作的优秀成果用于推动主动警务工作的开展。

要解决在主动警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的闭门造车现象,通过借鉴、学习、引入外地先进成果,缩短主动警务工作的推进速度,以先进的理念、做法引领工作的开展,避免走弯路、回头路,真正用尊重科学的态度和善于运用科学的能力高效推进主动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主动警务作为现代警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公安工作的发展,关系到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的提升,关系到公安工作是否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开展实施主动警务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对现代警务与公共关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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