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切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2_〕10号),严格执行和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陕政办发〔202_〕126号),进一步加大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督查力度,切实制止和纠正造成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类办学行为,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现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督查内容
(一)课程管理情况。
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和标准,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
(二)在校学习时间。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校上课和课外自习时间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不宜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宜超过7小时。住校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课时,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严禁学校利用晚自习补习文化课,或组织学科教学活动。
(三)作业量情况。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学科教研组必须坚持每周研究一次学生作业布置,年级组每周在会商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学生作业周布置计划,经主管校长签字实施。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精选、先做、全批、讲评”原则。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以上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四)违规补课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初三年级以外的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对社会上非
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五)考试管理情况。
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县(区)、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六)休息和锻炼时间。
科学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在校园内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
(七)招生秩序。
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招生期间必须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重要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通过“奥数班”等校外培训机构招收学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八)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选用中小学教材。严禁选用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严格按照要求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推荐使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中小学教辅公告中的教辅材料。严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进入中小学校内。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集中清理非法出版的奥数教材和教辅材料。
二、督查方式
(一)随机督查。
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不定期随机抽取学校,对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检查。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受理、查处群众对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实名举报,要做到凡报必查,有错必纠,严肃处理。同时要面向社会聘请社会监督员,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对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二)专项督查。
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校四级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体系,组织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实验与监测,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下,由各级教科研机构和学校负责,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业负担实施重点监测。县级教研机构要根据督查内容,每学期集中进行3次监测,监测结果要逐级上报,并根据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专项督查的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地区和学校的“减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三)集中督查。
县级教育部门要根据督查内容,在组织学校开展经常性校际间自查的基础上,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组织1-2次对辖区内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的集中督查行动,督查面要达到100%。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定期对学生课业负担进行集中检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2次集中巡查,巡查面要达到总校数的1/2以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进行1-2次重点抽查。
三、结果处理
(一)定期通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集中督查,其督查结果必须及时向社会通报,重点通报批评违规现象、典型案例以及责任单位、责任学校和责任人。随机抽查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典型案例,也要及时通报。此外,要通过发放问卷、网络征询、电话采访等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征求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意见。
(二)撤销荣誉。
对于多次出现违规的市、县(区),将按照行政程序,撤销其三年来获得的各种教育工作荣誉称号。已经被评估认定,授予省教育强县(市、区)、强乡(镇)等各项荣誉称号的,取消其称号。
(三)责任追究。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结合实际,依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处罚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对辖区内违规单位和学校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建立起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责任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要同学校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
(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列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根据督查内容的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
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
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切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年)》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十项规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督查力度,切实制止和纠正造成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类行为,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现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督查内容
(一)课程管理情况。
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和标准,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
(二)在校学习时间。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校上课和课外自习时间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不宜超过6小时,住校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课时。
(三)作业量情况。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学校学科教研组必须坚持每周研究一次学生作业布置,年级组每周在会商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学生作业周布置计划,经主管校长签字实施。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精选、先做、全批、讲评”原则。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以上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四)违规补课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五)考试管理情况。
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六)休息和锻炼时间。
科学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在校园内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
(七)招生秩序。
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招生期间必须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程序等重要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八)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选用教材。严禁选用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严格按照要求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推荐使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中小学教辅公告中的教辅材料。严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进入中小学校内。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
二、督查方式
(一)随机督查。
要不定期随机抽取班级或学生,对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检查。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指定专门科室,落实专门人员,受理、查处群众对于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实名举报,要做到凡报必查,有错必纠,严肃处理。同时要面向社会聘请社会监督员,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对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二)集中督查。
要根据督查内容,在组织开展经常性自查的基础上,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组织1-2次对全镇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的集中督查行动,督查面要达到100%。
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定期对学生课业负担进行集中检查。每年对全镇进行2次集中巡查。
三、结果处理
(一)定期通报。
学校及时将督查结果通报,重点通报批评违规现象、典型案例以及责任人。此外,要通过发放问卷、电话采访等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征求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意见。
(二)撤销荣誉。对于多次出现违规现象的责任人,将按照行政程序,撤销其三年来获得的各种教育工作荣誉称号。
(三)责任追究。
学校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处罚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对违规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建立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责任制。
(二)学校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列入教学常规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根据督查内容的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对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三)加大对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篇: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自查报告
靖边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榆政教发[202_]119号)文件精神,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提高全县中小学办学水平。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及重点检查的内容和各项要求,靖边县教育局于近期认真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措施及成效
为了能使此次自查活动卓有成效,县教育局采取了五项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此次自查活动。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教育局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自查活动,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自查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教育股、教研室、督导室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且细化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县教育局召开了减负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专项会议,认真安排了此次自查活动。
2、学校自查,注重落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自查活动安排要求,根据《靖边县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靖边县义务教育新课程设置与课时计划(试行)》、《靖边县教育局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暂行规定》、《靖边县中小学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及《靖边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把工作要求逐项分解,职责到人,分工负责,切实开展了学校自查活动。并将自查结果认真总结,书面汇报了县教育局。
3、明察暗访,督学督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控辍保学三项工作督学责任区制度,聘请专兼职督学21名,积极开展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责任区督学工作会议,汇报三项工作的督查进展情况。今年,我们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对督学责任区进行了重新划分,并新聘用了一批业务骨干充实到督学队伍中。各位督学能够深入学校、调查学生、走访家长,明察暗访,积极开展减负和三项工作的督查。对于个别学校学生与家长反映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相关责任区督学进行了及时的督查与处理。有效推进了减负工作。
4、社会参与,全面规范。城区中小学制作了减负与规范办学行为公示栏,将市县责任区督学的监督电话向家长和社会公示,充分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5、强化检查,从严规范。教育局于5月9日至5月18日,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八个检查组,通过领导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学生问卷、教师座谈及深入课堂等方式,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进行了检查。
通过以上切实有效的措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落实比较到位,成效显著。
1、各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具体、科学的考核评估办法。依据相关的标准,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没有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标准,也没有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评价、奖励教师的唯一标准。没有以学科成绩作为判定学生好差的唯一标准,没有用考试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
2、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课程计划规定安排课程,没有随意增减科目,没有提前结束课程。各学校严格各学科的考试次数,没有按学生的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队和分类编班。学校没有组织学生订购或向学生推荐各类应试辅导材料。没有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各类竞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每学期在期中、期末进行两次学科测试,小学只进行期末测试。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大部分学校能积极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增加文体和课间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3、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减负”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科学安排中小学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县教育局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科学安排中小学作息时间的通知》,对全县中小学作息时间进行了科学的安排,时间安排充分考虑了城区和农村中小学的区别。根据自查情况看,各校能把更多的休息时间还给学生或用于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4、教师根据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总量,提高作业批改质量。不给学生布置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没有用增加作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的情况。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热情帮助,有具体的帮教措施。学校教师伸出自己热情的手关爱和帮助家庭有困难、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做到减负不减效,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没有跨片招生现象,中小学秋季开学招生工作情况良好。各学校都能保证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
6、各校没有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其它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的现象。
7县教育局强化了对中小学的收费监管,切实加大了查处力度。各学校做到收费公开,严格学校经费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收费工作。各学校没有
巧立名目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借读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二、问题与不足
我县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经过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个别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薄弱学科因教师和场地短缺,课时安排不足。
2、城区学校招生压力较大,依然存在超编现象。
3、学校虽然在减负,但校外的课余辅导班却层出不穷,无疑从另一方面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4、部分教师教学方法陈旧,也在无形中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教师教学观念有待改变。
5、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学生家长也是个重要因素。不少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总嫌学校作业量不足,想方设法增加孩子的学习量。有的家长甚至放弃一切娱乐活动,经常陪伴孩子学习到深夜。据调查,每个学生有多种资料,大部分是家长买的。总认为习题做得越多越好,越难越好。这就违背了教育规律和认识规律,形成了一种学校教师减负,家长加压的怪现象。
三、思路和打算
按照上级减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将集中力量解决好当前社会反响强烈,广大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治理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争取在较短时
间内使全县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明显下降。在此基础上坚持长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成绩,扩大范围,逐步在全县中小学建立起规范、健康、稳定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新秩序,构建起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当前我们将重点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逐步选聘一批薄弱学科教师,保证薄弱学科课程课时。
2、督促学校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确保学生足够睡眠时间。
3、坚决实行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审查制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4、严格教学用书管理,坚决制止乱发乱购教辅资料行为。
5、是从中小学初始年级抓起,严格控制中小学班额。
6、积极尝试学生评价制度改革。
7、制定科学的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学校违规办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社会各界人士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困扰基础教育的顽症。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压抑着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必须加以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减负精神,全面加强学校管理,不断规范办学
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靖边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第四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三、提高课堂效率,严禁违规补课。
四、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
五、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
六、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七、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
八、加强学生竞赛活动管理。
九、坚持素质教育评价导向。
十、强化督导与责任追究。
这个做成不锈钢的展示台、左边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年)》、《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年)》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下简称“减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中小学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一、二年级每周安排2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各2节(或艺术课4节);七至九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共3节(或艺术课3节);三至九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任何学校不得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30,中学不得早于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边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组织学生上早自习、午自习,严禁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初中每天晚自习时
间不超过2课时, 晚自习不得上新课或集体辅导。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三、提高课堂效率,严禁违规补课。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倡导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确保学生在课堂内达成学习目标。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租(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严禁组织、介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四、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七至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5小时以内。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自主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及反馈指导的职责,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教师不得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不得布置午间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惩罚学生做作业。
五、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命题。所有考试试题都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考试试题难度。严禁以质量抽测等名义举行任何形式的区
域性、全员性、全科目的学科统考或诊断性考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或其他形式的入学测试。
六、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建设好音乐、美术、科技、劳作、图书(阅览)及实验室等各种功能室和体育场馆,按标准配齐设施设备。要加强实验、实作等课程内容的教学。每天下午课后安排1节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生活技能训练、礼仪训练等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特长,培养一项科技爱好。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挤占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七、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要发挥教师的教学能动性和教材的核心作用,一、二年级严禁使用教辅材料,三至六年级提倡不使用教辅材料,七至九年级主要学科坚持“一教一辅”,其他学科一律不得使用教辅材料。鼓励学校开发校本辅导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八、加强学生竞赛活动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严格控制学生竞赛活动,任何单位组织以学生为对象的竞赛活动必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考级的成绩,不得作为入学、分班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九、坚持素质教育评价导向。教育部门不得对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人数、升学率或者其他类似指标任务,学校不得以任
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得以升学率、学科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炒作、宣传学校升学率。建立健全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质量标准、以发展为导向的教师能力标准、以“学习、实践、创新和主动适应社会”为导向的学生能力标准,建立和完善学校自律、教育部门监管、家长和社会参与的质量评估体系。小学学期、学年成绩实行“等级+评语”评价,初中学业成绩采取“等级+综合素质”评价。
十、强化督导与责任追究。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减负”专项督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减负”责任制,建立“减负”投诉、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减负”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当年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一票否决,责任人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校长予以撤职。市教委对管理不力、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区县,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这个做成长4.8米、高2.2米的彩色喷绘。
第五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汇报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汇报
商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_年 5月22日
1、认真贯彻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做到“五要五不要”:坚决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坚决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决按课标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决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决按规定的考试要求,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严格按规定科学的安排作息时间。全校老师原则上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不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不利用学生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安排学生进行上课;严禁老师拖
延上课时间,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保证学生有9小时以上的充足
睡眠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教师布置作业不在多而在于精,要求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或难度过大的作业,要通过量的控制来促进质的提高,给学生提供充裕的自主整理、巩固的时间,减少无谓的浪费。另外,保证学生每天1
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4、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把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评判学生的好差,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列
名次,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学生考试成绩单独通知家长。
5、严格控制教辅及资料征订。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辅资料。
6、引导教师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大胆尝试教学改革,努力构建新的教育教学模式,做到“减负提质”,老师不得参与动
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补习班。
7、严格奖惩制度。对学生反映课业负担轻、教学效益高的教师进行表彰。凡被查实违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减负规定的教师,按教
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二、202_年“减负提质”工作的新思路
1、遵循学生成长规律,规范教学常规,加强学校管理,从“量”
上减负。
2、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效率,从“源头”
上减负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育人能力,用心关爱学生,解决
学生厌学的问题,从“根本”上减负。
4、改革考试和评价制度,从导向上“减负”
三、建议
1、“减负”需从源头抓,考试的指挥棒和基层单位对教师的奖罚考
核制度往往使“减负”效果不理想。
2、加强监管,长效治理,确保减负到位。
最后,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以正确的思想、良好的言行和科
学的方法为孩子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