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农家乐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定义、农家乐的星级及标志、基本要求、星级的划分条件、评定规则、服务质量及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正式经营的各种类型的农家乐旅游经营户。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二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 15566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T18973-202_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2_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定义
农家乐(happy farmhouse)指地处乡村,以农户为经营主体,以乡村民俗文化、乡村生产活动、生活方式和乡村田园风光、人居环境为吸引物,提供住宿、餐饮、游憩等服务,体验乡村生活的旅游经营户。星级
用五角星的数量表示农家乐的星级。星级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总则
5.1 农家乐应包括住宿、餐饮、游憩等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其建筑物和配套项目的使用权应一致,5.2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农家乐的建筑、游憩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应符合工商、公安、卫生、安全、消防、土地、建设、物价、环境保护(空气质量、噪声、污水排放、油烟排放)等现行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5.3 农家乐开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方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农家乐星级划分条件
6.1 一星级
6.1.1 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乡村风情。
6.1.2 建筑等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具有接待服务功能。
6.1.3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GB/ T10001.2和GB/T 15566的要求,具有导向功能。
6.1.4 建筑物及服务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地域乡土文化特色。
6.1.5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接待服务区域通风较好。6.1.6 设施设备养护较好,配置必要的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有效。
6.1.7 接待区
a)接待区照明较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有装饰,有中文标识;
d)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 e)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f)能够用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6.1.8 餐厅
a)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就餐区域及桌椅、餐具; b)餐饮区域及桌椅、餐具、饮具保持整洁、卫生;
c)能够提供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并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6.1.9 厨房
a)厨房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布局基本合理;
b)墙面铺设1.5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地槽,有吊顶; c)粗细加工区应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d)有消毒柜及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餐、饮具分类存放,橱柜摆放位置合理;
e)有冰箱,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f)切配冷、热菜的砧板、刀具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措施; i)有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措施; j)有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k)服务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l)有消防灭火设备。6.1.10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墙面整洁,无障碍物;房门设置紧急出口标识,位置合理; c)有保持封闭的垃圾存放设施; d)有2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6.2 二星级
6.2.1 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乡村风情。
6.2.2 建筑及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具有接待服务功能,方便客人的正常活动。6.2.3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GB/ T10001.2和GB/T 15566的要求,具有导向功能。
6.2.4 建筑物及服务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地域乡土文化特色。
6.2.5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各接待服务区域通风良好。6.2.6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置必要的保洁、消毒设备,达到安全、整洁、卫生、有效。
6.2.7 接待区
a)接待区照明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有反映地域文化特色的装饰,有规范、清晰的中文标识;
d)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 e)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f)有服务人员8h在岗,能够用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6.2.8 餐厅
a)有照明充足的就餐区域,桌椅、餐具配套较齐全; b)有菜单、饮品单,出菜率不低于50%,提供餐饮预订服务; c)餐饮区域及餐具、饮具保持整洁、卫生; d)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品,并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e)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6.2.9 厨房
a)厨房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布局基本合理;
b)墙面铺设1.5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地槽,有吊顶; c)粗细加工区应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d)有消毒柜及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餐、饮具分类存放,橱柜摆放位置合理;
e)有冰柜,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f)制作冷、热菜的区域应分开,砧板、刀具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设施; i)有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措施; j)有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k)服务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l)有消防灭火设备。6.2.10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墙面整洁,无障碍物;房门设置紧急出口标识,位置合理; c)有保持封闭的垃圾存放设施; d)有2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有为客人提供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6.2.11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1项。6.3 三星级 6.3.1 生态环境较好,具备较浓郁的乡村风情。
6.3.2 整体布局基本合理,接待服务功能较齐备,方便客人在饭店内外的活动。6.3.3 建筑物、游憩项目及服务应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6.3.4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GB/ T10001.2和GB/T 15566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导向功能。
6.3.5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各区域通风良好。6.3.6 有服务人员12h在岗,能够用普通话提供各项服务。
6.3.7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备必要的保洁、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和有效。
6.3.8 有安全可靠的应急照明措施。6.3.9 接待区
a)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接待区域,照明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内装修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与环境基本协调;
d)有接待柜台,有规范、清晰的中、英文标识,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客房、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
e)有客人休息场所,提供茶水服务; f)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g)提供电话预订服务;
h)有反映本地文化和民俗的饰品或装饰画; i)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j)有服务人员12h在岗,能够用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6.3.10 客房
a)有可供出租的客房;
b)客房门锁有防盗装置,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c)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或具有乡村传统特色的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照明充足,有遮光窗帘;
d)在客房区域设有专供客人使用的公共卫生间及公共浴室,定时供应热水,配有浴帘;
e)备有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
f)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适时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并做到每客必换;
g)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h)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的装饰品。6.3.11 餐厅
a)有专用餐厅,照明充足,桌椅、餐具配套齐全;
b)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品,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60%;
c)餐厅、桌椅及餐具、饮具无破损,保持整洁、卫生;有灭蚊蝇的措施; d)饮食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e)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6.3.12 厨房
a)厨房布局、流程较合理,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b)墙面铺设1.5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地槽,有吊顶; c)粗细加工区应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d)冷菜间独立分隔,内有空气消毒设施、降温设施及食品冷藏设施,温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e)洗碗区域位置合理,有充足有效的消毒、保洁设施,有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摆放位置合理,餐、饮具分类存放;
f)有冰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g)有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设施; h)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i)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措施; j)有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k)服务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l)有消防灭火设备。6.3.13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光线充足,有装饰,地面、墙面整洁,无障碍物;紧急出口标识清晰,位置合理;
c)有垃圾存放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d)有2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绿化较好,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有为客人提供的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 g)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出售服务。6.3.14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2项。6.4 四星级
6.4.1 生态环境良好,建筑外立面风格与环境协调,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6.4.2 功能布局划分合理,设施使用方便、安全。
6.4.3 内装修采用较优质材料,工艺精致,突出乡村地域文化风格。6.4.4 有空调设施或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各区域通风良好。6.4.5 游憩项目及服务应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6.4.6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至少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GB/ T10001.2和GB/T 15566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导向功能,指示、标识牌风格统一。
6.4.7 有服务人员16h在岗,能够用普通话、简单日常英语提供各项服务。6.4.8 有备用电源或安全可靠的应急照明措施。
6.4.9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备必要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和有效。6.4.10 接待区
a)有与接待能力、档次相适应的接待区域,照明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内装修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风格与环境协调;
d)有接待柜台,有规范、清晰的中、英文标识,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客房、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报刊;
e)配有电脑、传真机; f)提供贵重物品存放服务;
g)有客人休息场所,配置桌、椅或沙发、茶几,提供茶水服务; h)有方便客人使用的公用电话,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 i)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j)提供预订服务;
k)有反映本地文化和民俗的饰品或装饰画; l)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m)接待人员16h在岗,用普通话、英语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n)提供行李服务。o)可为客人提供雨具。6.4.11 客房
a)有4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有单人间;
b)客房门锁有防盗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c)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或具有乡村传统特色的床、写字台、衣橱以及衣架、茶几、座椅或沙发、床头柜、台灯等配套家具且使用性能良好,并与本农家乐的乡村特色相协调;地面采用较优质的材料装修;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客房内有卫生间,有淋浴或浴缸(带淋浴喷头),配有浴帘,24h供应冷水,18h供应热水,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采用有效的防滑措施;有排风设施;
e)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和所在地主要电话指南;
f)有彩色电视机,画面和音质良好,备有频道指示说明; g)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h)有遮光窗帘; i)提供叫醒服务;
j)有相应的文具用品、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所在地旅游景点介绍和旅游交通地图、报刊;
k)客房、卫生间每日全面整理1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并应客人要求随时进房清扫整理;
l)床上用棉织品(床单、枕心、枕套棉被及被衬等)及卫生间针织用品(浴巾、浴衣、毛巾等)材质良好、柔软舒适;
m)有反映乡村特色文化或民俗风情的装饰品;
n)有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o)16h供应冷热饮用水。6.4.12 餐厅
a)有专用餐厅,装修良好,照明充足,桌椅、餐具配套齐全,突出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b)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c)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有具备本地乡土特色的招牌菜,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70%;
d)能够提供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婚喜宴服务;
e)餐厅、桌椅及餐具、饮具无破损,保持整洁、卫生;有灭蚊蝇的措施; f)饮食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g)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6.4.13 厨房
a)厨房布局、流程合理,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b)墙面满铺瓷砖,地面铺设防滑材料,有吊顶,有地槽且保持清洁通畅; c)冷菜间独立分设,内有空气消毒设施、降温设施及食品冷藏设施,温度符合有关要求;有二次更衣间及设施;
d)粗细加工间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e)洗碗间位置合理,有充足有效的消毒、保洁设施及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摆放位置合理,餐、饮具分类存放;
f)有必须的冷藏、冷冻设施,生熟食品和半成品分柜存放;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隔气味设施; i)厨房内、灶台上采取有效的排风措施;
j)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有完善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设施设施;
k)有卫生管理制度;
L)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m)有消防灭火设备。6.4.14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的间隔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光线充足,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艺术品装饰,地面、墙面整洁,无障碍物;紧急出口标识清晰,位置合理;
c)门厅及主要公共区域有残疾人出入坡道; d)有4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绿化良好,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有为客人提供的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及设施设备; g)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地方土特产品销售服务。h)有垃圾存放设施并保持其封闭。6.4.15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4项。6.5 五星级
6.5.1 生态环境良好,建筑包括外立面风格与环境十分协调,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6.5.2 功能布局划分合理,设施设备使用方便、安全。
6.5.3 内装修采用优质材料,工艺精致,具有突出的乡村地域文化风格。6.5.4 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6.5.5 游憩项目及服务应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6.5.6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至少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GB/ T10001.2和GB/T 15566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导向功能,指示、标识牌风格统一,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6.5.7 有服务人员24h在岗,能够用普通话、日常英语提供各项服务。6.5.8 有备用电源。
6.5.9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备必要保洁、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和有效。
6.5.10 有公共音响广播系统,音乐曲目、音量适宜,音质良好。6.5.11 接待区
a)空间宽敞,卫生整洁,光线充足,色调协调,风格独特,并与环境协调一致,具备浓郁的乡村风情;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接待柜台与接待规模规模相适应,各区段有中英文标志;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客房、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交通图、旅游景点介绍、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报刊;提供留言服务;提供贵重物品保存服务;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提供代购票务服务;
d)配有传真机、电脑及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e)提供预订服务; f)提供贵重物品存放服务;
g)接待人员24h在岗,提供普通话、日常英语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h)提供行李服务,18h迎送客人,有小件行李存放处;
i)有客人休息场所,配置桌、椅或沙发、茶几,提供茶水服务; j)有方便客人使用的公用电话,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 ; k)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l)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m)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的装饰品或装饰画; n)有由客人自行开启的雨伞架。6.5.12 客房
a)有6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有单人间;
b)有门窥镜、门铃,房门门锁有防护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c)装修良好,具有本地乡村特色文化氛围,有舒适且反映本地乡村特色的优质配套家具,地面采用优质材料装修;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客房内有卫生间,装有优质抽水恭桶、梳妆台,有淋浴间或浴缸(带淋浴喷头,配有浴帘),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采用有效的防滑措施;采用区域照明且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低噪音排风系统和吹风机;
e)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可以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和所在地主要电话指南;可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
f)有彩色电视机,画面和画质优良,备有频道指示说明; g)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h)有纱帘及遮光窗帘; i)提供留言和叫醒服务;
j)有相应的文具用品、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所在地旅游景点介绍和旅游交通地图、报刊; k)客房、卫生间每日全面整理1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并应客人要求随时进房清扫整理;
l)床上用棉织品(床单、枕心、枕套棉被及被衬等)及卫生间针织用品(浴巾、浴衣、毛巾等)材质良好、柔软舒适;
m)有反映乡村特色文化或民俗风情的装饰品;
n)有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o)24h供应冷热饮用水; p)提供擦鞋服务。6.5.13 餐厅
a)有布局合理、装修良好、照明充足的餐厅,桌椅、餐具配套齐全,突出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b)有突出乡村地域特色的茶室或其他提供饮品服务的场所; c)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d)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又具有本地乡土特色的招牌菜,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80%;
e)能够提供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婚喜宴服务;
f)餐厅、桌椅及餐具、饮具无破损,保持整洁、卫生;有灭蚊蝇的措施; g)饮食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h)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6.5.14 厨房
a)厨房布局、流程合理,使用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b)墙面铺设满铺瓷砖,地面铺设防滑材料,有吊顶,有地槽且保持卫生通畅;
c)冷菜间独立分设,内有空气消毒设施、降温设施及食品冷藏设施,温度符合有关要求,有二次更衣间及设施;
d)粗加工间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e)洗碗间位置合理,有充足有效的消毒、保洁设施; f)有必须的冷藏、冷冻设施,满足生熟食分开存放要求;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油烟和隔气味设施; i)厨房内、灶台上采取有效的排风措施;
j)有完善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设施设施; k)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L)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M)有消防灭火设备。6.5.15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的间隔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光线充足,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艺术品装饰,地面、墙面整洁,无障碍物;紧急出口标识清晰,位置合理;
c)门厅及主要公共区域有残疾人出入坡道; d)有6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绿化、美化良好,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为客人提供的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位置合理,设施设备配套完善; g)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地方土特产品销售服务。h)有垃圾存放设施并保持其封闭。6.5.16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6项。游憩项目(共37项)
游憩项目应具有乡土特色,宜提供农事参与和文化体验活动并提供简要的介绍资料。活动有专人接待、指导和讲解。7.1 农事活动(18项)
a)水果采摘; b)蔬菜采摘; c)采茶; d)制茶; e)老式农耕; f)捕鱼; g)酿酒; h)榨油; i)制作陶器; j)养桑蚕; k)农家纺线; l)织土布; m)染布; n)采菱 ; o)采莲; p)挖竹笋 ;
q)采山野菜;
r)竹、藤、草编织 ; 7.2 乡村民俗休闲活动(19项)
a)农家婚喜宴; b)乡村婚嫁; c)学做农家菜; d)骑马(牛、驴等);
e)乘牛车 ; f)划船; g)乘竹筏 ; h)狩猎; i)农田观光; j)垂钓; k)登山; l)烧烤 ; m)燃放烟花爆竹; n)篝火晚会;
o)学唱山歌;p)品茶、赛茶; q)棋牌活动; r)赶集;
s)其它乡村休闲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8.1 基本原则
8.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8.1.2 诚实守信、公平交易。8.1.3 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8.1.4 尊重客人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分亲疏,一视同仁。8.1.5 注重安全,保障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8.2 基本要求
8.2.1 从业人员仪容仪表要求
a)着装整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b)服务自然、亲切,热情适度; c)讲究卫生。8.2.2 语言要求
a)语言文明、简明、清晰; b)及时回应客人的询问。8.2.3业务技能
从业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9 星级评定和管理原则
9.1 星级评定原则
农家乐星级评定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9.2 星级评定机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农家乐的星级评定。9.3 星级评定申请与初评、评定
由经营户自愿向所在辖区内的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三星级以下由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初评,市州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四、五星级由市州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初评、省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9.4 星级评定的管理
湖北省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负责全省农家乐星级级评定管理以及标志牌的设计、制作。
市州及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应建立旅游投诉处理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对星级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星级农家乐评定有效期限为3年。期满进行复核。每年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的经营户,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降级或取消星级。被取消星级的农家乐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星级;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复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州或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初审复核后报上一级农家乐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核定并予以公告。
第二篇: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DOC)
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星级的划分条件、评定规则、服务质量及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正式经营的农家乐旅游设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二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15566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3、定义
农家乐是指地处乡村,以农户为经营主体,以乡村民俗文化、乡村生产活动、生活方式和乡村田园风光、人居环境为旅游吸引物,提供住宿、餐饮、游憩等服务,体验乡村生活的旅游经营设施。
4、星级
用星的数量表示农家乐的星级。星级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5、总则
5.1 农家乐可包括住宿、餐饮、游憩等相关的服务及配套设施。其建筑物和配套项目的使用权应一致。
5.2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农家乐的建筑、游憩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应符合工商、公安、卫生、安全、消防、物价、环境保护(空气质量、噪声、污水排放、油烟排放)等现行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5.3 农家乐开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
6、农家乐等级划分条件
6.1 一星级
6.1.1 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乡村风情。
6.1.2 建筑等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具有接待服务功能。
6.1.3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10001
1、GB/T100012和GB/T15566的要求,具有导向功能。
6.1.4 建筑物及服务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地域乡土文化特色。
6.1.5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接待服务区域通风较好。
6.1.6设施设备养护较好,配置必要的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有效。
6.1.7接待区
a)接待区照明较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有装饰,有中、英文标识;
d)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
e)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f)可使用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6.1.8 餐厅
a)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就餐区域及桌椅、餐具;
b)餐饮区域及桌椅、餐具、饮具保持整洁、卫生;
c)能够提供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并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6.1.9厨房
a)厨房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布局基本合理;
b)墙面铺设15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地槽,有吊顶;
c)粗细加工区应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d)有消毒柜及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餐、饮具分类存放,橱柜摆放位置合理;
e)有冰箱,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f)切配冷、热菜的砧板、刀具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措施;
i)有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措施;
j)有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k)服务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l)有消防灭火设备。
6.1.10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墙面整洁,无障碍物;房门设置紧急出口标识,位置合理;
c)有保持封闭的垃圾存放设施;
d)有2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6.2 二星级
6.2.1 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乡村风情。
6.2.2 建筑及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具有接待服务功能,方便客人的正常活动。
6.2.3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10001
1、GB/T100012和GB/T15566的要求,具有导向功能。
6.2.4 建筑物及服务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地域乡土文化特色。
6.2.5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各接待服务区域通风良好。
6.2.6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置必要的保洁、消毒设备,达到安全、整洁、卫生、有效。
6.2.7 接待区
a)接待区照明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有反映地域文化特色的装饰,有规范、清晰的中、英文标识;
d)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
e)有方便客人使用的电话机,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
f)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g)有服务人员16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6.2.8 餐厅
a)有照明充足的就餐区域,桌椅、餐具配套较齐全;
b)有菜单、饮品单,出菜率不低于50%,提供餐饮预订服务;
c)餐饮区域及餐具、饮具保持整洁、卫生;
d)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品,并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e)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6.2.9 厨房
a)厨房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布局基本合理;
b)墙面铺设15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地槽,有吊顶;
c)粗细加工区应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d)有消毒柜及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餐、饮具分类存放,橱柜摆放位置合理;
e)有冰柜,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f)制作冷、热菜的区域应分开,砧板、刀具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设施;
i)有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措施;
j)有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k)服务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l)有消防灭火设备。
6.2.10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墙面整洁,无障碍物;房门设置紧急出口标识,位置合理;
c)有保持封闭的垃圾存放设施;
d)有2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有为客人提供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
6.2.11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1项。
6.3 三星级
6.3.1 生态环境较好,具备较浓郁的乡村风情。
6.3.2 整体布局基本合理,接待服务功能较齐备,方便客人在饭店内外的活动。
6.3.3 建筑物、游憩项目及服务应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6.3.4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10001
1、GB/T100012和GB/T15566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导向功能。
6.3.5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6.3.6 有服务人员24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提供各项服务。
6.3.7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备必要的保洁、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和有效。
6.3.8 有安全可靠的应急照明措施。
6.3.9 接待区
a)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接待区域,照明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内装修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与环境基本协调;
d)有接待柜台,有规范、清晰的中、英文标识,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客房、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
e)有客人休息场所,提供茶水服务;
f)有方便客人使用的公用电话,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
g)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h)提供电话预订服务;
i)有反映本地文化和民俗的饰品或装饰画;
j)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k)有服务人员16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6.3.10 客房
a)有2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
b)客房门锁为暗锁,有防护装置,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c)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照明充足,有遮光窗帘;
d)在客房区域设有专供客人使用的公共卫生间及公共浴室,定时供应热水,配有浴帘;
e)备有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
f)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适时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并做到每客必换;
g)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h)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的装饰品。
6.3.11 餐厅
a)有专用餐厅,照明充足,桌椅、餐具配套齐全;
b)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品,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60%;
c)餐厅、桌椅及餐具、饮具无破损,保持整洁、卫生;有灭蚊蝇的措施;
d)饮食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e)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6.3.12 厨房
a)厨房布局流程较合理,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b)墙面铺设15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地槽,有吊顶;
c)粗细加工区应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d)冷菜间独立分隔,内有空气消毒设施、降温设施及食品冷藏设施,温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e)洗碗区域位置合理,有充足有效的消毒、保洁设施,有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摆放位置合理,餐、饮具分类存放;
f)有冰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g)有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设施;
h)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i)有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措施;
j)有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k)服务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l)有消防灭火设备。
6.3.13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光线充足,有装饰,地面、墙面整洁,无障碍物;紧急出口标识清晰,位置合理;
c)有垃圾存放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d)有2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绿化较好,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有为客人提供的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
g)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出售服务。
6.3.14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2项。
6.4 四星级
6.4.1 生态环境良好,建筑外立面风格与环境协调,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6.4.2 功能布局划分合理,设施使用方便、安全。
6.4.3 内装修采用本地较优质材料,工艺精致,突出乡村地域文化风格。
6.4.4 有空调设施或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6.4.5 游憩项目及服务应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6.4.6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至少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10001
1、GB/T100012和GB/T15566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导向功能,指示、标识牌风格统一。
6.4.7 有服务人员24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日常英语提供各项服务。
6.4.8 有备用电源或安全可靠的应急照明措施。
6.4.9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备必要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和有效。
6.4.10 接待区
a)有与接待能力、档次相适应的接待区域,照明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内装修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风格与环境协调;
d)有接待柜台,有规范、清晰的中、英文标识,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客房、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报刊;
e)配有电脑、传真机;
f)提供贵重物品存放服务;
g)有客人休息场所,配置桌、椅或沙发、茶几,提供茶水服务;
h)有方便客人使用的公用电话,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
i)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j)提供预订服务;
k)有反映本地文化和民俗的饰品或装饰画;
l)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m)接待人员16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英语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n)提供行李服务;
o)有由客人自行开启的雨伞架。
6411客房
a)有4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有单人间和连通房;
b)客房门锁为电子卡门锁,有门窥镜、门铃及防护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c)装修良好,有软垫床、写字台、衣橱以及衣架、茶几、座椅或沙发、床头柜、台灯、落地灯等配套家具且使用性能良好,并与本农家乐的乡村特色相协调;地面采用较优质的材料装修;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客房内有卫生间,有淋浴或浴缸(带淋浴喷头),配有浴帘,24h供应冷水,18h供应热水,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采用有效的防滑措施;采用区域照明且照明度良好;有排风设施;
e)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和所在地主要电话指南;
f)有彩色电视机,画面和音质良好,备有频道指示说明;
g)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h)有遮光窗帘;
i)提供叫醒服务;
j)有相应的文具用品、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所在地旅游景点介绍和旅游交通地图、报刊;
k)客房、卫生间每日全面整理1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并应客人要求随时进房清扫整理;
l)床上用棉织品(床单、枕心、枕套棉被及被衬等)及卫生间针织用品(浴巾、浴衣、毛巾等)材质良好、柔软舒适;
m)有反映乡村特色文化或民俗风情的装饰品;
n)有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o)16h供应冷热饮用水;
p)提供擦鞋服务。
6.4.12 餐厅
a)有专用餐厅,装修良好,照明充足,桌椅、餐具配套齐全,突出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b)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c)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有具备本地乡土特色的招牌菜,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70%;
d)能够提供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婚喜宴服务;
e)餐厅、桌椅及餐具、饮具无破损,保持整洁、卫生;有灭蚊蝇的措施;
f)饮食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g)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6.4.13 厨房
a)厨房布局流程合理,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b)墙面满铺瓷砖,地面铺设防滑材料,有吊顶,有地槽且保持清洁通畅;
c)冷菜间独立分设,内有空气消毒设施、降温设施及食品冷藏设施,温度符合有关要求;有二次更衣间及设施;
d)粗细加工间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e)洗碗间位置合理,有充足有效的消毒、保洁设施及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摆放位置合理,餐、饮具分类存放;
f)有必须的冷藏、冷冻设施,生熟食品和半成品分柜存放;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隔气味设施;
i)厨房内、灶台上采取有效的排风措施;
j)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有完善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设施;
k)有卫生管理制度;
l)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m)有消防灭火设备。
6.4.14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的间隔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光线充足,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艺术品装饰,地面、墙面整洁,无障碍物;紧急出口标识清晰,位置合理;
c)门厅及主要公共区域有残疾人出入坡道;
d)有4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绿化良好,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有为客人提供的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及设施设备;
g)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地方土特产品销售服务;
h)有垃圾存放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6.4.15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4项。
6.5 五星级
6.5.1 生态环境良好,建筑包括外立面风格与环境十分协调,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6.5.2 功能布局划分合理,设施设备使用方便、安全。
6.5.3 内装修采用本地优质材料,工艺精致,具有突出的乡村地域文化风格。
6.5.4 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6.5.5 游憩项目及服务应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6.5.6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至少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10001
1、GB/T100012和GB/T15566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导向功能,指示、标识牌风格统一,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6.5.7 有服务人员24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英语提供各项服务。
6.5.8 有备用电源。
6.5.9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备必要保洁、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和有效。
6.5.10 有公共音响广播系统,音乐曲目、音量适宜,音质良好。
6.5.11 接待区
a)空间宽敞,卫生整洁,光线充足,色调协调,风格独特,并与环境协调一致,具备浓郁的乡村风情;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接待柜台与接待规模相适应,各区段有中英标志;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客房、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交通图、旅游景点介绍、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报刊;提供留言服务;提供贵重物品保存服务;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提供代购票务服务;
d)配有传真机、电脑及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e)提供预订服务;
f)提供贵重物品存放服务;
g)接待人员24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英语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h)有管理人员24h在岗;
i)提供行李服务,18h迎送客人,有小件行李存放处;
j)有客人休息场所,配置桌、椅或沙发、茶几,提供茶水服务;
k)有方便客人使用的公用电话,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
l)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m)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n)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的装饰品或装饰画;
o)有由客人自行开启的雨伞架。
P)有24h监控系统,画面储存三个月时间。在停车场,入口、公共区域范围内需安置摄像头
q)有针对残疾人服务的设施设备和提示,有供人使用的轮椅和拐杖
r)有处理医疗急救的流程和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的文字提示牌 s)有物价局盖章的公共物品赔偿价格表
6.5.12 客房
a)有4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有单人间和连通房;
b)客房门锁为电子卡门锁,有门窥镜、门铃及防护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配备简易灭火器材,提示黄、赌、毒警告牌,吸烟防火提示牌。
c)装修良好,具有本地乡村特色文化氛围,有舒适且反映本地乡村特色的优质配套家具,地面采用优质材料装修;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客房内有卫生间,装有优质抽水恭桶、梳妆台,有淋浴间或浴缸(带淋浴喷头,配有浴帘),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采用有效的防滑措施;采用区域照明且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低噪音排风系统和吹风机;
e)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可以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和所在地主要电话指南;可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
f)有彩色电视机,画面和画质优良,备有频道指示说明;(有客房全区域的wifi路由器设备,信号良好,可手机上网使用)
g)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h)有纱帘及遮光窗帘;
i)提供留言和叫醒服务;
j)有相应的文具用品、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所在地旅游景点介绍和旅游交通地图、报刊;
k)客房、卫生间每日全面整理1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并应客人要求随时进房清扫整理;(床单,被套,枕套要有高温消毒设备和记录)
l)床上用棉织品(床单、枕心、枕套棉被及被衬等)及卫生间针织用品(浴巾、浴衣、毛巾等)材质良好、柔软舒适;
m)有反映乡村特色文化或民俗风情的装饰品;
n)有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独立的漏电开关
o)24h供应冷热饮用水;
p)提供擦鞋服务。
6.5.13 餐厅
a)有布局合理、装修良好、照明充足的餐厅,桌椅、餐具配套齐全,突出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b)有突出乡村地域特色的茶室或其他提供饮品服务的场所;
c)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d)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又具有本地乡土特色的招牌菜,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80%;
e)能够提供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婚喜宴服务;
f)餐厅、桌椅及餐具、饮具无破损,保持整洁、卫生;有灭蚊蝇的措施;有饮具、餐具消毒的设备,在营业区可观看到的地方摆放
g)饮食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h)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6.5.14 厨房
a)厨房布局流程合理,使用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b)墙面铺设满铺瓷砖,地面铺设防滑材料,有吊顶,有地槽且保持卫生通畅;
c)冷菜间独立分设,内有空气消毒设施、降温设施及食品冷藏设施,温度符合有关要求,有二次更衣间及设施;
d)粗加工间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e)洗碗间位置合理,有充足有效的消毒、保洁设施;
f)有必须的冷藏、冷冻设施,满足生熟食分开存放要求;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油烟和隔气味设施;
i)厨房内、灶台上采取有效的排风措施;
j)有完善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设施;
k)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l)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m)有消防灭火设备。
n)有食品来源卫生检疫证书,干货供应商合格证书
6.5.15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的间隔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光线充足,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艺术品装饰,地面、墙面整洁,无障碍物;紧急出口标识清晰,位置合理;
c)门厅及主要公共区域有残疾人出入坡道;
d)有4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绿化、美化良好,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为客人提供的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位置合理,设施设备配套完善;
g)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地方土特产品销售服务;
h)有垃圾存放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6.5.16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6项。
7、游憩项目
游憩选择项目共38项
1)农事活动
a)水果采摘;
b)蔬菜采摘;
c)采茶;
d)制茶;
e)传统农耕;
f)捕鱼;
g)酿酒;
h)榨油;
i)制作陶器;
j)养桑蚕;
k)农家纺线;
l)织土布;
m)染布;
n)采菱;
o)采莲;
p)挖竹笋;
q)采山野菜;
r)采中草药;
s)竹、藤、草编织;
2)乡村民俗休闲活动
a)农家婚喜宴;
b)乡村婚嫁;
c)学做农家菜;
d)骑马(牛、驴);
e)乘牛车;
f)划船;
g)乘竹筏;
h)狩猎;
i)农田观光;
j)垂钓;
k)登山;
l)烧烤;
m)燃放烟花爆竹;
n)篝火晚会;
o)学唱山歌;
p)品茶、赛茶;
q)棋牌活动;
r)赶集;
s)其它乡村休闲项目。
8、服务质量要求
8.1 基本原则
8.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8.1.2 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8.1.3 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8.1.4 尊重客人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分亲疏,一视同仁。
8.1.5 注重安全,保障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8.2 基本要求
8.2.1 从业人员仪容仪表要求
a)着装整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b)服务自然、亲切,热情适度;
c)讲究卫生。
8.2.2 语言要求
a)语言文明、简明、清晰;
b)及时回应客人的询问。
8.2.3 业务能力
从业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9、等级评定和管理原则
9.1 评定原则。农家乐星级评定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9.2 评定机构。由旅游、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农家乐的星级评定。
9.3 评定申请与初评、评定。由农户自愿向所在辖区内的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三星级以下由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初评,市州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四、五星级由市州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初评、省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9.4 评定管理。湖北省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负责全省农家乐星级评定管理以及标志牌的设计、制作。市州及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应建立旅游投诉处理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对星级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星级农家乐实行定期复核制度,复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州及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初审复核后报上一级农家乐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核定。
第三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农家乐是指地处乡村,以农户为经营主体,以乡村民俗文化、乡村生产活动、生活方式和乡村田园风光、人居环境为旅游吸引物,提供住宿、餐饮、游憩等服务,体验乡村生活的旅游经营设施。1 星级
用星的数量表示农家乐的星级。星级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2 总则
2.1 农家乐可包括住宿、餐饮、游憩等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其建筑物和配套项目的使用权应一致,2.2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农家乐的建筑、游憩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应符合工商、公安、卫生、安全、消防、物价、环境保护(空气质量、噪声、污水排放、油烟排放)等现行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3 农家乐开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方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3 农家乐等级划分条件(二星级)3.2 二星级
3.2.1 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乡村风情。
3.2.2 建筑及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具有接待服务功能,方便客人的正常活动。
3.2.3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臵应符合GB/T 10001.1、GB/ T10001.2和GB/T 15566的要求,具有导向功能。3.2.4 建筑物及服务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地域乡土文化特色。
3.2.5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各接待服务区域通风良好。
3.2.6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臵必要的保洁、消毒设备,达到安全、整洁、卫生、有效。
3.2.7 接待区
a)接待区照明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臵; c)有反映地域文化特色的装饰,有规范、清晰的中文标识;
d)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 e)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f)有服务人员8h在岗,能够用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3.2.8 餐厅
a)
有照明充足的就餐区域,桌椅、餐具配套较齐全;
b)
有菜单、饮品单,出菜率不低于50%,提供餐饮预订服务; c)
餐饮区域及餐具、饮具保持整洁、卫生;
d)
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品,并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e)
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3.2.9 厨房
a)
厨房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布局基本合理;
b)
墙面铺设1.5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地槽,有吊顶; c)
粗细加工区应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d)
有消毒柜及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餐、饮具分类存放,橱柜摆放位臵合理; e)
有冰柜,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f)
制作 冷、热菜的区域应分开,砧板、刀具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g)
有专门放臵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
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设施; i)
有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措施; j)
有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k)
服务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l)
有消防灭火设备。3.2.10 公共区域
a)
有供客人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
室内通道墙面整洁,无障碍物;房门设臵紧急出口标识,位臵合理; c)
有保持封闭的垃圾存放设施; d)
有2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
庭院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
有为客人提供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3.2.11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1项。游憩项目 1)农事活动
2)乡村民俗休闲活动服务质量要求 5.1基本原则
5.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5.1.2诚实守信、公平交易。5.1.3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5.1.4尊重客人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分亲疏,一视同仁。5.1.5注重安全,保障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5.2基本要求
5.2.1从业人员仪容仪表要求
a)着装整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b)服务自然、亲切,热情适度; c)讲究卫生。5.2.2语言要求
a)语言文明、简明、清晰; b)及时回应客人的询问。5.2.3业务技能
从业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6
等级评定和管理原则
6.1 评定原则。农家乐星级评定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6.2 评定机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农家乐的星级评定。
6.3 评定申请与初评、评定。由业主自愿向所在辖区内的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三星级以下由县(市)区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初评,市州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四、五星级由市州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初评、省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第四篇:长沙市“农家乐”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标准
长沙市“农家乐”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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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_-01-13 10:16:40.0 发布人: wctour
一、意义
1、为了调整长沙市旅游产品结构,根据市场发展和“农家乐”发展的需要,引导、鼓励和规范“农家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农家乐”产品竞争力,使之既具地方特色,又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农家乐”星级的高低主要满足不同层次客源的需要,标志着“农家乐”的设计、建筑、装潢、设施设备、服务项目、服务水平与这种需求的一致性和所住游客的满意程度。
二、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农家乐”星级的划分依据、要求、条件及评定原 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经济性质的开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
三、定义
1、星级
用★表示“农家乐”的等级和类别。
2、代号
星级用★表示,用一颗★表示一星级,两颗★表示二星级,三颗★表示三星级,四颗★表示四星级,五颗★表示五星级。
四、星级的划分和依据
1、“农家乐”分别划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档次越高。
2、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办法以“农家乐”的环境、建筑特色、装饰、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水平以及农家特色为依据,评定办法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标准参照执行。
五、评定及管理监督机构
1、星级农户必须隶属村级组织或农家乐经营部门管理。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市旅游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农家乐”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
2、三星级(包括三星级)以下的“农家乐”由区、县(市)旅游局评定,四、五星级的“农家乐”由市旅游局评定,所有星级农家乐实行统一制牌。
六、各星级必备条件(一)★农家乐
1、有较好的可进入性和指示路牌,房屋建筑及周边环境协调,周围15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
2、各区域卫生整洁,室内有取暖设备,通风良好;
3、有2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户,床位数不少于4个。客房内有窗帘、纱门、纱窗、挂衣柜等,室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蚊虫,床上用品要一客一换一消毒;
4、有水冲式卫生间,室内装有换气扇并备有简易洗涤用品用具;
5、能12小时供应冷、热水;
6、有可用于接待20位客人的餐桌椅和配套的餐饮用具的餐厅,有明码标价的菜单,能提供农家风味菜,食品达到国家餐饮业卫生标准;
7、厨房位置合理,灶面清洁,有冰箱;
8、有能够满足供应需求的菜园,能够自己生产无公害蔬菜;
9、有简易停车场;
10、服务人员要求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11、有内部管理制度,有安全、卫生责任人员,配有消防设施、设备和处理预案;
12、有旅游接待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二)★★农家乐
1、有村级以上道路到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游客进入;周边环境有一定观赏性、有庭院,建筑布局基本合理,方便游客正常活动,周边30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
2、各区域卫生整洁,根据当地气候,室内有取暖和制冷设备,通风良好;
3、有5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床位数不少于10个,并至少有一个单人间。客房内有窗帘、纱门、纱窗、挂衣柜等,室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蚊虫,床上用品要一客一换一消毒;至少有一间客房有卫生间和电视机;
4、有3个蹲位以上的水冲式卫生间,室内装有换气扇并备有简易的洗涤用品用具;有男女分设的公共浴室;
5、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6、有供游客使用的棋牌室和共用电视机;
7、有公用电话;
8、有应急照明灯;
9、有接待30位客人的餐桌椅和配套的餐饮用具的餐厅,有明码标价的菜单,能提供农家风味菜,食品达到国家餐饮业卫生标准;
10、厨房位置合理,内部功能分区合理,墙面半铺瓷砖,有冰箱、消毒柜等;
11、有能够满足供应需求的菜园,能够自己生产的无公害蔬菜;
12、有面积不小于50米2的停车场;
13、有经培训的服务人员,且要求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14、各种制度齐全,有安全、卫生责任人员,有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处理预案;
15、有旅游接待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三)★★★农家乐
1、有村级以上公路到达,道路要求硬化,有明显的指示标牌,方便游客进入;区域面积不少于20亩,周边环境有较好观赏性,有庭院,建筑布局合理,周边50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
2、各区域卫生整洁,根据当地气候,室内有取暖和制冷设备,通风良好;
3、有服务台,可代管物品;
4、有宣传册;
5、有10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床位数不少于20个。并至少配有两个单人间,客房内有窗帘、纱门、纱窗、挂衣柜等,室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蚊虫,床上用品为全棉制品,要一客一换一消毒;至少有3间客房有卫生间和电视机;为客人提供每人一套一次性用品(含牙膏、牙刷、香皂、浴帽、梳子等)和卫生卷纸。
6、有5个蹲位以上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室内装有换气扇并备有简易的洗涤用品用具;有男女分设的公共浴室;
7、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8、有供游客使用的棋牌室和休息室;
9、有三项以上娱乐项目,有供游客选购的绿色农产品;
10、有公用电话;
11、厨房位置合理,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内部功能分区合理,墙 面半铺瓷砖,有纱门、纱窗等“三防”设施,有冰箱、微波炉、消毒柜等;
12、有两个以上餐厅(含包厢)和明码标价的菜单,有餐饮特色;
13、有能够满足供应需求的菜园,能够自己生产无公害蔬菜;
14、有面积不少于100米2的停车坪;
15、有经培训的专职服务员3名以上,且要求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16、各种制度齐全,安全、卫生、接待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和操作实施办法;
17、有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处理预案;
18、有应急照明灯;
19、有旅游接待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四)★★★★农家乐
1、有乡村以上公路到达,道路硬化,有明显的指示标牌,方便游客进入;区域面积不少于50亩;周边环境有很好的观赏性,有具备一定特色的庭院,建筑布局合理并有一定的艺术性,周边1平方公里范围内无污染源;
2、各区域卫生整洁,根据当地气候,室内有取暖和制冷设备,通风良好;
3、有服务台,15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提供行李寄存服务;有供客人查询的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等,有印制精美的宣传册;
4、有15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床位数不少于30个,至少有5个单间,客房内有遮光窗帘、纱门、纱窗、挂衣柜等,室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蚊虫,床上用品为全棉制品,要一客一换一消毒;至少有5间客房有卫生间、空调和电视机;为客人提供每人一套一次性用品(含牙膏、牙刷、香皂、浴帽、梳子等)和卫生卷纸。
5、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清理、床单、被套和枕套要一客一换,有洗涤消毒专间并配有工具和消毒液用于公共卫生用品用户服务具的清洗和消毒;
6、有8个蹲位以上的水冲式男女分设公共卫生间,室内装有换气扇并备有简易的洗涤用品用具;有男女分设的公共浴室; 7、24小时供应冷、热水;
8、有供游客使用的棋牌室、休息室和卡拉OK室等4项以上的娱乐项目;有多种供游客选购的农产品;
9、有能容纳20人以上的会议室;
10、有公用电话;
11、厨房位置合理,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墙面瓷砖不低于2米,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洗碗间位置合理,其它功能分区合理,安有纱门、纱窗等“三防”设施,配有冰箱、微波加热设备、消毒柜、保洁柜等;
12、有带空调的大餐厅,有明码标价的菜单和餐饮特色,可配高、中、低档菜谱;
13、有能够满足供应需求的菜园,能够自己生产无公害蔬菜;
14、停车坪面积不少于150米2,有交通示意和车辆联系办法;
15、有经培训的专职服务员8名以上,要求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16、卫生、安全、接待、经营、财务等各种制度齐全,有安全、卫生、接待的责任人员和操作办法;
17、有应急照明设备;
18、有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处理预案;
19、有应急药品和医疗救护预案; 20、有旅游接待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五)★★★★★农家乐
1、区域面积不少于100亩;周边环境有很好的观赏性,有具备一定 特色的庭院;建筑布局合理且有艺术性,周边1平方公里范围内无污染源;
2、各区域卫生整洁,根据当地气候,室内有取暖和制冷设备,通风良好;
3、设有前厅和总服务台,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有行李寄存服务;总服务台有旅馆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市交通图、本市旅游区(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游客相适应的报刊;
4、能接受客房、餐饮预订;
5、有客人休息场所,面积不少于30米2;
6、至少有20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有1/2以上房间有卫生间、文具、彩色电视机和电话;客房内有遮光窗帘,有防嗓音及隔音措施;客房备有旅馆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等;
7、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清理、床上用品为全棉制品要一客一换,有洗涤消毒专间并配有工具和消毒液用于公共卫生用品用户服务的清洗和消毒;
8、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10个以上蹲位);有男女公共卫生间,24小时供有专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的公共浴室,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应冷、热水;
9、能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
10、有小商店,出售旅行日常用品,能提供多种农产品供游客选购;
11、有供游客娱乐的棋牌室和卡拉OK室及其它健身娱乐设施;具有5项以上的娱乐项目;
12、有能容纳30人以上的会议室;
13、有公用电话、并配备市内电话簿;
14、厨房位置合理,面积大于20平方米,按选—洗—切—配—加工严格功能分区,纱门、纱窗等“三防”设施齐全;冷菜间、面点间独立分隔,有足够的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洗碗间位置合理,有保洁柜;有专门旋转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采取有效的消杀蚊蝇、蟑螂、老鼠及其它害虫的措施;
15、餐厅容量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并配冷暖空调,有印制精美的明码标价的菜单和餐饮特色,可配高、中、低档菜谱;
16、停车坪面积不小于200米2,有交通示意和车辆联系代理;
17、有经培训的专职服务员10名以上,且要求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18、卫生、安全、接待、经营、财务等各种制度齐全,有安全、卫生、接待的责任人员和操作办法;
19、有应急照明设备;
20、有适当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处理预案;
21、有应急药品和医疗救护预案;
22、有旅游接待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第五篇:农家乐星级评定办法
西安市农家乐
旅游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家乐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依据《陕西省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农家乐是指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利用乡村自然资源,生产活动和民风民俗等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以提供餐饮服务、住宿为主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 农家乐旅游星级等级评定依据《陕西省 农家乐旅游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陕西省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分细则》进行等级评定。
农家乐星级划分为五个等级,用五角星“★”标识。即一颗星表示一星级,两颗星表示二星级,三颗星表示三星级,四颗星表示四星级,五颗星表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农家乐的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越高。
第四条
星级农家乐的评定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自愿申报,分级评定”的原则。市旅游局统一负责全市星级农家乐的评定管理工作,成立“西安市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负责指导全市开展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四星、五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工作。
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市评委会的委托,成立区(县)评委会,负责本地区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一、二、三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并向市评委会推荐符合四、五星级条件的农家乐。
第五条
各区(县)党委、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星级农家乐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第二章
申
报
第六条
申报条件:
(一)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许可。
(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三)试营业一年后方可申请星级评定;低星级申请高星级的,需获得低星级一年以上。
(四)申报单位经过自检,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要 求的。
第七条
农家乐申报星级,须向农家乐星级评定机构递交星级申报资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家乐名称;农家乐经营户姓名;农家乐地址;农家乐开业时间;从业人员数量及名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排污申报许可证复印件(以村为单位提供);厨房工作人员、餐厅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自检自评情况说明及其它必要的文字图片资料;拟申报星级;申报时间。
第八条
申报单位自愿向所在区(县)评委会提出申请,再按评定权限逐级推荐上报,进行评定。
第三章
评
定
第九条
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委员会原则上由旅游、农业、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环保等相关单位人员和专家组成。
第十条
各区(县)评委会应按评定权限在评定前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对未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方能进入评定程序或推荐给上一级评委会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
评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定首次会。参加人员为农家乐评委会成员,推荐申报的乡镇(街办)、农家乐村相关负责人。首次会由区(县)评委会负责人主持。会议要明确各级责任,做好评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地检查。应严格对照相应星级标准对申报单位实际创星情况进行检查。
(三)材料检查。应严格对照相应星级标准对申报单位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四)情况汇总会。实地检查和材料检查结束后,评委会负责人召集汇总检查情况,形成评定结论。
(五)评定末次会。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同首次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区(县)评委会负责人通报评定的结果。
第十二条
各级评委会应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进行评定。评定达标的,应向社会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向申报单位颁发相应标牌,并逐级上报备案。
第十三条
全市星级农家乐标志牌,由市评委会统一设计、制作,各区(县)评委会按评定权限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或认可,不得擅用。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四条
对星级农家乐实行动态管理和复核管理。星级农家乐,应按相应星级标准提供服务,并自觉接受各级评委会的管理。
(一)对复核达不到要求的,各级评委会可按评定权限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可降低或取消其等级。
(二)被降低等级的,由各级评委会按照评定权限收回原等级标牌,重新换发降低后的等级标牌。
(三)被取消等级的,自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各级评委会按评定权限收回原等级标牌。
第十五条
星级农家乐在经营过程中有消费者投诉的,经查实后,各级评委会按评定权限要求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降低或取消等级。
第十六条
星级农家乐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的,由各级评委会按评定权限直接取消等级,收回等级标牌,违法违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惩处。
第十七条
提升星级的申请和评定参照星级评定程序进行。提升星级的农家乐,应将原星级标志牌交还授予机构。第十八条
星级农家乐,可以在服务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中使用相关标志标识。未经等级评定的农家乐,不得使用相关标志标识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九条
市评委会每年对各区(县)评委会的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如有等级评定把关不严、评分不实、擅自降低标准等问题,市评委会将取消其已评定的等级,并责成其收回等级标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