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东南大学202_年招收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办法
东南大学202_年招收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 202_-09-22 浏览次数: 28490
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特对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的人员(只有硕士学位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所报考的学科或导师同意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202_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②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③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复试时提交给报考院(系)。
6.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院(系)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生(不包括工程博士研究生和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生);非理工科院(系)可招收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攻读定向博士生(比例不超过院(系)录取人数的8%)。
二、报名
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一般为一名(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请考生务必提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在征得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点击查看研究生导师信息查询。1.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报前必须仔细阅读本招生办法和《东南大学202_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报考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或定向博士生要求参见“东南大学202_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2_年9月25日--10月25日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意: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120元报名费后等待审核。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2.资格审核
各院(系)于202_年11月5日前,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方能参加公开招考,请登入系统打印《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专家推荐信、《现实表现情况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按规定网上支付80元考试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须经报考导师和报考院系审查并签署意见,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上网报名。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需提供的审核材料如下: ① 本人书面申请和简历; ② 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 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结业证明及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④ 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清单及获奖证书或鉴定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① 时间:202_年11月29—30日
② 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考场安排可于考前一周在研招办主页上查询)。
③ 笔试科目:外国语(题型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听力和口语安排在复试阶段测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科目代码和名称以网报信息为准,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④ 笔试成绩将于12月中旬在研招办主页公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⑤ 学校根据前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单科和总分)划定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资格线,第三门笔试科目成绩将作为复试的笔试成绩部分。2.面试由各院(系)自行组织。
① 原则上,各院(系)在笔试结束后即安排面试,特殊情况以院(系)工作细则为准。各院(系)工作细则将于11月上旬在研招办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② 面试前,考生须向院系提交以下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面试: 1)《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 2)专家推荐信原件两份
3)《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一份(除本校报考本院系的在校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提供。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相关负责人填写,往届生由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章并密封)。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 由各院(系)成立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导师),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具体形式由报考院(系)决定。④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和一门政治理论课程;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科目及加试具体安排请咨询报考院(系)。
⑤ 体检统一安排在面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1.各院(系)根据《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预计于202_年12月中旬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2.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合格后发放。
3.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2_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其它说明
1.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在职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2万/年,不参评奖助学金。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3.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4.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6.若202_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研究生招生网页,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与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5-83792452 传
真: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 招生网址:http:// yzb.seu.edu.cn 地
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逸夫建筑馆二楼203室 邮政编码:210096 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
第二篇:东南大学202_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办法
东南大学202_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 202_-09-24 浏览次数: 17169
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特对我校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即博士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2.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点击查看)、中科院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点击查看)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50 或IELTS≥6.0或TOEFL≥90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工作程序
我校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本学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将视招生计划剩余情况进行适当补充。可申请专业和导师以《东南大学202_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1.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和《东南大学202_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须于202_年9月25日--10月25日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意: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120元报名费后等待审核。2.提交材料
申请者请于202_年10月25日前,通过邮政EMS方式将以下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请用A4 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
1)《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点击下载
东南大学申
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复印件。4)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有授课单位签章)
5)英语水平证明一份(如CET-
4、CET-
6、TOEFL、IELTS等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最多三项)的复印件各一份 7)其他成果可附清单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3.资格审核
各院(系)于202_年11月5日前,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附件材料由院(系)留存备查。通过资格审核并经研招办网上公示的申请者方能参加院(系)考核,请登入系统打印《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专家推荐信、《现实表现情况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按规定网上支付80元考试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4.综合考核
各院(系)于202_年11月25日前组织考核,成立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导师),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应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院(系)考核工作细则将于10月底在研招办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核时,考生须向院系提交以下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考核:
1)《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 2)专家推荐信原件两份
3)《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一份(除本校报考本院系的在校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提供。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相关负责人填写,往届生由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章并密封)
4)体检表原件一份(仅限往届生和外校应届生提供,可在本人所在学校指定医院体检;本校应届生将于202_年11月底统一在我校医院体检,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5)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5.录取
各院(系)根据资格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预计于202_年12月中旬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2_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其它说明
1.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2.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博士生占用导师202_年博士生招生指标。3.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申请者,经院系同意可转为公开招考考生。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5.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传 真: 025-83792583 电子邮件: yzb@seu.edu.cn 网 址: http://yzb.seu.edu.cn
欢迎本校和外校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攻博!
第三篇:东南大学202_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办法
附二: 东南大学202_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办法
热诚欢迎本校和外校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攻博!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委培博士研究生
(即博士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点击查看)、中科院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点击查看)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
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
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50 或IELTS≥6.0或TOEFL≥90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
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对于确有特
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
二、工作程序
我校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次年春季
学期视招生计划剩余情况进行适当补充。可申请专业和导师以《东南大学202_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1.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办法和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须于202_年3月1日--3月15日登入
“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意: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后等待审核。
2.提交材料
申请者请于202_年3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请用A4 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邮寄必须通过邮政EMS或挂号信方式):
1)《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后)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有授课单位签章)
5)英语水平证明一份(如CET-
4、CET-
6、TOEFL、IELTS等证书或成绩单
复印件)
6)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一份
7)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
不再接受其报考。
3.资格审核
由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予以公示。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可登入系统打印《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专家推荐信、《现实表现情况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按规定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
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4.综合考核
通过研究生院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直接参加院系组织的综合考核,时间约在4月上旬,具体
事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时,考生须向院系提交以下材
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考核:
1)《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
2)专家推荐信原件两份
3)《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一份(仅限外校和本校跨院系考生提供。
请将该表交所在学校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填写、签章并密封)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
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由各院(系)成立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导师),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应包括外
语水平、专业知识和
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录取
各院(系)根据综合考核的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
择原则确定 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发放。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其它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202_年起,我校将执行新的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办法,待另行公布。
2.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博士生招生指标。
3.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公
开招考。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寄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5.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210096电 话: 025-83792452
传真: 025-83792583
电子邮件:
下载文件:
http://yzb.seu.edu.cn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资格申请表.docyzb@seu.edu.cn
第四篇:天津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天津财经大学
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出质量意识,严把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关,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落实科学发展观,给予院系和导师更多的博士研究生选拔自主权。
各院系应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校纪检部门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进行全面监督。
三、复试分数线
1.各学科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要求各门科目成绩均不低于50分。
四、复试工作
1.复试主要根据各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潜力,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面试(含专业能力)、科研能力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两门专业课,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形式一般为笔试和面试,具体内容、方式由各学院或系自定。
2.各学院或系组织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不少于3名教授组成的复试小组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
综合能力成绩由参加复试的教师各自独立打分,然后加权平均。
科研成绩的认定,考生面试时将自己的科研成果提交给复试小组,由复试小组教师根据考生科研成果(含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课题研究报告 1
等)的质量(如论文发表的杂志级别、主持和参加课题的级别等情况)来综合评价考生的科研能力。
3.复试阶段的面试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要确保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有条件者要全程录音,并现场记录给出成绩和评语。
4.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5.我校认为需进一步考察时,可再次复试。
五、录取
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申请材料评价。各学院或系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我校要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
3.各学院或系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校内调剂: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博士研究生调剂只能在本校内进行,不能进行跨校调剂。我校个别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跨专业进行调剂。跨专业调剂,须学科相近。须经接受调剂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报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录取名单上备注说明。
5.拟录取名单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7天。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6.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参加本单位规定时间考试和未参加本考试的考生不能录取。试卷不转寄其他招生单位。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_年4月
第五篇: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范文模版]
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通知〔202_〕157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吸引优秀生源,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希遵照执行。
原《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与奖学金办法》同时废除。附件:《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 研究生
奖励
办法
通知
抄送: 学生处 财务处 档案馆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_年10月20日印发 附件: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为吸引优秀生源,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部分 研究生荣誉称号
凡本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异,为学校赢得荣誉,为社会做出贡献者,学校将授予研究生荣誉称号。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分为:东南大学杰出学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集体荣誉称号为:先进班级。
(一)东南大学杰出学生
“东南大学杰出学生”是我校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条件见《东南大学杰出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求实,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坚持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者;
5、讲究卫生,所在宿舍平均卫生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三好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富有成效;
2、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3、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四)优秀毕业研究生
优秀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制内按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评比产生,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积极参加科研工作,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80分且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5、符合上述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可优先考虑: ① 已确定毕业志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者;
② 志愿到国防基地就业者;
③ 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者;
④ 所在宿舍是校“文明宿舍”。
(五)先进班级
申报研究生先进班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评研究生先进班级的班团干部要密切配合,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有良好的班风,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校、院(系、所)的各项活动,组织各项有益的班级活动;
4、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本学年中全班没有受违纪处分的同学;
5、学习、学术氛围浓厚,学风端正;
6、积极参加校文明宿舍建设。
第三部分
研究生奖学金
为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的创新精神,凡本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可根据奖项设置要求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一)单项奖学金
⒈ 社会工作奖:本学课程学习无首修不及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有参评资格:
①认真宣传贯彻学校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③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成绩;
④在助管、助理研究生辅导员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⒉ 学业优秀奖:学业优秀奖原则上在硕士二年级上学期进行评比,符合以下条件者有参评资格:
① 必须完成培养计划的应修课程且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80分,学院按照招生类型分别对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
② 课程学习无首修不及格。
⒊ 学术创新奖:本学表现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有参评资格:
① 在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
② 获得发明专利(本人排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③ 本学年已经在国内核心刊物或以上发表论文者; ④ 本学参加有影响的国际会议,论文被会议录用; ⑤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者; ⑥ 其它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⒋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⒌ 其他特殊贡献单项奖:奖励在除上述四方面外的某一领域做作出特别贡献的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此项可根据需要设立)。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分为校友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校友奖学金——由校友提供,项目、参评对象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提供,项目、参评对象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校友、企业奖学金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评比(详见各专项奖条例),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四部分
评比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评选办法为:
(一)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各院(系、所)具体实施。
(二)院(系、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由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所在院(系、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推荐。
(四)研究生院对研究生荣誉称号和研究生奖学金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复核、终评,在全校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对获得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的发给荣誉证书,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对获得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的发给荣誉证书及活动费;对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根据奖项的不同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第五部分
附则
研究生在本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评选。
1、不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党、团或校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4、无故旷课、未请假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
5、所在宿舍卫生成绩连续3次或累计5次在80分以下。本办法从202_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