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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音乐考级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要求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23-1112664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2 15:40: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音乐考级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要求

202_年音乐考级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要求

一、开设项目: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古筝、音乐基本素养、成人歌唱和少儿歌唱。

二、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合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周铭孙)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考试要求见教材;

(2)《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合集》考试要求

1)基本练习:各级考生按照该书中规定的条目及要求进行准备,考试时由主考老师从中抽查一组。

2)练习曲及乐曲:各个级别均须在每级的四类曲目中各选一首(可由自己灵活组合,但不可在某一类中选两首或某一类中不选),共计四首乐曲参加考试。不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或擅自减少乐曲数目者,其考试成绩一律计为不通过。

3、其他:除35岁以上人员外,其他考生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预告:《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已于202_年7月出版,《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合集》与新出版的教材在202_年的考级活动中同时使用,此后,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将停止使用《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合集》,全面启用新考级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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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提琴:

1、教材:

1)《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2)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的《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第一版)》,或《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修订版)》,两者任选其一,但是,两个版本不可串换使用。

3)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的《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4-10级》(202_年3月第二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考试要求见教材;

(2)《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第一版)》或《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修订版)》请辅导教师及考生认真阅读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及其“附:”的内容。

1)音阶与琶音:各级所列各调均须严格训练,考级时可自选一个调演奏。教材第一版的音阶、琶音要按照修订版的弓法演奏。

2)练习曲:各条练习曲均应认真练习。考试时考生自选一首带“※”标记的练习曲应试。取消原来对第七级至第十级的考生可视谱演奏练习曲的规定。

3)协奏曲:除第一级外,其他各级均须自选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应试。考试时,除门德尔松协奏曲必须演奏完中部的华彩段(Cadenza)后结束外,其他的协奏曲均不演奏华彩段。

4)外国乐曲:一级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首应考。二级以上考生免试。

5)中国乐曲:第一至三级的考生可自选一首民歌或民歌改编的小曲,第三级的自选曲必须是具有换把位的曲目。第四级以上(含第四级)的考生按规定曲目内容自选一首应考(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的“附:”,乐谱见《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4-10级》)。

3、其它:

1)三级考生要学会换把(自选中国乐曲也须符合本要求);四级考生应学会揉弦(Vibrato);六级以上的考生要会自己调音;八级考生必须掌握跳弓。

2)除35岁以上人员外,其他考生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预告:《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已于202_年12月出版,在此之前使用的教材与新出版的教材在202_年的考级活动中同时使用,此后,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将停止使用旧教材,全面启用新考级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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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手风琴:

1、教材:

(1)《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2)《全国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最新修订本)》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考试要求见教材;

(2)《全国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最新修订本)》考试要求:

1)基本练习:1-8级的基本练习,按《全国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基本练习合集》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考试;

9、10级则在考试时由评委临场从3-8级的范围内抽查。

2)乐曲:各级考生须在规定范围内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一首,共计二首。

3)考试要求及其他:①考生参加考试,基本练习、练习曲、乐曲都必须完整地演奏。②除9、10级的基本练习可视谱演奏外,其他级别的基本练习及所有级别的练习曲和乐曲一律要背谱演奏。③考官可视考生考试情况,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预告:《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已于202_年12月出版,《全国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最新修订本)》与新出版的教材在202_年的考级活动中同时使用,此后,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将停止使用旧教材,全面启用新考级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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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202_年6月出版)。(其它教材停止使用)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一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二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以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2_年8月初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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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键电子琴:

1、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一至七级抽查一首。

②练习曲和乐曲:一至十级自选一首。

③复调:三至十级自选一首。

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从练习曲和复调中自选一首,从乐曲中自选两首,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 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 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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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协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1)以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2)以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NextPage]

(六)小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九)二胡:

1、教材:《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

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 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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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一)古筝:

1、教材:《全国古筝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邱大成)。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各级曲目中带“★”号标记者为规定曲目,其他均为自选曲目。

2)考生须在本级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和不带“★”号标记的曲目各一首,或选两首带“★”号标记的曲目参加考试。

3)报考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必须准备前一级的一首带“★”号标记的规定曲目供评委审定。

4)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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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

1)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的《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及《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钢琴伴奏谱》,主编:吴雁泽。

2)《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自备《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作为考试时的伴奏。不得选择其他伴奏录音或自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歌唱考级歌曲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吴雁泽)。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考生在《全国少儿歌唱考级歌曲集》相应级别的曲目内,自选“必唱歌曲”(有“★”号标记者)和“选唱歌曲”各一首参加考试。

2)所选歌曲有多段歌词,请按该歌曲的“演唱提示”的要求处理。

3)考生须自带《全国少儿歌唱伴奏CD》,按所选曲目编号参加考试。不得选择其他伴奏录音或自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

4)各级的伴奏光盘CD都有两张:A盘的伴奏有旋律,B盘的伴奏除前、间奏外,较少有旋律。考生可在两种伴奏盘中任选一种参试。但鼓励考生采用B盘。

5)考试时各级别均可在±大二度以内移调演唱。

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1992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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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音乐基本素养:

1、教材:《音乐基本素养考级教程》(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各级考试内容及题型参看各级教材最后的“修毕试题(题例)”。(二级“修毕试题(题例)”第一题中的1、2、3、4、5和11题取消)具体要求如下:

一级:全部面试,没有笔试。内容为:

1)节奏模仿、音高模唱、旋律短句模唱。以上考试内容均由评委通过电脑随机抽题。本题总分为80分;

2)视唱1题。视唱试题全部是《教程》中练习过的题。由考生通过电脑抽选2题,从中自行选唱1题。视唱时可采用首调、固定唱名法,也可不用任何唱名法。本题为20分。

二级: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项。

1)面试:内容为视唱1题。视唱试题全部是《教程》中练习过的题。由考生通过电脑抽选2题,从中自行选唱1题。视唱时可采用首调、固定唱名法,也可不用任何唱名法。本题为20分。

2)笔试:内容为音程及和弦听辨、节奏及旋律听写填空、乐理应用和音乐术语。以上考试内容均由评委通过电脑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80分。

重要更正:《教程》二级“修毕试题(题例)”第一题中的1至5题及11题取消。

三级: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项。

1)面试:内容为视唱1题。视唱试题全部是《教程》中练习过的题。由考生通过电脑抽选2题,从中自行选唱1题。视唱时可采用首调、固定唱名法,也可不用任何唱名法。本题为20分。

2)笔试:内容为和弦听辨、听写、乐理应用和音乐术语。其中听写包括单声部旋律听写2题,二声部旋律听写1题(仅记录其中一个声部),和弦连接2题(仅记录低音声部并标记和声功能)。以上考试内容均由评委通过电脑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80分。

四级:全部为笔试,形式为听辨、判断,内容为乐器类别、名称、西方音乐风格、世界地域音乐、亚洲音乐风格、中国戏曲音乐、中国说唱音乐、中国器乐音乐、世界流行音乐、西方著名作曲家及其音乐风格、音乐术语等11个方面。

第二篇:公务员考试要求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考查范围包括:常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以下三种题型:阅读理解(短文阅读、文章阅读)、词语表达(选词填空、词语替换)和语句表达(病句判断、歧义辨析、长句判断、选句填空);数量关系(数字推理、数学运算);判断推理(图形推理、演绎推理、定义判断、事件排序)以及资料分析(文字资料分析、表格资料分析、统计图形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135-140道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时间短、题量大,这就要求考生不仅做题速度要快,还要具备一定的答题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行政管理等理论知识以公务员身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申论》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报考第二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的题型、题量、难度等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略有不同。专业科目笔试的内容、方式由各招考部门确定。

在各地实际操作过程中,考试科目可能不完全一致,部分省市可能还会考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考生可根据当地招考公告进行复习。黑龙江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一般职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部分职位加试科目分别为《公安基础知识》、《检察基础知识》、《审判基础知识》、《监狱劳教基础知识》,统一纳入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每科独立成卷,满分均为100分。

第三篇: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附件二: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类 1.主科

(1)论文写作:命题论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2)口试: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2.音乐学基础理论(1)音乐作品听辨

(2)笔试: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考生报考方向的内容必考,其他项内容任选二)3.和声、作品分析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音乐文献翻译(英语)1.主科(1)笔试

(2)口试(包括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本科毕业应达到英语专业 本科毕业水平。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一篇(附原文)。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音乐艺术管理 1.主科

(1)笔试:命题论文写作

(2)口试:现场抽签策划项目并阐述、问答 2.艺术管理学基础理论 3.和声、作品分析 4.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管理学专业论文(实习报告)一篇,内容为大学毕业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同等学力或非艺术管理专业报考者所提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或策划方案)替代学位论文。 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 1.主科

(1)笔试

(2)口试(包括英语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内容应与作曲技术理论有关)。◆音乐教育学 1.主科

(1)笔试:音乐教育学基础(2)口试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论文一篇(学士论文或相当于学士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论文。◆音乐教育 1.主科(1)笔试

(2)面试:指定素材的现场教学;音乐教育综合技能考查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3.中、西音乐史(含听辨)

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年以上音乐教学经历的证明(教学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报考联考专业学位(全日制)的考生,须具有相关本科学历以及不少于一年的全职音乐教学实践;报名时提交相关教学实践证明,包括相关单位证明和一课时音乐教学录像。

报考联考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音乐教师培训项目”的结业证书;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律学

1.主科(含音律听辨测试)(1)笔试(2)口试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作曲类 1.主科

(1)笔试

(2)面试(作曲方向介绍个人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简要分析6-8首经典作品)2.音乐基础理论

(1)作曲研究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2)配器研究方向:考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3)复调研究方向: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作曲;(4)作品分析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曲;(5)和声研究方向:考配器、作曲、作品分析、复调;

(6)视唱练耳方向:考和声(四部和声写作及分析)、作品分析;(7)电子音乐作曲研究方向:考电子音乐作品综合分析、配器(与作曲研究方向同卷);

(8)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考电子音乐作品综合分析、和 声(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交(本院作曲系学生免)本人创作的作品二至三件(其中包括一首相当于单乐章交响诗或序曲规模的管弦乐作品,作品最好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钢琴缩谱录音)。报考和声、复调及作品分析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报考复调方向的考生还需提交一至二首大型复调作品。

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电子音乐作品四件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各两件以上),室内乐作品一件。

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的论文二至三篇及电子音乐作品一件。◆指挥

1.主科〔指挥;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础、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钢琴、视奏、总谱读法、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测试〕。

注:本院指挥系毕业生除指挥外,面试可适当从简。2.和声、作品分析(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具体要求见★)5.合唱改编(仅合唱指挥)

报名时须交报考曲目及其钢琴改编谱(如本院已有现成乐谱可免交)。考指挥时指挥两架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并加试总谱阅读能力。◆双钢琴演奏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主科考试内容:(1)钢琴演奏a.练习曲一首(肖邦及以上程度)b.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c.巴赫十二平均律(四声部)一首;(2)视奏(交响乐双钢琴)。◆钢琴 1.主科 2.中、西音乐史 3.和声、作品分析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或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练习曲二首;

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

主科考试内容:①技术性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选自Chopin Op.10或Op.25(Op.10之no.3、no.6及Op.25之no.2、no.7除外),另一首选自其他作曲家作品;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时期完整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包括Schubert);④中型乐曲二首,或大型乐曲一部或大 型套曲一部;⑤中国乐曲一首。

注:①曲目总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②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③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电子管风琴 1.主科

(1)电子管风琴演奏

(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旋律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任意选奏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大型管风琴作品或交响乐作品三首(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现代均可); ②巴赫六首管风琴三重奏鸣曲(BWV525-530)其中任选一首,演奏其全部三个乐章。◆手风琴 1.主科

(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6)中国乐曲一首。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手风琴专业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或录像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复调乐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注意事项:①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②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③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弦乐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的DVD,内容同考试曲目(本院管弦系学生免)。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主科考试内容:(1)小提琴:

①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第一、二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②奏鸣曲一首:从以下作曲家选择(贝多芬、布拉姆斯)③协奏曲一首(三个乐章);

④自选一首非技巧性的音乐会小品,小品时长在5分钟内。注:奏鸣曲与协奏曲风格须有所区别或在时代(以20世纪为分界线)上有所区别。(2)中提琴:

①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四、五、六;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或帕蒂塔任选一首全曲;

②任选下列一首奏鸣曲(全曲):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1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2 舒伯特a小调奏鸣曲

③任选下列一首协奏曲(全曲加华彩段): 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 沃尔顿协奏曲 巴托克协奏曲

④自选一首音乐会小品;(3)大提琴:

①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的一首全曲; ②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选); ③奏鸣曲一首(从以下7首中自选):

贝多芬五首奏鸣曲或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中任选一首,演奏全部 ④协奏曲一首(自选)。(4)低音提琴: ①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舞曲(从以下两组组曲中自选): J.S.Bach 六首无伴奏组曲 H.Fryba 无伴奏组曲 ②完整奏鸣曲一首; ③完整协奏曲一首。(5)竖琴:

1.一首巴洛克时期作品。○2.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协奏曲、组曲、变奏曲等)○。3.自选一首不同风格的乐曲。○◆管乐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三首考试曲目其中一首必须完整演奏,其他二首现场指定演奏其中某个乐章或主要乐段。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带有钢琴合作演奏(钢琴伴奏自带)。主科考试内容:

①古典奏鸣曲或协奏曲一首; ②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③现代时期乐曲一首。◆打击乐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管弦系学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主科考试内容:

考试曲目分为四项,每位考生须选择其中的任意三项:(1)小鼓

德莱克留斯小鼓练习曲,全书共十二条练习曲,考生自选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2)定音鼓 任选下列两种之一:

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的一首;

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组曲,任选两段,必须包括慢乐章一段,快乐章一段。(3)键盘打击乐

任选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陈钢原作,刘刚改编:《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 ②田中立光:《两个乐章》; ③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 ④安贝圭子:《儿歌变奏曲》; ⑤《为杰尔伯特的布鲁斯》;

第一至四首为马林巴琴乐曲,第五首为颤音琴乐曲。(4)组合打击乐 基纳克斯《反弹》B段。◆民族器乐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试内容:

作品六首:其中包括大型乐曲一首,传统乐曲三首,现代创作乐曲两首。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报名时考生应交一份书面材料,详细写明专业学习过程(注明学校、教师及学习时间)。◆声乐

1.主科(含新谱视唱)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凡本院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不计成绩)

报名时须交(本院声歌系应届学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带、MD、DVD),内容同考试曲目。考试内容:

演唱六首作品。一首中国作品(原创作品、民歌改编均可),五首外国作品。外国作品中必须含两首咏叹调(其中一首须为17或18世纪作品)、两首艺术歌曲、另一首任选(不得演唱外国民歌和流行歌曲),外国作品须选择三种以上不同语言原文演唱(意、德、法、西班牙、英、俄、捷克均可)。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部分或全部曲目。钢琴伴奏自理。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民族声乐表演

1.主科(含新谱视唱)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凡本院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不计成绩)

报名时须交(本院声歌系应届学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带、MD、DVD),内容同考试曲目。考试内容:

演唱六首作品。两首中华民族声乐歌曲(包括改编民族声乐歌曲);一首中国古诗词歌曲;一首中国传统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一首中国歌剧或外国歌剧选曲(可用中文或原文演唱);一首中国现代创作歌曲(包括中国艺术歌曲)。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部分或全部曲目,用原调演唱,使用钢琴伴奏(伴奏自理),不可用电声和伴奏带。◆声乐伴奏艺术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考试内容:

①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快速练习曲一首; ②奏鸣曲的第一乐章(快板乐章)一首; ③抒情性乐曲一首;

④现场指定演奏声乐作品(伴奏部分)一首;

⑤自选声乐伴奏曲目两首:歌剧或宗教咏叹调、浪漫主义时期艺术歌曲各一首。◆器乐伴奏艺术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考试内容:

①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②巴赫复调乐曲一首; ③弦乐及管乐奏鸣曲各一首; ④现场视奏器乐伴奏一首;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提琴制作

1.主科(制作、乐器演奏、面试)2.综合Ⅰ(弦乐器史、材料学、提琴油漆)3.综合Ⅱ(提琴修复理论、音乐声学)◆音乐治疗学 1.主科

(1)笔试(音乐治疗学基础知识)(2)口试(包括回答问题以及乐器演奏和歌曲演唱,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所撰写的论文一篇,(有关音乐治疗,音乐美学,音乐史或心理学,社会学,哲学,医学均可,但不接受有关演奏演唱方法或心得体会方面的文章),并提供一个近年来所阅读的理论书籍的书目单,评委有可能在口试过程中就论文和某些书目的内容提问。

◆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 1.主科

(1)笔试(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基础)(2)口试(含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2.欧洲声乐发展史 3.专业英语文献翻译

报名时必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嗓音医学或声乐教学论文一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注:报考此专业医学院校毕业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耳鼻喉科临床经验并喜欢歌唱;报考此专业艺术院校毕业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歌唱表演经验或声乐教学经验并喜欢嗓音研究。◆音乐录音艺术 1.主科

(1)笔试:音乐音响基础 a.简答题:乐器声学与律学、室内声学、数字音频基础、MIDI通讯、软硬件录音设备基础、立体声拾音技术。b.综合设计:录音技术与艺术(2)上机操作:多轨音频缩混

将所给的管弦乐、室内乐或流行音乐的MIDI文件或音频分轨文件在自选的音频工作站和MIDI音源平台上进行缩混、合成输出为立体声波形文件,并将工程文件和立体声波形文件一并刻录成数据CD。(3)口试:

介绍个人音乐录音学术研究成果或设想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

报名时须提交音乐录音作品二至三件(交响音乐类、民族管弦乐类、通俗音乐或电影音乐类作品等,立体声作品或环绕声作品均可,作品类型不可重复);有关音乐录音方面的论文一篇(5千字以上)。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乐队学院

交响乐与室内乐方向

一、主科 考试内容

1.任选一首古典后期或浪漫时期作品,(第一乐章加华彩,如有华彩); 2.任选一首巴赫或莫扎特或同时期作品(第一乐章加华彩,如有华彩);

3.以下提供的乐队片段目录中全部为必考曲目。其中,报考长号专业考生需演奏低音长号全部乐队片段,入学后兼学低音长号专业。▲弦乐 小提琴

1.理查 · 施特劳斯:《唐璜》

(全部)2.贝多芬:《第九交响曲》

(第三乐章)

3.海顿:《第一百零一交响曲》(第一乐章至反复记号)中提琴

1.勃拉姆斯:《海顿主题变奏曲》(全部)2.施特劳斯:《唐璜》(全部)

3.柴可夫斯基:《第六交响曲》(第一乐章)大提琴

1.理查 · 施特劳斯:《唐璜》(全部)2.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第四乐章)

3.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第二乐章、第三乐章)低音提琴

1.贝多芬:《第五交响曲》

(第三乐章)2.贝多芬:《第九交响曲》

(第四乐章)3.莫扎特:《第三十五交响曲》(第四乐章)▲木管 长笛 1.贝多芬:《雷奥诺埃尔》序曲No.3 2.门德尔松:《仲夏夜之梦》(谐谑曲)

3.拉威尔:《达芙妮与克罗埃》(第二组曲独奏部分)双簧管

1.勃拉姆斯:《小提琴协奏曲》(第二乐章:1-32小节)2.罗西尼:《软梯》序曲('La Scalu di Seta ')(引子)3.拉威尔:《在库普兰的墓前》(全部)单簧管

1.贝多芬:《第六交响曲》(第二乐章:7-

18、68-77、113-117小节)

2.门德尔松:《仲夏夜之梦》(谐谑曲:198-222、518-542小节)

3.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天方夜谭》(第二乐章:华彩部分;第三乐章、第四乐章)巴松

1.莫扎特:《费加罗的婚礼》(序曲全部)2.斯特拉文斯基:《春之祭》(引子)3.柴可夫斯基:《第四交响曲》(第二乐章)▲铜管 圆号

1.柴可夫斯基:《第五交响曲》(第二乐章:开始独奏部分)2.肖斯塔科维奇:《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全部)3.理查 · 施特劳斯:《蒂尔的恶作剧》(引子)小号

1.马勒:《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

2.斯特拉文斯基:《彼得鲁什卡》(1947年版,第三部分摩尔人/the Blackamoor135-140前2小节)3.穆索尔斯基:《图画展览会》(漫步)长号

1.拉威尔:《鲍莱罗》(独奏部分)2.马勒:《第三交响曲》(第一乐章)3.罗西尼:《雀贼》序曲(全部)低音长号

1.瓦格纳:《女武神》(第二幕飞翔38小节-78小节)2.罗西尼:《雀贼》序曲(全部)

3.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第四乐章全部)▲打击乐 定音鼓

贝多芬:《第九交响乐》(整部交响乐内容)小军鼓

里姆斯基-科萨可夫:《天方夜谭》(第三、四乐章:全部)木琴

格什温:《波吉与贝丝》(引子)钢片琴

杜卡斯:《小巫师》(谐谑曲)对镲 柴科夫斯基:《罗密欧与朱丽叶》序曲(143-154、467-471小节)▲竖琴

1.巴托克:《乐队协奏曲》(第四乐章)2.拉威尔:《小提琴独奏曲》“茨岗”(华彩乐章)3.柴可夫斯基:《胡桃夹子》“花之舞”引子(全部)

二、和声、作品分析

三、中、西音乐史

★报考作曲类、音乐学类、指挥、声乐等各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一、报考作曲系各方向、电子音乐类、律学、指挥、专业音乐教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巴赫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平均律钢琴曲》)一首。只弹赋格,可看谱。指挥方向须背谱。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贝多芬《暴风雨》奏鸣曲及以上程度)。须背谱。

3.肖邦练习曲(仅指挥方向)。

二、报考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木卡姆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音乐录音艺术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一首,可看谱。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相当于贝多芬第一、第五奏鸣曲(快板乐章)及以上程度,须背谱。

三、声乐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大、中型乐曲一首。须背谱。2.小型乐曲一首(可用声乐伴奏一首代替)。须背谱。注:凡本院普通本科(不含成教本科)毕业生报考原所学方向,或报考新方向,但本人原所学方向所要求的钢琴程度不低于新报方向者,可免试,不计成绩。◆加试

一、加试对象:

1.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

2.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3.报考音乐教育学及音乐教育方向考生; 4.报考视唱练耳方向考生; 5.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

二、加试内容:

(一)音乐教育学及音乐教育方向:视唱练耳、律动、钢琴即兴演奏。

说明:非本院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学生必须参加三项加试;本院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学生如“视唱练耳”、“合唱指挥”、“音乐与动作”、“钢琴即兴演奏”四门课程修毕成绩低于80分,须加试。

(二)音乐文献翻译方向:

1.音乐专业的考生加试: 英文写作(命题作文)。2.外语专业考生加试:视唱(现场视唱五线谱乐曲)。

(三)艺术嗓音医学方向:视唱(五线谱和简谱)。

(四)其他方向:视唱练耳(加试要求详见附件四)。

第四篇:202_最新科目三考试要求

202_最新科目三考试要求

1.上车准备

考生须按安全员指示,靠近车身,(自左前车门向后)绕车一周,确认安全后打开车门上车。上车后听到语音提示“请学员做好考试准备,并进行指纹验证”,首先调整座椅至合适自己的位置,调整内、外后视镜,系好安全带。然后进行指纹验证。指纹仪位于方向盘左侧空调出风口下方。

2.夜间行驶:

指纹验证成功后,白天考试学员在起步前,考生听到语音提示“下面开始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请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后,考生应开始灯光操作。夜间行驶灯光模拟考试将从以下项目中随机抽取三项进行考试。

主要包括:

你将要在路口处转弯,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正在低能见度道路上行驶,请使用正确灯光(开启远光灯)

你将要通过急弯,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通过坡路,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通过拱桥,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通过人行横道,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超车,请使用正确灯光(先开启左转向灯,然后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再开启右转向灯)

你将要与其它车辆会车,请使用正确灯光(开启近光灯)

灯光模拟完毕后,考生需将灯光关闭,再进行下一项考试

抽取到夜间考试的学员应按照夜间考试实际路况进行驾驶。

3.起步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起步”后,踩离合器,将档位挂入一档,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左扭头)观察左后视镜,确认安全后,鸣笛,放驻车制动器,平稳起步,拨正转向灯。在坡路起步时禁止后溜。

4.路口右转弯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路口右转弯”后,开右转向灯(大于3秒)后,按导向箭头车道右转至行车道。

5.掉头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请掉头”后,考生应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降低车速,换入低档,驶入掉头区域。驶入掉头区域时应左右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驶入新车道正常行驶并关闭左转向灯。

6.直行通过路口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通过路口”后,考生应减速慢行(刹车),观察道路交通情况,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通过路口时,车速应低于30km/h。路口内禁止停车。

7.路口左转弯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路口左转弯”后,开左转向灯(大于3秒)后,按导向箭头车道左转至行车道。

8.通过公交车站

当听到语音提示“通过公交车站”,考生应减速慢行(刹车)或在进入该区域前车速低于30km/h,左右(扭头)观察,注意避让公交车辆及行人,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9.加减挡操作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完成加减档动作”后,考生应该将档位调整至2档,从2档依次升至5档,在5档位时时速需超过40km/h,再将档位依次降至2档。

10.会车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会车”后,考生须注意前方来车,靠行车道右侧行驶至会车项目结束。注意避让其他车辆,不能压非机动车道线。

11.超车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完成超车动作”后,考生应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向左转动方向盘,驶入左侧车道进行超车。超过被超车辆,确认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后,打右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通过(右)后视镜观察右后方,确认安全后驶入原车道正常行驶。当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可等待条件允许时,完成超车动作,禁止右侧超车。

12.直线行驶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保持直线行驶”后,考生应目视前方,双手控制好方向盘,保持车辆直线行驶。严禁骑压道路分界线。

13.变更车道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变更车道”后,考生应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左扭头)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向(左)转动方向盘变更车道。当不具备变更条件时,考生应减速慢行,等待条件允许后进行变更车道。严禁连续变更两条车道。

14.通过人行横道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通过人行横道”后,考生应减速慢行(刹车)或在进入该区域前车速低于30km/h。若有行人通过,请把车辆停在安全线外等候,在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后方可通过。

15.通过学校区域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通过学校”后,考生应减速慢行(刹车),或在进入该区域前车速低于30km/h,左右(扭头)观察,注意避让学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6.靠边停车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靠边停车”后,考生打右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通过(右)后视镜观察右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将车辆(右侧)平行停放在小于路沿石(或者道路边缘实线)30厘米以内处,但不能压到路沿石(或者道路边缘实线),停稳车辆,拉起驻车制动器,摘空档。

听到语音提示“考试合格,请下车”或“考试未通过,请下车”后,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打开车门下车,考试完毕。

如果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语音提示“考试不合格,重新开始考试”,请不要下车,按照语音提示继续考试即可。

第五篇:硬笔书法考级要求

硬笔书法考级要求

考试时间

下半年11月17日上午。

硬笔、毛笔1~7 级:上午9:00~10:30。

硬笔4-5级

命题创作:楷书一件。字数100字左右。用16开108个方格考试专用纸考试。

A卷: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倚枕钗横鬓乱。起来携素手,庭户无声,时见疏星度河汉。试问夜如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苏轼《洞仙歌》)

B卷: 羽扇纶巾风袅袅,东厢月到蔷蔽。新声谁唤出罗端。龙须将笛绕,雁字入筝飞。陶写中年须个里,留连月扇云衣。周郎去后赏音稀,为君持酒听,那肯带春归。多愁多病后,不识曾中酒。愁病送春归,恰如中酒时。(范成大《临江仙》)

C卷: 夜来匆匆饮散,欹枕背灯睡。酒力全轻,醉魂易醒,风揭帘栊,梦断披衣重起。悄无寐。追悔当初,绣阁话别太容易。日许时,犹阻归计。甚况味,旅馆虚度残岁。想娇媚,那里独守鸳帏静。永漏迢迢,也应暗同此意。(柳永《梦还京》)

D卷:独自上孤舟,倚危樯目断。难成暮雨,更朝云散。凉劲残叶乱,新月照,澄波浅。今夜里,厌厌离绪难销遣。强来就枕,灯残漏水,合相思眼。分明梦见如花面。依前是,旧庭院。新月照,罗幕挂,珠帘卷。渐向晓,脉然睡觉如天远。(欧阳修《踏莎行慢》)

硬笔6-7级

命题创作:楷书一件,其他字体一件,书写内容相同,字数各80字左右(用8开共2页的考试专用纸考试,第1页为84个方格,第2页为横条格)。

A卷: 春涨一篙添水面,芳草鹅儿,绿满微风岸。画防夷犹湾百转,磺塘塔近俄前远,江国多寒农事晚。村北村南,谷雨才耕遍。秀麦连冈桑叶践,看看尝面收新茧。(范成大《蝶恋花》)

B卷: 篱菊滩芦被霜后,袅长风,万重高柳。天为谁,展尽湖光渺渺,应为我。扁舟入手,幅中曾醉洞庭酒。辗云涛,挂帆南斗。追旧游,不减商山沓沓,犹有人,能相记否。(范成大《宜男草》)

C卷: 庭院黄昏春雨霁,一缕深心,百种成牵系。青翼蓦然来报喜,鱼笺微谕相容意。待月西厢人不寐,帘影摇光,朱户犹慵闭。花动拂墙红萼坠,分明疑是情人至。(赵令畤《蝶恋花》)

D卷:平岸小桥千嶂抱,揉兰一水萦花草,茅屋数间窗窈窕。尘不到,时时自有春风扫。午枕觉来闻语鸟,攲眠似听朝鸡早,忽忆故人今总老。贪梦好,茫然忘了邯郸道。(王安石《渔家傲》)

202_年音乐考级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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