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
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标志,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士官、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有的国家还设有元帅。以置于肩、领或袖、帽等处的专门徽章符号,标志军人的军衔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及专业勤务。军衔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正式军衔、临时军衔和荣誉军衔;按兵役,可分为现役军衔、预备役军衔和退役军衔。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具有一定功绩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所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盟作战和军队交往也具有重要意义。
军衔等级的设置,同军队的规模和体制编制密切相关。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是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扩大,将军遂划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通常是上尉(中尉)一连长,中校(少校)—营长,上校(中校)一团长,准将(上校)一旅长,少将(大校)-(准将)一师长,中将(少将)一军长,上将(中将)一方面军(或战区)司令官。军衔授予的条件和程序,各国都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军衔,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军衔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中校、上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少尉;
排职:少尉、中尉。
将军:将军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一颗金星:少将,二颗金星:中将,三颗金星:上将,四颗金星:一级上将(第一排一颗、第二排一颗、第三排两颗、最底下为金色的松叶)
校官:校官(两杠),两杠一星是--少校,二杠二星是--中校,两杠三星是--上校,两杠四星是--大校
尉官:尉官(一杠)一杠一星:少尉,一杠二星:中尉,一杠三星:上尉
士兵: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兵的军衔肩章为套式软肩章。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士官: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七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三级、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初级士官军衔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三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军衔;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军衔。士官军衔肩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第二篇: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
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分的称号、标志,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士官、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有的国家还设有元帅。以置于肩、领或袖、帽等处的专门徽章符号,标志军人的军衔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及专业勤务。军衔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正式军衔、临时军衔和荣誉军衔;按兵役,可分为现役军衔、预备役军衔和退役军衔。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具有一定功绩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所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盟作战和军队交往也具有重要意义。军衔等级和肩章标志的对应关系 尉官(一杠)一杠一星:少尉 一杠二星:中尉 一杠三星:上尉
•校官(两杠)两杠一星是:少校 两杠二星是:中校 两杠三星是:上校 两杠四星是:大校
•将军
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一颗金星:少将 二颗金星:中将 三颗金星:上将
一、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
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二、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三级、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三级
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军衔;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军衔。士官军衔肩 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三、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兵的军衔肩章为套式软肩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军衔,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军衔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现行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2,专业技术军官:
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司令 ?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的辅助军衔
中将: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
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
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
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
现行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1,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4,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第三篇:军衔等级以及图片
军衔/武警警衔 义务兵
列兵:一道细拐 上等兵:两道细拐
士官
一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细拐 二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
三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一道细拐(粗拐相当于两道细拐,各级别以此类推)六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三道粗拐
尉官
少尉:一杠一星,排职
中尉:一杠两星,排职、正/副连职 上尉:一杠三星,正/副连职,副营职
校官
少校:两杠一星,正/副营职 中校:两杠两星,正/副团职 上校:两杠三星,正/副团职、副师职 大校:两杠四星,正/副师职、副军职
将官
少将:橄榄枝加一星,正/副军职 中将:橄榄枝加两星,正/副大区职
上将:橄榄枝加三星,大区正职至军委副主席(上将为我国目前最高军/警衔,军委主席不授衔)
警衔
警员:光板,一星是二级警员;两星是一级警员
警司:一杠,一星是三级警司、两星是二级警司、三星是一级警司
警督:两杠,一星是三级警督、两星是二级警督、三星是一级警督
警监:橄榄叶,一星是三级警监、两星是二级警监、三星是一级警监
副总警监:被橄榄枝环绕半圈的国徽
总警监:被橄榄枝环绕一圈的国徽
另外还有“预备警官(警校学员)”和“见习警官”两种肩章,分别是一道折拐和两道折拐
第四篇:中国军衔等级
中国军衔等级(图文)
【军衔介绍】
军衔是指军队中对不同职务的军人授予的等级称号,军衔将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等级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使其兼有调整部队指挥关系和调整个人利益关系的两种功能。军衔分为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两类。一般称军衔是指永久军衔。
军衔一般分为帅、将、校、尉、士官、士兵6等。(部分国家不设元帅级别),每级再细分数级。军衔制度的意义,主要是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部队的指挥与管理,促进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盟作战和军队间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1955年~1965年
军官军衔设4等14级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
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1988年--1994年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1994年5月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八级: 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9年6月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重新修订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兵的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2009年年底前(尚未实施)
根据中央军委颁发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
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上将:
1、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主任的编制军衔;
2、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
3、副大军区职的辅助军衔
中将:
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
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
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
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
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
陆军:
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4,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士兵军衔同陆军)
空军:(士兵军衔同陆军)
第五篇:武警军衔等级
武警警衔,同人民解放军军衔,在警衔前冠以“武警”字样,军士长改称警士长。1989年,武警部队实行警衔制,武警最高警衔为武警中将。
当时武警警衔为:
武警将官:武警中将、武警少将;
武警校官:武警大校、武警上校、武警中校、武警少校;
武警尉官:武警上尉、武警中尉、武警少尉;
武警警士长;
武警专业警士;
武警士:武警上士、武警中士、武警下士;
武警兵:武警上等兵、武警列兵。
1994年全军调整志愿兵军衔,武警跟随解放军一道,调整武警志愿兵警衔,将武警警士长分为一级至四级,最高为四级;武警专业警士也分为一级至四级,最高为四级。
此时,武警警衔为:
武警将官:武警中将、武警少将;
武警校官:武警大校、武警上校、武警中校、武警少校;
武警尉官:武警上尉、武警中尉、武警少尉;
武警警士长:武警四级警士长、武警三级警士长、武警二级警士长、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专业警士:武警四级专业警士、武警三级专业警士、武警二级专业警士、武警一级专业警士;
武警士:武警上士、武警中士、武警下士;
武警兵:武警上等兵、武警列兵。
1998年武警总部从副大军区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武警司令员、政治委员最高可授予武警上将警衔,同年产生第一名武警上将。此时,武警警衔在原有基础上,最高军衔由武警中将变为武警上将。
此阶段:
武警将官:武警上将、武警中将、武警少将;
武警校官:武警大校、武警上校、武警中校、武警少校;
武警尉官:武警上尉、武警中尉、武警少尉;
武警警士长:武警四级警士长、武警三级警士长、武警二级警士长、武警一级警士长;
武警专业警士:武警四级专业警士、武警三级专业警士、武警二级专业警士、武警一级专业警士;
武警士:武警上士、武警中士、武警下士;
武警兵:武警上等兵、武警列兵。
1999年,全军调整士兵军衔制,取消下士中士上士,将志愿兵改为一级至六级士官,六级最高,一二级为初级士官,三四级为中级士官,五六级为高级士官,武警部队也跟随调整警衔。警官警衔不变,此阶段警衔为:
武警将官:武警上将、武警中将、武警少将;武警校官:武警大校、武警上校、武警中校、武警少校;武警尉官:武警上尉、武警中尉、武警少尉;
武警士官:武警高级士官:武警六级士官、武警五级士官;
武警中级士官:武警四级士官、武警三级士官;
武警初级士官:武警二级士官、武警一级士官;
武警兵:武警上等兵、武警列兵。
2009年,全军调整士官军衔,将六个级别的士官军衔调整为七个级别的士官军衔,武警亦相应调整。调整后至今的如下:
武警警官警衔分为三等十级:
武警将官:武警上将、武警中将、武警少将
武警校官:武警大校、武警上校、武警中校、武警少校
武警尉官:武警上尉、武警中尉、武警少尉。
武警士兵警衔分为士官、兵两类。
武警士官警衔:
武警高级士官:武警一级警士长、武警二级警士长、武警三级警士长武警中级士官:武警四级警士长、武警上士
武警初级士官:武警中士、武警下士
武警兵:武警上等兵、武警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