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_年全国最新驾考信息
交通部、公安部印发通知:强化培训学时监督,落实培训学
202_年4月5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_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_〕31号),其中对202_年本轮机动车驾驶培训改革启动以来驾培市场出现的新问题做出了回应,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_〕88号)的要求,研究出台教练员从业资格取消后加强教练员管理的办法;加强理论培训指导,强化培训学时监督,督促驾校按纲施训,落实培训学时要求;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落实监管责任,对条件成熟的地方,由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驾驶培训系统和公安考试系统对接试点,实现培训和考试信息共享。
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交办运〔202_〕1号)要求,积极协调教育、人社部门,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指导有关职业院校科学合理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严把招生院校资质关和生源质量关,严格规范考试程序,确保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附: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_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统称三部局)决定继续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薄弱环节,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增强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2_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2_年4月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202_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发展、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努力实现营运驾驶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大幅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较大等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显著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向好。
三、活动组织
202_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继续由三部局联合部署。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好“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学习落实《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加强学习领会,全力推动落实到位。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将《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中,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同时,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2_〕30号)。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持续织密织紧安全生产责任网,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标准,形成工作规范,加强责任考核,确保责任到人。
3.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关键设施设备、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要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整改的企业,实行停运停业整顿、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4.加强科技兴安,加大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鼓励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成果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要加强安全政策研究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安全素质。
5.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质量。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_〕88号)的要求,研究出台教练员从业资格取消后加强教练员管理的办法;加强理论培训指导,强化培训学时监督,督促驾校按纲施训,落实培训学时要求;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落实监管责任,对条件成熟的地方,由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驾驶培训系统和公安考试系统对接试点,实现培训和考试信息共享。
6.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交办运〔202_〕1号)要求,积极协调教育、人社部门,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指导有关职业院校科学合理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严把招生院校资质关和生源质量关,严格规范考试程序,确保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7.加强客运驾驶员应急处置培训。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以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典型案例,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应对车辆前方突然出现故障、车辆爆胎等突发问题的驾驶技能,以及应对处置客车起火、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培训,每位客运驾驶员应当接受不少于1次的应急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培养驾驶员牢固树立乘客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驾驶员能够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及时发现险情,及时疏散乘客逃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8.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各地公安部门要与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抄告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大型客车、重型货车驾驶员信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公安部门抄告的信息,及时进行比对,对已经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以及通过其他部门发现的驾驶员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要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定期向社会公布。
9.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协作,认真抓好“五个一”工作落实,即“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或基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每位学员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片,特别是《让生命无憾》系列宣传教育片,参与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体验,每位新驾驶员参加一次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要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和体验教育内容,强化农村、山区道路驾驶及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等内容的学习教育,突出实操性和针对性,努力将文明出行理念内植于心;要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工作创新,加强督导检查,做好经验推广,切实提升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三)进一步提升营运车辆安全性能。
10.严格把好营运客车安全准入。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标准的落实执行,把好营运客车安全准入关,坚决遏制因客车本身安全问题导致或加重伤亡的事故的发生。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一致性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比对审核,严查社会大中型客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1.继续推进客车应急锤更换工作。各地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_〕148号)要求,督促道路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及时与客车生产企业对接,有序更换应急锤,确保202_年6月30日前,9米及以上单门全封闭式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202_年底前,所有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
12.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对所有客车的安全带、车载视频播放设备进行排查,对损毁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修复更换,有效落实对乘客使用安全带的安全告知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
13.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三部局尽快修订发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驾驶员聘用及考核、车辆管理、动态监控管理等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做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宣贯落实,指导道路客运企业按照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14.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积极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旅游包车证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发放空白包车证行为;要指导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规范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严格查处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违规行为。
15.进一步规范客车下置行李舱载货。加快出台《客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客车下置行李舱允许载货的种类范围和重量,以及客运企业、客运站检查程序,防止行李舱超载和装载危险货物。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宣贯落实工作,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客车下置行李舱载货。
(五)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16.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各地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卫星定位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设定的企业、单位准入条件进行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六)深入推进联网联控制度建设和应用。
17.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控。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2_年第55号),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对辖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动态监控系统存在的故障和问题,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18.抓好动态监控考核管理。新修订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印发,交通运输部近期将组织《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的宣贯培训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做好宣贯落实;要按照新的考核指标开展考核工作。要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以考促建、以考促用,提升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水平。
19.进一步提高系统应用水平。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联网联控系统与运政系统、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旅游包车管理系统、全国联网售票系统的应用结合,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的相互促进与融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研究利用联网联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结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安全监管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利用保险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动态监控,加强对驾驶员和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建立与监控结果挂钩的保险费率、佣金费率浮动机制,调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多方积极性,创新安全监管模式,用市场化的手段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五、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工作。4月底前,要将本地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分别报三部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5至11月份)。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联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需要部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跟踪督促活动开展缓慢的地区和企业,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对202_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共同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地区和先进运输企业,12月25日前要将总结及先进材料分别报三部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发扬“三严三实”作风,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把“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专项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活动工作内容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范围,推动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本地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互查。三部局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活动任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使全社会关注活动,积极参与活动,发挥监督作用。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第二篇:202_最新驾考信息
202_年驾考新政策解读(最新)
学车一直都是很多人关注的热点,国家出台的驾考新政策也是学车的一大指标,那么,202_年驾考改革会有什么新的内容呢?以下是搜索整理的关于202_年驾考新政策解读(最新),供参考借鉴,建议学车的各位朋友赶紧收藏起来!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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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驾考新政策最新解读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这也是为保证安全,意见明确的“三个限定”:限定训练车辆,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试点自学直考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既要保障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的安全,更要确保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刘钊表示,“对于试点地方的选择,要经过严格、综合的评估考察,目前正在进行中。试点地方确定后,我们将部署试点,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202_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2_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2_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202_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202_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202_年驾照政策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202_驾考改革十大亮点
亮点
1、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不必非去驾校
亮点
2、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亮点
3、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亮点
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亮点
6、理论考试、场考、路考可以连续考试不用多次往返
亮点
7、驾驶证全国均可补换可以异地申领和审验
亮点
8、驾照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亮点
9、调整老年人体检年龄至70岁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亮点
10、未来有望在更多国家持中国驾驶证开车 202_驾照考试改革时间表
新规于202_年上半年开始实施,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2_年总结试点经验,将新规推行到更多地区;202_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问题。202_改革亮点
自学驾考可用私家车
《意见》指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但为了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见》也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
《意见》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3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校不再一次性收费
《意见》提出,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届时,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这种先培训后收费的方式,对于学员来说,也算是增加话语权的一种方式。
驾照注销可直接再考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对于驾驶证超期忘记换证的人而言,这是个好消息。
自选考试时间和场地
《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以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另外,考试费的收取也有所变化。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学员可选择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最重要的是,支持网上支付。自学直考落地还要过三关
第1关:私家车安全辅助装置必不可缺
私家车虽然可自学,但却要跨过技术这一道坎。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因此,使用私家车进行自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必不可缺。不过,由谁安装、费用由谁承担等细节问题在《意见》中并没有明确。
第2关:训练路线应避开学校周边路段
目前,自学者在道路上驾驶属无证驾驶,将处以200元以上202_元以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天。但根据《意见》规定,学员可自行决定什么时候训练、在哪里训练,因此要在法律上解决这个问题。
刘钊介绍,训练路线要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除目前驾校训练路线外,怎么设置私家车训练路线,既能保证学员的安全,又不增添社会道路的负担和危险,也是自学驾考不得不迈过的一道关。
第3关:“私人教练”执教资格也要明确
私人教练需要什么资格?根据《意见》,使用私家车自学后,限定了随车指导人员,且规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随车指导人员相当于“私人教练”,并不具备拿“牌”拿“证”的教练员的专业性,除了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外,在学员专业指导上是否会有欠缺,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旦出事,责任如何界定?《意见》提出,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篇:202_最新驾考信息
202_驾考改革最新消息 202_最新驾考规定内容
中国汽车市场日益繁荣,相对的带动了国家驾考方面的推进,驾照已成为现在大家必备证件之一。驾考规定正一年一年的随之改变,以前的驾考非常简单,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家的发展,驾考方面也越来越严格。
C1、C2驾驶证可自学直考
按照规定,自202_年4月1日起,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将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
不过,自学直考也是有限制的。例如,在自学直考前的练习中,需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
此外,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时,应当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换证无需回到发证地
在旧规定里,如果驾驶员所持驾驶证需要换证,需回到发证地发证机关办理。而颁布的新规定里,驾驶员可直接在居住地办理全部车型的换证业务,也可参加全部车型的驾驶证考试。以往需提供暂住证,现在学员需提供居住证。
职业驾驶教育学生在18周岁时开始参加为期三年的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时可获得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四项证件,在21周岁左右便具备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活动所要求的资格,正处于最佳择业年龄。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年龄放宽
现代人身体健康状况逐年提高,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交通出行的便利,新政策放宽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要求。60-70岁之间的高龄驾驶员不再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202_年最新驾考新政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国家对于驾照发放的重视,从学车的小伙伴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不仅学习时间加长就连培训的科目也增加了不少,这对于学车的学徒们来说既能够学到不少知识还能够准确把控车辆的行驶,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突发事故的几率。202_年驾考新规定的出现也不完全是件坏事。
春节过后,为确保“远程监管平台”切实达到监管目标,监管画面清晰、流畅,各个驾校IP地址准确无误,市驾考中心监管股工程师对“远程监管平台”开展升级调试检查工作。
监管股工程师对接入监管平台的100多所驾校的IP地址进行筛查,重点对考试监控图像清晰度、完整度进行重装调试。
通过此次对驾考中心“远程监管平台”监管服务器等设备的升级维护,确保了计算机系统与网络能够完成日常驾驶人考试工作,为全市驾驶证申请人顺利开展考试保驾护航。
第四篇:202_驾考最新信息
本月起,驾考又有新动作!202_年学车的抓紧看
不知不觉,距离202_年,只剩下短短20多天。就在这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一大波驾考新规定将陆续实施。还在学车,或者准备在202_年学车的学员要注意了!这些新规定和你们息息相关,抓紧时间看看吧。1、202_年12月1日起,上饶培训学时与公安考试系统对接
本月1日起,上饶市运管局推出的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将与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公安考试系统联网正式启动对接工作。也就是说,科
二、科三学员需要完成有效学时训练后,才能自主约考,如果培训学时不满,约考系统将提示不能申请预约考试!
202_年11月25日前已通过科目一考试的,视为老学员,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视为新学员。2、202_年12月6日起,青岛驾考可微信预约
12月6日起,车管所微信平台“青岛市车管所”推出了预约驾考功能。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办理预约考试等多种业务。此外,车管所微信平台会对全市驾校的每月排名情况进行公布,市民可以对各个驾校的培训水平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准备学车的学员不妨比较一下。3、202_年12月20日起,阜新驾校学车计时培训收费
阜新市将从本月20日起,启用机动车驾驶人计时培训模式。学员在学车培训阶段,按照“一人一车”、签到签退、验证身份、记录学时的方式进行操作培训。
各驾校将会采取“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计时收费也就意味着学员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也将越来越高,如今已成为势在必行的一项决策!4、202_年1月1日起,上海取消临时居住证报名
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规定:上海临时居住证将于202_年1月1日取消,已经办理的临时居住证仍然有效,而到期后则不再续办。所有非沪籍居民在上海报名学车都需要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如今新法令出台,就是说以后外地人在上海申领驾驶证,需要提前半年去办理居住证,才有资格报名学车!着实让外省市人员面临了学车困难。
第五篇:202_最新驾考信息
202_年最新最全驾考流程
1、学车流程
选驾校->报名->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拿本->新手上路
2、选驾校
打定主意要学车了,首先就要开始找驾校,驾校那么多,该考虑哪些因素? 注意事项:选择正规的驾校收费;项目具体有哪些;培训教练如何安排;练车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是否有接送或班车服务;退学或转学的手续和退费等。
3、报名条件
18-70岁,身高在150cm以上(大型货车155cm以上);无红绿色盲;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听力佩戴助听器两耳分别距音叉50cm能够辩音源;双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有三指健全。
4、报名材料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本人照片、体检表、居住证,不同地区有所不同。
5、学车费用
学车费用包括:档案费、体检费、拍照费、驾校培训费、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补考费用。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很多城市已正式开启“计时收费”,学时未满不可预约考试,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考以下内容:
计时收费标准各地稍有差异,上下浮动在20—50元左右。
一旦补考,费用将大幅提升!科目二/科目三:挂科后要培训10个学时才能参加补考,也就是说科目二/科目三的一次补考费用约为1300元。
6、什么时候报名最划算
驾考宝典会不定期举办学车节活动,学车节期间,各个驾校、教练会给到学员最优惠的学车价格,让学员尽享实惠。202_年最新最全驾考内容如下: 科目一 考试说明:
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考试总时间为45分钟,满分100分,9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当场可重考1次,重考仍未通过者,间隔20天以后重排考试。考核内容:
新规实施后,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四考试项目中。
科目二 考试说明:
考试满分100分,8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当场可补考一次,补考未通过间隔10天以后重新预约考试。考核内容:
1、倒车入库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3、侧方停车
4、曲线行驶
5、直角转弯
注意:部分城市增加窄路掉头、停车取卡等项目。
限时内容:倒车入库限时210S、侧方停车限时90S,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接评判不合格。
中途停车由不合格改为每次扣5分: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直角转弯。科目三 考试说明:
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
科二科三考试的话,如果第一次不合格,都有一次当场重考的机会。不算在预约次数内,而正常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如果5次预约仍不合格的,以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考核内容:
科目三包含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灯光模拟等16项驾驶技能。科目四 考试说明:
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当场可重考1次,重考未通过者,间隔20天以后重排考试。考核内容:
驾考宝典科目一科目四已收录202_年最新题库,不看书,认真做题就能过。拿本
正常在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通过后,申领人应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考试全部合格后,参加驾校培训的学员本人需持身份证到报名场点领取驾驶证,领发驾驶证一般由驾校统一办理,具体情况您可以向驾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