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微信群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微信群规范,现重声如下两点,望群内成员规范要求自己
一、微信群的内容:1,发布正面、积极的内容。
2,每个工地发布一些本工地施工内容,施工进度,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等方面的内容。
3,群里的个人聊天请移至个人微信平台。
二、微信群的注意事项:1,严格保守公司机密。
2,本群用于公务交流,公司对反应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4个小时之内回复。
3,本群内的成员应持有积极的态度,在交流中,禁止诋毁公司及他人的形象。
4,本群内成员每天应积极查看本微信群,每天必须发布一些本职或者本工地的图片及文字信息,有相关话题应积极参与并回复,对于长期潜水、不响应、不发布的成员,公司将对其警告,二次警告无效的,公司将给予处罚并关停其本人手机号的移动数据业务。
微信群主:陈家中
第二篇:公司微信群管理规范
公司微信群管理规范
1.目的为规范对“XX微信群”的管理,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沟通联络,减少信息传递失真,提高办公效率。
现公司各中心内部已建立多个微信群,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公司微信群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
XX公司加入“XX微信群”的所有员工。
3.微信群的组成3.1
员工个人微信账号;
3.2
部门、机构微信账号;
3.3
公司行政办公室微信账号。
4.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4.1
微信群管理小组职责:
4.1.1
负责微信群的申请、建立、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
4.1.2
负责微信群成员的准入、添加、删除工作;
4.1.3
负责公司拟上传文件的拟制、审核、报批、发布工作;
4.1.4
负责各部门、机构拟上传文件的审核、报批工作;
4.1.5
负责对上传到微信群的文字、图片、连接等资料的审查、监督、删除等工作,对微信群里提出的问题的调查、答复工作;
4.1.6
负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的信息进行监管、删除、教育、考核等工作。
4.2
微信群管理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管理员:
5.准入与退出管理
5.1
本微信群仅限公司员工加入,一经加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以保证群内成员能及时收到公司文件、通知等信息;
5.2
任何人不得邀请公司以外人员加入“XX微信群”,以免泄露公司秘密;
5.3
欢迎公司员工积极加入,各部门、班组的负责人应将收到的重要信息及时传达给未加入微信群或手机不支持微信的员工。
6.群名称、姓名、备注名、昵称、账号管理
6.1
公司微信群名称由微信群管理小组命名,报微信群管理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进行注册、发布;
6.2
部门、机构的名称、账号,由各部门、机构指定专人进行账号注册,名称应为相应部门、机构的真实名称(如
XX生产部、XX安委会等);
6.3
个人账号由个人自行注册,可使用真实姓名,也可通过聊天的形式将个人真实姓名发布到微信群,以便其他成员将你的昵称修改为备注名(群内是真实姓名,群外是昵称,保证个人隐私权);
6.4
头像不做具体要求,但应让群友能很容易地记住你;
6.5
已经上传的名称、姓名、备注名、昵称、账号等请不要随意更改。
7.信息发布的内容以及要求
7.1
信息发布的内容
7.1.1
公司、部门、机构的工作动态信息;
7.1.2
公司、部门、机构的最新通知、通报、公告;
7.1.3
公司范围应急信息(必须配合电话通知);
7.1.4
国内外、公司的重要新闻;
7.1.5
微信群内的非紧急沟通事项;
7.1.6
公司、部门的简要学习、培训资料内容;
7.1.7
个人有益于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文字、图片、链接信息分享;
7.1.8
纪念日、节日、生日祝福信息;
7.1.9
经批准发布的其它信息。
7.2
信息发布的要求
7.2.1
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色情、暴力等内容;
7.2.2
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本公司人员,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7.2.3
交流中,禁止诋毁公司及员工形象,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及人身攻击性语言;
7.2.4
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7.2.5
群内成员不服从群管理,擅自退群,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7.2.6
公司发布、分享的信息,群成员有义务分享给公司内其他员工;
7.2.7
需要在群里发图片、视频时,应尽量使用链接形式,以节省数据流量;
7.2.8
为使公司的信息能及时传达到个人,班组长及以上领导、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加入“XX微信群”,其他人员自愿选择;
7.2.9
严禁在群内发布商业广告。
8.微信群管理要求
(一)建群要求
1.新建微信群必须指定微信群名,明确应加人员、微信发布内容及群管理员;
2.通常情况下,公司层面的微信群组应由人力资源暨行政部负责建立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群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
3.各中心微信群组原则上应由各中心负责人或助理负责建立、监管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可建立内部微信群,并指定专人负责群的维护及管理;
4.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具体操作步骤:
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
进行修改即可。
(二)信息发布要求
1.各中心、部门建立微信群只用于公务交流及有价值之财经、科技及管理信息分享,各群组员应严格自律,注重言行,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工作交流不掺负面情绪,坚持积极向上、文明用语,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
2.不得发表有反动、色情等内容之图片,不可恶意刷屏。
3.聊天内容不得包含任何恶意人身攻击行为,在群里漫骂他人,粗言秽语;
4.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相关生产信息等内容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5.保持网络畅通,对于在群内反映之问题,相关部门责任人应及时予以回复确认。
(三)微信群管理员职责
1.各微信群管理员均需至人力资源暨行政部登记备案,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
2.每日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予以剔除。
3.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容有权制止,并指导其到相应微信群发布,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四)微信群成员职责
1.严格按照群组成员要求加入相对应的群组,做到不随意加入与自己无关的群组,不邀请无关人员加入群组。
2.加入群组后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3.发现有无关人员进入群组后,及时联系群组创建人或管理员。
(五)微信群管理规则
1.发布负面广告信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再发者直接清退出群。
2.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违者直接清退出群。
3.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同意,擅自拉不相干人或外部人员进群者,一经发现直接清退。
(六)保密要求
1.在使用微信群时应避免传输涉密信息。
2.公司通过微信传达的生产经营等信息,不得转发给外单位人员,不得发布到个人朋友圈。
3.不要将自己的微信借与他人使用,若出现微信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请通过正规途径恢复,并及时告知微信群组管理人员。
(六)监督考核
1.人力资源暨行政部为微信群总体监督考核部门,各群组创建人及管理员负责微信群组的具体日常监督考核。
对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成员进行处理、清退。
2.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微信群组中传达的工作安排、要求等信息等同于电话、邮件、纸质文件等的传达效力,如相关部门或人员不及时按要求进行处理,均视情节依公司《奖惩作业办法》
予以处理。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规范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定
齐河县第四中学
关于进一步规范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让老师和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更加方便、更有亲和力。促进老师与学生、家长共同成长, 共同进步,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微信群管理要求:
(一)进群要求
1、班级微信群只用于家校沟通交流,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方可入群,禁止无关人员加入。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教师命名规则:学科+教师姓名;学生家长命名规则:学生姓名 + 爸爸/妈妈或直接出现学生姓名。
(二)信息发布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为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群内成员发布信息应积极向上。
2、只用于家校沟通交流,不做聊天使用。个别突出问题只能私信交流,不得在群内交流。发布信息时间:工作日期间:早:6:00—8:00。中午:11:30—14:00。晚:17:30—21:30。其它时间不得发送。双休日除外。
3、交流中,禁止诋毁学校及师生形象,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4、严禁恶意刷屏(相同的文字连续出现3次及以上视为刷屏)。
二、微信群管理规则
(一)对班主任、老师的管理规则:
1、班级微信群由班主任老师管理,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家校协作学校包级领导和级部主任都要随时关注班级微信群舆情,重要信息当班主任没有及时处理时,要及时跟进,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不定时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应予以清退。
3、教师可以在群内发布有关学校或班级教育教学活动的、展示教师、学生优秀表现的文字和图片,可以发布学生的双休作业,可以发布一些有关教育信息或励志人生的微信文章。发布时间同上信息发布要求第二条。
4、不能把家长微信群做为一个通知平台,重要通知一定要通过电话或校讯通方式传达到家长。
5、群内不得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或可以对比学生成绩优劣的信息,不得发布学生的负面信息。
6、不得在群内与家长发生争执,当家长在群内出现负责情绪时,应当引导家长以私密的方式解决。
(二)对家长的管理规定
1、班级微信群只是一个家校沟通平台,并不具有权威性和必然性,因此重要事情请家长通过面谈、电话或其他途径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班主任老师。
2、因为教师每天的教学任务繁忙,学校也不允许教师上课、开会、培训等发送信息,因此家长在群内发布的信息教师不能保证及时回复,所以上班时间重要事情请家长致电班主任老师,以便提供及时的服务。
3、一种健康、积极、和谐的环境对班级、教师的高效工作,对孩子的快乐成长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家长不得在群内发布有关校方的负面信息,如果对教师或学校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私聊或电话方式向班主任老师或学校领导提出,这样教师从情感上更能接受,问题的解决会更有效。
4、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
5、不在群内发布广告或推销商品或与本群无关的信息。
6、请尊重群内他人的发言,不能出现不礼貌的应答,不能就同一信息多次刷屏。
7、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拉非本班级家长进班级群。
8、如果家长不遵守第3-7条的有关要求,班主任有权让其退群。
三、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齐河县第四中学 2017.4.9
第四篇: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因工作需要,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微信群,用以加强同事间在工作上的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为了更加好的利用现代微信网络技术,现就公司各微信群的管理和使用与管理作如下规定,现予以通知:
一、公司微信群的设置及用途
1、各部门自建的部门微信群:适用于各自部门内部工作信息的沟通交流。
2、公司公共微信群:适用于跨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交流。
注:重要信息尽量电话或面对面进行沟通,避免微信未被及时查看、或者信息被误解而影响工作。微信不是唯一的交流工具,大家不可过于依赖微信。
二、微信群的管理
1、公司公共微信群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
2、各子公司、各部门自建的部门微信群,管理员应为子公司负责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
3、微信群的管理员负责微信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成员的加入/移出、实名制核实、群中发布信息的监督等,有权制止不合适宜的话题、言论,有权将违反微信群管理规定的员工清退出群。
4、员工在离职时应主动退出公司微信群,微信群管理员(群主)应在员工离职时进行清查,发现未退群的离职员工,应马上清退。
三、微信群使用规则
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根据工作需要加入相应的微信群,进群时必须将个人昵称设置为“部门+姓名”,便于识别和沟通。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出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选择“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2、新进员工由部门主管引导加入相应微信群,并向新员工介绍微信群的使用规范;
3、本公司员工不可随意退群,以免错过传达信息而影响工作;
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4、非本公司员工不得拉入公司微信群,以免公司信息漏泄;
5、本公司员工严格按照各微信群的用途进行正常的工作上的正常沟通交流,发布信息内容简洁、文字表达清晰,信息接收对象明确。
6、微信群中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避免在群内进行点对点式的个人频繁对话,仅双方两人的沟通交流应私下进行;
7、同事间应团队友爱、相互帮助,信息沟通应以尊重、信任、耐心的态度进行,应避免冲突,以基于事实、出于工作目的和解决问题为主,严格要求对事不对人。
8、禁止在群内发布诋毁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语言行为,禁止发布对员工或上级有侮辱性、涉及人身攻击性或其它不正当的语言行为;
9、禁止在群内发布或传播负面信息,禁止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
10、禁止在群内发布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不良政治倾向的语言行为;
11、禁止在群内发布、赌博、病毒链接、无关商业广告及其它有害信息;
12、禁止在微信群公开发布业务、技术、财务和公司其它保密信息;
13、禁止将公司发布的文件、通知、公告等重要信息资料对外转发;
14、各级主管在微信群接到公司发布的通知或上级指令时,应及时回复确认并传达;
15、公司在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宣传推广信息,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分享到朋友圈,进行正常的宣传推广。
四、违规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记警告一次,扣绩效
分:
1、在群内发布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不良政治倾向的语言行为;
2、在群内发布、赌博、病毒链接、无关商业广告及其它有害信息;
3、私自将非本公司员工拉入公司微信群。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记过一次,扣当月全额绩效,并立即清出微信群,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处理,不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并将追究相应经济
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和法律责任。
1、在微信群内发布诋毁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语言行为;
2、在微信群内发布对员工或上级有侮辱性、涉及人身攻击性或其它不正当的语言行为;
3、在微信群内发布或传播负面信息、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
4、在微信群公开发布业务、技术、财务和其它保密信息;
5、对外转发公司发布的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
6、通过微信或其它方式泄漏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三)警告三次为一次记过,记过三次者,作辞退处理。
五、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2021发改委QQ、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委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现特制定委QQ、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请委属各局、股、室参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方便委内部信息交流,提高办公效率,同时确保QQ群、微信工作群的合理利用及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该办法仅限于委内部所有职工
第二章QQ群、微信群管理第三条QQ群、微信工作群由群主负责日常管理。群主负责QQ、微信工作群成员的准入、准出,负责对本群群内成员聊天内容的监督、违规处理等;每周要检查群内成员,对不应加入或未实名加入人员予以剔除出群;对群成员发布非工作性质等相关内容有权予以制止,及时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对群成员发布的有利于全局性工作的信息、意见建议,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四条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守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发布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秽、、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条微信工作群的安全。群成员应加强手机管理,上网运行时应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丢失、失密。群成员因工作原因调离的,管理员应及时调整。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第五篇:公司微信群管理办法
公司微信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微信在工作交流、表达述求、信息共享、传递正能量、收集建议意见、推动工作、提高办公效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内部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建立或主要由内部成员组成的所有微信群。第二章 管理流程、组织、职责 第三条 微信群的分类
1.工作群:包括公司微信群、部门微信群和专项工作群(为推动特定工作而组建的群)。
2.兴趣群:由员工资源发起,为相互交流学习、集体活动、互帮互助等目的组建的群。
第四条 微信群的组建和管理
1.公司群由总经办/行政部组建和管理。2.部门群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建和管理。3.专项工作群由工作牵头人或指定人员组建和管理。
4.群主需审核成员的加入、清除离职和无关人员、监督群信息交流。5.行政部负责处理所有工作群违规行为。6.严禁私自拉群。第五条 微信工作群成员管理
1.加入群的成员必须是已经加入公司/部门的员工。
2.成员入群后应立即修改群昵称为实名,参考格式为部门名称+姓名,并进行自我介绍。
3.员工离职时应主动退出工作群,群主负责定期检查和清理离职人员。第三章 微信群发布内容管理及要求
第六条 内容发布及要求:倡导信息共享和正能量传递,群消息发布以工作动态信息、最新通知公告、重大活动决策、行业最新信息、紧急信息以及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主。第七条 禁止内容
1.不得在群内随意聊天、刷屏;
2.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包括各类广告、活动等); 3.不得发表任何影响、煽动公司团队安定、团结的言论; 4.不得在群内发泄不满,有问题应与主管、厂长或行政部沟通; 5.不得发布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的言论; 6.不得发布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论; 7.不得发布邪教组织反动分裂的言论; 8.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第八条 沟通指引
1.涉及群内多数成员的通知、公告、信息,通过微信群发布和沟通。
2.只涉及少数人员的问题反馈、工作沟通,应进行单点沟通或拉临时小群沟通,不可在部门或公司大群中发布。
3.员工反馈问题或诉求的路径为:主管——厂长/部门经理——行政部,即优先找主管反馈,未能解决则升级反馈;有明确反馈路径的事项除外(如工资发放疑问可直接咨询行政部)。第九条 监督和处罚
1.员工直接上级对员工在群内的行为负有首要监管责任,群主负有次要监管责任,员工有不恰当行为时,员工直接上级和群主发现时应立即提醒制止。2.员工在收到提醒后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在后续严格遵守,发现再犯的严肃处理。
3.员工直接上级和群主发现员工违规需要处罚的,应报告行政部进行调查处理。
4.行政部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开具奖惩通知单并经审批后公布。5.对违规行为的罚款在工资条中体现。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