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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23-471743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7 10:27: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4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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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2014青岛事业编面试辅导:http://sd.offcn.com/zg/z112sy/qd_m.html?wt.mc_id=bk10520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和《2014年度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就2014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4人。其中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招聘1个岗位,共2人;青岛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招聘1个岗位,共1人;青岛市白蚁防治研究所招聘1个岗位,共1人。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但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内容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三、面试方法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6号)参加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的面试。

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面试时间为15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6月21日,考生8:00报到。

(二)地点: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6号)。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hiyedanwei/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山东事业编考试网)”的所有相关资料,转载请保留版权注明。

第二篇:2014年青岛市水利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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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市水利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2014青岛事业编面试辅导:http://sd.offcn.com/zg/z112sy/qd_m.html?wt.mc_id=bk10520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和《2014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就2014年青岛市水利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市水利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3人。其中市大沽河管理局招聘1个岗位,共1人;市水土保持管理站招聘1个岗位,共1人;市水资源办公室招聘1个岗位,共1人。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但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面试内容

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三、面试方法和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的方法。

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到香港中路17号参加由市水利局组织的面试。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一)面试时间

考生6月15日上午9:00前报到,首先参加抽签,确定考号及面试顺序。6月15日,上午9:30—12:00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二)面试地点

候考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香港中路17号)2504室;面试考场设在2523室。

六、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qingdao.gov.cn)公布。

七、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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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领取面试通知单。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尽事宜按《2014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监督电话:85916160

凡标注来源“中公教育山东分校(http://sd.offcn.com/html/shiyedanwei/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山东事业编考试网)”的所有相关资料,转载请保留版权注明。

第三篇: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范文]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年,意义重大。2007年,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总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清新形势新转变,把握新政策新要求,继续推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坚持从严管理、节约集约,不断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加快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做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的相关工作,认真实施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工作,确保耕地实现占补平衡。适时对各区市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整改期间,暂停该区市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

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一是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规范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用途管制、监督检查、占用审批和补充等机制,促进基本农田建设的多元投入。二是按照“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资金和资源合理配臵,向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加强项目报批、工程实施、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一是改革完善征地制度,切实落实补偿安臵的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控制征地规模,严格审查社会保障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听证论证制度,全面实行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三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完善土地纠纷调处机制,着力从根本上减少征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信访。

进一步改进土地规划计划调控。一是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作为工作重点,本着“提早入手,压茬进行”的原则,加强 与部、厅的沟通和联系,做好与省规划的协调工作,学习、吸收先进经验,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规划控制指标和经济发展所需建设用地空间。二是编制实施好土地利用计划,加强计划对农用地(耕地)转用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和引导,将建设占用未利用地纳入计划管理。改革计划指标分配办法,适当压缩工业用地,增加民生用地,保证确实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用地。严格按实际建设用地数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凡实际用地超计划的,按规定扣减下一计划指标。

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监管。一是适应国家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的变化,切实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和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二是继续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转用总量,严格执行新的禁止、限制供地目录,进一步贯彻“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土地供应原则,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三是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工作制度,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的监管。

进一步落实各项土地调控政策。一是全面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1倍、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的规定。今后,要按实际建设用地面积足额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对于欠缴费用的,一律不予批准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二是加强 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不得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三是科学编制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收储、供应管理,平衡供求关系。

继续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在控制增量、盘活存量、节约挖潜上做文章,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市政府目标责任制,并与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挂钩。严格按照定额标准核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强化批后监管,对擅自改变用途和开发利用强度、闲臵土地等行为要严格处罚措施。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大力盘活闲臵和存量土地。通过城市、村庄土地整理,加快“城中村”和“空心村”改造。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研究拟定《青岛市加强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意见》,引导和鼓励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继续抓好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改革建设用地审批供应模式,在对四类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严格实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严禁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国 家规定的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加强监管,对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论处。改进现行土地出让制度,探索实行出让与租赁并举,长、中、短期出让结合,促进土地一级市场理性发展。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出让地价、合同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推进土地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活动。加快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建立全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二、积极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再上新水平

积极推进实施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制度。抓好政策制定,落实建设用地,统一组织实施,将市政府安排的5亿元专项资金用足用好,最大限度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适当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2007年计划投资3800万元,建、筹廉租住房200套。进一步完善市内四区街道、区、市三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区、街道廉租住房保障机构,落实工作职能、专职人员和必要的管理经费。全面实施《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实施细则》,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继续完善五市 三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结合实际,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积极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施工面积240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80万平方米,续建160万平方米。竣工70万平方米。在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的基础上,采取措施降低土地成本,在符合国家征地和土地储备政策的前提下,确保同一土地级别的土地成本不高于2006年,确保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保持稳定。

大力推进普通商品住房建设。2007年普通商品住房计划施工面积86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41万平方米,续建45万平方米。竣工20万平方米。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量,完善限价确定方式,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的出让价格,建设用地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最终限定的销售价格要低于去年。

继续完善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严格执行新建住房销售的网上备案制度。对于已按规定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必须在取得预(销)售许可后3日内通过网上即时备案系统,预(销)售许可范围内的所有商品住房。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做好住房臵业担保、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为居民买房、卖房、租房、换房提供便利。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

加强房产基础管理工作。继续清理、健全房产管理政策法规,年内完成《青岛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加强房产行政管理工作,及时指导各区、市房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局与市内四区房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分工,使我市的房产行政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积极配合市物价局完成公有非住宅房屋租金的调整和实施。进一步完善房产年报工作制度,理顺统计渠道。努力做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各区、市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市、区两级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及时处理遗留问题,尽最大能力解决挤占户的迁户腾房问题。

不断创新物业管理工作。培育物业管理领航企业,形成集团化产业结构。加大优秀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力度。努力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建设和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积极开展物业管理“优质服务月”活动,加强行政监督管理,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地矿行政管理水平,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各项任务。一是巩固第一阶段整顿和规范工作成果,切实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矿业活动较多的重点地区、列入全国重点整治矿区的莱西市铁矿区和招远、莱西行政 交界地区,坚持动态巡查,确保违法现象不回潮、不反弹。二是开展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和《青岛市山石资源专项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山石资源专项整顿和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三是做好资源整合工作。认真实施《青岛市资源整合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整合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进一步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确保按时完成整合任务。

严格矿业权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认真做好矿业权清理和重点矿区矿业权设臵工作,为矿业权出让创造条件。抓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从分类管理入手,认真贯彻矿业权有偿使用相关规定,全面推进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工作。切实抓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加强对区(市)征管工作的指导。继续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上半年启动市、区(市)两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制度,对开发利用方案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的相关手续。认真做好储量评审和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审查上报工作,完善储量动态监管制度。二是推进地质找矿工作,强化地勘行业管理。做好公益性地质工作,加强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严格市场准入,有效解决地质勘查投入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探 矿权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探矿权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实现勘查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及时开展国家经费项目的申请和实施工作。严格实施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开展已破坏山体的恢复整治工作,今年年底前,城市周边和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70%的被毁山体得到有效治理。二是着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落实各项防灾制度。认真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启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

四、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机构,建立完善的测绘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继续加强测绘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统一全市平面坐标系统,着手更新或新测全市1:500至1:1万地形图。加快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方案研究和建设步伐,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整合、完善,加速“数字青岛”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进程。积极开展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和公益性服务机制建设,力争在公共服务方面取得突破,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服务。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法组织编制各区、市基础测绘规划和计划,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

五、大力夯实基础业务,不断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认真做好地籍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统一全市变更调查与更新调查的衔接工作,建立全市连接极站,为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做准备,建立“土地调查之星”极站,进一步完善地籍系统信息化基础管理工作,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快地籍管理数据库建设。建立土地动态监测系统和地价动态监测系统,统一全市基准地价内涵。全面落实土地登记代理制度、公开查询制度。

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加强预防。做好普法教育,结合执法监察工作,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珍惜土地、依法用地的意识;全面落实动态巡查防区责任制,强化动态巡查,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健全信息网络,畅通交流渠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控体系,加强违法情况的通报、分析和对策研究;精心组织好卫片执法检查。二是依法办案。各司其职,形成依法办案、上下联动、协调统一的执法大格局。各区、市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负总责,对本级查处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市局报告;严明法纪,严格落实案 件查处责任制度,实行政府问责制;规范制度,全面落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案件查处效果;加强联合,完善联合办案机制,着力解决处理不到位问题。三是提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加强整顿,提高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要求,建设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的队伍。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不断强化各级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继续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应急事项处臵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继续抓好督察考核、信息调研、会务接待等工作。

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国家“金土工程”建设的总体框架下,积极制定、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金土工程建设方案,尽快完成和完善局办公系统与金宏工程的融合、挂接工作,把局办公系统融入市电子政务平台,力争实现业务审批模块的图形处理功能在具体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功能,满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开展双向互动服务的要求。

六、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巩固体制改革成果。以推进工作流程再造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全局业务工作关系,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职权法定、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体制。按照机构、编制、经费、人员、工作“五到位”的要求,推进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教育。以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基本能力素质;以提高管理执行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建设优秀的基层班子;以共青团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通过集中培训、脱产培训和在岗教育等各种方式,不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加强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全局工作水平,增强党员干部的创新力,更好地适应“创建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形势要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机关品牌。围绕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积极探索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扩大精神文明建设覆盖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品牌建设的研究,抓好制定全局品牌建设3至5年规划,选取适当时机全面启动机关和全局的品牌建设。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胡 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大力倡导“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以加强制度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征地、住房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坚持机制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扎实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以机关文化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推动和谐机关建设;以品牌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精细化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

第四篇: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通知》(建房〔2010〕155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0〕12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大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防止变相捂盘、炒作、投机性购房等扰乱市场的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买卖双方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共同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除应提交双方共同申请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身份证明、退款证明(银行转帐凭证)等相关材料外,还应按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材料,方可办理:

1、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房屋质量问题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认定书或鉴定书;

2、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房屋换购协议,并先予办理新换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告登记;

3、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买方出国留学或定居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或定居许可证明、护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大使馆签证等相关资料;

4、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买方工作调动迁出本地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双方单位转出和接受人事关系证明及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权利人因购房贷款未获批准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贷款机构未批准购房贷款的证明材料及购房首付款收据。

6、因买方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及治疗费用明细单;

7、买卖双方因其他正当理由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并公告30日无异议的,方可办理。

(二)买卖双方未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买方或卖方单方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不予办理,但持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生效裁判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予办理。

(三)纪检、公安、检察机关因办案需要要求退房的,买卖双方或单方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交纪检、公安、检察机关的有关文书,可予办理。

二、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撤销合同网上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同时申请,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合同网上备案撤销和预告登记注销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交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证明。

三、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予以办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虚假合同而后又申请撤销备案变相捂盘、炒作、套取贷款等或明知购房人投机炒房、与购房人编造虚假材料骗取撤销、注销登记的,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同时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知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本通知所称房屋交付之日,房屋预售的以《房屋交接书》签订日期为准;房屋现售的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为准。

五、本通知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七区五市)。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五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 2015年04月02日

文章来源 :市科委人教处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9个单位的16个岗位23名工作人员。具体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2015年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5年就业派遣的统招统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进京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17:00(以材料寄出的邮戳为准)。

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需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诚信承诺”处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签名(见附件2);

2.与报名表同底板2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左下角);

3.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为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口存档单位印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4.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六级成绩复印件;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能够按时取得的相关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6.个人简历及工作业绩材料;

7.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8.主要学术成就及发表文章;

9.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邮寄或快递至指定地点,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公开招聘”字样,谢绝来访。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请一并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公开招聘”及报名者姓名。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如某一岗位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复试比例要求,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特殊性或专业急需情况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或继续组织实际报名人员进行下一步考试。

四、资格审查和初选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考岗位条件和报名人员的申报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五、考核或考试

招聘单位组织通过初选人员进行考核或考试,相关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和考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或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应聘人员均未达到聘用要求的招聘岗位取消。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有关事项

(一)招聘条件中的年龄、基层工作年限等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4月1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通过招聘单位网站(见《职位表》)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四)请报名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科委人事处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10—66184965

附件:

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4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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