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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检查标准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23-268724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18:37: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检查标准

“五小”行业卫生监督检查标准

一、美容美发场所: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设有专用消毒间/区,消毒药械(如电子消毒柜、高压锅、酒精、84消毒液等),客用毛巾、围布、刀剪及客用美容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并做好记录;

4、配备皮肤病、头癣患者专用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一客一换一消毒;

5、设立专用染/烫发专区,加强通风;

6、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二、住宿场所: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必须设有公用物品消毒间和设施;

4、配备的脸盆、脚盆要做好标记并一客一换一消毒;

5、床上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并有记录,外送床上用品提供检测报告;

6、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三、歌舞厅场所

1、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个人卫生好;

2、有专门的消毒柜及保洁设施,客用茶具一客一换一消毒,话筒用后擦拭消毒,来苏尔喷洒地面进行消毒;消毒记录完整;

4、内外环境整洁,有机械通风装置。

5、禁止吸烟,有醒目的禁烟标志,不设烟缸;

6、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第二篇:公共场所卫生“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关于印发《XXX市公共场所卫生“五小”行业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监督所各公共卫生科、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并卫监督(201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如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XXX市公共场所卫生“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

1、XXX市公共场所卫生“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评分表

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3年3月3日

2内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的持证照、经营项目、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等情况并登记造册,确定重点整治区域以及应取缔的单位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依据。并于3月20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五小”行业卫生整治动员会,针对所承担的具体任务,研究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务必使本次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3.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参与“五小”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明确标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扎实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卫生意识,促使业主依法自律,诚信经营。内容包括依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整治标准等,使每一户都明确应该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由各单位领导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4、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20),接受群众监督,为开展“五小”行业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3月21日-4月20日)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指导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划定时间段,限期整改,促其达标。

(三)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5月31日)针对排查出来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五小”行业相关卫生标准要求,分段分片集中整治。

一是集中整治无证照及证照不全。对经营条件差,无证照经营单位或业主,予以取缔;对经营条件基本具备,无证照或证照不齐的经营单位或业主,实行限期整改,补齐证照,逾期不办者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二是集中整治“五小”行业卫生设施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行业卫生规范和卫生标准,结合“国家卫生城”创建达标要求,完善卫生设施,特别是清洗、消毒设施的完善和正常运转,以及预防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措施的落实,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落实。三是对有证有照的经营单位,由于多种原因,与现行新标准、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的,由卫生监督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

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5月中下旬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结束)

认真总结“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经验,针对突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巡查和督导,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回潮和反弹。要在全面整治、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培植示范单位,建立示范片区,发挥由点带面的作用,用典型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3个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示范片区。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所内有关科室及各县

第三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2008-07-18 10:47:14| 分类: 卫生监督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一、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工作要求

1.卫生许可证发放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下列单位进行卫生许可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A、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B.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C.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室、舞厅、音乐厅。D.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E.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F.商场、书店。

G.侯诊室、侯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2.卫生许可证的复核和变更

(1)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经审核监测合格的加盖“审核章”。(2对变更单位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的公共场所,经审核合格的,变更卫生许可证。

3.公共场所许可通用要求

(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附近无污染源,通风日照良好;(2)内部布局合理,具有足够的符合场所性质的卫生设施和消毒设施;(3)二次供水系统符合卫生要求;

(4)具有通风换气设施,新风量应满足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5)微小气候、空气、采光、照明、噪声等卫生指标监测符合卫生标准; 4.各类公共场所许可要求(1)旅店业

A.设置清洗消毒专间,配置专用清洗消毒工具; B.客房的通风、采光和照明良好; C.旅店上、下水的设置及安装合理;

D.锅炉、通风机、制冷机等房间的设置消烟、除尘、消音、防震设施。(2)文化娱乐场所

A.具有客流疏散通道及缓冲空间;

B.空调系统和内、外环境的防噪声措施齐全;

C.座位设计、灯光设计和地面坡度应符合场所功能; D.禁烟场所宜设置吸烟专间;(3)公共浴室

A.浴室需具备相应的更衣、淋浴等辅助房间; B.地面防滑、防渗;

C.桑拿浴室必须配备浴池水净化消毒设施; D.浴室必须设置通风换气装置;(4)游泳场(馆)

A.平面流程布局合理,保证游客按照更衣室、厕所、淋浴室、游泳池的先后次序进入游泳池;

B.必须设置淋浴装置和强制性浸脚消毒池; C.必须设置池水净化消毒设备; D.游泳池边设置防污水流设施;(5)休育馆

A.具有客流疏散通道及缓冲空间;

B.空调系统和内、外环境的防噪声措施齐全;(6)美容理发店

A.具有毛巾、刀具、胡刷洗涤消毒设施; B.烫发间设置单独排气设备; C.地面应易于冲洗、不起灰;

(7)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 A.应有机械通风装置; B.馆内禁止吸烟;

C.图书馆阅览室禁止复印; D.具备良好的采光照明;(8)公共交通

A.具有客流疏通道及缓冲空间;

B.空调系统和内、外环境的防噪声措施齐全;

C.座位设计、灯光设计和地面坡度应符合场所功能; D.禁烟场所宜设置吸烟专间;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一)、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9668—1996《休育馆卫生标准》

GB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9671—1996《医院侯诊室卫生标准》 GB9672—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9673—1996《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16153—1996《饭店(餐厅)卫生标准》

(二)工作要求

1.经常性卫生监督的监督频次

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监督覆盖频率,对监管单位要进行全覆盖,加强对公共浴室、美容理发店、游泳池、中小旅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频度。2.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通用要求

(1)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获得“卫生许可证”以及“许可内容”和“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2)检查从业人员有无有效的培训和健康合格证明,同时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操作卫生状况。

(3)检查公共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消毒以及消毒后用品是否采取有效的保洁措施。

(三)、各类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

1.旅店业:室内环境整洁;顾客用具清洗、消毒效果;卧具更换情况;卫生间清洗消毒效果;通风和排气情况。

2.文化娱乐场所: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空调系统通风换气情况;动态噪声控制;茶杯具等公用物品清洗消毒效果;厕所的保洁。

3.公共浴室:顾客用毛巾、茶具、拖鞋等公用物品的洗换与消毒情况;浴池水的净化情况;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措施。4.游泳场(馆):池水净化、消毒设备使用情况;池水消毒、净化效果;禁止出租游泳衣裤;游客下池前强制淋浴、浸脚消毒情况。5.体育场(馆):馆内环境整洁状况;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馆内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卫生间保洁情况。

6.美容、理发店:理发、美容工具以及毛巾消毒效果;染发、烫发间机械通情况;地面保洁情况。

7.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室内环境整洁;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室内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噪声控制的效果;公共卫生间的保洁、排气情况。

8.公共交通: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公用茶具清洗、消毒效果;卫生间保洁措施;卧具洗换情况。

(四)卫生监督文书

按照监督工作要求和程序,制作卫生监督文书

(五)行政处罚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六)监督档案

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

(七)评价与考核

1.监督频次数和覆盖率符合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计划要求; 2.监督文书书写规范;

3.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正确性; 4.违法案件查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档案的完整性;

6.监督报表上报的及时性、正确性、完整性;

四、公共场所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一)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9668—1996《休育馆卫生标准》 GB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9671—1996《医院侯诊室卫生标准》 GB9672—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9673—1996《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16153—1996《饭店(餐厅)卫生标准》

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二)工作要求

1.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抽检计划执行;

2.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指标确定采样、检测项目,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17220-1998)的频率进行采样和检测。3.建立现场卫生监督检测、采样工作档案;(1)被采样、检测单位基本情况;

(2)采样、检测结果(分行业计算采样、检测率以及各指标的合格率); 4.对抽检不合格的公共场所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5.评价

(1)抽检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现场监督检测记录的完整、结果的准确;(3)对抽检不合格案件查处的及时、合法、正确;(4)检测档案的正确、完整;(5)整体卫生水平的提高;

五、公共场所行政处罚案由 1.违反“卫生许可证管理案” 2.违反健康管理案 3.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案 4.卫生制度不健全案 5.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案 6.拒绝卫生监督案 7.发生危害健康事故案 8.缺乏基本卫生条件案

9.未取得“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六、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 工作要求

1.制定公共场所档案管理要求以及有关规章制度 2.建立各类公共场所的基本资料 3.建立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处罚档案

4.建立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采样、检测档案 5.各类报表以及汇总等资料

6.制定公共场所档案管理要求以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协管公共场所巡查记录表

编号: 单位名称:负责人: 经营地址:电话:

经营项目:卫生许可证号:

1、证照应齐全:

1.卫生许可证完备有效是□否□

2.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数:健康证数:无证人员数;)3.卫生制度、体检档案等卫生资料齐全是□否□

2、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无果皮垃圾及痰迹是□否□

3、室内通风换气良好,空气清洁 是□否□

4、旅店业:

① 应有消毒间及消毒设施,被套、床单、茶具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 ② 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是□否□

③ 无卫生间的客房每床位应配备不同标准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并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

5、浴室业 1)2)3)4)5)应设有更衣室、休息室和厕所等房间,地面要防渗、防滑;是□否□ 应有消毒间及其消毒设施和药品;是□否□

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无积水、无异味;是□否□ 应设有禁止性病和皮肤病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 是□否□ 茶具、拖鞋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

6、理发美容业

6.1应有消毒设施,理发工具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理发用毛巾、围布要清洁,要经常清洗,物品分类存放;是□否□

6.2烫软区分开,有通风设备.是□否□ 6.3应配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有明显标志,并存放在指定的专用箱内;

7、歌舞厅

7.1消毒设施完备,并正常运转.是□否□ 7.2茶具、饮具、毛巾一客一用一消毒 是□否□

8、游泳池

8.1应设有性病、皮肤病禁游标识是□否□;

8.1应设有更衣室、淋浴等房间,地面要防渗、防滑、墙体要防霉;是□否□ 8.3泳池和浸脚池及时消毒投药,消毒效果监测并有记录; 是□否□

8.4淋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及时清扫、消毒无积水、无异味;是□否□ 8.5是否有泳池水质检查报告是□否□

被检查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卫生监督协管公共场所巡查意见书

编号: 单位名称:负责人: 经营地址:电话:

经营项目:卫生许可证号:

监督意见: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2、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

3、健全卫生制度、体检档案等卫生资料

4、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无垃圾及痰迹

5、室内通风换气良好 1.旅店业:

6、应有消毒间及消毒设施,被套、床单、茶具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

7、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

8、无卫生间的客房每床位应配备不同标准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并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2.浴室业

9、应设有更衣室、休息室和厕所等房间,地面要防渗、防滑;

10、应有消毒间及其消毒设施和药品;

11、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无积水、无异味;

12、应设有禁止性病和皮肤病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

13、茶具、拖鞋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

3.理发美容业

14、应有消毒设施,理发工具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理发用毛巾、围布要清洁,要经常清洗,物品分类存放;

15、烫软区分开,有通风设备.16、理发工具、毛巾、围巾等客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

17、应配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有明显标志,并存放在指定的专用箱内; 4.歌舞厅

18、消毒设施完备,并正常运转.19、茶具、饮具、毛巾一客一用一消毒 5.游泳池

20、应设有性病、皮肤病禁游标识,并张贴醒目位置;

21、应设有更衣室、淋浴等房间,地面要防渗、防滑、墙体要防霉;

22、泳池和浸脚池及时消毒投药,消毒效果监测并有记录;

23、应定期做泳池水水质监测; 以上条整改意见,请你单位及时落实。

检查单位盖章

被检查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一)卫生许可证

1、查看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核查该许可证的真实性。调查许可证的获取途径,是否存在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等情形。查看是否存在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而未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未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2、检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否按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证复核手续,是否是每两年复核一次。

(二)管理情况

查看是否设立了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要履行告知卫生状况的义务。

(三)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1、要求是否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检查卫生管理档案有没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2)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是否有检测报告和评价表;

(3)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可要求其制定责任人制度,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更换情况进行登记、签名,对旅店住宿业要求每房一表进行登记、签名。是否有检测报告;

(4)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是否有自查记录;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是否有清洗、消毒情况

登记,是否有卫生检测和评价报告;

(6)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是否有健康检查证明和考核合格表,有没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7)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有没有索证资料存档,是否有登记,有没有索证、验收制度;

(8)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9)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是否配有专人管理,是否分类记录,是否注明建档的年代。档案至少要保存两年。

(四)从业人员培训

检查是否建立了卫生培训制度,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是否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是否安排其上岗。

(五)从业人员健康证

检查公共场所人员是否每年进行了健康检查,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是否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在治愈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的情形。

(六)公共场所环境情况

1、检查公共场所空气流通情形,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看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抽样检测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甲醛、氨、TVOC、微生物(空气暴露菌落总数、军团菌等)和氡(222Rn)等,室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氨气、大量氨类物质等)是否超标;

2、检查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行情况,清洗、消毒情况,是否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是否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者是卫生评价不合格着是否还投入使用。

3、检查公共场所采光照明设施是否完善,有没有采用自然光的配臵。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对采光照明进行检测看采光照明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检查有没有减少噪音措施,噪音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对噪音进行检测看噪音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七)水质检查

检查公共场所供水设施情况,有没有管理制度,是否设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运转、保养等日常性卫生管理工作,清洗、消毒、运转、保养等日常性卫生管理工作是否进行了登记。经营者提供给顾客饮用的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供水设备,消毒清洗状况,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抽样进行检测。

(八)顾客卫生用品

1、检查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是否保证安全可靠,是否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一次性卫生用品有没有重复使用的情形。

2、检查反复使用的用品是否进行一客一换,是否按照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有没有清洗、消毒、保洁的程序和设施设备,有没有责任制度,查看顾客卫生用品表面的光洁度、清洁度,对用品进行抽样检测。

(九)公共场所设备

1、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否按要求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2、检查有没有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是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是否确保其正常运行,是否有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的情形。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是否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是否保持清洁无异味。

3、检查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查这些防护设施是否安全、有效,是否正常使用,废弃物是否及时清运,是否挪作它用或者是擅自停止使用和拆除。

4、检查公共场所是否有禁烟设施,是否设臵自动售烟设施。是否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5、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清洗、消毒,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十)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

1、检查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后要进行营业是否进行空气质量测定,以保证空气质量合格。检测装修后的空气;

2、检查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3、抽样检测常见的室内空气污染物是否超标;

4、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要检测空气中的危害人体因素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是否超标,建筑物中的氨类成分、氨气是否超标。

(十一)公示状况

是否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监测结果和卫生信誉等级。

(十二)危害健康事故状况

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否有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臵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情形。

(十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状况

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否有违反其他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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