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长顺县绿化常青造林农民专业合作社
大会纪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经全体社员同意成立“长顺县绿化常青造林农民专业合作社”;
2、会议决定本社经营地址设在: ;
3、会议决定由:***社员出资***万元,占比例**%;
4、选举 为本社理事长;
5、选举、、、、为本社理事;
6、选举、、、、为本社监事;
7、以上内容通过本社章程。
设立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长顺县绿化常青造林农民专业合作社
任 命 书
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 为本社理事长。任命 为本社理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
年 月日
长顺县绿化常青造林农民专业合作社
大会公告
经全社社员会议后决定:成立“长顺县绿化常青造林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经营地址: ;会议中选举 为本社理事长;任命 为本社理事。特此公告!
年 月 日
第二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时间:202_年2月16日 地点:任丘市北辛庄乡北辛庄村
会议已通知全体设立人,全体设立人均以到会,会议由朱根乐召集并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全体设立人为朱根乐、李田子、夏双波、刘铁岭、刘建兵、郭永进,共出资600万元,其中朱根乐出资2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李田子出资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夏双波出资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刘铁岭出资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郭永进出资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合作社名称为任丘市根乐种植服务专业合作社,住所为任丘市北辛庄乡北辛庄村,成员组成符合中华人大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
2、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本社章程。
3、选举朱根乐为本社理事长。
4、选举李田子为本社执行监事。设立人签名(盖章):
第三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等成员发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所作 出决议经全体设立人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设立专业合作社。
2.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为:。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 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的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产品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具体以登记 机关核定为准)。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成员具体 出资情况见出资清单)
6.同意选举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选
举为副理事长;选举为理事。
7.同意为本专业合作社执行监事。
8.同意等人成为本 合作社的成员。(具体名单见成员名册)
9.同意指定(委托)为全体成员指定代表(共同 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门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设立大会纪要
会议时间:202_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
主持人:
会议议题:表决本合作社设立的有关事宜
会议由全体与会人员选举作为设立大会的主
持人。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主持人关于合作社筹办情况的报告
主持人向大会作了合作社筹办情况的报告,经全体与会
人员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筹办报告。
二、表决通过合作社章程
主持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合作社章程的起草经过,宣读
和阐述了合作社章程的内容,经与会人员认真讨论,一致通
过该合作社章程。
三、选举理事会成员及理事长
主持人向大会介绍了理事候选人名单,经与会人员投票,选举为合作社理事长,为副理事长,为理事。
四、选举执行监事
主持人向大会介绍了执行监事候选人名单,经与会人员投票,选举为合作社执行监事。
五、关于经理及财务人员的聘任
同意设名誉厂长和财务会计人员各1名,具体人员由理事长聘任。
出席会议人员签字(盖章):
二〇一二年月日
第五篇: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参考范本
永城市新希望种植 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时 间:202_年10月30日 地 点:永城市陈集镇西街 主持人: 陈道亮
参加人员:陈集镇主抓农业副镇长 李伟 ;村支部书记 张永超 ;村干部 陈体友 ;合作社成员: 陈道亮、陈道峰、陈体冬、陈体科、周兴俭。
大会主要议题:
1、设立永城市新希望种植专业合作社;
2、初步制定本合作社章程;
3、选举产生该合作社的理事会、理事长;执行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 陈道亮、陈道峰、陈体冬、陈体科、周兴俭 等 5名 成员发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于 202_ 年 10 月 30 日召开设立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设立 永城市新希望种植 专业合作社。
2、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为: 永城市陈集镇西街。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 谷物、蔬菜、药材、烟叶的种植与销售;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运输、贮藏;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 六十万 元。(成员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