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学成绩奖励制度
奖惩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教学成绩名次奖
1、每学期末按照镇教办排出的名次给本校教师量化赋分。在十校中取得第一名者得10分,第二名得9分,第三名得8分,第四名得7分,第五名得5分,第六名得4分,第七名得3分,第八名得2分,第九、十名均得1分,勤杂人员得1分。修改或建议:
2、若教办不是按十个学校排名,而是按照班数排名,学校再重新排名。有双班的学校,将两个班的成绩平均,算这个校的成绩,再依据教办方法教学排名。本校若有两个或多个平行班时,一班的成绩与其他九个校进行比较,得出名次;二班与其他九个校进行比较,得出名次。本校的平行班不比较,便于教师共同促进教学。修改或建议:
3、由于今年教师少,担任两个班数学课的老师,教办按两个名次算,本校算名次时将教办的两个名次平均,再提高一个名次,作为该任课教师的名次。修改或建议:
二、提升名次奖
(一)基础名次
1、第一学期基础名次:新生入班后,按各班学生的成绩,依据教办方法,重新算出各班的语文、数学、英语在全镇的名次,作为该班该任课教师的基础名次。一年级由于没有成绩,按学校在全镇的名次作为一年级任课教师的基础名次。修改或建议:
2、第二学期基础名次:以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教办排出的各教师的名次作为第二学期的该教师的基础名次。修改或建议:
(二)提升名次奖
学校教学成绩奖的三分之一用于提升名次奖。
提升名次奖÷所有任课教师提升名次和×某教师提升名次数=该教师提升名次奖
说明1:提升一个名次的奖金最高限额为100元,若按上述公式算出的提升一个名次的金额超出100元时,按100元计算,提升名次奖剩余款纳入教学成绩名次奖。说明2:若基础名次是第一名,期末考试仍保持第一名者,直奖500元。说明3:校长按教办排出的名次计算。修改或建议:
三、平均奖
每学期将总金额的30%用于平均奖。修改或建议:
四、行政人员奖
1、任课行政人员,若教学成绩奖高时,该教师享受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奖。若低于所有任课教师平均奖时,该教师的成绩奖占50%,平均数占50%。
2、无课行政人员(校长)按教办排出的学校名次计算,若低于所有任课教师奖金的平均数时,享受所有任课教师奖金的平均数。修改或建议:
增加建议:
第二篇:丁庄乡教学成绩奖励制度(范文模版)
丁庄乡教学成绩奖励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学常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高效课堂到高质量成绩的转换,特制定本项奖励制度: 考核对象及级别:
小学1~4年级 乡级考核
小学5~6年级 县级考核
考核内容:
小学1~4年级,每学期两次考试,以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为考核依据,分别计算出各学科的优秀率、平均分、及格率分别积分,同年级同学科以班数记最高分,以此递减1分,三项得分为该教师得分(同科多班的记平均分),两次考试记分数和为该学期得分。
奖励:
第一名:奖励200元 第二名:奖励150元。
5~6年级第一学期乡奖励202_元,学校依据成绩自行发奖,第二学期以县考核奖励办法发奖。
丁庄乡教管会
202_-08-28
第三篇:202_教学奖励制度
学校教学奖励制度传统文化教育中获第一名,绩效加0.5分,第二名加0.2分,第三·四名不加分。
2参加学区组织的竞赛,获奖人数达到应用平均人数的,加1分。每超过平均人数一人,绩效加0·5分/人,奖励10元/人。
3积极撰写论文的老师,获地区级一等奖加2分/篇,二等级加1.5分/篇,三等奖加1分/篇。获市级一等奖加1.5分/篇,二等级加1分/篇,三等奖加0·5分/篇。要将获奖论文复印教教务处保存。4参加优质课比武的老师,获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级加2分,三等级加一分。获学区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级加0·5分。
5期末统考获全镇平均分第一名的加30分,第二名加26分,每降一个名次减4分。
如教多门主课的老师,则每一科的名次加起来除以科目数。如教两门的语文平均分1,名,英语平均分3名,算分方法为:(1+3)÷ 2 = 2得分为26分接班的老师,平均分每前进一个名次奖励10元,跟班上和一年级的不考虑。
第四篇:教学奖励制度
北常小学教学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计划,有利于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按要求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为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推动我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奖励办法
(一)学科成绩奖
以镇期末统考成绩进行奖励,分保优奖、一等奖、二等奖、进步奖
1、保优奖:
代课教师能够保持上学期名次者奖励金额为180元。
2、一等奖奖励办法
代单科教师学科成绩为学区第一名者为一等奖,代多科教师所代学科的均名次在全镇前三名(含第三名)为一等奖,奖励金额为150元。
说明:均名次为所代学科的平均名次。如,语文科名次为1名,社会科名次为5名,均名次为(1+5)/2=3。
3、二等奖奖励办法
代单科教师学科成绩为学区第二名者为二等奖,代多科教师所代学科的均名次在全镇三至五名(含第五名)为二等奖,奖励金额为100元。
4、进步奖励办法
在镇期末统考中,对照上一学期成绩,进行倍奖,每门课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10元,提高两个名次奖励20元,提高3个名次奖40元。说明:以上奖励可同时享受。
(二)教师辅导奖励办法
教师辅导奖包括二课堂活动奖、体育竞赛奖。
学生获镇级一等奖:辅导教师奖励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学生获县级一等奖:辅导教师奖励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体育竞赛获团体第一名:辅导教师奖励50元
本奖励制度从202_年9月1日执行。
第五篇:“教学成果奖”奖励制度
马良镇小学教学成果奖
奖励制度
为了激励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切实做到堂堂清、周周清、单元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提高学生学习水平和学习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县、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学期末的学生素质水平测试,严格测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测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教师要在平时教学中把好每节课、每个单元的质量关,扎实抓好“培优辅差”工作,抓住“双基”训练不放松,要精讲、精练、精选、精评,牢固树立“不放弃每一个学生”的教学观,细致作好分层教学工作,用爱心、耐心、责任心服务于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进步。
二、本制度所指教学成果奖,主要指1——6年级语文、数学基础学科教学成绩。
三、测试成绩报县教研室(镇级抽考学科按县级排名计算),经县教研室汇总后,凡取得全县前一、二、三名的学科(且在全县平均水平以上),分别奖励300、200、100元。
四、六年级教学成绩除按照以上制度执行外,取得镇级教学成果奖时,按照教学成果奖的等级,中心学校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奖金,由六年级参与统考统阅学科教师平分。
五、综合组教学成果奖办法另定。
六、以上奖励属绩效工资考核外的教学成果专项奖励。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
八、本制度自202_年9月30日起试用一年。
202_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