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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卫生管理制度[本站推荐]
编辑:悠然自得 识别码:24-691951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3 16:24: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生产卫生管理制度[本站推荐]

卫生管理制度熟食店(间)卫生制度

一、熟食间应有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

二、不得存放与熟食无关的物品;

三、要穿戴好工作衣帽,洗手流水消毒,不得赤膊操作;

四、操作前清洗消毒所有工具并调好两盆消毒水作洗手消毒和浸泡抹布;

五、不得在间内看书报,抽烟和吃东西;

六、货款分开,收款专人负责;

七、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手饰;

八、熟食砧板做到“三面”光洁(砧板面、底、边),收市后清洗竖放;

九、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洗手间要换下工作衣帽,便后要洗手、消毒。

雷山县卫生监督局制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 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产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蝇、防尘、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 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 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用水必须分别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九、卫生许可证要挂在显目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 格的健康证上岗。

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

雷山县卫生监督局制

饮食卫生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饮食经营单位必须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应持有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天用后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做到“一洗” “二、刷”“三冲”“四消毒”。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八、生、熟食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子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雷山县卫生监督局制

食(用)具洗涤、消毒、保管制度

一、食具洗消专人负责;

二、严格执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管”的程序;

三、严格执行食具消毒操作规程,远红外线消毒: 1200 度维持 15 分钟,药物消毒;将 5%次氯酸钠液稀释 200 倍(10Kg 的水中投入 50ml 的次氯酸 钠液),浸泡 15-20 分钟;

四、消毒后的食具用经消毒的毛巾抹干;

五、消毒后的食具要专柜保管,与未消毒的食具分开存放;

六、食具保洁柜要经常清洗,做到无杂物、无苍蝇、蟑螂活动;

七、未消毒的食具不能供厨房和楼面使用;

八、洗消后的食具要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九、每天下班前清洗地面、水池,疏通渠道,清理残渣,保持内外环境 整洁。

雷山县卫生监督局制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 许可证”应悬挂于显眼处。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 健康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从业人员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卫 生管理工作,设卫生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用具等需定期进行消毒保 洁。

五、定期清理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雷山县卫生监督局制

副食品店卫生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保持店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经营。

二、卫生许可证要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 后上岗。

三、食品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四、不出售“四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五、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六、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

七、及时清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

八、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 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他物品包装食品。

九、从业人员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做到“四勤”养成良好的个人 卫生习惯。

雷山县卫生监督局制

超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保卫 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抓好经营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工作。

三、按照谁主管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预防工作的 各项规章制度。

四、协助领导、组织义务消防队伍,抓好安全生产队伍的业务学习和 训练工作。

五、按照规定标准配足消防器材、固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修。

六、发生火警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立即报告消防支队并积极组织扶救,事后要查明原因,提出意见。

七、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发现漏洞,督促整改。

八、定期总结评比,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超市安全生产负责人工作制度

一、与参与超市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

三、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

五、负责超市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六、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用 火 用 电 制 度

一、超市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 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

二、超市中的电气线路和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置、安装

三、规范的要求。

四、超市内经营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委 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五、超市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六、超市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的保管使用制度

一、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 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圈入其它位置。

二、要保护好各种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无损,以备急用。

三、熟悉超市内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以及灭火器的摆放位置和操作方法。

四、各商家的促销人员应在超市主办或各办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灭火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五、定期、不定期的检验、维修超市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作好检查记录,制订登记表,便于掌握和取用。

六、超市内应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的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情能做到及时报警。

第二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作业人员的管理

1、培训与教育

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安全管理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二、健康检查

1、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在岗期间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

3、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告知作业人员。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排除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包括: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因素。检测数据超过安全范围的危害因素,需或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排除,确保达到安全标准。符合安全标准的,也要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四、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需如实地告知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操作指导;对员工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五、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闭门严格落实。

六、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公司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各部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七、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救护,同时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要时请求医院救护。

八、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山东天汇研磨耐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月日

第三篇: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总那么

一、目的为使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建立并保持整洁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个生产车间的有关卫生工作事宜。

三、职责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应认真实行本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车间的卫生符合卫生评定标准。

第一章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方案,在文管、车间主任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口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从新接受培训,待口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卫生教育:定期组织卫生教育。

内容包括:卫生管理体系、食品污染种类与原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艺卫生等〔具体内容由文管定〕

六、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二章

个人卫生制度一、一般要求:

1、要身体健康,持证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2、要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a.个人卫生

b.工艺卫生

c.环境卫生

3、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职业道德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文管〕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催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四、当观察到以下病症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脓肿〔采取措施:伤口上包扎不透明覆盖物,戴物套,否那么立即调离加工区或安排休息〕,耳、眼、鼻溢液〔采取措施:戴口罩,否那么立即调离加工区或安排休息〕,发热、呕吐、咽喉疼痛〔采取措施:调休,调离加工区〕

五、对患上呼吸道炎症或口腔疾病的人,暂时脱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严防对食品的污染

六、进入车间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无钮扣,无口袋〕、工作鞋、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头发不外露。

七、工作人员进入消毒区时应消毒手部、脚部具体如下:

1、手部消毒程序:清水洗手→洗手液洗手→清水洗手→消毒水浸泡15S〔有效氯50-100PPM〕→清水洗手→干手

2、脚部消毒程序:双脚踏入含有效氯200-300PPM的消毒容液中至消毒水淹过淮关节

八、工作人员应做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剪胡须、勤洗澡、勤换衣

九、工作人员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戒指、手镯、手表等首饰〕带入车间,不涂指甲油。

不准面对产品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

十、工作人员用手直接接触产品时,应戴上完整、清洁、消毒过的手套

十一、禁止在车间内嚼口香糖、饮食、吸烟等等与生产无关只事,非必要时勿互相交谈

十二、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

经有生产部车间主任同意后,必须到达加工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前方可进入。

十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每2小时清洗消毒一次〕

十四、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前方可上岗工作

十五、生产管理对卫生意识差的员工进行专题卫生平安教育训练,对配合差的员工给予辞退十六、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符合食品作业卫生标准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嚏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第三章

车间环境卫生制度

一、生产工器具、设备、包装物、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生产物品应摆放整齐,车间组长不定时进行自检巡查,对不按标示摆放物品的员工进行教育,切保车间物品定位整齐

二、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箱、空袋等包装物。

包装物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特殊情况必须加以标示,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包装物,以免沾污

三、每种产品生产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投入专用有标识的废弃物桶〔加盖〕内

五、生产线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班中每4小时清洗消毒一次,班后彻底清洗衣消毒以保持其清洁,消毒液浓度为200-300PPM。

六、车间污水排放畅通,排水道内不得倒入垃圾、下脚料、原料等杂物。

每天生产结束后由车间加工人员彻底刷洗干净后,用含氯200-300PPM的有效氯溶液消毒

七、下班后由作业人员对车间现场全面的清洗消毒〔地面、墙壁、排水沟、〕,特别是死角处。

消毒液浓度为200-300PPM

八、车间内不能存在死水和被污染的水,地面无积水,以免脚和交通工具通过时会产生迸溅

九、生产车间组长负责不定时的检查排风、排气系统正常,并急时开启,防止冷凝水形成,如发现有冷凝水产生时应急时采取庶盖物防止冷凝水滴落到食品上

十、车间内不能存在蜘蛛网吊、苍蝇等害虫,如发现应急时去除,废弃品、下脚料等垃圾当日清理出车间,垃圾桶每日清洗衣消毒一次,消毒液浓度含有效氯200-300PPM

十二、车间组长每天必须对生产区域内的所有门窗、设备、水管、防护网〔防蚊、防蝇、防虫、防尘〕、等设施进行卫生检查发现有不卫生急时清理,如有发现损坏应报给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安排机修人机进行为护

十三、生产现场实行封闭式作业,非生产人员不得入内,特殊情况按?个人卫生制度?第十二条之规定

十四、门窗保持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十五、墙壁〔角〕和天花板保持清洁、无污染、无蛛网

十六、照明、杀菌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十七、车间组长负责对卫生工作进行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区域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六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清洁、消毒

十八、车间内必须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卫生、空气新鲜无异味

第四章

消毒间卫生制度

一、卫生管理员负责消毒水的配制,每2小时检查消毒间一次浓度,〔浓度达标手50-100PPM、脚200-300PPM〕,消毒水内无异物。

如发现浓度不够或消毒水脏时立即更换

二、生产中必须保持消毒间的环境卫生,如地板、墙壁、PC莲等

三、下班后进行清洗〔地板、墙壁、PC莲、消毒池等〕

四、消毒间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卫生〔如垃圾桶、消毒剂、洗手液、洗衣粉、纸桶、风

等〕、无异味

五、消毒间禁止放与消毒无关物品

六、组长要每天一次,检查洗衣手设施是否完好,洗手液、消毒液是否充足,作业人员是否按按照规定程序洗手消毒

七、车间有毒有害物品由卫生管理员专用,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第五章

更衣室卫生制度

一、更衣室禁止放置与衣物无关物品〔除更衣室周转间以外〕

二、个人衣物、鞋与工作服、鞋、帽要分开跟据标示摆放整齐

三、必须保持更衣室卫生,干净、地面无积集水、墙面无污迹整齐无异味。

不得在更衣室内乱扔垃圾

四、下班后对更衣室进行清洗〔镜子、鞋架、墙壁、地板〕

第六章

工作用品卫生制度

一、工作服、帽、鞋每天必须清洗干净,保持整洁,集中进行紫外线消毒30min,水裙清洗消毒后挂在车间内指定场所

二、重复使用的手套班后清洗干净,再用含有效氯50-100PPM的消毒液消毒10minj后清洗干净凉干,集中管理

三、重复使用的手套〔不包括毛线手套〕、水裙应进行在次清洗〔手套:洗手液、水裙:自来水〕→消毒〔手套:50-100PPM、水裙:100-200PPM〕→→清洗

第七章

工器具、设备卫生制度

一、班前用自来水冲洗昨天消毒过后的工器具、工作台、生产设备〔干品车间用毛巾清洗〕

二、对未消毒过、新购或两天以上无用过的工器具、工作台、生产设备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消毒跟据实际选用可行方式进行消毒〔方A:含有效氯100-200、方B:水温80℃消毒30min、方C:75%洒精〕

三、生产过程中工器具、工作台、生产设备每2小时冲洗消毒一次,每天班后彻底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液为含有效氯浓度100-200PPM

四、车间内,生产过程中装盛原料、半成品的容器不能直接接触地面

五、原料处理和速冻前各工序所使用的产品盛装容器,由车间组长组织人员轮番清洗消毒,确保卫生清洁

六、设备维修后,车间作业人员负责对设备周围卫生的清扫并清洗消毒。

防止对食品造成危害

七、生产结束工器具、工作台、生产设备进行清洗→消毒〔100-200PPM〕→清洗后放置指定位置沥,无污渍和异味干

八、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第八章

工艺卫生制度

一、原料、半成品、成品、辅料、包装纸箱、胶带等要单独隔强离地存放,保持清洁、卫生、不爱污染

二、掉地原料、半成品、成品、辅料一般不准使用,如需使用应先小量集中,在品管的监督下进行清洁、消毒、挑选择处理,确认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三、对爱污染的产品隔离通知研发部、化验室、车间主任、副理、经理,会同商议进行处理。

四、原辅料要清洁卫生,符合公司的检验标准。

如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原辅料出现质量问题未上报仍然生产,由执行人和指挥人员负责

五、生产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艺卫生要求

六、产品的内、外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并应有规定的标识。

七、生产作业过程中防止生产设备、管道、润滑油等对产品造成的污染。

八、生产过种中产生的下角料、工业垃圾放入指定回收桶内,禁止随意乱放,下班后清理出车间

九、产品包装〔塑料瓶、塑料桶、塑料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无飞尘

十、原料〔海产品〕加工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前处理清洗

第九章

卫生检查制度

一、车间主任不定期卫生检查,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车间组长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良,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三、各岗车间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车间主任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应处理,并提出限期改良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良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司办公室每天对生产区域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第十章

卫生清扫方案制度

一、每天下班后对工器具、设备、地沟、墙壁、地板、消毒间、更衣室进行清洗

二、每周周六生产结束后对工器具、设备、地沟、墙壁、地板、消毒间、更衣室、照明灯、消毒灯、门窗、天花板、PC莲、等车间全面清洗消毒

三、国家法定休息日前一天生产结束后每周周六生产结束后对工器具、设备、地沟、墙壁、地板、消毒间、更衣室、照明灯、消毒灯、门窗、天花板、PC莲、等车间全面清洗消毒并擦干

第十一章

主要记录

一、卫生日检记录表〔负责人:〕

二、工器具、设备消毒记录表〔负责人:〕

三、有毒有害使用记录表〔负责人:〕

四、消毒配制记录表〔负责人:〕

附那么

如组长请假或职位暂缺由生产专员全面负责

第四篇: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电制度:

1.试验室用电应根据设备容量统一安排,采用集中配电室进行控制。

2.试验室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工安装,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试验室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修理。

3.标准养护室外,每日下班前必须全面检查,关闭所有不用电源。

4.龙头用后应关紧,不得往水槽内倾倒易堵塞排水管道的物品。

二、防火、防盗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做试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下班后,应关好门窗,防止被盗。

2.准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各试验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三、试验机械操作安全制度

1.对于各种试验机,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经检修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2.试验过程中,应精神集中,严禁打闹。

四、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所做试验项目建立健全卫生责任制度,加强对试验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做到试验结束后,及时清扫现场,保持设备清洁、完好,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篇: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卫生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2.范围

本公司一切与生产卫生有关的项目均适用本制度。3.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3.1车间内要随时保持整洁,不准有垃圾、积水,地面、门窗、天花板不准带有灰尘和霉斑,要定时清洁。

3.2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在过脚池中浸脚,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3.3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①开始工作之前 ②上厕所以后 ③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④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⑤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3.4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3.5生产中所有的设备、容器、用具、工作台等,在上班前、后必须清洗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工作结束后要求分类摆放整齐。

3.6灭蚊灯、捕鼠器、紫外消毒灯、防尘设施等,必须保证能正常工作,并按要求使用。

3.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3.8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3.9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3.10各生产班组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按规定将操作场地的废弃物、垃圾清除到有关的卫生设施处,保持车间清洁,必要时应对地面、墙壁、设备、管道、排水沟等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4.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4.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4.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4.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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