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佛教的发展
漫谈中国文化
——佛教文化在中国的发展与衍变
学院:师范学院 班级:B0902 姓名:贾宝龙 学号:1313070601 【文章摘要】
佛教起源于印度,自传入中国以来受中国本土文化及社会环境的影响,渐渐产生其特殊性,并在很大程度上区别于亚洲其他国家的佛教文化,并与中国传统文化交融并包,显示出其明显的中国特色。
【关键词】发展概况 中国文化 禅 丛林制度 三武灭佛
一、佛教在中国的发展概况
佛教起源于印度,正式传入中国有史料可考的,当在汉末和三国时期。汉桓帝时,有安息国沙门安世高来华,月氏国沙门支谶到洛阳,各译佛经数十部,共一二百卷。①这段时期,由于中国战乱频繁,民不聊生,悲观消极的情绪在民间泛滥,佛教宣扬的因果报应、天堂地狱间六道轮回的传说能够给人民内心的抚慰,因此在民间广泛传播。魏晋南北朝时期,慧远大师创立净土宗,使佛教在中国,确定了宗教的精神和形式,在梁武帝和北魏武帝时代,印度佛教的教外别传,禅宗第二十八代祖师菩提达摩,隐居在嵩山的少林寺,面壁九年,这便是禅宗传入中国的开始,自初唐以后,禅宗大兴,使佛教一跃而变为纯粹中国化的佛教。
隋唐时期,由于其开明的政治政策,稳定的社会环境,佛教也在这一时期达到鼎盛状态,玄奘赴印留学归来后,在唐太宗的支持下,集中国内学僧与文人名士数千人,参加佛经的翻译工作。接着道宣法师极力兴起律宗,佛教戒律的确立,和中国佛教的规范,便从此奠定,基础稳固。随之而来,三论、俱舍、成实等佛教宗派,也欣欣向荣,争放奇葩,各自发扬它的门庭学系,形成中国佛教的十宗教派:净土宗、律宗、天台宗、成实宗、三论宗、俱舍宗、禅宗、华严宗、法相宗、密宗。
宋元明清时期,中国佛教经隋唐时的繁盛后渐趋衰落,南宋末期禅宗大师们大谈其儒家学理;西藏密宗势力随元朝军事统治力量的推展,普遍渗入全国各地,据有宗教的特权,喇嘛们幻想政教合一的局面,全国各宗派的佛法,都受到极大的斫丧,只有禅宗在丛林制度的卵翼下,尚能存其微弱的传统命脉。净土宗因其平易近人,始终还能存在,而为民间普遍的信仰;明代承元朝的余绪,作为佛教唯一权威的禅宗,难与理学相抗衡;嘉庆以后,因欧风的东渐,西洋文化思想,随教会以俱来,佛教的命运,也随时势的推移,而大有转变了。
二、佛教与中国文化的相互影响及结合。
“佛教能够传入中国并与中国本土文化相融合的深层根源,是其前者的适应性以及后者的包容性”。②佛教传入之初,正值中国战乱不断,其思想的特殊性能被民间普遍接受,但作为外来文化,仍被当时的知识分子所排斥,但由于政治环境混乱腐败,儒家等的传统学说不能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人们的思想趋于消极避世,知识分子普遍逃入玄谈的领域,玄学喜谈本末有无问题,这与般若学之‘空’多有相通之处,且般若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思辨,其‘不落有无’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比玄学‘以无为本’更玄,思辨程度更高。这又导致了原来依附于玄学的般若学后来反过来影响了玄学,发展了玄学。至隋唐时期,开明的政治环境,各派学说蓬勃发展,其中佛教的禅宗思想忽然崛起,在从政的知识分子中极为普遍。佛教对隋唐思想的突出贡献,在于把心性论推向新的水平,它主要由禅宗文化来完成。“儒家有效地吸取禅宗思想的精华,以充实自己的学说体系,儒家学者经由禅学文化的启发,提高了自己思维水平的能力,进而发掘《四书》及《周易》等经典中的精旨,把汉唐思想导向宋明理学的思想体系,这是禅文化对中国思想史所作的最大贡献。”③宋代的理学家,接着唐代韩愈、李翱等的启发,经欧阳修等的领导,突然崛起于千余年之后,号称直承孔孟心法,在汉唐的儒学以外,别树一帜,不须讳言,那是受到禅宗的影响,并也渗入老庄思想的成份,这才构成一番宋儒的面目。宋代的佛教,已由佛而入儒,因禅宗而产生理学,这是中国文化史上必然的演变,也是佛教文化与中国文化融会的成果。
三、禅与丛林制度
禅宗以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相标榜,用通常的口头语,使高深难懂的佛学,完全脱离酸腐的头巾气味,一变而为纯粹通俗的平民哲学。这种观点强调了作为人的个性上的不同,不以统一的教条禁锢人的思想,所有的修行方式都是指向自己的内心,在哲学的辩证中超越自己,与其说是修佛不如说是修己,充分展现了个性自由自我超脱的思想。
马祖道一禅师,和他的弟子百丈禅师二人,毅然改制,把佛教传入中国以后的规模,一变而为中国式的丛林制度。以后佛教之所以能够长久传布,却全靠这个制度而存在,其规制的流传,时至今日,并为国内外的佛教寺院所仿行。而且这种制度,影响后来中国社会,政治体制,都有很大的作用。
中国佛教里所谓的“丛林”,本来是禅宗僧众集团的特称,等于佛经所说的修行大众们,叫做清净大海众一样的意思。从中可以看出丛林制度是一种集体生活的制度,并以此建立一套管理体制,自上而下的对佛教徒修行的地点即寺院进行管理。其中,住持和尚职掌全寺的修持(教育)、寺务(行政)、戒律和清规(法律)、弘法(布道)、经济财务等事权,并选请全寺的执事协助其进行寺院的管理。虽然丛林制度确立了管理制度,但是其却确立了身份平等、集团生活的风规,并没有等级观念,类似学校中学生与教师的相处模式。
丛林制度的产生改变了比丘不自生产,专靠乞食为生或靠人供养的制度,摆脱了对于外部环境的依赖性。同时,集体式的修行方式有利于佛教典籍的保存与传播,对佛教思想的传承起到保护作用因此,丛林制度的产生给佛教的发展建立了物质基础,更好的促进了佛教思想的传承与发展。
丛林制度演变至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社会影响层面看,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佛教组织,它们已能利用自己的经济、社会、精神关怀等资源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这既是弘扬佛教、服务社会,同时也是表达和实践佛教信仰的基本方法。”④
三、中国佛教的政治性。
佛教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除元明清时期对政治产生一定影响外,并没有广泛的参与到中国历史上各朝各代的政治生活中。作为一种外来宗教,它必定会在植根于中国社会传统文化土壤的过程中,不断地加强自身的适应性,其衍变和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必须深深地受到中国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制约,而中国历代最高封建统治者所竭力维护的君权神授观念,以及中国社会所固有的那种“神权绝对服从于王权”的政治特性,都在表明佛教这一宣扬出世思想的宗教文化,根本无法游离中国社会严苛的具体条件。
历史上曾出现“三武一宗灭佛”事件,这主要与当时僧侣地主和世俗地主间日益突出的经济利益矛盾有关,也大多与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不同文化的碰撞交汇相关。也就是说“三武灭佛”一方面是佛教的发展已对社会经济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佛教与中国儒家正统文化和道教文化争夺思想统治权的结果。因此在经历过种种劫难后,中国佛教为了自身的发展,除北传佛教自古变取得政教合一的特权外,都倾向于依国主,法立事的政治态度。宗教必须服从王权,必须为封建统治服务。佛教就是在这种环境中曲折地发展,这成为佛教在中国传播的一个显着特点,也成为推动佛教汉化的客观原因之一。
①南怀瑾《中国佛教发展史略》 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 ②吕鲜林《浅议佛教中国化的历史必然性》,学术论文网,2009年 ③王绍潘《禅文化对中国唐宋时期经济文化的贡献》,2001年
④李向平高虹《人间佛教的制度变迁模式》,《法音》,2008年10期
漫谈中国文化
——佛教文化在中国的发展与衍变
学院: 师范学院 班级: B0902 姓名: 贾宝龙 学号:1313070601
第二篇:关于中国佛教起源和发展的探讨
关于中国佛教起源和发展的探讨
佛教最早起源于古印度在距今2500多年前的公元前6—公元前5世纪由释迦牟尼创立。佛教最早由西域传入我国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公历纪元前后佛教开始由印度传入中国经长期传播发展而形成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中国佛教。由于传入的时间、途径、地区和民族文化、社会历史背景的不同中国佛教形成三大系即汉地佛教(汉语系)藏传佛教(藏语系)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巴利语系)。汉地佛教佛教传入中国汉族地区历来均以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58—75年)派使者去西域取回《四十二章经》为佛法传入中国的开始传播的地区以长安、洛阳为中心。中国内地建造的第一座寺院就是洛阳市东10公里处的白马寺。相传由一匹白马驮经而来建白马寺来纪念。东汉时绝大部分佛经都是在洛阳白马寺翻译的。藏传佛教或称藏语系佛教俗称“喇嘛”教。喇嘛藏语意为“上师”。藏语系佛教始于7世纪中叶当时的藏王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时两位公主都带去了佛像、佛经。松赞干布在两位公主影响下皈依佛教建大昭寺和小昭寺。到8世纪中叶佛教又直接从印度传入西藏地区。10世纪后半期藏传佛教正式形成。到13世纪中开始流传于蒙古地区。此后的300多年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派普遍信奉佛法中的密宗。随着佛教在西藏的发展上层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权最后形成了独特的政教合一的藏传佛教。巴利语系佛教(上座部佛教)流传于我国云南省傣族、布朗族等地区那里人民的佛教传统信仰与南亚佛教国(泰国、缅甸
等)大致相同。
大约是在7世纪中叶佛教从缅甸传入中国云南傣族地区。那里若干世纪以来都能保持依照原始佛教的佛法、戒律和进修学的优良传统。傣族男童到了入学年龄必须出家为僧在寺院学习文化知识接近成年再还俗。关于中国佛教的起源有各种说法其中比较古老而最负盛名的大概有两种。其一是后汉明帝的感梦求法说。据晋袁宏《后汉纪》的记录“初明帝梦见金人长大项有日月光以问群臣或曰“西方有神其名曰佛陛下所梦得无是乎”于是遣使天竺问其道术而图其形像焉。”这是中国佛教起源的说法之一。还有佛学界和史学界的不少人士认为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派郎中蔡音等18人赴西域迎请佛法在大月氏邀请到天竺古印度“沙门”僧侣摄摩腾和竺法兰以白马驮载佛经和佛像到达东汉都城洛阳最高统治阶层由此开始信佛因此他们以公元67年作为佛教传入中国的时间。中国佛教的发展史大致如下 东汉末年到三国时期佛教在统治阶层已有了相当的影响并开始传到民间这时中国出现了第一个出家当和尚的人朱士行他于公元260年西行求法开西行求法之先河。
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20—583年由于统治高层的需要和提倡佛教得到很大发展印度佛教主要派别已进入中国各地广修佛寺削发出家的僧侣人数也迅速增加。南朝梁武帝还亲自制文发愿舍道归佛四次舍身同泰寺将佛教定为国教。北魏末年全境有“僧尼近200万寺
院3万所。”唐代诗人杜牧曾写下“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名句反映了当时佛教的兴盛。北魏武帝时佛教在中国受到一次大的打击即佛教史称的“三武一宗法难”
第三篇:中国佛教寺庙
中国佛教寺庙
中国佛教寺庙中国佛教寺庙
汉 族 地 区 佛 教 全 国 重 点 寺 院 名 单
(共 一 百 四 十 二 座)
北
京
广 济 寺
相 传 创 建 于 金 代。现 为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
法 源 寺
唐 太 宗 贞 观 十 九 年(6 4 5)修 建。北 京 市 内 现 存 最 古 名 刹。现 为 中国 佛 学 院、中 国 佛 教 图 书 文 物 馆 所 在 地。
佛 牙 舍 利 塔
原 名 “ 招 仙 塔 ”。辽 咸 雍 七 年(1 0 7 1)丞 相 耶 律 仁 先 之 母 郑氏 为 安 置 佛
牙 舍 利 建 造。1 9 0 0 年 被 八 国 联 军 炮 火 所 毁。后 塔 基 中 发 现 佛 牙,19 5 8 年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于 旧 塔 基 西 北 重 建 新 塔 供 奉,为 中 外 佛 教 徒 朝 礼 及 宗 教 活 动胜 地。
广 化 寺
建 于 元 代。为 北 京 名 刹。现 为 北 京 市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
通 教 寺
北 京 市 著 名 尼 寺。解 放 后 一 直 为 北 京 市 尼 众 学 修 及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雍 和 宫
创 建 于 清 康 熙 三 十 三 年(1 6 9 4)。雍 正 三 年 改 成 今 名。乾 隆 九 年(1 7 4 4)改 建 为 喇 嘛 寺 院。建 筑 壮 丽 宏 伟,宫 内 万 福 阁 有 著 名 的 檀 香 木 雕 大 佛立 像,为 有 中 外 影 响 的蒙 族 喇 嘛 庙。
西 黄 寺
建 于 清 顺 治 九 年(1 6 5 2),与 东 黄 寺 并 峙,当 时 为 西 藏 达 赖 喇 嘛、班 禅 额 尔
德 尼 修 造。内 有 班 禅 额 尔 德 尼 六 世 坟 塔 ─ ─ “ 清 静 化 域 之 塔 ”。“ 文 革 ” 前 为 班 禅 驻 京 办 事
处 管 理,接 待 西 藏 来 京 喇 嘛。
天
津
大 悲 院
清 康 熙 年 间(1 6 6 2 ─ 1 7 7 2)建 造。为 天 津 市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佛 教 徒 主
要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河
北
正 定 县 临 济 塔 院
建 于 北 朝 东 魏 孝 静 帝 兴 和 二 年(5 4 0)。唐 大 中 八 年(85 4),我国 佛 教 临 济 宗 开 宗 祖 师 义 玄 驻 锡 此 寺,逝 世 后 建 塔。为 我 国 及 日 本 佛 教临 济 宗 重 要 祖 庭。
承 德 市 普 宁 寺
清 乾 隆 二 十 年(1 7 5 5)为 蒙 族 四 卫 拉 特 部 创 建。仿 西 藏 三摩 耶 庙 制。
为 与 蒙 族 佛 教 徒 有 关 的 重 要 喇 嘛 寺 院。
山
西
太 原 市 崇 善 寺
唐 代 创 建。太 原 市 著 名 古 刹。山 西 省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
大 同 市 上 华 严 寺
上 华 严 寺 建 于 辽 清 宁 八 年(1 0 6 2)。为 山 西 省
著 名 寺 庙。
交 城 县 玄 中 寺
建 于 北 魏 延 兴 二 年(4 7 2)。为 净 土 宗 的 发 源 地。日 本 佛 教净 土 宗 及 其
系 统 各 宗 派 均 奉 为 祖 庭。国 内 外 影 响 甚 大。
五 台 山 : 显 通 寺
塔 院 寺
菩 萨 顶
殊 像 寺
罗
寺
金 阁 寺
广 宗 寺
碧 山寺(广 济 茅
蓬)
十 方 堂
黛 螺 顶
观 音 洞
五 台 山 是 我 国 佛 教 四 大 名 山 之 一,传教 传 为 文 殊 菩 萨 道 场。
是 汉、蒙、藏 族 佛 教 徒 共 同 朝 礼 的 圣 地。以 上 各 寺,均 为 五台 山 寺 庙 古 建 筑 群 中 著 名 的 有 影 响的 重 要 寺 院。
辽
宁
沈 阳 市 般 若 寺
清 初 高 僧 古 林 智 禅 师 创 建。沈 阳 市 著 名 寺 院。辽 宁 省 佛 教 协 会所 在 地。
沈 阳 市 慈 恩 寺
清 天 聪 二 年(1 6 2 8)创 建。为 东 北 著 名 寺 庙。
吉
林
长 春 市 般 若 寺
建 于 1 9 2 2 年。长 春 市 主 要 佛 教 寺 庙。
长 春 市 地 藏 寺
1 9 2 6 年 尼 僧 祖 圆 建 造。长 春 市 主 要 尼 众 寺 院。
吉 林 市 观 音 古 刹
清 乾 隆 三 十 五 年(1 7 7 0)建。为 吉 林 市 佛 教 徒 宗 教 活 动中 心。在 东
北 及 香 港 等 地 佛 教 界 中,有 一 定 影 响。
黑 龙 江
哈 尔 滨 市 极 乐 寺
1 9 2 3 年 创 建。为 哈 尔 滨 市 著 名 佛 教 寺 院。
上
海
玉 佛 寺
创 建 于 清 光 堵 八 年(1 8 8 2)。寺 内 供 缅 甸 玉 雕 释 迦 牟 尼 说 法 像 和涅 盘 像。上
海 市 著 名 佛 寺。现 为 上 海 市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
静 安 寺
建 于 三 国 时 吴 赤 乌 年 间(2 3 8 ─ 2 5 1)。为 国 内 外 知 名 的 历 史 古 刹。
龙 华 寺
始 建 于 三 国 吴 赤 乌 年 间(2 4 7)。寺 前 有 古 龙 华 塔。为 我 国 著 名 历史 古 刹。
沉 香 阁
明 万 历 二 十 八 年(1 6 0 0)建。为 上 海 市 著 名 佛 寺。已 故 中 国 佛 教协 会 名 誉 会
长 应 慈 法 师 道 场,对 国 内 外 有 影 响。
圆 明 讲 堂
已 故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首 任 会 长 圆 瑛 法 师 1 9 3 4 年 创 建。在 东 南 亚 侨胞 及 港 澳 同
胞 佛 教 信 众 中 有 一 定 影 响,是 上 海 佛 教 重 要 寺 庙。
江
苏
南 京 市 灵 谷 寺
建 于 南 朝 梁 天 监 十 三 年(5 1 4)。为 有 中 外 影 响 的 名 刹。
南 京 市 栖 霞 寺
南 齐 永 明
七 年(4 8 9)创 建。隋 吉 藏 在 此 创 立 我 国 佛 教 三 论宗。为 国 内
佛 教 四 大 丛 林 之 一。
苏 州 市 西 园 戒 幢 寺
建 于 明 嘉 靖 年 间(1 5 2 2 ─ 1 5 6 6)。为 江 南 名 刹。
苏 州 市 寒 山 寺
创 建 于 南 朝 梁 天 监 年 间(5 0 2 ─ 5 1 9)。传 唐 高 僧 寒 山、拾 得 曾 到 此
寺。唐 人 张 继 《 枫 桥 夜 泊 》 咏 此 寺 诗,脍 炙 人 口。为 著 名 六 朝 古 刹。
苏 州 市 灵 岩 山 寺
东 晋 末 年(五 世 纪 中 叶),太 尉 陆 沅 舍 宅 为 寺。为近代 我 国有 中 外 影 响的 净 土 宗 道 场。
镇 江 市 金 山 江 天 寺
东 晋 时 建。为近代 国 内 四 大 禅 林 之 一。
镇 江 市 焦 山 定 慧 寺
建 于 东 汉 兴平年 间(1 9 4 ─ 1 9 5)。为 我 国 佛 教 江 南名 刹。
常 州 市 天 宁 寺
唐 初 贞 观,永 徽 年 间(6 2 7 ─ 6 5 5)建 造。为 江 南 有 名 大丛 林。
常 熟 县 虞 山 兴 福 寺
建 于 南 齐 延 兴 至 中 兴 年 间(4 9 4 ─ 5 0 2)为 江 南 著 名寺 院。
南 通 市 广 教 寺(大 圣 寺)
建 于 唐 高 宗 总 章 二 年(6 6 9)。位 于 狼 山。为 长江 下 游 名 山
古 刹。
扬 州 市 大 明 寺
建 于 南 朝 刘 宋 大 明 年 间(4 5 7 ─ 4 6 4)唐 开 元 年 间 律 宗 著名 高 僧 鉴 真
东 渡 日 本 前,住 持 此 寺。为 中 日 佛 教 文 化 关 系 史 上 著 名 古 刹。具 有 国 内外 深 广 影 响。
邗 江 县 高 明 寺
隋 代 创 建,清 康 熙 三 十 八 年 重 建,赐 额 “ 高 明 寺 ”。该 寺 为 我国 禅 宗 道 场,与 镇 江 金 山 寺、成 都 文 殊 院、新 都 宝 光 寺 并 称 禅 宗 四 大 丛 林。
句 容 县 隆 昌 寺
又 名 慧 居 律 寺,位 处 宝 华 山。相 传 开 创 于 南 朝 梁 代(5 0 2 ─ 5 5 7)
。明 神 宗 赐 额 “ 护 国 圣 化 隆 昌 寺 ”。数 百 年 来 是 禅 宗 首 刹。近代 影 响 最 大的 传 戒 道 场。
浙
江
杭 州 市 灵 隐 寺
相 传 为 东 晋 咸 和 三 年(3 2 8)印 度 高 僧 慧 理 创 建。为 我 国 佛教 史 上 著 名
禅 宗 从 林。在 宋 代 列 为 禅 宗 五 山 之 一。日 本 古 代 高 僧 觉 阿 上 人 等 先 后 曾在 本 寺 参 学,与 日 本 佛
教 有 很 大 关 系。
杭 州 市 净 慈 寺
周 显 德 元 年(9 5 4)吴 越 王 钱
建。为 禅 宗 五 山 之 一。与 日本 佛 教 临 济、曹 洞 宗
有 很 深 历 史 渊 源。寺 后 有 宋 高 僧 如 净 禅 师 坟 塔,日 本 佛 教 曹 洞开 宗 祖 师 道 元 即 受 学 如
净。为 日 本 临 济、曹 洞 宗 广 大 信 徒 向 往 朝 礼 之 地。
宁 波 市 七 塔 寺
唐 大 中 十 二 年(8 5 8)建。为 浙 东 历 史 悠 久 的 佛 教 名 刹。现为 市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
鄞 县 天 童 寺
晋 永 康 元 年(3 0 0)始 建。宋 代 以 后,我 国 禅 宗 著 名 高 僧 长翁 如 净 等 人 相
继 住 持 此 寺,为 禅 宗 丛 林 的 重 心。日 本 佛 教 临 济 宗 及 曹 洞 宗 均 以 天 童为 祖 庭。
鄞 县 阿 育 王 寺
东 晋 安 帝 义 熙 元 年(4 0 5)始 建。日 本 古 代 来 我 国 求 法 高 僧多 数 曾 住 此
寺。称 为 我 国 佛 教 禅 宗 五 山 之 一。在 国 内 外 有 重 大 影 响。
新 昌 县 大 佛 寺
建 于 南 齐 永 明 年 间(4 8 3 ─ 4 9 3)。寺 内 有 “ 三 生 石 佛 ”。为 国 内
外 佛 教 徒 瞻 礼 胜 地。
普 陀 山 : 普 济 寺
法 雨 寺
悲 济 寺
普 陀 山 是 我 国 佛 教 四 大 名 山 之 一,佛 教 传为 观 音 菩 萨
道 场。普 济、法 雨、慧 济,世 称 普 陀 山 三 大 寺。与 日 本 佛 教 曹 洞 宗、临济 宗 有 历 史 渊 源。
天 台 县 国 清 寺(包 括 智 者 塔 院)隋 开 皇 十 八 年(5 9 8)创 建。智
于 天 台 山开 创 我 国 佛
教 天 台 宗,此 寺 为 我 国 天 台 宗 根 本 道 场。日 本 佛 教 天 台 宗 及 日 莲 宗 均 以天 台 山 国 清 寺 为 祖 庭。还 有 很 多 佛 教 宗 派 均 与 我 国 天 台 宗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渊 源。
天 台 县 高 明 寺
始 建 于 唐 天 祜 七 年(9 1 0)。明 代 天 台 宗 著 名 的 传 灯 大 师 复兴 天 台 宗,于 此 新 建 天 台 祖 庭。
天 台 县 方 广 寺
宋 建 中 靖 国 元 年(1 1 0 1)建,绍 兴 四 年 重 建。原 有 上 方 广,中 方 广、下 方 广 三 寺,现 上 方 广 已 废。为 天 台 宗 著 名 寺 院。
温 州 市 江 心 寺
唐 咸 通(8 6 0 ─ 8 7 3)时 建。为 浙 东 著 名 古 刹。
安
徽
合 肥 市 明 教 寺
建 于 唐 代 宗 大 历(7 6 6 ─ 7 7 9)年 间。为 合 肥 市 有 影 响、规 模 宏 大 的古 刹。
安 庆 市 迎 江 寺
建 于 后 晋 天 福 二 年(9 3 7)。寺 内 有 著 名 的 振 风 塔,为 长 江中 下 游 重 要
古 刹。
潜 山 县 乾 元 禅 寺
系 南 朝 梁 武 帝(5 0 3 ─ 5 4 7)时 高 僧 宝 志 禅 师 所 建。为禅 宗 著 名 古
刹。
滁 县 琅 琊 寺
唐 大 历(7 6 6 ─ 7 7 9)年 中 建 造。是 安 徽 省 著 名 古 刹。
芜 湖 市 广 济 寺
建 于 唐 乾 宁(8 9 4 ─ 8 9 7)年 间。世 称 “ 小 九 华 ”,国 内外 来 朝 九 华
山 的 一 般 必 在 此 烧 香 设 供,有 较 大 影 响。
九 华 山 : 化 城 寺
肉 身 殿
百 岁 宫
甘 露 寺
祗 园 寺
天 台 寺
旃 檀 林
慧 居寺
上 禅 堂
九 华 山 是 我 国 佛 教 四 大 名 山 之 一,佛 教 传 为 地 藏 菩 萨 道 场。以 上 各 寺均 为 九 华 山 名 刹。
福
建
福 州 市 涌 泉 寺
创 建 于 唐 建 中 时(7 8 0 ─ 7 8 3)。为 福 州 著 名 五 大 禅 寺 之一。
福 州 市 西 禅 寺
唐 咸 通 八 年(8 6 7)兴 建。为 福 州 著 名 五 大 禅 寺 之 一。
福 州 市 林 阳 寺
创 建 于 五 代 后 唐 长 兴 二 年(9 3 1)至 后 晋(9 3 6)间。为著 名 福 州 五
大 禅 寺 之 一。
地 藏 寺
创 建 于 南 朝 梁 武 帝 大 通 元 年(5 2 7)。为 福 建 著 名 古 寺。
闽 侯 县 雪 峰 崇 圣 寺
唐 咸 通 十 一 年(8 7 0)建。为 福 州 著 名 五 大 禅 寺 之 一。
厦 门 市 南 普 陀 寺
始 建 于 唐 代。为 闽 南 著 名 佛 教 胜 地。在 国 内 外 有 很 大 影 响。
莆 田 县 广 化 寺
建 于 隋 开 皇 九 年(5 8 9)。历 史 悠 久。国 内 外 有 影 响。
莆 田 县 囊 山 慈 寿 寺
唐 僖 宗 乾 符 三 年(8 7 6)建。为 福 建 省 著 名 古 刹,在 海外 佛 教 徒 中
有 一 定 影 响。
莆 田 县 光 孝 寺
始 建 于 宋 元 丰 八 年(1 0 8 5)。为 闽 南 规 模 宏 大 著 名 古 寺。
福 清 县 万 福 寺
唐 贞 元 五 年(7 8 9)建。为 日 本 佛 教 黄 檗 宗 信 众 向 慕 朝 礼 的祖 庭。
泉 州 市 开 元 寺
创 建 于 唐 垂 拱 元 年(6 8 5)。是 闽 南 佛 教 著 名 大 寺。建 筑 宏伟,规 模 为
国 内 禅 林 所 罕 见。中 外 知 名,对 台 湾 及 海 外 侨 胞 佛 教 徒 有 较 大 影 响。
晋 江 县 龙 山 寺
建 于 隋 大 业 十 四 年(6 1 8)。闽 南 名 刹,内 供 奉 有 巨 大 木 雕千 手、千 眼
观 音 立 像 一 尊。为 闽 南 及 台 湾 信 教 群 众 所 尊 奉。自 明 代 寺 僧 肇 善 至 台 湾鹿 港 修 建 鹿 港 龙 山 寺 后,在 台 湾 各 地 相 继 建 有 大 量 龙 山 寺,与 晋 江 龙 山 寺 有 密 切 关系。
漳 州 市 南 山 寺
建 于 唐 开 元 年 间(7 1 4 ─ 7 4 1)。闽 南 著 名 古 寺。
宁 德 县 支 提 华 严 寺
宋 开 宝 四 年(9 7 1)建。由 于 佛 教 华 严 经 中 有 “ 不 到 支提 不 为 僧 ”
之 说,历 代 僧 侣 云 游 多 至 此 寺。为 福 建 历 史 名 刹。
江
西
九 江 市 能 仁 寺
创 建 于 南 朝 梁 武 帝 时(5 0 2 ─ 5 4 7)。为 江 西 名 刹,九 江三 大 丛 林 之
一。
九 江 市 东 林 寺
东 晋 太 元 九 年(3 8 4)慧 远 创 建 的 道 场。后 世 尊 慧 远 为 佛 教净 土 宗 初 祖
。为 净 土 宗 重 要 祖 庭。
永 修 县 真 如 寺
建 于 唐 元 和 年 间(8 0 6 ─ 8 2 0)。为 云 居 山 历 史 悠 久 名 刹。
吉 安 市 青 原 山 净 居 寺
始 建 于 唐 景 龙 三 年(7 0 9)。唐 代 高 僧 禅 宗 七 祖 青 原行 思 禅 师 道
场。
山
东
济 南 市 千 佛 山 兴 国 禅 寺
为 以 北 魏、隋 代 石 刻 佛 像 所 在 地、著 名 的 千 佛 山 首 刹。
青 岛 市 湛 山 寺
1 9 3 2 ─ 1 9 3 5 年 建。原 办 有 湛 山 佛 学 院,培 养 僧 才 甚 众。因 此,国
外 沿 用 湛 山 寺 之 名 修 建 的 寺 庙 甚 多,影 响 较 广。
河
南
洛 阳 市 白 马 寺
东 汉 永平十 一 年(6 8)创 建,为 佛 教 传 入 中 国 的 第 一 座 寺 庙。天 竺 高 僧
摄 摩 腾、竺 法 兰 在 此 译 出 我 国 第 一 部 汉 文 佛 典 《 四 十 二 章 经 》。今 尚 存 有摄 摩 腾、竺 法 兰 墓。
为 国 内 外 享 有 盛 名 的 寺 庙。
登 封 县 少 林 寺
建 于 北 魏 太 和 二 十 年(4 9 6)。我 国 佛 教 禅 宗 初 祖 菩 提 达 摩在 此 创 立 禅
宗,为 我 国 禅 宗 各 派 的 共 同 祖 庭。在 国 内 外 有 深 远 影 响。
湖
北
武 汉 市 归 元 寺
清 顺 治 十 五 年(1 6 5 8),佛 教 禅 宗、曹 洞 宗 祖 师 白 光 创 立。为 长 江 中
游 名 刹 之 一。
武 汉 市 宝 通 寺
兴 建 于 北 宋 大 观 年 间(1 1 0 7 ─ 1 1 1 0),是 武 汉 市 四 大丛 林 之 一。
黄 梅 县 五 祖 寺
唐 咸 享 年 间(6 7 0 ─ 6 7 3)佛 教 禅 宗 五 祖 弘 忍 大 师 兴 建,是 有 中 外 影
响 的 禅 宗 重 要 祖 庭 之 一。
当 阳 县 玉 泉 寺
隋 开 皇 年 间(5 8 1 ─ 6 0 0)隋 文 帝 为 佛 教 天 台 宗 祖 师 智
修 建。与 灵
岩
、栖 霞、国 清 并 称 为 天 下 丛 林 四 绝。
湖
南
长 沙 市 岳 麓 山 寺
建 于 西 晋 泰 始 四 年(2 6 8),是 历 史 悠 久 的 著 名 佛 寺,被称 为 “ 湖 湘
第 一 道 场 ”。
长 沙 市 开 福 寺
五 代 楚 王 马 殷(9 0 7)建。殿 宇 宏 伟,为 著 名 佛 教 古 刹。
南 岳 祝 圣 寺
唐 肃 宗 时(7 5 6 ─ 7 6 1)建。当 时 高 僧 承 远 于 此 宏 扬 佛 法,为 南 岳 著 名
古 寺,信 徒 朝 礼 之 地。南 岳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
南 岳 福 严 寺
南 朝 陈 光 大 元 年(5 6 7)高 僧 慧 思 所 建。慧 思 又 称 南 岳 大 师,是 天 台 宗 智的 师 傅。寺 旁 磨 镜 台,是 六 祖 慧 能 弟 子 怀 让 传 法 于 马 祖 道 一 的 著 名 遗址。
南 岳 南 台 寺
建 于 南 朝 梁 天 监 年 间(5 0 3 ─ 5 1 9)。陈 高 僧 海 印、唐 无 际大 师 希 迁 道
场。日 本 曹 洞 宗 尊 为 祖 庭。
南 岳 上 封 寺
原 为 道 观,隋 大 业 年 间(6 0 5 ─ 6 1 8)易 观 为 寺。在 祝 融 峰顶,为 南 岳
名 刹。
广
东
广 州 市 六 榕 寺
始 建 于 南 朝 梁 武 帝 大 同 三 年(5 3 7)。为 佛 教 禅 宗 六 祖 唐 代高 僧 慧 能 道
场,广 州 市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
曲 江 县 南 华 寺
建 于 南 朝 梁 武 帝 天 监 三 年(5 0 4)。是 唐 代 高 僧 佛 教 禅 宗 祖师 慧 能 道 场
。现 寺 内 尚 保 存 有 慧 能 肉 身 像 和 宋 雕 五 百 罗 汉 像,在 国 内 外 有 很 大 影 响。
乳 源 县 云 门 寺
五 代 后 唐 庄 宗 同 光 元 年(9 2 3),佛 教 禅 宗 文 偃 禅 师 创 建。并 在 此 开 创
云 门 宗,为 著 名 云 门 宗 祖 庭。
肇 庆 市 庆 云 寺
唐 代 高 僧 智 常 禅 师 创 建。唐 鉴 真 东 渡 日 本 曾 经 此 地,弟 子 日 僧荣 睿 即 在 此
去 世。1 9 6 3 年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为 纪 念 中 日 两 国 文 化 交 流 及 两 国 佛 教 徒历 史 友 谊,立 有 荣 睿 纪
念 碑。
潮 阳 县 灵 山 寺
唐 贞 元 七 年(7 9 1)著 名 高 僧 大 颠 创 建。在 海 外 华 侨 及 港 澳同 胞 中 有 较
深 影 响。
潮 州 开 元 寺
建 于 唐 开 元(7 1 3 ━ 7 4 1)年 间。在 海 外 侨 胞 及 港。澳 同 胞中 有 较 大 影
响。
广
西
桂平县 洗 石 庵
广 西 区 著 名 古 刹。
四
川
成 都 市 昭 觉 寺
建 于 唐 贞 观(6 2 7 ━ 6 4 9)
年 间。号 称 四 川 第 一 丛 林。为著 名 唐、宋
高 僧 临 济 宗 祖 师 休 梦 及 克 勤 先 后 驻 锡 之 所。寺 内 现 有 克 勤 禅 师 坟。日 本佛 教 临 济 宗 传 自 我 国,与 昭 觉 寺 有 较 深 关 系,视 此 寺 为 其 祖 庭 之 一。
成 都 市 文 殊 院
始 建 于 唐 中 和 四 年(8 8 4)。为 四 川 名 刹。我 国 佛 教 禅 宗 著名 的 四 大 修
持 场 所 之 一。省 佛 协 所 在 地。
新 都 县 宝 光 寺
始 建 于 东 汉,唐 僖 宗(8 7 4 ━ 8 8 8)时 重 修 并 建 塔。清 代以 来,成 为 四 川 著 名 禅 寺。
乐 山 县 乌 尤 寺
创 建 于 唐,为 著 名 的 佛 教 寺 庙。
峨 眉 山 : 报 国 寺
万 年 寺
洪 椿 坪
洗 象 池
金 顶
峨 眉 山 是 我 国 佛 教 四 大名 山 之 一,佛 教
称 为 普 贤 菩 萨 道 场,晋 时 佛 教 即 已 盛 行 于 该 山。以 上 各 寺 为 峨 眉 山有 影 响 的 重 要 寺 院。
重 庆 市 罗 汉 寺
宋 治平(1 0 6 4 ━ 1066)年 间 建。重 庆 市 著 名 禅 宗 丛 林。重庆 市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
重 庆 市 慈 云 寺
唐 代 建。重 庆 南 岸 著 名 寺 庙。
梁平县 双 桂 堂
清 顺 治 十 八 年(1 6 6 1),著 名 高 僧 破 山 明 禅 师 创 建。为 川黔 一 带 著 名
丛 林。
贵
州
贵 阳 市 宏 福 寺
建 于 清 康 熙 十 一 年(1 6 7 2),高 僧 赤 松 住 此。黔 灵 山 为 西南 佛 教 名 山,与 南 京 栖 霞 山 并 称。该 寺 为 黔 灵 山 名 寺。
贵 阳 市 黔 明 寺
建 于 明 末 崇 祯 年 间。贵 州 著 名 佛 教 丛 林。贵 阳 市 佛 教 协 会 所 在地。
云
南
昆 明 市 圆 通 寺
建 于 唐 代 蒙 氏。云 南 名 刹。云 南 省 佛 教 协 会 所 在 地。
昆 明 市 筇 竹 寺
建 于 唐 贞 观 初(6 2 7 ━)。云 南 古 刹。寺 内 有 著 名 五 百 罗 汉塑 像。
昆 明 市 华 亭 寺
元 代 延
年 间(1 3 1 4 ━ 1 3 2 0)建。云 南 著 名 佛 寺。
宾 川 县 鸡 足 山 : 祝 圣 寺
铜 瓦 殿
鸡 足 山 为 云 南 佛 教 名 山。过 去 号 称 有 七 十 二寺。祝 圣 寺,明 嘉 靖 中(1 5 2 2 ━ 1 5 6 6)建。铜 瓦 殿,明 正 统 间(1 4 3 6 ━ 1 4 4 9)建,铸
铜 为 殿。均 为 鸡 足 山 名 刹。
陕
西
西 安 市 大 慈 恩 寺
创 建 于 隋 开 皇 九 年(5 8 9)。为 唐 玄 奘 三 藏 法 师 翻 译 佛 经的 译 场。玄
奘 创 立 我 国 佛 教 法 相 宗,此 寺 为 法 相 宗 祖 庭。日 本 佛 教 法 相 宗 亦 以 此 寺为 祖 庭。
西 安 市 大 兴 善 寺
创 建 于 晋 泰 始 至 太 康 年 间(2 6 5 ━ 2 8 9)隋 唐 盛 时 为 翻译 佛 经 的 国
立 译 场。其 中,以 唐 开 元 年 间 来 华 的 印 度 高 僧 善 无 畏、金 刚 智、不 空 翻译 了 大 量 佛 教 密 典,贡 献 最 大,称 开 元 三 大 士,盛 宏 密 教。日 本 高 僧 弘 法 大 师 空 海师 事 不 空 弟 子 惠 果,回 国 后 建 立 真
言 宗。该 寺 是 有 中 外 影 响 的 重 要 古 刹。西 安 佛 教协 会 所 在 地。
西 安 市 卧 龙 寺
创 建 于 汉 灵 帝 时(1 6 8 ━ 1 8 9)。为 著 名 各 宗 并 宏 的 道 场,是 西 安 历
史 悠 久 的 古 刹。
西 安 市 广 仁 寺
建 于 清 康 熙 四 十 四 年(1 7 0 5),是 西 安 著 名 的 唯 一 的 藏 密黄 教 佛 寺。
为 清 代 蒙、藏 族 喇 嘛、活 佛 往 来 内 地,经 由 西 安 驻 锡 的 重 要 场 所。
长 安 县 兴 教 寺
创 建 于 唐 高 宗 总 章 二 年(6 6 9)。为 玄 奘 三 藏 法 师 塔 院,玄奘 弟 子 窥 基、圆 测 塔 并 列 左 右,称 慈 恩 三 塔。是 国 内 外 佛 教 徒 瞻 仰 朝 礼 有 重 大 影 响的 古 刹。
长 安 县 香 积 寺
建 于 唐 神 龙 二 年(7 0 6)。为 唐 代 高 僧 我 国 佛 教 净 土 宗 祖 师善 导 大 师 塔
院,净 土 宗 祖 庭。日 本 佛 教 净 土 宗 亦 奉 为 祖 庭。
长 安 县 净 业 寺
建 于 隋 代(5 8 1 ━ 6 1 8)。为 创 立 我 国 佛 教 律 宗(南 山 律)的 唐 代 著
名 高 僧 道 宣 律 师 的 道 场。历 代 尊 道 宣 为 律 宗 开 祖。净 业 寺 为 律 宗 祖 庭。
户 县 草 堂 寺 后 秦 姚 兴 弘 始 三 年(4 0 1)始 建。是 我 国 佛 教 史 上 在 翻 译 佛 经方 面 作 出 重 大
贡 献 的 鸠 摩 罗 什 大 师 译 场。三 论 宗 奉 罗 什 大 师 为 开 祖,草 堂 寺 为 祖 庭。日 本 佛 教 三 论 宗 以 此 寺
为 朝 礼 圣 地。
宁
夏
银 川 市 海 宝 塔 寺
东 晋 时,夏 主 赫 连 勃 勃(4 0 6 ━ 4 1 9)建。宁 夏 著 名 寺庙。
第四篇:中国佛教发展史
中国佛教发展史
公历纪元前后,佛教开传人中国,经长期始由印度传播发展,而形成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中国佛教。由于传入的时间、途径、地区和民族文化、社会历史背景的不同,中国佛教形成三大系,即汉地佛教(汉语系)、藏传佛教(藏语系)和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巴利语系)。
中国汉族地区的佛教,经过长期的经典传译、讲习、融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从而形成具有民族特点的各种学派和宗派;并外传朝鲜、日本和越南。三国时期,汉地佛教开始有戒律、受戒之始。到了南北朝,南朝宋、齐、梁、陈各代帝王大都崇信佛教。有大批外国僧人到中国弘法,中国也有一批信徒去印度游学,隋文帝统一南北方朝后恢复了在北周禁佛时期所破坏的寺院、佛像。唐代是中国佛教臻于鼎盛时期。终唐之世,佛教僧入备受礼遇,赏赐有加。唐时中国名僧辈出,对佛学义理上的阐发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前代,因此为建立具有民族特点的很多宗派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佛教信仰深入民间,创造了通俗的俗讲、变文等等文艺形式。北宋初期,朝廷对佛教采取保护政策,恢复译经。南宋偏安时期,江南的佛教仍保持一定盛况,但由于官方限制佛教的发展,除禅、净两宗外,其他各宗已日益衰微,远非昔比。
宋元明清时期,元代的统治者崇尚藏传佛教,但对汉地佛教也采取保护政策。佛教中的禅、律宗等继续流传、发展,寺院林立,僧尼众多。明万历以后,祩宏、真可、德清、智旭四大家出,进一步发展了对内融会禅、教、律等宗学说,对外融通儒、释、道三家的风气,所以深受士大夫的欢迎和一般平民的信仰,并使佛教更加具有中国的特色。清初皇室崇奉藏传佛教,对汉地沸教采取限制政策。康熙时禁令稍弛,迎请明末隐居山林的高僧重返京师,使已经衰微的佛教一时又呈现出活跃的气象。雍正虽重视体系的思想渊源之一。此外,一批名僧如月霞、谛闹、圆瑛、太虚、弘一等也都奋起从事振兴、弘扬佛教的工作,使佛教产生了新的气象。
藏传佛教,10世纪后半期形成。13世纪中开始流传于蒙古地区,至今,蒙古、土、裕固等民族,仍多信奉藏传佛教。藏传佛教正式形成。这一时期中藏传佛教的特点,一为大量传译印度波罗王朝时期盛行起来的密教无上瑜伽部的经典和法门,一为以密教传承为主形成各种教派。藏传佛教的各派也是在后弘期中逐渐形成的。藏传佛教奉行说一切有部戒律,各派对大乘菩萨戒及密宗根本戒等也都通行。但在后弘期中戒律也有所松弛。
佛教开始自汉地传入西藏,以后又直接自印度传入。在前弘期中,汉、印两系佛教在西藏都有影响。汉、印两地高度发展的工艺美术也一并传人,故莲花生主持兴建的桑耶寺即采用印、汉、藏三式,这种兼收并蓄,搏系众长,取精用宏的作风在西藏民族文化中随处可见。
云南傣族等少数民族佛教,属巴利语系,亦即南传的上座部佛教,它和北传的小乘佛教在教义、学说上都有不同的发展而各具特色。
现在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摈其名称可分为润、摆庄、多列、左抵四派,又可细分为八个支派。
第五篇:中国佛教协会章程
中国佛教协会章程
(2015年4月21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B.A.C。
第二条 本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扬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宗教事务局,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主要工作任务:
(一)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深入调查研究,反映佛教组织和佛教界人士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密切联系全国各民族佛教徒,促进三大语系佛教交流和民族团结。
(四)建立健全佛教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
(五)指导、支持地方佛教协会(分会)及居士团体的工作;督导寺院完善自我管理、严肃戒律清规、开展弘法利生活动;引导居士正信正行,护持三宝。
(六)兴办佛教教育事业,办好佛教院校,培养佛教人才。
(七)开展佛学研究及佛教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编印流通佛教书刊,做好文物古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八)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
(九)开展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佛教徒的联谊工作,增进了解,团结合作,促进祖国统一,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凝聚力。
(十)开展同国际佛教组织、宗教和平组织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往,促进中外佛教文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领导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 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
(三)选举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四)选举会长、副会长,礼请名誉会长;
(五)授权理事会必要时从理事中增补常务理事;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的报告;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 全国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分配办法,由会长会议研究决定。代表人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按分配名额协商提名,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核确定。
第九条 全国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 全国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贯彻实施本会章程和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
(二)全国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根据会议主席团提名推举咨议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主席;聘请名誉理事。
(三)全国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根据会议主席团提名决定专门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
(四)全国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
(五)根据会长会议提议,增补常务理事,罢免和接受请辞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增聘、解聘名誉理事。
(六)授权会长会议在必要时任免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免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七)全国代表会议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二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审议工作总结和计划;
(三)审议财务结算和预算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本会重要工作事项,制定本会规章制度;
(五)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常务理事可连选连任。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 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一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代表会议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延长任期。
第十八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本会,对内领导会务;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会务;必要时,可委托副会长主持上述会议;
(三)督促和检查全国代表会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五)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副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副会长协助会长执行职务。驻会副会长由会长提名,会长会议确定。
第二十一条 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 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驻会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
第二十三条 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
(二)协调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会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交理事会或会长会议决定;
(四)提名本会工作部门、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交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四条 本会理事会设置咨议委员会。咨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由理事会推举产生。咨议委员会任期与本届理事会相同。
第二十五条 咨议委员会支持、辅佐理事会的工作,参议会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会理事会设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南传上座部佛教工作委员会、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佛教教育委员会、慈善公益委员会、权益保护委员会、海外交流委员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居士事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由会长会议制定。
第二十七条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理事会从理事中推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 本会根据会务工作需要,设置若干工作部门,分别承办有关工作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会根据佛教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设置文化、教育、慈善、服务等事业机构。
第四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地方佛教协会和佛教寺院等缴纳的佛教事业发展经费;
(三)社会捐赠;
(四)自养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 本会必须配备具有合格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理事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全国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5年4月21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决议和决定,各地佛教协会(分会)、佛教寺院、佛教院校和其他佛教组织有遵守与履行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