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5号文库
《推拿手法学》教学大纲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4-1103985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4 19:35: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推拿手法学》教学大纲

《推拿手法学》教学大纲

推拿手法学是一门基础学科,它以中医学基础理论为指导,通过经络、推拿手法等中医传统疗法,以防治疾病为目标的主干课程之一。它与中医学的各门基础与临床学科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推拿手法有着鲜明的中医学特色,区别于中医外科学,具有鲜明的外治特色;区别于针灸学,具有鲜明的经络外治法特色;区有着很强的实际应用价值。

推拿手法产生于远古时代人类的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经历了萌芽、形成、发展的曲折历程,要学好推拿手法,就一定要了解推拿的发展过程,了解前辈们所做的贡献,以此来激励我们的学习.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掌握推拿手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各种推拿手法的操作技能;使学生能运用中医学知识,以辨证论治原则处理临床各类常见疾病。

本门课程的教学主要为:绪论部分包括推拿手法的形成与发展、推拿手法的特点、分类与推拿手法主要内容、推拿手法的理论基础、推拿手法的学习方法。《推拿手法学》的总学时安排为72学时,其中理论课56学时、自学4学时、见习12学时。教学时除由教师讲授外,应充分运用CAI课件、录像、幻灯、图表等多种手段,自学、讨论等多种形式。并安排临床见习,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中可按照本校教学计划,适当增减教学时数,但一定要达到本大纲规定的推拿手法教学要求。

教学目的要求和内容

第一章

推拿简史

[目的要求]

1、了解推拿手法的概念、形成及发展过程。

2、熟悉推拿手法的特点、临床应用范畴。

3、熟悉推拿手法的作用原理。

4、了解推拿手法的分类和学习方法。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二章

推拿手法学基本常识

[学习纲要]

推拿手法是学习推拿的前提,为此我们一定要熟悉推拿手法的基本常识,来指导我们推拿临床.学习要点和难点

1.掌握推拿手法的基本技术要求

2.熟悉推拿的注意事项和推拿介质以及热敷 3.了解推拿的命名与分类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为主。[教学时数] 6学时。

第三章

推 拿 练 功

[学习纲要] 推拿练功是成为一名合格推拿医生的基础.推拿练功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推拿医生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包括基本的指力、臂力和腰腿部力量,以及对力的体验、把握和运用。在方法上,尤其重视肌肉等长收缩的训练,因为这种肌肉运动形式所产生的力,更适宜于手法运用的需要,习惯上称之为“霸力”。同时,由于这些锻炼方法还具有一定的医疗保健作用,所以常常有选择地应用于临床治疗。本章仅介绍“易筋经”和“少林内功”两种方法.[学习要点、难点内容]

(一)要掌握推拿练功的预备,动作,要领。

(二)要熟悉推拿练功的原文。

(三)要了解推拿练功的按语。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四章 成人推拿手法

[学习纲要] 成人推拿手法,是与小儿推拿手法相对而言,是历年医家总结出来的在临床中普遍常用的手法技巧。《医宗金鉴》中所言:“一旦临症,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反之亦然。其特点是手法种类多,治疗范围广。治疗时是通过手法的轻重缓急、作用深浅、作用时间的长短、作用的部位及作用的方向的运用,来达到补虚泻实、调节阴阳的治疗效果。根据手法的运动形态及其作用等分为摆动类、摩擦类、振颤类、挤压类、叩击类、运动关节类、复合类和其它类共8类手法节类、复合类和其它类共8类手法。

在学习中,我们特别要注意手法的操作、动作要领、作用。手法操作中,要做到轻灵柔缓和持久深透想结合,这就需要平时要刻苦练习,临床中要灵活运用,体会手法的动作要领。其实,手法就如同腧穴一样,它是实施推拿治疗的基本单位,怎样把这些基本单位组合在一起,形成治疗处方,就要求对手法的作用要铭记在心。手法的轻重缓急、作用深浅、作用时间的长短和作用的部位及作用的方向,来达到补虚泻实、调节阴阳的治疗效果。

(一)(二)要体会手法的力量是怎样实施的,深浅的不同,选择的手法类别和作用的时间也不同。

要注意手法的协调性,多练习是关键。熟练的程度如何,是看你的练

(三)(四)习时间是多少和练习的认真程度。

手法的正确应用,是手法价值的体现。在学习中,不仅要掌握单个手法的作用,还要明白多个手法联合运用是的整体效果。

手法的注意事项,不仅体现出能否正确做出手法,还能知道实施对象能否承受手法的力量。

第一节 摆动类手法

[目的要求] 1掌握摆动类手法操作、动作要领、作用。对一指禅推法、滚法和揉法三种手法要体会其缠绵,具有可持续操作性,且治疗适应症广泛的特点。熟悉摆动类手法的注意事项和作用部位。在临床中能正确的运用摆动类手法来治疗疾病。了解摆动类手法的派别及其沿革,注意摆动类手法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二节 摩擦类手法

[目的要求] 1 掌握摩擦类手法操作、动作要领、作用,注意摩擦类手法操作时的方向和特点。2 熟悉摩擦类手法的注意事项和作用部位,注意摩擦类手法的分类。3 了解摩擦类手法的派别及其沿革,注意摩擦类手法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三节振颤类手法

[目的要求] 1 掌握振颤类手法操作、动作要领、作用,注意抖法、振法和颤法操作时的特点。2 熟悉振颤类手法的注意事项和作用部位,注意振法和颤法的区别。3 了解振颤类手法沿革。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四节 挤压类手法

[目的要求] 1 掌握挤压类手法操作、动作要领、作用,注意摩擦类手法操作时的方向和特点。2 熟悉挤压类手法的注意事项、作用部位和临床应用,注意挤压类手法的分类和鉴别。3 了解挤压类手法的派别及其沿革。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五节 叩击类手法

[目的要求] 1 掌握扣击类手法操作、动作要领、作用,注意扣击手法操作时的力量和特点。熟悉扣击类手法的注意事项、作用部位和临床应用,注意扣击类手法的分类和鉴别。3 了解扣击类手法的派别及其沿革。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六节 运动关节类手法

[目的要求] 1 掌握运动关节类手法操作、动作要领、作用,注意运动关节手法操作时的力量、方向和特点。熟悉运动关节类手法的注意事项、作用部位和临床应用,注意运动关节类手法的分类和鉴别。了解运动关节类手法的派别及其沿革。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七节 复合类手法

[目的要求] 1 掌握复合关节类手法操作、动作要领、作用,注意复合关节手法操作时各单一手法的协调性。2 熟悉复合关节类手法的注意事项、作用部位和临床应用,注意复合关节类手法的复杂性和难度。了解运动关节类手法的派别及其沿革。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八节 其它类手法

[目的要求] 1 掌握其它类手法操作、动作要领,注意其它手法操作时各自特点。熟悉其它类手法的注意事项、作用部位,注意临床应用时其它类手法的辅助性作用。3 了解运动关节类手法的沿革。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九节 推拿手法练习

[目的要求] 1 掌握推拿手法练习操作的动作要领和练习顺序,注意各主要手法各部位练习时的相互配合。熟悉推拿手法练习时的注意事项、作用部位,注意临床应用时的灵活性。3 对不常用手法的操作也应该了解。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五章 常规操作手法

[学习纲要] 学习了成人推拿手法和推拿练功,那就应该来在患者身体上来操作,如何进行具体的实践操作,以及人体各部位的操作手法应如何进行选择,那就应该学好本章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临床常规操作,只有学好、熟练的掌握常规操作手法我们才能在临床上得心应手.[学习要点] 熟悉各部位的推拿常规操作手法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教学时数] 4学时。

第六章 小儿推拿手法

[学习纲要] 小儿推拿手法既有与成人推拿手法相同之处,又有其独立于成人推拿手法之外的特殊的操作方法,是推拿手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学习中要注意同成人推拿手法相互比较和参考。由于小儿的皮肤娇嫩、骨骼发育还未完全、易实易虚、病理转化较快的特点,决定了小儿推拿手法除要遵循成人推拿手法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做到轻快柔和,平稳着实。复式操作法是小儿推拿手法与成人推拿手法的最大区别,根据小儿穴位具有点、线、面三方面特点,在操作中要在小儿特定穴的基础上,结合小儿的生理病理特点,选用恰当的操作手法,形成一种组合式手法操作,为小儿推拿所特有。在本章的学习中,既要对单个常用手法要熟练把握,又要把复式操作法作为重点和难点进行练习。

(一)对于小儿推拿手法的操作,一定要结合小儿的生理病理特点,把握实施的剌激强度、节律和速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对于小儿推拿手法的适用部位,一定要明确小儿穴位的确切形态和位置,了解该位置的解剖生理特点,根据病理特点,作出正确的手法选择。

(三)对于小儿推拿手法的作用,应在临床中灵活把握,选择合适的手法配伍和操作顺序。二 学习要点、难点内容

在学习中,要结合小儿的生理病理特点,在同成人推拿手法比较中体会小儿推拿手法的操作、作用和部位。

(一)要掌握小儿推拿手法的操作方法和动作要领。这是我们学习的重点。要求体会该手法的特点、力量和操作顺序,明确该手法的实际用途。

(二)要熟悉小儿推拿手法的作用部位和注意事项,在临床中正确的选用手法。

(三)要了解小儿推拿手法作用位置的解剖生理特点、派别及其沿革,了解小儿推拿手法的发展方向。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一节 小儿推拿常用手法

[目的要求] 1 掌握推、揉、按、摩、掐、捏、运、捣、拿、擦、搓、捻、刮、摇、拍打、按揉、揉捏等十七种常用手法的操作、动作要领。对推、揉、按、摩、掐、捏、运这七种要重点掌握。

熟悉小儿推拿常用手法的注意事项和作用部位。在临床中能正确的运用小儿推拿常用手法来治疗疾病,注意不同手法间的鉴别和与成人推拿手法的比较。

了解小儿推拿常用手法的作用位置的解剖生理特点、派别及其沿革。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为主。

[教学时数] 2学时。

第二节 复式操作法

[目的要求] 1 掌握黄蜂入洞、双凤展翅等32种复式操作法的操作和作用。

熟悉小儿推拿常用复式操作法的注意事项和作用部位。在临床中能正确的运用小儿推拿复式操作法来治疗疾病。

了解小儿推拿复式操作法的作用位置的解剖生理特点、派别及其沿革。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为主、实际操作练习和门诊见习,充分利用图表、录像,尤其是实际操作示范。

[教学时数] 2学时。

第七章

[学习纲要] 小儿推拿特定穴不同于经络学说中的特定穴位,具有以下特点:不仅具有孔穴点状,还有从某点至另一点成为线状和部位(面)状;大多数分布在头面和四肢(特别是双手);小儿推拿穴位中有部分穴位属于十四经穴,但其作用受小儿生理、病理特点的影响而与成人经穴作用有所不同。其作用原理受经络学说指导。小儿推拿穴位呈面状分布为多,操作大部分是直接作用于皮肤,因此与十二皮部的关系密切。

小儿推拿特定穴位的取穴方法同经络学说中取穴方法一样,即按体表标志、折量分寸、指量法取穴。所以在学习中我们要着重掌握穴位的分布,熟悉穴位的作用,了解穴位的操作手法.[学习要点、难点内容]

在学习中,要结合小儿的生理病理特点。

(一)要掌握小儿推拿穴位的分布。这是我们学习的重点。

(二)要熟悉小儿熟悉穴位的作用, 作用位置的解剖生理特点。

(三)要了解小儿推拿穴位的操作手法.了解穴位的操作手法,在临床中正确的选用手法。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为主。

[教学时数] 4学时。

第八章 推拿手法的现代研究

[学习纲要] 熟悉有关推拿手法各种现代研究理论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为主。

[教学时数] 2学时。

第九章 推拿手法文献选读

[学习纲要] 古代的推拿文献为我们对推拿手法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资料,是前辈为我们留下来的宝贵遗产,我们应该对其进行研究和挖掘,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我们的古老医学发扬光大.[学习要点] 了解推拿手法文献的内容和出处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为主。

[教学时数] 2学时。

2学时自学、机动。

第二篇:《推拿功法学》教学大纲

《推拿功法学》教学大纲

[供针推专业本科生〈含外向型〉使用]

I 前 言

推拿功法学是指应推拿临床需要,以提高推拿医务工作者身体素质和专项技能为主要目的的传统及现代练功方法。本学科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增强体能、为推拿手法学的学习打下基础。

本大纲适用于针推专业五年制(含针推专业五年制外向型)本科学生使用。现将大纲使用中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本大纲于202_年2月参照202_年推拿功法学大纲(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颁发),修订而成。

2、推拿功法学是中医最具特色的推拿学基础课程之一,本课程为专业选修课。

3、推拿功法学的教学总体目标是:根据国家教委制订针推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本门课程通过讲授、示教和训练,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中医学练功理论基础,同时要求学生掌握推拿功法的训练要领,推拿功法的基本作用;熟悉祖国医学中其他练功方法和自我保健推拿功法。

4、为了使教师和学生更好的掌握教材,大纲每一章节均由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三部分组成。教学目标(国家执业资质标准要求及章节之间相互关系),教学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级别,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级别对应,并统一标示(核心内容即知识点以下划实线,重点内容以下划虚线,一般内容不标示)便于学生重点学习。

5、教师在保证大纲核心内容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和不同教学手段,讲授重点内容和介绍一般内容。

6、总教学参考学时为36学时,理论与推拿功法训练比例约为1:3.5。即讲课8学时,实验28学时,实验包括传统功法结合现代器械功法。

II正文 绪 论

一、教学目的:学习推拿、推拿功法学定义;推拿名称的起源和现状;推拿的学习方法。

二、教学要求:

1、掌握推拿功法的基本概念、推拿功法的特点。

2、熟悉推拿推拿功法与推拿手法的关系、推拿功法学的内容、任务与研究范围。

3、了解推拿功法的学习方法。

三、教学内容:

1、推拿功法的基本概念、推拿功法的特点。

2、推拿推拿功法与推拿手法的关系、推拿功法学的内容、任务与研究范围;

3、推拿功法学是中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4、推拿功法学的学习方法。

第一章 推拿功法学发展简史

一、教学目的:在掌握推拿、推拿功法学定义的基础上,学习推拿功法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过程中的学术成就,树立学习推拿功法学的信心。

二、教学要求:

1、熟悉明清时期推拿功法发展特点。

2、了解各个历史阶段推拿功法发展的特点。

三、教学内容:

1、各历史阶段推拿功法发展的特点。

2、历史发展情况及主要著作。

第二章 推拿功法学基础理论

一、教学目的:学习推拿功法学的基础理论、推拿功法的基本作用、推拿功法的锻炼要领。

二、教学要求:

1、掌握推拿功法的基本作用、推拿功法的锻炼要领。

2、熟悉推拿功法学的基础理论。

3、了解推拿功法的分类、练功偏差及纠偏方法。

三、教学内容:

1、推拿功法的基本作用、推拿功法的锻炼要领。

2、推拿功法学的基础理论。

3、推拿功法的分类、练功偏差及纠偏方法。

第三章 功法作用原理的现代研究

一、教学目的:学习推拿功法的作用原理。

二、教学要求:

1、了解功法作用原理的现代研究。

三、教学内容:

1、功法对呼吸系统功能的影响。

2、功法对消化系统功能的影响。

3、功法对血液循环系统功能的影响。

4、功法对人体代谢与内分泌系统功能的影响。

第四章 推拿功法的基本练习方法

一、教学目的:学习推拿功法的基本练习方法。

二、教学要求:

1、掌握推拿功法的基本练习方法。

2、了解调身与调息的概念。

三、教学内容:

1、推拿功法的基本练习方法。

2、调身与调息的概念。

第五章 少林内功

一、教学目的:学习常用推拿功法之少林内功。

二、教学要求:

1、掌握少林内功基本裆势11势;

2、掌握上肢姿势锻炼方法19势;

3、熟悉双人锻炼2个姿势。

4、熟悉少林内功的概念。

三、教学内容:

1、少林内功基本裆势11势;

2、上肢姿势锻炼方法19势;

3、双人锻炼2个姿势;

4、少林内功的概念。

Ⅲ 教学组织与方法

1、教学组织:

(1)实施机构:由中医学院骨伤推拿教研室执行。(2)教学组织内容:

①教案讲义审核:新上课的教师必须提交全套教案、讲义(助教要求手写讲义),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提交教学科研办公室检查,试讲通过后方可给学生授课。②集体教学备课:对全书的知识点、重点、难点、核心内容进行集体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文字形式,授课时保持一致。

③教学方法研究:传统授课与现代化授课如(CAI课件)相结合,在实践中探索最有利于学生掌握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

④教学手段应用:利用多种教学手段为教学服务,包括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模型、示教等。

2、教学方法:

(1)理论教学:采用启发式、讨论式、交互式课堂教学形式,辅以现代教育技术和传统教学手段。核心内容讲授为主,重点内容介绍为主,一般内容学生自学,教师辅导。

(2)实验教学:先由教师集中示教,然后分组辅导,实验分组(20人/组),每一组由一名教师授课,一组训练传统静力功法;另一组训练现代器械功法,每一学时后两组学生对换。教师应对每个学生耐心指导,纠正学生的错误。为便于教学,需编写学生实验指导。

(3)辅导形式:本课程采取答疑和课余训练两种辅导形式,辅导时间可以安排在课间和课余。

3、考核类型:

1)本课程为针推专业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考查课。2)考核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占30%,实验考核70%。3)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定于停课后集中进行,为停课考试。

IV 教学时数分配表

教学内讲课内容

教学 手段

时数

容 核心 重点

实验内容

时数

类型

绪论、推拿功法学发展简史 推拿功法学基础理论

功法作用原理的现代研究、推拿功法的基本练习方法

少林内功

2 2

1 1

CAI 2 2 2

站、马裆势训练 配动力功法训练 弓箭、磨裆势训练

验证型 验

配动力功法训练 2 证型

亮、并裆势训练

配动力功法训练

验证型

大、悬裆势训练

配动力功法训练

验证型

低、坐裆势训练

配动力功法训练

验证型

少林内功19势(1~3)2 验

配动力功法训练 证型

少林内功19势(4~6)

配动力功法训练

验证型

少林内功19势(7~9)

配动力功法训练

验证型

少林内功19势

(10~12)配动力功法训练 少林内功19势

(13~15)配动力功法训练 少林内功19势

(16~19)配动力功法训练 双人锻炼法

配动力功法训练 2 2 2

验证型 验证型 验证型 验证型

双人锻炼法

配动力功法训练

验证型

推手训练

配动力功法训练

验证型

核心内容所占比例 理论课实验课时比

总计

62.5% 1:3.5 8

合计

第三篇:推拿教学大纲

[06112]

推拿治疗学自学考试大纲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OO三年一月

指定教材:《推拿治疗学》,罗才贵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2_年8月第1版 参考教材:《中医推拿学》,曹仁发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推拿学》,俞大方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前 言

《推拿治疗学》是中医针推专业的必修课程,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临床课。学生通过学习,要求掌握每一病症的诊断要点、推拿操作方法与要领、程序,提高推拿手法的技能水平,以为临床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推拿治疗学》内容包括绪论、上、下附篇组成。绪论部分主要讲述了《推拿治疗学》的概念及推拿临床应用的发展概况,此篇内容为学生了解内容;上篇为讲述推拿治疗的作用、推拿治疗的原则与基本治法,并详细介绍了推拿临床常用检查方法和推拿基本常识,此篇内容除推拿常用检查方法和推拿基本常识必须掌握外,其余为学生了解和理解内容;下篇为各论部分,要求掌握推拿治疗效果好的骨伤、内、妇、儿科常见病症103种,尤以骨伤、内、儿科病症为主。具体掌握每一病症的诊断要点、解剖特点、临床表现、推拿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附篇为推拿流派,是教学的参考内容,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推拿源流与发展、推拿各家的学术经验,此篇内容供学生了解。

学习要求与内容

绪 论

【要求】熟悉推拿治疗学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

【内容】推拿治疗学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主要发展特点

第一章 推拿治疗的作用 【要求】

1.掌握推拿治疗的基本作用 2.了解推拿治疗的作用机理

3.熟悉推拿对运动系统的作用机理 4.了解推拿镇痛的作用机理 【内容】

第一节 推拿治疗的基本作用 第二节 推拿治疗的作用机理

第二章 推拿治疗的原则与治法 【要求】

1.掌握推拿治疗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含义 2.熟悉推拿的基本治法 【内容】

第一节 推拿治疗原则 第二节 推拿基本治法

第三章 推拿临床常用检查方法 【要求】

1.熟悉头部检查的基本内容 2.掌握颈部检查的基本方法 3.熟悉胸腹部检查的基本内容

4.掌握腰背及骨盆部检查的基本内容 5.掌握肩部检查的基本内容 6.熟悉肘部检查的基本内容 7.熟悉髋部特殊检查的基本方法 8.掌握膝部特殊检查的基本方法 9.了解踝与足部检查的基本内容 【内容】

第一节 头颈部检查 第二节 胸腹部检查 第三节 腰背、骨盆检查 第四节 上肢部检查 第五节 下肢部检查

第四章 推拿基本常识 【要求】

1.了解推拿疗法的性质和特点 2.掌握推拿疗法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3.熟悉推拿疗法的一般注意事项 4.了解推拿异常情况的处理 【内容】

第一节 推拿疗法的性质和特点 第二节 推拿疗法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第三节 推拿疗法的一般注意事项 第四节 推拿异常情况的处理

下篇 各 论

第五章 骨伤科疾病 【要求】

1.掌握颈椎病、落枕、胸胁迸伤、脊柱小关节紊乱、急性腰肌扭伤、慢性腰肌劳损、退行性脊柱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第三腰椎横突综合症、肩关节周围炎、肱二头肌长头腱滑脱、肱二头肌长头腱鞘炎、肱骨外上髁炎、桡骨茎突部狭窄性腱鞘炎、梨状肌综合症、髋关节扭伤、膝关节侧副韧带损伤、退行性膝关节炎、跟痛症等疾病的解剖特点、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熟悉前斜角肌综合症、外伤性截瘫、棘上、棘间韧带损伤、骶髂关节扭伤、冈上肌肌腱炎、腱鞘囊肿、腕管综合症、髋关节滑囊炎、髂胫束损伤、退行性髋关节炎、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腓肠肌损伤、踝关节扭伤、踝管综合症等症的解剖特点、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3.了解肩峰下滑囊炎、肱二头肌短头腱损伤、尺骨鹰嘴滑囊炎、肱骨内上髁炎、下桡尺关节损伤、腕关节扭伤、膝关节创伤性滑囊炎、髌下脂肪垫劳损、跟腱周围炎等症的解剖特点、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内容】

第一节 颈椎病 第二节 落枕

第三节 前斜角肌综合症 第四节 胸胁迸伤 第五节 外伤性截瘫 第六节 脊柱小关节紊乱 第七节 急性腰扭伤 第八节 慢性腰肌劳损 第九节 退行性脊柱炎 第十节 腰椎间盘突出症

第十一节 棘上、棘间韧带损伤 第十二节 第三腰椎横突综合症 第十三节 骶髂关节扭伤 第十四节 肩关节周围炎 第十五节 冈上肌肌腱炎

第十六节 肱二头肌长头腱滑脱 第十七节 肱二头肌长头腱鞘炎 第十八节 肱二头肌短头腱损伤 第十九节 肩峰下滑囊炎 第二十节 肱骨外上髁炎 第二十一节 肱骨内上髁炎 第二十二节 尺骨鹰嘴滑囊炎

第二十三节 桡骨茎突狭窄性腱鞘炎 第二十四节 腱鞘囊肿

第二十五节 下桡尺关节损伤 第二十六节 腕管综合症 第二十七节 腕关节扭伤 第二十八节 梨状肌综合症 第二十九节 髋关节滑囊炎 第三十节 髋关节扭伤 第三十一节 髂胫束损伤 第三十二节 退行性髋关节炎 第三十三节 膝关节创伤性滑囊炎 第三十四节 膝关节侧副韧带损伤 第三十五节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 第三十六节 髌下脂肪垫劳损 第三十七节 退行性膝关节炎 第三十八节 腓肠肌损伤 第三十九节 踝关节扭伤 第四十节 踝管综合症 第四十一节 跟腱周围炎 第四十二节 跟痛症

第六章 内科病症 【要求】

1.掌握感冒、眩晕、胃脘痛、泄泻、不寐、面瘫、消渴、痹症、痿症等病症的病因病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熟悉咳嗽、心悸、中风、呕吐、呃逆、便秘、胁痛、面痛等病症的病因病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3.了解哮喘、胃下垂、郁症、癃闭、淋症、遗精、阳痿等病症的病因病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内容】 第一节 感冒 第二节 咳嗽 第三节 哮喘 第四节 心悸 第五节 中风 第六节 眩晕 第七节 胃脘痛 第八节 呕吐 第九节 呃逆 第十节 泄泻 第十一节 胃下垂 第十二节 便秘 第十三节 郁症 第十四节 不寐 第十五节 胁痛 第十六节 头痛 第十七节 面瘫 第十八节 癃闭 第十九节 淋症 第二十节 遗精 第二十一节 阳痿 第二十二节 消渴 第二十三节 痹症 第二十四节 痿症

第七章 妇科病症 【要求】

1.掌握痛经、围绝经期综合征、产后身痛病症的病因病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熟悉月经不调、闭经、慢性盆腔炎、乳痈、乳癖、子宫脱垂病症的病因病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内容】

第一节 月经不调 第二节 痛经 第三节 闭经

第四节 围绝经期综合征 第五节 慢性盆腔炎 第六节 产后身痛 第七节 乳癖 第八节 乳痈 第九节 子宫脱垂

第八章 五官科病症

【要求】了解近视、麻痹性斜视、眼睑下垂、溢泪症、颞颔关节功能紊乱症、咽喉炎、鼻窦炎、牙痛、失音病症的病因病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内容】 第一节近视

第二节 麻痹性斜视 第三节 眼睑下垂 第四节 溢泪症

第五节 颞颔关节功能紊乱症 第六节 咽喉炎 第七节 鼻窦炎 第八节 牙痛 第九节 失音

第九章 儿科病症 【要求】

1.掌握腹泻、小儿疳积、发热、遗尿、小儿肌性斜颈等病症的的病因病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了解呕吐、腹痛、便秘、咳嗽、哮喘、惊风、佝偻病、小儿夜啼、小儿麻痹后遗症、小儿臀肌挛缩等病症的病因病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推拿治疗原则、取穴与部位、主要手法、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内容】 第一节 腹泻 第二节 呕吐 第三节 腹痛 第四节 小儿疳积 第五节 便秘 第六节 发热 第七节 咳嗽 第八节 哮喘 第九节 惊风 第十节 遗尿 第十一节 佝偻病 第十二节 小儿夜啼

第十三节 小儿麻痹后遗症 第十四节 小儿肌性斜颈 第十五节 小儿臀肌挛缩

附篇 推拿流派

【要求】了解各种推拿流派的特点 【内容】

第一节 一指禅推拿流派 第二节 衮法推拿流派 第三节 内功推拿流派 第四节 正骨推拿流派 第五节 腹诊推拿流派 第六节 脏腑经络推按流派 第七节 小儿推拿流派 第八节 点穴推拿流派

自学方法指导

推拿治疗学涉及内容科目众多,有中医基础知识、针灸经络腧穴、中医内科、妇科、儿科、骨伤以及推拿手法、解剖学等知识。给自学者带来一定困难。但只要抓住重点病种,重点掌握其解剖、诊断要点,临床表现以及推拿治疗原则和操作方法与要领、程序。尤其对骨伤科病种更是如此。学好推拿治疗学不仅理论上必须掌握,而且更应该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平时应多模拟病例,多操作。

在自学过程中,骨伤科病症应该用西医知识记忆,而内科病症则应该用中医知识记忆。对儿科病症应体现小儿推拿的特色,重点掌握小儿推拿穴位、手法的特点。

第四篇:小儿推拿教学大纲

儿推教学大纲

本校为技能培训学校,不同于学员教学的是:本们课程以掌握技能为目的,理论与实践成4:6的比例,为的是从我校毕业的学员,可在学满结业时,轻松接诊患儿。

本门课程学期为10天,共计80课时,课程设置为四大部分:

一、讲小儿推拿概要:包括小儿推拿学的发展史及前景介绍;小儿的生理特点,病理特点,生长发育特点;小儿四诊的要点(望诊、闻诊、问诊、切诊)。小儿推拿治疗概要讲: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基本要求推拿处方,常用介质。

二、讲儿推手法,以常用手法为主(推法、拿法、按法、摩法、揉法、运法、掐法、捏法8法)以复式手法为辅。

三、讲儿推常用穴位,含头面部、胸腹部、上肢部、腰背部、下肢部共计76个。包括取穴,操作方法,主治与临床应用。

四、讲常见病症的治疗:有感冒、发热、咳嗽、哮喘、婴幼儿腹泻、腹痛、呕吐、疳症、便秘、遗尿、惊风、夜啼、小儿肌性斜颈等十几种临床效果显著的疾病。同时会结合一些病例及临床经验介绍。另外。我们还总结出一套小儿保健手法,用以强身健体,促进小儿生长发育。练功:是专门为从事本行业的人员所设定的一门课程,此课程可历练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技能以及专业掌握技能。

第五篇:《立法学》教学大纲

《立法学》教学大纲

编写说明

一、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良好和完善的立法系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这就决定了这门课程兼具理论与实践的双重特征,所以,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我们都要高度重视立法和立法学。

二、教学的基本要求及学时安排

《立法学》是我校学生的选修课,一般在一年级或二年级开设。通过这门课的学习,主要让学生对立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有比较系统的了解,进一步培养对法学的学习兴趣和基本的法学理论思维,使学生具备一定的社会问题的法律分析能力,为法学专业其他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本课程2学分,讲授30课时,包括2-4学时讨论课。

三、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对立法环节,尤其是对我国立法状况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会为学习其它有关部门法的知识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在教学中应当结合法律实践和部门法知识进行讲授。

四、教学重点

本课程注重基本知识与概念的传授,教学重点是有关立法主体、立法权、立法程序及《立法法》评介的部分。

五、主要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以教师讲授为主,同时采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

六、推荐教材及参考书

推荐教材: 周旺生主编:《立法学》,法律出版社,202_年版。参考资料:

吴大英、任允正、李林:《比较立法制度》,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周旺生:《立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诸卷)。《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_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顾昂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讲话》,法律出版社,202_年版。等等。

第一章 立法的历史发展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能够把握立法的历史发展脉络,对立法的发展规律有一个宏观的认识,通过对几种不同历史类型的立法的本质和特征的认识,把握立法在价值目标、制度和技术各个方面的发展。本章要求掌握的基本理论和原理:立法产生的原因;立法的发展规律;几种不同的历史类型的立法的本质 1 和特征。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立法的发展规律。【教学时间】 3学时

第一节

立法的产生和发展规律

一、立法的产生

立法作为人类一种有意识的创造性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最初的习惯法和后来的制定法分别是立法产生的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的产物。立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与国家和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样,都是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社会分工和社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的结果。

二、立法的发展规律

整个立法发展的一般规律主要有:

第一,立法经历了由野蛮向文明转变的发展历程;第二,立法的目的和作用经历了由治民、治国逐渐向为民、为国转变的发展历程;第三,立法制度日渐走向正规、完备和法治化;第四,立法技术经历了日渐科学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立法的历史类型

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先后出现了四种历史类型的法,与此相应,也产生了四种历史类型的立法。

一、奴隶制立法

奴隶制立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一种历史类型的法,它的出现标志着立法的诞生。奴隶制立法以维护奴隶制生产关系和奴隶主阶级的统治秩序,体现奴隶主阶级的意志为本质特征。奴隶制的立法权一般由君主独揽,因此,奴隶制国家在君主之外,大都无独立的立法机关和固定的立法程序。奴隶制法的体系简单,绝大多数是刑民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但有的国家在法典编纂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显示其立法技术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例如古巴比伦,尤其是古罗马。

二、封建制度立法

世界上许多国家封建制立法的历史都较长久。封建制立法的本质,集中表现为体现封建主阶级的意志,维护封建的经济、政治和思想统治,维护封建主阶级的社会秩序,这因此决定了封建制立法是特权的立法,也是武力的立法。封建制立法制度比奴隶制立法制度复杂,一般说,在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立法权由君主掌握;在分裂割据的国家,立法权则由割据势力分掌。但在这两种情况下,也都一般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和固定而严格的立法程序。由于封建制国家的情况复杂,封建制法的形式也颇为复杂。封建制法的体系经历了由分散到统一、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在立法技术方面也积累了人类立法史上的许多经验。

三、资本主义立法

完全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立法,是在资产阶级通过革命建立自己的国家政权后才产生的。资本主义立法的本质和特征在于把资产阶级的共同意志上升为法,维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对社会的统治。资本主义的立法制度是以民主形式出现的立法制度:议会成为主要立法机关;有固定的、严格的立法程序。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技术较之先前的立法技术也前进了一大步,无论是在法的形式、分类还是结构上,都有质的飞跃。

四、社会主义立法

社会主义来临法体现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权属于人民,因此,社会主义立法应当有固定的、严格的程序,应当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和立法技术。第三节

当代中国立法的发展概况

当代中国立法走过了50多年的历程。这50多年间,中国立法虽然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也命运坎坷。总结这并不成功的50多年立法历史,其价值在于可为我们以后的立法提供经验。这一段历史可以分为这样几个阶段:

一、新立法的诞生。(1949年——1956年)

二、跌如低谷。(1957年——1970年代末)

三、改革开放后快速发展的中国立法。(1978年底至今)

第二章

法与立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能够在把握法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重点把握立法的含义、特征及其功能。本章基本知识点有:法、法律和法规各自的含义;立方的外延、内含和定义;立法的本质、立法的功能和立法的特征;立法与立宪的关系。【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立法的本质、立法的功能和立法的特征;立法与立宪间关系的争议。【教学时间】 3学时

第一节

法、法律和法规

一、法的内含和外延

正确地理解什么是法,是明确什么是立法以及其他一系列立法问题的前提,因此,研究立法也需要已经法的范畴。

立法学所研究的法,是指国家法,即表现为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特殊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是调整人们是行为或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它表现为国家意志; 第三,法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第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第五,法具有普遍性、确定性和公开性;

第六,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社会规范。

法的外延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有所不同。根据我国的传统学理和《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在当下,我国法的外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二、法与法律、法规

(一)法与法律

法律一词通常在两种意义上被使用:其一,与“法”同义,指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结称和抽象的、整体意义上的法。其二,单指法的形式的一种,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法与法规

法规通常在三种意义上被使用:其一,指法的形式中处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之下的某种法的形式;其二,指各种法规的总称;其三,与“法”基本同义。

第二节

立法界说

一、立法的内涵和特征

立法是历史的范畴,立法史表明,不同历史阶段的立法都有各自独有的特点。考察中外各个历史时期各种类别的立法,可以总结出立法的含义:

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修改、补充、解释和废止法的活动。

立法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 第二、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 第三、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第四、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

第五、立法是制定、认可、修改、补充、解释和废止法的活动。

二、立法的外延

研究立法的外延,可以看到:

1、立法是历史的范畴。,立法往往每个历史阶段的立法都有各自独有的特点;

2、立法是国情的产物。同一历史阶段的不同国家中有种种差别;

3、立法的种类具有多样化。

第三节

立法的功能

立法的功能是指立法所应当起到的效用。

一、立法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二、立法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三、立法为人们提供特殊的行为规范。

第三章

立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能够掌握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研究价值;掌握民主原则、法治原则、国情原则等立法基本原则本章的基本知识点有:立法的指导思想的含义、基本原则的含义;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价值;立法的民主原则、法治原则、国情原则。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价值;立法的民主原则。【教学时间】 3学时 第一节

概述

一、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含义

立法指导思想是反映统治阶级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对立法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系统的理论化的思想。它是国家进行立法活动的理论基础,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时代性。

立法基本原则是在立法指导思想指引下,国家全部立法都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立法指导思想是观念化、抽象化的立法原则,立法基本原则是规范化、具体化的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指导思想要通过立法基本原则等来体现和具体化。

二、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本质和功能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本质与立法的本质是一致的,它们是一定社会中政权的执掌者的意志、尤其是他们的立法意识的重要体现。

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立法的功能集中表现在:立法活动作为政权活动的极为重要的内容,作为本身是或应当是科学的、有规律的活动,它只有以一定的思想为指导,坚持一定的基本原则,立法主体才能通过立法活动,把自己的意志有效地上升为政权意志,使所立的法能有效地实现自己的目的。

三、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当代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立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它决定了立法的方向、任务、原则和内容。

第二节

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主原则

在民主国家,立法是表达人民原则的活动,因此,民主原则是民主国家立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立法的民主原则的基本要求如下:

1、立法主体民主化

2、立法内容的民主原则

3、立法过程的民主化

二、法治原则

国家和社会的法治化,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而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立法的法治化问题,法治原则也因此是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立法的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如下:

1、立法权限的法制化

2、立法内容的合法性

3、立法程序的法定性

三、立法的国情原则

立法的国情原则是实事求是原则在立法中的体现。国情,是指一国的实际情况和根本特征,内容主要包括一国的生产方式、国家制度、政治形势、科学文化、历史传统、地理环境、人口状况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根本特征。由于立法对国情具有相当程度的依赖性,因此,立法必须遵循照顾国情的原则。

1、立法对国情的依赖性

2、国情因素对立法的作用

3、中国立法与中国国情

第四章

立法主体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立法主体的含义,并对各种立法主体的职能和作用有清楚的认识。基本知识点包括立法主体、立法机关的定义,立法机关的产生、职权、任期、成员、领导机构、议会委员会等基本知识,国家元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立法中的主要作用。【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立法主体的含义,立法机关中议员、议会委员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立法地位。

【教学时间】 5学时

第一节

立法主体概述

一、立法主体的概念

立法主体是各种立法活动参与者的总称。对它的含义,有两种不同的界说。一是法治说,二是功能说。

二、立法主体的种类

立法主体可以分为四类:第一是作为立法主体的国家机关。第二是作为立法主体的其它社会组织。第三是作为立法主体的主权享有者。第四,作为立法者个人的立法主体。

第二节

立法机关

一、立法机关的概念

立法机关是国家政权机构中地位最高的,以立法为主要职能的甚至是唯一职能的,以议事形式进行立法活动的,制定、认可和变动法律的国家机关。通常指议会或权力机关、代表机关。

二、立法机关的产生方式

立法机关的产生有选举产生和任命产生等方式。

三、立法机关的职能

立法机关的职权包括:立法权和监督法实施的权利;一定的人事权;批准或通过国家预算、决算权;质询权;国政调查权。议员作为议会最基本的单位,享有特殊的人身权、言论权和诉讼权以及相应的物质待遇权。议员同时要承担义务、履行职责。议会委员会是立法机关最主要的工作机构,各国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一般都有提出议案的职能,审议议案的职能,检查监督政府活动的职能,工作建议的职能等。

第三节

国家元首、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一、国家元首及其立法功能

国家元首在立法领域行使的职权和起的作用主要有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召集和解散立法机关权。

二、行政机关及其立法功能

行政机关是以行政为主要职能而兼有立法功能的立法主体。行政机关的立法功能在立法主体群体中仅次于立法机关。

三、司法机关及其立法功能

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司法,即审判。但它通常也对立法发生一定的作用,比较普遍的是司法机关具有进行司法解释的权力。在许多国家,特别是普通法国家,司法机关通过创制判例法对立法发生重大影响。第五章

立法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立法权的基本定义,正确认识立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掌握立法权限的含义以及划分立法权限的意义。基本知识点是立法权、立法权限、国家立法权等术语,掌握中国各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掌握中央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的划分模式。【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有关立法权的一些基本定义,划分立法权限的意义。教学的难点是立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教学时间】 5学时

第一节

立法权概述

一、立法权的概念

立法权是由特定国家机关行使的,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占据特殊地位的,用来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综合性权力体系。

二、立法权的的地位与特征

立法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力体系。作为综合性权力体系,它由多种级别、多种类别、多种内容、多种形式、多种结构的具体的立法权所构成,而不是单一的权力结构。

第二节

立法权与国家权力

一、非马克思的观点

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学者们对立法权地位的关注,是与对封建君权的否定相连带的。洛克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

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也称外交权):立法权是一个国家中的最高权力,因而立法机关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联盟权和行政权则是辅佐和隶属于立法权的。对三权分立作了充分而精辟论证的,是法国学者孟德斯鸠。盂氏不再承认立法机关享有优越于其他机关的地位,而将执掌三种权力的机关置于同一层面上,以达到制衡的目的。美国人对分权学说推崇备至,以致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著名宪法学家汉密尔顿在洛克和孟德斯鸩的分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制衡”原则。但是,他倾向于侧重制约立法机关的权力。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孙中山运用启蒙思想家创建的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了五权宪法的观点。立法院为最高立法机关,由人民选举的立法委员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其地位并不优越于其他四院。马克思主义者一向反对权力分立,主张立法机关处于最高的,绝对优越的地位。

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观点

马克思认为,权力分立实质上是阶级分权,即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的分权。马克思主义者否定权力分立,主张国家的一切权力归属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以其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保证人民主权的实现,其他国家机关则从属于它。

三、现代国家立法机关地位的几种类型

在宪法和法律上,各国立法机关的地位大致有四种类型:立法优越型、三机关平列型、行政优越型。立法至上型。

1、立法优越型。英国是立法优越型的代表国。它推崇议会主权原则,主张一切法律原则均由议会制定,它以立法机关为最高权力机关,以立法权为最高统治权,以法律为最高命令。

2、三机关平列型。三机关平列型指立法机关在国家政体中的法律地位与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基本 上是平行并列的,各机关之间还存有程度不同的制衡关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

3、行政优越型。一般认为法国属于此种类型。

4、立法至上型。瑞士的委员会制堪称立法至上型的典范。

第三节

立法权限范围

一、立法权限的概念

立法权限范围,就是立法主体行使立法权的界限。立法权限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指立法权可以和应达到何种界限,一指立法权不能超出何种界限。就是说立法主体行使的立法权,必须在某个范围内行使,不能超出这个范围。确立立法权限的意义主要原因之一是防止专制擅权。

二、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模式

从世界各国看,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权限划分有四种模式:中央集权模式、地方分权模式、集权分权模式、分权集权模式。

三、我国立法权限划分的概况

根据《立法法》,依次介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国务院的立法权限、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范围、国务院各部门的立法权限、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

第六章

立法准备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立法决策、起草法案的基本定义和意义,弄清立法准备中的一系列程序要求。基本知识点是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立法决策、起草法案的定义,立法预测的步骤、立法规划的原则、立法决策的原则、立法起草的步骤。【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立法预测的意义、立法规划的原则、立法决策的原则、起草法案的步骤。教学的难点是立法预测和起草法案 【教学时间】 2学时

第一节

立法预测

一、立法预测的概念

立法预测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未来的立法情况进行预测,以把握立法时机和立法内容的活动。

二、立法预测的意义

立法预测的意义在于:

第一,有利于使立法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做到及时立法。第二,有利于实现立法活动的科学化。第三,有利于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发展。

第四,有利于吸取以往立法中的经验和教训,使立法内容更加完善。

三、立法预测的种类

立法预测的种类的划分有不同的标准。根据这些标准可以将立法预测划分为以下几种:按时间上进行划分,可将立法预测分为长期预测、中期预测和短期预测。从预测的具体程度上,可将立法预测分为 8 宏观立法预测和微观立法预测。从预测的空间范围上分类,可将立法预测分为全国性预测和地方性预测。从立法主体的不同,可将立法预测分为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的预测和不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的预测。

四、立法预测的具体步骤

立法预测的步骤一般可划分为以下步骤:

(一)明确立法预测目标。

(二)选择立法预测方法。

(三)收集立法信息。

(四)分析立法信息。

(五)提出立法预测报告。

第二节 立法规划

一、立法规划的概念

立法规划是在立法预测的基础上,由立法主体作出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拟完成的立法项目的总体安排与部署。

二、立法规划的意义

制定立法规划的意义在于:

第一,突出立法中的重点,分清立法项目的轻重缓急。

第二,消除立法中的重复、分散或遗漏现象,限制不必要的立法活动。第三,保证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第四,保证立法质量。

第五,协调立法主体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配合协同完成立法工作。

三、立法规划的分类

按主体是权力机关还是行政机关,可以将立法规划划分为议会立法规划和政府立法规划。按主体是中央立法主体还是地方立法主体,可以将立法规划分为中央立法规划和地方立法规划。按立法规划的时间的不同来划分,可划分为短期立法规划、中期立法规划和长期立法规划。从立法项目内容的不同,可将立法规划分为综合性立法规划和专门性立法规划。

四、制定立法规划的原则

制定立法规划的基本原则有:

(一)依法规划原则。

(二)适应社会需要原则。

(三)具备可行性原则。

(四)协调配套原则。

五、我国立法规划的基本状况

我国目前并没有就立法规划的编制程序作出规定,但在实践中,已大致形成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基本程序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

(一)立法项目的提出。

(二)立法项目的审查。

(三)立法规划的编制。

(四)立法规划的审议、批准。

第三节

立法决策

一、立法决策的概念

立法决策是立法决策主体就未来的立法目标和方案进行决定的活动过程。我们这里所指的立法决策主体主要是指有立法决策权的立法决策主体,即具有法定立法权的主体。

二、立法决策的种类

立法决策按决策主体分类,可分为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按立法决策的空间范围分类,可分为宏观决策与微观决策。按决策的规律性程度分类,立法决策还有常规决策与非常规决策的不同。

三、立法决策的原则

立法决策的原则有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最大效益原则、从实际出发原则。

四、立法决策的步骤

立法决策大致可分以下几个步骤:

(一)发现有待解决的问题。

(二)明确解决问题的方向。

(三)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作出最后抉择。

第四节

起草法案

一、法案起草的内涵

法案起草是指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团体和个人或受其委托的机关、团体和个人,将立法提案以书面形式形成文字的活动。法案起草必须要有相应的起草机关、起草班子和起草人才能进行,它们共同组成法案起草主体。我国现行法律对哪一方面的法律应由哪些机关负责起草,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通常是由法律议案的提案人或提案人所属部门或工作机关负责起草。

二、法案起草的过程与步骤

法案起草的过程和步骤:

(一)做出起草法案的决策。

(二)确定法案起草机关和组织起草班子。

(三)明确立法意图。

(四)进行调查研究。

(五)拟定法律草案。

(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法律草案。

(七)形成法案正式稿。

目前我国在法案起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追求部门利益的倾向突出。另一方面的问题是起草技术方面的,我国的法案起草人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立法素质的培养,熟练掌握立法起草技术,进一步搞好法案起草工作。

第七章

立法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正确认识立法程序的一些基本原理,掌握立法程序的功能和原则。熟悉立法程序的各个步骤阶段。基本知识点是立法程序的定义、功能、原则,提出法案的主体,审议权的归属和审议程序,表决法案的方式,公布法的主体和方式,立法听证制度和专家立法制度。【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立法程序定义、功能和原则,审议法案阶段的审议程序,表决法案阶段的表决方式,立法听证制度等。教学的难点是立法程序原理、立法听证制度。【教学时间】 3学时

第一节

立法程序原理

一、立法程序的概念

立法程序是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是立法活动中限制立法者恣意,使法律充分体现正义的正当法律程序。

二、立法程序的功能

立法程序的功能包括约束立法者的权力、体现立法民主、平衡立法中的利益冲突、规范立法秩序和提高立法效率。

三、立法程序的原则

立法程序的原则有程序公正原则、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公开原则、程序自治原则、多数人决定原则等。

第二节

提出法案

一、提出法案的内涵

提出法案是指依法享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或个人依法定程序向有权立法的机关提出有关制定、补充、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提议和草案的活动。

二、提案权的归属

因各个国家政体、国体和国情不同,提案权的归属也有所不同。但总的说来,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类:议员或代表、议会委员会和议会领导机关、行政机关(政府)、国家元首、一定数量的选民、最高司法机关、联邦制国家的成员国或下一级政权。各国在提案的内容和形式方面有一些具体要求和规定。如提案的范围,不少国家规定,提案人应当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立法提案权,提案人超越职权提出的法案是无效的提案。另有不少国家对法案提出的时间上有所要求。也有不少国家规定,提案人应当向指定的接受对象提出法案。还有许多国家规定议员提出法案必须符合法定人数,以及法案的提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应当阐明案由、理由、具备法案条件。提出法案后的程序是法案列入议程,许多国家对法案列入议程都作出了规定,列入议程的法案须经一定的机构的筛选。这是提高会议审议效率的要求。在我国,法案列入议程的决定权由人大主席团或委员长会议掌握。

第三节

审议法案

一、审议法案的内涵与意义

审议法案就是由有权机关对列入议程的法案进行审查、讨论、辩论,使法案得到论证、修改、补充和完善的专门活动。

二、审议权的归属

在世界各国,审议权的归属一般具有专属性和排它性,只能由法定主体掌握。一般来说,立法机关的全体会议、领导机构和专门委员会都具有审议权。只是在不同的国家有所侧重,有的国家审议权主要由立法机关的全体会议掌握;有的国家审议权主要由专门委员会掌握。各个国家审议权归属的不同和差异决定了审议程序也不一样。

在我国,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案的程序不完全一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案的程序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审制”。

议会大会的审议和专门委员会的审议各有其特点和优势,在各个国家二者往往结合在一起。二者的审议程序并不相同,议会大会的审议程序在许多国家采用的是读会制度。议会大会的审议程序中,讨论和辩论是审议法案的主要方式。为保证议会讨论秩序,每个国家的立法机关都制定了讨论的规则。

第四节

表决法案

一、表决法案的内涵

表决法案是指立法机关对法案最后的正式态度,即同意或不同意的态度。它是立法程序中最关键的、决定法案命运的阶段。

二、表决的方式

表决法案的方式分公开表决和秘密表决、整体表决和部分表决,另外还有一种特殊形式是公民公决。

三、法案的通过

法案通过的原则是多数人决定原则,多数人决定的多数分普通多数和特殊多数,在不少国家,法案经过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便成为正式的法律。但在一些国家并不一定。法案通过后仍可能会改变。因为在有些国家有立法复议、公民公决、立法否决制度和违宪审查制度等制度。在我国,全国人大审议的 11 普通法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节

公布法案

一、法案公布的内涵和意义

公布就是广而告之,让立法机关制定的法为人民所知晓。

二、公布法案的主体

公布法的主体各国并不相同,有的是国家元首,有的是立法机关领导机构。许多国家都规定,法案经过议会通过及有关方面复议或批准后,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公布。也有的国家对公布法的时间没有作具体规定。

三、法案的公布与生效

法公布的时候,不一定法就立即生效。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法公布的时候,法就自然生效。二是法公布后经过一定时间后生效。三是法公布后按到达时间计算生效时间。公布法的方式各国一般都是一致的,都是在立法机关的刊物或指定的其他刊物上公布,在其他刊物或用其他方式公布的法不算是正式的法的公布。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立法法还规定其他各级立法主体公布法的标准文本。

第六节

立法听证制度和专家立法制度

一、立法听证的概念

立法听证制度,是指立法机关为了收集或获取最新立法资料,邀请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当事人、与议案有利害关系的人或有关议员到议会委员会陈述意见,为委员会审查议案提供依据和参考的一种立法制度。听证(hearing)来自于西方的司法审判的制度,司法上听证制度的思想起源于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自然正义”观念。立法听证制度最早是由美国将渊源于英国的司法听证制度改造而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立法听证制度又移植到了日本,后来拉美一些受美国影响较多的国家,也实行了立法听证制度。各国立法听证制度的具体规定有一定差异,但作用却基本一致,首先,它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的需要,使立法机关立法更加民主化。其次,立法听证可使立法机关更广泛地收集立法信息。再次,立法听证可以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第四,可以减轻立法机关的立法任务。

二、立法听证的功能

立法听证制度的着眼点主要是弥补立法程序在民主方面存在的缺漏,其次也有立法科学化的考虑;而专家立法制度则着眼于使立法程序更加科学化,其次也完善了民主的形式。

三、我国目前有关立法听证的情况

我国《立法法》第一次在立法程序中规定了听证制度。

四、专家立法

从世界各国的专家立法制度来看,虽然因其立法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但从其注重的内核来看,却是一致的,就是承认并注重专家在立法中所起的作用。专家立法制度的作用在于:第一,使法案更具备科学性、可行性。第二,更全面地收集信息。第三,发展了立法民主化的形式。

第八章

立法技术与立法结构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有关立法技术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关于法律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的知识。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法律的内部结构和法律的外部结构的原理。【教学时间】 1学时

第一节

立法技术

一、立法技术的概念及意义

二、立法技术的主要内容

立法技术的内容和范围十分广泛,其核心部分是法的结构技术和法的语言表达技术,也称为法律结构技术和立法语言技术。

法律结构技术又分为法律内部结构技术和法律外部结构技术。

立法语言技术要求准确、简明、规范、严谨、立法语言还应包括合理地运用模糊语言技术以保持法律规则充分的适应力。

第二节

立法结构

一、法律的内部结构

法律的内部结构,是指法律规范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

二、法律格式

法律格式主要是指法律的布局,它表明法律的结构和框架。

三、法律体例

法律体例主要是指法律的外部结构形式,指法律卷、编、章、节、条、款、项、目的划分及划分的原则和技术等。

第九章

立法监督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通过学习要求对立法监督有一个通概的了解,特别是对于中国立法监督的现状与未来有一定思考。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立法监督制度及中国立法监督的发展和完善。【教学时间】 2学时

第一节

立法监督概述

一、立法监督的概念

立法监督,是指有权主体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实施的监察和督促,它是国家权力的运作形式之一,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二、立法监督的构成

(一)立法监督的主体

一般有代议机关、司法机关、专门机关及其它。

(二)立法监督的客体

立法监督的客体范围包括立法权的运行过程和立法文件两方面的内容。

(三)立法监督的方式

主要有批准、备案、撤销、审查、复议等几种方式。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立法监督制度

一、立法监督的主体

有权实施立法监督的主体可以分为两类: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二、立法监督的客体与对象

不仅包括法律,而且包括行政法规,不仅包括法定立法,而且包括授权立法。

三、立法监督的方式

主要是批准和备案来进行。除了前面两种主要的方式以外,我国立法监督主体还通过法律、法规清理,行使撤销权等方式进行立法监督。

第十章

立法完善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的解释、补充、修改和废除,及法律清理、法律汇编、法典编纂等有关立法完善的知识。【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法律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典编纂三个概念及其区别。【教学时间】 1学时

第一节

解释、补充、修改和废除

这是立法完善最为主要和常用的方式。

第二节

法律清理

所谓法律清理,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整理、重新确认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可见,法律清理是一种立法活动。

第三节

法律汇编

所谓法律汇编,是指将现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加以编排,汇集成册的活动。

可见,法律汇编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一种低级形式,不具有立法的性质,不能形成新的法律或法规。这也是与接下来讲授的法典编纂的本质区别所在。第四节

法典编纂

所谓法律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类的或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加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新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的立法活动。

所以,法典编纂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活动。

法典编纂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删除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已经过时或不合适的部分;其二,消除互相矛盾、互相重叠的内容,其三,增加新的规范。

第十一章

《立法法》及其评价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对《立法法》的诞生过程,及其主要内容有较为明确的把握。同时,对它的优缺点有所认识。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是对《立法法》的评价。【教学时间】 2学时

第一节

《立法法》的诞生

一、《立法法》的诞生

历时七年,为国人瞩目并寄予莫大期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终于在202_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庄严通过。

二、《立法法》的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六章94条。

第二节

《立法法》基本评价

一、进步及优点

它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现实需要,使我国今后的立法工作有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导,这是我国在建设法治的道路上迈出的又一重要步骤。

二、主要缺陷

第一,立法法偏重于总结、反映和固化立法经验,而疏离了立法理论,忽视了立法创新,拒绝了立法借鉴。

第二,立法法偏重于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监督方面的制度规制,而忽略了对立法主体、立法者素质的制度规制;只对法律解释作出规定,而忽略了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的规定;只规定了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而全然没有规定立法者的法律责任问题。

第三,立法法偏重于设置立法原则和以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立法制度,而严重忽略了立法技术事宜。

另外,这样一部重要的宪法性法律还存在相当数量的立法语言文字方面的问题。等等。

《推拿手法学》教学大纲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