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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勒德镇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24-541884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4 10:10: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塔勒德镇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塔勒德镇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镇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服务”观念,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紧扣“和谐平安册亨”建设主线,扎实抓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这个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对2011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一是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成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六五”普法顺利启动实施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加强普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在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举措。

(二)围绕中心抓普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三个服务”,就是要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开展法制宣传。以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心,围绕农村土地管理、土地经 1 营权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针对我镇矛盾纠风化解不及时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维稳法律宣传,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通过整合职能,把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中,通过新闻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典型法律案例等尝试开展以案说法。通过法制宣传引导公民尤其是信访人员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强化治理,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围绕法治、平安、和谐镇建设,广泛开展依法治镇活动。切实抓好“法治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及“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村队”、“平安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校园”等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公民依法办事能力,为全镇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镇进程。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充分利用中央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实施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采取独建和与乡镇政府合建的方式千方百计完成上 2 级下达的达标化司法所建设任务。争取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购置电脑、车辆等装备,努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优化基层工作环境。

(二)着力维护大局稳定,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能力。牢固树立“调解为民、做和谐使者”的理念,全面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着力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大局的工作品牌,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 “排查工作做在矛盾纠纷发生前,化解工作做在矛盾纠纷激化前”的工作目标。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完善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镇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做到机构组织到位、工作人员到位、职能机制到位。形成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二是形成快捷的信息传递机制。认真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及时了解传递矛盾纠纷信息,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排查摸清人民调解基础台帐资料,既要客观真实,又要全面规范。镇、村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受理、调解、结案的案件都要按规定分别形成卷宗。严格执行社会矛盾纠纷月报、重大纠纷快报、久拖未决矛盾纠纷季报、特定个案小结报告制度。要配备人民调解信息传递专用软件,综合运用电传、网络等现代传媒及时登录、传递、报送人民调解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三是提高调解能力。通过编辑人民调解案例、重点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整治、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评选、强化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基础工作与矛盾纠纷信息传递督查等举措,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指 导,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调解技能。要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制度,提高潜在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重大矛盾纠纷的管控能力和突发性矛盾纠纷的应急能力。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民间纠纷,防止个体矛盾演化成群体冲突,提高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力争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三)加强管控工作,防止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创新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提高管控质量,实现矫正对象“管得住、教育好”,确保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率100%,安置率98%,帮教率99%以上,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形成管教合力。要加强县、镇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探索设立村队、社区相关工作载体,逐步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壮大发展社会志愿者队伍,努力形成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社区组织人员、社会志愿者和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庭成员共同组成的联合帮教合力。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结对子,开展帮学、帮教、帮富等“三帮”活动,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完善监管流程,严格监管内容。对不同犯罪性质、特征、改造表现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时、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不同时段、不同情况、不同级别,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方法和矫正模式,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大的矫正 对象进行重点管控。要全面覆盖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强化日常帮教力度,通过法律、政策、形势教育,促使矫正对象悔过自新,服从改造,守法自立。要探索规范公益劳动,在抓好公益劳动基地建设的同时,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助老、助残、助学等公益活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社会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基地建设,做好帮教工作。要按照“台帐全、人头清、动向明、弱者帮、就业引”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力争建立1个以上过渡性安置基地,重点解决“三无”特困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过渡性安置困难。四是加强衔接管理,规范对接程序。要加强与公、检、法的衔接配合,有效协调执法主体与执行主体的相互关系,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得到有效帮教。要加强县局本级与司法所的衔接配合,完善工作对接机制。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正常开展工作督查,定期会办解决监管难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

三、着眼民生,强化管理,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法律服务

(一)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依据《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两个办法》加强对公证协办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规范办案办证秩序,提高办案办证质量,提升公证法律服务公信力。教育引导全体法律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执业、守德执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关怀功能,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努力拓宽援助范围,放宽援助条件,扩大援助覆盖面,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程序,规范法律援助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在追讨工钱、人身损害赔偿、行政赔偿、妇女维权、抚恤救助、赡养抚养等方面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力争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群众满意率96%以上,进一步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真正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抓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继续抓好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及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及廉洁自律意识,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解决队伍缺员问题。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司法所建设,不断提高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针对干部队伍人员配备存在的缺员问题,一要争取镇党委、政府重视,配齐人员;二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通过自治区公开招考公务员,招录公务员充实我镇司法所队伍,解决队伍缺员问题。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队伍政治素养。巩固“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学习活动成果,切实增强服务于第一要务的大 局意识,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通过学习,提高干警政治素养,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逐步形成以人为本、以岗为业、以局为家、开拓创新的新局面。

(三)加强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服务水平。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结合单位工作职能,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选派干部外出培训、内部培训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种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努力培养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加强廉政建设,纯洁干部队伍。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系统内党风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深化政务公开,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认真做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要把本职工作与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努力做好镇委、政府安排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整脏治乱、党建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维护稳定、信访、消防、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年

月 日乙方:

年 日 月10

第二篇:塔勒德镇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塔勒德镇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2年塔勒德镇司法行政工作,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给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坚持依法行政,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和谐广福,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努力构建法治社会,结合“六〃五”普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治教育,重点是:

1、对国家干部、职工要开展宪法、行政法、行政复议

法、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

领导干部的整体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指导和督促各类学校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坚持“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期到校上法制课,以案说法等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方式,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3、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大力宣传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培养广大农民工的依法维权能力,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

1、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站、协办公证等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从繁忙的基层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村队”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的作用,及时方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3、继续印制,发放农民工维权救助卡,开展农民工维

权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搞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报道。

4、做好农民工、返乡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支持下,积极做好农民工,工伤案件等法律援助的同时,尽可能将农民工社会保险待遇、土地流转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

三、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工作,同时承担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2、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四落实”。一是衔接工作落实,做到传递、报到、登记、建档立卡手续齐全,程序规范。二是帮教工作落实。协调基层群众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帮教对象,按照因人施教,理解人、挽救人和塑造人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帮助教育工作。三是帮教措施落实,对主观恶性深,对社会危害大,没有改造好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向镇综治办反映情况,协调公安派出所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帮教力度,落实多帮一工作措施,减少其重新犯罪。四是排查管控工作落实,尽可能掌握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和去向,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对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情况,并积极协助开展查找工作,切实减少脱管和失控现象。五是加强措施,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1)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刑释教

育人员要采取的补救措施,按政策给予一次性小额临时救助。(2)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要给予政策扶持和生活保障。

四、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宣传、会议、活动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和干部职工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

2、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3、把好入矫、解矫程序。入矫解矫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参加人员、统一地点、统一横幅内容、统一程序。入矫按“填、宣、谈、讲、签、发”程序进行解矫按“评、讲、谈、签、列”程序进行。

4、认真开展矫正日常工作。日常矫正工作主要由工作者和志愿者承担。司法所对各社区开展日常矫正工作进行指导。司法所负责每个月与矫正对象谈话一次,每星期记录一次矫正对象电话通话内容。适时安排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各村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志愿者主要负责与镇社区矫正站保持经常联系,清楚矫正对象的工作活动情况,安排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督促矫正定期向司法所电话汇报和送交思想汇报。

5、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五、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1、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整、补充调解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

2、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全年对人民调解员 培训4次,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策水平、调解技能,做到依法调解工作。

3、定期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每月各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的苗头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苗头及时化解,对出现的纠纷及时调处,将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纠纷调处在基层,防止民事纠纷转化成治安,刑事案件,杜绝因小的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出现,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塔勒德镇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塔勒德镇2012年司法行政

塔勒德镇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三篇:2008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2008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社区、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全域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构建和谐都江堰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基层单位,是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所在。通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基础、规范管理、促进工作。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完善制度促规范,严格按制度办事,做到从严治所;坚持实事求是促规范,结合各司法所的实际,强化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坚持循序渐进促规范,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着眼长远,又脚踏实地,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坚持全面推进促规范,在完成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队伍和业务建设,始终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效体现在司法所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上。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队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保司法所干部队伍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强化司法所干部的管理、考核和监督,确保司法所人员胜任本职工作;加强对司法所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能力,实现培训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把能力建设贯穿教育培训工作的始终,把“一专多能、一人多用”作为司法所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使司法所干部既是某项具体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又是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多面手,既会做业务工作,又会做群众工作,切实肩负起司法所的各项职责任务,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做到为民、亲民、惠民、务实、清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有效防止和坚决纠正司法所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

(二)加强司法所管理。进一步强化管理意识,树立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思想,真正做到人员到位、认识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把加强司法所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有效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形成“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司法所管理的办法,按照司法所的职能和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化,狠抓司法所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要进一步完善,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加强对司法所的行政监督和执法检查,确保司法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热情、细致、周到服务;加强基层司法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管理渠道。(三)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加强司法所的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使基层工作进一步活跃起来,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出来。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司法所各项工作的一条主线,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基层的各种资源、各项

工作,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社会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司法所要围绕今年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项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要根据改革各阶段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提高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合理的利益诉求、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司法所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服务的能力,积极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处理好本地的重大经济、社会事务,特别是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当好基层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认真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及时对社区服刑进行登记,建立档案,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不同的方法、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降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方便人民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认真指导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认真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热情解答相关咨询,主动告知权利义务,积极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安置帮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其他各项工作,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专业性强的优势,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实施司法所等级评定。从今年开始,实施司法所等级评定制度。通过司法所的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促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所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要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支持,力争每个司法所解决交通工具、改善办公条件。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按照成都市委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国、全省人民调解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行工作开展的实际,2008年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大调解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并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抓好“六统一”(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落实”(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工作。同时,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调处辖区内各类民间纠纷;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要加强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各司法所要按照省厅召开的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的要求,规范和加强企事业人民调解组织,争取辖区内国有、民营、外资等企业人民调解组织有所突破;各乡镇要根据市委市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的要求,在2008年10月前新建2个规范化的村级调解室。(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要遵循人民调解工作三项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所有发生的纠纷都应登记,调处纠纷要有记录,调解达成协议的要形成书面材料,调解登记和书面调解协议要装订成册,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三)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行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制度,优化调解员队伍。及时将那些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员选聘到基层调解委员会;要进一步深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一是乡镇要积极与当地人民法庭联系,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二是把那些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民调解员推荐到人民法院做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的审查,提

高其业务素质;三是抓好经常性、多层次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纠纷的技巧和能力;四是抓好《人民调解》期刊的征订发行工作,要把这项工作落实到每个调解委员会;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建立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登记册;五是要做好村(社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一年一审定工作。(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防激化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08年我市作为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因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争议、流转措施、收益分配等引发相关矛盾纠纷,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及时化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要主动及时地调解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和农村涉及乡村债务、土地整理、拆院并院引发的矛盾纠纷,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及时研究、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与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一是要结合形势适时开展春节、全国、省、市“两会”、春耕大忙时期、奥运会期间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二是继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纠纷动向和规律,增强对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纠纷矛盾的排查和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四是进一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积极做好老年人的维权工作。2008年,我市各级调解组织矛盾纠纷调解率要达到95%,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因纠纷激化引起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控制在辖区调解总数的0.5%。

(五)认真做好人民调解个案的审核,报送工作,及时发放个案补贴,协调解决专职调解员的定额月补,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六)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与法院加强联系,在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室,开展诉前调解和诉讼中委托调解。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和四川文化旅游频道合作平台,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

三、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领域,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服务,为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服务

(一)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各法律服务所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收案登记制度、统一收费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或群体性法律事务受案报告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建立执业风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要大力开展争创“文明法律服务所”活动。

(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各所要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一步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严于自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服务者的社会形象;要扶持和鼓励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服务方向,提倡立足本职、奉献社会的风尚,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

(三)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要紧紧围绕全域成都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在农村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区法律服务,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开辟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形成特色法律服务。要以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涉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对外合作联营协议、合同草拟以及收益分配方案等事务,要积极参与审查、谈判,保证其真实、全面、公平、合法。二OO八年三月五日

第四篇:塔勒德镇中学德育工作整改措施(本站推荐)

塔勒德镇中学德育工作整改措施

二00八年年底,伊犁州德育评估组对我校申报州级德育达标校进行了评估,经专家组详细查阅档案、实地查看、在师生中展开问卷调查后,提出了总结性评估反馈意见。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加大整改力度,确保达到要求,争取早日步入自治区德育示范学校的行列之中。现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认真对待评估整改工作。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领导和具体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为成员的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指导我校在创建州级德育达标学校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是提高教师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水平,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重任的需要。在整改期间我校认真组织教师加强了对中共中央、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及当月重要的时事政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教职工学法用法,促进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

整改时间:2008年12月1日开始、长期保持

整改责任人:陈卫平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

在整改阶段,我校相继完善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修改了关于学校《章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由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在工作中做到岗位有职责,工作有制度。并在办公室醒目处张贴,约束教职工在工作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整改时间:2008年12月1日

整改责任人:阿格扎艾力

4、完善档案中存在的问题。

德育档案材料是反映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应全面、客观地反映学校德育工作面貌。经专家组评估反馈,目前我校的德育档案内容大多记载过去多,反映现在少,尤其反映德育成效方面的材料较少。有些该归档的材料未归档,或归档的材料与实际工作脱节,残缺不全等。针对上述问题,我校对德育工作档案规范做出了具体要求:

(1)、材料及时归档,内容客观真实。

(2)、严格按照指标要求装档,无错档、乱档现象。

(3)、各项活动计划要有可操作性,各项活动总结与活动开展情况相符,避免活动计划与总结脱节。

(4)、严禁直接从网页上照抄,照搬。杜绝材料剽窃现象。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健全和完善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时间: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长期保持

整改责任人:各A级指标负责人

5、加强农村孩子的养成教育,增强德育效果。

(1)、要求各班积极参与班级的各项考核评比。每周学校各科室的计划上即时化管理平台后,组织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分析,看总体情况,然后细化到各个项目找出差距。

(2)、根据学生自身特点,组织一些竞赛活动,如进行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的评选,组织各项体育竞赛,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

(3)、开展“行为规范教育月”活动。并利用班会时间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学生守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培养学生的责任感、集体感和荣誉感。

整改时间:从2009年3月开始、长期保持

整改责任人:李成喜

6、校园环境改善。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1)、彻底整治“脏、乱、差”,搞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教室明亮、整洁,教室布置美观、得体。

(2)、要求各种悬挂物、宣传栏、标牌等规范、醒目、清晰、完整。

整改时间:2009年3月1日开始、长期督促检查、保持(已整改)

整改负责人:孙春梅、托依古丽

(3)、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环境,校园规范有序,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4)、对于校园内坑洼地段组织师生进行了平整,确保学生活动安全,对于书写不规范的永久性标语重新进行书写。(已整改)

整改时间:2009年3月开始、长期保持

整改责任人:努尔拜、张云鹏

7、安全隐患的排除。

校园内个别教室门窗上的玻璃有破碎现象,电源线路多处破损,对师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针对此情况,学校领导积极安排总务人员及时更换破损玻璃,防止破损玻璃掉落划伤学生,请专业电工更换线路,装钉线盒,以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整改时间:2009年1月开始、长期保持

整改责任人:努尔拜、张云鹏

8、德育主题教育单一

整改措施:经校领导班子研究,我校将建立德育主题并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各方面的德育教育活动。

整改时间:2009年1月1日实施

整改责任人:陈卫平及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

9、德育研究课题.整改措施:建立校级德育研究课题并与我校的“绿色蔬菜种植”进行有机整合。召开德育研讨会、座谈会,及时听取大家对德育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收集意见和建议。

整改时间:2009年3月1日实施

整改责任人:阿格扎艾力

对照整改要求,我校整改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校将进一步加强评估整改工作,对照评估整改要求逐条落实,全面提高我校德育工作水平。努力向创建自治区德育示范校的目标迈进。

塔勒德镇中学

2008年11月18日

第五篇:塔勒德镇社区矫正调研

塔勒德镇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是一种新型的刑罚处罚机制。目前,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是那些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轻的罪犯,即被判处管制、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正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而且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资源,减轻国家的行刑成本。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尚无现成的经验可予借鉴,以致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严峻。为了今后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塔勒德镇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司法所对塔勒德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作了专门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塔勒德镇位于新源县以西,“316”省道沿处、离县城18公里。全镇辖有11个行政村,总人口2.8651万,由哈族、汉族、维族、回族等7各民族组成,地理位置较为特殊,人口构成复杂。目前我镇共接管社区服刑人员10人,解除6人。其中盗窃罪8人,交通事故罪2人,;原判决14年有期徒刑1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并且经过进一步分析,本地犯罪10人,多为盗窃罪、还有交通事故罪2人属于较重的罪行。

二、经验和做法

在县司法局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从2011年3月开始,坚持“依法、规范、有序”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注重积累和总结经验,力求取得对社区服刑人员成功改造的实效。

(一)基本形成镇、村两级工作网络

社区矫正工作在塔勒德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2011年4月开始,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司法所、派出所、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另外,11个村委会设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点,由村干部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村民代表担任联系人。全镇共有社区工作人员及联系人15人,基本形成自上而下、统一协调的镇、村两级工作网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科学管理,完善工作档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拟订《塔勒德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在移交社区矫正对象时严格按照五种犯罪类型的具体要求见人见档,司法所接收后,通过走访和与派出所联系,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处罚类型、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信息,制定个人方案和矫正措施,签订社区矫正协议并归档建立,实行一人一档。

三、存在的难点及问题

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不足。社区矫正强调运用开放、社区的资源来矫正罪犯,目前各部门的协调、办公设施、印制资料、走访等工作经费,司法所经费中无力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成为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障碍。

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当前我镇社区矫正队伍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级联系人(治保主任)组成。一方面,我镇司法所只有5人,主要工作除了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处理社会矛盾、综治维稳等好几项工作职能,工作繁重。另一方面,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能发展各村工作人员担任矫正志愿者,不可避免造成有些志愿者的参与并不是完全出于其本人意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存在软弱现象。

社区矫正专业技能不强。社区矫正是执法工作,又是矫正工作,涉及到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正,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而在目前的社区矫正中,司法所是工作主体但无执行权,派出所又无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这样就导致了对社区服刑人员重帮教、轻矫治的现象出现,以至于看起来等同于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知识知晓度不高。由于社区矫正开展的时间还不长,群众普遍认为要控制和打击罪犯,监禁刑是最好的选择。大多数老百姓认为一个人犯了罪不用“坐牢”,接受其应得的惩罚,却仍然可以在其村子中活动,是不公平的。并且群众担心实行了开放式的社区矫正,一旦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过松或者矫正不妥当,则会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在社区矫正的工作中,一些农村群众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不理解,尽量避免与服刑人员接触,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四、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落实矫正经费。由于当前社区矫正经费尚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议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明确列入预算,由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给基层司法所。确保专款专用,解决司法所因经费紧张而无法全面开展工作的难题。

(二)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类管理。首先,在充分掌握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现的情况下,分为重点管理对象和非重点管理对象。对于重点管理对象应当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非重点管理对象,只需要适时的报告其生活情况,定期参加公益活动,不定期地开展教育谈话。其次,针对不同性格、思想、生活环境的矫正对象,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对于情绪低落,思想悲观的矫正对象,坚持安身暖心,实施心理疏导,使其重燃生活希望;对于存在抵触心理、拒不接受矫正的对象,坚持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矫正方法;对于患病及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强社区矫正专业知识培训。县司法局定期组织专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法律进村等多种形式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以便争取广大百姓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塔勒德镇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勒德镇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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