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反映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街镇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三街镇开展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三街镇下辖11个村委1个社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74户,共计853人,整村推进的贫困村有潞江村委、溶江村委。2016年脱贫户共有51户,172名贫困人口;2017年脱贫户有有34户,138名贫困人口;一个贫困村。
动态调整工作:我镇于2017年8月开始对全镇启动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严格遵循精准识别程序,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要求,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村组干部组成工作小组进村入户,开展广泛宣传,掌握真实的情况。今年动态调整我镇新增贫困户19户,64人,返贫8户,37人,剔除7户,23人。二、三街镇开展脱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贫困收入核定难。由于现监测技术条件所限、农民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和不可测性,贫困对象的收入状态很难准确、全面的掌握。现核定收入的办法只有听贫困户口述,及查存折本的流水,但是现在大多数人也开始用银行卡,对于银行卡的收入无法正确核实。
(二)帮扶干部对政策了解不够,认识也不到位。首先,干部结对帮扶形式比较单一,扶贫队员对扶贫政策把握不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制定还不够具体,在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资料、资金投入和技术指导等实际问题上帮扶措施不明确、跟进不及时,帮扶效果也会因帮扶队员职位高低、能力大小等因素受到影响。其次,有些帮扶干部没有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去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近一年时间,年底时,到底扶谁,怎样扶尚未完全搞清楚。
(三)政策虽多,但力度还不够。目前已有的扶贫政策力度还不够,如贫困户小额信贷贷款政策变动较大,少数贫困户贷款要求较为严格,不利用产业发展;危房改造指标紧张,且贫困户建房需求容易变动,不好把握,我镇年前对有需要于2018年建房的贫困户进行了三次摸底,但由于很多不稳定原因,还是导致下达的危房改造指标和实际需求指标有差,而现补助的标准对于特贫困困户建房而言差距较大,很多特困贫困户还是无法建房;低保兜底政策与国家脱贫标准有一定差距。
(四)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发展意识不强。一是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保守、思维观念还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国家诸多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兑现,社会各界捐资捐物,使部分贫困户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在入户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贫困户,当问及打算发展啥产业、如何发展拔穷根时,则不假思索的说:“我现在是三无,无钱、无劳力、无技术,啥都搞不成,你们既是来扶贫的,请你们给我安排低保”。二是就业观念严重落后。相当部分的贫困户处在小钱不愿赚,大钱赚不来的状态。如对于一些具备劳动力的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协调用工单位安排工作,但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工作拈轻怕重,不利于帮扶工作开展。
(五)资金投入滞后,到户产业实施难。一是扶贫到户的扶持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出台的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对产业规模的要求与贫困户的自身能力,生产水平不相匹配。一些扶贫资源投向了实施效果相对明显的“大户”身上,而“大户”与贫困户之间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扶贫项目最终未能落实到贫困户,贫困户难以获得产业发展扶持。二是精准扶贫项目落实严重滞后。贫困村项目计划、建设规模、扶持标准还未下达到镇村,时间过半,计划未下达,将会影响年度目标的实现。三是贫困户对政策性扶持资金用途了解不透。如很多贫困户对小额信贷使用用途不了解,贷款出来用于自己治病、“大吃大喝”、孩子读书等,出现钱花了,贫没脱。
(六)县级部门对镇级部门指导力度不够,动态调整难开展。精准扶贫是一项动态的管理过程,应根据贫困家庭经济状况、人口变化而及时作出调整,但是实际工作中存在太多的个例问题,如现在所需要调整的非自然人口的增减问题如何处理,县级部门一直未予以答复,导致后期工作不知如何开展。
第二篇: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全县贫困村多在深山、库区一线,群众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用电质量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居住条件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从调研中了解到,一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如燕子河镇有22个组不通公路,部分村民组依赖霍山县台区供电,村小学教学条件差,道路坡陡弯急、通而不畅,电压不稳、供电质量差,教学设备差、师资力量弱,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桃岭乡金桥村20个组居住库区一线,生产生活资料相对匮乏,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难以发展产业。
(二)投入不足,持续发展能力弱。一是资金投入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都较差,多在深山库区一线,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愿望迫切,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影响了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如贫困村扶贫资金补助每年只有50万元,只有15%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解决稍大点的工程需要,成效不显著;产业开发补助每户平均1500-2000元,可谓杯水车薪。二是部门资金整合难。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部门大多各自为阵,撒胡椒面,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互助资金量少且使用面小,发挥的作用有限。三是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多数贫困村经济结构单一,土地抛荒严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有限,持续增收能力不强。农村留守人员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贫困总户数比例高。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四是制约产业发展要素多。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技人员少,普及农业技术不到位,市场信息不灵,运输成本高,难以推动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难实施,扶贫到户产业需求项目零乱,小而散,一些养殖业项目属于短期效应,难以形成支柱产业。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单打独干难以发展一体化产业项目,且收入构成不合理,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缺乏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三)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健全,返贫现象较为突出。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其它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衔接,工作联系、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相互之间协调不够,社会帮扶体系还未完全形成。部门之间合力不够,不少是各自为阵,统筹协调能力弱。部分行业、部门和单位对扶贫开发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同,实际效果差异性也较大,存在不平衡状况。因病因教致贫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贫困人口脱贫与返贫相互交织,因重度残疾、重大疾病、年老体弱致贫占40%以上,如燕子河镇金冲村高血压患者多,且因中风、偏瘫使家庭贫困。“因教返贫”的现象仍是常态,中高等教育费用在农村家庭经济支出中仍占相当大的比例,贫困人口脱贫抗风险能力弱。同时,自然灾害、市场风险致贫等也占很大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是病残、精神障碍和无劳动力户,基本难以脱贫。
为此,建议:
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促进产业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创新资金运管机制,建立逐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扶贫开发互助资金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政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各类资源,优先解决贫困地区道路不畅通、农田水利设施老化、电力质量不高、信息化落后等突出问题。要加快发展八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蚕桑等见效快、持续增收的产业化项目,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将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劳动转移培训结合起来,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分步实施,解决少数发展养猪等功利产业项目、产业项目资金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探索建立贫困户参股、入股或与龙头企业、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合作发展产业项目,解决贫困户技术资金不足、产业发展单打一的问题。
二要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扶贫。一是做好项目精准。集中项目资金,投入到适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薄弱、有发展前景的地区,实行连片集中帮扶。要善于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方法,加大贫困户产业项目扶持力度,集中投入,有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倡贫困户与龙头企业、能人大户捆绑经营收入,促进产业到户做大做强。二是强化精准到户。认真开展贫困人口界定和统计工作,摸清现有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和特点等基本情况,因户制宜,分类指导,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切实把“精准”落到实处。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建立健全运作激励机制。集中力量优先扶持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提高扶持标准,引导和鼓励发展见效快、能持续增收的好项目。因残疾、疾病致贫或无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低的贫困户纳入社会保障,并与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就学资助和应急救助等结合起来,确保住有所居、病有所救、学有所教。加强教育和引导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致贫的贫困户,激发、激活他们过上好生活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其生产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增收致富。三是加强精准培训。要以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为需求,与厂企联合、与就业从业相结合,点到点指导,增强实用性,解决培训大呼隆、学习大众化的问题。四是精准配置资源。充分用好建档立卡成果,建立社会扶贫信息供求对接平台,探索建立能人大户、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源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带动产业发展就业增收的优惠制度,引导扶贫资源准确投向,促进社会资源精准化配置。
三要进一步完善扶贫机制,促进扶贫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履行领导职责,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整村推进、结对帮扶的引领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主动性,多元培育社会扶贫主体,引导资金、技术和管理向扶贫村倾斜,形成帮扶与协作、输血与造血、制度建设与项目实施相结合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充实、稳定扶贫力量,增强扶贫工作统筹协调能力。二是加大争取力度。要紧紧抓住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加快争取生态补偿力度,让发展的成果实现共享。加大向上级争取扶贫各项资金争取力度,明确投入重点,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整体作用,给予贫困地区更加优惠、灵活的政策,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三是强化结对帮扶。建立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制订具体的帮扶规划,加强资金、项目和政策的谋划支持和对接。帮扶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作,统筹各项产业政策,集中力量,形成帮扶合力,真正让好的政策发挥出好的效益。四是提高宣传广度深度。要积极宣传推广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事业,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让扶贫事业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
第三篇:某物业存在问题的反映
某小区某物业存在问题的反映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某小区的住户,我们小区物业公司某物业不顾小区业主权利及利益,未按照服务约定对业主进行服务,这让所有业主非常失望,业主买房图的就是一个安居乐业,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广大业主们的生活,有些还会直接或间接的给业主造成各方面损失,就此我们曾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了避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激化,为了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只好将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希望给予帮助解决。
一、损害业主利益
1、小区内广告收入被私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因此,小区业主有权共同决定建筑物共有部分如电梯间广告位使用权的归属,同时使用收益如广告发布费。物业服务公司无权擅自处分建造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如果征得业主同意后,物业服务公司基于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可以在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管理服务费用。某小区内电梯和门口广告牌每年都有不少的广告出租位收入,但是业并不知情也没分得应有的利益。
此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也违反了《某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书》第十三条: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无权改变其用途。凡理应公用部位从事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甲乙双方各占50%。
2、小区内代收水费比自来水厂统一收费高出许多,业主皆不知这个价钱是怎么定的,是不是收取了手续费,高出的费用用来做什么,并且大多数业主表示愿意直接向自来水厂缴费,既方便又便宜。
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二、未尽维护安全责任
1、汽车违规乱停。本小区内并未划出停车位,因此是不允许长时间停车的,更不许停车过夜,因为物业的不作为,小区内停满了车,带来了巨大安全隐患,一是小区内小孩多,仅有的空地是给小区内的大人小孩提供的活动场地,车乱开乱停,小孩跑来跑去,极容易出安全事故;二是小区内燃气管道铺设浅,车辆长期碾压容易把燃气管道压坏。三是小区内车乱停占用了消防通道。
此行为违反了《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绿化、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维护;(三)车辆停放管理。
也违反了《某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书》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二条: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2、消防管道没水。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消防通道没水的问题,但是却一直得不到整改,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3、物业公司对门禁系统管理松散。虽然小区有门禁系统,但是白天基本上都是敞开的,社会人员轻易就能进入小区,给小区带来了治安隐患。
4、小区内存在业主财产丢失现象。小区物业应该要守护好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是小区内还时常发生电动车电瓶被盗的事件,电瓶丢失后业主通过小区监控视频查看丢失过程,能清楚发现小偷的偷盗行为,物业却没有监管到位,明显存在监管漏洞。
三、没有做好公开,没有接受监督
没有公开物业收益情况,也没有任何账目公开。自某物业进入某小区后,与上届业主委员会沆瀣一气,私吞小区广告收入,小区活动室(麻将馆)收入,这届业委会接手时没有任何账目明细,仅移交了1100元、两枚印章和一些资料。开发商和物业皆不提供小区建筑图纸,因此这届业委会连小区公共区域都不清楚,没有账目明细、没有小区建筑图纸如何行驶监督权力。不公开是因为有不可告人的利益勾结。物业不公开物业收益情况,明显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管权。
此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八款:业主享有“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也违反了《某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书》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每向甲方报告业务管理服务实施情况,并公示其收益情况。
四、没有履行合同服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物业有“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但是小区内管理情况不如人意,服务质量让人失望,不少业主表示“物业只收钱不做事”
1、小区内公共设施损坏不修补或者修补不及时。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智能楼宇系统坏了没人来维修,A栋电梯出现了三次电梯夹人事件,物业也迟迟不找电梯公司来修,还有常见的地板损坏,楼道漏水等问题,都是迟迟得不到解决。
2、A栋和C栋天台被顶楼违规霸占不管。C栋楼下店面砸开墙面破坏建筑结构,私开后门不管。此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五、合同里设置霸王条款 合同里赋予了停水的权利。“《某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书》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警告(包括暂停售水)、上诉等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交费义务的行为。”以上条款明显违背国家政策规定,若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缴纳,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六、威胁恐吓业主
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多次与物业沟通其存在的问题,但是物业不配合不理睬,拒不提供账目明细,不接受业委会监督,也不积极整改业委会提出的意见,甚至恶语相向,威胁其生命安全,暴露其黑社会人员作风,还向业主委员会成员家门口扔屎。
鉴于某物业这种无视法律法规,不履行合同内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我们强烈要求:
1、希望房管局责令某物业公开共用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清查非法侵占的公共收益,返还公共区域的收益,追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2、希望房管局责令某物业公开物业所收水费定价机制,如果是不合理的高价收费,要求整改并返还收益,如果还不满意,希望自来水厂帮助某小区把自来水缴费机制转变成分户缴费,取消某物业代收水费的权利。
3、关于消防管道没水及车辆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希望消防部门责令物业管理进行整改。
4、对于A栋和C栋天台被顶楼违规霸占,C栋楼下店面砸开墙面破坏建筑结构、私开后门的情况,希望房管局责令整改。
5、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自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日内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希望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提供业主名册、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
6、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希望房管局及时处理我小区对物业存在问题的投诉,如果房管局不处理、推诿扯皮,那么某物业与房管局可能存在官商勾结的情况,请纪委部门对房管局领导的业务能力进行评估,对其办事作风予以考核,对其廉洁奉公情况予以调查。
7、如果某物业的存在的问题还是得不到有效解决,我们希望翠园街道办事处和三八亭社区有关领导能指导小区业委会启动更换物业公司的程序。《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大会的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某小区全体业主 2018年4月7日
第四篇: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巩固脱贫成果十分不易。由于大量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不足,虽然经过扶持可能脱贫,但是多数贫困对象抗病抗灾的能力都十分弱,稍遇天灾人祸就会立即返贫,因此,巩固扶贫成果十分不易。
2、农村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薄弱。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基础依然薄弱,贫困乡村贫困对象行的路、喝的水、用的电、用的通讯信号、看病就医、上学读书、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条件与城市的差距仍然较大。尤其是贫困对象发展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发展的起点仍然较低。
3、贫困对象发展“三缺”(资金、技术、劳力)现象普遍。通过对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发现,绝大多数贫困农户发展都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的问题。金融扶贫可以解决贫困户发展缺资金的问题,但是缺劳力、缺技术的问题确实一个很难马上解决的问题。
4、农民外出农村空壳导致发展难。发展为了人、发展需要人。扶贫开发为了贫困人口,但是扶贫开发同样需要依靠贫困人口。目前由于很多农民感到仅仅靠土地已经难以维持生存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靠外出务工维持生存,从而导致大量的劳力资源外流。农村留下来的人口大多数都是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这部分人的共性就是劳动能力不足,靠这部分人在农村发展产业难度太大。产业发展不起来,扶贫开发就难以持续。因此,这种劳力大量外出造成的空壳是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现实难题,如何留住这些外出的农民就地发展创业是扶贫开发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精准扶贫的几点对策
精准扶贫是指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实施精准扶贫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几个环节工作。
(一)精准识别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
底数是基础。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把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出来,并逐村逐户建档立卡。只有准确地确定贫困村、贫困人口,才可能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进而提高扶贫效果。最为重要的就是做到五清:即“底数清”,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问题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对策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责任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任务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一对一”帮扶及“双节双促”情况、精准扶贫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这样为建立“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的措施提供准确的数据档案。年终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
(二)精准措施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
实施精准扶贫,关键在于突出扶持重点,改“大水漫灌”为“滴灌”,提高扶持效果。对精准扶贫户,逐个分析致贫原因,号准“脉”、找准“症结”,选好“药方”,提高精准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我们按照精准扶贫计划的实施方案,计划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档立卡,建立精准扶贫对象数据库。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档台账管理,有村情档案、有问题台账、有需求清单、有村级规划、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等。二是整合资源,突出产业发展,实施生态建设。三是劳务创收扶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施策,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创收。
(三)精准管理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保障。精准管理就是要突出精准扶贫主体的作用,建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以村“两委”班子为主体,乡镇包村领导、住村工作组参与的监督机构。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村“两委”班子要有“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住村工作组要树立“授人以渔”的帮扶理念,帮扶要有针对性,帮扶措施要与帮扶对象发展需求和发展能力相适应,要能促进贫困群众长远发展,要能发挥帮扶效果,要能真正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是各级帮扶单位要有相应的干部住村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尤其是干部下乡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增收管理办法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第五篇:扶贫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
扶贫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
近日,《瞭望》刊文《有涉农项目68%资金被盘剥,遭六层拔毛!如何封堵?》,其中提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朱朝项目,从招投标一直到项目验收,经过六层“拔毛”,项目资金落地仅三成,拔毛率竟高达68%,项目完成度不足23%。省、州、县多个层级的干部涉案其中。此案中,作为惠民资金的项目资金成为了少数人眼中的“唐僧肉”,被层层截留、“拔毛”,最终“瘦”了国家,“苦”了百姓,却“肥”了贪官。与“老虎”相比,人民群众更厌恶的是与他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苍蝇”,基层腐败更容易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扶贫资金点多面广、对象分散,资金监管难度大,容易发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同时基层的人情扶贫、关系扶贫、数据扶贫、表格扶贫等问题也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一、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1、是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部分基层干部向上积极申请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村级公路建设、农村水电建设等农村建设项目,对下则欺瞒群众,利用基层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少、不熟悉政策的条件,暗箱操作,坐地生财。勾结老板虚报工程项目或报大工程结算价等手段套取、挪用大量扶贫资金。面上手续齐全、到户到人,面下张冠李戴、大有文章。不少村委会干部变相买卖扶贫指标,索取、收受困难户好处费,更有甚者堂而皇之将建房补助款等扶贫资金直接放入自己腰包。
二是盘剥克扣,雁过拔毛。一些镇、村干部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截留私分。有的乡镇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收取“好处费”、搞截留私分。
三是擅权乱权,优亲厚友。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是脱贫开发的重要举措,一些地方在发放低保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经手申办的职务便利,优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朋友,明显不符合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给亲戚朋友,大搞 “关系保”,搞“利益集团”,骗保、骗取补助金或其他优惠待遇的手段花样百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却视而不见,极大地损害了群众利益。
二、涉农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1、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在涉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监管单位对涉农资金的监督不到位,投标方为了中标,竞相争取贿赂涉农部门分管领导的现象很常见。原因一是内部监督有名无实。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资金使用、项目开支和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政务村务更新不及时、公示事项不全面等问题,使得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从而让涉案人员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二是上级监督不到位。扶贫开发涉及领域宽,涵盖资金、资产、资源等各个方面;涉及主体广,遍及多个行政机关和权力岗位,上级各部门没有实现动态监管,对涉农资金运行的具体情况缺乏有效监督,给权力滥用留下了较大空间。三是外部监督没有深入。纪检、审计等部门没有实现对相关单位涉农资金的日常监管,因人手短缺,只是进行选择性的间断监督,对涉农资金的监督不全面、不完善,没有很好地把监督职责常态化。
2、制度尚未健全,机制出现弊端。村干部的权利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为其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由于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扶贫领域参与部门较多,财政专项资金审批、下拨、流转、使用缺乏细化性规则,管理上很容易出现职能交叉、彼此推诿的现象,导致真正的监管工作没有落到实处。职能部门普遍重下拨、轻监管,资金使用是否确有其事,分配对象是否确有其人,资金、物资是否如数到人到户等都缺乏后续跟踪管理。加之村级组织管理涣散,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滞后,村民监督难以落实。
3、法纪意识谈薄,道德底线缺失。乡村干部作为直接接触群众的党政“代言人”,是决定政策实施成效与否的关键,但有的乡村干部缺乏法治意识,纪律松弛,对上级的要求不以为然,排斥按政策办事。涉农违纪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危房改造、种植业专项资金和农田设施配套等方面,侵害对象广泛,数额不多但涉及到的人数多,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人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个人私欲膨胀,妄图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收为自己的“囊中物”,无视群众困苦,道德底线缺失。
三、解决扶贫领域存在违纪问题的对策
1、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加强廉政思想教育。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定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和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提升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法治意识,切实从根本上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意识。二是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频发的状况,需要对村干部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加强自我约束,成为一身正气、坦荡干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群众“父母官”,带领群众一起脱贫致富,让群众真心“点赞”,与群众建立水鱼之情,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2、围绕扶贫资金重点,强化各项监督检查。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脱贫成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公告公示制度,通过张榜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积极推进账目公开等机制,账目开支明细、政策通知公示必须进村进组,不能“一贴了之”、无人问津,防止人为故意走形式。建立健全“三级联查联管”的精准扶贫运行机制。县市区纪委组建扶贫工作专项检查小组,乡镇成立专门扶贫工作监管机构,组成贫困村扶贫工作监督小组,在扶贫资金下达前后等重点时段不打招呼开展突击检查,结合日常督促、重点抽查、检查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的有效监管,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3、着力刚性约束制度,规范涉农线索处置。建立审计、财政、信访、扶贫等职能部门发现问题线索的抄报机制。充分运用现有的信访举报平台、“四风”问题随手拍等新兴技术手段,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把握线索收集这个关键。重点选取一批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集中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督办交办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将相关信访举报作为交办重点。在人员上,重点交办反映乡、村两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在问题上,重点交办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违反专项使用资金规定等问题。对调查进展缓慢、查办力度不够、处理不到位的扶贫领域案件,由县纪委直查快办或实行挂牌督办。对一些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真正起到“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