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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简报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11-737327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8 07:17: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简报

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简报

第19期(总第19期)

东莞市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18日 目录

市食安办迅速开展三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 质监部门检查全市乳制品、含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 工商部门全面清查问题奶粉

卫生部门加强问题奶粉的卫生监督工作 各镇街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问题奶粉地毯式清查

市食安办迅速开展三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 9月12日下午3点,市食安办收到省食安办《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清查“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紧急通知》,市食安办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立即发出紧急通知(东食委办函„2008‟38号),要求各镇街和相关监管职能部门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迅速全面清查市场流通环节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二是认真做好报告和救治工作;三是及时发布消费预警信息,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同时在市食品药监局部门网站上发布预警提 示,请广大消费者停止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已食用该奶粉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市委宣传部、东莞日报和东莞电视台联系发布预警提示。市食安办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的做法得到了省食安办的肯定。

自9月13日开始,市食安办根据省卫生厅、省食品药监局《转发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卫明电„2008‟71号)要求,严密关注事件处置进展,每天收集汇总各镇街、各部门的处置工作情况,上报省食安办。

9月18日,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要求,市食安办立即组织成立我市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牵头组织工作,并由市食品药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并迅速筹备我市三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会议。

质监部门检查全市乳制品、含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 市质监局按照《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乳制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质监食函„2008‟422号)、《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立即开展液态奶中三聚氰胺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质监食函„2008‟426号)要求, 组织开展全市奶粉等乳制品、含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抽检东莞市石排台味乳品饮料厂我市唯一的1家乳制品生产企业,东莞石龙津威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仙津保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含乳饮料生产企业共7批次原料乳粉或液态原料乳,1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乳制品和3批次 含乳饮料,并按省质监局的要求立即送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目前已出结果的4批次乳制品和1批次含乳饮料中,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工商部门全面清查问题奶粉

今年3月起,市工商局已在我市商场、超市、批发部全面推广应用“信誉通” 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对食品的安全信息、进货信息以及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一一备案。目前,该系统已经覆盖全市839间商场、超市、批发部及食杂店,记录的食品备案信息近82万条。工商部门充分发挥“信誉通”的追溯功能,从已备案的食品数据库中,迅速查明问题食品来源、锁定去向,为有的放矢地开展检查行动,快速准确地追踪查处问题食品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12日至18日,全市工商系统对各大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经营店铺进行全面清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95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937户次,下架奶粉15921.037公斤,其中农村下架奶粉78公斤;受理消费者有关奶粉的咨询、申诉和举报813件,帮助消费者退换奶粉107.4公斤。

卫生部门加强问题奶粉的卫生监督工作

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奶粉卫生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卫明电„2008‟79号),加强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和国务院发布的22家企业69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卫生监督工作,截至9月18日,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880人次,检查医疗保健机构151间,托幼机构407间,餐饮单位788间,婴幼儿奶粉销售单位1107间,封存三鹿牌奶粉1430公斤。未发现医疗保健机构、托幼机构、餐饮单位销售或使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截至9月18日12时,经市级专家组确诊,我市共有34例三鹿奶粉喂养史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

各镇街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问题奶粉地毯式清查 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全面清查“三鹿”牌婴儿幼儿配方奶粉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街迅速组织经贸、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问题奶粉地毯式清查。一方面,依托“信誉通”系统备案数据,准确迅速地追踪商场、超市、批发部等的问题奶粉;另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婴幼儿用品专营店、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外来工聚居区的小型商场、个体门店、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据不完全统计,9月12日-18日,各镇街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车次,检查经营户958家,共封存问题奶粉7700余包(罐)。各镇街还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进行广泛宣传,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奶粉。

报:市几套班子领导。

送:市委、市府正、副秘书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委、市府督查室,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社,东莞阳光网。

发: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行业协会,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市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

东莞市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印300份)

第二篇:议案办理

xxx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

关于议案、意见、建议审议办理的规定

(草案)

(一)、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参加会议人员,可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意见、建议,由议案审查小组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提交大会表决。

(二)、人民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三)、议案必须在会议决定的议案截止时间提出,提案单位和提案人应提供有关资料并做出说明。

(四)、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构不成议案的、由主席团决定作为意见、建议处理。

(五)、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意见”时、请用大会印发的专用纸,写明所需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该问题的理由,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三篇: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011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汇报

仪征市水务局

(2011年6月16日)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议案3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累计13件,转走人大代表建议004号1件,其中:协办件3件。

二、形象进度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会以后,我局及时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召开会议,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提出工作时间任务要求,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承办任务的有关科室限期拿出答复意见,并与代表、委员见面,见面率达100%。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分类办理情况

1、关于办理人大两件督办件的情况。

(1)人大主任刘本义督办的市人大代表曹素琴、倪桂岚、李春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实施碧水工程”的建议(建议第30号)办理情况:2010年10月起,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全市农村河塘淤塞严重、水质较差、环境脏乱等问题,从有限的财力中拨出2亿元资金,对全市现有628条县乡河道(县级河道17条,乡、村河道611条,长1400公里,土方2300万方)、近万口塘(土方4500万方)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并对75座水库进行了全面清杂,至今年3月底,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你乡境内涉及河道29条82.76公里,塘753口,清淤土方692万方,清杂水库16座,市财政补助476.7万元。

2005年以来,我市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入资金2.1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8500万元,对全市47座在编中小型水库进行了全面除险加固。你乡境内的月塘、补锅周、江洼、小洼、戴洼等5座水库也在此次除险加固范围之内,共投入资金38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1800万元,目前该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结合工程实施,我们在对这5座水库开展清除杂树、清除违章建筑以及水面杂物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进行了局部清淤和绿化,不仅增加了水库蓄水灌溉和防洪保安能力,而且有效改善水面和库区周边生态环境。

同时,我们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认真做好编外水库项目规划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将积极组织实施。

(2)人大副主任纪明督办的王长明代表提出的新城境内仪扬河、龙河堤岸病涵闸维修议案(议案第20号)办理情况:仪扬河、胥浦河、龙河等骨干河道承担着我市防洪排涝、灌溉引水等重要任务,长期以来,仪扬河河道两岸受船行波影响,青坎塌方危及堤身安全,沿线建筑物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胥浦河、龙河等河道行洪断面不足,堤身单薄、沿线建筑物老化失修。每年汛期防汛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直以来,市乡两级人大代表都强烈要求综合整治仪扬河、胥浦河、龙河等骨干河道,但受到工程资金投入较大等因素的影响,河道都未得到彻底有效地治理。

从2005年开始,我局每年均安排资金对仪扬河、龙河等骨干河道沿线涵闸进行应急加固,且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后均向扬州市防指作专题报告,以期得到上级重视。今年,中央、省、扬州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号文件相继出台,我们顺应形势,又将仪扬河、龙河、胥浦河等骨干河道整治方案继续报送省市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争取早日纳入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逐年分段整治。目前,仪扬河泗源沟整治一期工程已批复,汛后组织实施,先期整治泗源沟

节制闸向上4公里,除险加固沿线13座建筑物,计划投入2300多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1200万元,地方配套近1100万元。近期,省厅已下达我市胥浦河等其他骨干河道上报项目初步设计时间表,要求“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河道规划任务。

2、其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1)枣林湾管委会人大代表李存平等提出的关于宁通公路北建设分洪河道议案(议案第21号):为解除丘陵洪水对仪化和三八地区的威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在《仪征城市防洪规划》中对仪化的防洪做了工程安排,并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仪征市仪化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仪化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整治三八沿山河和冲心沟,在宁通公路北侧新开一条撇洪河,使山洪归槽,直排至胥浦河,提高仪化和三八地区的防洪标准。由于多方原因,该工程暂未能实施。按照目前国家土地严控政策,开挖新河需占地124亩,有难度,但可以采取租赁方式解决,或向枣林湾模式,河改为沟变小,力争在宁通公路北侧开挖一条分洪通道。

(2)谢集乡人大代表吴春荣提出的关于请求市政府减免农民工程水费一事的建议(建议第13号)答复:我市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4号)、苏价工„2000‟142号以及《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苏水经„2007‟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的。我局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主要用于现行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和更新改造。征收标准是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公告》执行的,标准为圩区7元/亩,山区6元/亩,低于里下河地区的标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争取获得减免。

(3)人大代表姚春英提出的关于关闭自备水源井不能一刀切的建议(建议第6号)答复:过度开采地下水会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如

继续开采则导致地下水枯竭,可能引发地面下陷的自然危害。为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恢复水生态环境,彻底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实现水资源优化配臵和可持续利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6号)、《扬州市区域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扬政办发„2005‟39号)、仪政办发„2010‟60号以及《仪征市政府区域供水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区域供水实际,市政府决定分两年逐步关停全市自备水源井,即到2011年底前,关闭全市公共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所有自备水源井。同时,为有效应对突发供水事故,提高供水保障率,我们对103口井中的26口采取只关不封的办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4)新集镇人大代表孙兴山等提出的关于修建病涵病闸议案(议案第19号)答复:我们承诺等工程建设必须按基建程序上报方案,两座闸需投资6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水务局给予三分之一补助。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关于城区水环境整治3项提案(提案110047号、110052号、110061号)的答复: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创模创卫创生”的要求,大力开展城市水环境整治行动,先后开工实施真州沿山河、胥浦沿山河、红叶排水沟等综合整治工程,有效改善了我市水环境。针对委员提出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城区河道以及部分排水沟水质污染比较严重。主要原因:一方面建设年代久远,建设之初并未考虑雨污水的分流排放,缺乏相应的排水设施,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大量流入城区河道以及排水沟;另一方面,日常管理维护措施不到位,没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清理,导致水质状况日益严重。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仪征市城区清污分流规划》要求,对城区河道以及排水沟进行整治,采取两岸护砌、铺设截污管道、种植绿化等工程措施,杜绝污水进入,美化环境,彻底改变各位委员提出的排水沟“脏”“乱”“差”现象。同时,我局还将与城管部门联系,落实相关管护,保障排沟两岸干净整洁。

关于进一步绿化美化胥浦河建议(提案110074号)的答复:去年,我局依照《防洪法》、《防洪标准》等要求,对胥浦河一级河进行了综合整治。在治理过程中,我们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不仅注重河道疏浚,提高行洪安全,而且也注重河岸生态恢复和周边环境美化。目前,该河道落实长效管护人员,每天进行水面杂物以及杂物及水生植物清理,确保整条河道环境整洁。

今年,我局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这离代表委员、各位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靠实的举措,扎实工作,推动水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

第四篇:食品安全工作简报

陆 川 县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简 报 第 1期

陆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印 2012年 3月 30日 本期导读

● 陆 川 县 委 副 书 记、县 人 民 政 府 县 长 陈 杰 检 查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2●陆川县食安委组织 开展 2012年元旦春节食 品安全监督检 查工 作„„„„„„„„„„„„„„„„„„„„„„„„„„„ 2●陆川县开展 2012年春季期学校食堂及小卖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 „„„ 4●陆川县深入开展打击 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 5● 陆 川 县 开 展 加 工 鲜 湿 米 粉 专 项 检 查 行 动„„„„„„„„„„„„„„„„„„„„„„„„„„„ 6●陆川县召开 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 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行动启动仪式 „„„„„„„„„„„„„„ 7●陆川县组织开展“ 3·15”宣传活动 „„„„„„„„„„„„ 7

陆川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杰 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2012年春节临近,为了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1月 18日上午,陆川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杰,率领县政府办、公 安、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该县春节食品安全进 行检查。该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世强、县人 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陈立安陪同检查。

陈杰县长一行首先来到家家福超市和九洲市场。“ 这肉多少钱一 斤 ”“ 蔬菜到哪里进货 ”“ 经过了哪些检测环节 ”。每到一处,陈杰县长都 仔细询问农产品价格、销售以及食品安全检测情况,检查市场在春节 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陈杰县长指出,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以 节日热销和生活必需食品为重点品种,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畜禽屠宰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全力保障春 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要确保春节期间各类产品的市场供应,进一步 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

陆川县食安委组织开展

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

领导,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 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众饮食 安全。我县食安委于 2011年 12月 30日至 2012年 1月 20日组织了各 乡镇政府、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本职能监管单位开展了食品 安全执法专项检查。

各乡镇政府组织了各职能部门重点检查了本辖内果蔬、肉及肉制 品、奶及奶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豆制品、大米、饮料、酒类、散 装食品、湿米粉、传统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学校及周 边地区小商店、小食品摊点、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不允许 “三 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 和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对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及操作规程进行重点督查。

县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我县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规 范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使他们更进一步掌握食 品安全的有关知识。

县工商局重点围绕元旦这一重要节假日的消费特点,利用食品快 速检测箱抽检副食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完善食品流通 可溯源制度,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销 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 为。规范节前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县农业局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开展优质农资下乡活

动,对全县蔬菜生产基地、农贸批发市场和超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严防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上市销售。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利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对养殖场的生猪抽检尿样 进行违禁药物的检测,对县城区各畜禽产品经营市场、3家超市、全 县 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开展了检查。

县经贸局积极组织开展了肉食市场和酒类流通市场的食品安全整 治工作,确保了我县的肉食安全和酒类安全,同时,也保障了肉食市 场和酒类市场的稳定供应,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详和快乐的节日。通过节前检查了解,县城节前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 在着一些问题:

1、部分饮食店食品采购制度和验收制度不健全不遵守 入室经营规定,继续在室外经营。

2、散装食品采购未索证,摆放不够 规范,离地面不足 10公分。

3、过期食品没有及时清理。

4、食品与非 食品同架存放摆卖。

5、部分经营摊点经营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上岗, 个别经营摊点人员不穿工作服经营。

6、部分摊点环境卫生差, 未安装 防蝇、防尘设施。

7、部分门店超范围经营,个别门店甚至无证经营, 等等。

针对检查情况,县食安委将加强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后续复查 工作,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户坚决取缔;继续抓好规范经营,严 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陆川县开展 2012年春季期学校食堂 及小卖部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保障学校学生的饮食安全。从 2月 20日至 25日, 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县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组成三个检 查组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及小卖部安全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学校建立健全 并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报 告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情况;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 可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健康体格检查和掌握卫生安 全知识情况;学校食堂经营场所卫生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做到索证索 票、进货查验、餐具消毒和食品留样工作等。在检查中,大部分学校、幼儿园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落实,但还有少部分不按规定进行做 到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 该县食品安全检查组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完成时限,督促学 校食堂及时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其主管部门在全县进行通 报。通过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加强自身管理,认真开展自 查自纠的同时,该县 将增加学校食堂食品监管频次,全面落实各项卫 生要求,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陆川县深入开展打击

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玉林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县委、政府的要求,由食安办、屠宰办牵头,会同经贸、公安、水产、质监、药监等部门认真开展集 中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3 月份以来我县开展集中打击私屠滥宰行动。对生产、流通、餐 饮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屠宰场(点)、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 对流通、餐饮监管,共检查屠宰场(点)16 个、肉畜产品加工企业 3 家、生产经营主体 28 个、餐饮服务单位 82 家,所有职能部门严格把关,查证验物,确保了肉产品质量安全。对病死动物坚决做到 “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买卖,不准转运。”确保了肉产品质量安全。陆川县开展加工鲜湿米粉专项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鲜湿米粉生产加工经营行为,确保米粉质量 安全,3 月 7 日下午,陆川县食安委组织食品药品监督局、质监、工 商、教育等单位组成检查组深入县城区开展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鲜湿米 粉专项联合检查行动。在检查中,检查组对加工厂的卫生条件、原辅材料、加工过程等情 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发现,所检查的湿米粉加工厂都没有任何证 件,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及包装均未能达到相关要求。检查组立即要 求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湿米粉厂停产。此次行动共查处取缔 2 家无证 无照生产加工鲜湿米粉作坊,有力打击了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并销售鲜 湿米粉的违法行为。6 陆川县召开 2012 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 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 大整改行动启动仪式 3 月 15 日县政府召开 2012 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安办全 体人员、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乡镇食品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总 结去年工

作部署今年工作,对去年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会上县 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罗世强,县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 长钟耀武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取得成绩同时,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努力 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 全工作落到实处。3 月 15 日上午 11 时陆川县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今年 8 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行动,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罗世强宣布整改行动正式启动,县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钟耀武作了具体布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 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好专项行动。一定要理清 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 并重,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陆川县组织开展“3·15”宣传活动 7 3 月 15 日上午 9 点,县消委会会同“3·15”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在县政府门口市政广场开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县人 大常委会主任、县消委会名誉会长陈前驱发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 益保护电视讲话。活动设立服务咨询和 12315 申诉举报台,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开 展检测,悬挂“消费与悬挂“消费与安全”主题宣传横幅及设置展板,现 场受理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通过现场解答,提高了群众分清假冒伪劣产 品的能力,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明白消费。3 月 15 日当天,共接待 消费者咨询 50 多人次,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 5 起,均已全部解决。活动发送宣传资料 1 万多份,全县的消委分会和 12315 维权联络站也 同时启动了宣传活动,各联络站人员走街串巷,围绕“消费与安全”这一 年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促使全社会深刻理解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同时,还充分宣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五个更加”的工作目标以及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 者权益、全力服务科学发展的新措施新成效。8 9

第五篇:提议案办理工作总结

县XX届人大X次会议和政协县X届X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从加快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集中反映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实践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局承担了XX份人大代表建议和XX份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经

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以百分之百的面商率和百分之百的代表、委员满意率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解决了问题、求得了支持、取得了谅解,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

一、基本作法和办理结果

我局接到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后,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于X月XX日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对提(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会议上确定了提(议)案办理的思路、方法和目标。思路是:以办理提(议)案为契机,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上下连动,重在实效。方法是: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目标是:力争达到百分之百的面商率和百分之百的代表、委员满意率。

局长办公会议后,提(议)案办理工作被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位副局长分头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一起逐项查找资料、收集情况、分析研究,针对每一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所涉及的事项,都有了充分的情况了解。X月XX日,为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质量的完成好提(议)案办理工作,我局专门召开了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局务会议,会上听取了提(议)案事项的调查落实情况,对提(议)案面商及答复的相关细节作了安排。决定采取集中面商与个别面商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及同类问题的提(议)案及问题较为集中的,采取“请上来”的办法,邀请代表和委员到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参加面商;对重点提(议)案请求县人大、政协的领导参加面商;一般、个别的提(议)案直接找代表面商;对居住较远的少数代表、委员,请乡镇所联系,双方走到一起面商。关于提(议)案的书面答复,为保证答复质量,做到统一规范,决定由局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的文件格式制发。

根据会议的安排,提(议)案面商和答复工作全面铺开,至X月XX日,面商工作结束,共计面商XX次,面商提(议)案XX份,见面代表、委员XX人,面商记录表签字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制作答复文件XX份(其中:A件XX份,B件XX份,C件XX份,D件XX份),至此,办理工作进入扫尾阶段。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通过提(议)案办理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主要有几方面:一是要提高认识,要把提(议)案办理工作上升到“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要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紧密结合起来,要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结合起来,真正把提(议)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的大事来抓紧、抓好、抓落实;二是要把提(议)案办理工作贯穿于日常业务工作中,以日常业务工作保障提(议)案的办理的质量,以提(议)案办理促进日常业务工作;三是要上下齐心、协调配合、形成连动,就我局来说,提(议)案办理涉及内部各个部门,有很多问题甚至涉及其他单位和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充分协调,形成一致,共同努力解决问题才能使代表、委员满意;四是要吸取其他地方、其他部门在提(议)案办理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通过网络等媒体博采众长。这些经验和做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当然,我们也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一是由于我县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可用财力小,导致部份提(议)案涉及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二是由于今年各项工作较为紧张繁忙,提(议)案办理工作在完成的时间上较为靠后;三是因代表、委员涉及较多,部份提(议)案在面商时只见面到领衔人,面商的广度还不够。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最大努力使代表、委员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

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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