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调换门面房屋协议书
调换房屋、门面协议书
甲方:汪会容,女,52岁,住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城南街23号。
汪会琼,女,54岁,住云南省永仁县民政局家属楼(甲
方二人是姐妹关系)。
乙方:郭荣,女,53岁,住攀枝花市仁和区信用联社家属楼。
黄绍海,男,55岁,住攀枝花市仁和区信用联社家属
楼(乙方二人是夫妻关系)。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法、物权法、民法通则的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三日,乙方购买了位于仁和区仁和镇第一农贸市场老环街肆拾号肖建军的住房壹套、门面壹个,住房、门面房款共计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二00二年四月,乙方帮助甲方购买了仁和区食品公司工人胥明的门面壹个,房款和办证费共计81800元(大写:捌万壹仟捌佰元)整。在办理该门面房产证和土地使用
证时,本应将门面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办为甲方,但在办证时,将该门面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办给了乙方。
三、为了方便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反复充分协商一致,乙方购买肖建军的住房壹套、门面壹个,产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购买胥明的门面壹个,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调换房后,甲方看在乙方郭荣生病的情况下,甲方自愿补助给乙方人民币壹万元。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生效后,以前的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一律作废。甲、乙双方以前相互收取的房租费不在计算,也不在计较,以本协议为准。
六、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反悔,如任何一方反悔,视为违约,并处以违约金叁拾万元整,支付给守约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按手印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富顺县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编号: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实施建设工程,经县城镇房
屋拆迁行政管理办公室以房拆许宇[]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需拆迁属乙方所有权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入《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甲方以产权调换方式对乙方实行拆迁安置补偿。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被拆除房屋坐落于县(镇)街号附号(楼),建筑
面积m2,房屋建筑结构为结构,房屋性质为。根据房屋评估结果,该房屋的评估价格为元/m2,合计为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二、甲方以县(镇)建筑面积m2,房屋建筑结构为结构,房屋性质为安置乙方(附该小区规划图和该栋平面图)。安置住房房屋的成本价为元/m2,市场价为元/m2。乙方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以元/m2结算,金额为元;乙方原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标准房屋建筑面积相差的部分以成本价元/m2(暂定)结算,金额为元;乙方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标准房屋建筑面积以外的部分以市场价元/m2结算,金额为元。
三、其它补偿、补助:
1、甲方应支付乙方附属物补偿费元;(附表附后)
2、搬迁补助费元;
3、搬迁误工补助费元;
4、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元。
5、临时过渡安置费:实行过渡安置的过渡期为月。乙方自行过渡的,过渡期间
由甲方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元/月,营业用房和其他非住宅元/月。乙方从签订协议后起甲方暂发半年过渡费,其余部份待交房时,甲方与乙方结清。超过过渡期,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工年以下的,按月增加工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工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以上5项合计:元。
四、以上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品迭后,方应支付方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在偿还房屋前一次付
清。若乙方应付以上款项在签订本协议七日之内搬迁腾空交房屋钥匙的,甲方优惠乙方元。
五、其它约定事项:
1、过渡安置费和营业房面积的补差结算费,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前.按实际过渡期限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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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结算补差。
2、乙方原有水、电、气、闭路、电话等用户的,由甲方该返安房使用量进行安装,因安装、立户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承担该费用。
3、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税费,在无论返还的原面积和超出的差额面积均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承担该费用。
4、甲方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付50%的补差款项后,甲方交房交钥匙给乙方使用,余款等甲方将水、电、气、闭路、电话、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证件交给乙方时,乙方便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搬迁腾房时损毁房屋或拆除已由甲方补偿的附属物,乙方应负责赔偿。
2、因甲方责任未按时付给乙方上述被拆迁房屋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3、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事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及履约中发生争议又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
①向县城镇房屋拆迁行政管理办公室申请裁决。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由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送拆迁主管部门二份。
附件:
1、附属物补偿清单份,共页。
2、3、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曰
城镇房屋拆迁行政管理办公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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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____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
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了拆许字第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为________,房屋用途为 ________,建筑结构为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附属物包括: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_________号,地籍:_________号。
第三条 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停产停业的直接经济损失补偿
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补偿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产权调换房屋
1.甲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现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甲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期房,坐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地上 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协议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篇: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X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NO:(202_)号
拆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产权共有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产权共有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产权共有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产权共有人:地址: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国用202_()号
联系电话:
根据号文件精神,由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对政协小区土地进行储备,经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通建拆许字〔〕第号《拆迁许可证》许可,甲方对该片区土地上的房屋、附属物实施拆迁。经实地调查,现需拆除乙方在该片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甲、乙双方根据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务必严格履行以下条款:
一、拆迁面积及补偿费
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甲方需拆迁乙方房屋,混合结构平方米,砖木结构平方米,其它结构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
房平方米,临街门市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经双方协商其房地产价值为元。附属设施及特殊装修项,计元。本条合计金额元。乙方被拆除房屋住宅防盗门,甲方安置房屋负责配齐防盗门,互不找差价。甲方对乙方的附属设施、装修及其它不动产等已作补偿的,乙方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
二、临时安置过渡方式、期限及费用
旧房拆除后,乙方自找房源临时过渡,过渡期限为18个月,从乙方腾空房屋交出钥匙之日(即以双方签字的移交清单时间)计算。甲方按《通江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如下费用:
1、甲方付给乙方住房18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元。
2、营业门市、生产场地、生产用房元。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甲方提前交新房,上述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实际时间计算,并按同等标准扣减,超出过渡期限交新房,按《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搬家费
本条合计应付乙方费用元。
以上各条甲方共计应付乙方元或在协议号已作结算。
三、安置地点、安置面积及费用结算
乙方根据需要在规划的“政协小区电梯公寓”选择产权调换住房安置在第一幢楼号和二幢单元号(详见户型图)套,总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门市安置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小区临道路面计算门市的建筑面积(以上建筑面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测绘机构的测绘报告的确定面积办理结算)。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搬迁的,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费用结算:
1、安置乙方新住宅面积元。
2、安置乙方营业门市(临路)元。
3、安置乙方非住宅房屋面积元。本条用于安置乙方的住宅,乙方共计应付甲方房屋价差元。
4、以上各条甲、乙双方总价值品迭后,乙方应向甲方补差为
甲方应付乙方的安置过渡费、安置补助费、搬家费、附属物补助费,在乙方腾空房屋交出钥匙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应补安置房差价款一万元以上的,在安置房封顶时支付甲方房屋差价款的70%以上,余款在安置房交钥匙时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履行此付款方式,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安置,甲方有权将安置房对外出售或自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安置房装修标准
1、室内楼地面为水泥地面。
2、墙面、外墙按小区总体规划墙面,内墙为仿瓷涂料。
3、铝合金窗。
4、室内为夹板门,进户门为双层防盗门。
5、水电分表到户,室内为铝心明线,每室一灯、一插座、一开关,客厅、餐厅两个插座,各一盏日光灯,水通到厨房、卫生间,同时配普通水龙头1—2个。
6、甲方按被拆迁户水、电、闭路原有户名在安置房完善上户手续。
7、乙方的拆迁时,对在搬迁交钥匙前乙方所发生的水、电、电话、闭路电视、天然气等费用,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负责解缴,并报停。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五、甲方用于安置乙方的房屋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乙方付清补差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安置房钥匙,其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腾空后的房屋及宅基地产权归甲方所有、处置。乙方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利证书或房屋买卖契约等证件,在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全部交付甲方,并由有关部门注销。该房屋的第三方债权债务(银行贷款)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具实提供相关房屋产权资料所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新安
置房《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产权证》在甲方交付乙方房屋使用后六个月内,由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乙方应予配合。其超面积的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由此面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据实赔偿。
七、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 10 天内搬出该房并交钥匙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到现场交验,并签注移交清单。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甲方叁份(其中
拆迁主管部门一份),乙方一份,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按本协议内容被拆迁人与该宗地竞得者签订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产权人:
乙方产权共有人:
经办人:
签约地点:小区项目部办公室签约时间:202_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
武昌区产国有土地上宅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
(私有房屋)
编号:
征收人:武昌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被征收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武昌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青政【】号),甲方依法在征收范围内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按照《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甲乙双方就房屋征收补偿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被征收房屋座落在武昌区,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用途,建筑面积m2。其中用于经营按政策应给予经营补助的有m2;未登记建筑面积m2,经认定为。
二、经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乙方被征收房屋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三、乙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安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交房期预计为。
四、甲方给予乙方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补助m2,建筑面积补助部分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五、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m2,建筑面积补助m2,乙方申请扩大建筑面积 m2。乙方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合计m
2。
六、乙方申请扩大的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部分,即超出乙方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补助部分的,分段结算房屋价格:(1)5以内(含)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均价人民币元/m2结算;(2)5m2-10m2(含)按人民币元/m2;(3)10m2以上按人民币元/m2。
七、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补偿、补助及奖励等款项如下 1房屋搬迁补偿费:元。
2临时安置补偿费(过渡费):元。3搬迁奖励:元。
4、房屋附属设施补偿:
装修补偿元、电话移机费元、有线电视复装费元、电表迁移费元、水表迁移费元、宽带补偿元、空调移机费元、管道燃气拆装补偿元、热水器拆装补偿元。小计:元。
5、未登记建筑补偿(或奖励):元。
6、住宅改经营的补助:元。
7、困难补助:元。
8、小户型补助:元。
9、其他:
以上1-9项总计人民币元(大写:)。
八、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经相关审计部门审核,乙方被征收房屋总补偿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于审计部门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以下的费用:
1、房屋搬迁补偿费:元;
2、过渡期限内临时安置补偿费:元;
3、搬迁奖励:元。以上1-3项总计应支付:元(大写:元)。
乙方同意将总补偿款中被征收房屋价值人民币元及建筑面积补助价值人民币元,由甲方冲抵其产权调换房屋(被征收房屋证载面积及建筑面积补助)建筑面积m2的购房款。其余补偿款人民币元(大写)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结算差价,多退少补。
九、搬迁期限及要求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相关证照资料一并交付给甲方,并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搬迁腾空完毕,搬迁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并完好地交付给甲方。
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乙方选择自行过渡,过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月,逾期临时安置补偿费(过渡费)由甲方按元/m2·月标准支付。
十一、其它约定1、2
十二、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本条第项规定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自乙方签字按手印,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