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小学治理乱收费管理制度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12-77706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31 10:54: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小学治理乱收费管理制度

小学治理乱收费管理制度

教育收费是关系教育发展、改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的热点。为加强收费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治理乱收费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制,学校校长和总务出、各班班级签定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2、按照上级收费指示精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收费。

3、建立健全治理乱收费各项规章制度,设置收费公示栏,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清退情况。

4、收费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统一由财会人员收取,统一由财政部门专户管理。

5、收费实行专户管理、专项使用,代收费用每期定时结算,多退少补。

6、收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要求,保证学校收费工作无违纪,无乱收费现象。

第二篇:小学治理乱收费报告

**小学治理乱收费

自查自纠报告

我校根据上级有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现就治理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调查学生,走访教室,严查乱收费行为。

二、学校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规范代收费现象。本学期学校

代收费现象有以下二项:

(一)代收作业本费。学校严格按标准收费,一、二年级每生每学期0.00元,三至六年级每生每学期00.00元,并及时结算,做到多退少不补。

(二)代收学生装费。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学期为学

生配发春秋学生装一套。每套00元,学校配发学生装原则

为不摊派,不强制,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

三、学校根据“一科一辅”的原则,向学生推荐教辅一套。在教辅

征订前发放告家长的一封信,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由选择,自愿征订。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

四、经查,我校无乱发教辅资料的现象,也无乱办辅导班补习班的现象,不存在有偿家教等乱收费行为。

五、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了治理乱收费责任书,责任到人,层层落

实,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小学

0000.00.00

第三篇:小学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

小学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

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为确保重点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取得广大群众满意的成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化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制度。

2.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禁止和纠正各处室、班级、个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3、严禁扩大范围,改变收费对象,增加收费频次。

4.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和依据公之于众,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学校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5.坚决制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

6.学校的收费收入要按规定及时缴纳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措施和方法。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巩固落实已有的各项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治理乱收费文件精神,共同完成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任务。

2.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完善收费公示、审计、督导、校务公开和举报制度,建立起收费政策体系的监督制约体系,保证教育收费规范化,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加强重点部位乱收费预防,并对不规范的行为予以坚决治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督促。

4、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心以及治理乱收费的工作目标、措施和效果。

第四篇:治理乱收费

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费问题概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下简称中南大)在2006年就曾因为违规收取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学费问题被南方周末曝光。在2011年夏,中南继续因为违背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通知要求,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问题而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一事件从时间上看,大致经历如下阶段:

一、“公费-自费”阶段(2009年以前)2009级(含)研究生以前,中南实行“公费-自费”制度,按照入学成绩评定,一定三年,并按照最低标准(公费每月180元,发12个月;自费每月200元,发10个月,这在全国同类高校中都是较低的数额)给每位研究生发放生活补助。同时学校也在酝酿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09年即有非正式的征求意见稿,不过很少学生知道。在这一阶段,由于此前一直不知道教育部存在“不得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的精神,所以期间是否存在多收、错收问题,暂且既往不咎,学生中间基本上没有大的异见。

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公开宣布阶段(2010年)在2010级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中南就公开宣布2010级起将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所有研究生均缴费入学,然后按照入学成绩或者上一学年综合成绩评定一二三等的奖学金等级。在2010年9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和党委研究生部编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手册》第188-192页公布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行办法》(中南大研字

[2010]9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0]19号)。内容甚多,但关键的参评对象、等级、比例和金额概述如下。参评对象为2010年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实施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委托培养等类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另定。硕士分三等学业奖学金,一等30%,每年12000元;二等50%,每年7000元;三等20%,每年2000元。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每等金额中间有2000元是以每月2000元的补助形式发放的,也就是说,20%的三等实际上奖学金为零。博士奖学金分为两等,一等50%,每年22000元;二等50%,每年16000元,但博士学费是12000每年。此方案公布后,博士研究生曾经主张过奖励资助太低,但无公开结果。2010级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入学之后,按照考研成绩评定的等级,交了第一年学费并享受了各自的奖学金。【学校要求先交学费再返奖学金,否则不予注册学籍】2010级专业学位硕士第一年都交了学费,不分计划外计划内,不分调剂与非调剂,且不享受每月200元的补助。后来专业学位硕士有意见,又给他们发放了每月200元的补助。【这是学校政策公开后第一次变化。】

三、试行“学业奖学金”阶段 2011年开学后,即面临着中南历史上第一次评学业奖学金,学校反复修改政策,学生也人心惶惶。这一阶段大致又分为以下几个小阶段:

1、2011年4月到5月,25%说阶段。2011年4月,学校开始制定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对象为2010级硕士研究生和以后的研究生,发布了一个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到评定标准中各项加分情况,找了部分班级的少数学生代表座谈,听取意见,但是后来结果显示,代表性并不广泛,而且意见也没有被充分采纳。后来学生知道,学校这期间已经制定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中南大研字[2011]14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南大研字[2011]15号)。以上两个文件内容很少学生看到,但到了2011年5月,去年全额缴费的专业学位硕士据说也可以参评学业奖学金,学工系统传达的通知也证实了这一点。【这是学校政策公开后第二次变化。】 由于一等是一万二,三等是两千(按补助发放,实际没有),差距悬殊,贫富分化,发生法律硕士专业2010级某些班级想平分班里同学获得的奖学金的事情,引发了网友在中南非官方论坛浓情中南上的热烈讨论,学校领导也表态将严查并制止平分奖学金。但随后(5月底6月初)学校发布的文件显示,学校为了平息三等奖学金同学的不满,进行了一次非正式修改,也就是后面说的6月修订,采取了“劫富

济贫”的做法,将一等比例变成了25%,金额不变;三等比例变成25%,金额由2000提到了4000。大部分人无奈接受了这一决定。【这是学校政策公开后第三次变化。】 与此同时,一则教育部等七部委4月22日联合通知也在网络流传,通知称“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但中南的研究生此时经过学校一年多的“吹改革风”,认为此通知不适用于本校培养机制改革。

2.2011年6月中下旬,90%说阶段 法律硕士平分奖学金**之后,6月中下旬突然有消息灵通人士称90%的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这一口径在研究生放暑假之前也通过学工系统得到传达,很多同学比较满意。【这是学校政策公开后第四次变化。】很多同学至今仍不知道学校又改了政策。同时,大家开始注意到前述七部委通知和学校此番主动扩大受益范围之间的关系。

3.2011年7月12日,学校公布校务公告,60%说阶段 放暑假后,学校在2011年6月29日召开了校务会议,对4月制定的的学业奖学金制度进行修订,在校务公告中公布称全日制脱产博士全免费,每月800元补助;硕士按照国家计划内60%享受免学费待遇(一等奖学金1000元),40%交一半学费(二等奖学金5000元)。【这是学校政策公开后第五次变化。】此文件一开始被同学们叫好,因为很多人误解了“国家计划内人数”和“实际招生人数”的区别。同时,也产生疑惑,与前面90%一等奖学金的口径有差异。但是,已经有网友发现这一规定与七部委通知精神严重不符,在7月12日发帖指称学校“圈钱”,引发网友热烈关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七部委通知针对的正是学校借培养机制改革之名乱收费的情况,所以开始要求学校领导解释诸多疑惑,包括计划内与计划外的区分标准,调剂生和专业学位硕士是否享受奖学金,原有补助是否依旧等问题。

4.2011年7月13日,学校悄然修改校务公告,65%说阶段 也许因为网络讨论太热烈,直指学校要害,7月13日,刚刚公布一天左右的校务公告上面的数字被改成了65%和35%,也就是第二次修订。【这是学校政策公开后第六次变化。】学生对学校这种朝令夕改更加愤慨,也更加坚定地认为学校在此事情上面是心虚的,于是更加激烈的声讨学校。

5.2011年7月16日,学校发布公告,解释65%说阶段 7月16日,学校也许在学生舆论压力之下,在校园网单独发布校务公告,解释7月13日修改之后的65%的含义。仍然坚持国家计划内65%的标准,也就是说,计算基数是以计划内人数为标准的,部分计划内学生免费,但部分计划内学生要交一半的学费。部分学生认为,学校这一措施再次坐实了学校违反教育部规定的问题,更加气愤,纷纷扬言举报和曝光,并采取实际行动。期间,有学校工作人员将有关文件陆续上传至网络,便利了大家的讨论。

6.2011年7月18日至今,研究生院公布文件定稿,坚持65%说阶段 7月18日,研究生院发布《关于组织2010-201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2010年4月制定,2011年6月第一次修订,2011年7月第二次修订)》(中南大研字[201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南大研字[2011]15号),《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几点说明》等四个文件。这四个文件可能是目前最后的学校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次,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者免收当年全额学费,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者,减免当年二分之一学费;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国家计划招生数为依据,按一等奖65%、二等奖35%核定,在本年级内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业表现予以评定。一年级新生按入学考试成绩或考生来源评定,二、三年级研究生按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评定。继续坚持国家计划内人数65%的标准,并且详细列明了分配到各学院的国家计划人数,参评人数,一等奖指标,二等奖指标,并包括2011级新生的相关数据。还公布了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①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 委托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③自筹经费研究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通过“双向选择”办法就业。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指南http://yz.chsi.com.cn/z/yz2012wb/index.jsp

计划内研究生禁收学费

根据七部委制定的实施方案,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实施方案规定,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规定学校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各种证卡不得收取工本费和押金

第五篇:治理乱收费材料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制止乱收费的行为,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收费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为使减轻学生负担、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中层领导、学生家长代表、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减负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对上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全校师生通报全校收费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均对收费现象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了收费管理制度,坚决遏制了乱收费现象。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学校无参与应由有关部门收取的代收费项目的行为;无强制性收费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无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学校更没有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了收费管理,执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公示。并且公示的项目和内容标准已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并实行校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3、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未用事业收入发放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在开展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

三、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1、规范收费行为

一是学校无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项目收费。二是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学校也没有在节假日期间举办各种补习班性的办班活动和以竞赛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我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也从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四是学校对学生着装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收费。

2、规范办学行为和用书行为

学校严格执行了省教育厅制定的《中小学教材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以外的用书及各种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的发行等环节中,未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学校也无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

四、疏堵并举

由于学校规范收费监督与管理,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截止目前,学校未发现任何严重乱收费行为。

以上是我校收费情况自查说明。我校将始终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坚绝杜绝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古城营中心小学 2011-2-18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古城营中心小学 2011-2-18

小学治理乱收费管理制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