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项目代理合同范本
项目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招商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五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可出租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底价为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
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二、三、四、五、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2、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项目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招商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等可招商总额的百分之*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招商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招商完毕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三)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10%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招商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5:5比例每年分配。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限定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招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招商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
第二篇:项目代理销售合同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旗下的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全程营销代理服务;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以甲方各地产项目名义对外进行销售工作,代理销售范围包括该项目所有可供销售的住宅、商铺等各类物业。
2、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项目的销售目标底价,乙方按商品房实际销售总金额向甲方收取销售代理费和溢价款,将以与客户填写好《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相关销售协议并甲方审核盖章后完成作为最终结算标志。
3、乙方根据项目需要,成立由销售策划、销售员等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运营小组对各项目实施销售策划、销售培训管理及销售执行等工作。
第三条:合同委托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2个月止;
(1)、合同期内,甲方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相关销售协议中的销售金额为计算基准,结清乙方所得佣金和溢价提成款。
(2)、合同期满后,如有物业销售尚未结束需要续签合同的,甲、乙双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销售结束。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续签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提前30日向对方提出修改要求,双方磋商修改后,合同续签。-1-
第四条:销售代理佣金、溢价款计算及支付取费、奖励标准及支付方式
1、销售代理费
(1)、甲方按签订的各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相关销售协议中的交易总金额作为计算乙方销售代理费和溢价款的唯一根据。
(2)、甲、乙双方在项目销售开展前,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各代理项目的商品房销售底价均价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乙方按照实际销售总额的% 提取住宅销售代理佣金,按照实际销售总额的%提取商铺销售代理佣金。
(4)、经乙方的营销运作,当各类物业的售出均价得以超出该项目补充协议约定的销售底价均价向市场销售时,该项目即出现溢价部分的收入。对于高出销售底价均价底价的溢价收入,甲、乙双方按照以下比例分成:
甲方占溢价部分的80%,乙方占溢价部分的20%。
(5)、在甲方与客户签定正式销售合同后(客户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当所有房款付清后、客户支付方式为银行按揭的,当首期款付清后),视为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产的代理完成;甲方应将销售溢价款与销售佣金在代理完成的当月同意结算给乙方。
(6)、双方约定销售佣金和溢价款按月结算。月结算的起止周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在乙方开展单个项目销售并发生代理完成时,代理佣金与溢价款按当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相关销售协议中的交易总金额作为结算基数按约定系数和比例由甲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月应得的销售佣金。
3、在代理合同结束前,若因业主的要求,需要委托乙方代为转让、更名或招租时,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向业主收取一定的代理服务费。服务费内容应告知甲方。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目标
1、充分论证、分析、策划、项目的整体营销策略、销售策略、销控策略,并确保销各项目售目标的实现。
2、系统并持续的培训销售人员,及时对销售现场予以管理、指导、考核,并适时调整策略。
3、密切注意区域市场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在不同阶段就不项目实施适时有效的销售策划和项目促销活动。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各项目整体策划、销售代理工作,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各项目的详细资料,并确保材料文字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为确保各项目市场营销的顺利进行,负责向行政主管机关及有关方面办理有关报建及备案手续。
3、为确保乙方有效地开展销售工作,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向乙方提供销售必备的合法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正式销售前必须的五证等等。
(2)、向乙方提供各项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以及建筑图纸等资料。书面文件和资料必须加盖甲方公章,以便乙方策划、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3)、保证客户购买到的各项目商品房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且由乙方代公开发布的楼盘信息相符,若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所发生的纠纷及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
(4)、甲方负责各项目售楼部日常消耗的水、电、冷暖气费用。
(5)、各项目的空调、沙盘模型、样板房建设与装修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各项目现场永久性户外广告、标示指示牌的建设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需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溢价分成。
5、合同生效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将旗下项目委托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公司进行策划、销售,否则因此而产生的销售业绩也全部作乙方的业绩,并按照本合同相应的条款计算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奖励给乙方。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对现场置业顾问的销售培训和业务指导,包括任务指标的下达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合同的收款、办理产权、银行按揭的工作。
其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保证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码订。
7、严格控制本项目的施工进度,并及时向乙方提供较为准确的施工进度表,让乙方及时调整详细的销售时间表。
8、经双方确认的“项目交房标准”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应遵照执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各项目的销售策划,以及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和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
2、负责制定各阶段的宣传实施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应根据甲方提供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负责乙方所有销售管理、销售策划、销售设计、销售推广等服务人员的工资、各种补贴及相关福利待遇。
4、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维护甲方的信誉。
5、有义务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和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汇报重大事宜。
6、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各项目营销计划书的推盘节奏进行销售,乙方保证分别按照各项目销售代理补充协议中约定的销售目标完成各项目的销售任务。
第七条: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提出终止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3、在本合同生效期内,甲方无故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除向乙方支付违约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外,并在解除合同之日起至七日内结清乙方所有项目的销售代理佣金和溢价提成等所有费用。
4、乙方在代理服务期间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的投资和资产负责。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对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才能生效,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生效。
第九条:不可抗力
1、遇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策法规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或行业法规与本合同签定时相比,双方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三篇:项目代理销售合同(定稿)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
甲 方(下称:甲方)
乙 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全程策划、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 ” 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整个项目的营销、策划等事宜。
标的地址: 标的规模:本项目总可售住宅 套,商服 套,车位 个。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或自行对外销售。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售楼场所及内部装修、办公设备、日常消耗的水、电、电话费由甲方负责提供支付。
2、本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负责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均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制定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执行。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代理佣金: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本项目销售总额的。
2、溢价分成:超出本合同约定底价以上的销售额甲乙双方按照 的比例进行分成。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乙方每月编制《销售代理费月结算表》,并于次月3日前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销售代理费月结算表》之日起五日内将当月应付代理费,即当月销售总额的 一次性全额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3、支付条件
1)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购房的,则客户全额支付首期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后,即符合代理费用的支付条件。
2)客户采用按揭方式购房的,则客户全额支付首期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后,即符合代理费用的支付条件。
3)客户采用上述方式购房,虽未缴足首期款,但甲方同意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书》的,则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亦符合代理费用的支付条件。
4)甲方擅自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该项目房产的,则乙方自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即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支付该房产的代理费用。
第六条 没收客户款项
1、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甲乙双方按5:5分成,在每月结帐前结算清楚。
2、若客户已交付预定金或签定合同后违约,其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提成已从其中提取不再另行提加)。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本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在销售过程中因手续不全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2)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2、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本项目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房款并负责办理银行按揭等。
4、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沙盘模型、办公设备等对外销售道具。
5、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进户,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乙方在对外销售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必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协助甲方收款和签订买卖合同。
5.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第四篇:项目全案代理合同
项目全案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 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策划顾问与全案销售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概况
此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总占地面积为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以规划设计院最终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万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本合同202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合同可续签。
第三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全案销售代理。详细工作内容及工作成果见附件。
第四条:合作模式
1.乙方采取精英团队服务模式。该团队由 项目总监 直接领导,项目小组由策划主管、设计主管、销售主管、置业顾问组成,根据项目情况成员分阶段介入。2.合同生效后,乙方即派项目组进驻甲方项目所在地,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及运营工作。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项目营销策划顾问费,实行月服务费制,取费标准为 万元/月(含广告创意及设计),至项目开盘(不含回迁户的可售部分开盘)销售当月,项目开盘次月起即不再收取。
2.销售代理实行销售佣金制,住宅销售代理佣金按销售合同实际总金额的 %计提;商业销售代理佣金按销售合同实际总金额的 %计提。3.顾问服务费及佣金支付方式 1)顾问服务月费
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个月的顾问服务费 ;之后每月2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顾问服务费,直至项目开盘当月。2)销售佣金
乙方的佣金结算日为每月29日,甲方在次月5日前将应结算佣金存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3)溢价:贵我双方协商确定项目销售底价;我公司通过营销策划实现销售价格高于销售底价的部分,贵公司与我公司按7:3比例分成,贵公司提取70%,我公司获取30%。
佣金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所签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编制之购房认购书、协议等)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额的一定比例,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计算方式给乙方计算并支付佣金。1)按揭客户:
以客户签约完毕,付完首付,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佣金50%,待银行按揭贷款到帐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相应佣金50%。2)一次性付款客户:
以客户签约完毕,客户全部房款付完,甲方支付乙方100%佣金。3)公积金客户:
以客户签约完毕,付完首付,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佣金50%,待公积金贷款到帐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相应佣金50%。
4.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如甲方关系购房客户(甲方关系购房客户为未通过乙方,直接与甲方沟通购房事宜的客户),交乙方办理签约手续,售出单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并按照总额的50%计算佣金。
5. 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罚没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应将已没收定金的
50%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与上述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相同。若客户与甲方就上述定金发生纠纷,甲方不得不退还客户全部或部分定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将退还部分收取的服务费用退还甲方。
6. 本合同到期后,若甲方终止与乙方的合作,甲方应将乙方剩余代理费用在合同到期后三日内,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权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交房时间及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收取其所售房屋的定金及售楼款,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公证、按揭、办证等相关售楼手续。
3.甲方提供售楼处给乙方现场销售人员办公使用(含电话、电脑及所需办公物资、物料、宣传资料等),售楼处相关日常费用由甲方负责(含水、电费、售楼电话费、网费、夜勤、保安保洁等)。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销售推广费用原则上不应低于项目销售总额的1%;甲方提供该物业相应售楼资料给乙方作为营销与设计之依据。
5.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本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期内,不得另请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销售代理工作,不得将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报告及成果公开发表或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否则,甲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予以确认并反馈意见,按时执行双方确认的各项工作,以保障各方工作效率。
7.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项目资料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项目销售开展工作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销策划、广告设计、销售代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乙方所提交的营销策划、广告设计方案,必须通过甲方审议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3.甲方在服务期间召开营销策划、广告推广、销售研讨会时,乙方必须按时出席。4.甲方向乙方提出各项合理工作要求,乙方应及时反馈、并按甲方要求整改。
第七条 乙方责权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数据进行保密。
2.若乙方的各阶段相关方案、建议未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有责任及时修改或提交其它方案。
3.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以月例会的方式沟通营销策划、广告设计、销售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项目重大提案由双方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后,由乙方项目组向甲方作演示、汇报,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为准。
4.乙方负责组建、培训、管理本项目销售队伍,做好项目销售接待,完成销售。销售人员、乙方项目组工作人员薪金、提成均由乙方承担。
5.委托期限内,乙方全权负责总销控,乙方须按照甲方签字确定的销售价格、优惠方式进行销售,否则,由此所产生的过错由乙方负责。
6.在客户每签署一份正式销售买卖合同后,乙方即完成该单位的销售代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
1.须以自身的人力、物力完成代销任务,根据市场的需求,制定有效的广告发布计划。2.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相关政策法规,如有违反,所引起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后,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字确认,以便乙方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4.若甲方不能及时支付项目顾问服务费或销售代理佣金,乙方有权停止服务。5.若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七日内整改完成,并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在开盘之前完善相关的合法手续,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有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工程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同时承担相关责任。
2.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前期顾问费与佣金,则每延迟一天按应付顾问费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顾问费/佣金支付时间延期超过一个月,乙
方有权停止服务或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结清乙方所有顾问服务费、佣金,并支付该项目销售佣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时,乙方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应支付的佣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作的,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标准,甲方有权酌情扣除乙方服务费用。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已收销售佣金总额的5%。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方任何一方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解约方案。
2.甲乙双方承诺遵守合同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共同执行。如出现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销售溢价部分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销售情况另行商定。第十条 附则部分
1.本合同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中的承诺视为本合同的补充。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由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账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备注:附件
日
合同附件:服务内容与工作成果
1、营销策划工作
第一阶段 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
1、市场调研 ——成果《市场调研报告》
区域经济环境与城市发展规划 区域商业现状与商业发展规划 典型性调查与研究
地区未来商业地产的供应量分析 商圈的确定和研究 项目研究
2、项目定位—— 成果《项目定位报告》 项目的市场定位 目标客户定位
商铺的目标消费群定位及分析 商铺的经营项目定位及功能定位 商铺特色定位 竞争定位
3、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因方案已基本确定,此项工作内容略去
4、广告创意设计(具体内容按甲乙双方最终确定设计项目为准)
VI的创意和设计:项目Logo设计与应用组合设计、标准字和标准色; VI的延展和应用(公司标牌、背景墙、名片、工作牌、信封、信纸、手提袋、道旗、纸杯、烟灰缸、指引系统、安全系统、安全帽、车体、礼品等) 报广等平面广告的创意设计 户外广告的创意设计与制作监理 工地围挡的创意设计与制作监理 广播广告的创意与制作监理 楼书规划、文案撰写、创意设计
销售物料设计与制作监理:折页、户型单张、海报、手提袋等
售楼处包装(道旗、展板、灯箱、吊旗、立牌、形象墙、楼顶广告等)
各阶段各类软性文章的策划和撰写
5、项目整盘运营策略——成果《项目整合营销策划方案》 项目整体运营思路
项目整合营销策略及整合推广策略 项目经营管理模式建议 销售执行策略 价格策略 活动促销策略
6、项目营销中心、样板间、工地现场包装建议
提供营销中心、样板间选址与包装设计建议,协助贵公司选定专业的装修设计公司。
建议模型、效果图形式及数量、制作材质等,推荐模型及效果图制作公司。 提供景观示范区设置建议、协助推荐景观设计院及施工单位。
第二阶段 销售代理服务
1. 销售过程中,提供各阶段宣传推广活动计划及预算
根据销售阶段策略与市场状态,及时调整推广宣传计划与应对策略。 结合工程进度制定阶段性营销攻击与促销计划(如营销中心开放、开盘、节假日等)。
2. 销售队伍组建与培训
制定销售管理制度,保障本项目销售工作正常而有序的进行。
配置丰富经验的销售经理/主管实施销售管理工作,带领销售人员共同完成销售工作。
开盘前对销售全员全面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执行销售工作,开盘后持续阶段性培训。3. 销售执行
根据本项目总体销售策略与销售计划,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做好现场客户接待并努力达成成交,完成销售目标。4. 相关服务
在销售过程中,我们将全力配合开发商客户服务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及时统计收集按揭及公积金贷款客户名单与客户资料,提交贵公司。 在工程竣工、客户入住阶段,全力配合贵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部门,积极指导业主按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工作,协助客户完成交房工作。
配合贵公司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客户要求、投诉等事宜,促进销售工作。
第五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人:乙方:日期:202_年4月日
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品名:
(二)项目技术规格或配置:详见附件
(三)项目数量:
(四)预算金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选择项在□内打√,其余打×)
(一)采购方式:按财政部门已核定方式选择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二)编制、发售采购文件:□√是 □否;
(三)解释采购文件:□√是 □否;
(四)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是 □否;
(五)供应商资格预审:□是 □√否;
(六)落实开标、评标地点:□√是 □否;
(七)编制评标办法:□√是 □否;
(八)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是 □否;
(九)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是 □否;
(十)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是 □否;
(十一)组织评审工作:□√是 □否;
(十二)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
否;
(十三)整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是 □否;
(十四)发出中标通知书:□√是 □否;
(十五)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是 □否;
(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是 □否;
(十七)项目验收:□是□√否;
(十八)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是 □否;
(十九)其他事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二)甲方应自行办理采购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审批手续和详细的参考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三)甲方应落实采购项目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来源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四)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五)甲方可以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六)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七)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八)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必须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九)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十)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十一)甲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负责组织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三)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四)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五)乙方应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六)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七)乙方负责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八)乙方有权依法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九)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甲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十一)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五、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有关费用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除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出售的采购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采购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采购金额作为确定采购文件售价依据。乙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次委托的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元,中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
八、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骑缝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项目完成时止。本协议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由甲方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二○一四年四月日日期:二○一四年四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