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_120508_V2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开发商):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地: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乙方:成都乐贵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地: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甲、乙双方遵循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建设开发的“”(下称:该项目)商品房由乙方代理销售一事,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销售房地产项目概况及委托范围
1.1该项目位于成都市郫县犀浦镇街号,该项目共幢,层住宅,总销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商业房平方米,多层住宅平方米,汽车库平方米,自行车库平方米(面积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1.2甲方指定乙方为上述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甲方不得销售该项目的所有房屋),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要求实施代理行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和进度
2.1委托权限:甲方将该项目以代理销售形式委托给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在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情况下,可以调整销售价格。乙方在组织人员开展营销代理业务时,可以以甲方名义进行。在营销代理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2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止。
2.2.1自领到销售许可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售到30%。
2.2.2项目封顶后一个月内售到70%,并回款达到60%。
第三条 甲方责任与权利
1、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
52、保证该项目具备商品房开发销售的条件和相关证件,保证购房业主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
3、负责售房款项及预定金的收取。
4、若客户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时,所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
5、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协助乙方为购房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6、落实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参与对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
7、提供乙方现场售楼部壹处(利用现有售楼部)。
8、负责制作小区模型及一套小区套型模型。
9、提供甲方营业执照、销售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0、负责买卖契约的登记。
第四条 乙方责任与权利
1、选派高素质的专业销售队伍负责楼盘现场的销售工作。
2、负责该项目甲方所提供的住宅商业用房的市场策划,广告宣传和代理销售,其中所发生的本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具体销售人员的开支及销售所需其他日常支出由乙方承担。
3、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有关房屋的特性向客户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作出承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与客户洽谈及签订江宁区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但所签契约必须经甲方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
5、建立南京市内售楼部,乙方自配一辆10座以上的看房专车,负责售楼人员的配置与管理。
6、负责办理购房业主的银行按揭手续。(按揭银行由甲方确定)
7、乙方在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国、江苏省及南京市相关的政策法规。
第五条 整合营销传播的策划执行及费用承担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营销策划与执行及各种推广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并承担广告费用。
2、营销及推广须报批的有关手续、批文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具
体办理。
3、乙方费用:
5.3.1售楼处的日常办公管理费用及所属人员的薪资、佣金和福利等;
5.3.2有关该项目需在南京市进行展销的一切费用;
5.3.3媒体广告宣传费用;
5.3.4乙方在整个项目销售期内,投入该项目的广告费用;
5.3.5有关该项目的售楼书、宣传单、广告效果图、展板、认购书、认购须知等相关资料的设计制作费用。
第六条 价格的制定
1、销售底价由甲方确定,其中住宅房2700元/m2,自行车库600元/m2,汽车库202_元/m2,阁楼赠送,以上价格作为一价清价格给予乙方销售。
2、如遇团体购买或其他特殊情况,具体销售底价可另行协商。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制定的销售底价,编制楼盘各层次户型销售价格。
第七条 保证金
1、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将伍拾万元人民币打入甲方帐户,作为该项目代理销售的保证金。
2、待所委托销售房屋的最后一套销售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返还伍拾万元保证金。
3、如到期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剩余房屋由乙方以2500元/m2的价格收购,保证金自动转为购房款。
第八条 营销代理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方式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按底价销售总额的1.5%,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由双方五五分成。
2、乙方于每月2号前,将上一个月的《销售业绩一览表》上报甲方,按揭购房以客户的按揭购房款到达甲方财务帐户,不按揭购房的以总房款付至70%以上且契约鉴证手续完成作为结算标准(原则上不做分期付款销售,如确需分期付款的应在房屋交付前付清余款)。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无论客户以何种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每月6号前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遇节假日顺延至此后第一个工作日。
3、如遇客户退房,乙方所得相应服务费须退还甲方,客户交纳的违约金按/
5甲方得70%、乙方得30%比例分配。
4、上述服务费以人民币方式支付。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向甲方收取,广告费可冲抵(广告费发票需有经营和发布许可证)。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甲方须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结算方式按时支付服务费,如甲方未能按时缴付有关费用,所拖欠金额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比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在销售中,乙方指导其售楼人员按楼盘的实际情况与客户讲解并引导客户购楼。如因乙方售楼人员对客户作出未经甲方认可的承诺而造成客户的误解并引起客户的经济纠纷或其它纠纷,或超出代理范围进行销售而引起客户纠纷,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但若因甲方原因,如物业质量问题或对客户的承诺不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甲方仍需按客户退房前成交金额计算服务费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承担守约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应得利益及为此支出的所有费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法律认定的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单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在该项目所在地申请合同仲裁或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委托代理人签字需要出示《授权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完结本合同条款,处理完所有经济责任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页无正文)
开发商(盖章)代理商(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盖章)
委托人(盖章)委托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5
第二篇:《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开发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代理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华昱山景”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四川华蓥市
第二条 委托代理范围及代理期限
(一)代理范围
1、本项目一期的所有住宅(3栋高层楼),本约定代理范围内的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二)合同期限
202_年12月6日至本项目一期住宅最后一栋的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12个月止。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住宅均价:: _元/平方米,双方按上述均价制定出每套房屋的价格,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则作为每套房屋的底价。
3、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如遇折扣优惠或低于均价或底价销售的,以甲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章或开出收款票据为准视为甲方同意销售,乙方佣金按实际成交总额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也不负责补低于底价部份的差价。
第四条 项目广告宣传和策划、设计。
本项目所有广告宣传和推广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进行免费广告设计、策划。
第五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五证;
2、提供销售所需的其它资料或其复印件,包括:施工图、测绘报告、户型图、室内设备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收款、审定售房合同,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
5、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本项目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6、对销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的情况应在合同签定时书面同时告知乙方,如产生销售则仍按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
7、提供装修好或现有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饮水机、沙盘、谈客桌椅,承担售房部房租、保洁、水、电及电话费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建立一支专业化、有良好形象的销售队伍,并承担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
3、本合同签署后据甲方要求十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营销策划方案,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展开销售实际运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如实介绍商品房特性及状况,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也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7、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范围及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乙方负责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收集客户按揭所需资料。
9、乙方代甲方收取购房户的契税代收大修基金办证费用不计报酬。
10、乙方人员的所有交通、通讯、差旅住宿生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售房部客户接送广告推广由甲方派专用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 乙方代理佣金的结算
(一)代理销售佣金:底价佣金+溢价佣金
1、底价佣金=(实际销售价×销售面积)×2%
2、溢价佣金=(实际销售价-每套房屋的底价)×销售面积×30%
每套房屋的底价:即经双方签章的销控表上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
3、每套房屋完成的标准:与买受人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并支付了30%的首期房款,则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结算佣金给乙方。
4、甲方在每月5日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上月31日前的佣金给乙方。乙方开出收据。
第八条 退房处理方式
若由于客户的责任造成的退房,扣除的违约金或没收的定金,甲乙双方各得一半,如再次销售乙方仍可计提该套房屋的佣金。其它原因购房人退房,若再次销售乙方重新提取佣金。
第九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部分的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方支付佣金时间超过壹个月,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应付佣金照常支付给乙方并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定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定款行为,在接甲方书面通知48小时内不予交还给甲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乙方要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代理任务完成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支付对方违约金及损失费壹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第三篇: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委托方):遵义旺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遵义冠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全权代理销售甲方项目事业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标的1、代理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2、代理标的相关文件:
(1)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二、甲方责任
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上述项目“五证”复印件,甲方保证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如有不实,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2、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进场后3天内,甲方应将楼盘配套设施标准、物业服务项目及拟收费标准和依据书面告知乙方作为乙方与购房户签订合同的附件。
3、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3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供乙方参照其与客户签订。
4、本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使用标准售房部(含装修)、项目沙盘、来电显示电话2部、饮水机1台、谈判座椅4套、办公座椅3套、沙发1套等物品;乙方向甲方出具首条,如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上述物品归还甲方,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售房部水、电、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5、所有售房款,必须存入甲方指定账户,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销售过程中,如甲方该项目相关手续及证件未完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7、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与工商、城管等政府部门的对外协调工作,双方应配合处理好相关税务事宜。8、9、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利于房屋销售的其他相关工作。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对乙方和销售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乙方责任
1、保证代理过程中各项商务活动完全贯彻甲方的销售政策(前提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合同相关规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负责甲方所交给乙方的财产及物品的完整性,如乙方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负责客户电话咨询及上门咨询客户的电话追访以及相邻楼盘市场走势的分析等。
4、负责售房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辞退,并负责人员工资和奖金及相关福利。
5、负责该项目全程策划、推广,策划费由乙方承担,但策划内容需交甲方审阅批准后方可发布。
6、有义务做好本和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对甲方和销售造成的不利影响。
7、本项目所有广告费用由甲方承担,广告宣传由乙方决定甲方审阅。
四、代理内容
1、代理周期:本楼盘代理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五、代理销售提成(佣金)费用事宜
1、顾客缴纳定金并签订购房协议均视为销售成功(根据市场代理范围: 情况乙方可收取客户保留金202_元及202_元以内由乙方自行
处理)。
2、3、甲、乙双方同意客户购房有三种方式付款: 代理销售底价及佣金提成:
(1)一次性付款,以全款付清。
(2)分期付款,以付清总房款的50%。
(3)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以20%-30%为首期款。
(4)结算标准:以该套房屋实际付款金额结算,银行贷款部
分只需客户在银行签字后,甲方给乙方结算该套放我贷款部分代理销售佣金,如不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最后一日起收取客户房款,补足乙方上月代理销售佣金。每月结算代理销售佣金1次(即每月30日为结算日,3日内付清)。
4、如有客户退房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退房,若甲方单方面同意客户退房,甲方须支付乙方该套房屋全额代理销售佣金,乙方有权在对该套房屋进行销售,并按约定提取代理销售佣金。
5、凡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所销售房源业主有退房事宜,由乙方负责,乙方结算的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在乙方下次结算的代
理销售佣金中扣除。扣取客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与当月代理销售佣金一并结算。
六、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及手续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纠
纷,由此产生的客户退房,由甲方独自承担。
(2)甲方如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每天
须按应付代理销售佣金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如一月为支付代理销售佣金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收取客户购房款弥补乙方合同约定所得。
(3)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销售或自己销售,否则甲方违
约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乙方:
(1)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有在甲方同意的书面宣传
资料范围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书面承诺,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引起的客户与公司的纠纷费用及退房违约金由乙方承担。
(2)销售款项由甲方收取,乙方无权收取定金及购房款,否
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销售权,追回挪用款项,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为确认双方间的义务,甲方应出具相应依据给乙方。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销售楼盘以外的任
何商业销售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在税务部门开出税务销售发票向甲方结账,且野放不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收和其他费用。
2、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终止时结算付清相关款项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房源明细清单,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遵义旺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乙方(签章):遵义冠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第五篇:商品房销售代理协议
商品房销售代理协议
委托方:
授托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所开发建设之大厦一案行销策划及销售、租赁代理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于北京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投资开发建设之大厦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总占地面积 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____万平方米,其中写字楼 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所委托乙方行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的技大厦为合法取得项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销售、出租。已取得合法证照包括:“立项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等其它与销售、出租有关的手续。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就大厦进行行销策划,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大厦的产品重新定位方案:
2、有关在现行产品情况下,对大厦提供产品修正意见。
3、关于大厦的行销策划方案(包括卖场的选择、价格策略、广告策略、销售工具的选择、付款方式等)。
4、关于大厦的广告策划方案(包括广告费用计划、媒体计划、媒体选择、广告平面设计)。
5、关于销售队伍的组织与管理(包括专案体的组织架构、人员的招募、培训、考核、聘用、实战操作计划、员工守则的制定、业务流程的制定等)。
第四条:乙方须在开盘前制定出比较完备行销方案,为 ____月 ___日正式开盘销售做好准备。
第五条:大厦销售价格确定:
1、甲方确定销售底价为 _____元/平方米,乙方不得在销售过程中以低于销售底价的价格销售;
2、乙方可根据甲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制定相应的价格策略并取得发展商认可。
第六条:大厦出租价格确定:
1、甲方确定出租底价为 _____元/天/平方米,乙方不得在出租过程中以低于出租底价的价格出租;
2、乙方可根据甲方确定的出租底价制定相应的价格策略并取得发展商认可。
第七条:凡已签署购买、租赁合同,且购买、租赁客户已交首期房款者,视为购买、租赁合同生效,乙方可根据相应条款向甲方结算佣金。
第八条:本合同所指退户问题是指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之后发生的退户问题。在乙方代理期间发生的退户问题,如由甲方所造成,则乙方不退回所收取的甲方的代理佣金。如因乙方原因,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付予乙方相应的租金。如因客户原因造成退房或违约,则所收客户定金不予返还,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配。
第九条:销售、租赁中,购买、租赁客户签字购房或租赁合同时,甲方直接收取客户购房款,乙方不得代收房款。
第十 条:佣金比例
1、销售佣金比例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二(2%)。
2、租赁佣金比例为客户所付的一个月租金做为乙方佣金。
第十一条:结算与付酬
是指本合同研究确定之:销售底价×实际销售面积
1、乙方的实际销售额是指在乙方代理甲方销售、出租大厦期间所发生的所有成交额;
2、甲方特别认可,使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本合同确定的销售底价之单元,在佣金结算时,以本合同确立的销售底价作为结算依据;
3、在成交价格中超出底价的部分,双方按6:4分成,即甲方得6成,乙方得4成。
4、佣金及差价分成半月一结,每15日为一个结算日,甲方于每个结算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乙方所得金额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有意可顺延本合同。
第十三条:甲方负担本案推向市场后的广告及宣传费用,初步预算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该费用中不包含样板间、市中心卖场、工地现场接待中心的设计、装修、施工费用,也不包括卖场中必备的办公、接待用品及设备购置费用,该等费用由甲方另外支付。第十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向乙方提供因编写行销策划案而需要的相关资。
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成果。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和销售、出租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面的配合,按揭贷款的支持,签约律师及公证机关的支持等,以达到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4、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相同时间内,在相近地点不得再承接其他同类型个案。
5、甲方有权利获得乙方根据甲方委托而创造的各项工项工作成果,并享有对前述各项成果的专属权利。
6、甲方有义务按乙方提供且经双方认可的工作进度表,及时全额地投入广告资金。
7、甲方有义务依据销售、租赁需要,向看房客户提供相应看房方便条件。
8、代理期限内乙方作为大厦项目独家代理商,全权代理甲方销售、出租大厦。
9、甲方有义务指定专门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协调有关销售及对外联络公关工作。
10、甲乙双方也可以组成联合销售小组。双方各出一人做正付组长。负责双方协调工作。具体事项另行商议。
第十五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比例及支付期限获取足额佣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须完成 ________平方米的销售、出租任务。
3、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实施与销售、租赁工作有关各项宣传、推广活动,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招聘销售人员。关于销售队伍的组织、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所聘用销售人员的工资和佣金奖励费用,但不承担电脑、复印机、电话线路(不少于3条)等销售用办公设备及办公消耗材料费用。
4、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各项委托,在约定时间内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5、乙方有义务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保守甲方的各项经营机密,并在本案结束后,归还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 条:违约责任:
1、遇有本合同未约定之内容,双方本着积极的态度处理。
2、双方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另一方皆有权提出并追索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自身损失。因不可抗力(包括重大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而造成的本合同不能执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