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文化广场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民俗文化广场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XX文化广场”(以下简称项目)的委托销售事宜,订立本合同。
2、委托事项
2.1乙方受甲方委托,完成甲方开发的位于麻城市XX的建设项目商品房销售的策划、组织、宣传和销售事项。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共套。
3、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
3.1委托销售期限:本委托销售楼房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一直到总销售目标完成时止。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双方同意方可延长。
3.2 销售目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达到甲方年度总计划目标,就乙方在代理期内销售总金额做出如下约定:在年月日前销售总金额达到万元人民币。
4、委托事项的完成指标及质量标准
4.1乙方应当按照以下时间进度完成委托事项:
4.1.1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制定销售方案并交由甲方。
4.1.2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方案完成商品房销售的组织事项。
4.1.3商品房销售宣传事项应当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直至委托事项完成为止。
4.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质量标准完成委托事项:
4.2.1商品房销售,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方面应当达到甲方认可的质量标准。
4.2.2商品房销售宣传,所有宣传形式都应当具有良好的感官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做到真实、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甲方名誉和形象。
4.3 销售进度安排: 4.31年月至年月为项目开盘销售准备期; 4.32年月至年月为第一阶段销售,完成可销售物业产值的30%; 4.33年月至年月为第二阶段销售,完成可销售物业产值的30%; 4.34年月至年月为第三阶段销售,完成可销售物业产值的30%;
4.35 乙方接受甲方的业绩考核,每一考核期为3个月,连续2个考核期未完成对应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剩余30%代理佣金不予退还。
5、委托事项的运作
5.1商品房委托销售,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买受人直接签订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甲方负责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收取房价款。
5.1.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向买受人进行销售活动,由甲方向买受人出具的购买商品房的凭证。
5.2银行按揭楼房甲方在与买受人签订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不少于全部房价款的30%后,乙方对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定的商品房的委托销售方视为完成。现金购房的,在甲方一次性收取全部购房款时,乙方对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定的商品房的委托销售方视为完成。
5.3商品房销售人员的配置由乙方负责;商品房销售人员的组织、管理、考核与奖惩由乙方负责。
5.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解决。
6、有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负担
6.1商品房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其他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担。
6.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负担。
6.3 乙方人员因销售楼房产生的一切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等生活消费以及公关、招待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6.4商品房销售方案设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7、商品房销售价格
7.1商品房(一层按住宅计算)销售平均底价为元/平方米;门楼商服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平方米;
7.2乙方不得以甲方定价过高作为不能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或目标的理由。
8、销售服务费的计取及支付
8.1 甲乙双方约定项目销售采用保底溢价销售形式,保底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
8.2 销售代理佣金=保底销售代理佣金+溢价销售代理佣金。
8.3 代理期限内乙方保底销售代理佣金按当月实际总销售额的%计提。
8.4 销售代理佣金按月计提并逐月支付。
8.5 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乙双方一致确定,每月的最后一日为代理费结算日。乙方应于代理费结算日后两日内,持《销售佣金请款表》向甲方申请结算代理费,甲方应根据乙方当月销售额计提乙方销售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作为乙方销售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各阶段销售任务后的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8.6 甲方计提代理佣金的条件为:购房客户已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且已付清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项为准。
8.7 销售任务完成后,甲方按实际合同总额与保底销售总额差额的20%结算溢价销售代理佣金。
9、客户退房处理
9.1如因买方原因毁约退房,乙方不得收取该房的任何费用。如甲方因买受人退房而得到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按1:1比例分配,但该房屋乙方应无偿再次销售。
9.2若乙方原因造成买受方退房(如乙方对买受方作出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内的承诺或者其他虚假承诺),甲方不支付该房的销售服务费,并乙方再次无偿销售。
9.3由于甲方不能履行与客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而造成退房的,乙方销售溢价奖金照常结算,但该房屋乙方应无偿再次销售。
9.4甲方成交客户、拆迁户甲方关系户乙方应提供同样的服务。
10、信息、资料的使用及保密
10.1乙方对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有关甲方的全部信息、资料、文件、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仅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以合法的方式使用,并负有保密的责任。
10.2乙方不得将有关甲方的信息,资料用于任何其他用途。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这些信息,资料向第三方披露(如竞争对手楼盘),否则应当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所涉及到的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外,同时约定甲方:
11.1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有监督、检查、听取汇报、提出整改和建议权。
11.2 应当于上述项目开工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出示并提供为完成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最迟在竣工之日交付。
11.3按照约定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办公地点。
1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所涉及到的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外,同时约定乙方:
12.1有权按照约定收取销售服务费用,并由乙方自行申报交纳相关税费。
12.2为完成委托事项制定商品房销售方案,并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按照约定,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12.3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有关商品房的环境及情况。
12.4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多渠道开展销售活动。
12.5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买受人作出任何承诺。
12.6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商品房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事实或毁损甲方名誉、形象。
12.7应当遵守甲方所确定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事前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给买受人以超出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形式的折扣,如发生该种折扣差价款由乙方补齐。
12.8 乙方在向买受人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应当做到严细认真、准确无误、程序清晰,各业务环节衔接紧密,不出现差错,否则有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2.9 对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的完整性及安全性负责,遵守甲方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12.10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12.11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13、违约责任
13.1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13.2 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3.3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利益、名誉、形象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3.4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购房预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5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13.6 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合同终止
15.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15.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15.21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1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_____________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_____________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______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______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______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______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______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______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______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______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范文3篇
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温州灿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标的物:总计约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五证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
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
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人签定本项目的《订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为购买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严格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即基价),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给购买人低于委托销售价格出售,特殊情况,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6、承担浙江,上海等区域的推广费用及考察团的招待差旅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合作模式
1、营销策划费:乙方制订可行的营销策划方案,策划费人民币 拾万元整,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 万元,策划方案提交后三日内支付 万元;
2、销售佣金:根据销售业绩,乙方享有甲方委托销售价销售额的 %作为佣金报酬;
3、溢价分成:委托销售期间,通过乙方倾力推广,超出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的销售额部份为溢价收益,溢价收益部份甲乙双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六、结算方式
1、佣金计提:次月5日前结算一次;
2、甲方在结算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之款项;
七、其它约定
1、在本项目范围内,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如遇购房者违约而放弃预付款或定金的,则由、乙双方按各得50%分成,经双方认可后,甲方须在购房者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此项分成款项;
2、如遇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则购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应得销售佣金;
3、项目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的,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部份款项;
4、委托销售执行代理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销售方式完成的销售额均为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权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电 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代表: 电 话: 签定日期: 年月 日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慎重研讨及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 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如下合同:
一、代理销售
甲方将座落于河北省磁县高速引线东侯召村南,统盛园小区(暂名)原河北龙巢饮料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 万㎡于签署合同即日起正式委托乙方独家策划与销售。
二、合作期限及销售指标
1、合作期限:自乙方进场一个月后开始计算销售时间,销售周期为个月。如有自然灾害、工程延期等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销售周期。
2销售指标:在销售期内销售项目总额的三、销售价格
1、甲方将本项目可供乙方销售的楼宇房屋提出准确清单、价格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销售范围。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为准。
2、第一个月销售均价为元/㎡,其后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销售价格,地下室、商业另定。
四、代理佣金及支付方法
1、代理佣金提取:
(1)乙方按照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三)提取作为佣金,超出低价按 分成,甲方占 乙方占。
(2)在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参与销售,特殊情况由甲方销售的给与乙方10元/㎡的销售手续费。
2、结算方式及时间:
(1)结算条件:①付全款达到95%②分期付款,销售每套住宅达到 万元以上首期款为准,甲方按该合同总额向乙方结付提成。
(2)结算时间:每月为一结算期,每月5号前甲方将上月销售佣金扣除3%的风险金后支付给乙方。风险金在完成销售指标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
(3)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退房,乙方已提取销售提成,甲方从下一次发放给乙方销售提成中扣除,所扣额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房屋继续销售,另外计销售业绩和销售提成。
五、甲方的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任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销售本项目,如乙方进场后两个月内没有业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请销售公司。
2、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销售该项目所必备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图片。
3、甲方负责提供销售场地并装修,承担装修费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协助乙方保证客户看房需要。
5、甲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表,严格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
6、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必须的合同、收据、合同章并收取销售款项。
7、甲方负责项目的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8、如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人员的造成项目暂停,由甲方出面协调。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房源销售不得捂盘。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各套价格销售,如发现高销虚报,扣除该套80%的销售佣金。
3、乙方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策划、物业管理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乙方负责与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以及达到项目的最佳效果。
5、乙方在合同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甲方派专人和乙方联合办公,办理财务和销售手续,并负责一切办公用品。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行负责组建营销机构,培训营销人员,拟定销售计划,实施销售方案。
7、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及销售部日常开销,并负责销售部的水、电暖、电话费用。
8、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策划,包括宣传单页、报纸广告、电视广告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9、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
10、乙方负责销售控制、销售接待、销售谈判、签订购房合同、催缴房款等等。11、12、乙方每个销售周期做销售总结,针对销售中出现的问题报甲方备案。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七、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任何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提成。每超过一天罚滞纳金1%分清责任后在执行。
2、乙方:
(1)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和现房单位及示范单位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口头或书面承诺,经法律裁定为乙方负责的,视为违约,由此引起客户与公司纠纷费用及退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双倍罚款。
(2)销售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有任何挪用行为,否则,即视为违约并由甲方终止乙方销售权,并追回挪用款项。
八、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一方违约,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违约方赔偿受损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一式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范文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全程代理 房地产公司开发的 项目,在互惠互利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予以共同遵守:
一、代理项目名称。
本协议代理项目坐落于,开发商为 公司,开发面积为平方米,该项目为商业项目。乙方代理销售面积为平方米。
二、代理销售期限
1:乙方的代理销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为开盘之日起算 个月项目结束。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任何区域指定其他代理商。
三、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及费用
1:甲方应承担该项目售楼中心装潢、布展及办公用品、活动展品、售楼资料、电话、水、电、网络等看房交通工具等费用;该费用应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甲方负责支付本项目的策划推广费用(包括策划、报广、电视广告、售楼书、制作沙盘等费用);该费用应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有销售的法律文件(见附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4:甲方根据合同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5:甲方协助乙方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及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具体销售的房源表及销控表。
6:甲方委派专人收取购房款(含诚意金、定金、首付款、办证费用)。如甲方超出10天未给乙方结算相应的佣金,乙方自第11日起有权代收定金或诚意金,直至甲方结清乙方代理佣金为止。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正式委托乙方为 项目独家销售代理委托书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宣传、看房车一辆。
9:甲方对乙方销售可提出建议,但不得干扰乙方销售。
四、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义务
1:负责销售及办公人员的培训、工作安排及薪资待遇费用。
2:销售佣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3:制定计划推广活动(包括市场定位、营销对象、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报广等)。
4:根据甲乙双方达成协定进行广告策划、宣传派送、宣传售楼书及DM单。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售楼宣传活动。
5:乙方提出的营销策划、房号推售、价格方案须通知甲方。
6:全程负责该项目销售工作,完成本协议的销售任务:
乙方作为 项目的代理公司,不得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名
誉及企业利益,在销售过程中,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楼盘特征及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7:乙方负责联系督促业主办理购房合同及登记手续,并督促业主按时
提供按揭资料供甲方办理按揭等相关手续;
8:乙方参与该项目的园林设计、户型设计并给予建议;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不能正常履约并造成工程 延误的,乙方的销售日期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乙方销售佣金不受影响;
10:乙方应确保不得将已成交客户资料向外泄露;
11:乙方销售人员应详细建立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记录,并每周向甲方 提交销售进度报告和下周工作计划书,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状况及时调 整销售促销策略;
12:乙方负责组建管理销售业务管理部(含接待、房源管理、按揭登记)。
五、定价原则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写字楼平均售价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商业部分平均售价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
2:双方约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售价溢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
3:如因市场原因房屋出现滞销,经甲乙双方协商作出价格调整下浮,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比例不变。
4:甲方负责与银行、公积金贷款等部门的协调,督促购房客户办理按揭及下账。
六、项目广告费用比例及实施比例
1:该项目广告费用比例支出按总项目成交金额的 %支出。2:实施比例按阶段支出如下:
(1)第一阶段比例为 &
(2)第二阶段比例为 %
(3)第三阶段比例为 %
(4)第四阶段比例为 %
3:甲方应按上述广告支出比例实施,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上述广告支出造成乙方销售任务未完成,甲方视乙方完成该项目任务,正常结算代理佣金。
七、项目目标设定
1: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阶段任务完成如下:
(1)开盘后4个月完成任务累计30%,回笼资金 元;
(2)开盘后8月完成任务累计50%,回笼资金 元;
(3)开盘后12月完成任务累计70%,回笼资金 元。
(4)开盘后16个月完成任务累计85% 回笼资金 元。2:甲、乙双方约定该项目代理时间结束时,乙方需完成该项目任务的90%,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
八、代理费用佣金结算及代理费用的奖励
1:双方约定 项目佣金按按该项目总成交额的 %提取代理佣金。
2:溢价部分:
甲乙双方约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单价部分,甲、乙分配比例为:甲方 %,乙方为: %(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即:面积*超出单价* %支付。
3:结算条件及结算方式:
(1)客户交付定金及首付款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2)如属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乙方提供完整材料后支付,程序如下:
①定金及首付款到位后,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该客户已交房款代理佣金;
②该客户提供完成的按揭资料或公积金贷款资料后,甲方 按合同支付该笔合同贷款额佣金;
③ 如该客户属一次性付款,按实际到款额,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3)溢价部分
购房客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交付定金及首付款超出甲方核定的单价,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溢价代理佣金。注:超出甲方核定单价部分*面积* %=乙方应得佣金。
(4)结算时间
乙方的销售提成按月领取,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乙方领取销售提成时,应提供销售结算清单。
4:代理佣金费用的激励
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指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乙方超额完成某阶段任务的。
①完成12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1%代理佣金奖励;②完成15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2%代理佣金奖励;③完成20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4%代理佣金奖励。
5:为确保在销售过程中,对工作规范负责及更好的完成甲方判定的任务指标,甲方每月暂扣乙方当月10%的佣金提成作为完成各阶段任务的保证金,甲方分 个阶段对乙方项目任务指标考核,如乙方完成 阶段的任务指标,甲方应在该阶段返还乙方保证金,如未完成该阶段任务,下阶段累加完成任务,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甲方退还各阶段暂扣保证金,若该合同项目期止,乙方未完成项目的,最后一个阶段的 %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6:为确保乙方顺利完成项目各个阶段销售任务指标,如属甲方原因:
①甲方资金为到位,延付项目竣工。
②该项目政府相关合法文件不具备,影响销售无法进行。
③该项目因施工合作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误销售无法进行。
上述原因造成客户退房或不履行合同,造成乙方某阶段任务未完成,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九、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
1:该合同自双方签字,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如乙方提前完成全部销售任务,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均 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4: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完成合同规定应尽的义务,导致合同不 能实现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费用,超过7天视甲方违约,甲方 需向乙方赔偿应结佣金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6:甲方在乙方代理该项目期间不得再将该项目转代理给第三方。如甲方违约,甲方视乙方完成该项目任务,按合同结算代理佣金。
十、补充协议
1:如属甲方关系购房,造成不能按时回款或提供相应的购房材料,甲方视乙方完成该笔任务,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业务的代理佣金。2: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给任何客户折扣,特殊情况如遇个案团购(购买套数较多)、施工补偿房甲方同意后做个案处理。核算乙方任务、乙方佣金按合同第八项第一条结算比例不受影响。
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现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 间: 时 间:
第四篇:房屋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房屋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二条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起价为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暖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署后天内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三),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8、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 2%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50%
第九条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五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每月20号,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 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十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20年月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
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天,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万元整,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九条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 %或销售额少于[]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条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第五篇: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全程代理 房地产公司开发的 项目,在互惠互利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予以共同遵守:
一、代理项目名称。
本协议代理项目坐落于,开发商为 公司,开发面积为平方米,该项目为商业项目。乙方代理销售面积为平方米。
二、代理销售期限
1:乙方的代理销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为开盘之日起算 个月项目结束。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任何区域指定其他代理商。
三、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及费用
1:甲方应承担该项目售楼中心装潢、布展及办公用品、活动展品、售楼资料、电话、水、电、网络等看房交通工具等费用;该费用应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甲方负责支付本项目的策划推广费用(包括策划、报广、电视广告、售楼书、制作沙盘等费用);该费用应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有销售的法律文件(见附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4:甲方根据合同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5:甲方协助乙方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及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具体销售的房源表及销控表。
6:甲方委派专人收取购房款(含诚意金、定金、首付款、办证费用)。如甲方超出10天未给乙方结算相应的佣金,乙方自第11日起有权代收定金或诚意金,直至甲方结清乙方代理佣金为止。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正式委托乙方为 项目独家销售代理委托书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宣传、看房车一辆。
9:甲方对乙方销售可提出建议,但不得干扰乙方销售。
四、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义务
1:负责销售及办公人员的培训、工作安排及薪资待遇费用。2:销售佣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3:制定计划推广活动(包括市场定位、营销对象、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报广等)。
4:根据甲乙双方达成协定进行广告策划、宣传派送、宣传售楼书及DM单。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售楼宣传活动。
5:乙方提出的营销策划、房号推售、价格方案须通知甲方。6:全程负责该项目销售工作,完成本协议的销售任务:
乙方作为 项目的代理公司,不得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名
誉及企业利益,在销售过程中,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楼盘特征及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7:乙方负责联系督促业主办理购房合同及登记手续,并督促业主按时提供按揭资料供甲方办理按揭等相关手续;
8:乙方参与该项目的园林设计、户型设计并给予建议;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不能正常履约并造成工程 延误的,乙方的销售日期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乙方销售佣金不受影响; 10:乙方应确保不得将已成交客户资料向外泄露;
11:乙方销售人员应详细建立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记录,并每周向甲方 提交销售进度报告和下周工作计划书,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状况及时调 整销售促销策略;
12:乙方负责组建管理销售业务管理部(含接待、房源管理、按揭登记)。
五、定价原则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写字楼平均售价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商业部分平均售价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2:双方约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售价溢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
3:如因市场原因房屋出现滞销,经甲乙双方协商作出价格调整下浮,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比例不变。
4:甲方负责与银行、公积金贷款等部门的协调,督促购房客户办理按揭及下账。
六、项目广告费用比例及实施比例
1:该项目广告费用比例支出按总项目成交金额的 %支出。2:实施比例按阶段支出如下:
(1)第一阶段比例为 &(2)第二阶段比例为 %(3)第三阶段比例为 %(4)第四阶段比例为 % 3:甲方应按上述广告支出比例实施,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上述广告支出造成乙方销售任务未完成,甲方视乙方完成该项目任务,正常结算代理佣金。
七、项目目标设定
1: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阶段任务完成如下:
(1)开盘后4个月完成任务累计30%,回笼资金 元;(2)开盘后8月完成任务累计50%,回笼资金 元;(3)开盘后12月完成任务累计70%,回笼资金 元。(4)开盘后16个月完成任务累计85% 回笼资金 元。2:甲、乙双方约定该项目代理时间结束时,乙方需完成该项目任务的90%,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
八、代理费用佣金结算及代理费用的奖励
1:双方约定 项目佣金按按该项目总成交额的 %提取代理佣金。2:溢价部分:
甲乙双方约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单价部分,甲、乙分配比例为: 甲方 %,乙方为: %(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即:面积*超出单
价* %支付。3:结算条件及结算方式:
(1)客户交付定金及首付款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2)如属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乙方提供完整材料后支付,程序如下: ①定金及首付款到位后,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该客户已交房款代理佣金; ②该客户提供完成的按揭资料或公积金贷款资料后,甲方 按合同支付该笔合同贷款额佣金;
③ 如该客户属一次性付款,按实际到款额,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佣金。(3)溢价部分
购房客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交付定金及首付款超出甲方核定的单价,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溢价代理佣金。注:超出甲方核定单价部分*面积* %=乙方应得佣金。(4)结算时间
乙方的销售提成按月领取,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乙方领取销售提成时,应提供销售结算清单。4:代理佣金费用的激励
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指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乙方超额完成某阶段任务的。
①完成12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1%代理佣金奖励; ②完成15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2%代理佣金奖励; ③完成20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4%代理佣金奖励。
5:为确保在销售过程中,对工作规范负责及更好的完成甲方判定的任务指标,甲方每月暂扣乙方当月10%的佣金提成作为完成各阶段任务的保证金,甲方分 个阶段对乙方项目任务指标考核,如乙方完成 阶段的任务指标,甲方应在该阶段返还乙方保证金,如未完成该阶段任务,下阶段累加完成任务,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甲方退还各阶段暂扣保证金,若该合同项目期止,乙方未完成项目的,最后一个阶段的 %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6:为确保乙方顺利完成项目各个阶段销售任务指标,如属甲方原因:
①甲方资金为到位,延付项目竣工。
②该项目政府相关合法文件不具备,影响销售无法进行。③该项目因施工合作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误销售无法进行。
上述原因造成客户退房或不履行合同,造成乙方某阶段任务未完成,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九、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
1:该合同自双方签字,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如乙方提前完成全部销售任务,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3: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均 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4: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完成合同规定应尽的义务,导致合同不 能实现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费用,超过7天视甲方违约,甲方 需向乙方赔偿应结佣金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6:甲方在乙方代理该项目期间不得再将该项目转代理给第三方。如甲方违约,甲方视乙方完成该项目任务,按合同结算代理佣金。
十、补充协议
1:如属甲方关系购房,造成不能按时回款或提供相应的购房材料,甲方视乙方完成该笔任务,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业务的代理佣金。2: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给任何客户折扣,特殊情况如遇个案团购(购买套数较多)、施工补偿房甲方同意后做个案处理。核算乙方任务、乙方佣金按合同第八项第一条结算比例不受影响。
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现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 间: 时 间: